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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的朋友 六一

「我的朋友」的朋友

六一

「無讓」不一定就是「不仁」。美國社會也是有仁有義的。不過他們重義行仁卻是行有餘力以後的善行。在他們各為己利相競爭、餘力不足之時,大家相處則是絕對的「在商言商」(Business is business.),所以「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在一般西方人看來,並無大錯。「為己」是他們商業道德的百善之首。大家都為己,所以他們的口頭禪便是:「如果你不保護你自己的利益,誰替你保護呢?」(If you don't protectyour own interest,who will?)如此,則社會上愈是性存侵略、能得寸進尺的貪夫,便愈有辦法,也愈為社會所稱許。人與人之相處如專以「侵略」(aggressive)相尚,則同事同夥同僚之間有利害衝突者,則防友如防賊。你一不小心,你的「利益」就要被人家「剝削」(exploited)了。
真是,香蕉!香蕉read.99csw•com!吾胡老師于爾有厚望焉!
我們的下一代因而也就摸透了所謂西方社會的底蘊。有許多在觀念上也可全盤西化了。丟下了自己農村傳統文化沉重的包袱,而加入白色「主流」(mainstream),與洋朋友折衝樽俎,在商言商;如此亦可以平等互惠,如魚得水。這種徹底美國化的華裔——也是今日美國學運中,亞裔小革命口中的所謂「香蕉」(以其外黃內白也)
一個華裔知識分子,如果情根未斷,放棄不了他自己的「文化傳統」(cultural heritage),那他就是留美學人中的第三種人了。這種人,第一,頭有傲骨,生命里有種酸勁,叫作「身可殺,志不可辱」。因而在許多帶原則性的問題上——如著書立說、立身處世等——他往往要堅守他自己文化背景上的「價值標準」(standard of value),不從眾,不隨俗read•99csw•com,在異族社會裡往往變成一塊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這一點在與他價值觀念完全不同的洋朋友、洋上司或洋同事看來,則似乎是行為乖僻,有時簡直是「無禮」(bad manners)了。第二,這種中國知識分子,多半在個人實際名利上,能忍能讓。但是他那種忍讓行為,在他的美國同僚看起來,根本不算是「美德」(virtue)。相反的,那是他「甘願放棄他應得的利益」。在美國社會裡,這種人最多只能算是個「好人」(good man)。而「好人」在英文字典里的真義則是「笨伯」(fool)的同義字。
胡適之先生——我敢斷定——就是身填溝壑,他也不會「降志辱身」到洋衙門去看人臉色,乞討「救濟」的。胡氏在祖國同胞的想象中,可以說是「洋氣」不堪了。其實把他老人家和一些年輕的「香蕉」對比,他卻顯得冬烘、迂腐,洋氣云乎哉?胡先生是個好人。幸運的是這個「好人」始https://read.99csw.com終沒有「降志辱身」在美國討飯吃,否則美國的月亮,對他老人家也不會是那樣地圓了!
筆者在紐約便做過許多次「陪審官」(juror),在紐約區法院民、刑二庭之上「聽訟」無數次。深覺各案中兩造律師的辯論與法官的判詞,都以專鑽法律漏洞為能事。至於民、刑訴訟中的天理、人情、良心各方面則全被丟入茅坑,毫無考慮餘地。久聽刁頑之訟,我才領悟到我國老陪審官孔丘所說的「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的感慨之所寄。我們酸溜溜的滿腔婦人之仁,以「聽樵斷訟」為美德的中國士大夫在美國真活該餓死!
久處異邦,漸諳斯人之道,我們讀《資本論》才能得其精義。馬老終篇「剝削」不離口,旁觀者清,原來是這麼回事。威尼斯商人的舞台造型,是莎翁的誇大嗎?超工業化的美國社會,何處而非威尼斯?美麗的常春藤盟校校園之內,威尼斯精神亦浩氣長存,遑論其他!看漢譯洋書的人,怎能領略十里洋場九九藏書的經緯!
本來,羅馬帝國是和我們大漢帝國一樣偉大的。既入羅馬,即學羅馬人之所為。入境從俗,「變于夷者也」又有何不好?只有孟軻那個老夫子,才要堅持他的「本位文化」呢?胡適博士就不是那樣自尊自大的冬烘遺老,不管什麼都是中華文化第一。他老人家生前言必稱美國,畢生謳歌「西方文明」,死而後已!
有些老華僑,貧病交迫,仍要力疾做苦工,絕不願領取「社會救濟金」(on welfare)。這種「不食嗟來之食」的酸勁,也就是「價值觀念」(sense of value)的問題;而接受「救濟」的行為,洋人年輕力壯的小夥子亦優為之;印度和菲律賓移民,下船伊始即優為之,而老華僑不為!是耶!非耶?
美國人的社會基礎是建立在極端個人主義之上的。他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如無個人利害夾雜其間,則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友朋之間,周而不比,固亦恂恂然基督教文明中君子之風焉。但是一旦彼此間夾雜利害九*九*藏*書,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筆者前文就曾強調過,他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有禮無讓」的。
但是適之先生自己是不是一隻大「香蕉」呢?絕對不是的。因為「香蕉」不是任何中國知識分子可主動地去做的。要做香蕉,一個華裔知識分子要丟掉他全部的文化包袱,去做個「真」洋人。這一點不但胡適做不到,絕大多數的「留美學人」都做不到。丟文化包袱,直如挾泰山以超北海,談何容易!
因而這種人「無禮有讓」的習性,和「有禮無讓」的美國社會,正背道而馳。但是他們既在美國混飯吃,為什麼不能「入境從俗」而偏要墨守於他不利的「非美行為」(un-American behavior)呢?這就是兩種不同的道德觀念之內,不同的價值標準在作祟了!
在久居異域的留美學人中,與洋人往還亦有深得西術之三昧者。他們頗能排除尾巴主義,知道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與之共存共榮的。這大概可以算是第二種模式,也是比較年輕有為的一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