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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離家

第一章 離家

小村到了,她們坐在草地上等貨運馬車。那馬車比步行快不了多少,得走上五個小時才能到雙衫鎮,到了那兒——至少蒂凡尼的父母以為——她們將坐上大馬車,一路經過重重山巒,駛向遠方。
「蒂克小姐?」癩蛤蟆問。
像蒂凡尼這樣歲數的年輕女孩當幫傭是常有的事,也就是說,去別人家當女僕。通常是,你從給一位孤老太太幫忙開始干起——她不會付你很多錢,考慮到這是你的第一份活兒,你也不可能拿到很多錢。
「馬車來了。呃……你不想錯過吧。」
當天晚上,蒂凡尼上床睡覺后,她「碰巧」聽到了父母的爭論。要是你「碰巧」把玻璃杯倒扣在地板上,後來又「碰巧」把你的耳朵放到杯子上,那你就很容易「碰巧」聽到樓下人的說話聲了。
「你是首領,羅伯,所以你第一個寫字是最合適的。」珍妮說,「我不能有一個甚至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的丈夫。我給你看過那些字母了,是不是?」
許願是需要三思而後行的。她永遠不會大聲地說:「我希望我能嫁給一個英俊的王子。」她知道,要是她這樣說了,可能她打開門時就會發現門口站著一位吃驚的王子,牧師緊跟在一旁,噼啪菲戈人開心地咧嘴笑著,已經做好隨時擔當伴郎的準備。所以,你無疑得留心你要說的話。
她穿了一條新裙子,這多少是一點兒改觀。在阿奇的家裡,買新衣服可是一件不常有的事兒,所以這條裙子自然買得比較肥大,等她長大了還能穿。好在裙子是淡綠色的,而且也沒有長到拖地板的程度。穿上新靴子,戴上新草帽,她看上去——像一個農夫的女兒,打扮得體體面面的,正要去干她平生的第一份工作。事實也正是如此。
於是他們在草地上挖了一個坑,把阿奇奶奶埋在了這片白堊地之中,之後在草皮上灑上水,沒有留下一點痕迹,最後他們燒了她的小屋。
「我的名字,在我的掌控下。沒哪個討人嫌能把它怎麼樣吧?我有了我漂亮的名字,它很安全吧?」
接著,一個月前,有消息傳來了:做好準備吧。
「沒有。」蒂凡尼回答。
珍妮用腳輕敲著地板,她的雙臂仍然交叉著。她露出結婚女人特有的笑容,那似乎是在說:「是的,你碰上大麻煩了,可是我要看著你陷得更深。」
羅蘭看上去緊張得快要爆炸了。
「哦,啊,啊哈,唔,是的……」羅伯低下頭,開始說,「你不記得她了嗎,親愛的?她參加了我們的婚禮。你知道,她做過我們一兩天的凱爾達。就在她去精靈國前,老凱爾達讓她發了誓。」他加上了一句,希望提到是上一任凱爾達的願望以免招致猛烈的暴風雨,「我們最好守護著她,你知道,她是我們的巫婆和……」
「哦,那麼你是害怕字母,是不是?」珍妮狡黠地說,「啊,這真是太好了。所有的男人都有害怕的事情。伍萊,把他的筆拿走。你不能要求一個男人面對他害怕的東西。」
她把鏡子放到床邊那張搖搖晃晃的桌子上,站在破舊的地毯中央,閉著眼睛說道:
她瞥了一眼樹籬,只是一秒鐘的瞬間,她相信自己看見一頭紅髮閃過。她笑了,微微有點兒緊張。
它爬過牧場的時候,一群羊緊張地咩咩叫喚著。它可以讓自己寄生在一隻毛茸茸的白羊身上。但是羊的頭腦毫無用處,它們想到的只有草,爾後召喚著其他的羊兒一塊兒傻傻地叫喚。不,它不要它們。它需要更好的東西,一個強大的頭腦,一個充滿意志力的頭腦,一個能給它安全的頭腦。
昨天,蒂凡尼告別了阿奇奶奶……
「看不見我。」她說,她的影像——管它是什麼呢,因為她自己對這巫術也不太確定——消失了。
蒂凡尼聽見草地上踏響的馬蹄聲時,其實已經看到了那匹馬順著馬路過來了。她立刻轉過頭,她的心似乎提到了嗓子眼,可剎那間又沉了下去。
蒂克小姐坐在她邊上,膝上的黑裙子很快就蒙上了白堊地的灰塵。
「是的,你應該用烈酒才對。」 蒂凡尼說。
2. 偷一支筆。
「是的,」珍妮說,「你已經寫下了你自己的名字,羅伯!」
但是今天……噢,她在家裡通常不會這樣干,但是今天她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即使現在身邊沒有人……
蒂凡尼向珍妮鞠了一躬,因為女巫都是這麼告別的,順便還能仔細打量她。她很小,笑得很甜、很漂亮,眼睛里閃著光,下巴高傲地揚著。噼啪菲戈人的女孩非常少,她們從小就知道自己有一天將當上凱爾達。蒂凡尼有一種明確的感覺,羅伯婚後的生活將會比他想象中的棘手。
……然後繼續嚼著青草。
「我給你帶了這個。」他說,「我是請一個……呃,葉爾普鎮的人做的。」他取出一個用軟紙包著的小包。
看到珍妮臉上的表情,羅伯的聲音漸漸地低了下去。
羅伯抬起了頭:「是的,可是……」
「啊,你這個難難難纏的女人!」他朝手掌上吐了一口唾沫,一把從伍萊手中奪回了鉛筆頭,「給我這下地獄的工具!這些字母不會知道是在寫它們!」
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雲雀歌唱著,飛得那麼高只聞其音不見其形。空中充滿著草籽。高高的白堊地上,羊群咩咩叫著。
車上沒有座位。貨運馬車每隔一天就到各個村子里來取包裹,有時候還捎帶接送人。你只能在水果箱和布匹中間找一個舒服一點兒的地方坐下來。
「而且一個人的話寫下來后,這些話甚至在他死後還在說!」羅伯揮動著鉛筆說,像是要努力躲開邪惡的神靈,「你不能對我說這是對的!」
「可是你不是曾告訴過我這個女孩怎樣打贏了女王嗎?」珍妮說,「她用一把長柄平底鍋從困境中脫了身,這是你說的。這說明她很棒,是不是?如果她是個真正的巫婆,她就會自己找到辦法。我們都必須對付自己的命運。無論出現什麼情況,她必須要面對。如果她不能,她就不是一個真正的巫婆。」
另一個聲音說:「那個老巫婆准能發現它吧?」
「你不能娶兩個妻子,因為這會犯重婚罪的,對不對?」珍妮說道,她的聲音危險地甜蜜著。
「是的,她的臉像一大片酸奶一樣白。」大揚說,「羅伯,你說過不許我們暴露自己的。」
羅伯又盯著那些字母看了看。
四周很安靜,她們的靴子走在碎石路上發出清脆的聲音,應和著頭頂上雲雀那不停歇的歌聲。現在是八月下旬,天氣很熱,新靴子緊得腳發疼。
「等以後吧。」蒂凡尼說。她現在不想討論羅蘭,根本不想。
「你肯定是蜂怪嗎?」羅伯丟掉了他的鉛筆,「在這世界上我還一個也沒見過呢。」
「我以為你在看一塊有趣的石頭呢,蒂克小姐。」蒂凡尼責怪道。
要是它有鼻子的話,它會嗅到這種氣息。
他已經掌握了寫字的頭兩條規則,他能理解它們的意思。
羅伯後退了幾步,挑剔地瞧著那張紙。
蒂凡尼接過小包,小心地放進了口袋。
「沒錯,唔,可這次不同……」羅伯說,但是他停了下來。
「沒錯,正是這樣我才知道他們在這兒,」蒂凡尼說,「他read.99csw.com們守護我的時候,周圍總是比平常安靜很多。但是看到你和我在一起,他們是不會現身的。他們有點怕巫婆——這是他們對女巫的稱呼。」她很快又加了一句,「這完全與你是誰無關。」
「噢,這是一項古老的職業。通過學習那些古老的咒語是怎樣創造出來的,她可以發明新的咒語。你知道那些『蝙蝠的耳朵和青蛙的腳指頭』之類的咒語吧?它們從來不起作用。但是勒韋爾小姐認為,這隻是因為我們不知道究竟是哪種青蛙、哪根腳指頭……」
有那麼一瞬間,羊群感到有些緊張,似乎察覺到身邊有什麼它們看不到、聽不到,也聞不到的東西。它們咩咩叫著……
「是的,我知道。」蒂凡尼說,「這一匹是白色的。」她平靜地添了一句。
「我告訴過你,無名氏先生,只是寫下你的名字沒有任何問題。」他說,「『羅伯·無名氏』這幾個字沒有一點兒犯法之處。當然,除非,」癩蛤蟆發出一個有點法律化的大笑,「這些字用來作為命令!」
事情就這樣定下來了。這一會兒已是一個月後,她正在把那雙她每個姐姐都穿過的舊靴子裹在一塊乾淨的布里,然後把它塞進了媽媽買給她的那隻二手箱子里。這箱子看起來像是用破紙板做的,已經像豆腐渣,得用繩子綁著才能合起來。
「我要是你,就把它們脫下來。」過了一會兒,蒂克小姐說。
蒂凡尼不打算走這條路。不管怎麼說,當女僕只是一條計策。蒂克小姐也為謀划這條計策幫了忙。
「啊,那是讀的事了。」珍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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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你們沒有告訴她,你們兩個傻瓜?」羅伯問。
「謝謝你,但是我真的沒有。」
事實上,在長湖部落的菲戈人中,只有一半人精通讀書和寫字。讀書和寫字被看作是他們古怪奇特的嗜好。畢竟,讀書和寫字——從你早晨從被窩裡爬出來開始——它們有什麼好處呢?搶劫兔子、斗鮭魚、喝酒的時候都用不著它們,你不能夠讀懂風,也不能在水上寫字。
離開他們,她感到有些難過,但是不會非常難過。他們有時是很好,可一會兒,他們又把你弄得心煩。不管怎麼說,她已經十一歲了,她覺得過了一定的年齡,你就不該再偷偷溜進地下的洞里和小個子們說話了。
最後,除了乳酪和小貓——啊,還有那些羊兒,每個人都站在大門邊,朝她和蒂克小姐揮手,一直望著她們,直到她們走到了那條通向村口的白色小路的盡頭。
「是,夫人。這討厭的、一圈圈的、彎彎的東西!」羅伯吼叫道,「我不信任那個Q,有東西在那個字母裏面。有刺在那個字母裏面!」
這兒還有一頂新草帽,上邊系著一條絲帶。她對這帽子也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那兒,不是什麼招聘廣告,就是它,我的名字,我自己寫的。」
而且,有那麼一瞬間,珍妮看她的眼光帶著明顯的敵意。蒂凡尼不須費力就讀懂了這種眼光的意思。她曾經是他們的凱爾達,即使那只是非常短的一段時間。她曾經和羅伯訂過婚,即使那只是一種權宜之計。珍妮知道這一切。那眼光在說:他是我的。這地方是我的。我不要你在這兒!離開這兒!
蒂克小姐安靜了一會,不過她似乎在想著什麼其他的事兒。
「那些花下面就是那頂尖頂帽,大揚。」第二個聲音不服氣地說,「我見過的。她只要按一下小彈簧,尖頂就出現了!」
「為什麼叫它白馬?」蒂克小姐問。
「噢,是的,」大揚說,「它嗡嗡的聲音讓我的牙齒直發酸。」
然後,它和馬車一樣也消失在山下……
他微笑著看著他的名字:
「可是什麼?」
除了幾個保鏢兄弟,凱爾達一個人孤孤單單的。
蒂克小姐急匆匆地走開了。羅蘭說:「呃,這麼說,你是要走了。」
「你可以感到不安。」蒂克小姐說。
蒂克小姐嘆息了一聲。「當我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時候,我很想見到小精怪。」 她說,「我把一小碟一小碟的牛奶都拿了出來,當然,後來我才知道這樣做也沒用。」
這會兒,他兩手在身前緊握著鉛筆頭,身子后傾著,而他的兩個弟弟,推著他往一張釘在牆上的紙前走去(那是一張從農場里偷來的買羊鈴的舊賬單)。部落里的其他人都在牆邊的地道里看著,嚇呆了。
女巫們不允許用巫術來掙錢,因此所有的女巫還得干份其他的工作。蒂克小姐主要是一個女巫,同時也是一名出色的教師。她和一幫流浪教師到處遊盪,什麼人都教,什麼東西都教,以此換取食物和舊衣服。
「謝謝。」蒂凡尼甜甜地說。
這頂帽子是全世界最偉大的女巫送給她的。這個了不起的女巫戴著黑色的帽子,穿著黑色的衣服,她的眼睛能看穿你的靈魂,就像松節油滲進一隻病羊的身體里一樣。這頂帽子是作為一種獎賞獎勵給她的,當時蒂凡尼施了一次魔法,一次很重要的魔法。在施魔法之前,她並不知道自己會施魔法;在施魔法的時候,她也不知道自己正在施魔法;當她施完魔法以後,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施了魔法。現在,她必須學習怎樣施魔法。
蒂凡尼待了一會兒,直到掛在臉上的淚水都幹了,然後才向山下走去。永不停歇的風兒在鐵輪邊打著轉兒,又呼嘯著從大肚子火爐旁吹過。生活在繼續。
你說的每個字都逃不過蒂凡尼的耳朵,就算你是蒂克小姐。
「勒韋爾小姐,是的,」蒂克小姐被擊敗了,「嗯,她並不是很老,不過她說她很高興能有第三雙手在身邊幫忙。」
蒂凡尼了解蒂克小姐。這一會兒,她已經急不可耐地要問問題了,因為女巫討厭有不知道的事情。果然不出所料,等到離村子遠了,蒂克小姐挪了好幾次身子,清了好幾下喉嚨,終於開口了:
不過有時候他們也能幫上一些忙。於是她把那些家裡不再需要的,而小個子們可能用得著的東西全留給了他們,比如說別針、小湯匙、湯碗——噼啪菲戈人可以用它來好好洗一個澡。她怕他們萬一搞不清楚這意思,還特地留下了一些肥皂。他們不偷大肥皂。
「字母R的方向錯了,你還漏寫了一個A和Y。」珍妮說,一個妻子的職責就是制止她丈夫的驕傲過度膨脹。
「就是這樣?」他問。
有一點得承認,他不像從前那麼愛挖苦人了。可話說回來了,那時是有好些事情可以被挖苦一番的。
它尋找著……
她不明白她的丈夫為什麼不願意把事情寫下來。而羅伯發現珍妮確實不愧為一個凱爾達。
羅伯瞧著他寫下的歪歪斜斜的字:「這是我的名字,是不是?」
「我很好,真的,」蒂凡尼說,「不騙你。」
有些時候蒂凡尼想,她應該和蒂克小姐談談這件事。「看見自己」的感覺就好像是她從自己的身體里走了出去,但剩下的那具軀殼仍然能四處走動。那具軀殼能一直九-九-藏-書不停地走下去,只要它的眼睛不向自己看,別看到她是一具軀殼。要是它低頭看見了她的軀殼,那走出去的一部分就會驚慌害怕,她會發現自己立刻就回到了她實實在在的身體里。蒂凡尼最終決定不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你沒必要告訴你的老師一切事情。不管怎麼說,在你沒有鏡子的時候,這是一個不錯的法術。
他們滿足她的願望——不是童話里總讓事情變糟糕的三個魔法願望——只是一些日常的、普通的願望。噼啪菲戈人意志堅定,無所畏懼,速度極快,但是他們的理解力可不太好,他們無法理解口是心非這樣的事兒。有一天,在牛奶房裡,蒂凡尼說了一句:「我希望能有把快一點的刀來切這些乳酪。」在她這句話幾乎還沒有說完之前,她媽媽那把最鋒利的刀就已經插在她身旁的桌子上,微微地顫動著。
珍妮很想家,很孤獨,還恐懼未來,因為這些原因,她會對接下來發生的一些事情產生誤解……
她努力想看清鏡中的自己,這可不容易,因為那鏡子比她的手掌大不了多少,而且上面斑斑點點的,還有裂痕。她得不停地移動鏡子,才好在鏡子里多看到一點兒人影,還得想著把那裂片中的影像合起來看會是什麼樣兒。
在那高高的山上,那座有些年頭的牧羊人小屋的鐵輪半埋在草叢裡。大肚子火爐仍舊斜立在牧場上,渾身紅紅的滿是鐵鏽。白堊地的山要帶走它們了,就像帶走了阿奇奶奶那樣。
它無聲無息地出沒在山際,彷彿一片看不見的霧。沒有附著的軀體,它緩緩地游移著,已經精疲力竭。眼下,它不能思考。自從最後一次思考以來,幾個月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因為用來思考的頭腦已經死亡了。它們總是會死亡的。現在,它又一次變得無所依附,滿懷著恐懼。
馬車在高低不平的道路上顛簸著,蒂凡尼坐在後面,穿著舊靴子的雙腳懸在車子邊上,前後搖擺著。
小精怪們聚集在一起,看著羅伯狠狠地咕噥著,伸出舌頭舔著嘴角。鉛筆在紙上拖著,畫出字母的曲線和直線。他每寫完一個字母,就期待地看著凱爾達。
他把鉛筆頭插|進了頭髮,挑釁般的看著她。
他們曾經居住在精靈國,但是後來因為酗酒被驅逐了出來,因為只要你曾經做過他們的凱爾達,他們將永遠不會忘記你……
「她正出發去別的巫婆那兒學習巫術,」珍妮說,「而我必須獨自一人學習當凱爾達。你最好希望她能和我學得一樣快,羅伯。」
事實上,只要有人幫蒂凡尼搬運牛奶桶,她可以自己經營自家農場的牛奶房,因此父母對她想要當女僕感到十分詫異。但是蒂凡尼說,這是每個人都要做的一件事兒:你需要稍稍走向外面的世界,遇見新的人,你永遠不知道邁出這一步後會遇到什麼情況。
「要是你想哭一下,你不必假裝有粒沙子掉進了你的眼睛里,或者別的什麼……」
「啊,當女人和癩蛤蟆合夥起來對付她的男人,對男人來說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羅伯搖著頭說。不過,當他回頭去看那張邋遢的紙片時,他的臉上出現了一絲驕傲的神氣。
1. 偷一些紙。
「正是那樣,」癩蛤蟆說,「不過我們希望你從更加有形實在的程序開始。」
蒂克小姐嘆了一口氣。和一個每時每刻注意力集中的人說話真不容易,真讓人覺得討厭。
蒂凡尼看著她。「因為白堊地是白色的?」她啟發道,努力不讓對方覺得她問的問題有點愚蠢。
「一個真正的凱爾達必須嫁給首領,」珍妮說,「就像我嫁給了你,羅伯·無名氏·菲戈。我對你來說不是一個好妻子嗎?」
「謝謝。」蒂凡尼又行了一個屈膝禮,因為她看見了那樣做起到的效果。這是有點兒殘忍,可有時你不得不這麼做。
沒有牧羊人敢住進那間小屋,沒有一個人敢。
從珍妮的身邊發出了一聲文雅的咳嗽,那是癩蛤蟆的聲音。他沒有其他的名字,因為癩蛤蟆們不喜歡名字。比如說,沒有一隻癩蛤蟆叫癩蛤蟆湯姆之類的,這樣的事從未發生過。
那是男爵的兒子羅蘭,騎著一匹漂亮的黑馬。馬還沒站穩,他就跳了下來,不好意思地站在那兒。
珍妮停頓了好一會兒才開了口:「你肯定嗎?」
珍妮看看癩蛤蟆,癩蛤蟆聳聳肩,它知道菲戈部落的絕大部分智慧都存在於女性的頭腦中。
她聽見她媽媽說,所有的女孩都想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麼樣兒,所以最好還是讓她出去看看。而且,她還是一個非常能幹的女孩,她有一個好使的腦袋。只要她努力,沒有什麼理由說她不能在某一天給某個了不起的人物當傭人,就像赫蒂姨媽一樣,還能住在一座帶廁所的房子里。
接著有什麼東西出現在了道路上。它像一小團旋風慢慢地移動著,只有揚起的灰塵看見了它。它經過時,發出一陣蠅群般的嗡嗡聲。
蒂凡尼真想為這句話掐她一下。
她並不是真的不喜歡他。她在精靈女王的領地里找到了他,把他救了出來,雖然他那時大部分時間里都昏迷著。當噼啪菲戈人神經緊張的時候又突然遇到了人類,他們的確會把人類變成這樣。當然啦,村子里的每個人都相信是羅蘭救了她,沒有人有心說謊,只是一個帶著一隻平底鍋的九歲女孩是不可能救出一個佩著長劍的十三歲男孩的。
「看見我自己。」
「哦,是的,哈密什,我敢說她又能寫又能讀,但是她不知道書上沒有寫的事情。她在的時候我不會現身的。她就是把一個人的事情寫下來的那種人!走吧,我們去找凱爾達!」
女巫們有點像貓。她們並不太喜歡自己的同伴,但是她們確實想知道其他女巫在哪裡,為的是在需要的時候能夠找到她們。作為朋友,你可能需要她們告訴你的是,你開始像巫婆那樣咯咯地笑了。
「什麼?那個教書的巫婆?她不是正統的巫婆!」
這是因為,從某方面講,這頂尖頂帽並不存在。它是看不見的,除了在雨中。太陽和風徑直地穿過去,但雨和雪卻把它視作一頂真實存在的帽子,不知怎的可以看見它。
珍妮嘆了一口氣。她在七百多個兄弟中長大,知道他們是怎樣思考的,他們常常在錯誤思想的路上前進得非常快。要是他們的思想不能屈從於這個世界,他們就讓世界屈從於他們的思想。她母親常常告訴她,遇到這樣的情況最好別爭辯。
「嗯……不,不完全是這樣。」
總有一個噼啪菲戈人待在農場上的什麼地方,或者在白堊地的上空嗡嗡地盤旋。他們守護著她,幫助她保護她,無論她是否要他們幫忙。蒂凡尼對此儘可能保持著溫和的態度。她把日記本藏到抽屜的後面,用紙團堵住廁所里的裂縫,對卧室地板上的那些豁口也想盡了辦法。畢竟,他們只是小個子。她知道他們為了不打擾她,都在儘力想辦法不讓她看見,然而她總能發現他們。
羊毛,快樂水手牌煙草和松節油……
「一個蜂怪在跟蹤這個純潔的小姑娘。」
蒂凡尼並不介意。這使得人們不再問那些她不想或者不知道怎麼回答的問題。然而他開始……九-九-藏-書徘徊在她附近。她常常會在路上「偶然」遇到他;他還總是和她出現在相同的鄉村活動上。他老是彬彬有禮的,可她受不了他那副樣兒,好像一隻被人踢了一腳的垂毛狗似的。
曾經,也就那麼幾天的時間吧,蒂凡尼是唯一一個可能成為菲戈女王的人類。大家都知道,她要被噼啪菲戈人稱作凱爾達,而不是女王。如果你想和噼啪菲戈人打架的話,那你當面叫他們精靈就行了。另一方面,噼啪菲戈人總是興緻勃勃地在找人打架。要是沒有人和他們打,他們就自己對打,要是只有一個噼啪菲戈人,那他就踢自己的鼻子當作練習。
「就是這樣,」她終於說,「幹得漂亮!」
這隻癩蛤蟆曾經當過律師(那是在他還是人類的時候。癩蛤蟆們沒有律師也沒問題),他被一個精靈教母變成了癩蛤蟆。精靈教母本打算把他變成一隻青蛙的,卻糊裡糊塗地出了差錯。如今他居住在菲戈人居住的古墓,靠吃蟲子生活,遇到菲戈人有想不明白的事情的時候就幫他們一下。
「是,但是寫字真是個大麻煩。」羅伯說,「寫一個字下來,能讓一個男人上弔!」
蒂凡尼了解她的父母。一個月三塊錢低了些,一個月五塊錢又高得令人懷疑,而四塊錢,做乳酪的技藝恰恰就值這個價。還有,一張屬於她自己的床是一個很好的額外條件。在大多數蒂凡尼的姐姐離家之前,兩個姐妹擠一張床睡覺是很平常的事兒。所以這真是一個很棒的條件。
它尋找著。
「這就是白馬。」蒂凡尼說。
像這樣走路是非常困難的,不過最終她站到了自己面前,上上下下地打量著自己。
「女巫研究員是幹什麼的?」蒂凡尼問。
大約一年前,蒂凡尼展現的求知慾令她媽媽很吃驚,還讓她有些擔心。村裡人認為,適度的求知慾是一件好事兒,但是強烈的渴望卻會令人焦慮。
蒂凡尼·阿奇睜開了眼睛。她看見了自己,站在離她幾英尺遠的地方。她可以看見自己的後腦勺。
奶奶下葬那天,人們把小屋的其餘部分都燒了。沒有牧羊人敢用這屋子,更別說在裏面過夜。在牧羊人的心中,阿奇奶奶太高大、太堅強,無人可取代。無論白天夜晚,無論春夏秋冬,她就是這片白堊地最好的牧羊人、最聰明的女人,她是這裏的全部記憶。她像是這片綠色牧場的靈魂,穿著她那雙舊靴子,系著麻布圍裙,到處走著,抽著老式的煙斗,給羊塗抹松節油。
「還有個巫婆和她在一起,」大揚回答,「那個教書的巫婆。」
蒂凡尼站在山上,風兒吹過牧場,遠處傳來陣陣的羊鈴聲。
小心翼翼地,她在屋子裡走動著。她沒有低頭看正在走路的她自己,因為她知道要是那樣做的話,魔法就會立即結束。
「等一會兒……再打……打開它。」他說,「我希望你會喜歡。」
所以他們一直就在蒂凡尼身旁。
「那不是一匹馬看上去的樣子,」蒂凡尼說,「那是一匹馬本來的樣子。」
「這才是我勇敢的小夥子!」珍妮說。羅伯擺好架勢,站在紙前。「很好,來吧,第一個字母是R,就是看起來像個胖傢伙正在走路的那個,記得嗎?」珍妮提醒。
蒂凡尼看到,羅蘭一直等到馬車幾乎看不見了,才騎上了馬。
「哦,不,她從來不殺它們!」蒂克小姐連忙說,「她只用那些自然死亡的動物,或者是被車子輾死的,或者是自殺的——青蛙有時也會感到抑鬱。」
有一回,蒂凡尼問過爸爸這事兒,當時他們一起去販羊市場時正好途經這裏。她爸爸把他還是孩子時阿奇奶奶告訴他的話告訴了她。他一字一句地重複著奶奶說過的話,現在蒂凡尼也在這麼做。
這曾經是牧羊人小屋的味道,也是阿奇奶奶的味道。這味道直抵人的內心,讓人難以忘懷。現在,蒂凡尼只要聞到那些味道,她就彷彿又回到那座小屋裡,回到了那座溫暖、寧靜而安全的小屋裡。每當她感到煩心或者快樂的時候就會去那裡。阿奇奶奶總是微笑著,為她沏茶,但並不說話。在這座小屋裡,永遠不會發生壞事情。它是一座與世隔絕的城堡。即使現在阿奇奶奶已經不在了,蒂凡尼仍然喜歡去那兒。
珍妮點了點頭。
他做丈夫的時間還不長,但是結婚後男人的頭腦里多了幾根神經,現在有一根告訴他,他正在陷入一場真正的麻煩中。
「謝謝你。」她說著微微地行了一個屈膝禮。嚴格地說,這隻是在你遇見一個紳士的時候才會這樣做的,這可讓羅蘭紅了臉,結巴了。
「我以前從沒見過這樣的……」蒂克小姐說。
「那麼,這還是我的名字,對不對?」他咧嘴笑著問。
「哦,那石頭是有點兒有趣。」蒂克小姐毫不尷尬地說,「那麼……你打開嗎?」
「羅伯!」
人們說,很久以前,一群族人從牧場上鑿出了它,那個部落建造石頭圓陣,把死者埋在大土墳里。他們在綠色山谷的盡頭鑿出了馬的形狀,比一匹真馬大十倍。如果你不用心去看,你就無法看到正確的形狀。古人是了解馬的,他們養馬,每天都能看到它們。他們並不因為是古人就不知道馬的形狀,他們並不愚蠢。
她爸爸說,她會明白擦地板的活兒在哪裡干都是一樣的。
蒂克小姐,戴著她那頂花帽子拜訪了阿奇家。她對阿奇夫婦解釋說,山區有一位老婦人聽說了蒂凡尼做乳酪的出色技藝,願意請她當女僕,每月四塊錢,一星期放一天假,有一張屬於她自己的床,還能在豬望日期間休一個星期的假。
蒂凡尼·阿奇站在卧室的地毯上,搖著頭。她要儘快把它們穿舊。
「當然是,無名氏先生。」
阿奇奶奶在家的時候從不說話。她收集沉默,就像有人收集繩子那樣。然而她自有一種辦法,雖然什麼也不說,卻說了一切。
第一次這樣做的時候,她感到很震驚。然而她發現她一直很容易看到自己,至少在她的頭腦中是那樣。她所有的記憶就像一幅幅她在做事情或者看事情的小圖畫,而非她眼中所看到的景象,有一部分的她總是在一旁看著自己。
其他部族的菲戈人都出席了婚禮。如果說有什麼比宴會更讓菲戈人喜歡的話,那就是盛大的宴會,而比盛大的宴會更好的,那就是有人請他們喝酒的盛大的宴會。蒂凡尼比自己身邊最高的人還要高出十倍,老實說,這讓她感到有些不自在。然而她受到了很好的款待,羅伯·無名氏為她作了很長的演講,稱她為「我們傑出的大塊頭年輕小巫婆」,講著講著一頭栽進了布丁里。當珍妮背著羅伯跳過地上一把小小的掃帚柄時,她也和人們一起發出了熱烈的歡呼聲。依照傳統,新娘和新郎應該一起跳過掃帚柄,不過,也是依照傳統,沒有一個愛臉面的菲戈人會在結婚當天不喝醉的。
哈密什和鐵頭大揚急匆匆地從偽裝成兔子洞的古墓入口走了進來。
「你不打開看看嗎?」
蒂凡尼認read.99csw.com為,這就是那頂帽子存在的原因。只要她閉上眼睛,她可以隨時摸到它。它像是在提醒……
事實上,蒂凡尼對自己沒有哭也感到有一點兒奇怪,不過她不打算告訴蒂克小姐這些。她覺得她心裏有一塊地方淚水就要衝出來了,但是它們還沒有填滿胸壑。那也許是因為她把這些情感和疑慮打了包,留在那山上的大肚子火爐里了。
站在自己面前,她瞧得見自己頭上那頂尖頂帽,不過她得費勁地尋找它。它像一道閃光掠過空中,你才瞧見它,它就不見了。她正是因為這一點,才一直擔心著那頂新草帽,然而尖頂帽就這樣穿過了那頂新帽子,好像它不存在似的。
小精怪們住在高山上的古墓里。她最後一次上那兒,是去參加他們部族的頭領羅伯·無名氏和來自長湖的珍妮的婚禮。珍妮將成為新的凱爾達,在往後的大部分時間里,她都將生活在古墓里,就像蜂后一樣,繁衍許多後代。
「當男人有了他自己的名字,又沒有人能夠碰它的時候,他就是一個屹立不倒的男人了。」羅伯說,「這真是厲害的魔法,這是……」
一隻藍色的蝴蝶被一陣風吹落到蒂凡尼的肩頭,撲扇了幾下翅膀,又飛走了。
但是如今他們有了一個新的凱爾達,新凱爾達帶來了新思想。事情應該是這樣的,這能讓一個部落避免固守陳規。新凱爾達珍妮來自長湖部落,是那高山裡的部落——他們是把事情寫下來的。
「要是你這會兒覺得情緒低落,你可以打開他送的禮物……」蒂克小姐努力著。
不過人們也會對流浪教師有一點兒防備。據說他們披著裝有皮襯墊袖子的斗篷,戴著奇怪的闊邊帽子,掐掐小雞,偷走小孩(從某方面講,這是真的),從這村遊走到那村,推著他們俗氣艷麗的推車,彼此說著沒人能聽懂的異教徒的語言,比方說 「覆水難收」和「以此代彼」。蒂克小姐輕鬆地藏身在他們中間。她的尖頂帽子是一個詭秘的掩飾,要是你不按下那個魔法彈簧,它看上去只是一頂黑色的草帽,上邊還有一些紙做的花兒。
白堊地上的噼啪菲戈人有種種理由敬畏文字,其中最大的一條是:寫下來的字會留在那,板上釘釘了。一個人可以說出他的思想,而一些小討人嫌會把它們寫下來,誰知道他要怎麼處置這些話?他還不如把人的影子釘在牆上呢!
羅伯瞪著他們:「我們剛才正忙於文學事業。」
「是的,羅伯。」凱爾達說。
離開這兒是件好事兒,因為白堊地的人們不信任女巫。人們認為女巫夜晚會在月光下跳舞,連內褲都不|穿。蒂凡尼打聽過這事兒,等到她發現沒必要非這樣做才能成為女巫時,她稍稍鬆了一口氣。要是你想這樣做的話也可以,可是你得知道所有的蕁麻、薊草和刺蝟都在哪裡。
「他送你的禮物。」蒂克小姐說。
「和我談談勒韋爾小姐吧。」蒂凡尼快速地說。關於那位將要和她生活在一起的女士,她知道的只有名字和地址。不過地址聽上去頗讓人期待:「高高懸垂村,失蹤人小巷中的那棵死橡樹近旁樹林中的小屋。如遇外出把信件留在門邊的舊靴子里。勒韋爾小姐。」
馬車沿著白色灰塵飛揚的道路搖擺著向前行駛,直到消失在視線之外。
不幸的是,要做的事情遠不止這些。
她們重新上路了。「我們今天會見到……小個子嗎?」蒂克小姐問道。
「也許我可以找到更簡單的方法。」他掙扎著說,腳後跟在古墓堅硬的地面上磨出一道鞋轍,「也許我可以只寫一個逗號、一個句號……」
說再見的時候到了。她流了一些眼淚,她媽媽流了更多的眼淚,小弟弟溫特沃斯也大哭著,似乎這樣哭可以得到一塊糖似的。她爸爸沒有哭,而是給了她一枚銀幣,語氣粗暴地要她答應每個星期寫一封信回家——這是一個男人流淚的方式。她還跟牛奶房裡的乳酪、羊圈裡的羊和一隻名叫鼠袋的貓分別說了再見。
「哦,好,很好,」羅伯嘟囔著,「但是……」
「那麼那兒已經有其他人了?」她問。
「不,我的男人兩樣都要會。」珍妮交叉著雙臂說。當一個菲戈女人這樣做時,就沒有任何希望了。
它找到了。
汗水從他的額頭上淌了下來。他曾經一個人和一隻狼對打過,他寧願再那樣干一次,也不願意干現在他正在做的事情。
「對不起,可我不會給任何一個剁殺無辜的青蛙和蝙蝠的人幹活。」蒂凡尼堅決地說。
「啊,夫人,我不知道那個胖子朝那邊走。」羅伯說著快活地揮著手,「你不能信任胖子。這種事會寫字的人自然都知道。今天他可能往這邊走,明天他又可能往那邊走。」
「是的。」蒂凡尼回答。
她媽媽說,噢,那樣的話她會感到厭倦的,再說她一年後就會回來。對了, 「爐火純青」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牧羊人說阿奇奶奶曾把天空咒成了藍色。他們管那夏日里天空中蓬鬆的白雲叫「阿奇奶奶的小羊羔」。人們一邊笑著一邊說著這些事兒,然而他們中有一些人可不是在開玩笑。
「是的,羅伯,我們看著年輕的巫婆安全地離開了,像你吩咐的那樣,但是我們看見有個蜂怪跟在她後面!」哈密什脫口說出。
「我沒有抑制,蒂克小姐。」
它微微地改變了方向,移動得快了一些。移動之時,它發出像一群蒼蠅飛過的聲音。
「唔,好了,不要再說了!這很容易的!」珍妮厲聲說,「這是孩子都能做的事,你是個成年的菲戈人!」
「打開什麼?」蒂凡尼問,但並沒有看她。
沒有一個菲戈人發笑。他們喜歡更有趣一些的幽默。
寫得不錯,他注意到了。他又湊近看了看:「你怎麼知道它們是我的名字?」
這雙新靴子完全不對勁。它們筆挺筆挺的,閃閃發亮。閃閃發亮的靴子!這真是丟臉。乾淨的靴子,那是另外一回事兒。要是為了防潮,給靴子抹上一點兒油,那也說得過去。但是,靴子不應該是閃閃發亮的,它們是用來走路的。
「我不知道,」蒂凡尼回答說,「一個月前,我告訴他們我要走了。每年這個時節,他們都很忙。不過,總有一兩個小個子在守護著我。」
蒂克小姐的話給蒂凡尼的父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們有點兒怕她。但是從小受到的教育讓他們相信,那些知道的比你多、會說長句子的人都是了不起的人,於是他們答應了。
「哦。」蒂克小姐說,可是因為她是個教師,還是個女巫,多半她沒法不讓自己加上一句:「有趣的是,事實上沒有純白的馬,它們是灰白色的。」
「你只要拿著筆,我會告訴你畫什麼線。」珍妮交叉著雙臂說。
她的這番話巧妙地贏得了媽媽的同意。媽九_九_藏_書媽有個有錢的姨媽,年輕時離開了家,她先是做廚房裡的洗碗女傭,後來做客廳里的女僕,一路做上去,直到當上了女管家,和男管家結了婚,住在了一座漂亮的大屋裡。那不是她自己的大房子,她只是住了裏面的一小點兒的地方,但不管怎麼說她是一名「女士」了。
「啊,我看見那兒有一塊很不錯、很有意思的……大石頭。」蒂克小姐甜膩膩地說,「我正想過去看一看,可以嗎?」
「那麼她有四條胳膊?」蒂凡尼問。蒂克小姐像是在盡量迴避這個話題。
她得到過警告,最好在這個時候離開,因為接下來新娘部落和新郎部落之間傳統的打鬥要一直持續到星期五。
「字母這玩意兒就是那樣發出聲音來的?」他問。
而蒂凡尼像見到老朋友一樣望著眼前的景色。這邊的山間,白堊地兀然地在平原上升起,一條溪谷往山下延伸著,勾勒出蜿蜒的曲線。牧場沿著長長的河流鋪展著,光禿禿的白堊地顯現出一隻動物的形狀。
蒂凡尼在路邊坐了下來,從箱子里取出她的舊靴子。她不必費神去問蒂克小姐是怎麼知道新鞋子緊腳的。女巫們總在注意觀察事物。穿著那雙舊靴子,即使她得套上好幾雙襪子,還是比新鞋舒服得多,走起路來著實方便。這雙舊靴子在蒂凡尼出生很久以前就開始走路了,它知道這活兒該怎麼干。
「啊哈,沒有那麼重。」羅伯說,絕望地看著四周,想找一條路逃走,「那只是臨時的,她還是個小姑娘,她善於思考……」
「是的,但是沒有一個人能從蜂怪的手中逃生!你無法殺死它,無法阻止它,無法……」
但是,寫下來的事情長久地保存下來。它們是很久以前逝去的菲戈人的聲音,是那些看見過奇特的事情、做出過奇特的發明的菲戈人的聲音。你是否贊同寫字,取決於你覺得這事兒有多麼令人毛骨悚然。長湖部落贊成寫字。珍妮希望她的新部落也能這樣。
「我善於思考,羅伯。我是這個部落的凱爾達,不是嗎?只能有一個凱爾達,不是嗎?我認為再也不要派人跟蹤這個女孩了。你真是丟臉。我肯定她不會想要大揚這些人時時刻刻地看著她的。」
「高超的技能。」蒂凡尼心想。他們家裡是有一本舊字典的,但是她的媽媽從未打開過它,因為她一看見那些字就心煩意亂。蒂凡尼已經從頭到尾讀過一遍。
傻伍萊緊張地拿走了他兄長的鉛筆頭,古墓里一片寂靜,每一雙亮亮的小眼睛都轉向了羅伯。他的手張開了,又握緊了。他開始重重地呼吸,直盯看著那張白紙。這回他可惹上麻煩了。
珍妮咬著嘴唇,臉色看上去有些蒼白,接著,她說:「你說過,她會成為一個能幹的巫婆,羅伯?」
其實,想錯過馬車都不太容易。要是快點跑,你很容易就能超過它。馬車跑得太慢,而且隨叫隨停。
多麼奇異的一個頭腦啊,就像一個頭腦里還裝著另一個頭腦,一個接一個,沒完沒了,越來越小!強大無比!近在咫尺!
做一個年輕的凱爾達並不容易。你只帶著幾個保鏢兄弟來到一個新部落,嫁給一個丈夫,和他的幾百個兄弟生活在一起。要是你細想這件事,是夠煩心的。她要是回到長湖,至少還有她母親和她說說話,然而凱爾達從來不回娘家。
「那個年輕的巫婆是怎麼回事兒?」她說話了,聲音又小又溫順,像一隻在嚙齒動物學院受訓過的老鼠。
另一個女巫——蒂克小姐,她可比送給蒂凡尼帽子的那個女巫平易近人——曾經說過,一個女巫必須得知道「分身術」,關於這一點,隨著女巫才能的增長,她會了解得更多。蒂凡尼猜想:「看見我自己」應該是這其中的一部分吧。
「最好等到你自己見到她。」她說,「我說的話只會帶給你錯覺。我肯定你能和她相處得好的,她待人很好。閑暇時她是個女巫研究員。她養蜜蜂還有山羊,它們產的羊奶,我相信是非常好的全脂羊奶。」
「蒂凡尼!」 蒂凡尼的媽媽朝樓上喊道,「蒂克小姐來了!」
蒂克小姐是一個女巫發現者。女巫發現者靠的似乎正是巫術。這些女巫一直不可思議地留心著那些有望成為女巫的女孩,再找一位年長的女巫教導她們。女巫發現者並不會教女孩怎麼去做女巫。她們只教她怎麼去了解她正在做的事情。
「而且我認為你把Y搞錯了,」他繼續說,「我認為應該是NEBoD。這是……N……E……Bo……D,明白嗎?這就對了!」
「不,我是說為什麼叫它馬。它看上去並不像馬。那只是……流動的線條……」
「你瞧,要是你抑制這種情感,到後來它會造成可怕的傷害。」
過了一會兒,一個低低的聲音在草叢中說:「啊,天啊!它在跟蹤她,沒錯!」
蒂凡尼和蒂克小姐沿著小路走著,四下里一片寂靜。噼啪菲戈人在附近的時候,平日里灌木叢中沙沙作響的樹葉都不出聲了。
她不知為何想到了「馬」,直到她發現自己的眼睛正看著眼前的風景,頭腦卻回望著過去……
遠方的山巔上,那個沒有軀體、沒有大腦,懷著強烈饑渴和無邊恐懼的怪物感覺到了這力量。
「是的,但是蜂怪更可怕……」羅伯還想說。
女巫們需要知道別的女巫在看著她們。
「我可以只用學寫字,把讀的事情留下來讓別人學嗎?」羅伯不大抱希望地問。
……彷彿是移動著的流動的線條,蒂凡尼想。
蒂克小姐說過,女巫害怕的東西不多,然而那些法術強大的女巫,即使她們嘴上不說,害怕的事情是「誤入歧途」。不經意間做出一些小小的殘忍行為,那真是太容易不過了,因為她們會巫術,可別人不會;認為其他人無足輕重,認為是非善惡與她們無關,那也是太容易不過了。歧途的盡頭,是女巫獨自一個人在薑餅小屋裡嘀嘀咕咕地說著話,咯咯地笑著,鼻子上長出疙瘩。
棕色的頭髮配著棕色的眼睛……她沒什麼可挑剔的。至少,她的頭髮很乾凈,臉也洗了。
「我現在要進監獄了?」他問。
蒂克小姐迅速掃了一眼四周。「我什麼也沒看見,」她說,「也沒聽到任何聲音。」
說說「我希望天能轉晴」這種願望是沒事兒的,因為噼啪菲戈人並不能施真正的魔法。她盡量留神不要說出讓這些個頭小小的、意志堅定的、無所畏懼的、速度極快的人可能實現的願望,要知道這些傢伙樂意的話,還會狠狠地踢誰一頓。
她聽見她爸爸說,蒂凡尼根本沒必要離開這裏。
「是的,凱爾達,」大揚說,「只要你聽見過一次那種嗡嗡聲,你就永遠不會忘記那聲音。」
「我得……」她清了清嗓子,「我得離開這兒了。我……我得去學習正統的巫術,你知道,這兒沒人能教我。我得……照料這些白堊地,就像過去你做的那樣。我能夠……做一些事兒,但是我不了解那些事兒。蒂克小姐說不了解的事情會殺死自己的。我想要和你一樣棒。我會回來的!我很快就會回來!我保證一定會回來,比現在的我更棒!」
「我想你因為離開白堊地而感到有點不安,是嗎?」她問,馬車哐啷哐啷地向前行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