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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生產要素—土地、勞動、資本和組織 第四章 人口的增長

第四篇 生產要素—土地、勞動、資本和組織

第四章 人口的增長

②例如,小麥的價格以先令來表示,英國和威爾士的結婚數以千來表示,1801年小麥是一一九,結婚數是六七;1803年小麥是五九,結婚數是九四;1805年兩數是九○與八○:1807年是七五與八四;1812年是一二六與八二;1815年是六六與一○○;1817年是九七與八八;1822年是四五與九九。
②伊登對這個問題有一些有趣的論述,見他所著《窮人的歷史》第560—564頁。
①在沒有變化的情況下自耕農的極端謹慎,已為馬爾薩斯看出來了;參看他的關於瑞士的說明(見《人口原理》第2篇第5章)。亞當·斯密說,蘇格蘭高地的貧窮婦女常常生產二十個孩子,其中達于成年的不到兩個(見《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第1篇第8章);貧窮刺|激生育的概念是道布爾台所堅決主張的,見他所著的《人口的真正法則》。並參看賽德勒所著的《人口的法則》。斯班塞似乎認為,文明的進步自然就會完全遏制人口的增長。但是,馬爾薩斯認為野蠻民族的生殖力比文明民族低,這個意見已由達爾文一般地應用到動物和植物界了。
英國人口增長的歷史,比聯合王國人口增長的歷史更為清楚,對於研究它的主要變動,我們會覺得頗有趣味。
法國人口的變動已被非常細心地研究了:勒瓦瑟關於這個問題的偉大作品《法國的人口》,不但是關於法國而且是關於其他國家的寶貴資料的源泉。孟德斯鳩或許是從演繹上來推論,因而譴責當時法國所實行的長子繼承法,這種法律使家庭中孩子的人數減少了;婁帕雷對於強制分產法也有同樣的指責。(見勒瓦瑟:《法國的人口》第3卷第171—177頁)則叫人注意相反的方面:並說馬爾薩斯對於民法對人口影響的期望,符合於孟德斯鳩的判斷,而不符合婁帕雷的判斷。但是,事實上,法國各地的出生率是大有不同的。在大部分居民都有土地的地方,出生率比不是這樣的地方為低。然而,如果法國的各縣依照遺產由少到多的次序分類排列,則相應的出生率差不多是一律下降的,在有遺產48—57法郎的十縣,在十五歲至五十歲的已婚女子中,每百人的生育率是23;而在尚縣,遺產是四百一十二法郎,而生育率卻是十三點二。而且在巴黎本身,在富人居住的各區,有兩個孩子以上的家庭所佔的百分比,比貧民居住的各區為小。勒瓦瑟對於經濟狀況與出生率的關係所作的細心的分析,非常有趣;他的總的結論說,這種關係不是直接的,而是間接的,是通過它們兩者對於生活方式和習慣的相互影響而發生的。他似乎認為,法國的人口與鄰近國家相比縱有很大減少,從政治和軍事觀點來看也許引以為憾,但人口減少對於物質的舒適,甚至社會的進步之影響卻是利多而害少。
①參看——例如——羅傑斯所著的《六個世紀的工作和工資》第106—107頁。
第二節 續前。
然而,即使農業勞動者,也有向受疫癘、飢荒或戰爭的破壞較鄰近地方嚴重的區域遷移的。而且,技術工人往往多少是各處流動的,那些從事建築業、五金業和木材業的人,尤其是如此;雖然,毫無疑問,「漫遊年」主要是青年人的事,過了漫遊年之後,漫遊者就會在他生長的地方住下來了。其次,在鄉紳——尤其是在國內幾處地方有住宅的大貴族——的家臣方面,似乎有很大的流動。最後,行會的利己的排外性雖然與日俱增,但是,英國的城市,也像別國一樣,變成了許多人的避難所——他們在故鄉不能獲得工作和結婚的好機會。由於這種種情況,呆板的中世紀的經濟制度就有了一些伸縮性。由於知識的進步、法律和秩序的建立以及海外貿易的發達,對勞動的需要就逐漸增加,而在某種程度上勞動需要的增加對人口是有利的。②
查爾斯·布思先生(見1893年的《統計雜誌》)把倫敦分為二十七個區(主要是登記區);按照貧窮、人口過多、高的出生率和高的死亡率的順序加以排列。他發覺這四種先後的次序一般是相同的。在很富和很窮的區域里,出生率超過死亡率都是最低的。
①以下的說明主要是根據已故博迪奧、勒瓦瑟(見他的《法國的人口》)和英國戶籍局長(見他的1907年的報告)所編的統計。
①參看法爾任戶籍局長時所提出的1854年第十七次年度報告,或是他所著的《生死統計》中(第72—75頁)這個報告的摘要。
在古代的希臘和羅馬,為了保持開拓殖民地的力量,並且因為戰爭的不斷發生,市民人數的增加,是被看作一種公共力量的源泉;輿論鼓勵結婚,而在許多情況下,甚至由法律加以鼓勵:雖然,連那時有思想的人也覺得,如果要減輕父母的責任,相反的行動也許是必要的①。在往後的時代里,正像羅雪爾所說的那樣①,國家應當鼓勵人口增長的意見,就時盛時衰了。在英國都鐸爾王朝最初兩王的統治下,這種意見最為盛行;但在十六世紀期間,這種意見就減弱和改變了;當廢除了僧職的獨身生活,和國家情況的穩定已對人口給與顯著的刺|激時,而同時牧羊場的增加,以及工業體系中僧院所建立的那一部分工業的瓦解,都減少了對勞動的有效需求,這種意見就開始衰落了。往後,人口的增長因生活舒適標準的提高而受到遏制,這種提高的效果就是在十八世紀上半期英國人民普遍採用小麥作為主要食物。在那時,甚至還有恐懼,認為人口實在是減少了,以後的研究證明這種恐懼是沒有根據的。凱雷和威克斐爾德關於人口稠密的利益之論斷,已為潘提②預先說出一些了。蔡爾德也說:「凡是可以使一國人口減少的事物,都可以使一國貧窮」,又說:「世界上文明地區的大多數國家的貧富,多少是與人口的多寡成正比的,而不是與土地的肥瘠成正比的③。」在對法國的世界鬥爭達到頂點時,日益需要越來越多的軍隊,而製造商也需要更多的人來使用新機械,統治階級的偏見就非常贊成人口增加。這種意見的流行是如此普遍,以致皮特在1796年宣布,凡是以幾個孩子報效國家的人,享有國家補助的權利。在1806年軍事緊急中所通過的一項條例,規定凡有嫡出的孩子兩人以上的父親,可以享受免稅的權利,但一當拿破崙被安穩地幽禁在聖赫勒拿島上,這個條例就被廢除了。①
由於在近年中向國外移民有很大的增長,修正表中最後三十年的數字,以表明「自然增加」,即人口出生超過死亡之數,是重要的。1871至1881的十年中,和1881至1891的十年中,從聯合王國向國外移民的凈人數,各為一百四十八萬人和一百七十四萬七千人。
①現在全世界的人口如以十五億計算,假定人口現在的增加率(每年一千人中大約增加八人,參看臘芬斯泰恩1890年在英國協會所宣讀的論文)仍然繼續下去的話,則可知道在不到二百年內,世界人口將達到六十億;或者說,人口是以相當肥沃的土地每一平方哩大約二百人的比率增加(照臘芬斯泰恩計算,相當肥沃的土地有二千八百萬平方哩,貧瘠草地有一千四百萬平方哩。許read.99csw•com多人以為第一個估計太高;但是,考慮到這一點:如把較不肥沃土地的價值也計算在內,則結果將如以上所假定的約為三千萬平方哩)。同時,在農業技術上大概會有很大的改良;如果是這樣,人口對生活資料的壓力可被遏製為時大約二百年,但不會再長了。
①參看第4篇第1章第1節。
①例如,我們聽說,1349年黑死病之後,大多數的婚姻都是生育很多的(見羅傑斯所著的《農業與價格史》第1卷第301頁)。
即使現在,在歐洲許多地方,風俗還具有法律的力量,不許一家中有一個以上的兒子結婚;結婚的兒子通常是長子,但在有些地方是最小的兒子:如果有另外的兒子結婚,他必須離開這個鄉村。在舊大陸的舊式鄉村裡,如果出現了很大的物質繁榮,並消滅了一切極端的貧困,一般就用像這種有害和殘忍的風俗來解釋。①的確,這種風俗的嚴酷可由移民的力量來調和;但在中世紀,人們的自由來往為嚴厲的法規所阻礙。自由的鎮市誠然往往鼓勵鄉村人民的移入;但是,行會的規矩對於要從故鄉逃出去的人,在某些方面與封建地主所實行的法規差不多是同樣殘酷。①
另一方面,以人口迅速增長的條件而論;似乎沒有比新的國家中農業區域的條件更為有利了。土地很多,鐵路和輪船運出土地的生產物,運回新式工具以及許多生活舒適品和奢侈品作為交換。所以,「農民」——在美國這是對自耕農的稱呼——覺得大家庭不是一種負擔,而是對他的幫助。他和家人過著健康的戶外生活,沒有東西會遏制人口的增長,而一切都是刺|激人口的增長。外來的移民幫助了自然增加;這樣,雖然美國大城市的居民中某些階級的人,據說是不願有很多孩子,但是,美國的人口在近百年中已增加了十六倍。①
①正文中婚姻這個名詞必須作廣義的解釋,以包括不但是合法的婚姻,而且是所有那些非正式的結合——這種結合在性質上是永久的,足以包含至少是幾年結婚生活的實際責任在內。這種非正式的結合往往在早年就發生,而經過若干年之後成為合法的婚姻,也是常有的事。由於這個理由,廣義的婚姻——我們在這裏所說的只是這種婚姻——的平均年齡,是低於合法婚姻的平均年齡的。在這一方面為整個工人階級所作的考慮恐怕是很大的;但對於不熟練的勞動者,這種考慮比對其他任何階級大得多。以下的統計必須按照這種意見和下一事實來解釋:所有英國的工業統計因在官方報告中對於工人階級的分類並不十分注意,而變為不完全可靠。據戶籍局長的第四十九次年報所載,在某些經過選擇的區域里,研究了1884—1885年的結婚報告,得到以下的結果;每種職業后的數字是該職業中未婚男子結婚時的平均年齡,括弧內的數字,則是與從事該職業的男子結婚的未婚女子的平均年齡:礦工24.06(22.46);紡織工人24.38(23.43);鞋匠與裁縫24.92(24.31);技術工人25.35(23.70);不熟練的勞動者25.56(23.66);商業職員26.25(24.43);店主與店伙26.67(24.22);農民及其子29.23(26.91);自由職業和獨立階級31.22(26.40)。
①亞當·斯密對這種法律甚為憤慨是對的(參看《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第1篇第10章第2部分和第4篇第2章)。居住條例規定:「由於法律上的某些缺點,窮人在各教區之間來往是無從禁止的,因而他們總是力圖居住在財源最大、有最大的荒地或公地可建造茅屋和有最多的森林可供他們作燃料及採伐的教區,等等。」所以,就有以下這樣的命令:「任何這樣的人或人們照以上所說的那樣居住在任何年值十鎊以下的出租房屋后四十天內……如有人控告,負責治安的任何兩名法官……將這樣的人或人們遣回他或他們最近居住的教區,法律上認為是許可的。」在亞當·斯密的時代以前,曾經通過幾個條例,意在緩和這種法律的嚴酷性;但都沒有效力。然而,到了1795年,又有以下的命令:在一個人實際上未被控告之前,他不應被遣回原來的教區去。
從蘇格蘭和愛爾蘭的人口史中,可以學到許多東西。在蘇格蘭低地,高度的教育水平,礦產資源的開發,以及與富裕的英國鄰居密切接觸等因素合在一起,就使迅速增加的人口之平均收入大大增加。另一方面,愛爾蘭在1874年馬鈴薯荒以前,人口的過度增長,以及那年之後的逐步減少,將永遠是經濟史上的重大事件。
技術工人除非升到負責的地位,否則,在二十一歲時他的收入差不多是最大的了,但在二十一歲之前,他卻賺得不多:他的孩子在大約十五歲之前,對他可能是很大的負擔;除非他將孩子送入工廠做工,使他們在很年幼時就能自己謀生;最後,不熟練的勞動者在十八歲時差不多就賺到最大的工資;同時,他的孩子在很年幼時就開始自己維持生活了。結果,平均結婚年齡在中等階級中最高,在技術工人中次之,而在不熟練的勞動者之中最低。①
第一節 人口學說史。
十八世紀漸漸過去,直到終了,下一世紀開始了;年復一年,英國工人階級的狀況變得更為凄慘。驚人的一連串的歉收①,精疲力盡的戰爭②,以及在工業方法上打破舊日束縛的變化,再加上不妥當的救貧法,就使得工人階級陷於空前的最大困苦——至少是英國社會史上自有可靠記載以來的最大困苦③。尤其是,善意的熱心者,主要是在法國的影響下,提倡共產主義的辦法,使人們能把撫養孩子的全部責任歸之於社會。④
在十七世紀下半期和十八世紀上半期,中央政府儘力以關於居住的法律來阻止國內各地人口的供給與其需要相適應,這種法律規定,任何人如在某一教區居住了四十天,就歸該教區管轄,但在這四十天內隨時可被強制遣回原來所屬的教區。①地主與佃農竭力防止外來的人在他們的教區內獲得「居住權」,因此就對建造茅屋加以很大的留難,有時甚至將茅屋完全毀壞。因此,英國的農業人口,在到1760年為止的百年之中沒有變化;同時,工業還未十分發達,因而不能吸收大量的人口。這時人口增長的緩慢,一部分是由生活水平的提高所造成的,同時一部分也是生活水平提高的原因;生活水平提高的一個主要因素,就是普通人民大多用小麥代替次等穀物作為食物。②
③自1820年以來,小麥的平均價格很少超過六十先令,而且從未超過七十五先令;接連的商業膨脹,在1826、1836—1839、1848、1856、1866和1873各年達于頂點而後下降,對於結婚率所發生的影響,與穀物價格變化的影響大約相同。當這兩個原因一同發生作用時,其影響是非常顯著的:如在1829年與1834年之間,由於小麥價格的逐步下跌,繁榮恢復,結婚數就從十萬四千增加到十二萬一千。1842年至1845年之間,當小麥價格比前幾年稍低,全國的商業復興時,結婚九-九-藏-書率再度迅速提高;而在1847年與1853年之間,以及1862年與1866年之間,在類似的情況下結婚率又有提高。
比較了各國的習慣之後①,我們知道:在中歐和北歐的條頓民族國家中,結婚年齡是遲的,一部分因為男子在壯年初期要服兵役;但在俄國,結婚年齡是很早的;在俄國,至少是在舊政權之下,家庭方面力主兒子儘早娶妻以幫助家務工作,即使兒子必須暫時離開妻子出外謀生,也要早婚。在聯合王國和美國沒有強制兵役,男子是早婚的。在法國,正與一般的意見相反,男子的早婚不是罕見的;而女子的早婚,除了最盛行早婚的斯拉夫民族各國外,比任何有統計的國家更為常見。
一個民族的人口增長,首先決定於自然增加,就是人口出生超過人口死亡之數;第二決定於移民。
①但是,這種提高照數字所表明的,一部分是由於人口出生登記的改進。(見法爾所著的《生死統計》第97頁)。
在這方面,被僱用的農業勞動者的地位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城市現在對他和他的孩子總是開放的;如果他到新大陸去,他就可能比其他任何種類的移民獲得更大的成就。但是,另一方面,土地價值的逐漸上漲,以及土地的日見稀少,在某些盛行自耕農制度的區域里,勢將遏制人口的增加,而在這些區域里,創辦新的貿易或向外移民的進取心是不大的,父母感覺到他們孩子的社會地位將決定於他們的土地之多寡。他們喜歡人為地限制家庭人數的增多,對待婚姻很像是商業合同,總是設法使他們的兒子與有繼承權的女子結婚。佛蘭西士.高爾頓曾經指出,英國貴族的家庭雖然一般是很大的,但是,使長子與似乎是生育不多的家族的女繼承人結婚的習慣,以及有時勸阻幼子結婚的習慣,已經使得許多貴族的家系斷絕了。在法國農民中也有類似的習慣,再加上他們喜歡小家庭,使得他們的人口數差不多沒有變化。
①輸出品的統計是商業信用和工業活動的變動之最便利的標誌之一。奧格爾在前面引用過的那篇文章中,說明了結婚率與每人所佔輸出額的符合。參照勒瓦瑟的《法國的人口》第2卷第12頁的圖表,以及威爾科克斯在《政治學季刊》第8期第76—82頁所寫的關於馬薩諸塞州的文章。奧格爾的研究,已為胡克1898年1月在曼徹斯特統計學會所宣讀的一篇論文所擴大和修正了;胡克指出,如果結婚率有變動的話,則在結婚率處於上升時期的出生率,不是與處於上升時期的結婚率相適應,而是易於與以前處於下降時期的結婚率相適應;反之亦然。「所以,當結婚率上升時,出生對結婚的比率就下降,當結婚率下降時,出生對結婚的比率就上升。表示出生對結婚比率的曲線的移動,是與結婚率相反的。」他又指出,出生對結婚的比率的下降是不大的,這是因為私生子迅速減少的緣故。合法的出生對結婚的比率並未顯著下降。
鄉村生活,像在別國一樣,在習慣上是刻板的;年輕人在已婚的夫婦死去,因而在他們自己的教區內有了空缺之前,很難成家立業;因為,在平常的情況下,一個農業勞動者很少會想到遷往另一個教區的。因此,當疫癘、戰爭或飢荒使人口減少時,總有許多人等著結婚,他們填補了這些空缺;他們也許比平常的新婚夫婦更為年輕和強壯,因而有了較大的家庭。①
①但是,批評馬爾薩斯的人之中,有許多認為他說明他的論點遠不如他所做的來得直爽;他們忘記了像以下這樣一段話了:「回顧了前代的社會狀態,並與現代的社會狀態比較之後,我可以肯定地說,由於人口原理所發生的災害,即使在差不多完全不知這種災害之真正原因的不利情況下,也已減少,而未增加。如果我們能懷有這種無知將會逐漸消滅的希望,則我們希望這種災害仍會進一步減少,似乎也不是不合理的。人口絕對數的增加,當然是會發生的,但這種增加顯然不會削弱這種期望,因為,一切都決定於人口與食物的相對比例,而不是決定於人口的絕對數。從本書的前半部來看,人口最少的國家,似乎往往受人口原理的結果之害處最大。」見《人口原理》第4篇第12章。
羅森爵士在1885年12月份《統計雜誌》中,對1749年至1883年瑞典的結婚率與農業收穫作了一個比較。農業收穫的豐歉,等到一年的結婚總數的一部分決定之後才會知道;而且收穫的不平均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儲藏的穀物來補足的;所以,個別的收穫數字與結婚率不是十分符合的。但是,當幾次豐收或歉收接連發生時,它對於提高或降低結婚率的影響就非常顯著了。
①例如,大約在1880年曾到德國巴伐利亞的阿爾卑斯山中吉刻諾山谷遊歷的人,看到這種風俗依然盛行。當地的居民曾經採取有遠見的關於森林的政策,由於近來他們的森林的價值大漲,他們繁榮地住在很大的房屋裡,年輕的兄弟姊妹們在他們自己的家裡或別的地方做僕人的工作。他們與鄰近山谷中的勞動者屬於不同的種族,後者過的生活是窮苦和艱難的,但似乎認為吉刻諾居民獲得物質繁榮所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自1873年以來,英國居民的平均實際收入雖然確有增加,但它的增加率卻低於前幾年,同時物價不斷地下跌,因此社會上許多階級的貨幣收入就不斷地減少。這時,當人們考慮是否能結得起婚的時候,他們不是為貨幣收入的購買力之變動的細密考慮所支配,而是為他們期望能夠得到的貨幣收入所支配。所以,工人階級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也許比英國歷史上其他任何時代更為迅速:他們的家庭費用如以貨幣計算大致沒有變動,而以物品計算則增加很快。同時,小麥的價格也大大下跌,全國結婚率的顯著降低往往隨著小麥價格的顯著下跌而發生。現在結婚率是根據以下的辦法來計算的:每次結婚包括兩個人,因此應當以兩個人計算。英國的結婚率在1873年是千分之一七點六,到1886年降低到千分之一四點二。1899年又上升到千分之一六點五;1907年是千分之一五點八,但在1908年只有千分之一四點九。①
英國和威爾士的出生率,在城市和鄉村中名義上都是以大約相同的比率降低。但是,年輕人不斷從農村移入工業區域,使農村中年輕的已婚女子的人數大為減少,如果考慮了這個事實,我們就知道,在鄉村中達到生育年齡的女子的生育百分比,比城市中高得多了,1907年戶籍局長所發表的下面這張表就表明了這一點。
③參看以下第7節和以上第1篇第3章第5和第6節。
第三節 馬爾薩斯。
第六節 英國人口史。
財富的生產不過是為了人類的生活,滿足人類的慾望,和身體的、精神的及道德的活動之發展的一種手段。但是,人類本身就是那種以人類為最終目的之財富生產的主要手段①。本章及以下兩章對勞動的供給——就是人口在數目上、體力上、知識上和性格上的發展——將作一些研究。
結婚率、出生率和死亡率差不多在各國都在降低。但是,在出生率高的地方,一般死亡率也是高的。例九_九_藏_書如,在斯拉夫民族各國中,兩者都是高的,而在北歐,兩者都是低的。在澳洲死亡率是低的,而「自然的」增加相當高,雖然出生率是低的而且下降很快。事實上,在1881年至1901年期間,澳洲各州出生率的降低從百分之二十三至三十。②
③見蔡爾德所著《貿易論》第10章。海里士在他著的《貨幣論》中也有類似的議論,並且建議「對有孩子的人給予某些特權,以鼓勵在下層階級中的婚姻,」等等。
奧格爾博士在前面說到的論文中表明,在英國,十五至二十歲的女子在工廠中做工所佔的百分比最大的地方,通常就是結婚率最高的地方。這無疑地一部分是由於——如他聽提示的——男子想以妻子的貨幣收入來補充自己的貨幣收入;但這或許一部分還由於在這些區域內已屆結婚年齡的女子太多的緣故。
②據奧格爾博士計算(見《統計雜誌》第53期),倘使英國女子的平均結婚年齡延遲五年,則每一婚姻所生產的孩子數,就會從現在的四點二降低到三點一。科勒西根據布達佩斯的氣候比較溫暖的事實,認為十八至二十歲是女子生育最多的年齡,二十四至二十六歲是男子生殖力最強的年齡。但是,他得出結論說,結婚比以上年齡略為延遲,是適宜的,主要理由是:二十歲以下的女子所生的孩子的生命力一般是小的。參看1892年在倫敦發表的《衛生學與人口學會議記錄》和《統計雜誌》第57期。
這樣,當募兵的軍曹和勞動者的僱主需要會使人口增長的措施時,較有遠見的人開始研究民族是否能夠避免墮落的問題,如果人口像當時那樣長久不斷增加的話。在這些研究的人之中,主要的是馬爾薩斯,他所著的《人口論》是關於這個問題一切近代理論的起點。
人口出生數主要是看關於結婚的習慣而定,這種習慣的古代歷史之中是充滿經驗教訓的;但這裏我們所研究的,不得不限於文明國家的結婚狀況。
④特別是葛德文在他所著的《政治正義之研究》(1792年)中有這樣主張。把馬爾薩斯對於這書的批評(《人口論》第3篇第2章),和亞里士多德對於柏拉圖的《理想國》的批評(特別參看亞里士多德所著的《政治學》第2篇第6章),作一比較,是很有趣味的。
在動物和植物界中,動植物的繁殖一方面受個體繁殖其族類的傾向之支配,另方面又受生存競爭的支配,這種競爭使初生之物在達到成熟之前就遭淘汰了。只有在人類之中,這兩種相反力量的衝突,因其他的影響而變為複雜了。一方面,對將來的顧慮使許多人控制他們的自然衝動:有時這是為了克盡父母之責的目的;有時則是由於卑鄙的動機,例如在羅馬帝國時代的羅馬就是這樣情況。另一方面,社會以宗教的、道德的和法律的制裁,對個人施加壓力,以達到有時加速、有時阻礙人口增長的目的。
①下表說明自十人世紀之初以來英國和威爾士的人口增長。1801年之前的數字,是從出生和死亡登記簿以及人頭稅和爐稅的報告中計算出來的;1801年以後的數字,是從人口調查報告中計算出來的。從表中可以看出,1760年以後的二十年中人口數的增加,與1760年以前六十年中所增加的幾乎一樣多。拿破崙戰爭與高昂的穀物價格的壓力,表現在1790與1801年之間人口的緩慢增長:一視同仁的救貧補助的結果,儘管那壓力更大,表現在其後十年之中人口的迅速增加。而自1811至1821年的十年間,當那壓力已經消除時,人口增長就更大了。第三欄表明每十年之初的人口,比前十年人口增加的百分比。
同樣地,詹姆士·斯圖亞特爵士也說(見他所著《政治經濟學原理的研究》第1篇第3章):「生殖力像是載有重量的彈簧,它的伸張總是與阻力的減少成反比的。當食物暫時沒有增減時,生殖數就會儘可能增高;如果以後食物變為減少了,彈簧被壓得過重;生殖力就降到零點以下,人口至少將按照超重的比例減少。另一方面,如果食物增加了,在零點的彈簧,就會開始隨著阻力的減少而伸張;人們開始吃得較好;人口就會增加,食物就會按照人口增加的比例重新變為不足。」斯圖亞特很受重農學派的影響,而在某些方面,確是受到歐洲大陸的政治觀念,而不是英國的政治觀念之熏陶:他的人為的節制人口的辦法,似乎現在對於我們很不適合。參看他的《政治經濟學原理的研究》第1篇第12章:「為了增加人口,把易於理解的理論和關於事實的完善知識,與政府的實際職能結合起來的巨大利益。」
在中世紀中,對人口增加的遏制,在英國與在別國是一樣的。在英國,也像在別國一樣,僧職是無力成家立業的人的避難所;宗教上的獨身主義無疑地在某種程度上對人口的增長期了一種獨立的遏製作用,但就大體而言,獨身主義是被看作那些勢將遏制人口增加的廣泛的自然力量表現出來的一種方法,而不是被看作一種新的自然力量。傳染性和流行性的疾病——風土病和傳染病——是由不講衛生的生活習慣所造成的,這種習慣在英國比在歐洲南部甚至更壞;農業歉收和交通困難造成了飢荒,雖然這種災害在英國還不像在別國那樣大。
在中等階級中,一個人的收入在他四十或五十歲之前,很少達到最大限度;撫養孩子的費用很大,而且要持續許多年。
第三,他得出以下的結論:過去發生的事情,將來也可能發生;人口的增長會受到貧困或某種其他困苦的遏制,除非用自願的節制來阻止它。所以,他力勸人們採用這種自願的節制,並且要過道德上純潔的生活,力戒早婚。①
不熟練的勞動者,如果不是窮到無以為生,以及沒有受到任何外部原因的抑制,具有在三十年內增加一倍的能力;這就是在六百年中增加一百萬倍,在一千二百年中增加一萬億倍,他們表現出來的低於這種能力的增加,即使有也是很少的。所以,可從演繹上推知,不熟練的勞動者之增加,從來沒有不加遏制地長時間繼續下去。這一推論被一切歷史的教訓所證實。在中世紀的整個歐洲,甚至在現在歐洲某些地方,未婚的不熟練的勞動者通常住宿在田舍內,或與父母住在一起;而已婚的夫婦通常需要自己住的房屋:當一個鄉村能僱用儘可能多的工人時,房屋之數卻沒有增加,年輕人不得不儘可能地等待了。
在十九世紀之初,當工資低小麥貴的時候,工人階級花于麵包的費用通常佔到他們收入的一半以上;因此,小麥價格的上漲大大減少了他們之中的結婚數,這就是說,大大減少了在教堂中舉行結婚預告的次數。但是,小麥價格的上漲卻提高了富裕階級中許多人的收入,所以往往增加了正式結婚的次數。①然而,這些人不過是全部人口中的一小部分,凈的結果卻是降低了結婚率。②但是,時過境遷,麥價跌了,而工資漲了,到了現在,工人階級花于麵包的費用平均還不到他們收入的四分之一;因此,商業繁榮的變動必然對結婚率發生壓倒一切的影響。③
①當然,一代的長短本身對於人口的增長也有一些影響。在一個地方,如果一代是二十五年,而在另read.99csw.com一個地方,如果是二十年;假定兩地的人口在一千年中每兩代增加一倍,則第一個地方的人口增加將為一百萬倍,而在第二個地方為三千萬倍。
第五節 續前。
馬爾薩斯的推論是由三個部分構成的,而這三個部分必須區別開來。第一部分是關於勞動的供給。依靠對事實的細心研究,他證明了以下一點:凡有可靠的歷史記載的民族,都是如此生育繁多,以致如果不是由於生活必需品的缺乏,或其他原因——就是疾病、戰爭、殺嬰兒,最後是自願的節制——的遏制,則人口的增長就會是迅速和繼續的。
自1760年以後,在故鄉不能謀生的人,到新的工業區域或礦業區域去找職業沒有什麼困難,在這些區域里,對工人的需要往往使地方當局不能執行居住條例中遣回原籍的規定。年輕的人自由地到這些區域去,因而那裡的人口出生率就變為特別高了,但死亡率也是特別高,其純結果則是人口相當迅速地增加。在十八世紀之末,當馬爾薩斯著作時,救貧法重新開始影響結婚的年齡;但這時卻使結婚年齡趨於不適當地早了。連年的飢荒和對法國的戰爭所造成的工人階級的痛苦,使得某種救濟措施成為必要;而大量補充海陸軍兵員的需要,更使慈悲為懷的人覺得應對大家庭略為增加補助,而實際的結果,使得有許多孩子的父親往往不必工作而能得到很多好處,如果他沒有結婚或只有一個小家庭,即使辛苦工作也不能得到這麼多的好處。最會利用這種補助的人,當然是最懶惰和最卑鄙、最沒有自尊心和進取心的人。所以,在工業城市中雖有可怕的死亡率,尤其是嬰兒的死亡率,但人數還是增加很快;但在1834年通過新救貧法之前,人的品質即有改進也是很少的。自從那年以來,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在下一章我們就會知道——就趨於增大死亡率,但這一點已為節慾、醫學知識、衛生和一般清潔的進步所抵消了。向外移民增多了,結婚的年齡略為提高,而且在全部人口中已婚的人所佔的比例也略有下降;但是,另一方面,生育對結婚的比率卻提高了;①結果人口差不多是穩步地日見增長。①以下就讓我們稍稍詳細地研究新近變化的過程。
②與本章主題有關的許多有益的和可供參考的資料,包括在1909年地方政治局所出版的《關於公共健康和社會狀況的統計記錄與圖表》一書之中。
①馬爾薩斯在1798年《人口原理》第1版中,對於他的論斷沒有給以任何關於事實的詳細敘述,雖然他開頭就認為必須把他的論斷與事實的研究直接聯繫起來;他對普來姆(後來他成為劍橋大學的第一個政治經濟學教授)所說的話就可證明這一點。他說:「在與他的父親辯論其他某些國家的情況時,他最初想出了他的理論。」(見普來姆所著《回憶錄》第66頁)美國的經驗表明,人口如不加以遏制,每二十五年至少會增加一倍。他辯論說,即使在像有七百萬居民的英國那樣人口稠密的國家裡,人口的加倍會使英國的土地所生產的生活資料也加倍,是可以想像的,而不是可能的:但是,勞動再加倍也不足以使生產物再加倍。「那末,讓我們以這一點作為我們的法則,雖然很不切合實際;假定每二十五年(即每次隨著人口的加倍),英國的全部生產物所增加的數量,可以等於現在它生產的生活資料的數量」,或換句話說,就是以算術級數增加。正像瓦格納在他對人口研究的卓越的緒論中所說的(見他所著《經濟學原理》第3版,第453頁)那樣,馬爾薩斯要使自己被人清楚理解的願望,「使他對他的學說加上了過於尖銳的論點,並且以公式表明他的學說過於絕對了。」這樣,他說到生產能以算術比率增加,就成為習慣了:許多作家認為他著重這句話的本身;其實這不過是他說明他認為任何有理性的人都能要求他承認的極端之一個簡捷的方法而已。如以現代的話來說,他的意思就是:他的論斷中所始終採用的報酬遞減傾向,在英國的生產物加倍之後,就開始充分發揮作用了。加倍的勞動也許會產生加倍的生產物:但四倍的勞動不會使生產物增加三倍,八倍的勞動不會使生產物增加四倍。
①見羅雪爾所著《政治經濟學》第254節。
②參看《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第1篇第8章和第5篇第2章。並參看其第2篇第4章。
②他辯論說,荷蘭如與法國相比則似乎更為富裕,因為荷蘭人所獲得的許多利益,是住在貧瘠的土地、因而是較為分散的人們所不能得到的。「肥沃的土地比產生同樣地租的劣等土地更好。」見他所著《政治數學論》第1章。
第七節 續前。
如果我們相信哈里遜(見他所著的《描寫英國》第2編第16章)所說的話,574年英國能服兵役的男子總數達到一百一十七萬二千六百七十四人。
人口增長的研究,往往被說成好像是近代的研究。但是,具有多少是模糊形式的人口研究,早已受到世界上一切時代的有思想的人的注意了。在東方和西方世界中,由立法者、道德家和那些無名的思想家——這些思想家的具有遠見的智慧已對國民的習慣發生影響——所制訂的法規、風俗和禮儀,對於其中的大部分,我們能溯源於人口研究的影響,但這種影響往往未被承認,有時甚至未被清楚地認識到。在強盛的民族中,和在重大的軍事衝突時期,他們力求增加能負荷武器的男子之供給;而在進步的高級階段,他們諄諄教導對人類生活的神聖不可侵犯要有很大的尊重;但在進步的低級階段,他們又鼓勵,甚至強迫對老弱的人有時對一部分的女孩,加以殘忍的屠殺。
第四節 結婚率與人口出生率。
他的第二個論點是關於勞動的需要。像第一部分一樣,它也是以事實為依據,不過是用一類不同的事實來證明。他證明,到他著作的時候為止,沒有一個國家(與羅馬或威尼斯那樣的城市是不同的),在它的領土上人口變為非常稠密之後,而能得到生活必需品的豐富供給。自然對人類工作所酬予的生產物,就是它對人口的有效需求:他又證明,到那時為止,已經稠密的人口之迅速增加,還沒有引起這種需求的按比例的增加。①
結婚的年齡隨著氣候而不同。在氣候溫暖的地方,生育很早開始,也很早停止,而在氣候寒冷的地方,生育開始較遲,也較遲停止①;但不論在哪一種情況下,結婚延遲到這個地方的自然結婚年齡以上的時間愈長,人口出生率就愈低;當然,妻子的年齡在這方面比丈夫的年齡重要得多。②假定氣候沒有變化,則平均結婚年齡主要是看年輕人能夠自立和按照他們的朋友與相識的人之中所通行的舒適標準以維持家庭的難易而定,所以,平均結婚年齡對於身分不同的人也就不同了。
①好像亞里士多德《見他所著《政治學》第2篇第6章)反對柏拉圖的平分財產和消滅貧困的辦法,理由是,除非國家對人口增長加以堅決的控制,否則,這個辦法是不能實行的。正如周維特所指出的,柏拉圖自己也知道這一點(見他所著《法律》以及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第7篇第16章)。以前認為:希臘的人口是從紀元前七世紀減少的,羅read.99csw.com馬的人口是從紀元前三世紀減少的,這種意見近來已經成為問題了。參看《社會科學大辭典》中麥耶所著的《古代人口》一文。
在1803年《人口原理》第2版中,他所依據的事實之敘述是如此廣博和謹慎,以致使他在歷史派經濟學的創始者之中可以佔一地位;他雖然沒有放棄(如本書的前幾版所暗示的)使用「算術比率」這句話,但已緩和與解釋了他的舊學說中許多「尖銳的論點」。尤其是,他對於人類的未來,已不採取從前那樣失望的觀點了;並抱有以下的希望:道德的遏制可以阻止人口的增加,舊的遏制,即「罪惡與困苦」,因而就可停止了。佛蘭西斯·普雷斯並非不知道馬爾薩斯的許多缺點,但在1823年寫了為馬爾薩斯辯護的文章,論調與判斷都極好。關於馬爾薩斯作品的良好說明,見於波拿所著的《馬爾薩斯及其著作》、凱南所著的《1776—1848年英國政治經濟學中生產與分配學說史》和尼科爾森所著的《政治經濟學》第1篇第12章。
大體上,以下一點似已得到證明了:人口出生率在富裕的人之中,比在那些為自己和家庭的將來不作過多的準備與過著忙碌生活的人之中,一般是較低的,而且奢侈的生活習慣使生殖力減低了。劇烈的精神緊張恐怕也會使生殖力減低,這就是說,假定父母的固有的體力沒有變化,他們對於有一個大家庭的期望,就會因精神緊張的大大增加而減少。當然,那些從事高度智力工作的人,作為一個階級來說,具有平均以上的體質和神經的力量;高爾頓曾經說明,他們作為一個階級而論不是不富於生殖力的。但是,他們通常都是晚婚的。
亞當·斯密對人口問題說得很少,因為,他著作的時代,確是英國工人階級最繁榮的時代之一;但他所說的確是明智的、不偏不倚的,而在論調上是現代的。他接受重農學說作為他的根據,而加以這樣的修正:他力言生活必需品不是一個固定的和確定的數量,而是隨時隨地變化的,並且會有更大的變化。②但是他卻沒有充分說明這個暗示。當時沒有什麼事情使他會預料到重農學說的第二個大限制,到了我們的時代,由於小麥從美洲的中心運到利物浦的運費,比它過去在美國國內的運費還少,這個限制就變為突出了。
他的關於人口供給的論點實質上仍然是有效的,在本章中只有這一部分與我們直接有關。形勢的發展使人口學說所發生的變化,主要是關於他的推論的第二和第三階段。我們已經知道,上一世紀前半期的英國經濟學家,對於人口增加對生活資料所發生的壓力之傾向,估計過高了;馬爾薩斯不能預料到海陸運輸使用蒸汽的巨大進步,這不是他的過失,這種進步使現代的英國人能以比較小的費用,得到世界上最肥沃土地的生產物。
但是,他沒有預料到這種變化的事實,卻使他的論斷的第二和第三階段在形式上過時了;雖然實質上它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有效的。的確,除非在十九世紀末所實行的對人口增加的遏制大體上得到增大(在尚未完全變為文明的地方,這種遏制必然要改變形式),否則,盛行於西歐的舒適習慣,要推廣于全世界,並維持好幾百年,將是不可能的。但是,關於這一點,以後再加詳論。①
②在上一世紀之初,帝國稅——大部分是戰爭稅——數達國家全部收入的五分之一,但現在只佔二十分之一多一點,而且其中有大部分用於那時政府不供給的教育及其他利益。
在整個這一時代里,在那些最認真地思考社會問題的人之中,日益感到人口過度增加,不論是否已使國家強大,都必然會造成巨大的困苦:而且國家的統治者無權以犧牲個人的幸福來擴大國家的。我們已經知道,特別是在法國,宮廷及其隨從者為了他們自己的奢侈和軍事上的光榮而犧牲人民幸福的這種冷酷的自私心,曾經引起了反抗。倘使重農主義者的仁慈的同情心,當時能夠克服法國特權階級的輕浮與苛刻,十八世紀大概就不會以騷亂和流血告終,在英國自由的進程就不會受到阻止,而進步的指針就會比現在向前推進至少一代了。實際上,當時對於魁奈的慎重而有力的抗議,差不多未加註意,他抗議說:「一個人應當志在增加國民收入,而不應求人口的增加,因為,從優厚的收入中所得到的較大的舒適之情況,比人口超過收入而經常處於迫切需要生活資料的情況,是可取的。」①
①重農學派關於人口有增加到生活資料的邊際之傾向的學說,可用杜閣的話來說明:僱主「因為總有大量工人供他選擇,就選擇肯最廉價地工作的工人。於是,工人因為互相競爭而不得不減低他們的價格;無論哪一種勞動,必然會達到——而且事實上已經達到了——以下的結果:工人的工資被限制在獲得生活資料所必需的工資額上。」(見杜閣所著《財富的生產與分配的研究》,第6章)。
②關於十八世紀以前英國人口的密度,無從確實知道;但是,下面從斯特芬(見他所著的《英國工資勞動者的歷史》第1編第463及以後各頁)的作品中所轉載的估計,恐怕是現有的最好的了。據《土地測量簿》所載,1086年英國的人口是在二百萬至二百五十萬之間。剛在黑死病(1348年)之前,英國的人口大概是在三百五十萬和四百五十萬之間;黑死病剛剛過去的時候,大概是二百五十萬。此後英國的人口開始迅速恢復;但在1400年至1550年之間只有緩慢的增長;而在其後的一百年之中增加頗快,至1700年達到五百五十萬。
黑死病是英國唯一的大災難。英國與歐洲其他國家不同,沒有遭受像三十年戰爭那樣的戰爭糜爛,這場戰爭毀滅了德國人口的一半以上,這個損失需要整整一個世紀才能恢復。(參看申貝爾格編的《手冊》中呂梅林所著的《人口論》,這是一篇有益的論文。)
①皮特說:「在有許多孩子的情況下,讓我們使救濟成為權利和榮譽的問題,而不是恥辱和藐視的理由。這將使大家庭成為幸福,而不是禍患,而且在能以勞動來自己維持生活的人,與以幾個孩子報效國家之後有權要求國家幫助以維持生活的人之間,就可加以適當的區別了。」當然,他希望「在不需要救濟的地方,就不鼓勵救濟。」拿破崙一世曾經願意以他自己的費用來撫養任何有七個男孩的家庭中的一人;在屠殺人民方面是拿破崙前輩的路易十四,對於凡在二十歲之前結婚的人,或凡是有十個以上嫡出的孩子的人,都豁免一切公稅。德國人口的迅速增加與法國人口的比較,是法國國會在1885年頒布一項法令的主要動力,這項法令規定由公費供給窮困家庭的第七個孩子的教育費和膳宿費;在1913年又通過一項法律,規定在一定的條件下,對大家庭的父母給予津貼。1909年的英國預演算法案,也略為減少家庭中父親的所得稅。
①在亞當·斯密著作時的1771至1780年的十年間,小麥的平均價格是三十四先令七便士;1781至1790年是三十七先令一便士;1791至1800年是六十三先令;1801至1810年是八十三先令十一便士,1811至1820年是八十七先令六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