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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戲的觀眾:我讀格雷厄姆·格林 最會說故事的人

入戲的觀眾:我讀格雷厄姆·格林

我個人知道格林相當早,但真正開始讀格林則相當晚,差了將近十年時光,看起來閱讀一事也和生命中美好事物的光臨一樣,光是知道有時還嫌不夠,還得仰賴一點點機緣。
結束這段知而未讀躊躇時日的關鍵,只因為一個人的一句話,那是哥倫比亞的加西亞·馬爾克斯,我讀到他一份訪問文字(只要有加西亞·馬爾克斯這個名字安於其上的任何文字,我從不會放它從我眼前沒事走過去,多年以來,這已從習慣內化成某種本能了),被問到當代小說家他喜歡哪個時,馬爾克斯的回答正是:「威廉·福克納和格雷厄姆·格林。」
三十歲才開始的格林,當然,還有福克納。
我很喜歡牢牢記住並跟人家講這個閱讀格林的簡單經過,一方面是因為這確實是一趟不虛此行的美好旅程開始,往後十幾年斷續讀下來,我對格林的小說從未失望過;另一方面是,由此格林又變成我「閱讀隔島躍進」的另一個新跳板,由他的小說由他的話語再次連綴到其他人其他書,比方說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當然,這書誰年輕時都念過,但因為格林它成了一部非得重來不可的新書了,這類的事在閱讀時常有),比方說康拉德,或甚至寫《來自寒地的間諜》、《鏡子戰爭》的勒卡雷,勒卡雷是那種你傻傻遵循正統小說線索較容易錯過的好小說家。如此,新的書新的人又會再牽扯出更多的人來,沒完沒了,這個宛如核分裂連鎖反應的閱讀經驗,惟一的缺點是讓你忽然貪生怕死起來,會不斷跑出你堅持非讀完才肯慷慨赴死的又一本書來。
「下一本書在哪裡?下一本書就藏在你此時此刻正讀著的這本書裏面。」——我以為這符合了相當一部分的閱讀真相。這本書和那本書之間,也許時間空間相去甚遠,隔了幾萬里大洋或甚至更遠更無以跨越的千年時光,但正如大導演費里尼講的,它們仍可能做著相同的夢,擔憂害怕相同的事物;或如阿根廷的盲詩人博爾赫斯所講的,對相同的困惑一樣發出詢問。作為一個讀者,你安靜下來細細聆聽,會聽到書和書的以聲相求,似在召喚同類,你不小心逮到其中一個,便可以像個聰明狡獪的獵人,你好整以暇,知道其他仍躲藏的如今只是假以時日的問題罷了。
正是書與書這樣的奇妙聯繫,我們所賴以開啟閱讀的所謂機緣才成為可能——畢竟,單一個光禿禿的書名或人名,往往不足以讓你打開書本決志一讀(誰不早早曉得一堆好作家、好書的名字呢?甚至還清清楚楚知道放哪家書店的哪個架子上),或即便勉強打開來,卻像調不到準確的頻道般,怎麼也接收不到書中的訊息。事實上,在書與書、人與人的有效聯繫之中,它所傳遞的除了名字之外,同時也必定攜來了某種啟示,某種不一樣的觀看角度和視野,或至少至少一個力足以讓你持續看下去的必要「支撐」,也許它就只是一句再簡單不過的話,正如馬爾克斯講格林,或自由主義大師以賽亞·伯林說赫爾岑的《往事與隨想》是「整個十九世紀最偉大的自由主義之書」,但你真正接收到的訊息其實不單單隻是這句話而已,因為講話的人是馬爾克斯或伯林這樣你相信不疑的人,因為在此之前你讀過說話的人一部部書,這一部部書彷彿在你心中堆疊起來,把這麼一句簡單的話化為高處之上的一根堅定的、有指示焦點的手指頭(你是否同我一樣,也想起馬爾克斯在《百年孤獨》書中新馬貢多村子建造之前的那段話:「世界太新,很多事物還沒有名字,必須伸手去指。」)你順此登高得以望遠,看到完全不一樣的眼前風景,並由此找到進入之路,簡單得像個一不小心就會錯過的奇迹,並有點懊惱何以之前這麼長的時間就是沒看出來。
這通常是閱讀經驗中最好的一刻。
下一本書就藏在這本書里,但這本書呢又在哪裡?擇書不如撞書,就格林吧,格林會是個很好的開始。

最會說故事的人

還有,也是比較無聊的,格林大概是和諾貝爾文學獎關係最糾纏也最奇怪的作家,他破紀錄地被連著提名超過二十次,卻終其一生沒能得獎。當然,這件事較丟臉的一方是瑞典皇家科學院那班人,意思是,長達二十年以上的時光,他們的文學獎最終名單一直是可疑的、鑒賞力大有問題的。
格林的每部小說都是個好故事,這讓他有餘裕和自己的作品調笑——一度,格林把自己的小說分兩組,分別標明為「正經小說」和「娛樂小說」,但這個玩笑沒開太久就宣告放棄,原因很簡單,即便由作家本人來分類,這兩者也從未涇渭分明過,事實上,格林再陰黯再嚴肅的小說都一樣有著可堪讀者享樂的好看故事和情節;同樣的,再輕鬆再頑皮的作品https://read.99csw•com,也都深沉專註,一句話,都一樣是格林的小說。
從一九二九年出版《第二個自我》以來,格林整整寫了六十年的歲月,其中光是長篇小說就交出二十五部之多,其他還有短篇小說、劇本、自傳、遊記、詩集、論文集、報導文學、傳記云云,非常嚇人,對創作力,尤其是長篇小說創作力普遍陷於萎頓的二十世紀小說(尤其是格林所從來的、開發過度的現代小說原鄉西歐),格林的豐美是極其動人極其醒目的。
其次,格林是最會寫男女偷情的小說家,這方面,他的規格不只是二十世紀,而是人類整個文學歷史,沒有任何人比他更會寫偷情。
不少人講過,格林小說中的女性角色總是次等的、陪九-九-藏-書襯性質的(「都只是鬼魂」),這話大體沒錯,但其實可以講得更直接更準確些,那就是,格林小說中的女性便只有在扮演情婦那一刻才煥發光芒——讓我們說誇張一點吧,格林寫男女偷情,幾乎已屆「至小無內,至大無外」的令人嘆為觀止境地,小從一句對白,一個看似自然的停逗,一個瞬間閃逝的失神,甚至一塊晚餐桌上的無辜牛排(真的,見《愛情的盡頭》),其間都能層層疊疊地包藏著猜測、懷疑、嫉妒和怨懣等等奇怪的心思,而格林就是有辦法把這瑣細的男女之事搬上台盤,聯結上轟轟然的歷史大事甚至成為關鍵,在《喜劇演員》中,男主人公布朗正是懷疑滿口大話的瓊斯少校上了他的德國大使夫人情婦,才借力使九*九*藏*書力把瓊斯弄上山打游擊,最終加劇了革命鎮壓,害死了瓊斯,也讓自己再回不去太子港,從而流落到多明尼加成了滑稽的殯葬業者;在《沉靜的美國人》中,英籍記者弗勒則因痛恨美國特工派爾偷走他的越南情婦鳳,設計讓這個年輕天真的美國人中伏遇害,喪生共產黨之手;而更精彩的可能還是《麻風病人》,那位了無生趣、隨著船走多遠就是多遠而流浪到剛果麻風病院的名建築師奎力,誤打誤撞開車載送可憐的賴柯夫人入城驗孕,卻因為女人奇妙的心思,事後賴柯夫人一口咬定他是腹中小孩的父親,因著一場不存在的、女人自我撫慰的想像偷情,被虔信天主的憤怒丈夫射殺。
這有一部分得歸功於他的真實經驗。格林於一九二七年結婚https://read.99csw.com,並因此改信天主教,但他的婚姻和信仰都沒因此安定下來,前者在他育有一子一女之後便宣告分居(天主教不允許離婚,因為他們直到今天還相信「神所結合的,人不能分開」),而改由長期的偷情來替代,至於信仰之路則更是無止無休的在懷疑中掙扎,這些我們都可從小說之中看出來。
格林不只寫這麼多小說,怪的是他還像十九世紀偉大的寫實小說家那樣子書寫——格林的小說視野寬廣,格局恢宏,敢於碰觸西歐小說業已遺失近百年的大題目,包括一場戰爭,一次政變或革命:而且格林始終執著于實相,認真創造人物,構思情節,讓想像力在具體的世界之上賓士,不躲不閃不裝神弄鬼,不在關鍵技窮之際莫名其妙地化成一道輕煙不見,就像你在二九_九_藏_書十世紀小說經常看到併為之氣結那樣子。
當然,每一個了不起的作家都是獨特的、不可替代的,就像我們常講天底下沒任何兩片雪花長得一模一樣。然而,就算在如此認知的基礎之上,我們仍得再次強調,在所有的獨特之中,格林真的是無以倫比,尤其就二十世紀的小說發展實況及其限制來看,格林完成太多奇怪的事,少有人能像他那樣。
相較起來,我們一直認為最會寫男女微妙心思的張愛玲、錢鍾書,原來是那麼「文學」。
首先,格林極可能是二十世紀小說家中最會、也最專註于說故事的人,這裏,我們講的不只是他的小說數量,還包括他的小說實質內容。
最終,也是最特別的,格林同時也是一個了不起文學國度的創建者,這個國奉他為名,我們稱之為「格林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