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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默舉起槍,對準博斯的心臟,扣動了扳機。
布雷默突然撲向博斯,用左肩壓住博斯的胸口,把他摁在沙發上。博斯感覺到肺里的空氣都被擠了出來,只能無助地陷在沙發里。布雷默把手伸進博斯的外套拔出槍,然後放開他,拉開手槍的保險栓,用槍指著他的臉。

布雷默猛地轉過頭來瞪著博斯。
布雷默扭過頭去望向窗戶,什麼也沒說。這可能是個花招,博斯心想,為了引誘他奪槍。
「博斯,這盤磁帶法院不會收的。你這叫誘供,沒有告知我!」
博斯伸手從襪子里掏出了彈夾,裏面裝著十五枚XTP子彈。他握緊彈夾,從沙發上躍起,一拳砸在布雷默的下巴上。布雷默被打倒在沙發上,那把史密斯韋森手槍掉到了地上。博斯馬上撿了起來,拔出空彈夾,把填滿的彈夾推了進去。
「你忘了件事,博斯。」最後布雷默說,「我拿著槍呢。告訴我,你還跟誰說過這些鬼話?」
布雷默仍沒作聲。
「我還知道什麼?我調查了混凝土裡埋的那個金髮女郎,從混凝土裡得到了信息。你填坑的時候把煙盒扔進去了,記得嗎?想起來了嗎?開車回家的路上你想抽一根煙,把手伸進兜里卻發現空無一物。你看,煙盒和貝姬·卡明斯基一樣,也在那兒等著我們呢。萬寶路軟盒,你就抽這個牌子。布雷默,這是你犯的第一個錯。」
車庫裡很安靜,只聽見汽車引擎冷卻時發出的咔嗒聲,接著博斯忽然聽見鞋踩在水泥上的聲音。他轉過身。布雷默站在幾步之外,手裡拎著購物袋。
布雷默照做了。博斯把煙扔進桌上的煙灰缸,跟著布雷默來到牆邊,用手銬銬住布雷默。這時布雷默的肩膀鬆弛了下來,顯然他覺得安全了。他開始扭動胳膊,在手銬上摩擦手腕。「看到了嗎?」他說,「看到了嗎,博斯?我在手腕上擦出了傷痕。你殺了我,他們看到傷痕就知道是你私自處決了我。我才不是丘奇那種傻瓜,任你隨意宰割。」
「折線之上,我喜歡這個叫法。」
這回輪到博斯不作聲了。
「起來!你他媽的給我起來!」
「行啊。」布雷默說。他走到房子的後門前,打開鎖,伸手擰開了門口和廚房的燈,然後退後一步示意博斯進屋。
「人偶——模仿犯?你說我是模仿犯?你是不是瘋了?」
「現在,用不著我提醒,但我還是要說,你落在我手裡了。那麼回答我的問題,我犯了什麼錯?告訴我,哈里,否則第一槍就把你的膝蓋打碎。」
每家每戶門前的草坪上都插著一個小小的金屬告示牌,雖然牌子分屬於三四家不同的家庭安保公司,但是上面都寫著同一句話——「私人領地,武裝防衛」,如同這座城市的墓志銘。有時候博斯覺得應該把山上那排好萊塢的標誌給拆了,換成這一句。
「是啊,我知道,這說明不了什麼,博斯,知道的人多了。」
博斯沿著布雷默的房子和柵欄之間的小道朝車庫走去。他知道此刻自己處在完全孤立無助的狀態,拔出武器也沒什麼用。他貼著房屋外牆來到車庫,在踏入黑暗之前停下了腳步,站在一個變形的舊籃筐下,低聲呼喚:「布雷默?」
「你才是壓力太大的那個人,布雷默。你犯了錯,不止一次。」
「沒錯,你不是。你懂得可真多,對吧?」
布雷默盯著博斯看了很久,然後瞅了一九-九-藏-書眼手中的槍,好像在確認一切還在自己的掌控之中,還能擺平難題。槍是個很有效的圈套,博斯明白,他已經把布雷默牢牢攥在手中。
布雷默把購物袋換到右手,左手伸進衣兜掏東西。博斯聽見鑰匙的聲響。
「為什麼一個人來,博斯?你就是這麼解決掉人偶師的吧?獨自一人去找他,冷血地把他殺掉?」
「噢,現在管我叫博斯,不叫哈里了?你忽然覺得我很討厭,還是這把槍讓你自認為高我一等?」
布雷默沒有馬上回擊。博斯看著他,知道一切進展順利。他快要收網了。「信封她也留著,你是不是在想這個?信封我也找到了。我就不懂,給她的字條和給我的一模一樣,為什麼要折磨她,逼她交出來?只不過是一份複印件而已嘛。後來我才想到,你要的不是字條,是信封。」
博斯瞥了一眼布雷默的雙手,說:「你沒給我電話,所以我就來找你了。」
「你用皮包帶勒住她們的脖子時,她們有沒有像這樣求你?有沒有?你讓她們求你饒命,還是只求一死?錢德勒呢?到最後,她有沒有求你殺了她?」
博斯想了想。「問得好。」
「你是不是瘋了?我只想知道。」
說完最後一句,博斯故意不說了。他知道布雷默會上鉤。
「我還要問你呢。」
布雷默直起身子,退到沙發前,坐了下來。
「這要看你的表現了,布雷默。」
「左撇子也不少呢,比如你——模仿犯,還有我。不止這些,你還想聽嗎?」
「你先請,去客廳坐。我去拿幾瓶啤酒,馬上過去。」
「告訴我,你那麼干是為了寫報道、寫書,為了上頭條,為了書暢銷,隨你怎麼說。但別跟我說心理學家說得對,你他媽的就是個變態。」
「抽這個牌子的人太多了,把它拿給檢察官吧,祝你好運。」
「這樣就沒人看得出你去找她的真實目的——為了收回字條和信封……媽的,你是個記者,她跟你很熟,八成你一敲門她就請你進屋了,就像你請我進屋一樣。熟人好下手,布雷默。」
布雷默拿來兩瓶啤酒,沒拿酒杯,坐到博斯右邊的另一張皮沙發上。博斯拿著啤酒瓶把玩了一會兒,不斷有氣泡從瓶底升起,幾乎湧出瓶口,他舉起酒瓶說:「祝賀你,折線之上。」
「是你乾的,不是嗎?你還覺得能逃脫法網?」
「沒錯,會登在折線之上。」
「怎麼著,喝一杯?」
車道右側有一道六英尺高的木柵欄,把布雷默的房子和鄰居的隔開。九重葛開得正艷,枝條越過柵欄垂了下來,博斯能聽見鄰居屋裡傳來細微的電視節目聲音。
博斯笑了,現在他已經完全掌握了主動權。
「讓你露出馬腳的字條。你沒找到,那棟房子挺大,沒那麼容易找到,更何況床上還躺著一具女屍,要是有人來訪,你很難向別人解釋。不過別擔心,我找到了。你不讀霍桑的書,真是太可惜了,字條就夾在書里,真遺憾。但就像我剛才說的,是錢德勒把你揪了出來。也許有時候人間還是有正義的。」
看到布雷默轉過街角,朝車庫走去,博斯打了個激靈。他趕緊發動車,開上了第二大街,朝春日街駛去。
博斯盯著布雷默的眼睛,聽見金屬撞擊的咔嗒聲。布雷默扣了一遍又一遍,結果都一樣。恐懼在他眼中迅速聚集。
布雷默搖搖頭,露出像在跟三歲小孩打交https://read.99csw.com道的神情。他把槍口下移,指向博斯的腹部。「聽我說,早上我跟你說那些話,只是想安慰你,明白嗎?我不知道她是死是活。沒有哪個陪審團會信你那套。」
博斯一邊用沉默來吊住他的興趣,一邊思考下一步怎麼走。「好吧,」他終於開了口,「我們先回顧一下基本情況。四年前你以記者身份介入了人偶師案件的全過程。一開始,是你報道了最早幾起案件,促使警察局成立了專案組。作為記者,你能了解到嫌疑人的情報,也許還拿到了屍檢報告。你還有像我這樣的線人,或許專案組和驗屍官辦公室一半的人都為你提供情報。我只想說,你知道人偶師的所有手法,連腳趾上的十字記號都知道。後來人偶師死了,你全寫進了書里。」
「喂,布雷默!」博斯抬高了嗓門,「還有呢。」
「我聽不懂。」布雷默抬起頭說,「要我說,你他媽是腦子有病。」
博斯靠近布雷默,笑著說:「幸好我錄音了。」他走到窗檯邊,從散熱器的空隙里拿出一個微型錄音機,把它放在手心裏給布雷默看。布雷默憤怒地瞪大雙眼。他中計了,被耍了。
布雷默向西沿著貝弗利街行駛,接著拐上了好萊塢大道。他在馮氏超市停車,十五分鐘後走出超市,手裡提著一袋雜貨。然後他駛向派拉蒙製片廠北邊的那片獨棟別墅區,把車開過一棟用灰泥粉刷的小房子的一側,停進屋后的獨立式車庫裡。博斯則把車停在一棟房子的距離之外等著。
「一個人來這兒……」
兩人互相瞪著對方一語不發將近一分鐘,然後布雷默說:「我只認一件事:你激起了我的興趣,哈里。但在我們進一步討論之前,我有件事不得不做。」
「聽我說,博斯,我不想死。我說的所有話只是在開玩笑。你搞錯了,聽我解釋,求你了。帶我去警察局,到那兒所有事都能解釋清楚,求你了。」
「還有多少?還有多少個女人埋在地下?」
「你什麼意思?」
「你在幹嗎?」博斯問。
博斯朝他走了幾步。「那你怎麼沒去紅風酒吧?我記得你說,只要你的報道上頭條,就會去喝一杯。」
「回答我一個問題,布雷默。我很好奇,為什麼兩張字條,一張要送,一張要寄?你是個記者,想混進警察局留張字條在桌上,沒人會注意。可為什麼要寄一張給錢德勒?這顯然是個錯誤——就因為這個,你不得不回來殺她。那你一開始何必寄給她呢?」
「那你又掌握了什麼,大偵探?」
「你不叫我進屋嗎?也許我們能喝瓶啤酒,慶祝你的頭版新聞,A版一面,你們記者是這麼說的吧?」
「我為什麼要給你打電話?」
博斯沖他笑了笑,品嘗著勝利的滋味。「走吧,布雷默。」他說。轉瞬之間,他已經厭倦了勝利的感覺。
「我現在就告知你的權利。從現在起你被捕了,之前我沒逮捕你,所以不必告知。你明白警察辦案的程序。」
布雷默垂頭看著雙手。
「去你媽的,博斯,你個蠢貨,你沒有任何根據。你還知道什麼?太棒了,這絕對值得寫進書里,等我寫《模仿犯》的時候專門寫那麼一章。」
博斯愉快地笑了:「至少現在你覺得我的話能說服檢察官,已經到了陪審團這一步。看來我的故事越來越可信了,對不對?」
「我說得怎麼樣?你在聽我說嗎?」
九*九*藏*書接下來兩人都沒說話,屋裡非常安靜,博斯能聽見啤酒嘶嘶冒泡的聲音。
「你說什麼呢?」
布雷默冷笑一聲,抬起了槍口。「就這樣而已嗎,博斯?就這麼點料?」
布雷默沒有作聲。
「先聽我把話說完。」博斯說,「上個周末你留給我的新的詩只是個障眼法。你想讓心理學家和其他人都以為你殺錢德勒只是為了幫我,或是出於什麼變態的心理,對吧?」
「這些話我可從沒說過,博斯,這將是你的一面之詞。你這個無賴——法院都不會搭理你,他們不會讓你出庭作證,你怎麼跟我斗?」
車道上沒有照明,車庫大門洞開,裏面漆黑一片。博斯只能看見布雷默那輛車的尾燈反射著暗淡的紅光,看不見布雷默的蹤影。
布雷默沉默許久,似乎在回歸真實的面目。他就像一台演算超長方程的計算機,閃爍著「請等待」的提示。運算終於有了結果,他的目光再次聚焦在博斯身上。「我想你該走了,哈里。」他站了起來,「顯然最近你查案的壓力太大了,我覺得——」
「那篇報道本該星期六見報,原計劃是這樣。有個蠢貨編輯把它推遲排到了星期一。星期六我還沒來得及看報,就把字條寄了出去。我犯了個小錯,而你犯了個大錯。」
博斯穿過廚房和短短的過道,來到客廳和餐廳。他沒有坐下,而是站在一扇前窗旁邊。窗帘是拉上的,博斯掀開一點,透過窗戶能看到大街和街對面的房屋。外面一個人都沒有,沒人看見他來過這兒,博斯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犯了個大錯。
「那麼,我只需要費點心思向檢察官解釋,對吧?我只要跟他說,字條上的詩提到了你寫的報道,而那篇報道星期一才見報,也就是開庭審判那天,可信封上的郵戳卻是星期六。你瞧,這就對不上了。模仿犯怎麼會在詩中提到兩天後才刊登的報道?答案當然只有一個,那篇報道就是模仿犯自己寫的。星期二的報道提到了字條,也就能解釋通了,你的線人就是你自己,布雷默。這是第三個錯。三擊不中,你出局了。」
「不好意思,這麼粗魯。」布雷默說,「誰叫你不信任我呢,那我也不信任你,沒問題吧?」
布雷默瞪著博斯,眼中再次閃現出得意的光。洛克說對了,模仿犯自命不凡,哪怕他知道應該什麼都不說,因為說出的話也許關乎自己的性命,他也做不到。
這片住宅區的房子只有三種樣式,像從模子里印出來的。這兒也是二戰後興起的片區之一,當初建的都是給複員軍人居住的價格低廉的房子。托八十年代的福,如今恐怕只有掙得和將軍一樣多才買得起了。這片地段已被雅皮士大軍佔領。
博斯一直盯著街角,思緒飛到了別的地方。他在想西爾維婭,不知道此時此刻她又在做什麼、想什麼。他真希望西爾維婭在做出決定之前不要考慮太久,因為他知道自己源自本能的心理保護機制已經開始運轉,已經開始考慮要是她一去不回,或許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他試圖說服自己,正是西爾維婭讓他變得脆弱,看到模仿犯的字條,他最先想到的不就是西爾維婭嗎?沒錯,她成了博斯的軟肋。他試圖說服自己,也許西爾維婭會妨礙自己一生的使命,不如由她去吧。
布雷默兩眼放光,很是得意。「多得很,多得足以滿足我的特殊癖好。」
博斯點點頭。
「沒我不知九-九-藏-書道的。趕緊帶我去警察局。明天一早你還沒睡醒,我就放出來了。知道這叫什麼嗎,你搞的這場鬧劇?只不過是個無恥惡警的胡亂猜測而已。就連法庭上的陪審團都覺得你做過頭了,博斯。你這種招數不管用,你沒證據。」
遠處的布雷默刷卡進入了一個新建的車庫,博斯盯著自動門,繼續等待。五分鐘后,一輛藍色的豐田賽利卡駛了出來,司機一邊觀察春日街的路況,一邊緩緩前移。博斯看清坐在駕駛座上的正是布雷默。賽利卡開上了春日街,博斯跟了上去。
「是吧,你犯的第二個錯是小看我,覺得我不如他。他根本不值一提。你殺了他,所以他死了活該。可這一回,該死的人是你。」
「把槍給我,布雷默。」
「應該你打給我,忘了嗎?沒關係,報道已經寫好了。再說,今天出了別的事,與之相比,你的判決就要靠邊站了,你懂我的意思吧。我寫了篇模仿犯的報道——歐文的確管兇手叫模仿犯——明天就要見報了,頭版頭條。」
「今晚不想喝。我其實有點喜歡霍尼·錢德勒,你明白嗎?你到底來這兒幹嗎,哈里?我看見你跟蹤我了。」
現在他在等待。他看著街頭的流浪漢接二連三地走過第二大街,他們彷彿聽見了海妖塞壬的歌聲,朝著幾個街區之外的洛杉磯使命救濟院走去,那裡的救濟餐和床鋪在召喚他們。不少人提著袋子或推著購物車,裏面裝著他們一生的財物。
博斯在車中觀察,等著布雷默的行動。他應該會繞到正門檢查郵箱,或進屋開燈。可是過了五分鐘,什麼動靜也沒有。博斯下車朝屋前的車道走去。他下意識地拍了拍外套的一側,那把史密斯韋森手槍還在,就插在槍套里。
兩人在黑暗中凝視著對方。
一種解脫的感覺傳遍博斯的全身。他已經預測到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但盡量不動聲色,反而擺出一副驚恐的神情,睜大雙眼看著槍口。布雷默俯身,使勁在博斯身上摸索了一番,從胸口到胯|下,再到身體兩側,找竊聽器。
「我的意思是真想一槍打爆你的頭,但必須你先動手,我才能開槍。就像人偶師,他耍了花招,現在輪到你了。」
「沒錯。」布雷默用低沉且怪異的聲音說,「是我乾的,我就是兇手。而且我將逃脫法網,你等著瞧吧。等我放出來,你後半輩子都睡不安穩了,我會讓你每個晚上都提心弔膽。」
「怎麼了?」布雷默問道。
「折線之上。」布雷默也舉起了酒瓶,板著臉喝了一口,然後放在茶几上。
「那你就對著牆,你這頭肥豬,手背在身後。」
博斯讓布雷默轉過身,兩人面對面只有不到兩英尺之隔,呼出的酒氣混在了一起。
博斯喝了一大口,含在嘴裏,冰涼的啤酒讓他的幾顆牙有些刺痛。根據之前人偶師和模仿犯案件的記錄,兩個兇手沒有對受害者使用過藥物。他看著布雷默,兩人四目相對,他咽下了酒,感覺非常爽快。他弓著身子,雙肘撐在膝蓋上,右手握著酒瓶,和布雷默對視著。洛克曾告訴他,不要指望模仿犯會良心發現,主動坦白,唯有用計抓住他的自大心理。博斯重新拾起了信心,瞪著布雷默,熾熱的目光似乎要將他灼穿。
晚上九九藏書七點半,博斯把車停在市中心天使之女大教堂後面的停車場。他坐在車裡,從那兒可以看到第二大街的半個街區,包括和春日街交會的街角。雖然看不到《時報》大樓,但是沒關係,他知道不能享受管理層停車特權的《時報》員工都會經過春日街和第二大街的十字路口,把車停在半個街區之外的員工車庫。他在等待布雷默現身。
「帶我去警察局。逮捕我,帶我去警察局。」
布雷默只好照做。「現在你要殺了我嗎?就像上回,槍俠出手,又殺一人?」
「哦?是嗎?什麼大錯?」
「什麼字條?」過了很久,布雷默無力地擠出一句。
離開霍尼·錢德勒的住所之後,博斯回家睡了兩個鐘頭,然後在他那棟山坡上的小屋裡踱來踱去,仔細思考布雷默這個人,越想越覺得他完全符合兇手的所有特徵。他打電話給洛克,又問了幾個關於模仿犯心理特徵的問題,但沒有告訴洛克他在懷疑布雷默。他跟誰都沒說,因為他記得三振出局的法則。他想出了一個計策,然後驅車到好萊塢分局給汽車加油,拿上了要用的裝備。
「猛料要放到最後。」博斯點燃一根煙,眼睛一直盯著布雷默,「還記得你殺死錢德勒之前是怎麼折磨她的嗎?你一定記得吧。你咬了她,用煙頭燙她。今天圍著她的所有人都在想,為什麼模仿犯變了,為什麼增添了新的手法——改變了作案模式。最感到疑惑的是心理學家洛克,你真的把他耍得團團轉,單就這一點來說,我有點佩服你,布雷默。但是,你瞧,你不知道我掌握的情報。」
布雷默笑了,就像博斯提了一個傻問題。「你以為——」
「今天判決下達時,你說我應當感到高興,因為判決只罰市政府賠兩美元。可是那天晚上我倆喝酒時,你還給我解釋過,即使陪審團只判一美元賠償金,錢德勒還有辦法找市政府要十萬美元訴訟費。記得嗎?所以我就想,今天早上你跟我說判決只會花去我們兩美元,那是因為你知道的確只要賠兩美元,錢德勒已經死了,沒法再要錢了。而你之所以知道,是因為你殺了她。這是第二個錯。」
「我知道你為什麼要折磨她。很簡單,你想收回字條,對吧?可她就是不告訴你放在哪兒。你看,她明白字條給不給你,她都是死路一條,所以她強忍著——不管你怎麼折磨她都強忍著——她沒告訴你字條在哪兒,真是個有骨氣的女人。她最後打敗了你,布雷默,揪出你的人是她不是我。」
「別廢話了,布雷默。是你乾的,你明白我知道是你,不然我在這兒跟你費什麼工夫。」
他低頭看了看窗檯下方的老式散熱器,伸手摸了摸。散熱器被漆成了黑色,摸上去涼涼的。他又在那兒站了一小會兒,然後轉身環顧四周。房間布置得很漂亮,有一些黑色和灰色的傢具。博斯在一張黑色的皮沙發上坐下。他知道要是在這兒逮捕布雷默,就能把整個地方大致地搜查一遍,如果找到任何能夠定罪的東西,只要回去再申領一張搜查證就夠了。布雷默是個常和警方、法院打交道的記者,自然也清楚這套流程。那他為什麼還讓我進來?博斯覺得奇怪。難道我又錯了?他對自己的計劃失去了信心。
「你不是想聽我說說對判決的看法嗎?」
「有多少?埋在哪兒?」
「你永遠不會知道,博斯。這將是你的痛,帶著遺憾和失敗的最後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