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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十一

「好啦,」納撒尼爾說,「我們回家啦。」
他下一次見她的時候,心想:「我的上帝,我原以為很了解女人,現在才明白自己對女人一無所知。」就在那之後的第二天,她對他講話,他看著她,不到十二個小時以前彼此都清清楚楚的事,卻彷彿根本沒有發生過似的。他想沒辦法,她衣服下面不可能讓那種事發生當時他還沒開始在刨木廠幹活。那天的大部分時間他躺在她借與他的帆布床上,在那間她給予他居住的小木屋裡,他抽著煙,雙手枕在頭下。「我的上帝,」他想,「這倒像我是女人,她是男人。」但這樣說也不正確,因為她一直抵抗到最後。但那不是女人的抵抗,女人的抵抗要是真心實意,任何男人也無法攻克,因為女人在肉體搏鬥時絕不遵守任何規則。可是她進行的是公平合理的抵制,遵循了在某種緊要情況下繳械投降的慣例,無論抵抗是不是能夠到頭。那天晚上,他等到燈光從廚房裡消失,然後又在她房裡照亮。他朝樓房走去,步子不急,但心裏暗暗感到憤懣。「我要教她明白,」他大聲說。他不想默不作聲。他大胆地進屋,登上樓梯;她立即聽見了動靜。「誰?」她問,但聲調里毫無驚恐。他沒有回答。他爬完樓梯,走進房間。她還未寬衣,轉過身來望著他從門口進入,但沒有同他講話。她眼睜睜地看著他走到桌邊,把燈吹熄。他想:「這下她會逃跑。」於是,他一步躥到門邊去攔她。可是她並未逃離。他發現她仍然呆在她坐的地方,連坐的姿勢也沒有改變。他開始解開她的衣服。他跟她講話,聲音低微、緊張而又嚴厲:「我要教你明白!我要讓你明白是咋回事!」她毫不抵抗,甚至彷彿在幫他忙,到了最需要幫忙的時刻,她的四肢稍稍地改變著姿勢。但是,他手下的身子卻彷彿是一個死去的女人,只是還未僵硬而已。然而他不退卻放棄,他的手腳又急又重,僅僅由於情緒狂熱的緣故。「至少我終於讓她明白了她是個女人,」他想,「現在她憎惡我,但至少我教她明白了那一點。」
「什麼時候?」她的話音停了一下又繼續說,「這我可不知道。也不敢肯定他們真會把他們挖掘出來。那時我還沒有活在世上,我還未出生。加爾文被害后十四年我才出世。我不知道那時人們可能會做什麼。但我父親認為他們幹得出來,所以他掩蓋好那些墳地。後來,加爾文的母親死了,他也把她埋在那兒,同祖父和加爾文埋在一起。因此可以說,不知不覺那地方成了我家的墓地。也許父親並沒有計劃要把她埋在那兒。我記得我的母親(她是在加爾文的媽死後不久父親從新罕布希爾州招來的,那兒還有我們老家的人居住。你想想,他當時獨自一人留在這兒。我想要不是由於祖父和加爾文埋葬在這附近,他就準備離開了)對我說過,加爾文的媽一死,父親曾打算搬家。但她死在夏天,天氣太熱了,不可能把她運回墨西哥,運回她親人所在的地方。因此他把她埋在這兒了。也許這就是他決定留在這兒的緣故,或者是由於那時他已上了些年紀,所有參加過內戰的人都上年紀了,而黑人也沒有姦淫或謀害過誰以致會引起指責。總之,她就埋在這兒了。他把她的墳也掩蓋起來,因為他想要是碰巧有人看見它,就會記起祖父和加爾文來。他不敢冒這個險,就算是一切都過去了,煙消雲散。第二年他寫信給我們在新罕布希爾的堂兄弟說:『我已經五十歲了,擁有她需要的一切。給我送一個能做妻子的好女人來吧。不管她是誰,只要是個善於操持家務的人,年齡起碼在三十五歲。』他在信里夾了乘火車的票錢。兩個月之後,我的母親到這兒來了,當天他們就結了婚。對他來說,可是快速結婚。前一次婚姻他可花了十二年才完婚,那時還在堪薩斯州,他和加爾文,還有加爾文的媽,好容易才找到祖父。他們在那個星期的中間抵家,但等到星期日才舉行婚禮。婚禮在戶外舉辦,在那條小溪旁邊,燒烤了一頭小公牛,喝了一桶威士忌,每個收到信或者聽到消息的人都來了。星期六上午人們就到了,可是當天夜晚牧師才來。那一整天,父親的姐妹們都在忙,替加爾文的媽趕做結婚禮服和面紗。她們用麵粉口袋做成禮服,以一塊酒店老闆曾用圖釘按在櫃檯後面的一幅畫上的蚊帳布做成面紗,這還是向酒店老闆借來的。她們還給加爾文|做了一套所謂的禮服。他那時十二歲了,人們要他充當捧結婚戒指的人,但他不願意。頭天晚上他才發現人們要他干這份差事,第二天(大家打算在上午六點或七點鐘舉行婚禮)人們都早早起床吃了早飯,由於找不著加爾文只好推遲舉行儀式。最後人們找到了他,硬叫他穿上那套衣服,他們才舉行了結婚儀式,加爾文的媽身穿樸素的禮服,戴上蚊帳布做的面紗;父親的頭髮抹了熊油,光亮亮的,腳上穿著從墨西哥帶回的西班牙皮靴。新娘本來該由祖父交給新郎,可是大家尋找加爾文的時候,祖父頻繁地向威士忌酒桶走去,等到該他把新娘交給新郎的時刻他卻以發表一通演說來代替。他扯到林肯和奴隸制的問題,問在場的人誰敢否認林肯與黑人之間和摩西與以色列的子孫不是一回事,聲稱紅海里儘是血,必須流干以便黑人跨入應許之地。人們很費了些時間才止住他演講,然後婚禮得以繼續下去。舉行結婚儀式之後他們在一起只度過了一個月左右。之後有一天,祖父和父親往東去了華盛頓一趟九九藏書,接受了一項政府委派的任務,來到這兒幫助解放了的奴隸。他們來到傑弗生鎮,只有父親的幾個姐妹沒有同來。她們之中有兩個出了嫁,最年輕的一位跟了其中一個姐姐同去過日子。祖父、父親、加爾文和他媽來到這兒,買下這幢房屋。然後,他們早就料到會發生的事真的發生了。於是,在我的母親從新罕布希爾來到這兒之前,家裡只剩我父親一人了。
「噢,」她說。接著又陷入沉默。門口的螢火蟲上下翻飛。「你會那樣做,對不對?」
「聽清了,」孩子回答,「我怎麼敢不聽清呢。讓我回到床上去睡覺吧。」
兒子名叫納撒尼爾,出走時才十四歲,一去就是十六個年頭,其間只託人捎回過兩次口信。捎第一次口信時他在科羅拉多州,第二次在舊墨西哥,但無論在哪裡他都隻字不提在幹什麼。「我離開時他還不錯,」捎信人說,這是第二個捎信者,時間是1863年,捎信人正在廚房裡用早餐,彬彬有禮地快吞快咽。三個姑娘,其中兩個大的幾乎已長成人,在一旁伺候他;她們穿著質地粗劣卻整齊清潔的衣服,手裡捧著還未盛完的菜,溫和地咧著嘴站在製作粗糙的桌邊;父親則正對著捎信人坐在桌子另一邊,頭支在獨臂上。另一條胳膊兩年前在堪薩斯戰鬥中喪失了,當時他是游擊騎兵隊的一員。而今他的頭髮和鬍鬚都已花白,但他仍然生氣勃勃,別著沉重的手槍。禮服在臀部翹得高高的。「他陷入了一點兒小小的麻煩,」帶信人說,「但我最後一次聽人說起他時還算不錯。」
「我原想問你一件事,不過現在我自己已經知道答案了。」
她把這些往事告訴了克里斯默斯,他倆坐在小木屋裡的帆布床上,室內越來越昏暗。整整一個多小時,他倆坐著沒動。這時他已全然看不清她的面容,彷彿覺得有些輕微晃動,像是坐在一隻漂浮的小船里,浮在她的話音之上,又像置身於浩瀚無邊、令人昏昏欲睡的寧靜之中,話音不帶有任何意義,他也似聽非聽。「他的名字同爺爺的一樣也叫加爾文,身材也一樣魁梧高大,雖然皮膚黑黑的像他母親,像他外祖母家的人。她不是我的母親,他只是我的同父異母兄弟。老爺子在十個弟兄中排行最末,我父親是兩兄弟中的老幺,而加爾文是獨子。」他剛滿二十歲就在兩英裡外的這個鎮上被殺害了,被一個從前的奴隸主、在南北戰爭中當過兵的人,名叫沙多里斯。為了黑人的選舉權問題。
有時他這樣想著,便記起那艱難的沒有悲哀沒有自憐的幾乎具有男子氣概的屈服。長期以來處於精神孤獨狀態,精神已淪為自身護衛本能的犧牲品,而身體狀況則使男人的強勁和堅韌一敗塗地。於是她顯出了雙重性:一個是他首次見到的女人,手舉蠟燭開門站在他面前(還憶起她穿著拖鞋輕輕走近的聲音),像雷電閃爍之際突然見到原野,見到人身安全和私通的地平線,即使得不到樂趣;另一個則具有男人般的體膚,從遺傳和環境中形成的男性思索習慣,他必須與之搏鬥到最後一刻。她既沒有女性的猶豫徘徊,也沒有女性終於委身於人的忸怩羞態。彷彿他是在同另一個男人肉搏抗爭,為著一件對雙方都不具有實際價值的東西,而他們只是按原則進行搏鬥而已。
「把它們掩蓋起來?」克里斯默斯說。
在燭光下看上去她只有三十多歲,柔和的燭光照在一個穿著寬鬆睡衣、準備就寢的女人身上。等到白天看見她時,他明白她已超出三十五歲。後來她對他說她四十多歲了。「從她說話的口吻來看,這意味著要麼是四十一歲,要麼是四十九歲,」他想。但是她對他講的就這些,第一天晚上,沒有講什麼,繼后的許多個晚上也一樣。
來年春天他去幹活。九月的一天晚上,他回家時剛一跨進小木屋便驚呆了。她坐在帆布床邊注視著他。她頭上沒戴帽子。這之前他從未見過她光著頭,儘管在黑暗中曾撫摸過她散開在枕上但並不凌亂的頭髮。可是他還沒有看清過她的頭髮,這時趁她注視他的時候,他站在那兒把目光專註在她頭髮上。他正要繼續跨步的瞬間,突然對自己說:「她正在做出努力。我早就料到她頭髮里會有灰白頭髮她正在努力成為一個女人,但不知道該咋辦。」他想,完全明白她是來和他談話的談了兩個小時之後,她仍在滔滔不絕地談著,兩人並排地坐在帆布床邊,這時小木屋內已經全黑了。她告訴他,她四十一歲了,就出生在對面那幢樓房裡,一直住在那兒。無論什麼時候,她離開傑弗生鎮從未超出過半年,而且前後間隔的時間很長,總在鄉思難耐的時刻——思念她親人所在的異鄉故土,思念那兒的一磚一瓦,山水林木,那片鄉土對她來說像是異國他鄉。然而她的一生打上了那片土地的烙印,甚至在四十年之後的現在,新英格蘭地方講話所特有的含糊輔音和平淡母音,還同當初一樣清晰地呈現在她的親人的談吐里;這些親人從未離開過新罕布希爾州,在她一生的四十年裡,她大概只拜訪過他們三次。他坐在她身旁,屋內已經黑盡,她卻講個沒完沒了,喋喋不休,最後聲音高亢得同男人的嗓門一樣。克里斯默斯心想:「她與所有別的女人沒有區別。無論十七歲或四十七歲,當她們終於徹底繳械投降的時候,都會表現為滔滔不絕的言語。」
她的聲音里沒有女性的溫柔氣質,沒有悲傷和追思回想的意味。「這樣一來,人們就不會找到他們,否則會把他們挖掘出來,也許會戮屍。」她繼續往下講,帶著略微不安的解釋口吻。「這兒的人憎恨我們。我們是北方佬,外地人。比外地人更糟:是他們的仇敵,內戰後到南方來投機牟利的北方佬。而戰爭——南北之間的內戰——結束后的時間還不長,戰爭中受過折磨的人還不可能很理智。他們聲稱我們煽動黑人起來姦淫燒殺,威脅白人的主宰地位。因此我猜想,沙多里斯上校成了鎮上的英雄,因為他用同一支手槍的兩粒子彈殺死了一位獨臂老人read.99csw.com和一個還未投第一張選票的孩子。也許他們是對的。我鬧不清楚。」
她仍然望著他,從她說話的聲音他能感到。她的聲音平靜,不帶個人情感,感到興趣卻沒有任何好奇心。「你咋知道的?」
「這是喬安娜,」他說,「這是加爾文。我們回家來結婚的。」
他們從未見過面,連照片也沒看過。她到達的當天他們就結婚,兩年後生下我,父親以加爾文的母親的名字喬安娜給我命名。我不認為他還想生個兒子。我不十分記得他了。我記得他,他給我留下的個人印象惟有一次,那是他領著我去看祖父和加爾文的墳地。那是一個春天,一個春光明媚的日子。我記得我很不樂意跟他去的情形,因為究竟要去的是什麼地方我們都不明白。我不願意走進那片雪松林地,也不知道幹嗎不願意。我不可能明白那兒會有什麼,當時我剛剛四歲。即使我能夠明白,那也不會嚇壞一個孩子的。我猜那是某種與父親有關的東西,它會在雪松林里通過父親傳遞給我。我感到那準是他早已放進雪松叢中的什麼東西,一旦我走進去,那樹叢便會傳給我,從此我會永世難忘。我現在還是不明白。可是當時他一定要我進去,我和他站在那兒,他說:『記住這個。你爺爺和哥哥躺在這兒,殺害他們的不是白人,而是上帝加在一個種族頭上的詛咒,註定要永遠成為白種人因其罪惡而招致的詛咒和厄運的一部分。記住這個。他的厄運和他的詛咒。永遠永遠別忘。記住我受的詛咒,你母親受的,還有你自己將會受的,儘管你還是個孩子。這是每個已經出生的和將要出生的白人孩子會受的詛咒。誰也逃脫不了。』我問:『連我也免不了?』他說:『你也一樣,尤其是你。』從我記事的時候起,我一直同黑人打交道,了解他們。原先我看見他們就像看見下雨,看見傢具、食物或者睡眠。但自那以後,我彷彿第一次發覺他們不是人而是物,是一個我生活在其中的影子,我、我們、全部白人,其他所有的人,都生活在這個影子里。我認為所有的投生世上的孩子,白人孩子,他們一出世,在他們開始呼吸之前,就已經罩上了這個黑影。而且我彷彿在一個十字架形狀里看見這個黑影。我彷彿看見這個黑影呈現出十字架的形狀,白人嬰兒似乎在開始呼吸之前就在掙扎,竭力掙脫這個不僅從上面而且從下面籠罩他們的黑影,像是個個都伸出兩臂在亂揮亂舞,彷彿他們被釘上了十字架。我看見所有的幼嬰,已經出世的和還未出世的,列成一長排,個個伸開雙臂,被釘在黑色的十字架上。當時我分辨不清那是看見或是夢見的景象。但我感到可怕。我在夜裡哭了。最後我告訴父親,努力說出我的想法。我想對他說我必須逃跑,避開籠罩著我的陰影,否則我會死去。『你逃脫不了,』他說,『你必須鬥爭,站起來。而要站起來,你必須把黑影一同支撐起來。可是你永遠不可能把它撐到你自己的高度。』我現在明白了,而這一點是我來到這兒以後才明白的。你想逃脫可辦不到。黑種人受到的詛咒是上帝的詛咒,而白種人受到的詛咒是黑人的詛咒,他們將永遠是上帝自己的選民,因為上帝曾經詛咒過他們。』」她的聲音停止了。橫過敞開的長方形的門口,飛舞著閃爍的螢火蟲。最後克里斯默斯說道:
「噢,」克里斯默斯說道,「人們會那麼幹嗎?把他們挖出來,在他們被殺以後,人死了之後?什麼時候身上流著不同血液的人才會停止相互憎恨?」
他們見到他之前,還聽人第三次說起過他。有一天,他們聽見他在屋前大喊大叫,雖然還隔著一段距離。那是1866年,這時全家已經又一次搬遷,再往西去了一百英里。他兒子駕著四輪馬車在堪薩斯州和密蘇里州跑來跑去,馬車座位下像雙舊鞋子似的擺著兩皮袋子金沙粒、新鑄的錢幣和未曾加工過的珠寶玉器,他整整花了兩個月才找到他們。他發現一處土牆小屋,門口椅子上坐著一個人,他叫喊著驅車上去。「那就是我父親,」納撒尼爾對坐在車座身旁的女人說,「看見了嗎?」父親雖然還不到六十歲,視力已經開始衰退了。等馬車停住,幾姊妹一股風似的叫嚷著擁向門口,父親才看清兒子的面目。這時加爾文站起身,發出一聲長長的吼叫。
他不再故意迴避看那幢住宅,但也不有意地注視。有陣子他相信她會召見他。「她會首先做出表示,」他想。可是她並不這樣做。過了一些時候他不再期待召見了。然而當他第一次有意地重新朝那住宅投去目光時,他感到一陣令人驚駭的血液升騰和降落,這時他明白自己一直是害怕見她,害怕她老帶著那顯而易見的鄙夷神情注視他。他感到像是出了一身冷汗,經歷了一場嚴峻的考驗。「那已經過去了,」他想,「現在總算了結了。」因此有一天當他真的見到她,沒有產生任何驚駭的感覺。也許是先有了準備。無論怎麼說,他沒有血液升騰和降落的驚駭感,當他抬起頭來純屬偶然地看見她在後院,身穿灰色的衣服,戴著遮陽帽。他不能判定她是不是一直在觀察他,注視他,或者只是這會兒才在打量他。「你不惹我,我不犯你,」他想我夢到過那事,卻沒有實現。她衣服下面什麼也沒有,不可能發生那種事。
晚飯後,女人和孩子上床了,納撒尼爾同家人談話。這時大家圍坐在燈下:父親、幾個姊妹,還有剛回家的兒子。他去過的那些地方沒有牧師,他解釋說,只有神父和天主教徒。「因此,當我們發現懷上孩子了,她便開始嚷著要找個教士,而我也不想伯頓家生個異教徒。所以為了滿足她的要求,我到處尋找。但出了一樁接一樁的事,我沒法脫身去找牧師;不久孩子出生了,於是不用再著急。可她一直不放心,老叫著要找個教士、牧師什麼的;在往後的一兩年裡,我聽說在某一天能在聖菲找上一位白人牧師,於是我們便收拾行李動身去聖菲,趕到那兒卻只見到牧師的馬車駛走的塵影。這樣一來,我們就等在那兒,等了兩年多才在得克薩斯州碰read.99csw.com上另一次機會。但這次不湊巧,我牽涉到幫幾個別動隊員的忙,處理一樁棘手的事,在那兒一些鄉親把一位代理人困在舞廳里脫不了身。所以,那樁事了結后,我們立即決定回家完婚,於是就回到了這兒。」
好一會兒他沉默不語。然後他說:「我不知道。」他的話音又停止了。從他說話的聲音,她知道他轉開了目光,在望著門口。他的面孔陰鬱,非常沉寂。然後他動了一下,又講話了;他的聲音這時具有言外之意,憂鬱而又帶著嘲弄,既一本正經又充滿譏諷:「如果我不是的話,他娘的,我沒有浪費掉許多時間才怪。」
如果她能看清他的面孔,會發現它陰鬱而帶沉思。「只知道他們之中有一個是黑人混血兒。像我以前對你說過的那樣。」
這下她也似乎陷入沉思,默不作聲,幾乎屏息靜氣,卻仍然沒有任何自哀自憐或追思回想的意味。「我早想到了。我父親之所以沒有殺掉沙多里斯上校,我想是因為父親身上有法國血統的緣故。」
他移居去的地方只有一家商店,一個鐵匠鋪,一座教堂和兩家酒館。在這裏伯頓花了許多時間談論政治,直起粗聲粗氣的嗓門大罵蓄奴制和奴隸主。他的聲譽隨之建立起來了,大家都知道他隨身帶著手槍,他發表的意見大家至少是沒有異議地接受了。有時候,尤其在星期六晚上,喝了一肚子威士忌回家,耳畔還響著他自己激昂的夸夸其談。然後,他重手重腳地推醒兒子。(這時孩子的媽已去世,還留下三個女兒,個個都有一對藍眼珠。)「我要你學會憎恨兩樁事,」他說,「不然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頓。那就是地獄和奴隸主。聽清我的話了嗎?」
「法國血統?」克里斯默斯說,「難道有人在同一天把他的父親和兒子殺死,這個法國人也不發火嗎?我猜你父親準是信奉宗教,也許是個說教者。」
「他的,」帶信人說,「我再次謝謝你們,大伙兒再見。」
她告訴克里斯默斯關於墳地的事——她哥哥的,祖父的,父親的;父親的兩個妻子的,就在離樓房半英里的牧場上,一片長著雪松的小丘。克里斯默斯靜靜地聽著,心想:「噢,她要領我去看墳地。我只好去一趟。」但她沒有這樣做。她沒有再向他提起這事,除了那天晚上告訴他墳地的位置,並說如果他願意,自己可以去看看。「你多半找不著它們,」她說,「因為他們把祖父和加爾文運回家的那天晚上,父親等到天黑之後才把他們埋了,並把墳地給掩蓋起來,刨平土丘,在上面放上柴草什麼的。」
第二天,他又整天躺在小木屋裡的帆布床上,沒吃任何東西,甚至不去廚房看看她是否給他留放著食品。他在等待日頭偏西,等待黃昏來臨。「那時候我就離開,」他想。他不期望再見她一面。「最好一走了事,」他說,「別等她有機會把我趕出小木屋。就那麼大點事。白種女人從不這樣干,只有黑種女人對我耍過這種威風,趕我走。」因此,他躺在帆布床上,一邊抽煙,一邊等待日落。他從敞開的門口瞧見日頭漸漸偏西,斜影拖長,變成銅黃色。接著銅黃色褪變為淡紫色,變成夜幕四合后的昏暗一片。這時他能聽見青蛙呱呱的叫聲,螢火蟲開始在門框外閃爍飛舞,隨著夜色漸漸暗黑而更加耀眼。他站起身。除了那柄剃刀,他別無所有。一旦他把剃刀放進口袋裡,他便做好了外出準備,或近或遠,天涯海角也在所不辭,任憑那條看不見的危難四伏的道路延伸。然而,當他邁步時卻仍朝著那幢樓房,彷彿他一發現自己的腳想朝那兒走便依了它們,像是失去重心飄浮了起來,甘願聽其擺布。心想好吧好吧飄就飄吧,越過黑暗飄向那幢房屋,飄上屋后的游廊,從那道門進去,這門是從不上鎖的。可是等他把手搭上門,門並不開啟。也許好一會兒他的手和信念都不敢相信;他彷彿靜靜地站在那兒,未加思索,看著自己的雙手用勁推門,聽見裡邊的門閂發出響聲。他不作聲地掉頭走開,仍未發火動氣。他朝廚房的門走去,估計那兒的門也閂上了。可是他卻出乎意料地發現那門開著,發現自己早就希望它開著。然而這門未上鎖的事實卻好似對他的侮辱。彷彿一個仇敵,他已竭盡全力報復,對方卻仍然傲慢地站著,安然無恙,完好無損,帶著鄙夷不屑的意味深長的目光斜視著他,叫他無法忍受。他進了廚房,但沒朝通往樓房本身的門走近,他第一次見到她那晚上就是在這道門口,看見她舉著蠟燭出現在那兒。他徑直走到為他擺放著食品的桌子旁。他不用看,他的手便能感覺到,飯菜還有餘溫,心想這些是為黑鬼準備的,為黑鬼。
「你告訴他回家來,」最大的一位姑娘說,「這才是你應當告訴他的。」「是是,唔唔,」捎信人說,「我當然要告訴他啰。我要往東去印第安那州耽擱些時候。可是我回去后很快就會見到他。我當然要告訴他。噢,對對。我差點兒給忘了,他要我告訴你們,女人和孩子都好。」
「你父親幹嗎不把那傢伙殺掉——他叫什麼名字?沙多里斯?」
即使一年之後(這時他在刨木廠幹活了),他能在白天見到她的日子只在星期六下午或星期天,或者在他回來用餐的時候,她把替他準備好的食品留在廚房桌上。偶爾她也到廚房來,但他用餐的時候她從不呆在那兒;有時候她在屋后的游廊見他,那是他在樓房下邊不遠的小木屋居住的最初四五個月內,他們會在游廊里站立一會兒,幾乎像陌生人那樣談上幾句話。他們總是站著:她照例穿著那件整潔寬大的印花便服,這種家用衣服她多得不可勝數;有時她戴一頂遮陽布帽,像個鄉村婦女;而這時他已穿上每周漿洗一次的乾淨的白襯衣和嗶嘰褲。他們從不坐下來交談。他沒見過她坐著的時候,除了有一次他從樓下窗口看見她坐在室內的書桌旁邊寫字。他絲毫不帶好奇心地注意到她在收發大量信件,每天午飯前的一段時間,她總要坐在樓下那些不常用的陳設簡陋的房間之中的一間,在一張破舊不堪、表面凹凸不平的桌邊不停地書寫。這樣過了整整一年之後,他還不知道這些信件都是公務函件和私人文書,來自各地,蓋著五十個不同的郵戳,而她發出的是給經理、董事或財產受託人的復函,有關金融或宗教事務的忠告,向南方十多所黑人大、中學校的年輕女學生,甚至這些學校的校友,奉獻出她個人的切實可行的勸誡。隔一些時候她會離開家,每次三四天,儘管這時任何晚上他都可以隨意地去見她,但過了一年之後,他才知道她不在家的日子是親自訪問那些學校、同師生們談話去了。她的公共事務由孟菲斯的一位黑人律師處理,這位律師監管那些學校之中的一所學校,在他的保險柜里,連同她的遺囑一起,放著關於她死後遺體處理的指示(她的親筆字跡)。他知道這件事以後方明白城裡人對她的看法,雖然他知道城裡人不如他了解的多。他暗自說:「到那時,我就與這兒不相干了。」read.99csw.com
「他殺死一個指控他偷了馬的墨西哥人,你知道那些西班牙人對白人的態度,即使他們不殺墨西哥人,」帶信人喝了一口咖啡。「但是我想他們也只好嚴厲一點兒,那個國家裡到處都是些新來的人——太謝謝你了,」他說,當大姑娘重新往他盤裡盛上幾塊玉米餅,「好——來一點兒,我夠得著這香甜的餅——大伙兒都說那哪兒是墨西哥人的馬,說那些墨西哥人從來養不起馬。但我想那些西班牙人只得嚴厲點兒,因為東部人已經給西部帶來了壞名聲。」
她聽了並不激動,聲音平靜地說:「什麼?」
她好一會兒沒有回答。螢火蟲飛舞著,什麼地方傳來一聲狗叫,聲音顯得柔和、凄涼、遙遠。「我想過這事,」她說,「那時一切都過去了。身穿軍裝揮動旗幟的殺戮,不|穿軍裝不打旗幟的殺戮,都一個樣,在過去或現在都於事無補,毫無益處。都是一個樣。而我們是外地人,陌生人,我們是不請自來的不速之客,闖進了他們的領地卻抱著不同的想法。我父親是法國人,半個法國人。許多法國人都尊重別人對自己所出生的國土和人民的熱愛,懂得一個人應當按照自己出生的土地所教導的那樣去行事。我想這就是答案。」
頭髮灰白的父親坐在燈下,面容憔悴,態度嚴肅。他一直在傾聽,但帶著沉思的神態,悶聲悶氣,憤懣不已。「伯頓家又出了個黑雜種,」他說,「鄉親們會以為我養的兒子成了該死的奴隸販子,而現在他自己又養了個禍害。」兒子靜靜地聽著,甚至無意告訴父親那女人不是南方的叛匪而是個西班牙人。「該死的,那些低賤的黑鬼,他們之所以低賤是由於承受不了上帝憤怒的重量,他們渾身黝黑是因為人性固有的罪惡沾染了他們的血和肉。」他凝重的目光獃滯模糊,充滿狂熱和自信。「可是我們現在給了他們自由,白人黑人都一樣了。他們將會脫去黑色。一百年之後他們又會成為白人。那時我們也許會讓他們重新進入美國。」他在沉思,悶悶不樂,一動不動。「上帝作證,」他突然說道,「儘管他一身黑黑的,卻有一副男人的體魄。我敢說,他長大成人後會同他的爺爺一樣魁梧,不會像他老子那樣矮小。他會的,儘管他娘是個黑鬼,他也一副黑模樣。」
有一天,他意識到她從未邀請過他進入這幢樓房的本體。他去的地方最遠不超過廚房,這是他自己早就闖入的地方。這樣想著,他噘起嘴來。「這個地方她阻止不了我,我猜她心裏明白。」而且在白天他從未去過廚房,除了去取用她為他預備好並擺在桌上的食品。到了他開始在夜間進入樓房的時候,情形差不多同他第一天晚上闖入廚房一樣;他感到自己像個賊,像個強盜,甚至當他上樓去她正等候他的卧室的時候也一樣。一年以後他還有同樣的感覺,每一次都像是偷偷摸摸地去竊取她的童貞。每個夜晚他都面臨著重新盜竊他曾經竊取過的東西——也許他從未竊取到,而且永遠也不會竊取到。
第二天他去刨木廠幹活。他去幹活那天是星期五。自星期三晚上起他一直沒吃過東西。星期六下午他超時幹活,當晚才領到工錢。這天晚上他到城裡鬧市區的一家飯館吃飯——三天之中的第一餐。他沒有回樓房去。有段時間,無論是離開或是回到小木屋,他甚至不屑朝樓房瞟一眼。六個月之後,他在小木屋與刨木廠之間踩出了一條獨自行走的小道。這條道幾乎筆直,避開一切住宅,穿入樹林直走;隨著路徑日益熟悉,他可以準確無誤地到達他幹活的木屑堆跟前。每當五點三十分吹口哨下班時,他沿著小道返回小木屋,換上白襯衫和有褶痕的黑色褲子,再走兩英里進城用餐,他好像不好意思穿工裝露面似的。也許並非不好意思,雖然他滿可以說不是,但很可能也說不出究竟是什麼原因。
「誰的女人和孩子?」父親問。
他像是在隔著一段距離觀察自己的手,看著手端起一盤菜,上上下下地晃動,然後端在手裡深深地嗅聞,動作緩慢,全神貫注。他聽見自己像在玩什麼遊戲似的大聲地講出來:「鹹肉。」然後看著自己的手端起菜盤猛向牆壁擲去,投向看不見的牆壁,等待那哐啷一聲響過室內然後又完全歸於寂靜,他又端起另一盤菜。他平穩地端到面前,不住地嗅聞。這一盤得花點兒時間。「菜豆呢或是菠菜?」他說,「菜豆或是菠菜?……好吧,就叫菜豆。」他狠狠地將它擲去,等待撞擊聲。響聲完結后他又舉起第三盤菜。「什麼東西加洋蔥,」他說,心想這真有趣。我以前咋個沒想到這麼干呢「女人的臟食。」他朝牆壁擲去,動作又慢又狠,一邊聽那哐啷一聲響,一邊等待。這時他聽見了別的聲音:屋內的腳步聲,朝門口走近。他想:「這回她會有一盞燈。」想著這會兒我要看一眼,準會看見門下漏出光亮同時一面來回地揮動著手。現在她差不多走到門邊了「馬鈴薯,」他終於說道,帶著最後的判斷口吻。他沒有轉身回視,甚至當他聽見拉門閂的聲響,門吱的一read.99csw.com聲打開,燈光照在他身上,他仍然站在那兒,手裡穩穩地端著菜盤。「不錯,是馬鈴薯,」他說,帶著孩子自個兒玩遊戲玩得入迷的說話語調。他既能看見也能聽見菜盤撞擊在牆上。然後,燈光消失了,他又一次聽見門吱的關上,聽見上門閂的聲音。他仍然沒有轉過頭去。他端起下一盤菜。「甜菜,」他說,「我可不喜歡甜菜。」
這可以說是在鬧著玩:一種無情的玩笑,板著面孔的笑容,兩頭獅子在抓鬥,是否會抓傷卻說不準。他們扭在一起,皮帶被抓住了,他們面對面、胸對胸地站著:長者一張瘦削的灰撲撲的面孔,一雙暗淡的新英格蘭人的眼睛;年輕人的相貌一點兒不像他,長著鷹鉤鼻子,嘻嘻地笑著,露出潔白的牙齒。「住手!」納撒尼爾說,「難道你看不見對面馬車裡有誰在觀看嗎?」
加爾文·伯頓是一位名叫納撒尼爾·伯林頓的牧師的兒子。他是家裡十個孩子中最年幼的一個,十二歲時便從家裡逃跑了,這時他連自己的姓名都不會寫(也許會寫,像他父親相信的那樣)。他到了一條輪船上,繞合恩角航海一圈抵達加利福尼亞州,變成了天主教徒,在修道院里住了一年。十年之後,他從西部到了密蘇里州;到達后剛三個星期便結了婚,娶了一個胡格諾派教徒的女兒,這一家從卡羅來納州取道肯塔基州移居而來。結婚後的第二天,他說:「我看我最好定居下來。」這一天他便開始定居。結婚的慶祝活動還在進行,他的第一個步驟便是正式否認效忠羅馬教會。這樁事他是在酒店裡辦的,他要求每個在場的人聽他講話,然後說出他們的反對意見;儘管當場沒人反對,但他卻有些堅持要聽到不同意見,直到他被朋友們領走時仍然沒有誰反對。第二天他說他是真心誠意那樣做的,他不願隸屬於滿是吃青蛙的蓄奴者的教堂。那是在聖路易斯城。他在那兒買了一幢住房。一年後當了父親。這時他聲稱他一年前否認羅馬教會是為了他兒子的靈魂;差不多兒子一出生,他便開始向孩子灌輸他在新英格蘭的祖先所奉行的宗教。然而周圍沒有唯一神教的禮拜堂,伯頓又讀不懂英文《聖經》。不過,他在加利福尼亞時曾跟教士學過用西班牙語來讀;小孩剛能走路,伯頓(這時他自己的姓氏伯林頓讀作伯頓了;因為他完全不會拼寫,教士煞費苦心地教他寫姓名,但他的手在理繩子、握槍托、掌刀柄方面遠比執筆在行)便用西班牙語誦讀《聖經》給他聽,這本《聖經》從他在加利福尼亞的日子一直帶在身邊;他不時停下用外語誦讀的琅琅動聽的神秘經段,插入臨時發揮的刺耳的訓誡:一半來自他還記得的他父親在新英格蘭的那些漫長的禮拜日所做的慘淡蒼白的推理說教,一半來自衛理公會教派的每個鄉村巡迴牧師都會津津樂道的墜入地獄后所受的煙熏火燎的種種苦難。父子倆單獨呆在一間房裡:父親瘦削高大,北歐人的後代;兒子矮小黝黑,一個天真活潑的孩子,繼承了他母親的體格和膚色,兩人像屬於迥然不同的種族。小孩五歲時,伯頓同別人爭辯蓄奴問題,把對方殺了,只得帶上一家人搬離聖路易斯。他往西部遷移,用他的話說,「為了避開民主黨人」。
「是的,」他立即答道。這時他知道她正朝著他聲音發出的地方看,好像差不多能看清他的面孔。現在她的聲音幾乎很柔和,十分平靜而又極其鎮定。
父親咕噥了一聲。「我敢肯定。要是哪兒有麻煩,我敢說一定牽涉他。你對他說吧,」他大聲忤氣地說,「假若他甘受那些可鄙的膽小鬼欺騙,我會拿出當兵時的威風立即宰了他。」
「你一點兒不知道你父母是誰?」
加爾文全然不是在完整地講話。他只是喊叫,咒罵。「我要狠狠地揍你一頓!」他吼道,「女孩兒們!范吉!貝克!薩拉!」幾姊妹早已擁出來,像是突然擁到門邊,迎著風的裙子像氣球一樣滿鼓鼓的,一面尖聲喊叫著,父親發出的隆隆吼聲高出了她們的喊叫。這時他把外衣——星期日穿的禮服,講究的退休后穿的衣衫——敞開,伸到腰間去掏什麼東西,那姿勢和神態與他掏手槍時一般無二。但是他從腰間掏出的只是一根皮帶,接著單手揮動皮帶,掀開尖叫蜂擁的幾個女孩子。「我還是得教訓你!」他吼道,「教訓你當初膽敢逃跑。」皮帶在納撒尼爾的肩頭上落下兩次,然後兩人便扭在一起了。
「麻煩?」父親說。
說到底,她告訴他的事挺少。他們之間很少交談,即使在他成了她孤寂床頭的情人之後,談話仍屬偶然。有時他幾乎相信彼此間根本沒交談過,對她簡直一無所知。她彷彿是兩個人:一個是他白天偶爾看見的人,即使交談也言不由衷,勉強敷衍,不知所云;另一個是晚上同他睡覺的人,他甚至連看也看不見,彼此之間無話可說。
直到這時,他們誰也沒瞧瞧那輛馬車。車裡坐著一個女人和一個十二歲的男孩。父親瞧了一眼那女人,卻覺得沒必要理睬那孩子。他望著那女人,下巴松垂下來像見了鬼似的。「伊萬傑琳!」他說。她看上去酷似他去世的妻子,活像他妻子的妹妹。兒子差不多把母親的模樣忘得個一乾二淨,娶了一個幾乎與母親一模一樣的女人做妻子。
他絕不勸人改變宗教信仰,他不是傳教士。遇事他總帶上手槍,但除了有一回處理樁小事外都沒有產生過重大影響。他差不多把全部精力花在自己的親骨肉上。他對孩子們說:「讓別人統統不知不覺地墜入黑暗的地獄吧。但只要我有舉起手臂的力氣,就要把仁慈的上帝灌進你們四兄妹的頭腦。」這往往在星期日,這一天,孩子們都洗得乾乾淨淨,穿得整整齊齊,不是印花布便是藍色斜紋棉布衣服;父親則穿上絨面呢的禮服大衣,臀部口袋裡脹鼓鼓地別著手槍;他穿的有褶紋的無領襯衫由大女兒在每個星期六漿洗,漿洗得同她過世的母親做的一樣,幾兄妹聚集在簡陋整潔的門廳里,由伯頓展開那本一度燙金並用紋章裝飾過的書,用他們誰也聽不懂的西班牙語誦讀。他一直這樣做,直到他的兒子也離家逃走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