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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魏晉南北朝時期經濟(公元220~589年) 三、魏晉南北朝各時期屯田情況

第八章 魏晉南北朝時期經濟(公元220~589年)

三、魏晉南北朝各時期屯田情況

北魏近200年間(公元338~534年),對於屯田,無論軍屯或民屯,均極為重視,成績亦較南朝為佳。拓跋氏定都平城(山西大同)不久,即派「元儀屯田于河北五原,至於棝陽塞外。史籍記載這次屯田是荒地的墾闢。北魏道武帝拓跋珪登國十年(公元395年),後燕慕容寶「來寇五原,造舟收谷」。掠去穀物有100餘萬斛,足見該地區屯田成效不俗。
北周之能滅北齊,除藉助江南陳國的兵力牽制北齊外,屯田的成功亦為主因之一。
北魏亦重視軍屯。照杜佑《通典》所載,北魏明帝正光年間(公元520年)以前,戶口已比西晉武帝太康年間(公元280年)時倍增,意即已由245萬戶增至500餘萬戶。當時既然「取州郡戶十分之一以為屯民」,即每戶四口計,50餘萬戶即為200萬。
後來普遍設置屯田,使東魏南、西、北三方面的邊防都有了就地供糧的方便。
南朝中版圖最小的陳朝,提出「萊荒墾闢,亦停租稅」、「有能墾起荒田,不問頃畝少多,依舊蠲稅」等獎勵。因此,造成當時的嶺南地區「火耕水耨,彌亘原野」,而江南則「燒田雲色暗,古樹雪花明」,南方的墾殖開荒遂發展迅速。
南朝後梁國力頗盛,曾越國境至淮北,修整芍陂,增產糧食以供前線。夏侯亶以豫州刺史守壽陽,輕刑薄賦,務農省役,民始安定。
南齊至明帝時,淮南部分地區為北魏所佔。尚書令徐孝嗣以淮南諸鎮,皆取給京師,但漕運艱澀。建議州郡戍主帥以下,均須農墾,務使足食,則江南自豐。惜南齊九-九-藏-書因內爭而未能實行。
西晉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滅吳后,吳地會稽、無錫、丹徒、武進及延陵等縣均廢除了典農官,而只設郡縣長官,亦即廢除了民屯。但軍屯即使在統一中國后,仍有實施。
東晉末年,北方之後秦高祖姚興死。劉裕派毛修之修復芍陂,在此屯田數千頃,以積蓄軍糧
南朝宋孝武帝劉裕時,以北魏常來侵邊,尚書右丞徐爰亦提議屯田,主張軍隊「且田且守,若使堅壁而春墾輟耕,清野而秋登莫擬,私無生業,公成虛罄。救之之術,唯在儘力防衛,來必拒戰,去則邀躡,據險保隘,易為首尾。胡馬既退,則民豐廩實……臣以為威虜之方,在於積粟塞下。若使邊民失業,列鎮寡儲,非唯無以遠圖,亦不能制其侵抄」。惜此議未能切實執行。
西晉歷時51年而亡,東晉繼起,歷時103載,其間亦有多處屯田。

4.北魏屯田成效卓著

綜上言之,北朝的魏、齊、周諸國,均積極推行屯田,除粟、麥外,更種植稻,成績較諸南朝尤勝一籌。
晉武帝泰始二年,「罷農官為郡縣」。時為西晉建國后一年,此後即未再有典農官,即屯田都尉一類的官,亦已經改為縣令(長),即已在魏境內無民屯了。
據《晉書·王渾傳》載:「吳人大佃皖城,圖為邊害,王渾遣揚州刺史應綽督淮南諸軍攻破之,並破諸別屯,焚其積穀百八十余萬斛,稻苗四千余頃,船六百余艘。」可見晉、吳國境兩方均有軍屯。
東晉末年,劉裕掌政,下令「州郡縣屯田池塞,諸非軍國所質,利入守宰者,今一切除之」。可見當時荊州以九*九*藏*書外地區,屯田數不為少。

1.西晉軍屯藉以滅吳

同時在京師洛陽附近,于咸寧元年(公元275年)詔令河南伊川地區「代田兵種稻,奴婢各五十人為一屯,屯置司馬,使皆如屯田法」。足見晉立國十余年來,新城一直有田兵種稻,顯然是為軍屯。同時,《晉書·食貨志》亦記述晉初在豫州境內亦仍有軍屯。
宣武帝時屯田淮南北的士卒,秋播麥而春種粟稻,「隨其土宜,水陸兼用,必使地無遺利,兵無餘力」,已較曹魏屯田時為進步。
北魏孝文帝初年,為防北寇,每歲秋冬得派兵戍邊,至春班師,人民勞累,決非久計。遂募健卒三萬人,長駐邊塞,「冬則講武,春則種殖,並戍並耕」。可謂正式的軍屯。至宣武帝,「發河北數州田兵二萬五千人,通緣淮戍兵共五萬餘人,去沿淮一帶,廣開屯田」。由於范紹為寧遠將軍,身兼營田大使,勤于勸督,因此連年豐收。
南朝宋文帝劉義隆時,派劉義欣守壽陽,「芍陂良田萬頃,堤堰久壞,秋夏常苦旱」,乃修理以利灌溉。宋文帝並在盱眙一帶設淮南都督,開創屯田,以供軍糧
南齊高帝蕭道成亦極重視屯田,命垣崇祖在壽春修浚芍陂屯田,努力墾殖,以平殘丑
迨後晉穆帝北伐,命殷浩「開長江以西疁田千余頃,以為軍儲」。殷浩「沐雨櫛風,廣開屯田」,一面又命部將荀羡率軍「北鎮淮陰,屯田于東陽之石鱉」,成績斐然。九-九-藏-書
《北史·崔昂傳》雲:「屯田之設,其來尚矣……司馬晉平吳,兵因取給。」確切說明了西晉的滅吳是仰仗了軍屯的成功。
至晉孝武帝時,由於苻堅統一北方,荊州刺史桓沖慮其南下,便移鎮上明,命士卒在長江北岸屯田
同時,西魏(公元535~556年)與北周(公元556~581年)亦廣泛設置屯田。如北周文帝宇文泰重用蘇綽為大行台左丞、度支尚書兼司農卿,作《六條詔書》,力主「盡地利」,「無問少長,但能操持農器者,皆令就田,墾發以時,勿失其所」。蘇綽協助文帝使北周邁向富強之途,「並置屯田,以資軍國」,蘇綽並命司農少卿薛善監領陝西韓城地區的屯田,一面在當地派8000工役冶鐵鑄造兵器,貢獻甚大。
晉元帝司馬睿即位后,為鞏固江東政權,便下詔「課督農功」。並要求全國將士除要任外,均須赴農,「使軍各自佃作,即以為廩」,並以地方官吏上繳糧之多寡作為成績的考核。大臣應詹更上書獻議學習漢代趙充國和蜀諸葛亮屯田渭濱以抗魏的經驗,將安徽壽縣作為軍屯模範區。
照《刁雍傳》的記載,當時北魏的軍屯,除了供應軍糧外,還得交納田租給政府,有剩餘的才分配給田兵的家眷。有時不夠交租,兵眷還得挨餓。開渠灌田后才使產量增加,改善了生活。

3.南朝屯田政策

5.北朝屯田更勝南朝

晉泰始五年,荊州刺史羊祜命襄陽地區士兵墾田800餘頃,多年的屯墾,已積存糧足用十年以上
晉武帝司馬炎即位16年後九九藏書,運用軍屯以滅吳,統一中國后,民屯已廢,但軍屯仍維持了一段時間。
晉明帝時,溫嶠建議在長江沿岸墾荒,「諸外州郡將兵者及都督府非臨敵之軍,且田且守」。由兩軍輪流更休耕耘,政府多有採納。又陶侃為荊州刺史時,亦「勤務稼穡,雖戎陳武士皆勸厲之。是以軍民勤於農稼」。楚「百姓勤於農殖」,說明荊州軍民並耕,成績可觀。
當時祖逖請准北伐,朝廷只給1000人之糧,布3000匹,並且不供應鎧仗與人力,得自行招募。祖逖遂「躬自儉約,勸督農桑」,並佃于安徽亳縣之北,一面軍屯,一面應戰,卒使「黃河以南,盡為晉土」。同時在荊州(鄂、湘、蜀、黔)方面亦有散兵佃作,足見於此時期軍屯有卓著成績。
到北齊執政,雖為時不足30年,但極重屯田,中央規定「緣邊城守之地,堪墾食者,皆營屯田」。並設置農正的官員,強制河北冀州、定州及瀛州之無業者遷徙到北京、范陽去墾荒地。
北朝的東魏孝靜帝歷時18年便禪位北齊。由於西魏在河南一帶屯田的成功,大臣崔昂向孝靜帝建議在幽州、安州、徐州、兗州、揚州及豫州等地派遣農官廣設屯田,以解決轉運糧食的困難,使能「倉廩充實,供軍濟國」
后其弟夔繼任,率萬余軍人于蒼陵立堰,溉田千余頃,歲收谷百余萬石,以充儲備。夏侯兄弟極受人民擁戴。
三國時,蜀漢只有北方邊境設有軍屯,但蜀亡后卻在益州有了軍屯。因晉武帝咸寧三年詔令益州刺史「罷屯田兵,大作舟船,為伐吳計」。當晉軍進兵長江下游時,奉命出屯當塗的吳將沈瑩說:「晉治水軍于蜀久矣……必悉益州之眾,浮江而下。」足見此時西晉經營蜀地已歷多時,益州軍屯為晉所設無疑。read.99csw.com
晉成帝時有北伐意,荊州刺史庾翼率四萬軍自武昌至襄陽,並命其子庾方在襄陽「繕修軍器,大佃積穀」,憑屯田以解決軍糧。
北齊設有「屯田客郎中」、「尚書屯田郎」及「屯田曹」等官,處理諸州屯田等事。又如直屬王室的司農寺,也設置典農署以管屯田,可見對屯田之重視。
司馬炎未即帝位,曹魏已滅蜀漢。時為魏末咸熙元年(公元264年),「罷屯田官,以均政役,諸典農皆為太守,都尉皆為令長」。此時曹魏政權已為司馬氏所掌握。
餘人參加民屯,並設「農官」治理。屯田用耕牛由政府供給,規定一夫之田,每年收租60斛。《魏書·食貨志》還說:「自此公私豐贍,雖時有水旱,不為災也。」可見北魏屯田相當成功。
北魏當時在內蒙古一帶屯田,主要為防禦盤踞于蒙古新疆地區的柔然族。北魏太武帝拓跋燾時期的寧夏鎮將刁雍說:「總勒戎馬,以防不虞,督課諸屯,以為儲積。」因此開掘新渠,使水充足,可溉官、私田四萬余頃。致使「官課常充,民亦豐贍」
政府並以各地屯田收入多寡作為考績以褒貶之。如嵇曄建議修整在幽州涿縣附近的舊陂,在長城附近屯田,歲收稻粟數十萬石。至孝昭帝皇建年間(公元535~561年),又在河南沁陽一帶屯田,以供應對抗北周的軍隊所需糧食。

2.東晉歷朝多軍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