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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
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約定抽籤吃掉其中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餘四人。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籤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籤。並恰好選中了威特摩爾做犧牲者。獲救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並被初審法庭判處絞刑。
這是美國20世紀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的假想公案。富勒還進一步虛構了最高法院上訴法庭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後西方法學院學生必讀的文本。並在此基礎上演繹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遊戲。假設五十年後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針對這個案子各自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