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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怪聖埃梅

短篇怪聖埃梅

到了二十世紀,卓有成就的小說家越寫越長,稱長河小說,如普魯斯特、羅曼·羅蘭、杜·伽爾、杜阿梅爾等;而真正意義的短篇小說聖手,也只有我稱為「短篇怪聖」的埃梅了。
同樣,每次重讀他的小說,也總要驚嘆,驚嘆埃梅短篇小說每篇不同的奇思妙構。下面我們就簡單分析一下他的奇思之奇,妙構之妙。
如果只有幾樣怪招,重複使用,那麼很快就會讓人識破,怪招也就失靈了。埃梅還善於變招,他的短篇小說篇篇出奇,構成了千奇百怪的世界。
快語並非純作快語,緊接著便施展憑空妙構的功夫。且說一天晚上忽然停電,杜蒂耶爾摸黑在屋裡走動,等重新來電一瞧,自己竟然身在樓道里,而房門卻反鎖著。作者就是這樣妙手空空,寫來完全煞有介事:妙就妙在事情出於偶然,不經意間發現有穿牆過壁的奇能;妙就妙在主人公自己也認為很荒唐,百思不得其解,次日還去看醫生。行文高妙處,作者不露聲色,在虛擬之中處處立實,自占田地。
于北京花園村
遊戲再有趣,讀者也有看厭之時,作者不待讀者看厭,總是搶先換筆翻新,這又是埃梅短篇小說的一大特點。所謂行文無定法,全在於筆端的靈氣,而埃梅之筆狡猾之至。杜蒂耶爾是個惰性十足的人,沒有外力逼迫,他不會主動改變生活習慣。他從未得到過同事們的讚賞,現在聽到他們稱嘎魯-嘎魯是個超人,是個天才時,便窘得滿臉通紅,眼裡閃爍感激的淚光。最終他憋不住,謙虛地當眾宣布:「要知read.99csw.com道,嘎魯-嘎魯,就是我呀。」惹得全場嘩然,他反而成為眾人的笑柄,覺得生活不那麼美滿了。於是他決定「自投羅網」,在一家珠寶店作案,揮舞著金杯子,高唱飲酒歌,讓巡邏隊當場抓住。次日各報頭版都刊登出杜蒂耶爾的照片。他的同事們都後悔不迭,自恨有眼無珠。他們出於對他的敬佩,都紛紛留起山羊鬍子,沒有能耐效仿,至少去摸摸朋友熟人的錢包懷錶。
借虛立實,文情變化就妙在不可測。主人公是個安分守己的老職員,事情如不逼到頭上,老死也想不到檢驗一下天生的異能。新上任的上司看他不順眼,處處刁難,還把他打發到小黑屋,侮辱他的人格,簡直欺人太甚。杜蒂耶爾忍無可忍,就把腦袋穿過牆壁,裝神弄鬼,終於把新上司嚇出神經病,討回了公道。
埃梅只能另闢蹊徑。
2003年6月
走進埃梅的世界,就恍若進入寓言故事和神話境地,一片荒唐離奇。然而,讀者在這種幻境中經過一番遨遊,方始醒悟過來,這一幕幕的怪異場景,原來正是人們見多不怪的活生生現實。
這樣數段文字,隨手生髮,全是憑空點染出來。作者本無空間,卻造出一片縱橫捭闔的天地。杜蒂耶爾小試牛刀,治了頂頭上司之後,還覺意猶未盡,但此公一生庸庸碌碌,縱有特異功能,卻不知如何大顯身手,只好從報紙上尋求靈感。先是注意體育欄、政治欄,找不到用武之地,才從社會新聞欄中受到啟發,去一家大銀行作案read•99csw•com,穿過十二三道牆壁,鑽進各種各樣保險柜里,兜里塞滿鈔票,臨走還用紅色粉筆留下化名:嘎魯-嘎魯。文勢搖曳生姿,曲曲折折。設使他不假思索,徑直去作案,豈不成了真強盜,哪裡還是偶有奇能的迂腐的老職員?滿篇文字,豈不成了平庸的偵探小說,哪裡還有膾炙人口的名篇?
以法國為例,在十九世紀,長篇小說家大師級人物,至少可以列出雨果、巴爾扎克、司湯達、大仲馬、福樓拜、左拉。而短篇小說家大師級人物,也只有「短篇之王」莫泊桑。
寫長篇小說的大家,在文學發達的國家總是人才輩出,而寫短篇小說的聖手,無論在哪裡都難得一見。
不是說創作長篇易而短篇難,而是說長篇因其篇幅長,則有變化創新的空間;短篇因其篇幅短,想變化也施展不開手腳。這就是為什麼長篇小說可以聚攏一些作家形成流派,而短篇小說家只有個人風格。換言之,長篇小說大家往往三五成群,而短篇小說聖手只能孤單一人。
同樣,《侏儒》一篇,寫三十五歲的矮丑,一夜之間長成英俊的青年,純是子虛烏有之題。作者卻信手拈來這個虛擬之題,大做起實文章。題之虛擬,給實文章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埃梅這支筆虛點實寫,可以任意揮灑,無須顧忌細節。虛點則妙趣無窮,實寫更諷喻人生世事。從虛處下筆,講一個矮人長個兒的奇異故事,再從實處展開,描述艱難的人生和畸形的社會。全篇都是筆墨顛倒之文,讀來尤為絕妙而精警。
多不容易,一個世紀才出一個,還是在小說文學特別發達的法國。
涉筆成九_九_藏_書趣的文字隨處可見,忙中不忘詼諧,埃梅可謂另類幽默大師,擅長反做文章之法。入獄過把癮的幾段,令人拍案叫絕:借典獄長金錶一用,《三劍客》一讀,在牢獄鐵窗之內,玩出多少花樣兒,囚犯肆意戲弄典獄長,寫信通知典獄長越獄的時間,跑到典獄長的客廳過夜,他嫌被罰坐黑牢,啃乾麵包,中午就跑到飯館用餐,然後讓典獄長來付錢。文章反做,真是妙趣橫生。
《假警察》開篇就說,一個商店會計為養家糊口,業餘時間當假警察。《死亡時間》開頭一句話:「蒙馬特爾住著一個可憐的人,名叫馬爾丹,他每兩天只在世上存在一天。」《侏儒》開頭則講,馬戲班一個矮子丑角,到三十五歲突然開始長個兒了。
小說無論篇幅長短,本質還是講故事,不管是真事還是想象的。法文長篇小說roman一詞,古義為傳奇故事,如著名的《列納狐故事》,用的就是這個詞。而短篇小說conte,本義就是短小的故事。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閱讀口味的變化,長篇小說逐漸取代詩歌,引領文學的潮流。相比之下,優秀的短篇小說,往往只是長篇小說大家的餘墨了。
埃梅洞燭社會弊端,上至國家機構、制度大法以及各種政治勢力,下至貪官污吏、社會癰疽,無不受到他的針砭和抨擊。他的作品處處流露出對下層人民的極大同情,對權勢人物和闊佬富豪的極大憎惡。埃梅一貫主張,作家的任務是「變成時代的良心」。他的一生和他的作品都證明,他沒有違背這種主張。
也許正因為如此,馬塞爾·埃梅才是我偏愛的法國現代作家之一。將https://read.99csw.com近二十年前,人民文學出版社就出版了《埃梅短篇小說選》,後來又出了他的寓言《捉貓故事集》
杜蒂耶爾照舊按時上班,盡職盡責地工作;夜晚,他才化為嘎魯-嘎魯,洗劫銀行,盜竊珠寶店,或者讓哪個闊佬破財。這位神奇的大盜每夜都有驚人之舉,引起轟動,他的名聲大震,深得人心,弄得警方暈頭轉向,內政部長也被迫辭職。試想洗劫銀行,盜竊珠寶店,這是何等俗而又俗的故事,然而作者卻能翻俗出奇:奇就奇在一個迂腐的職員玩起神奇大盜的遊戲。通篇的靈魂,在於一個「戲」字。因戲,也就不必較其真,因戲,也就不必究其實。
李玉民
短篇小說除了一些時鮮故事,就再也沒有什麼新鮮可言了。埃梅再走莫泊桑的老路,即使寫得再好,也只能等而下之,歸入二、三流作品。
埃梅求怪也是被逼出來的。
我稱馬塞爾·埃梅(1902—1967)為「短篇怪聖」,就因為他的短篇小說以「怪」取勝,舍此「怪」字則難以形容。
開門見奇山,豁然入目。這種妙語開端,往往兼得出奇和懸念,令讀者拭目洗耳。
小說開頭難,短篇小說開頭尤難,只因沒有敘事養題的空間。埃梅善用快語開篇破題之道,往往是神來之筆,一句話就抓住讀者的興趣。
翻譯其作品,便想見其生活的地方。我曾三次登上巴黎蒙馬特爾山,找到多次在小說中出現的諾爾萬街,沿街走到不大的馬塞爾·埃梅廣場,便是五六層公寓樓。如果不細看門前的一塊銅牌,就不會知道樓上是埃梅的故居,九-九-藏-書現在仍住著他的遺孀。但是最招眼的還是樓側一堵高牆裡,探出半個身子和一條腿的銅像,那便是《穿牆記》中的主人公。每次見到那個囚在高牆石壁中的異人,我總不免感到心驚。
埃梅在四十年的文學生涯中,創作十分豐富,計有長篇小說十七部、短篇小說九集、戲劇十種、童話三編。他的短篇小說和童話還被編入中小學課本。
再看《穿牆記》的開篇:「從前,有一個異人,名叫杜蒂耶爾,住在蒙馬特爾區奧爾尚街七十五號乙公寓的四層樓上,他有不費吹灰之力穿牆過壁的奇能。」一句快語,交代多少事情,猶如飛鏑利刃,省卻多少搭弓射箭、礪石磨刀的工夫。
反自然就是反常,反常為怪,施展怪招,這便是埃梅取勝的法寶。
在沒有超自然情節的作品中,埃梅也能以奇巧的構思、絕妙的語言,把故事寫得千迴百轉、跌宕起伏。《圖發爾案件》就是個突出的例子。埃梅從不喜歡正筆直書,往往手寫此處,而目注彼處,將目所注之彼事,暗暗移入手所寫之此事,故而行文閃爍,撲朔迷離。全篇沒有正面寫國家一筆,而國家巧取豪奪、無所不為又無所不在的形象,卻躍然紙上。一樁血案的故事,布列得好似迷魂陣,懸念未解,又添懸念。讀者跟隨大偵探左衝右突,還以為在認真看一篇偵探小說,最後才領悟作者別有用意,並不在乎破案。
以假見真,化實為虛,寓現實于荒唐中,這正是埃梅反映現實的特殊手法。現實主義內容與怪誕形式的巧妙結合,構成了埃梅短篇小說獨具一格的藝術特點。
莫泊桑是自自然然講故事的典範。埃梅就超自然,反自然,反其道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