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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之雄 集權?極權?

草莽之雄

集權?極權?

文臣之督撫,雖與軍事而專任節制,與兵士離而不屬。是故涖軍者不得計餉,計餉者不得涖軍;節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節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勢不可叛。
曩往論明代政治體制,沿用「中央集權」術語,相當不確切。就其涵義,「中央集權」當與「地方分權」互為對應;中國從東周「禮崩樂壞」至戰國「諸侯並立」,再至秦一統天下,滅六國而代以郡縣制,這結局可以表為「中央集權」。嬴政自命「始皇帝」,意思就是帝權——一種新型權力——自他手上而得創始;它九_九_藏_書有別於周代的王權,取消了相對獨立的地方權力,而將「天下」完全納入中央政權秩序。秦制,漢承繼之,並加以完善。所以,自秦漢以來中國進入了帝權制,抑或中央集權制——這兩個說法乃同一回事。然而,這種體制到朱元璋時代分明達到了一個新層次,如果仍用中央集權來表述,不僅不準確,簡直也抹煞了歷史頗具實質性的變異。只要我們仔細分辨,就應認識到對明帝國而言,更合適的字眼不是「中央集權」,而是「君主極權」;前者意味著「一切權力歸中央」,後者意味著「一切權力歸君主」,顯非可同日而語者。
(二)奪軍權于將領。「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所有軍隊直屬皇帝,一兵一卒只有皇帝可以調動;將領與部隊脫鉤,接受軍事任務后才派至所部行使臨時指揮權,戰事畢,將領交還綬印、部隊各回衛所。這是對唐宋經驗的繼承和發展,唐宋兩朝,軍權收歸中央,「然其職官,內而樞密,外而閫帥州軍,猶文武參用」,文職重臣外出領軍,為全權性質,可直接帶兵,亦即文臣臨時變身將軍,故曰「文武參用」。而明代進一步設計出文武「截然不相出入」的兵制:read.99csw•com
如僅限於屠戮功臣,朱元璋不過是「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這古老帝王術的熱情https://read•99csw•com摹仿者,儘管也許下手最狠、做得最絕,但終歸無所創造。
他提供了這樣的認識:帝權危機,要從體制上解決。否則,除掉一茬人還會有第二茬、第三茬人冒出來。這是他按照老辦法,殺了又殺之後所悟出的道理。由此中國的帝權,更上層樓。我們來看有哪些具體表現:
(一)奪政權于丞相。洪武十三年誅胡惟庸,朱元璋頒詔,正式廢除相制,「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事皆朝廷總之。」以後,在此基礎上發展出內閣制;內閣除照旨票擬外,有建議權,無決策權,一切決策皆出中旨。此為亘古以來之所無。
不,他當然有所創造。
(四)恐怖統治。密探橫行、鷹犬遍布,是極權政治的典型癥候。朱元璋首創一種特務機關——read.99csw.com錦衣衛,《明史》評其曰「不麗於法」。在法律的框架內,明代司法機構本來已經完備:刑部掌天下刑名,為最高司法機關;都察院負責糾查彈劾官吏;大理寺主管冤錯案的平反——以上所謂「三法司」之外,再加上通政司,接納四方陳言、申訴冤滯或告不法等事。然而,出於極權政治需要,朱元璋另外設立了凌駕於法律之外、純粹聽命于皇帝並由皇帝本人掌握的特務組織錦衣衛。這是由皇家豢養的鷹犬,專事刺探、偵緝、告密,並且可以繞開法律直接抓人、秘密刑訊直至將人處死。洪武二十年,朱元璋發現錦衣衛「多非法凌虐」的弊端,有害於國家正常法制,命罷錦衣衛。但是,這種東西其實與極權政治與生俱來,是罷不掉的。所以到了篡權者朱棣手中,極權的渴望與恐懼愈益增長,乃父開創的九九藏書恐怖統治思路也就更加發揚光大,不單錦衣衛被恢復,又從中分出北鎮撫司,另新設由內監執掌的東廠;以後,成化朝再增西廠,正德朝再增內廠——於是,特務機關疊床架屋,邏卒刺事四方,專以酷虐鉗中外,朝野相顧不自保,告密之風未嘗息也,明代中國成了不折不扣的「警察國家」。
(三)冊封親王,屏藩帝室。奪政權于丞相、奪軍權于將領,一切軍政大權皆歸皇帝,這過於集中的權力勢必伴隨管理上的難題,而朱元璋想到的解決辦法,就是讓血親諸王充當中間環節,「上衛國家,下安生民」,在他看來只要權力不落在朱姓之外就靠得住。因此,他准許諸王有自己的武裝,甚至,「如本國是要塞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鎮兵、護衛兵並從王調遣。」朱元璋認為,絕對的帝權加上有力的藩屏,可為皇圖永固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