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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是個偽君子;他在刻意促成一個故事,好讓自己講給別人聽,自然了,也講給他的父親聽。他是如何駕車走在路上,看見並且救起了這個黑人野姑娘,沒有噁心。我沒有覺得噁心。看哪,這兒,這事是如何毀了我的外套,弄髒了一件你再也找不出第二件的襯衫,而且沒法再洗了。我有一雙小牛皮做的手套,可我沒有戴上它們來扯起她,抬動她。我是用我自己光著的雙手做的。從雜草叢搬到車上;從車上搬到這座可能屬於任何人的小房子里。隨便什麼人。我一進屋就把她放在木頭帆布床上,因為她比看上去的要重,匆忙中我忘了先把毯子掀起來給她蓋上。我想,我當時想到血會弄髒了床墊子。可誰又看得出它是不是早就弄髒的?我不想再抬她一遍了,於是我進了另一間屋子,把我在那兒找到的一條裙子拿來了,盡量把她蓋好。她那時比我給她蓋衣服之前顯得更赤身露體,可我沒有別的辦法了。
誰會為我承當責任,洗去恥辱?用肥皂水洗,直到它排泄出來、在我腳邊一片狼藉、讓我邁步躲開?他會嗎?會贖回我嗎,好像贖回一張當票,它在市場上值不了幾個錢,但對於找回真正的價值卻是無價之寶?我還在乎什麼呢,管他膚色如何,他和我媽媽有什麼聯繫?我要是見了他,或者他留下的屍骨,我就光對他講我那失去的部分,聽他羞恥地哭泣。到那時我會作為交換,讓他擁有我的,把他的拿來當成我自己的;那樣的話我們兩個就都自由了,胳膊糾纏在一起,都完整了。
「哪天都可能。」
「獵手」沒有發現這個金髮男人帶著手槍,還有,這人的薄靴子從來沒走過鄉間的路。他穿的衣裳能讓一位牧師見了都嘆氣;「獵手」一看那女人似的雙手就知道,這個陌生人攥起拳頭來連個瓜都敲不碎。他走到桌旁,把他的煙口袋放在上面,又一甩手把一對山鷸扔到牆角。不過他一直把獵槍夾在臂彎里。帽子也留在腦袋上。那雙灰眼睛盯著他的一舉一動。
瞧見沒有?微笑消失了。「亨利?」那個人問道。他的臉這會兒變了顏色了。充了更多的血。「你是說亨利?」
現在我得把這事前前後後想個透了,甭管我是不是有可能因為另一個誤解栽跟頭。我非這樣做不可,不能半途而廢。單是不恨他了還不夠;喜歡他、愛他也沒用。我得讓事情有所改變。我得做一個對他有良好祝願的幽靈,像死者從生命中剩下來的微笑一樣。我想為他做一個好夢,再做一個有關他的好夢。在他身邊躺下來,把床單弄出一個褶,冥想著他的痛苦,用這個辦法減輕它、消滅它。我想成為那祝福他、喚他的名字、當他的眼睛需要睜開時叫醒他的語言。我想讓他站在一口水井旁,周圍沒有樹木遮蔽,這樣樹枝和樹葉就不會落進深水中;讓他在勻整的光線中站在那裡,把他的指尖放在石台邊緣,他的凝視不著一物,他的頭腦被憂傷浸透、泡脹,或者由於他絕望地發現自己所知太少、感覺太多,變得又干又脆(這麼脆,這麼干,他簡直有恰好相反的危險了:什麼也感覺不到,卻什麼都知道)。然後,讓他除了泡軟或是發脆的感覺外一無所有,甚至不朝那口井看上一眼,注意不到它那難聞的青苔氣味,注意不到在井口盤旋的小生命,只是站在它旁邊;在井裡,光線達不到的地方,一些餘下的微笑聚集起來,騷動著,有些許仁慈之愛從黑暗中升起,而他卻什麼也看不見什麼也聽不到,毫無道理地站在那兒不走。一開始是為了安全,然後是為了有個伴兒。再往後是為了他自己——憑著他所賦有的一種自信與從容,這種力量彷彿剃刀的一抖,稍縱即逝。不過他現在已經感覺到了,它還可能再次來臨。毫無疑問,許多其他的東西也會再次來臨:疑惑會再來,一切會時常顯得模糊不清。然而,一旦那剃刀現了身——他就會記住它,而一旦他記住了它,他就能想起它。也就是說,他可以隨意使用它。
那個騎手眼睛一眨不眨。
他沒有告訴別人,可這消息不脛而走:野姑娘並不是一個故事,故事說的是一個老早以前就發了瘋的姑娘,收割甘蔗的人都喜歡想象她的脖子就在鐮刀底下,或者說頭腦冷靜的孩子們如何迅速、及時地收了手。她仍然在那邊——而且是真格的。有人看見那個被他們稱作「獵手中的獵手」的男人跳了起來,抓住自己一側的肩膀,然後,轉過身來盯著甘蔗田,嘟囔著,聲音大得能讓人聽見:「野姑娘。見鬼,要不是野姑娘才怪呢。」懷孕的姑娘們聽了這個消息,只好嘆口氣,繼續打掃土院子、洒水;小夥子們則把鐮刀磨得嚯嚯直響。但是老頭子們開始做夢了。他們記起了她是什麼時候來的,她長什麼樣子,她為什麼留下來,還記起了她如此喜愛的那個古怪的年輕人。
「先生。」
雨好像在跟著他走;每當他覺得它要停了的時候,再走幾步就下得更大了。他已經至少趕了六個小時的路,而且那個旅店店主向他打了包票,說這段路天黑之前就能走完。現在他可不敢肯定了。他不希望夜晚來臨的時候那個乘客還在車上。在他面前敞開的山谷使他平靜了下來——他要花一個小時穿過這個山谷,才能到達從這一側距離維也納一兩英里遠的那所房子。很突然地,雨停了。這是最漫長的一個小時,充滿了對奢侈和痛苦的回憶。他到了那所房子,把車趕到院子里,在後面找到有兩間馬廄的棚屋。他把他的馬拉進其中的一間,仔細地給它擦洗,然後往它身上扔了一條毯子,四處去找水和飼料。他為此花了很長時間。這對他來說很重要,再說他也拿不準房子里是不是有人在看他。實際上,他希望如此;希望那個黑鬼吃驚地大張著嘴從木板牆的裂縫裡看著他。
男孩跪下來給她洗臉,慢慢地從她的臉頰、鼻子、一隻眼睛,然後是另一隻眼睛上揭起大塊的血痂。戈爾登·格雷在一旁看著,他心想,他已經準備好,就等那雙鹿眼睜開了。
那個男孩十三歲了,見過不少倒在犁杖上的人、分娩后斷氣的人,也見過好多淹死的孩子,這足夠讓他弄清楚活人和死人之間的區別了。他看到那個躺在帆布床上、蓋著件閃閃發光的綠裙子的人,相信她還活著。男孩再也沒從那姑娘的臉上抬起眼睛(除了戈爾登·格雷說「我在那兒找到了那條裙子,給她蓋上了」的時候)。他朝第二間屋子瞥了一眼,回過頭來又瞥了一眼那個他確信是白人的男人。他提起裙袖,輕輕撫著姑娘額頭上的傷痕。她的臉蛋滾燙滾燙的。血跡已幹得像皮膚一樣了。
***
他聽說他父親是誰、是怎樣一個人時非常震驚,變得恍恍惚惚、失魂落魄的。他先是坐在草叢裡用手指捻弄他媽媽的幾件衣服,然後撕碎了它們,看著碎片紛紛撒落在草地上,也看見了自己頭腦中的碎片在撒落。一盞盞小燈像蟲子一樣飛動,在他眼前嬉戲,那絕望的氣息有股噁心九九藏書的味道。是特魯·貝爾幫他從草地上站起來,用肥皂給他洗凈亂糟糟的頭髮,告訴他應該怎樣做。
我在想什麼呢?我怎麼能把他想象得那麼糟?竟然沒注意到那與他的皮膚顏色無關、與他皮膚下面搏動著的血液也無關的傷痛。那傷痛明明與另一些東西密切相關,它們渴望著真實,渴望著一種權利,不必靠一張假面具、一次咧嘴乾笑、一個說話的姿態就能輕輕鬆鬆地待在這個地方的權利。我真是又粗心又愚蠢,等我(再一次)發現自己有多麼不可靠,我簡直是怒不可遏。就說戈爾登·格雷的那匹馬吧,只需抽上一兩鞭子,就全明白了,馱他走了一路。它走得很穩,從沒有道路的山谷、從沒有橋樑也沒有渡船的小溪跋涉而過。眼睛直視著路的前方,不理會朝它的蹄子飛速衝來的小生命,將那寬大的胸脯向前挺著,邁著溜蹄步,以此來保持和積蓄更多的力量。它不知道它在往哪裡走,對走的路也一無所知,但它卻了解它的工作的性質。它的蹄子說,能走到哪兒,我們就到哪兒吧。
然而,他還記得她的大笑,記得她在咬人之後的頭幾天里有多麼安靜,所以,這次她用指尖碰他,並沒有嚇著他,但實在是讓他感到難過。他難過極了,不忍心把見到的一幕講給工友們、那些像他一樣不再能夠整天割甘蔗的老頭子們聽。事情來得太突然了,他們還沒有作好心理準備:一瞥見她的身影,他們渾身的血液便有些異樣;聽到那個女嬰的大笑時,他們的腿抖得是那麼厲害。不管那些懷孕的姑娘是不是給她們的孩子打上了烙印,反正那些老爺爺們——事情來得太突然了——他們頭腦痴獃,走出糖漿房,在後半夜下了床,尿濕了自己,忘記了自己長大成人的孩子叫什麼名字,忘記了自己把磨剃刀用的皮帶放在了什麼地方。
那麼說,就是這裏了。他想要來找的地方。現在,任何一天,那個世界上最黑的男人都可能在這兒出現了。「那好吧。那你去吧。」
他一點都沒聽懂。再說他現在也醉了。很高興。也許他現在可以睡覺了。可他不該睡。房子的主人可能會回來,那水淋淋的黑女人也可能會醒來,會死去,會分娩,會……
屋子裡面,光走得很慢,透過後牆上窗戶周圍塞著的油紙擠進來以後就沒勁了,在土地面上歇息著,無法夠到戈爾登·格雷的腰部以上。屋裡最大的傢具就是壁爐。很乾凈,預備好了生新火,用打磨好的石頭支撐著,上面有兩個放水壺用的金屬架支出來。說到其它的東西:有一張木頭框子的帆布床,一床鐵鏽色的羊毛毯子,整齊地鋪在又薄又凹凸不平的床墊上。不是玉米芯的,當然也不是羽毛或者葉子的。是破布的。完全沒用的零碎布頭,胡亂塞在了褥套裏面。床墊子讓戈爾登·格雷想起了特魯·貝爾為讓「國王」睡在她腳邊給它做的那個枕頭。給它取了一條很威風的公狗的名字,可其實是一隻沒有個性的母貓,就是因為這個特魯·貝爾才喜歡它,讓它待在身邊。沒想到這兒有兩張床、一把椅子。住在這裏的人是獨自在桌旁坐著的,卻有兩張床:那一張放在第二間屋裡,屋門要比房子本身的大門更結實,做得更好。在那間屋子、那第二間屋子裡,有一隻箱子,一條綠色女式連衣裙疊好了放在箱子里的最上頭。他亂翻亂看,要多隨便有多隨便。掀開箱蓋,看見了裙子,本來還要往深里翻,可那條裙子讓他想起了早就該想到的:另一間屋裡那個張著嘴喘氣的女人。他是覺得如果他不去管她,她就會醒來、跑掉,讓他得以解脫,不必去作選擇嗎?還是覺得她會死掉呢?反正都是一碼事。
他趕車走了以後特魯·貝爾再沒見過他,也不知道薇拉·路易斯的運氣是否好一些。她關於那個男孩的記憶可太多了。
就是那個讓我為他著急。他首先想到的是他的衣服,而不是那個女人。他檢查了行李繩,而不是她的呼吸。這簡直太過分了,可是然後,他在走進一間泥地面的小屋之前颳了刮他那雙巴爾的摩鞋鞋底上的泥巴,我就不怎麼太恨他了。
他有一陣子沒看她了。這時他看了一眼,注意到一道血流順著她的下巴滴到了脖子上。不是她撞到樹上鼓起的那個包導致她昏迷的;她摔倒的時候肯定是腦袋磕到了一塊石頭之類的東西上。可她仍然在喘氣。現在他希望她不要死——先別死,等他到了特魯·貝爾用一個孩子氣的清晰畫面給他描述和指明的那所房子再說。
「水。」他說著離開了小屋。
「是,先生。」
戈爾登·格雷用大拇指撥弄著自己的下嘴唇。他從男孩臉上抬起頭,望著仍在風中颯颯作響的田野出神。「你剛才說你來這兒幹嗎?」
我喜歡把他想成那樣。筆直地坐在馬車裡。雨水使得他披散在衣領上的頭髮失去了光澤,在他的兩隻靴子之間積成了一個小水窪。他的灰眼睛眯縫著透過水幕朝外看。然後,當道路伸進一座山谷的時候,毫無徵兆地,雨停了,只見一塊白花花、油膩膩的太陽當空燒煮著。現在他能聽見他自己以外的東西了。透濕的樹葉在解除著彼此的糾纏。乾果啪啪爆裂,松雞們將嘴從胸前拿開時拍打著翅膀。松鼠們競相逃到樹梢,懸在那裡估量著危險。那匹馬搖晃著腦袋,要把一團盤旋不去的蚊子甩開。他聽得太仔細了,都沒看見石頭上豎直刻著維也納字樣的一英里標記。他走過了它,然後看見了前面不到五浪遠的地方一座小房子的屋頂。它可能屬於任何人,任何一個人。可是說不定這土院子裏面側躺著一把沒有扶手的搖椅,四周圍著的柵欄非常寒酸,房門綁了截繩子權充鎖頭,裝合葉的地方卻大張著口,說不定這裏就是他父親的棲身之處。
他們稱作「獵手中的獵手」的那個男人最初認識她——照料她——的時候,她很難對付。要是他處理得好一點的話,說不定她會留在房子里,喂孩子奶吃,學會怎麼穿衣服,怎麼跟人說話。他不時想起她,每一次都認定她已經死了。若是好幾個月都沒有她的蹤影和音信,他便嘆一口氣,重新回憶起那段時光,當時,他的家完全處於一種孩子沒娘的狀態——而頭一號沒娘的孩子就是野姑娘。當地人都用她的故事來教育孩子和懷孕的姑娘們;他則悲哀地發現,她並沒有消停,仍然飢餓難當。不過,到底是為了什麼而飢餓,他不清楚,只知道起因是一個年輕人的頭髮,頭髮的顏色就是他的名字。看到他們兩個在一起,可讓他著實吃了一驚:那個年輕人長了一腦袋黃頭髮,像狗尾巴一樣長;她的頭髮則是一團亂糟糟的黑羊毛。
不巧,他卻遇見了、撞上了一個黑人野姑娘,她因為害怕而碰壞了自己的腦袋,現在躺在另一間屋子裡,與此同時,一個黑孩子正在外面圈趕九_九_藏_書牲口。他原想拿她當自己的矛和盾,現在只好自己上陣了。用他自己那雙黎明灰的眼睛去看那雙鹿眼。這需要勇氣,不過他是有勇氣的。他有勇氣去做馬爾伯勒公爵夫人時時刻刻都在做的事:身為一個握有未來的可愛的花|蕾,居然放棄這一命運而大胆地綻放,讓那層層花瓣展開,露出中心那一簇死掉的雄蕊,給所有的人看。
老爺爺們早就不割甘蔗了,不過還能捆捆甘蔗,裝裝糖漿桶;大家一直以為他們是安全可靠的。這名聲毀在那個被老爺爺們稱為「獵手中的獵手」的男人手裡,他的肩膀叫人用手指尖拍了拍,那手指不可能是別人的,肯定是她的。那男人一抬頭,看見甘蔗稈在抖動,卻沒聽到一點嘩啦聲。由於他對林間生活比對田間生活更為熟悉,所以當那雙眼睛盯著他看的時候,他能知道它們是藏在樹上,還是藏在土包後面,或是像這一回,藏在地面上。你可以想見,他給搞得有多麼糊塗:手指尖在他肩膀上,眼睛卻在他腳邊。他腦子裡閃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這是他十三年前親自為她命名的那個女人,當時,他一邊照料著她,一邊想到了那個詞:「野」。一開始,他還滿以為他照料的是一個挨了欺負的可愛的年輕姑娘,可是後來她咬了他,他便說道:噢,她可真野。他心想,有些事就是那樣。再怎麼揣摩也揣摩不透。
哦,男孩心想,他不認識亨利先生,可他在找他。「這兒。」
他得知一切真相已經有七天,現在是第八天了。他也知道了他父親的名字和他曾經住在裏面配對的那所房子所在。消息是從那個為薇拉·路易斯做飯和打掃的女人那兒得來的;他住校的時候,她每個星期都給他送來裝著話梅、火腿和麵包的籃子;她寧願把他穿舊的襯衫送給破衣爛衫的人們,也不讓他穿;她每一次看著他的時候,都微笑著搖頭。就連他是個小孩子、腦袋因為蓬蓬的香檳色髮捲變大、吃著她塞給的蛋糕的時候,她的微笑中也是覺得好玩多於感到快樂。她們兩人,那白女人和那廚娘,給他洗澡的時候,有時會因為他的手掌心和他乾燥的發質互相焦急地交換眼神。怎麼說呢,薇拉·路易斯是焦急的;特魯·貝爾只是笑,現在他明白她笑的是什麼了,那黑鬼。可他也是。他一直以為黑鬼只有一種——特魯·貝爾那種。黑的,什麼都不是。比如亨利·萊斯綽伊。比如那個在帆布床上打鼾的骯髒女人。然而還有另一種——比如他自己。
「這兩個是什麼人?」
他看了看她,然後按住自己的帽檐飛快走開,回到馬車上。他不想插手自己看見的這樁事——實際上,他敢說他逃開的不是一個真的女人,而是一個「幻影」。他拾起韁繩的時候,沒法不注意到他的馬也是黑黝黝、赤|裸裸、亮晶晶、濕淋淋的,而他對馬的感情則是又有安全感又喜歡。他覺得這事真有些蹊蹺:他對自己的馬引以為自豪;那個女人則讓他感到噁心。他有點慚愧,決定去確認一下,那真是個幻影,並沒有什麼裸體黑女人躺在雜草中。
「他們倆都是比我先到的。」
男孩吆喝著騾子——顯然是白費力氣,因為他得用奶油色的腳後跟踢它的肚子,那畜生才聽話。
不,我並不生氣。我不需要那隻胳膊。可我又的確需要知道有了它是個什麼感覺。它是個幽靈,我必須注視著它,牽挂著它,無論它是在哪一道石縫裡、哪一根樹枝下面。或許它會被油汪汪的太陽照亮,大踏步走在沒有樹的開闊地帶。我的這一部分並不認識我,從沒碰過我,也不曾在我身邊逗留。這隻離我而去的手不曾幫我爬過柵欄,不曾領我躲過惡人,也不曾把絆倒在溝里的我拉起來。摸我的頭髮,喂我吃飯;扶著行李的另一頭,好讓我拎起來更方便。這隻胳膊從來不曾伸出來,從我身體上伸出來,幫我保持平衡,走過窄窄的軌道或是又圓又滑、充滿危險的木頭。我找到它的時候,它會向我招手嗎?做個手勢,招呼我一起走?甚而至於,它會知道我是誰或者是什麼嗎?這都沒有關係。我會把這截掉的一部分安妥,讓它能回想起那次毀壞的零星碎片。說不定到那時候,這隻胳膊就不再是個幽靈了,它會恢復它的原形,長出自己的肌肉和骨頭;為自己的小夜曲找到意義之後,它的血液會一路歡唱著泵出。阿門。
戈爾登·格雷開始時跟著他,但在門口又站住了,進退兩難。男孩拎著一桶井水、拿著一隻空麻袋回來了。他舀了一杯水,往她的嘴裏滴了一些。她沒有咽水,也沒有動彈。
「你好。」醉紳士說。如果說那個黑人男孩有一剎那懷疑過這人是不是白人,那麼,他打招呼時臉上毫無笑意的微笑則給了他肯定的答覆。
「是嗎?你這是要上哪兒去?」
「這個地方?這是他的?他住在這兒?」
「什麼?」
可是沒有人出來跟他說話,這麼說,屋裡也許沒有人。照料完馬之後(他注意到一隻馬掌需要修理了),他回到車上拿行李。他解下行李,把它扛在肩膀上。他扛行李往房子里走時又弄髒了他的背心和絲綢襯衫。在小門廊,他沒打算敲門;門關著,可是沒閂。他走了進去,四下看看,想給他的行李找個合適的地方。他把它放在土地面上,打量著這座房子。共有兩個房間:每一間都有張帆布床,其中一間還有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個壁爐、一隻做飯的爐子。很儉樸,住著人,是男性,可除此之外,看不出房子主人的個性。爐子是冷的,壁爐里有一堆灰,卻沒有餘火。住戶走了可能有一天了,也許是兩天。
「他在哪兒?他在附近嗎?」
左邊車輪撞上了一塊石頭,他聽見了響聲,要麼就是以為自己聽見了,這麼一顛可能會弄亂他的行李。他勒住馬,爬下車來,看看他的東西有沒有弄壞。他發現行李鬆了——繩子滑下來,歪在一邊。他把所有東西都解開,用繩子緊緊勒住。
他安置好行李以後,回到車上去接那個女人。行李搬走後重量撤去了,車軸有點傾斜。他到車門裡伸手把她拖出來。她的皮膚熱得直燙手。他把她搬進屋的時候那件裹著她的長外套拖到了泥水裡。他把她放倒在一張帆布床上,然後就因為沒有事先把毯子拉出來罵自己。現在她壓在毯子上面,看來只好用外套蓋住她了。它算是永遠毀了。他走進第二間屋子,在一隻木箱子里翻到了一條女人的裙子。他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外套抽回來,用那條味道很怪的裙子把女人蓋上。這時,他打開自己的行李,選出一件白棉布襯衫和法蘭絨背心。他把新襯衫搭在唯一的一把椅子上,而沒有冒弄壞它的危險把它掛在牆上的一顆釘子上。他仔細地翻檢乾燥的東西。然後他準備試著生火了。木頭箱子和壁爐里有木頭,房間最黑暗的角落裡還有一罐煤油,他把油潑在木頭上。可是沒有火柴。他找火柴找了很長時間,最後在一個包著一小塊結實的亞麻布的鐵罐里找到了一點。https://read•99csw.com準確地說,有五根火柴。等到他找到火柴的時候,煤油已經從木頭上揮發了。他干這個不在行。在他的生活中總是由別人來生火的。不過他接著弄,終於點起了一堆呼呼作響的旺火。現在他可以坐下來,抽上一支雪茄,作好準備等那個住在這裏的男人回來。一個他假定名字為亨利·萊斯綽伊的男人,儘管讓特魯·貝爾念起來,它可能是別的什麼。一個不重要的男人,只不過有一點微不足道的跟蹤者的名聲,那全靠了一兩次表明他有辨別足跡專長的逃脫之舉。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據特魯·貝爾說。是她給他講了所有的細節——因為他每次企圖從薇拉·路易斯那裡探聽點消息時,她總是把自己關在卧室里,或是扭過頭去。亨利·萊斯托利或者萊斯綽伊,或者之類的什麼,可是誰在乎那個黑鬼叫什麼名字呢。也就是那個後悔這輩子認識過他的女人在乎,她寧願鎖上房門,也不願把它大聲說出來。也會後悔他給了她那個嬰兒,要把孩子送人,只是,他是金色的,而她除了在早晨的天空和香檳酒瓶里還從沒見過那個顏色呢。特魯·貝爾告訴他,當時薇拉·路易斯笑了,她說:「可是他是金色的。完完全全金色的!」所以她們就給他取了那個名字,而且沒有送他去天主育嬰堂,白人姑娘都是在那裡寄存她們的孽種的。
我看見他駕著一輛雙座輕便馬車。他的馬可真棒——黑的。捆在車後面的是他的行李:很大,塞滿了漂亮襯衫,亞麻的,還有繡花床單和枕套;一個雪茄煙盒和一些銀質馬桶零件。一件香草色的長外套,袖口和領口是棕色的,整齊地疊放在他身邊。他已離家很遠了,天又開始下起了傾盆大雨,但由於是八月份,他並不冷。
「他什麼時候回來?」
「你住在附近?」
「後邊那兒。」他用眼睛示意,還用手比劃了一下,「它們時常出去瞎轉悠。亨利先生說要是它們跑出去了,我就得把它們趕回來。」
雨徹底停了,顯而易見。他到處去找不用做的食物來吃——做好的。他只找到了一罐酒。他不停地品著酒,坐回到爐火前。
「去吧,」她說,「我來告訴你怎樣找到他,或者他留下的屍骨。你找不找到他都沒有關係;去了才是關鍵。」
他忙活了一通后覺得心滿意足,但又對大雨感到惱火,他的衣服給淋濕了,趕路的速度也減慢了。他四處張望,在他左邊的樹叢里看見一個莓子一樣黑的裸體女人。她渾身粘滿了泥漿,頭髮里凈是樹葉。她的眼睛又大又嚇人。她一看見他,突然間轉身拔腿就跑,但是剛一轉身、沒等扭過臉去,就一頭撞到了她先前靠著的樹上。她是太害怕了,眼睛還沒有準備好找一條逃生之路,身體就已經開始逃了。這一下撞得她倒在地上。
他在撒謊,這個偽君子。他滿可以打開他那胖胖大大的行李箱,從兩條手工刺繡的床單中拿出一條,哪怕是用他的更衣袍給那姑娘蓋上。他還嫩著呢。太嫩了。他還以為他的故事很棒,如果講得恰如其分,他的誠心誠意、他的光明磊落會給他父親留下深刻印象。可我可知道是怎麼回事。他想為這次巧遇吹牛,像一個遊俠騎士那樣吹噓自己是多麼冷靜,如何把長釘從怪物的心上拔下來,再把活氣吹回到那噴火的鼻孔裏面。只是,這個不長鱗片、不噴煙吐火的怪物更可怕,因為她是一個臉上淌血的姑娘,有著動人的部位,有著明亮的眼睛和令你心碎的嘴唇。
昂納爾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你可回來了,亨利先生。」
「照我看這女人摔得可不輕。是這位紳士,他把她抬進來的。我盡量把血擦乾淨了。」
她住得很近,他們說,不用走到樹林里去,甚至不用跑到河床下面,就在那片甘蔗地里的什麼地方——有人說是在地邊上,要麼她也有可能在裏面亂走。很近。有時候割甘蔗會令小夥子們發狂,他們能感覺到她就在一旁藏著,也許正在看著他們。鐮刀一揮,就有可能削掉她的腦袋,要是她不當心或是離得很近的話,不過那就是她自己的錯了。那應該發生在他們割砸了的時候——甘蔗稈飛起來打在了臉上,或是鐵鐮一滑,割到了身旁的一個工友。單是想到她,想想她在不在近旁,就能把一早晨的工作攪個亂七八糟。
他把馬拴到一棵小樹上,在暴雨中趟過泥水回到那個女人跌倒的地方。她仍然四肢攤開躺在那兒。她的嘴和腿都大張著。她的腦袋上鼓出了一個小包。她的肚子又大又緊。他彎下身來,屏住了呼吸,預防著感染啦氣味呀什麼的。什麼可能碰到他或滲入他體內的東西。她看上去死掉了,要麼就是昏迷不醒了。她很年輕。他為她做不了什麼,他因而鬆了一口氣。然後他注意到她肚子里的一陣波動。她身體里有什麼在動彈。
戈爾登·格雷勒住馬。這是一件他擅長的事。另一件是彈鋼琴。他下了馬,拉馬走到近前來看一看。什麼地方有動物,他能聞見它們的味道。可這小房子看起來是空的,要不就是完全廢棄了。它的主人當然沒有想到會有一匹馬拉著一輛馬車到這兒來——柵欄門只能容一個壯實的女人通過,再寬就不行了。他卸下馬具,牽著馬往右走,發現在小屋後面一棵他不知道名字的樹下,有兩間開著門的馬廄,其中一間裏面鬼影憧憧的。他牽著馬,聽到身後那個女人的呻|吟,卻沒有停下來看看她是醒了、死了,還是從座位上掉下來了。他走近了馬廄,看到那些影子原來是些桶、麻袋、木材、車輪、一具用壞的犁、一個榨黃油機和一口金屬箱子。那兒還有一根柱子,他把馬拴在上面。水,他心想。飲馬的水。遠處被他當成一個壓水井的東西其實是個仍然留在樹樁上的斧子柄。好在剛剛下過一場傾盆大雨,劈木樹樁旁邊的一個澡盆里積了不少水。這樣他的馬有水喝了,可是他聞到了卻沒看到也沒聽到的其他動物在哪兒呢?鬆了轅的馬貪婪地喝著水,由於被他的行李和那女人的重量壓偏了,馬車很危險地傾斜著。戈爾登·格雷檢查了一下捆行李的繩子,然後向小房子用繩子鎖住的門走去。
她還在那兒。因為睡在車頂下的陰影里,幾乎難以辨別出來。關於她的一切都是狂暴的,起碼看起來如此,可那是因為她在那件長外套下面裸|露著;戈爾登·格雷沒辦法不相信,一個裸|露的女人會在他的懷裡爆炸,或者更糟,他會在她懷裡爆炸。應該把她跟那些破布片一起塞進褥套,縫緊了,好把她身上那些看得見的凸起和刺|激人的部位藏起來。可是她就在那裡,不可避免的話,他只好到陰影里去找她的臉,還有她的那雙鹿眼。那雙鹿眼是閉著的,感謝上帝,不要讓它們輕易地睜開,因為上面還凝著血跡。有一片皮從她額頭上耷拉下來,傷口中流出的血遮住了她的眼睛、鼻子和一邊臉頰,凝結了。不過,比血更黑的是她的嘴唇,厚得足以嘲弄他,令他心碎。
「不知道,先生。走了。」
「什九-九-藏-書麼牲口?這兒除了我的馬什麼都沒有。」
那樣一種東西是可以傷害你的。在戈爾登·格雷硬著頭皮去看那姑娘十三年之後,她帶來的傷害依然存在。懷孕的姑娘是最容易受影響的,不過老爺爺們也很敏感。迷戀任何東西都能給新生兒打上烙印:瓜、兔子、紫藤、繩子啦,還有,比一副蛻掉的蛇皮更要命,最最糟糕的是迷上一個野女人。所以,姑娘們除了記住這個警告,還有一大堆要當心的事呢,不然的話,娃娃一落地,就會渴望母親是不正常的,或是偏好母親的精神錯亂。誰能想到老頭子也需要提醒呢,需要人家來告誡和警告他們,別去看她,別去聞她的味道,甚至別去聽她的聲音?
那個金髮男人轉過身來看他,灰色的眼睛睜大了又閉上,然後,目光像舌頭一樣,慢慢地從「獵手」的靴子上滑到他的膝蓋上、胸口上和頭上。等到那雙灰眼睛跟「獵手」的眼睛平齊的時候,「獵手」費了好大勁才能擺脫這種落入陷阱的感覺——在他自己的家裡。就連帆布床上傳來的呻|吟聲也沒能把他從那陌生人的凝視里解救出來。那人渾身上下都是既年輕又柔軟——只有他眼睛的顏色除外。
「我把雞趕回了窩,豬也差不多都回來了。就『巴巴』沒回來。它年紀還小,個兒卻越長越大,亨利先生。又大又壞……」
「是,先生。我就回來。」
「這兩個是什麼人?」
「她昏過去多久了?」
見過那個年輕人的人並不是很多。第一個見他的不是「獵手中的獵手」,他當時為了弄到足夠的狐狸賣錢,出門打獵去了。第一個見他的是帕蒂的兒子昂納爾,亨利先生不在的時候他就替他看家。有這麼一天,他順便到這兒來——也許鋤鋤草,看看豬和雞是不是還活著——這天一早晨都在下雨。雨幕搞得那天下午到處都是彩虹。後來昂納爾告訴他的母親,那個男人從門裡出來的時候整個小房子都被彩虹籠罩著,他看著那人濕淋淋的黃頭髮和奶油色的皮膚,還以為那地方鬧鬼了。然後他意識到他看見的是個白人,而且對此深信不疑,哪怕是後來,那個白人告訴亨利先生自己是他的兒子,他又看見了亨利先生的臉色,他仍舊這麼認為。
他本來是要說「早安」的,雖說時候已不早了,可是他以為那個從台階上東倒西歪地走下來的男人是白人,未經允許是不能跟他說話的。再說也喝醉了,他想,因為他身上的衣裳是那種聚會過後不是睡在妻子床上而是睡在自家院子里、等狗來舔他臉的時候才醒來的紳士穿的。他以為這個白人,這個喝醉了的紳士正在找亨利先生,等著他,馬上就要野火雞,馬上就要,媽的——要麼就是羊皮,要麼,甭管什麼東西,反正是亨利先生答應給他、欠他或是賣給他的。
我總想到他,納悶特魯·貝爾和維奧萊特愛的是否就是他。要麼是那個為自己的外套和背心上的象牙扣子操心的虛榮、勢利的窄鼻子?跑了那麼遠的路,不僅去侮辱他的父親,而且去侮辱他的種族。
「不知道,先生。這個女人糟透了,不過現在醒過來了。」
他之所以停住馬車、下車來拴上馬、又在雨中走回去,也許是因為,那個躺在濕漉漉的草叢中的難看之極的東西就是他所必須接受的一切,而不是對他心目中的父親形象起防護和鎮痛作用的什麼靈丹妙藥,那麼以此類推(如果它恰好能夠被包容、被認同)——他也自身難保了。要麼就是那個形象,那個他以為的幻影,一個在摔倒之前就觸動了他的東西?他在寄宿學校的僕人們避開的目光中看到的那個東西;為了一分錢跳起踢踏舞的擦皮鞋人目光中的那個東西。在他的恐懼無以復加的時刻仍舊像家一樣舒適得可以讓人沉迷其中的一個幻影?可能就是。但是誰能受得了那樣枝繁葉茂的頭髮?那樣深不可測的皮膚?不過,他的生活早已同它們密不可分了:特魯·貝爾曾經是他最初的也是最主要的愛,也許那就是為什麼,剛剛打馬跑開兩步,離開那頭髮、那皮膚就變得這樣難以想象了。如果說,他對她靠在他身上的可能性,對她向左邊滑過來一點、靠在他的肩頭好好歇一歇的可能性不寒而慄過,那麼同樣真實的是,他畢竟戰勝了那種戰慄。也許咽了口唾沫,然後啪地一打馬。
於是他照她的吩咐打點了行裝,把它們捆成一包,出發了。一路上,他為自己的模樣如何、自己能進行怎樣的自我保護著實擔心了一番。除了行李和一副顎骨,他再沒有什麼了。可他是有備而來的,他準備好了來見見這個讓他心煩意亂、傷了他胳膊的黑色的野蠻人。
所以到了一八八八年,有了薇拉小姐內戰一結束就開始發給她的二十二年的工資(不過暫時寄存在她那裡,除非她的僕人有了什麼打算),特魯·貝爾讓自己和女主人相信她已來日不多了,拿到了錢——十枚鷹幣——並得以應羅絲·蒂爾的請求回到魏斯伯爾,給她從未見過面的孫女們帶來了巴爾的摩的故事。她租下了一座小房,買了一個爐子,給女孩子們描述著同美妙的戈爾登·格雷在一起的生活,讓她們樂不可支。講她們是如何一天給他洗三次澡,他內褲上的G字是如何用藍線綉成的。澡盆是什麼形狀的,她們往水裡放些什麼東西,讓他聞起來有時像忍冬有時像薰衣草。他有多麼聰明,是個多麼完美的紳士。他孩提時代如何說出可笑的大人話,他長成個年輕人時如何表現出騎士般的勇氣,出門去尋找他的父親,然後,走運的話,殺掉他。
「不,先生。在維也納呢。這就回來。」
他們大部分時間提問題的時候要好一些。要是他們直截了當地說出點什麼,那可是誰都不願聽的。那個男孩摳著他的麻布袋子。「去看看牲口。亨利先生說我得把它們看管好。」
他把疊放在他旁邊座位上的長外套抖開,蓋在那女人身上,然後把她抱起來,踉踉蹌蹌地回到車上去,因為她比他以為的要沉。費了很大的勁,他才把她在車裡擺成一個坐姿。她的腦袋向另一邊歪去,她的腳碰到了他的一隻非常漂亮、只不過沾滿了泥巴的靴子。他希望她歪著的方向不會變,儘管他對那隻碰到他靴子的髒兮兮的光腳丫子無可奈何,他要是再挪動她,她可能會突然倒向他這一邊,而不是待在車廂的她那一邊。他趕著馬,動作很輕,生怕車轍和泥濘的路會搞得她向前倒去或是稍微蹭到他一點。
「不,先生。」
亨利·萊斯綽伊,這個樹林中的行家裡手,這個因而成了「獵手中的獵手」的男人(人們談起他或是同他說話的時候,就是這樣稱呼他的),回家來看見那輛馬車,還有拴在他的馬廄里那匹漂亮的馬,立即警覺起來。他認識的人裏面沒有趕著那樣的馬車的,全縣沒有一匹馬的鬃毛是修剪和梳理成那個樣子的。然後,他看見帕蒂的兒子騎的騾子,才稍微平靜了一點。他站在自家門口,費了很大力氣才搞清楚他看見的是什麼。帕蒂的兒子昂納爾正跪在帆布read.99csw.com床旁邊,床上躺著一個懷了孕的姑娘,他們兩個的旁邊站著一個金髮男人。他的家裡從來沒有來過白人。「獵手中的獵手」咽了口唾沫。他經歷過的所有痛苦都見鬼去了。
只有現在,他想,現在,當我知道我有一個父親的時候,我才感覺到缺少了他:他應該在這個地方,其實卻不在。以前,我以為人人都是一隻胳膊的,像我一樣。現在我感覺到了那手術的滋味。骨頭被切開時嘎吱嘎吱的聲音,割掉的肉片和割開的血管,都在震蕩著血液,擾亂著神經。它們垂下來晃蕩著,蠕動著。疼痛在歌唱。那聲音在我沉睡的時候汩汩作響,窒息了我的夢,驚醒了我。對它來說,沒有別的,只有從他沒有走開的地方、從他曾經待過而且仍可能待著的地方走開。讓晃蕩和蠕動著的看看缺的是什麼;讓那疼痛對著他踏上的、曾經待過而且仍可能待著的土地歌唱。我將不會痊癒,也不會去找從我身上卸下的那隻胳膊。我將更新那疼痛,加強它,這樣我們就知道它是為什麼而存在的了。
戈爾登·格雷沒聽出男孩語氣里的自豪:「亨利先生說我得……」因為他害怕得大笑起來。
「看看他的牲口。」
他正前往一個名叫維也納的小鎮外面不遠處的一所房子。那是他父親住的房子。現在,他覺得抱著一個水淋淋的黑女人去見這個黑鬼的主意很有趣,甚至很好笑;他從沒見過這人,這人也從未想過來見他。當然了,只要她不醒過來,並且她肚子里的波動依舊很輕。那個可能困擾著他——就是說她可能恢復知覺,變成一個超出了他自己陰暗目的的什麼東西。
戈爾登·格雷皺起眉頭。他以為他不用人告訴就可以馬上知道呢。他很驚訝還要人家告訴他,便轉過身看著這房子。「你肯定嗎?你肯定這是他住的地方嗎?亨利·萊斯綽伊?」
「這個地方就是他的。」
「他住在哪兒?哪座房子?」
「維也納那邊。」
他幹嗎不擦擦她的臉呢,我納悶。也許這樣她會顯得更野蠻。被援救的形象顯得更生動。如果她爬起來用爪子抓他,就更讓他感到滿意了,也印證了特魯·貝爾的告誡,說的是一個人救了毒蛇,護理了毒蛇,餵養了毒蛇,到頭來卻發現,他在世上學到的最後一課就是,毒蛇的本性是不可救藥的。噢,但是他很年輕,年輕而且受了傷害,所以我原諒了他的自欺欺人和他那漂亮的、虛假的手勢;後來當我看到他迫不及待地呷著找到的甘蔗酒、操心著他的外套而不去照顧那個姑娘的時候,我一點都不恨他了。他的行李箱里放著一把手槍和一個銀質煙盒,可他畢竟還是個孩子。他坐在桌旁唯一一把椅子上,盤算著換上新衣裳,因為他身上穿的那件接縫處和袖口還濕著,被汗水、血水和泥水弄得很臟。他要不要把前院那把破搖椅拿進來?去查看一下馬?他正想著那個,想著他的下一步行動,這時他聽到了緩慢、沉悶的馬蹄聲。他瞥了一眼那姑娘,認準了她的裙子和血都沒有動過,便打開門向院子里偷偷望去。平行於柵欄向他飄行而來的是個跨騎在騾子背上的黑人男孩。
「不是?那你從哪兒來?」
他在迴避她,我知道。已經做下了那件大事,那件難事:回去把那姑娘從刮到他褲子的雜草中搬出來,不去看她那可以看見的私處,驚詫地得知那裡長著毛,一旦幹了,就濃密得得用指甲分開了。他也盡量不去看她腦袋上的頭髮,不去看她的臉龐,而是轉過臉去看草葉。他早已見過她那雙鹿眼,透過雨幕盯著他,一邊後退一邊盯著他,身體一邊開始逃跑一邊盯著他。可惜她沒有一隻鹿的感覺,沒有朝她要逃跑的方向看上一眼,及時看見那棵高大的楓樹,及時。他回去找她的時候,不知道她是否還在那兒——她可能已經爬起身跑了——不過他相信,也希望那雙鹿眼會閉上。突然間,他喪失了自信。它們可能是睜著的。他很感激它們不是睜開的,這給了他足夠的勇氣去抬她。
擺弄完行李之後,他進了院子。陽光打在他臉上,讓他睜不開眼睛,他就用手遮住眼睛,從手指縫裡向外窺視,直至安全。他重重地嘆了口氣,那是一種如饑似渴的深呼吸,為著所有生命,尤其是他的生命所要求的那種勇氣和不屈不撓。你看到了遠處的田野么,在風中颯颯作響、蒸發著水分?黑鸝的利刃不知從何處冒出,一陣揮舞,然後離去?看不見的動物的氣味在酷熱中加重了,現在又同失去控制的薄荷和某種需要採摘的水果的味道混雜在一起。沒有人在看他,可他表現得好像有人在看一樣。就是那樣。舉止文雅,就彷彿你一直處在一個敏感而隨便的熟人的審視之下。
「我說,」戈爾登·格雷舉起手,「你幹完活以後,回到這裏來。我想讓你幫我點忙。聽見了嗎?」
「獵手」注意到那件蓋在女人身上的綠裙子和袖子上的黑色血點。
「不到一個小時。」戈爾登·格雷說。
戈爾登·格雷走進第二間屋子換衣裳——這一回他挑了件正式的、優雅的。動手的時機到了。選一件非常好的襯衫;抖開那條非常合身的深藍色褲子。正是好時機,機不可失,因為只要在維也納有人認得他,他穿的就是當時穿在身上的一套衣服。他脫掉它們,把它們小心地攤放在帆布床上——黃襯衫,褲門上帶骨頭扣子的褲子,黃油色的背心——它們被擺在床上,樣子就像一個空心的男人,一隻胳膊折放在身下。他在粗糙的床墊上坐下,坐在褲腳旁邊;當一個個黑點在布料上洇開時,他發現是自己在哭。
有一次薇拉·路易斯對他說,漂亮頭髮再怎麼留都不算長;因為她看上去對這種事很在行,他就相信了她。幾乎她說的所有其他事情都是錯的,可那最後一點知識他卻奉為嚴肅的真理。於是黃色的鬈髮就像農夫的頭髮一樣蓋在了他的衣領上,儘管在挑剔的巴爾的摩頭髮留多長才對居然由那個女人來定;她幾乎在什麼事情上都對他說謊,包括那個問題:她到底是他的主人、母親,還是一個好心的鄰居。另一件她沒有撒謊的事情(儘管她費了十八年時間才繞到這個問題上)是:他的父親是個黑皮膚的黑鬼。
他沒看到自己去碰她,他想象出的畫面是自己第二次從她身邊走開,爬上馬車,第二次離開她。他對自己的這幅畫面感到有點不自在,而且不想在將來的什麼時候記起自己干過這事。還有就是關於他從哪裡來、為什麼來,他向哪裡去、為什麼去的什麼東西,在他心中激起了一種揮之不去的、深思熟慮的魯莽之情。這一幕成了一段奇異的故事,一種打擊了薇拉·路易斯、又使自己免於弒父的行動。也許吧。
「是,先生。」
血從他臉上退去,讓他的眼睛更顯眼了。「是,先生。要是他在家的話。現在不在家。」
在暴雨初歇的寂靜中,他聽見了馬蹄聲。他看見門外一個騎手正盯著他的馬車。他走近了。你好。你跟萊斯托利有關係嗎?是亨利·萊斯綽伊,還是叫別的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