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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的形而上學

性愛的形而上學

第一,女性喜歡30歲至35歲間的男人。本來,人類美的頂點是青年期,但女人反而喜歡上述年齡的男性,此中道理,是因為引導女人的,不是趣味,而是本能,本能告訴她們,那段年齡是生殖力的頂點。一般說來,女人對男性的美,尤其是顏貌的美,幾乎「視若無睹」,那大概是因為子女的美醜問題,只是關乎母親的遺傳。
意志本身所有的這種形而上的欲求,在茫茫人海中,除活動在即將當雙親的人心中外,再也沒有他的活動範圍。因此,未來雙親之心被此衝動所捕捉,這時他們一方面想追求形而上的目的,追求存在於實際事物以外的目的,一方面追求自己所希望的東西。所以,最初可能出世的未來個體,是從萬物起源的衝動而產生的。唯有此衝動,在現象界中,未來的雙親才能無視周遭的萬事萬物,而表現崇高的激|情。
因而,這些文學,超脫一切塵俗的境域,而上升到一種高超的境界。
卡爾德隆的劇作《偉大的澤諾比婭》第2幕中,德修斯曾對澤諾比婭這樣說:
回到你身邊。
這個事例所顯示的不是單純的個體之愛,而是表現出性|愛,即種族的利害問題,它一旦在自己眼前展現明確的利益,就立刻擊退之前所有的一切利害,諸如名譽觀念等等。個體的利益雖然重要,但在某種意義上,種族的利益遠勝於前者,所以造成了上述現象。因此,名譽、義務、誠實等精神,雖足以抗拒所有的誘惑或死亡的威脅,但在種族的利益下,也只有降服而已。
初次會面的兩位年輕異性,彼此下意識所做的深刻觀察,或者所投射的直欲深入肺腑的探究眼神,以及對容貌和身體各部分的細心觀察等等,這一切的一切,都有某種特別的緣故存在,那就是由他們兩人所產生的個體,和由其性質組成的種族的守神冥想,由此冥想的結果,來決定相互中意的程度及相互需求的強度。這種相互需求的心理,上升到頂峰之後,由於發現未曾注意過的某種事情而突然消失。
上述年齡以外的任何女人,無法吸引我們。已停經的女人,還會讓人嫌惡。年輕而不漂亮的女人,多少還是有吸引力的,反之,遲暮美人則沒有吸引力了。因此,很明顯,此時潛意識中引導我們行進的目的是「生殖能力」。所以,一切個體,離開生殖受胎最適當的時期越遠,越失去對異性的吸引力。
關於這一點,我們發現了一項事實:女人完全由男人的性格特質,即心的特質所吸引,性格由父親遺傳。獵取女人歡心的要素大概是:堅定的意志、決斷、勇氣,以及親切、正直等諸性質,反之,智慧上的優異對女性不發生任何直接或本能的力量,因為這些並不是由父親所遺傳的。男子缺乏理解力,女人並不在乎,反而認為卓越的精神力和天才,是一種變態,將帶來不幸的結果。
我們不得不問:「這些喧騷、雜沓的根源是什麼?」答案很簡單,它的真相只不過是「男人尋找自己的伴侶」而已。
到此為止,我單就「絕對的考量條件」,就是切合大眾的顧慮條件來觀察,以下,我們將談有關個人的相對條件。這些種類的考察條件是以改良既已顯示的種族之「型」的不完全、訂正選擇者自身「型」的破壞而還原純正典型為目的。
每個人決定「性」的喜愛和欲求的首要條件,是「最美的個體」。換言之,就是最能明晰表現種族特質的個體。
因為婚姻本來就是一種維持種族的安排,只要生殖目的達成了,造化就不再惦念嬰兒的雙親是否「永浴愛河」,或只有一日之歡。由雙方家長安排的,以實利為目的的所謂「利益聯姻」,反而比愛情的結合幸福些,因為此種婚姻,都顧慮到種種因素條件,不管這些條件何其繁多,至少它總帶上現實的色彩,並且它不會自己消失。
所以,席拉克也這樣說:
因此,這種場合,當事者對本身所缺乏的東西發生了偏愛。以這種相對條件為基礎的選擇,是從個人的資質為出發點,而以個人的資質為目標,故較之上述以「絕對條件」為目標的各種條件,更確定、更明白,且更具排他性。
對這一點表示憤慨的人,不妨先去翻翻《聖經》。救世主對通姦的女人顯然也採取寬大的態度。《十日談》的絕大部分,就是根據這種見地而寫的,種族的守神在他那高高的寶座上,對被踩在自己腳底下的個人權利,發出輕蔑的嘲笑。階級、貧富的懸殊等等,在作為反對熱戀中人結合的理由的時候,種族的守神同樣也可輕而易舉地予以排除,而宣告那些是毫無價值、毫無意義的東西。種族的守神是存在於無限的世代中,一方面追求自己的目的,一方面把這些人的種種顧忌或古板的教條,都像吹稻殼一樣吹掉。
因為,由此所決定的是所謂構成「下一代」的大事件。當我們退出人生舞台時,新登場的劇中人就是由這看來瑣細、微不足道的戀愛事件來決定其存在,決定其性質。下一代的存在,以我們的性|欲為先決條件,這些人的性質,也是由滿足性|欲時的對象選擇,而完完全全地規定出來,並且,不論哪一點也不可能取消或改變。
所以,我們事先對建立此愛心的諸種考慮,必須做特別觀察。再說,這場合所引導人的,實以「最完善的種族」為目的的本能,人本身也想追尋比自身更崇高的享樂。實際上,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夠說明所有的本能富於教訓的理由。總之,就是此時的本能和一般場合一樣,個體是為種族的幸福而活動。
這樣一來,所有的個體在「性的程度」中尋求適合自己的對象。此時,兩人之間,到底需要什麼程度的比例呢?那是由各人的本能來感覺,而且這也和其他「相對的條件」一樣,同是建立培養高度愛情的根基。所以,戀愛中人,雖自稱是「彼此心靈的調和」,但大多數場合,這種調合只是為新生子女的健全問題,再說,這方面也很明顯地比調和的問題更重要。
動物也被禁錮在欺瞞的妄想中,雖然覺得是為己身的快樂,但實際上是以最大的熱心和克己之念為種族而活動。鳥類為營巢、昆蟲為產卵而搜尋合適場所與採集食物,那不是為自己食用,而是置於卵側,給將來的幼兒食用。蜜蜂、螞蟻為營造巧妙的巢,整天埋頭在非常複雜的經濟中。
這篇《性|愛的形而上學》對目前正捲入激|情慾海中之人,可能非常不中聽。
從此事實來推斷,它們沒有客觀正當的理解力引導,神經節系統所及於頭腦的作用,都是由紛至沓來的主觀和願望的印象所推動,因而,它們都是被妄想驅策。一切本能的生理經過,大概都是如此:人類的本能雖然微弱得多,但也有特殊的事例,為了便於說明,我再列舉孕婦反常紛亂的食慾為例。這是由於流入胎兒營養的血液偶爾引起的某種特別的變化,因產生這種變化,而使孕婦忽然熱望某種食物,如此,又使她們產生一種妄想。
他所追求的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關於第三者,關於將來的新生命,但因妄想包圍著他們,他們自以為是追求自己的目的。不管在什麼場合,這種不追求個人私利的行為,都是偉大的標記。所以,激烈的戀情也能賦予崇高的色彩,所以能成為文學歌頌諷喻的題材。
儘管如此,一部分這類女孩,為了在社交場合中顯得神氣,而選擇偉丈夫為偶的話,那麼,就要由她們的子孫來受此愚行的惡果了。其次,對膚色的顧慮,也具有決定作用。白種人多半喜歡黑色或褐色皮膚的配偶,但黑色或褐色皮膚的人要求白皮膚的人為配偶的情形卻不多見。道理在於金髮碧眼的確是亞種,應該說是變態,這就好像原本並沒有白鼠和白馬一樣。歐洲以外的任何地區都沒有土生的白種人,連極地的近旁也沒有,只有歐洲才有土生的白人,很明顯,白種人本是發源於北歐斯堪的納維亞。
同時,在這種場合,人們在私生活方面秉從良心的命令去做的,也最少見。連一向正直、講義氣的人,此時也往往昧著良心,我們不難發現,當激烈的愛,即種族的利益捕捉住他們的時候,連通姦的事情也毫無忌憚地公然進行著。不獨如此,這時他們還自覺到,自己的行動是為種族的利益,比起只是為個人利益的行動,具有更高的權利,因而能心平氣和干那「不可為」的大事。
這裏,順便談談我個人的意見。本來「白」並不是人類自然的肌膚顏色,我們的祖先原來與印度人一樣是黑色或褐色皮膚的,所以說,白種人不是從原始自然的懷抱所孕育出來的。通常我們雖把「白種人」叫得非常順口,但「白種人」實非人種,而是褪了顏色的人。我們的祖先闖進冰天雪地的北地,由於生活起居不習慣,而像外來植物一般地求生存,也像這些植物一樣,冬天時需要「溫室」,如此,經過了幾千年,人終於褪成白色。
而聯結他們兩人的關係。
自始至終,世上從沒有條件完全相同的情形,在億萬男女中,選擇的箭頭一偏差,就會對子女產生非常大的影響。所以,他們一定是最能相配合的。這兩種最相配合的個體相遇的情形,非常之少,因此,世上真正纏綿悱惻的戀愛也不多見,但是,這種愛情的可能在每個人心中都存在著,所以,文學作品描寫這類高度的愛,我們都能理解。戀愛時的熱情是以產生新個體和其性質為中心,在周圍盤旋迴繞,它的孩子也在此中,所以,有教養的青年男女,若心意、性格和精神方向均能一致,是可以建立完全不摻雜性|愛的友情的,不僅不混雜性|欲,甚至他們也會互相保有某種嫌忌。
上述的說明,可給大家滿意的答覆。因此,古希臘、古羅馬人常說,愛神的表現是盲目的,不但如此,陷入情網的男人,雖明知意中人的氣質或性格都有令人難以忍耐之處,將會使他將來的生命痛苦,卻又毫不畏縮退卻。
所以,有的母親也曾經驗或意識到它的作用,而讓自己的女兒學習美術或各種九九藏書語文等,以便吸引男人,這是以人工手段來彌補智慧的不足,其中道理恰和以義乳、義臀來增加女性的魅力相同。
這就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你若能調查各色各樣的戀愛,下自最輕微的好感,上至最激烈的激|情,就更能充分理解它的目的,並且也可知道,戀愛程度深淺的差異和選擇個性化程度,適成比例。
以下,我想進入更根本的探究。一般說來,自利觀念是存在於一切個性中根深蒂固的性質,因此,要喚起某個人的活動,最好對他有利,此法最能奏效。的確,種族比會死亡的個體具有更早、更近、更大的權利,個體為了種族的持續或權威,非活動不可或非犧牲不可時,智慧是不能理解該事件的重要意義的,智慧只為個體的目的打算。因此,個體的意志絕不能為了適應事件而活動。
關於氣質的考慮條件,也走向這種趨勢,一般都喜歡和自身相反的氣質,但問題在於你能否徹底了解對方的氣質?在某部分非常完全的人,當然不會追求或愛上同一部分不完全的對象,但比之其他人,更不留心這部分,倒是真的。因為他不必擔心這部分會讓子孫不完全。例如,皮膚極白皙的人看到黃皮膚往往感到憎惡反感。但是,黃膚色的人看到那欺霜賽雪的皮膚,往往覺得美如天仙化人。男人愛上極醜陋的女孩(雖不多見),那是因為兩性適合的程度已取得適度的調和,女性的變化事項的全部,也是發生在由相反的條件而互相中和的情形下。這種場合的戀情有高度的習慣。
由前人的言論來看,性|愛事件的實在和重大,應是不容任何人懷疑的,所以被文人們引為主要題材。
一般人總認為戀愛結婚是基於理智的選擇,但「理智」兩個字實不足以解釋那五花八門、千變萬化的男女戀愛和結婚的現象。古代喜劇作家也說:
「熱情」和「實利」攜手並進的情形極為罕有。大多數人在肉體、道德或智慧方面都有值得悲憫的狀態,但結婚不是由普通單純的選擇或愛好所產生,而是由所有的外在顧慮而決定,所謂「偶然的結合」,也有其中某部分的原因。至於實利婚姻,也可以在講究實利之餘,顧慮到某種程度的「喜愛」,這就是所謂與種族守神的妥協。
所以,自己的戀人為情敵所奪取,或者由於死亡而消失,對正在熱戀中的人來說,哀傷悲慟無過於此。這種損失無法估計,不但關係他個人,連帶他永遠的本性、種族的生命也受到侵害,那是接受種族的特殊意志和委託而出現於現世的。基於此理,把愛人讓給別人,是所有犧牲中最大的犧牲。英雄雖不恥一切哀嘆,唯獨對戀愛的嘆息不以為恥,因為這時悲泣的不是英雄本人,而是種族。
第三個顧慮條件是骨骼,這是構成種族之「型」的基礎,除年老和疾病外,再沒有比不恰當的姿容更令人討厭的了,容貌再美,也無法彌補。反之,若身材勻稱,即使容貌醜陋,也有吸引力。我們對骨骼結構的不調和,感受極敏銳,例如,矮胖、短腿、跛腳的女性,都讓人大倒胃口,而身段特別美好,則可以補償其他的缺點,有蠱惑男人的魅力。
實際上,唯有這種內在的本質,才是我們的意識的根柢,比意識更能發生直接的作用,它脫離了實體個體化的原則,而存在於一切個體之中,不論是並存或續存,與個體合而為一,這就是生活的意志,切實地要求生命和永續。所以,這是避免死亡的命運、不受死亡攻擊的唯一辦法。但那時的狀態並不比現在更好。
男人的力和勇氣,才是俘虜女人之心的主要條件,因為這兩者,才確定能生育健壯的子女和擔當子女勇敢的保護人。男性的生理缺點,或者「型」的破壞等等,由於女性自身或許也具有相同的缺點,或者剛好具有消彌其缺陷的優點。總之,女人在生育子女之際,都可將它們排除,男人的缺陷不致遺傳給子女。
其次,是體格的大小問題。不論男女,嬌小玲瓏者都對高大健壯者特具好感。有些矮小的男人,也許他的父親長得很魁偉,但遺傳自母親嬌小的體型,則對高大女性的憧憬更為激烈。因為他相信,從父系的血脈,可以供給魁健的血液。高大女性之所以對巨靈漢不感興趣,是基於避免產生「巨人症」的「自然」意圖,女性的本能知道,這樣的人種雖可生長,但維生力量太過薄弱。
戀愛的結婚是為種族的利益,而不是為個人。當然,這情形當事者是懵然不知,總以為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其真正目的在兩人可能產出的新個體上,他們由這目的而結合,爾後,再儘可能努力地取得步調的和諧。激戀的本質是本能的妄想,但其他方面也還有很多完全相異的因素存在。
種族看到自身目的的得失而發出深深的嘆息。唯有種族才有無限的生命,所以它才有無限的願望、無限的滿足和無窮的悲痛。但此時,必有一死的個體——人,被禁錮在狹窄的胸中,所以,我們只看到這小小的心胸似乎脹得幾乎破裂,或者胸中充滿無限的歡愉、無限的悲傷。因此,人們再也找不出適當的詞彙來表達這些情形。所以,它成了所有崇高戀愛的文學材料。
為了愛情,有時候,連犧牲生命、健康或地位、財富也在所不惜。還有,在某種場合,它會使一向正直的人忽然謊話連篇,使秉性忠厚的人變得忘恩負義。就全體來看,它似乎像惡魔一樣,努力使一切混亂、顛倒。
「為愛情而結婚的人,必定生活于悲哀中。」
這種願望和人類所有一切願望的關係,和種族之與個體的關係相同,一者是無限的,一者是有限的。因為「滿足」本來就是為了種族,所以,不能竄進個體的意識中。個體此時由於種族意識的激勵,犧牲一切、奉獻一切,埋首于完全不屬於自己的目的中。所以,戀愛中人,完成偉大的工作后,先前既有的妄想,此時完全消失,才發現自己原來是被種族所欺騙的蠢蛋。所以,柏拉圖說了非常貼切的話:
這雖和正式合法的婚姻相抵觸,
從儘可能完全再現種族的典型這一點來看,何以兩個個體的結合,一方可以彌補對方?又何以後者排斥一切而獨要求前者?這些問題的關鍵我們已在前節中證明過,由此我們也可知道,兩性戀情的程度,是隨著當事人的個體化而增進,在這種情勢下,會引起顯著的激|情,此激|情只針對一個對象,由於對象專一,由於接受種族的特別命令而表現,隨即帶來一層崇高可貴的色彩。
但是,由於種族意志遠較個體意志強烈,所以,戀愛中人對自己嫌忌的性質,閉著眼睛,毫不理會,一心只求與對方永遠結合。戀愛的幻想就是這樣讓人盲目,但種族的意志在完成任務之後,這種妄想就立刻消失,而遺下了討厭的終生包袱。我們往往發現一個非常理智又優秀的男人,卻和嘮叨的女人或悍婦結為夫婦,我們常感奇怪,「為什麼這些男人竟做出這樣的選擇?」
總之,輕微的激|情,或是它的萌芽,任何人每天總能看到,除非行將就木的老人,任誰心中也有那點情愫,這是不容抹殺的事實。
第一,人的本質不會消滅,它永遠存在於次一時代的種族中,因為那種活潑、熱心的參与,不是從省察和企劃而來的,而是從人類本性最深奧的特質和衝動那裡產生的,如果人會完全死滅,或者只是以和他完全相異的典型或以完全不同的種族來接續他,這樣的話,我相信這種參与不致那樣牢固,也不能給人那麼大的影響力。
通常,強烈的情緒尚可壓抑得住,但在特殊情況下,激烈的衝動足以凌駕其他一切的客觀環境,排斥一切的顧慮,以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力量和忍耐,打破所有的障礙。甚至毫不遲疑地以生命為賭注,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如果不能遂此目的,則以身殉之。雖未必每個人都體驗過,但總是經過多少事實所證實了的,像維特(歌德名著《少年維特之煩惱》的主角)和雅科波·奧爾蒂斯一類的情聖,不只是存在於小說中,在歐洲一年中至少有六個人殉情而死,只不過這些人死得無聲無息而已。
否則,我們可以斷言,只有性|欲的念頭是野蠻、卑鄙的。因為那沒有任何的個體化,漫無目標地濫施愛情,完全不顧及質的問題,只是在量的方面努力維持種族。但是,性|愛的個體化和所帶來的戀情,上騰到最高程度——如果沒有滿足此戀情的話,世界一切的珍寶和生命都將喪失其價值。此時,這種激|情將會以其他願望所未曾有的激動來達其所願,為此,他可以毫不躊躇地奉獻任何犧牲。
最後要談的是,不論肉體的哪個部分,各個個體總是努力地矯正其缺點和種型的損壞,某部分愈重要,所做的努力也愈激烈。所以,獅鼻的人,一見鷹鼻或鸚鵡鼻的人,就感到一種無法言喻的滿足。其他方面,無不如此。軀體和四肢的構造過度瘦長的人,只有看到五短身材的異性才以為美。
幾乎所有喜劇的主題,都是描寫反對人們的個人利害,因而出現以破壞這些人的幸福為目的的種族守神。通常就是由所謂「文學的正義」來貫徹種族的目的,使觀眾獲得滿足,因為觀眾也感覺出種族的目的比個人更深遠重大。因此,在喜劇終了,觀眾都希望看到相愛者戴上勝利的榮冠,帶著欣喜的心情回家。相愛的人都有由勝利的結合而建立自己幸福的妄想,觀眾的想法也是這樣。但實際上,戀人們的下場則是犧牲自己的幸福,回到用意深遠的種族意志老人的懷抱,為種族的幸福服務。
你是真愛我?
吸引異性的首要條件是健康、力和美,也就是說戀愛的本錢是青春,這是因為意志想努力表現出一切個性基底的人類特質,所謂戀愛三昧,也不出這幾個範疇。除此外,還須附帶幾點特殊的要求,這些個要求為何?我們將逐一詳加說明。總之,有了這些要求的同時,雙方均感滿意,激|情就進行到更高的層次,在二者都覺得相互間非常適合的時候,激|情上升到最高度,由此,父親的意志,即性格和母親的智慧,合而為一,新個體於是告成。
因此,這些現象才能和這重大目的相呼應。也唯有把它當作真正的目的來考慮,為獲愛侶所費的繁雜勞苦和努力,才能和事件相應和,因為,這些活動和勞苦,關係著第二代啊!不,這個繼起的第二代,在為了性|欲的滿足而做的準備周到的選擇行為中(人們稱之為「戀愛」),就已經開始活動了。
不管你是怎樣,九-九-藏-書
戀愛中的男性,由於這種無與倫比的迷妄力量,但求一親芳澤,但求同衾共枕,產生一種縱使拋棄世上所有的財富也在所不惜的心理。但對男人來說,熱望和某女人同衾,實際上也同和其他任何女人共枕沒有太大的差別,不外是肉體結合與生育,除此外再無收穫。這種強烈的激|情和其他的激|情相同,這是連當事者都感驚奇的事實,即激|情在享樂完了的同時,立刻消失不見。這種激|情也可由女性的不孕(據胡斐蘭德說,婦女不孕,十有八九都是由偶然的體質缺陷所產生),不能達成形而上的目的而消失。
因為戀愛的熱情未得到滿足,腳上像拖著沉重的鐵塊,在人生旅途上踽踽獨行,在寂寥的森林中,長吁短嘆的,絕不止彼特拉克一人,只是在這煩惱的同時,又具備文才的只有彼特拉克而已。歌德的美妙詩句:「人為煩惱所苦時,神便賜予他表達的力量。」正是彼特拉克的寫照。
至於各人特有個性的形成,我們還無法說明,連熱戀中的那種特別的痴心和熱情,也無法說清楚。我想兩者本質上應該是一體,前者是後者所包含特質的發端。前面已經談過,男女以憧憬的眼神相會附著的那一瞬間,已經有了新個體的萌芽。當然這種萌芽也像一般植物的幼芽那樣,多半被踐踏蹂躪,以致不成其形。這時的新個體就是「新觀念」,柏拉圖理念哲學意義上的「觀念」。一切觀念的因果法則,都是貪婪地捕捉分給他們之間的物質,而流露出的非常焦躁的現象,在現象界中上述人類個體的特殊觀念同樣也是以最大的貪慾和焦灼來努力實現它自己。
被拒之戀,如置身地獄之火中,我不知道是否還有比這更嚴重的情形?
這是彼特拉克抒情詩集的主題,也是「維特」或雅科波·奧爾蒂斯等小說的題材。這些現象,我們除了做這樣的看法外,實在很難理解,也無法說明,因為若論精神上的優點,即客觀實在意義上的「優秀」,女人實在不值得我們那樣熱愛,那樣尊重,同時,正如彼特拉克作品中所描寫的情形一樣,男人也往往不能十分精確地了解女人。唯有種族的靈魂,才能在一瞥之下看穿某男人具有怎樣的價值,以及男人是否存有種族的目的。最大的激|情,通常也在初相見時發生。莎翁說得好:「戀愛中人,哪一個不是在一見之下鍾情的?」
但是,男性所特有的,不能由母親賦予子女的因子,則是例外。諸如骨骼結構、寬廣的肩膀、堅狹的臀部、筆直的腳、力氣、勇氣或鬍鬚等等。所以,女人往往愛上其貌不揚的男人,但絕不會愛沒有男子氣概的男人,道理在此,這是為了中和以後所舉的缺點,因為那是女人力所未及的地方。
康德在《關於美和崇高的感覺》一文中的第3節,曾就性|愛加以解說,他的見解也只及於皮相,膚淺得很,加之缺乏專門常識,有些地方難免錯謬。
牙齒也非常重要,它是吸收營養的必要工具,並且又具遺傳性。
當此之時,上述目的,也像每天被幾千幾萬人踐踏的萌芽一樣,將會遭遇枯萎的厄運。這些萌芽,實際上也很努力地想在生存中表現形而上的生命原則,無奈總是無法達成目的。根據「生存的意志」來說,空間、時間和物質的範圍是無限的,所以,它只得打開僵局,另圖發展,藉以安慰。
現在,如果我們注視混雜的人生,就會發現人們儘是為窮困和不幸所煩,再不然,就是充滿無窮無盡的欲求。為了防止各色各樣的煩惱,雖然每人都盡了全力,但除了只能保持這煩惱個體的片刻存在外,再也不敢有其他的期望。然而,在這紛亂無意義的人生中,我們仍看見情侶們彼此思慕的目光,不過,他們的眼色中,為何總是顯得那麼隱秘,那麼畏懼旁人,那麼偷偷摸摸的?因為他們是叛徒,他們故意地使所有即將結束的窮困和悲慘又傳續下去。他們沿襲祖先的做法,又揭開了另一場悲喜人生的戲幕。
男女兩情相悅,從客觀來看,實際也只是本能偽裝,換言之,不外是努力維護自己「型、態」的種族感覺而已。我們很了解它的根由,為得充分確定的證據起見,我想進入細節逐一縷析。指導我們「相悅」的諸顧慮條件、值得一談的瑣細項目,即使在哲學著作中,也洋洋大觀、不勝枚舉,但我們可大致分為三大類:
戀人增進愛情,不外是希望產生新個體的「生存意志」而已。不但如此,在情侶們充滿愛慕的眼神相互交接的那一剎那,已經開始燃燒新生命的火焰,像是告訴他們:這個新生命是個很調和並且組成良好的個體。為此,他們有一種熱望,感到需要融合為一體,共同生存,這種熱望在他們所產生的子女中得到滿足,兩人的遺傳性質融合歸一在子女身上而繼續生存。反之,男女間若難以激起情愫,互相憎惡怨恨,所生出的子女,必定也是不健全的。
這種又愛又恨的心理,往往造成殺人繼而自殺的局面,這種事件,我們每年都可從報紙中發現許多例子。歌德說得好:
第二,人的本質(物自體)大多存在於種族中,而不在個人,因為對種族特殊構成的關心,是以戀愛事件為根本,不論任何人,唯有此關心,他才有超越意志的崇高表現,愛情的成敗對人的影響也最敏銳,所以,我們可以把它稱為「特殊的感情事件」。這方面的利害若表現得強烈明確,他就完全忽視其他一切,必要時還被充當犧牲品。
就無法產生所羅門。
戀愛中的男人,對對方的冷酷態度,或者以他的苦惱作為自己快樂的女人的虛榮心,稱之為「慘酷」,實際上一點兒也不誇張。因為,彼時他已被類似昆蟲本能的衝動所支配,這種衝動毫不理會理性列舉的所有理由,無視周遭的事事物物,只知絕對地追求自己的目的,毫不放鬆,更不會放棄。
這裏所論性|愛的形而上學,和我的全部形而上學具有精密的聯繫,而且,後者可以作為前者的註釋。我且以下述幾句話作為總括。
以趣味而言,任何題材大概都無出其右。並且戀愛關係著全體種族的幸與不幸,它和其他只關係個人幸福的事件相比,猶似立體之於平面的關係。所以,沒有戀愛故事的劇本,很難激起別人的興趣。從另一方面來說,因為戀愛具有上述的特性,即使每天以它做題材,也絕對用不完。
因此,對人生的嫌惡,戰勝對死亡的恐懼,而生命往往自發地縮短。這類人的意志,如不是被引進種族意志的旋渦中,也是種族意志絕對壓倒個人意志。所以,他們若不能在前者的情形中活動,也拒絕在後者的情形下苟活。這時候的個體,當作集中於某對象的懷著無限憧憬的種族意志的容器,未免太過脆弱。所以,「自然」為了挽救人的性命,便在這種絕望狀態的意識上覆上所謂「瘋狂」的面紗,否則,勢必發生自殺或殉情的慘劇。社會上各種不同年齡的男女,都經常發生這類現象,足以證明上述解說是真實的。
為什麼性|愛問題,一直成為哲學領域中未開闢的園地?
所以,女人又比男人多具一種本能,同時,女人的神經節系統也遠比男人發達。不錯,人類的本能比動物少得多,但比較起來,這一點點本能卻比動物更容易導向錯誤,這正可說明人類的頭腦是非常優越的。本能中指導滿足性|欲的選擇的是「美的意識」,如果它傾向同性戀,就是被導入邪途了。蒼蠅聽憑它的本能,在污穢腐爛物上產卵,也是同樣的情況。
要服從「自然」的意志,即使犧牲個體,也要為種族而儘力。
例如,一隻昆蟲為了產卵,要找尋某種花、果或污物,或者像雌蜂還得找其他昆蟲的幼蟲,並且在完成這個目的以前,不辭任何辛勞,不懼任何危險,苦心經營,這些都和人類酷似。人為了性的滿足而非常熱心地尋找某一特定的、適合個體資質的女人,為了達到此目的,往往違反一切理性——有的糊裡糊塗地結婚了;有的以財產、名譽和生命的代價去獲得,甚至有的以誘|奸或強|奸來達成目的。總之,往往犧牲自身的幸福。冥冥之中似乎到處都高呼著:
為滿足性|欲而做的選擇,準備很周全,並且要經過許多階段,才能上升到激烈的戀愛。前面我已經談過,這個選擇,事實上是人類參与構成下一代的活動。
愛情本身毫無規則,不可分類,我們當然也就條分縷析地來處理它。
當她的父母以自私的利己心來勸告時,她卻抉擇了最重要的原則,並且遵循了造化的精神、種族的精神。照以上所述來看,結婚時,似乎是魚與熊掌無法兼得,一定得犧牲個體或種族中的一方?是的,事實上也確是如此。
但若不這樣,
通常是這樣的:起初為了新生命而成立性|愛的諸條件——在肉體、道德、智慧方面相補、相適的各種性質,在這兩人之間的氣質或精神上又能保持相互補充的關係,因而產生心情的調和。
這種貪慾和焦躁,就是將來成為「雙親」的戀人間的激|情。這種激|情可區分無數的程度,我們不妨把它的兩極端稱為「平凡的愛情」及「天上的愛情」。但從它的本質來看,不論任何階級、任何程度,都是相同的,但若單從「程度」來看,激|情愈是「個人化」,換言之,被愛者的一切條件和性質,愈能適應滿足愛者的願望或要求,就愈能增加力量。然則在這種場合,什麼才是最重要的問題?我們繼續深入研究當可明了。
因此,連目下正在談戀愛的人都包括在內,都在為人類未來時代的組成而做認真的思慮,由這個組成而綿延到以後無數代子孫的構成。這事件,和其他的事件一樣,無所謂個人的幸與不幸,問題只是將來人類的生存和他們的特殊性質而已,因而,所表現的是高於個人意志的「種族意志」,但在這重要事件之外,戀愛本身更有一種超絕的歡喜和苦痛,或令人感動與崇敬的地方,文學家以此為題材,幾千年來毫不倦怠地描述那些例證。
本來,任何場合下的本能,都要聽從某種目的觀念而活動,但只有生殖的觀念不是這樣。「自然」創造本能的時候,不使行為者了解它的目的,也厭煩追究它的目的。所以,通常本能只賦予動物,並且,主要是賦予理解力最低的最下等動物。
其次,兩性之間之所以具有強烈的吸引力,其所表現在種族中的,也不外是「生存的意志」而已,這時的意志,已預見到他們所產生的個體,很適合意志本身的目的和它本質的客觀化。這個新個體,意志(即性格)是遺傳自父親,智慧遺read.99csw•com傳自母親,而同時兼容兩者的體質。但大致來說,姿容方面比較近於父親,身材大小方面多半接近母親。這是根據實驗動物的變種時所產生的原則,這個法則的主要立論基礎是:胎兒的大小依據子宮的大小而定。
如前所說,這種妄想必定會消失,接著其他方面的因素顯現出來,因而戀愛、結婚通常結局都是不幸的。西班牙有一句諺語說:
「自然」原則維持種族,還有,儘可能地大量增殖。如果男人可以隨心所欲和不同的女人交合,一年中可製造百來個子女;但是,不管女人有多少情夫面首,一年間也僅能生育一個孩子(雙胞胎例外)。所以,男人經常需求別的女人,而女人只有老老實實地守著丈夫。「自然」創造女性,是為將來的子女保留撫養者與保護者,這是本能,不必經過思慮。所以,正確的貞操觀念,對男人來說是人為克制,女人則是自然的。不論就客觀的結果,或主觀的反自然現象來說,女人通姦比之男人,更難以寬宥。
第二個顧慮條件是健康。急性疾病不過是一時的攪擾,慢性疾病或體質惡劣之類,會使我們厭惡卻步,因為這類疾病會遺傳給子女。
因而,人在生存中,個體的現象就是不斷的煩惱和努力。如何解脫我們的煩惱和努力?唯賴「生存意志」的否定。由此,個體的意志脫離種族的樹榦,在種族中停止生存。那時候的情形又將是個什麼樣子呢?到底有沒有「生存的意志」?這些問題只有任人自由解說了,因為我們還找不到構成這概念的材料。佛教把生存意志的否定,稱之為「涅槃」,即從根本上斷絕人生各種慾望而達到的一種至高快樂境界,這也是人類一切的認識力永遠不能達到的境地。
希臘俗諺說得好:「愛神厄洛斯啊!你是統治諸神和人類的暴君!」
但本論文所觀察的場合幾乎受到限制,連人類也賦予這種本能。當然,人能理解目的,但若沒有本能的話,當不至於熱心地犧牲個體的幸福而追求此目的。和所有的本能相同,真理也是為此而採取妄想的形式,是高於意志之上而活動的。
巴德瑞芭雖成淫|盪之女,
熱烈、痴心、活潑地追求一個女人,就是對「我們本質的結合難以打破」和「我們的本質是永存於種族中」的直接證明。如果以為「種族永存」是件芝麻小事,或者毫不介意,那就大錯特錯了。產生這種錯誤,是因為他這樣想:所謂種族永續,雖然和我們相近似,但並不是任何方面都和我們相同,而且也是生存於我們所不能知的後代。這種想法,只是從外部的認識出發,只看到我們的直覺所能了解的種族外貌,不是從內在本質著眼。
這類滿足,就是以切合個體的要求為基礎的肉|欲享樂,和對方個體的美醜沒有任何關係,因此,對美醜所做的顧慮,以及由此顧慮所產生的其他問題,很明顯都不是當事者所關心的地方,但當事者卻總以為「愛不愛對方」是自己關心的所在,實際上,他們顧慮的始終是繼起的新生命的問題,子女身上要儘可能純粹、嚴正地保持種族的典型。雖然由於若干生理和精神上的不愉快,使人的形態產生種種繁雜的變種,但絕大部分的純正的典型,仍可陸續地回復,這是在美的意識指導之下的結果,美的意識一般都佔據在性|欲之前,否則的話,性|欲就成為令人作嘔的要求了。
首先,任何人,在性方面都有偏缺,或過於陽剛,或偏向陰柔。試將某人的偏缺與他人比較,就可清楚地發現它的存在,這種偏缺如能從某個異性身上得到良好的補償,就產生中和作用了。為了補充修正新生個體的人類典型,「新個體的構成是萬事萬物的目標」。所以,必定需要與自身的偏畸相反的偏畸。
女人身材窈窕,又有一雙美好的腳,就像銀柱腳之中的黃金柱。
何以會如此?
反之,對某一異性懷有強烈喜愛的人,若得不到愛情的交流,也能以佔有肉體的享樂而自甘。這可由所有的強制結婚獲得證明,也可由以金錢或物質買來的愛情,甚或是強|奸等,為佐證。戀愛當事人的意識中,即使還沒有「產生特定子女」這回事,也仍舊是全體戀愛事件的真正目的,達到此目的的方法,不過是陪襯的事情而已。那些敏感、自負的人,尤其眼下正陷於戀愛中的人,恐怕會笑我的見解太粗野、太現實吧!
第二點要求,是奢望對方彌補自己的缺陷,所以,一般人對與自身缺陷相反的缺點往往認定是美的:身材矮小的男人希望配個高大的女人,金髮的欲配黑髮的等等。這些都出自這種心理。
我們對女人品頭論足,對中意女人慎重批評,在女人中東挑西選,對未婚妻敏銳觀察,不論哪一方面都準備得周周到到,務求不致受騙,以及對重要部分的過與不足的重視,女人之於男人也一樣,凡此種種,完全和重大目的相呼應。因為新生子女的大權,全操在你的手上,他們一輩子都要帶著和父母相同的特質。例如,女人雖只稍稍駝背,她的子女也很容易患佝僂病,其他場合,也有類似情形。
第三,是互相對稱的條件,即對兩個個體的偏頗和異常,相互施以必要訂正。
你的胸中是否有罪?
以下,我逐一加以說明。
例如大衛王和烏利雅斯之妻就是其例。
帶著殺人的弓箭,以及翅膀,盲目,這是丘比特的特徵。翅膀是象徵戀愛的不定無常,但這裏的不定,通常是在滿足戀情后引起幻滅感覺的同時才表現出來。
最後再談到,性|愛也有對象之間非常憎惡和勢不兩立的現象,柏拉圖把這種情形比擬成狼對羊的戀愛。這種狀態完全是一廂情願的,儘管男方愛得如醉如痴,盡心儘力,對方卻充耳不聞,絲毫不為所動。這就像莎翁所說:「我愛你,也恨你!」(莎翁名劇《辛白林》第3幕第5景的情形)。
男人發現適合自己心意的女人時,常以眩惑的狂喜拚命追求,認為如能結合必是無上幸福,這種狂喜正是種族的感覺,他能清楚認識所表現的種族特徵,而打算將其永遠綿延傳下去。種族典型得以保持,就是這種對美的固執熱愛,因此,這種熱愛須以非常大的力量,才能不停地活動著。
第四個條件,是肉體的適度豐|滿,這種狀態表明胎兒營養充分,所以,瘦骨嶙峋的女人,惹人嫌惡。再說,女人豐|滿的乳|房,對男人也具有非常的魅力。因為它直接關聯女性繁殖作用,告訴男人,她可以給予新生嬰兒豐富的營養。但話說回來,太過肥胖的女人,令人嫌忌,這種體質多半患子宮萎縮,是不妊的預兆。這情形不必用頭腦去判斷,本能自會告訴我們。
關於這點,阿勒曼風行250年的著名小說《亞爾法拉施的無賴漢古茲曼傳記》中有一段話,也值得注目:
根據生理學所知,不論男女都有無數程度、無數階段的性偏畸現象,經過這些階段,男性嚴重的會變成可忌的「雌雄嵌合體」「假女人」或尿道下裂症,女性則為粗獷爽朗的「假男人」,這兩方面都能達到完全的「陰陽體」,始終保持中性,因此無法生殖。因而,兩個個體得以中和,是因為某種程度的男性化性質,適合於某種程度的女性化性質,如此,雙方面的偏畸才能相互抵消。所以,最男性化的男人追求最女性化的女人,反之,沒有鬚眉氣的男人就找尋剛健的女孩。
因此,醜陋、愚蠢、粗野的男人往往擊敗聰慧、有修養、可愛的同性,而獨獲芳心。出於愛情的結合,精神性質方面也往往完全互異。例如,有的丈夫粗野、壯碩、見識淺薄,而妻子嬌柔善感、思維細膩、有修養、有審美觀念;或者有的男人是學者、天才,而妻子則沒什麼文化。
肉|欲!你欺騙了多少人!
我常想,這大概是神權使他們相互結合罷!
我們可以從側面,拿動物的本能和其工作欲為例,來說明這些事情。
但因怎麼也無法遂其所願而陷入瘋狂或自殺殉情的也不乏其人。造成這種過剩激|情的癥結,潛意識中,除了備有上述的諸項考察顧慮條件之外,還有其他的原因存在。這些原因也和前述諸條項一樣,不是明擺在我們眼前的。
人在戀愛的時候,往往呈現出滑稽的或悲劇的現象,那是因為當事者已被種族之靈所佔領、所支配,不再是他原來的面目了,所以他的行動和一般個體完全不相合。戀情進了更深一層,人的思想不但非常詩化和帶著崇高的色彩,而且也具有超絕的、超自然的傾向。因為賦予這種傾向,所以,整個人看起來完全脫離人類本來的、形而下的目的。
呵,我多麼榮幸!
所以,我們只得做這樣的假定:就是這種場合,不但是體質,男方的意志和女方的智慧,也都取得特別良好的配合,種族的守神所看準、中意的某完全一定的個體,就只在他們兩人身上才能產生出來。但是,這個理由是存在於物自體的本質中,而不是我們的思慮所能企及的。更嚴格地說,那是此時的「生存的意志」,在這一對夫妻所生的特定個體中,要求自己能夠客觀化。
不管別人如何嗤笑,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我自信絕對沒有錯誤。想想,精確地決定下一代的個體這一件事,不是比他們所誇張的超絕的感情,更崇高、更有價值嗎?世界上所有名之為「目的」的東西中,還有比它更重大的嗎?初嘗戀愛時的認真,熱戀中的纏綿悱惻,以及給戀愛周遭的瑣碎事物賦予重要意味,都是在考慮上述目的的存在時才能領略出來。
我只知道愛你。
諸位在怪我多管閑事之前(我是哲學家居然以文學家的常用主題為論題)更應該驚訝:何以歷來哲學家竟對這人生的重大事項(即性|愛)幾乎全未加以觀察研究?
還有,普拉德納爾在其《人類學》一書第1347頁以後也曾論及這個問題,也沒什麼看頭,毫九九藏書無可取之處。只有斯賓諾莎所下的定義,充滿純樸的味道,倒有引用的價值:「戀愛是伴隨外在因素的觀念而帶來的一種快|感。」
除生命外,它是所有的衝動中力量最強大、活動最旺盛的;它佔據人類黃金時代「青年期」一半的思想和精力;它也是人們努力一生的終極目標;它會妨害最緊要的事件,能使最認真的工作突然中斷,有時,連最偉大的思想家也會受到短暫的困惑;它會光明正大地闖進政治家的會議室或學者的書房,衙門的公文卷宗或哲學上的原稿中往往夾入情書、毛髮之類的東西。情愛糾紛可以蠱惑人設計出最惡毒的事件來,拆散最珍貴的父子之情、友情,以及斷絕最強固的羈絆。
再說,它總是以結婚當事人的幸福為目標,所以,這樣的結合毫無疑問是幸福的。但對第二代則不利。面臨婚姻抉擇的男子,為金錢而不顧自己之所好和滿足,他是為個體而生存,不是為種族,這種表現是違反真理,違背「自然」原則的,所以,容易引起他人的蔑視。相反,為了愛情,不顧父母的勸告而毅然結婚的女人,在某種意義上是值得讚揚的。
新個體因為憧憬著同種族所表現的一般的「生存意志」,這種憧憬又能適應意志的宏大,因而超越了人心的界限,它的動機同樣也超越個人智慧的範圍,唯其如此,才是真正偉大的激|情之魂。其次,在諸多的考慮條件之中,二者越能完全契合,相互之間的情熱就越強烈。
但這裏所要討論、並且希望讀者謹記勿忘的是,不論什麼人戀愛,只有從體型相貌中才能產生直接和本能的吸引力。有教養的賢明女性,或許會注重男人的才智和精神優點,男人由於理性熟慮,會試驗或觀察她們許嫁的性格,但這些都和本篇所論的問題無關,這些事情,在結婚時,可成為「理性選擇」的基礎,但和我們的論題「激|情的戀愛」沒有關係。
我們可從動物本能的外在表現做最好的觀察藍本,本能是動物最重要的工作。從我們自身的經驗得知,本能的內在途徑和所有的內在活動相同。世人常以為,人類幾乎已經沒有什麼本能,唯一剩下的,大概只有嬰兒吮吸母乳的本能,但事實上,還有一個我們非常明了、非常可確定的複雜的本能。那就是為了性的滿足,而以認真而又微妙的方法,任意選擇另一個個體的本能。
意識中的一般性|欲表現,若不是針對特定的異性,那他只是為本身著想而已,離開現象來看,不過是「求生的慾望」(性|欲的本能)。但若是性|欲的意識,向著特定的某個人,則是「傳宗接代的生存意志」。這時的性|欲,即使是他自身的主觀要求,也巧妙地戴上客觀讚美的面具,以此來欺騙意識。因為這是「自然」為了達到它的目的所採取的策略。
所以,真正激|情的戀愛,多半根源於在這種相對的考察條件下,平凡、輕微的愛情源泉所出自的絕對的考慮條件中。所以,點燃激烈愛情之火,通常不需要什麼美玉無瑕的女人。建立真正激|情的戀愛就像酸和鹼化合成為中性鹽所發生的「中和作用」。
話又說回來,並非不能達成的戀愛,才招致悲劇的結局,既遂的戀情,收場不幸的恐怕比幸福的還多。這是因為激|情所要求的往往和當事者個人的幸福發生劇烈衝突,和他所有的事情都不能一致,破壞了他由這些事情所建立的生活計劃。並且,戀愛不但往往和外部的事情相矛盾,連和戀愛者自身的個性也相矛盾,離開性的關係來觀察戀愛對象,甚至也有憎厭、輕蔑、嫌惡的感覺。
隱瞞男人的是放蕩的妄想,因此,他們感到如能懷抱中意的女人,就是莫大的安慰;進而更確信,專一地追求特定個體,然後佔有她,必能獲得無上幸福。因此,他自以為是為自身的快樂而花費偌大辛勞和犧牲,實際上,他的勞苦是為維持正則的典型,是為賦予他們兩人所產生的特定個體的生命而努力。
因為他們的煩惱,只有新聞記者或警政機關替他們記述而已。相信讀過英、法報紙的人,都可證實,我絕未言過其實。同時,我們也不難想象,為此激|情而入精神病院的,為數一定更多,未經報導而殉情自殺的情侶,更不知凡幾。但他們既是相互愛戀、至死不渝,既是希望尋覓至高的幸福、享受激|情的樂趣,為什麼不想辦法排除困難、繼續追求生存呢?為什麼只訴諸死亡一途呢?這很讓人困惑,我也無法說明個中緣由。
在極少數變格的喜劇中,企圖顛倒它,努力地描寫犧牲種族的目的而貫徹個人的幸福,然而,這種場合,觀眾和種族守神同樣都有痛苦的感受,這種結尾,強固的個體利益並不能使人安慰。就我所知,有兩三本著名的小說屬於這類作品,如《十六歲的女王》或《理性的結婚》等。在將戀愛事件處理為悲劇的作品中,大抵種族的目的都歸於烏有,所以做道具的一對戀人也隨之滅亡。例如,《羅密歐與朱麗葉》《坦庫列德》《倫加爾洛斯》《威廉斯坦》《美西娜的新娘》都屬於此類。
最後的條件才是容貌美醜的問題。
我不想去探尋,也毫無所覺。
指導我們選擇和愛好的最高原則是「年齡」。大體來說,月經開始至停經這段時間,可視為性|愛的適齡期,其中,18歲至28歲間,稱黃金時代。
實際上,種族的守神和個人的守神無時無地不在戰爭之中,前者是後者的迫害者、是仇敵,它為了貫徹自己的目的,時時刻刻都在準備破壞個人的幸福,有時連人民全體的幸福也變成它的犧牲品,莎翁《亨利六世》第3部第3幕的2、3場中,就可看到這種事例。造成此事實的基礎,是因為我們本質的根在種族中,所以,種族具有優先活動的權利,我們的祖先,很早就發覺出個中道理,把種族守神丘比特予以人格化,雖然他的容貌是天真無邪的,但他卻是殘酷的、充滿敵意的、吹毛求疵的惡神,也是專制的、反覆無常的惡魔,同時又是諸神和人類的主人。
所以,女人若是褒獎男人的精神優點,那只是虛假可笑的口實,要不然,就是變態者的誇大其詞。男人與之相反,他們本能的愛情,不是由女人的特性特質所決定的,像蘇格拉底之輩(為數不少),其所以發現各自的冉蒂佩,正基於此理。其他如莎翁、丟勒、拜倫等,也是一樣。但是,因為智慧是由母親所遺傳的,在這裏就發生了作用,並且,比起來,它的影響力還超過肉體之美,雖然,肉體之美也很重要,也能發生直接的作用。
熱戀時的男女,不管有任何分開他們的打擾(例如丈夫或父母親),也不拘法律和習慣究竟如何,仍舊照樣自然相愛。
所以這個問題便時時縈繞在我的腦際,列入我哲學體系的一環。但我的見解,對那些正被這種激|情所支配的人們,或者企圖把自己豐富的感情以最崇高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人們,必將無法獲得贊同,他們一定會認為我的見解太重物質觀念,是形而下的看法。然而就事實來說,這個見地是形而上的,也是很超絕的,諸位只要想想今天激動了他們,使他們寫了情歌或十四行詩的那個對象,如果早出生18年的話,恐怕就不會贏得他們的含情一瞥了。
帕拉西爾蘇斯雖然不曾討論過這些問題,而我的思想路線也和他完全不同,但這裏所陳述的意見,也許首度和他有點兒相似。因為他在隨筆中,曾寫下幾句值得注意的話,他說:
這種場合「自然」就得講究如下的手段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即「自然」在個體中灌輸某種妄想,由這個力量,把局面改變成「本是為了種族的事情,乍想起來好像是為了個體自身。」所以,個體雖認為只是為自己儘力,實則是為種族儘力。即便如此,後者馬上消失,只余幻想在他們的眼前晃動,作為現實事物的代理。這種妄想就是本能。在大多數的場合,這種本能可視為「種族的感覺」,在意志面前伸展出種族的利益。因為這時意志屬於個體,受此迷惑,而以「個體的感覺」來知覺種族的感覺伸展出的東西,實際上是追求一般目的,卻使我們以為是追求個體目的。
愛神維納斯以凶暴的微笑,常愛把不相似的兩個形體和心,緊緊地聯結在一起,理由是戀愛並不依靠理性智慧,而是由與理智性質相異的顧慮條件所支配,也就是本能所顧慮的諸條件。結婚的目的,不是為夫妻間充滿情趣的交談,而是為製造子女。結婚不是心與心的結合,而是身體和身體的結合。
《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前面幾章中,可確證出這項重大的參与活動有兩點真理。
不管這種讚美看起來是帶上如何客觀而崇高的色彩,但所有的熱戀,唯一所期望的,不外只是產生一個與種族相同之固定性質的個體,這可由一件事實獲得確證:戀愛的主要目的,不是愛的交流,而是佔有,即肉體的享樂。所以,即使確有純潔的愛,但若缺乏肉|欲的享樂,也無法彌補或給予慰藉。落到這種境地的人,多半還走向自殺。
由此,足可證明,種族利益遠比個體利益重大,我們直接生存於種族中,而不是為個體生存。但戀愛中的男人,不堪秋波一瞥,竟致完全放棄自己,為心愛的女人不惜奉獻任何犧牲,這到底是什麼緣故呢?沒別的原因,那只是為了索求女人不滅的部分,因為其他的任何要求,總會破滅。
第一,是直接關係種族典型,即關於「美」的條件;
愛情的憧憬,也可採用許多的形式來表達,這是自古以來文學家所努力的目標,但他們的描寫還不夠細緻入微,連給予此對象滿足的處理都做不到。眾所周知,這種憧憬包含兩類,一是佔有某特定的女人和聯結無限幸福的觀念;另一是若不能得到某女人,就會產生無以言狀的悲痛。愛情的憧憬和悲痛,並不是從存在一時的個體慾望所發生,而是種族靈魂的嘆息。
為了愛情,不必費太多的時間,花太多的心思去考慮和選擇,只需要在最初的一瞬間,某種適應和一致能互相迎合就行,就是通常所謂的「心靈感應」。在這方面,人們習慣於被星辰的特別影響所驅策。
但這一件小事,又為什麼能在我們重要的工作中,在秩序井然的人九九藏書生中,帶來攪亂和糾紛呢?我相信那些認真的研究者將會漸次給我們尋找到答案。問題只在於這事件實非如前面所推想的那樣只是一樁小事而已,應說是絕大的要事,才能和當事者行事的認真和熱心完全一致地適應,所有戀愛事件的終極目的,不論是以喜劇演出,還是以悲劇收場,比人生其他一切的目的都更為重要,因此,人們在追求此目的時的態度,是非常積極認真的。
它們是受到妄想的誘導——那種妄想戴著自利目的的面具,實則為種族儘力。那恐怕是理解我們自身本能的內在奧秘,即主觀的唯一方法,但從客觀的、外在的方面來看,不難發現,我們是受本能強力支配的動物,尤其在昆蟲中,更可得知主觀的神經節系統優於客觀的腦髓系統。
截至目前,涉及這個問題最多的哲學家是柏拉圖,他的《饗宴》和《斐德羅》就是專為此問題而撰寫的,但他的缺點是,這些內容總不出於神話、寓言的範圍,並且,大部分只是關於古希臘男子性變態的描寫,於事實毫無補益。此外,盧梭在他所寫的《不平等起源論》一文中,也曾談到這個問題,但並不充分,且有錯誤。
這樣,我可放棄成千上萬的勝利,
眾所周知,幸福的婚姻並不多,這是因為結婚的本質,不是為了現時人們的幸福,而是為未出世的子女著想。但激烈的性|愛中也有真正白首偕老、互得慰藉的,這是從完全不同的根源所產生出的感情,就是還得附以「性向一致」為基礎的友情。這種友情大抵在性|愛獲得滿足、消失之後才表現出來。
世上有的是由神的意志而結合。
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值得我利用和反駁的前輩了。
戀愛的激|情依賴著一種幻想,這種妄想能使只對種族有價值的事也顯得有利於個人。所以,造化的欺騙,在種族的目的達成后就消失不見。個體被種族之靈遺棄后,又回復到原來的狹隘和貧弱,回顧過往,才知道費了偌大的氣力,經過長期勇猛努力的代價,除了性的滿足外,竟然沒有任何收穫;而且,和預期相反的是,個體並不比以前幸福,於是對此不免感到驚愕。所以,珀爾修斯遺棄安德洛墨達一點兒也不足為怪。如果彼特拉克的熱情曾得到滿足,他的詩歌也該像產卵后的母鳥一樣,戛然而止,沉寂無聞了。
站在女性的觀點詳詳細細地列舉出女人潛意識中遵奉的選擇條件,那當然是我所無法辦到的,但大體說來,一般都主張下列幾點。
關於這一點,商福特的幾句話,說得好:
如此這般,凡是有生殖能力的動物都有種族守神,它的職司是關於未來種族的冥想。丘比特,不停地奔波活動,不斷地深思熟慮,他所從事的大事業,也不外是未來種族的構成。只是個體事件,比之種族和丘比特的工作的重要性,就顯得非常低微、貧乏。因此,丘比特任何時刻都想不客氣地犧牲他的屬下。丘比特和個體間的關係,一如不朽的東西對朽滅的東西;個體的利害與丘比特的利害比率,猶似有限之於無限。因此,丘比特根本無暇顧及個體幸還是不幸的問題,他只自覺任重道遠,所以,不管戰爭如何騷擾,生活如何混雜,或者瘟疫如何盛行,丘比特都以超然的態度來執行自己的職務,同時為徹底執行自己的工作,甚至也闖進寺廟教堂禪房的隱遁生活中。
我們還可以更精細地解剖本能,根據解剖的結果,我們可以確證,性|愛本能的根本,完全朝向「新生命」,即子女。首先,我要列舉的事實是,男人天性,戀愛時是善變的,女性則傾向不變。男人的愛情在獲得滿足后,便顯著下降,同時,覺得幾乎大多數的女人都比自己的妻子更具有魅力,更能吸引他。總之,男人是渴望變化。而女人的愛情在獲得滿足的瞬間,開始上升,這是根據「自然」目的所產生的必然結果。
基於這深遠的理由,不管任何危險,只要那是有關戀愛的激|情目的,也欣然接受,連平素都很害臊膽怯的人,在這個當兒,也變得勇敢起來。在戲劇或小說中,當我們看到,為了戀愛事件,即為了種族利益而戰的年輕人,擊敗只以個體幸福為念的老人時,總會發出歡喜的同感。這正如種族比個體更重要的道理一樣,相愛雙方的努力,比任何反對他們的努力更重要、更崇高、更正當。
帶有這種超絕的重要價值參与事件活動的感覺,使陷入情海中的人,顯得不同流俗,在他們非常形而下的願望中,也穿上超自然的衣服。為此,即使最平凡的人物,戀愛也變成了生活中最富於詩味的插曲。這種場合,戀愛事件往往帶有喜劇的色彩。在被種族客觀化的意志命令表現在戀人的意識中時,由於發現可以和愛侶結合,而戴上預想中無限幸福的面具。達到戀情的最高度,這種幻想迸發出燦爛的光輝,如果不能圓滿地達成此戀情,則頓感人生索然無味,毫無樂趣,連生命也喪失所有的魅力。
拉羅什富科曾將這類激|情比之於幽靈鬼魅之說,說它雖然傳說紛紜,但畢竟無人目睹過。利希滕貝格也在他的一篇論文《論愛情的力量》中,把這激|情的現實和自然的力量加以反駁和否定,這都是很大的錯誤。因為離開自然的人性或和它相矛盾的話,就好像一幅沒有依憑的圖畫一般。亘古以來,那些傑出文人毫無倦怠地寫出來的東西,而那些重複的題材又能為人所津津樂道,引起莫大的興味,這不會是沒來由的。而且,若沒有真理,任何藝術的美也將不能存在。布瓦洛說得好:
我們常可從文人的筆下看到對性|愛的描述。一般戲劇,不論悲劇、喜劇,浪漫的、古典的,或印度劇、歐洲劇等等,都是以它為主要題材。同樣,它也是抒情詩和敘事詩的主要內容。如果再把歐洲文明國家數世紀以來所有的小說列入其中,數目就更大得驚人了。這些作品,依據它們主要的內容來分,也不外是詳細或簡略地描寫激|情的各種變化而已。其中較成功的作品,還贏得不朽的聲名,如《羅密歐與朱麗葉》《新愛洛綺絲》《少年維特之煩惱》等。
有關這些事情的意識,當然是不存在的,相反,大家還以為如此繁複困難的選擇,是為了己身的樂欲呢!樂欲在這種場合,實際上一點兒關係也沒有。但這種以本身體質為前提的選擇,恰與種族的利益相吻合,他們無意識中所努力的是儘可能保持純粹的種族典型。在這裏,個體的行動,雖然自己毫無所覺,實際是接受一種高於他自身的種族命令的活動。
這裏,主要有下列幾點因素:
關於容貌,我們最先觀察的是骨骼部分,第一印象當以挺俊的鼻子為主,鼻短而塌,一切免談。自古以來,向上或向下又稍微彎曲的鼻子,不知決定了多少少女一生的命運,這是關係種族體型的大事,實不足怪。對動物來說,由小顎骨所產生的小嘴巴,是人類容貌的特質,是非常重要的。向後凹下的下顎,特別令人憎厭,因為稍微前突的下顎是人類專有的特徵。最後要談的是,美麗的眼睛和前額,這和精神特質發生關聯,尤其是關係著由母親遺傳而來的智慧性質。
原來,由於個人受到種族之靈的鼓舞,知道種族遠比個體事件重大,如今又受種族的特別託付,而以製造完全個性化、有一定構成的子孫的無限存續為目的。最初的這種構成,使他搖身一變成為「父親」,他的愛人成了「母親」,這一切完全都是特定的。
但那是神為了所羅門,
至於心靈的調和,結婚不久,往往就一變而形成嚴重的不調和了。在這裏,還摻雜他種的考察條件,這個條件是為了不使個體的弱點、缺陷及「型」的破壞,永遠停留在所生子女身上,或者避免產生變態,所以藉助別的個體力量,來排除這些缺陷。以此事實來論,男人的體質越瘦弱,越想找個健碩的配偶,女性方面的要求亦同,但因女人的體力本來就較弱,所以,她們通常都喜歡手大臂粗的壯漢。
第二,是關於精神性質的條件;
因為所有的戀愛,不管所呈現的外觀是如何神聖、靈妙,它的根實際上只是存在於性本能之中,那是經過公認的,帶有特殊使命的性本能。這一點必須牢記勿忘,性|愛不僅是在戲劇或小說中表現得多彩多姿,在現實世界中也是這樣。
四百年前移居到歐洲的吉卜賽人,他們原是印度人種的一支,如今他們的肌膚顏色介於印度人與歐洲人之間。所以,「自然」在性|愛事件中也努力回復到原始的黑髮、棕眼,但白色的皮膚,仍列居第二「自然」。當然,印度人的褐色化皮膚,並不使我們覺得討厭。
世上再沒有比「真」更美的東西,唯有「真」才是最可愛的。
與此有關的是,一般男人喜歡纖細的腳,纖細的腳在審美標準中占相當重的分量。有跗骨和跖骨的動物中,若論小,無過於人類,這一事實,和人類得以直立行走有密切的關係,也可說是人之所以為人的主要特徵,「人是跖行性動物」。
此中原因,也許是他們之間,對所生育的子女,具有精神或肉體上不調和的性質。總之,他們若結合,子女的生存和資質,並不能適合種族中所表現的「生存意志」。和此情形相反的,在心意、性格、精神的方向完全相異的男女,由此而產生嫌惡者有之,甚至互懷敵意者亦有之,但仍能產生性|愛,因為「性|欲」可使當事男女盲目。當然,這種結合,不會幸福。
這時候,充分存在著本能的特性,那是完全沒有目的的觀念,也不聽從它們行動的特性。被放蕩的妄想所驅策的男人,對誘導自己的唯一目的——生殖事件,事後,反而往往感到嫌忌和阻礙。這在大部分露水鴛鴦式的戀愛中,都可發現。因為本能具有上述特徵,因此,在達到享樂之後,任何一對戀人都可體驗到一種莫名其妙的失望,並且會驚訝,他們如此熱衷的,除性|欲的滿足外,竟然再也得不到什麼。因而,覺得性|欲對他自己並沒有什麼益處。
第二,這類顧慮條件是有關精神性質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