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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大人 男友的房間

哭泣的大人

男友的房間

從許久以前起,不知何故,我就明白欠女友的人情是危險的。
當然,在令人滿意的人際關係中,友情是永遠包含在內的,無論是同性也罷異性也罷,上級和部下也好,母親和女兒也好,兄弟之間、夫婦之間,還有戀人之間也好。
然後,我們坐在那裡慢慢地聊起各位朋友的情況。他說讀過好幾本我寫的書。我道了謝,卻還是覺得困惑。
還有過這樣的事情。在咖啡店裡,我坐在他對面的座位上抽煙,他突然說:「吐煙時用不著每次都頭朝上。」語氣非常老成。他的父母都不抽煙,不過他大概原諒了我這個壞習慣。我好像無意識地「每次都頭朝上」將煙吐出去。倘若他說「在孩子面前請不要抽煙」,我大概會好強地微微一笑,答道:真是多管閑事。他的寬宏讓我惶恐。
我基本上不善於和孩子交往,所以當有孩子的朋友說要帶孩子來玩時,我便會緊張得哆嗦,因為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問到什麼樣的人是理想的男性或者理想的女性,有人回答說是「喜歡孩子的人」,我也無法理解。這是個謎。

奇幻世界

在我憧憬的女性中,有一個叫庫伊拉。就是迪士尼動畫片《一〇一隻斑點狗》中出現的那個手夾煙管的銀髮壞女人。我和曾經的戀人、現在的男友見面時,覺得自己彷彿變成了庫伊拉似的,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女人。
聽到他的溢美之詞時,我竟如此高興,是因為在我看來,關乎旅行,他就是一等一的行家高手。
男孩兒是什麼做成的?
任憑偷盜還是欺騙,切莫責問
他是個瀟洒多情的男人,年齡比我要大出兩輪,始終單身未婚。話雖這麼說,但他基本是和女人生活在一起,是個徒有虛名的單身漢。
這位朋友對我的評論中,印象深刻的是:「你如此期盼『絕對』,簡直太天真啦。我認真地告訴你,香織,有朝一日你肯定會求助於宗教的。」
就我個人而言,禁忌是兩個人一起到觀光地去,比如盛夏的海灘、遊樂場,還有乏味的購物也同樣不行。
「不對吧。你想,把你扔在這種地方自己先回去了,萬一後來出了什麼事,豈不是很麻煩?我左思右想,還是不行。僅此而已。」
不必在意自己的面子自尊
然而又覺得一旦說出口,似乎有謊言的感覺,於是困惑不已,沒有作聲。
對於自己長大成人,我由衷地覺得高興。有男友陪在我身邊,真是太妙了。
說說這個二年級小學生的濃湯吧。去年生日時,我收到了他和他母親的禮物,是一對飾有小塊深藍色石頭的耳環。據說這是他挑選的。他母親喜歡更可愛的顏色,可他說「還是別那麼可愛為好」,出言阻止。我不得不大為吃驚。比起從十三歲結識以來相交二十多年的母親,說不定是剛出生沒多久的他,對我的外表和服飾觀察得更細緻。
當我在東京的書店裡,和高中時代的同學時隔二十多年突然相遇時,雖然和她本來並不親密,卻興奮異常。這樣說有點奇妙,本以為再也不會重逢,或者說以為對方早已謝世——我的心情便與之相近。
他輕快地旅行,然後輕快地回家。出發也罷,歸來也罷,始終心情愉快。於是我猜想,萬一因為什麼事情不能回家,他恐怕也會安之若素,拋卻一切,在那片土地上生活下去吧。
幾乎沒有男性給我挑選過首飾。幾乎這個詞有點含糊,坦率地說只有兩次。第二次便是去年的生日。
我把盆栽託付給了一位男士——他既是優秀的編輯,又是年長於我的男友,這才來到了這裏。盆栽是一種名叫馬尾辮棕櫚的觀賞植物。我素以讓盆栽枯死的高手著稱,然而已經兩年半了,這株馬尾辮棕櫚卻仍未枯萎,始終綠意蔥蔥。
但是,我在深夜的酒吧里(和他見面總是在酒吧里),只不過說上一句,真是不可救藥啊,然後拍拍他的肩膀喝酒而已。
我不是朋友的女兒,而是他的朋友。這是一件美好的事。所以,每次去紐約,我都腆著臉皮去拜訪他;當時的男朋友不敢介紹給父親,卻可以介紹給他。
他對機械很在行。女友絲毫不以為奇地說。不愧是母親。
就是如此。我想。
「你肯定回來的吧?」
溢美之詞這東西,是考驗說話人資質的試金石。對寫不好文章的人表揚他的文章,他一定不高興;聽味覺遲鈍的人盛讚某家餐館,可信度註定不會高;被公認品味低陋的人誇獎衣著裝扮,那麼這一天肯定情緒低落。
傍晚,雨氣勢磅礴地傾瀉下來。我在賓館大廳喝著西瓜汁,眺望著落雨的情景。大雨冷卻了白晝的熱浪。
「真想大家結伴,一起再去趟美國啊。」他說。
瞞天過海,女人們

我有兩位「良藥苦口」的朋友。
這在父母和子女之間是絕無可能做到的。或許正因如此,人在兒童時代才那般孤獨吧。
首先,得給男友下一個定義。我打算寫的男友,不同於男性朋友,而是更為特殊的存在。
Winter,spring, summer,or fall,
縱然不會再度重逢,但是他們肯定會在各自的人生中施展身手,能夠這麼想,便是對我最好的支持。
之所以在能夠的下方加上著重點,是不希望與已然理解混為一談。能夠理解,無非是說能單純將拋過來的東西接住。
I'll come running to see you again.
和他在一起,愉快的事情便越發愉快,不愉快的事情也能單純地視為不愉快,不往心裏去。這份豐美和輕妙彷彿音樂一般。
而這一點,男友卻正好符合我的期待!
大多數愛扎堆的男人一旦結婚,便會成為「愛炫耀家庭的男人」或是「愛耍威風的丈夫」。非但如此,弄不好還身兼二任。這是通過觀察得到的結果。
歸根結底,他們是危險的男人。
就在前一陣子,他(好像)又有了新的艷遇。她打來電話告訴我事情的前因後果,而此時,他和她之間已經談妥——他與那位外遇對象徹底一刀兩斷,問題圓滿解決。所以,她打電話來並不是需要商量什麼,僅僅是想傾訴一番。
而那天,身為主角的他卻對著父親不停地誇讚,昨天因為工作邂逅的女作詞家是何等嫵媚、何等出色。我坐在父親身邊,感覺他好像根本沒把這個即將留學的小姑娘放在眼裡。
這也許就是值得信賴,就是相信可以信賴此人的人格。他燙著蓬鬆凌亂的怪異捲髮,甚至顯得比柴犬更為髒亂,體格健壯,但他經營的這家小酒吧,對我來說就是朋友經營的小酒吧。
欠了一次情,始終就只是欠一次,男友身上有這種不隨意誇大的清高。
其中那位交往了十六年、待人和藹可親的朋友,偶爾會打個電話來。那樣一來就聊上兩個小時,你一句我一句。
所以上星期,當我說:「請不要加水。」而他回答:「我是商人呀,沒問題的。」我便趕緊道歉,因為聽聲音,他好像有點生氣。
現在活著的人雖說都處於同一時代,但我所謂的「同一時代」則遠遠來得狹隘。比如說一起工作,共同製造同一件東西;一起對「現在的老頭們」「現在的年輕人」大發感慨;哪怕在我成了老婆婆的時候也活得好好的,能與我同處一地共同看著這個世界,等等。
在我的眼裡,他是個非常成熟的人,總是在充分了解周圍的情況之後,再深思熟慮地付諸行動,說起話來遠比那些比比皆是的大人詼諧風趣,而且還非常溫和。
他是小學二年級的學生,要分類的話,應該算是個孩子,卻極為睿智,是我的朋友。碰巧他是我的女友所生,因此對我來說,他也是朋友的孩子。但這不是事情的本質。
然而我想,女人對於男人而言、男人對於女人而言,原本就是奇幻世界里的存在。
「去吧,去吧。一定會非常開心。」
「不過,可是,我呀,該怎麼說呢,那個,比方說吧,比如江國你的飲料快喝完了,『要加點么?』我不是要這麼問你嗎?於是你回答『要一樣的』。這麼一來,我就會覺得,啊啊還打算繼續喝嘛。我只是這麼想而已,沒有主見罷了……」
有一次,和包括他在內的四五位朋友一起去了南國的島嶼。我覺得作為男性,他攜帶的行李略嫌多。短短數天的旅行,卻把包塞得滿滿的。裏面都裝了些什麼呢?
在點第三杯金湯力時,我和往常一樣說道。
在這裏,姑且就遵循這首詩里主張的原則,以日日摸索戀愛方法的名分請求諒解吧。
倘若是和戀人(如果他希望的話),我樂意奉陪。和女朋友、和家人也都可以。不過,我不能和男友兩人跑到觀光地去(還有乏味的購物)。問題在於這些地方如影隨形地充斥著疲憊。快樂是不妨分享的,而疲憊則不能。對我來說,這便是禁忌。
他喜歡什麼類型無關緊要,總而言之,我就這樣認識了他。
這樣一來,我便覺得被人拋棄,忍不住口吐粗言,像「膽小鬼」「一點都沒見長進嘛」。於是,立場馬上發生了逆轉。
我決定將男友這個敏感的話題定為隨筆的主題。
這有時固然堪稱美德,有時卻讓人困惑。
青蛙,蝸牛
但總而言之,現實並不會如此稱心如意。

我們充滿懷念地聊起了共同的朋友。房間里總是放著大瓶三得利紅牌威士忌、穿著木屐走來走去的阿敦,決心要當政治家(已經如願以償)的雅人,美麗奢華而又大胆、賓士車裡散發著毒藥香水味、對朋友體貼入微的千辛,我一直誤以為上身穿著緊身胸衣的肌肉發達的阿誠。
將其都視為女人的色彩吧
當然,此時我已不再衣著寒酸,在東京每天吃著美味的東西。有工作,有朋友,甚至還有了由丈夫和狗組成的新家庭。沒有他的建議也照樣去看展覽、聽音樂會,生活得非常快樂。然而,我卻重新變了回去。
平時沒有想和他見面的願望,我想他也是如此。有事,或是有共同的朋友,我們方才read.99csw.com見面。然而一見面,不知為何便感覺是非常親密的好朋友。
對於從中學到短期大學都在女子學校度過的我來說,這樣的男友真的很少。
他那行李的真面目,原來是塔希提人用的那種纏腰布和文字處理機。在南國島嶼購買纏腰布的大有人在,卻鮮見自備的人,更何況一條又一條的還帶了好多。我忘不了那些纏腰布鮮艷的色彩,他樂不可支地將它們纏在身上。晚餐時竟還纏上外出作客用的。我大為驚訝,同時也著實感動,因為纏腰布實在和他太般配了。
本質意義上的旅行,對於我認定的「男友」和「女友」來說,是相得益彰的行為。
例如,人生會在陡然之間變得黯淡。當我的人生陡然變得黯淡時,便有男友將卡洛爾·金的CD《花毯》作為禮物送給我。卡羅爾·金粗獷的歌聲,以及一曲曲簡潔而微帶暖意的旋律,恰是我那時所欠缺的。
我們時常見面,共進午餐或者晚餐,有時則是下午茶、深夜的美酒,一起散步,真誠地交談,告訴對方在沒有見面的時候發現的好東西、好事情。
還有立志當兒童文學作家的男人。
「怎麼啦?你怎麼會在這兒?住在大阪?還是這裡是費城?」
他的車中飄著蠟筆的氣味,與蠟的氣味相近。我喜歡這種氣味,深深地將它吸入體內。
我們共同度過學生(尚未就職,閑得無聊,殘酷辛辣)時代,我想這是決定性的因素。在後來結識的人面前不必暴露的東西,都被對方看到了(也看到了對方的這些東西)。
我恐怕是愛好奇幻世界的。這種情感形態與現實主義者的性情也許格格不入。
雖然無關緊要,我還是試著描寫一下我討厭的男人。
不過我所說的男子漢氣概,也就是男人氣度,其實就是那個樣子。
不必心怒欲狂
口氣並不是揚揚得意,反倒像有點過意不去。
有時,會有那麼一瞬間,願意相信上帝是存在的。比如說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意想不到的時候、與意想不到的人偶然相遇的那一瞬間。
女人犯的錯
看見小孩子,我便會想,儘管如此之小,就已經有了男女之別,這個世界可真奇妙。
小狗狗的尾巴
話說回來,這位朋友是個酒豪,然而雖說是海量,卻時常聲稱什麼「明天要起早」「昨天喝多了」,想要回家。
也許應當怪戀愛次數少的緣故,可即便這樣,也經歷了幾次戀愛。我愛過的男人中,除了一個人之外,其餘的都成了我的男友。
上星期難得說了一次話。因為聽到了愧不敢當、然而畢竟讓我內心喜悅的話,便想寫在這裏。
稱呼年長的男性為「男友」,讓人有點躊躇不安,但他對我來說就是一位優秀的「男友」,除此以外什麼都不是。他見多識廣卻又為人懶散,穩健可靠卻又楚楚可憐,兼備享樂人生的訣竅和忍耐人生的決心。能夠進行豐富的旅行,便意味著擁有豐富的人生,兩者是相似的。
在說明的時候,我突然感到了悲哀。男孩子們在規勸他人時總是滿臉不悅、語氣生硬。以前我對這一點心存恐懼。
我響應道。但是,我覺得至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在我們都變成老頭老太之前——這是不可能實現的事情。
旅行的成敗取決於隨身攜帶的物品。只有頭腦、心靈、身體和一個提包,在並非為自己設計建造的地方,在沒有固定住處的地方,在既沒有家人也沒有工作的地方,在與自己的過去和未來均無聯繫的地方,該如何度過這幾天?我想關鍵在於能否全身心地享受這無牽無掛的輕鬆。
在戀愛問題上,我認為「男友」和「女友」是極端沒有朋友價值的。這種情況下若是充分體現朋友價值的話,會變得無聊透頂。
重逢真美好。朋友當然不是以量取勝,但朋友眾多,人生會更快樂。
每一次、每一處都一心一意,我想這也許是我和他的共同之處。不妨說是不長於泛泛之論,所以才常常猶豫、顧忌、思索。
「狗呢?」
世界上有男人和女人,真是妙不可言。遠在天邊,抑或近在眼前彼此吸引,是件美好的事情。若非如此,人生將會困難重重。
和別的男人幽會,也切勿妒恨
當然,說來說去,這不過是勾引女孩而已,比利一定經常說著這種話把女孩帶回家去。不過他關於做|愛和朋友的認識,看來是非常認真的。
即便這樣,恐怕他仍然會對「像個男子漢」這句話面露難色。他表示為難的方式非常明顯,很可能一面說著「我討厭這話」,一面還渾身一顫,然後改口說「是不喜歡」,說不定再加上一句「我也搞不清楚」。我覺得,這單純是因為這個詞的意義被人們誤解了。
「為什麼?享用美食之後再做|愛很快樂喲。」
我想寫一寫比利。
胸襟坦蕩。女人才是花中之花
在這層意義上,男友和戀人頗為相似。
她比我大兩歲,是個心地善良、膽大有氣魄的女人。我們之間除了他並沒有別的共同話題,因此總是邊談論他,邊吃黃油吐司、水果,或者她帶來的奶油泡芙。
一切美麗的東西
「我這個女兒稀里糊塗的,沒啥出息。請你一定多加關照。」
此外,他們自認為具有「孩子般的心」,不僅如此,還極其珍惜那顆心。
一年的留學期間,我坐過好幾次他的車。每一次不是去優雅的餐廳共進午餐,便是請我吃價格昂貴的日本料理。在他而言,不過是對朋友託付的女兒盡義務而已,但對我來說卻是略為特殊的約會,因為他是位非常出色的男子。
就個人而言,我的願望毋寧與之相反,而且更強烈。如果僅僅在某一個人面前,自己能無所顧忌地展示自我的話,那該有多美好呀。就是這麼個願望。一個不會轉瞬即逝的願望。一個不會隨時隨處板著面孔的願望。
能具體想出來的,是這四種類型。
然而,只有一個人例外。
他僅僅是到那兒去,以一種飄然的(其姿態更為柔曼,我寧願稱之為飄逸的)姿態。
對他而言,我是朋友的女兒,然而他從沒把我當孩子對待,用主語明確、類似英語的日語,直率地和我交談。
就是這樣做成了喲
他在長而艱深的書信的字裡行間,信手而來寫了很多日常生活中的發現——關於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發現的蒲公英、有趣的朋友、好喝的茶。我喜歡他純樸而富有個性的文章,愉悅中充滿了驚奇。
被比利這麼一問,我便謊稱是這樣。作為拒絕的理由,似乎沒有更合適的了。
那時我深信做|愛只是戀人之間的事。比利卻說這僅僅是樂趣之一,與吃一頓美餐、看一場電影、外出旅行是同等程度的事情。
抵達肯尼迪機場時,他已趕來接我了,開了一輛非常漂亮的大大的深綠色車子,座位也是深綠色的皮革,從立體音響中流淌出莫扎特。那是一個陰雲密布、略感寒意的傍晚。
那樣的話,久別後重逢時,彼此便可以成為虛擬的存在,雖然有點玩世不恭,但現實的羈絆卻不至於襲擾對方。
「跟戀人干不如跟朋友干,這種事世上有很多呢。」比利說道。
可能因為認識他們時還是個學生吧。因為還是孩子,大家都很殘酷。與長大成人後相比,時間和體力都綽綽有餘。其中一位和他的朋友一道,幾乎每晚都去喝酒,海闊天空無所不談。這種場合幾乎都是由交談升級為議論,再由議論屢屢升級為爭吵。偶爾和他們倆聊天時,都因為雙方富於辯才而讓爭論不斷深化,終於發展到躊躇和後悔也無法補救的地步,導致雙方都心情不快,冷漠地沉默不語。
女孩兒是什麼做成的?
有一位年輕的(話雖如此,也有三十來歲)友人,便是絕不做這種事的男人。

禁忌

這些人自認為很「普通」,但是當追問他「什麼是普通」時,則又張口結舌。
上午逛街,下午稍稍工作一會兒,夜晚便是喝酒。
一位是十六年來的好友,另一位交往也有十三年了。兩個人都與我是同代人,相互間並不認識。若是把他們拉到一起的話,只怕在相互排斥的同時又強烈地彼此吸引吧。我雖然這麼推測,卻懼怕這排斥的劇烈,所以毫無介紹兩人相識的念頭。
「這話我早就想說了,你操心過分啦。」
那麼不分場合,到處解放自己就好嗎?倘若這樣質問我,我會回答:當然啦,那還用說。如果得到解放的是一個給他人帶來困惑的「真正的我」,那麼首先就得改正這一點。
對於我而言,生活在同一時代不僅限於男友,也是朋友具有的最大資質。

剎那

其實,他和我並不是很親密,相識才不過幾年,也不經常見面。但是,也許是在人際關係上的真誠態度相互影響,我覺得和他似乎相處得很好。此話聽來可能有點怪——見見面,吃吃飯,喝喝酒,其間都可以非常親近。
倘若不是上述情況,希望不要撇下我不管。
「和誰?」
這第三位即現在的戀人,和我關係挺好。她喜歡彈鋼琴,我家裡有鋼琴——不過是一架便宜的電子鋼琴,她便經常來彈。據說他家的公寓是嚴禁彈奏樂器的。搬家不就行了嘛。
明天很想去買點兒東西。我受人之託,得購買鹽、青瓷茶杯,還有串珠刺繡拖鞋。不用說,自然全都是來自女友的訂單。什麼重呀、易碎啦、不知道哪裡才有賣啊,她們毫不理會。對於她們這份情誼,我當然是竭盡全力予以回應,永遠竭盡全力。
他們同時又是容易受傷害的人種。原則上,對於容易受傷害的人種,我是敬而遠之的。
我笑了,因為這家小酒吧只有酒和爆米花,根本不可能上什麼燉菜。
現在,我正在越南伏案寫這篇稿子。久違的東南亞。剛出機場,溫度和濕度便以令人懷念的氣勢撲面而來。眼前是多雨的國家特有的鮮艷色彩與植物的蓬勃朝氣。笑臉有如孩子般天真、體格卻充滿野性的人們。霓虹燈,大排檔,氣味。還有滿街數量驚人的摩托車和機動三輪https://read.99csw.com車、五花八門的拉客者。
然而,對那些不懂得戀愛術的偽劣女子
朋友中有一位富有魅力的男子。他典型地體現了世間公認多出現於男性身上的缺點——單身生活卻不做家務、總吃便利店裡賣的便當、住在不太整潔的房間里、每晚飲酒過量搞壞了身體、懶得出門。外加沉默寡言,不擅表達,即便有了戀人(似乎)也無法很好地表達自己的心情。他不僅集這些於一身,還挺著胸膛理直氣壯:這有什麼不好!
每年從他們寄來的印有照片的賀年卡中可以得知,誰的家庭又新添了成員、誰的職位又有所提升了。我們大家都身處不同的地方。
這次這位男友,會像女性一般善於享受聊天的樂趣,因而常常被稱為「大嬸兒似的男人」,但在這種地方卻非常有男子氣概,實實在在,讓人放心。

朋友的小店

男人和女人是大不相同的。除了生物學上的不同之外,各自還走過了不同的歷史進程,所以大不相同也是理所當然。我覺得,維持「男友」與「女友」的關係,就能無比幸福地(宛如蜜汁般甜美)盡情享受這不同。
「為什麼?有情人了?」
「我是商人呀,沒問題的。」
禁忌。
來自這樣的人的稱讚讓我異常高興。「儘管身手不夠敏捷,為人遠欠機靈,也派不上什麼用場,不過,下次我們還一起去旅行吧。」我激動得甚至聲音都走了調。
總而言之,我儘可能地不接近孩子。
托他照料盆栽時,他問道。
真是不可救藥啊。
確實,這也是一種朋友。
他苦笑著說道,然後又陪了我一會兒。大概是因為他既非父親也非戀人,才能得到他的原諒吧。
倘若不得不與各種各樣的人、在各種各樣的地方、以各種各樣的形式邂逅並生活下去,那麼我希望那是淡泊的(但必須是認真的),是轉瞬即逝的。
和他現在大約一年只見一次面。說句不怕誤解的話,我依然深深地愛著他,比以前愛得更深。我覺得戀愛情感早已蕩然無存,而愛卻在穩步加深。
上帝還是存在的啊。
而且,愛扎堆男人的最大特徵,是他們都認為自己擁有一顆「少年般的心」。
我們談了談繪畫方面的事。我說我喜歡伯恩·瓊斯,他說羅塞蒂更勝一籌。我們談論了羅塞蒂妹妹寫的詩。在美術館前的石階上,我們坐下又聊開了。我買了罐無糖百事可樂,比利卻說應該喝傳統的可樂。
「這不,上次不是還勞您送我回家嗎?我在擔心,要是老闆您以為我擅自把您當作朋友的話,可能有點不妥。」
倘若是現在,我大概會這麼回答比利:包括肉體關係在內的友情當然存在,不和你上床並不是因為有了情人,而是因為沒有上床的理由。實際上,應該這樣回答才是。
還有不會正確使用語言的男人。

你知道哪怕我遠在天邊
我惶恐不安:「是說過的。」(在他面前,我只用敬語說話,極其自然地便會如此,因為我們關係並不親密。)
我只有承認他說得在理,別無選擇。
與其說是原諒缺點原諒懶惰,毋寧是不以為意,就是這樣一種關係。缺點也罷懶惰也罷,本來就是一種個性,只要沒有切身的害處,甚至還是一種魅力。
所以,如果是個男人,就不該在酒吧里撇下女人一走了之。我對這種做法真是討厭到了極點,覺得就像遭到了拋棄一般,不如說就是遭到了拋棄。說良心話,這不該是男友的所作所為。
只有一次,他對我說起了自己。他的家人,關於女性,關於日本的感悟。我們坐在他的車裡,又是一個陰雲密布、略感寒意的日子。我覺得自己理解他所說的話,完全理解他的一字一句。他便是以那樣的方式對我說話的。不過當時我想,若是這個「稀里糊塗、沒啥出息的小姑娘」聲稱什麼完全理解,那他一定會大感意外。因而我沒說出口來。我理解,卻只是沉默地傾聽著,在瀰漫著蠟筆氣味的車子里。
在男性兒童文學作家中,認真而出色的作家非常之多,然而不知為何,立志者中卻是怪人多多。其特徵便是筆頭勤快,三天兩頭地寄明信片來。明信片或許是關鍵所在,既沒有非寫信不可的要事,關係也說不上親密,然而明信片一寫就是好多。一讀就明白,恐怕相同的東西同時寄給了好多人。要說可愛確實夠可愛的,但不得不說,這個樣子想成為兒童文學作家大概不太容易。
像樸素而滑稽、字典里卻找不到的英語。各種習慣和宗教生活的細節。當下街頭正在流行的東西。有趣的展覽會。草間彌生。錯過這一次就不會再有的編排得十分別緻的音樂會。關於美國的老年人。關於作為安度晚年之地的亞利桑那。

男子漢的定義

總之基於這種原因,她常來我家,而且是騎著摩托車。
男友和戀人的區別不在於有沒有肉體關係。一般而言,肉體關係到處都有,也存在包括這種關係在內的牢固友情。倘若從戀愛的觀點來看的話,有時會令人絕望,然而從友情的觀點出發,有時卻是美妙的事情。
煞有介事地給人忠告、煞有介事地為人著想——並非僅僅這樣才算友誼。不負責任,有時甚至是惡意與中傷,也能築造出可貴的棲身之地。
這世上不存在什麼絕對,他說。主觀性的「絕對」也可以啊。我解釋道。即便在別人看來不是「絕對」也沒關係,事後發現「原來弄錯啦」也行,只要當時認為「這是絕對正確的」就可以了。
不過,在他愛用的詞語里有「女人」一詞。「因為那人是某某某的女人」,「女人在等著呢,我得回去」等等。我喜歡他這個詞兒。不是「妻子」,不是「情人」,也不是「女朋友」,而是「女人」。我喜歡這個詞的準確、淡然和嫵媚。
和另外那位聊天時不喝酒的朋友曾經有過一段書信往來。他的信異常地長,艱深難解的詞彙多到難以置信的程度。細小的字密密麻麻寫滿了信箋的正反兩面,諸如某小國紛爭的現狀、他當時正在留學的英國的風土人情、人類所犯下的罪惡和恥辱、關於語言、關於我曾經留學的美國的考察、他認為我必須讀而我絕不可能主動去閱讀的各種書籍,以及各種文獻的引用,洋洋洒洒堆滿紙面。
現實生活中,他什麼也不拋舍,然而有拋舍的精神準備。本質意義上的旅行就應當是這樣。
女孩兒是什麼做成的?
他現在依然住在紐約,從以前工作的公司辭職,自己開了一家公司,似乎沒有回國的意思,和包括一隻美麗的貓咪在內的家人生活在一起。
我曾經是個對唱著「博吉啊,博吉,你那個時代真棒,男人閃閃發光,可以裝模作樣」的澤田研二顫慄不已的女孩。我的男友們都知道這一點(我猜想)。就算不知道這個事實,也肯定知道我是個這樣的女人——希望男人閃閃發光、裝模作樣的女人。(順帶說說,我還很喜歡安·路易斯《六本木殉情》那段「你可別只掛在嘴上,得樹立起男子漢的形象……」。)
如何不利呢?說來就是被他當作小孩子對待。好了,可以睡覺啦。要不打電話讓你妹妹來接你?等等。
在大阪的書店裡,還偶然遇上了在美國的大學里認識的日本男生。雖然時隔十三年,但他幾乎沒有變化,立即認出了他。儘管認出了他,卻由於太一模一樣了,驟然之間反而難以置信。
事實上,每次相遇,他都令我刮目相看。
他管我叫「小香織」。這個稱呼里沒有絲毫的撒嬌和阿諛,我每每深受感動。因為我覺得,小孩子在用「小什麼什麼」稱呼大人時,大體都含有這種成分。然而,他口中說出的稱呼卻迴響著徹底的公平與對等。
然而,當朋友生女孩的時候,我總是想:你要做個好女人,做個好女人將來去傷男人們的心。而當朋友生男孩的時候,我便想:你要做個好男人,做個好男人將來別讓女人傷心。這差異究竟源自何處呢?

重逢

我一面在腦子裡思考這些事情,大白天里乘上了小船。河水綠中泛著褐色,岸邊高大茂盛的草叢中,有很多色澤花紋與鵪鶉蛋相似的青蛙。小心點哦,這裏的青蛙會咬人的。划船的女人提醒道。
這是一件心情舒暢的事,是一件輕鬆愉快的事。
他詞彙豐富,但是不愛說話。講述一件事情時,由於太真誠,幾乎是真刀真槍地搜腸刮肚,從不惋惜為尋詞覓句耗費能量。他的意識完全集中在正確地表述想說的話上。該如何說呢,就像專心致志發表論文的科學家。
倒不是自吹自擂,平時也罷、外出旅行時也罷,我都絕非一個身手敏捷的人,既不夠機靈,也沒有什麼活動能力,還缺乏耐性,更沒有值得一提的旺盛好奇心。
所以,他所說的一起旅行很愉快這句話,意思並不是在所到之處我派上了什麼用場。連我都覺得自己是個一無所能的女人。但凡和我一起旅行過的人,看到這裏,恐怕都會因頻頻點頭而肩酸脖子痛吧。
這時,我覺得他有點狡猾,便說道:
說罷,我們站著聊了兩三分鐘,便分手了。分手后,我在那裡愣了好長時間。
你所要做的只是呼喚
假期雖然不足一個星期,旅行卻能使肌體重新煥發活力,令人高興。
那天很熱。我點了一份冰鎮白玉赤豆湯。他笑了,說道:
比如說,假定有一位女子化妝得用去一個小時,丈夫必定會焦躁不安吧,但男友則毫不在意。再假定有一位女子,由於過分趕時髦,打扮得奇形怪狀的,父親總要教訓幾句吧,但男友一言不發。再假定有一位女子愛哭鼻子,戀人肯定會不堪其煩,但在男性朋友的眼裡,這也是個性的一面。
對我來說,有一件事情是不希望男友做的。如果女友做了,我不會在意,然而倘使男友做了,我便會感到生氣或傷心,要不就是失望。大抵會將這些都包括在內。
我認為分擔疲憊帶來的痛楚與悲傷,並且因此得到深化的關係,是夫婦的特權,而情侶是感覺不到疲憊的,所以去任何地方都無關緊要。
比利是我在美國認識的。那年我二read•99csw•com十歲左右,無所事事地在紐約東遊西逛。在大都會美術館寬敞的展廳內,比利向我打招呼。那時我並不知道,美術館是個勾引無所事事的日本女孩的勝地。
在他情有獨鍾的「地鐵博物館」里,他完美地陪伴著我的朋友(他的母親)和我,給我們講解有關地鐵的豐富知識。當時他還只是個幼兒園的學童,竟吐出了極有男女平等色彩的台詞:「還能走得動么?」「行李我來拿吧。」
這才是最重要的!我想說。
就是這句話。當時我覺得,哪怕再活上幾十年,也不會有更好的讚美了。這是我一生中聽到的最好的溢美之詞。
所謂「愛扎堆的男人」,就是擁有一群特殊的夥伴,無比喜歡他們,三天兩頭一起搞活動的男人。諸如大學時代同一俱樂部的夥伴,某個職業運動員的粉絲俱樂部等。討厭什麼呢?我討厭那種自我解放的方式——什麼「和這些夥伴在一起的我,才是真正的我」。只能在某個特定的場合才能解放自己,這就是性情乖舛,而且幼稚。
金子光晴的詩篇中,有一首題為《給女人的辯白》的詩作。
若是下個定義,那就是:他們是男人,是朋友,而且並非普通的「男性朋友」。理所當然地,這樣的人極其難得。
然而,對於充滿男子漢氣度又實在的他,我感覺自己似乎總是欠他的情。老是去麻煩他,卻不記得他曾麻煩過我什麼。可能對他而言,我便是「女友」,恰如我看我的女友那樣,是那種儘可能不要欠她們人情為佳的對象。
在我還是他朋友的女兒時,這是絕不可能的行禮方式。
雖然沒有明確的界線,但我覺得,曾幾何時我似乎得到認可,成了他的朋友。
人生,便是這樣構成的。
我當然會說,沒什麼不好。這未必就是謊言。當我們覺得某人真是無可救藥,不管此人是男是女,便已然陷入了某種深深迷戀的狀態。
「真是滑稽透啦。這麼快樂的事情你卻只跟情人干,太可惜啦。」
自然,我不得不承認,就是因為總嘮叨這些話,才被男友稱為「無可救藥」。
他在那裡極其自然地舉手投足。他「觀察」但不「參觀」,「吃」卻不「饕餮」。

真是無可救藥啊。
「只有拚命向前哪。」吃完了冰鎮白玉赤豆湯,我說道。
唯有這種女子,讓我們蔑視她
他從來都滿臉不耐煩似的說「知道知道」,這次居然沒說「知道知道」,而是說了這樣一通話。
「喜歡甜食這一點沒有變嘛。在『友善者』靠窗的座位上,常看到你一個人吃著難以想象的超大冰激凌。」
曾經相戀的男女要成為男友或者女友,恐怕有兩個必要條件,一是彼此沒有絲毫的依戀,另一個是雙方都很幸福。幸福是一個含義模糊的詞,不過我說的是生活安定,僅此而已。有工作有家庭有朋友有戀人,總而言之,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交稿期限?」
「我那時不是跟你說了嘛,送你回家是送朋友,而不是送什麼常客。」
愛扎堆男人的特徵,可以舉出愛喝酒和愛好戶外活動,然而,無論是酒量還是戶外活動的能力都很一般。若是哪方面極為出色的話,那麼與其說是愛扎堆,不如說是愛酒或熱愛戶外活動,就不屬於這一範疇了。
蔑視那些既是女人又非女人的假花
最近一次和他見面是在東京,是在他不知第幾本書出版的慶祝晚會上(書名是《為了健康死也無悔!》)。他交遊極廣,晚會上來了許多各界的名流。
「連我都感到羞恥,臊得沒法活了。」
跟所謂的老江湖又大不相同。當然,他曾經旅行無數、遇事處變不驚,就這一點而言也可謂老江湖了;加之精通法語,在歷史、文化等方面造詣也極深,但關鍵並不在這裏。
現在回想起來,那位女作詞家正是他喜歡的類型。優美、活潑、嬌弱。正中下懷。
愛扎堆的男人
恐怕有必要說明一下,長期以來我一直認為,無論是什麼類型的店,店家和客人之間的關係過於親密的話,都令人不舒服。所以六年前,當我偶然走進那家酒吧又遇到他、並屢屢光顧時,我便告誡自己:不能太親密。像從前的小說還是電視劇里看到的那樣,中年常客在去慣了的店裡,得到老闆娘又像妻子又像母親的百般照看——睡著時替他在肩上蓋一塊毛毯,瞧他喝得差不多時便將雞尾酒調得淡一些。我不知道這樣的場面在生活中發生的比例究竟如何,但對這種中年男客和老闆娘之間的關係厭惡之極。
七年前和丈夫結婚時,發現了許多事情,若是朋友的話可以毫不在意,如今卻無法袖手旁觀,有種悲哀塞滿了心頭。
大概包括我自己在內,女友們並沒有絲毫的惡意,卻有將事物時而誇大時而低估的根性。面對一件小小的禮物,她們會極其誇張地感激;而對於巨大的犧牲,卻輕描淡寫地不以為意。

時間流逝

道歉之後,我又戰戰兢兢地說道:
這家小店在距我家步行十五分鐘的地方。一個只設有吧台的小酒吧,由三十四歲的老闆和狗在經營。狗是柴犬,聰明可愛,用沐浴露洗得乾乾淨淨,但常在吧台上走來走去,是一家討厭狗的人無法入內的小酒吧。
我回答。之所以記住了比利,是因為那番對話十分有趣。
「請不要加水。」
在這樣的男友中,便有他在內。
在我的記憶中,她還是高中生,所以十分震驚地問她。她興奮地用幾乎吸引整個書店注意的聲音答道:「是啊,是我生的。」
曾經是熱戀的對象,而分道揚鑣后一次也不曾見過,這樣的人只有一個。其他人現在也依然保持著偶爾見上一面的關係。我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熱戀之後各奔東西,從此再不相見,於是那個人便永遠像年輕時那樣、像深愛著自己時那樣,存在於我的記憶中。我覺得這樣似乎更美好。
我都已經忘記了。很久以前,我對他談起過非常厭惡那種連續劇式的老闆娘與中年男客的關係,曾經說「菜單里分明沒有,卻要送上一盤燉什麼什麼的」。
和戀人的區別之一便在於此。戀人是甜美得幾乎燦燦放光,特別得已然無以復加,無暇顧及人生和世界將會如何。這樣短暫而真實的瞬間十分重要。即使這樣的瞬間能永遠地持續下去,並終其一生,那歸根結底也無非只是結果。
我分明是有女友的。
初夏的越南是水果的樂園,我每天都品嘗大量的水果。青而甜的香蕉、熟透的芒果、馥郁的釋迦頭(番荔枝)、榴槤、爽口的柚子、冰涼的山竹、沒有花紋的西瓜、清淡微甜像點心似的火龍果。
男孩兒是什麼做成的?
當時,我根本不明白他為什麼會這麼說。
「可是,無論是誰,不可能什麼都知道吧。」我的反駁連自己都覺得不甚高明。
我不知如何是好,很是困惑,沒有吱聲。當然也可以說:我也沒怎麼長大喲。本來就是事實,我還希望說完后開懷一笑,加上一句:還是跟當時一模一樣喲。
我一口氣問道。他安詳地微笑著,隨後說:「你變了嘛。」
不過,另外還有關鍵的理由,這是剛才坐小船渡河回旅館的途中發現的。
因此和男友之間的禁忌並不是上床。大多數事物都是心境問題。禁忌之類,原本就只存在於每個人的心靈之中。
我當然死也不會說,不過,萬一我對他說「我們是朋友吧」,他肯定會面露詫異的神情,認真地對我說:「不對喲。」這一點恰恰是我認定他是男友的理由,亦即拒絕分類。各自維持自己的主觀。永遠是一對一。
另一位朋友,從沒和他喝酒聊過天。他是個不喝酒的人。這位朋友說的話中讓我深感震驚的是:「無知就是罪惡。」

他那時在指出我的無知並加以譴責之後,甚至說道:
我所說的像個男子漢,是說得像一個男人。所以這並不是讚美之詞,只不過是單純地說,既然身為男人,卻不像一個男人,未免令人為難。
聲音非常孩子氣。我很喜歡他那句充滿孩子氣的「不錯吧」。
「你要去哪兒?」
「你好勇敢啊。」他說。
這天,我和他是在一個商談工作的場合見面的,工作結束后一起喝了一個小時的茶。他對她(即同居的她)發現他另有戀情之後的態度大加讚賞,說她「所向披靡」。那時,我由衷地認為,他有一位像她那樣氣度恢宏的戀人真是太好了。
同時,我深深地感到,並不是因為親密就能做朋友。即便一起遊玩過、一起聊過天,也未必能成為朋友。
若是父母與子女、夫婦、戀人、兄妹和姐弟之間,「不同」便會屢屢成為導致爭吵的火種。可能是這樣。
「越南。」
隨後他邀我去他家。比利的家就在附近,說是可以請我吃頓便飯,還說他擅長做菜。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男人和女人。我覺得,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應當像一個人,在這個基礎上,我會愛上男人的男人氣。
一起旅行,再沒有比你更令人愉快的人了。
「所有這些事,和朋友一起做是最開心的。」
他比我年輕幾歲,但應該也過了而立之年。T恤衫配牛仔褲、旅遊鞋,外加一個大背囊,看上去像是在美國的長途火車候車室中隨處可見的年輕人。如果手裡拿著時刻表和三明治,那就更完美無缺了。時間彷彿嘩啦啦地作響一般,回到了過去。
You just call out my name,
就是這樣做成了喲
「江國啊,不對的,這是個誤會。我呀,只是不知道而已。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覺得不能破壞當時的氛圍。而適當的時機究竟又該是什麼樣子呢?思前想後之際,時間就這麼過去了。什麼男子漢之類,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
他說著優美的日語,但我總覺得那是英語式的日語。他的說話方式富於邏輯性,多用肯定。話語間總是伴隨著幽默。我喜歡他用的詞兒。
「丈夫怎麼辦?」
我和他的共同之處只有三點:喜歡美味的食物、喜愛兒童書,以及(他定會對這一點憤怒)為人單純。
「借口不可能知道https://read.99csw.com一切,就放棄知道的努力,這難道不是懶惰?」
因此在我看來,雖不願把戀人稱為男友,但上一個戀人就是男友。對本質(至少是部分本質)你知我知,相互有所了解,這種關係相當耐人尋味。
什麼都應原諒
我忍不住笑了。
昏暗的吧台內側,整整齊齊地排列著唱片,似乎以上世紀七十年代的音樂為主。唱片中若有顧客點的音樂,便會拿來播放。顧客們邊喝酒邊欣賞音樂。
「長不大。」

溢美之詞

我和這位男友分享的眾多事物中,最重要的便是人生,說成世界也無妨。亦即生活在同一個時代。
過著這樣的日子,突然冒出了一個念頭:為什麼我會把盆栽交給男友照看?
不過為了避免誤會,先把話說明白,我並不喜歡男人氣十足的男人,恐怕是喜歡所有男人身上的男人氣。而事有湊巧,這位男友偏偏還是一位極具男人氣的人。
我想,或許當真如此。這很像他的做派。但也可能並不是這樣,說不定真是火燒眉毛。在我們面前擺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而實際上已經是緊迫不堪、窮途末路,正在絞盡腦汁地想方設法。這也很像他的做派。
順便提一下,他出生於大阪,父親好像也經營酒吧。
正因為這樣,我不願意把這些人稱為朋友。說什麼「朋友般的戀人」,「和媽媽關係很好,媽媽就像最好的朋友」的大有人在,而我非常討厭這樣的說法。既然這麼說,比如書,比如小布熊娃娃,再比如毯子,比如牆上的招貼畫,稱之為「朋友」似乎也未嘗不可。但只能意會不可言傳的狀態也是存在的。對我來說,「朋友般的某某」便是這樣。
每次看到他,我便這麼想。若是母親或者妹妹的話,肯定會憂心忡忡吧。若是妻子或者戀人的話,肯定會怒不可遏吧。
看到照片上的這些男孩女孩,我滿心認為:「我肯定認識!」大家好像也都是這樣。
她帶著三個孩子。
有生以來最高的溢美之詞,是年長我近三十歲、令我敬愛的一位男作家說過的話。
比利是這麼說的。
戴上這對飾有小塊深藍石頭的耳環時,不知何故,我感到非常難為情。
他們倆對我來說是苦口良藥,因為他們說起話來都直言不諱,而且都從我無法想象的角度觀察事物。
要說如何出色,那便是從容,一直都保持著愉悅的心情。
立志當兒童文學作家的男人
一個一個地回答這些疑問時,我突然發現平素在種種瑣事上,我其實一直受到此人的照顧,已經有十五年了。與精瘦的軀體不相稱,他很能喝酒,而且容易溝通、喜愛讓人快樂的事情、工作能力強、萬事適可而止、有位善解人意的妻子,堪稱完美無缺。
他們都是格言的寶庫。和他們在一起時,我痛感男女之間在所有意義上的差異,對「男友的目光」竟如此尖銳甚感新鮮和驚訝。
好女人讓男人傷心,好男人卻不讓女人傷心,我的心裏似乎有這種「情結」。是女人擅自為了好男人傷心,而不是男人使她們流淚。
他一旦與某位女子墜入愛河,便對她讚賞有加,得意非凡地向我介紹,至今為止已經向我介紹了三位女子。
我答道。他點頭稱是,說:「不過我沒變,是吧?」
「是你生的?」
作為男友頗為少見,他會問好多問題。這便是他的性格。
這一類人每每與「不能正確使用語言」的人相互重疊,但另一方面,他們似乎又「希望做一個有良知的人」,比如在咖啡館里,大概不會說「咖啡就行」之類的話。他們與其說認為自己「普通」,莫如說自認為是「男子漢」,沒有意識到這兩者其實是一回事。
被我拒絕後,比利滿臉不可思議的表情。
總之,在日常瑣事的問題上,我盡量避免去打擾說著「就當我不在」的丈夫,而是藉助男友的力量,方才走到今天。
「那是自然嘍,已經不再是二十三了。」
「像個男子漢」和「男人氣十足」是涇渭分明的。像個男子漢是件極其普通的事情,不值得盛讚;而男人氣十足,主觀來看則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我禁不住要極口誇讚。
砂糖,香料
我問道,他點點頭。我們走進了地下街的咖啡屋。
「做|愛?不是光吃飯啊,還要做|愛?」
我對於他們,其實什麼都毫不在意。無論目睹了怎樣的一面(或者聽到了什麼話),我只是暗道一聲:哦。哦,有趣。哦,有個性。哦,與眾不同嘛。大多數情況下會因此越發喜歡他們。不妨說,這是一種任何負面都可能轉化為正面的關係。
你只須將我的名字呼喚
《鵝媽媽》中有一首這樣的歌。
海邊的房子里,在鑲嵌著大塊玻璃、採光極佳的客廳,清晨,他纏著纏腰布敲擊文字處理機的身影,無人得知究竟是屬於哪一種。他便是這種人。
我覺得這是令人愉快的事情。
最後,是只會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儘管如此,我還是帶著幾乎堪稱「燦爛」的喜悅,望著眼前這位毫無變化、依然難以倚靠卻為人和善、一定比我「成長」了許多的男友。
即將凌晨兩點了。從剛才起,壁虎就在窗外低鳴。在東京,正是黎明即將到來的時候。
理所當然地(我以為是這樣),我提不出任何建設性的建議。諸如什麼移情別戀也該適可而止啦,可別讓她太傷心啦,這種話我既不喜歡說,也沒資格說。我想她也知道這一點。我是他的女友,不是戀人,始終(哪怕他幹了壞事)是他的同夥。
見他旅行時也帶著文字處理機,我暗暗以為他一定是忙得焦頭爛額,截稿日期已迫在眉睫了。過後,聽到一位朋友推測,說那是他新買的文字處理機,因為新鮮勁兒還沒過去,所以就隨身帶了來。
「你耍滑頭。」
擁有朋友的奢侈,是只有成人才被允許的特權,尤其是擁有男友。
這與沉默寡言、詞彙量少或者語法不夠準確無關。說白了,就是在咖啡館里說什麼「咖啡就行」的男人。若是問他:「咱們去哪兒呢?」他便回答:「哪裡都行。」「那麼,去公園吧。」他又回答:「太冷了,不去。」「要不看電影?」則回答:「不想看電影。」「那麼就待在家裡吧。」結果又說「啊?」的男人。
比利屬於那種對自己的肌肉頗為自豪的白人,臉上鬍子拉碴,雖說有一雙可愛的眼睛,但是我覺得不能這樣做。
我都會再次飛奔來和你相見
我想寫寫店老闆的事情。關於他的個人信息,我一無所知,但他卻對我的個人情況略有所知,因為我經常將他捲入我個人的狂風暴雨之中。比如爛醉如泥時讓他送我回家(因此他目睹過我的私生活空間),和丈夫吵架后奪門而出,和小狗一起在他那裡待了一夜(小酒吧營業至凌晨四點,而那天我一直待到早晨七點丈夫離家上班。他把牛奶澆在燕麥片上,給我和小狗吃)。
我哭了。就像這首歌唱的那樣,我與送這份禮物的人,JUST A FRIEND(只是個朋友),但他卻填補了我的欠缺,這種安心和救助原來就同做|愛相似。
他原本是父親的朋友,長期居住在紐約。十四年前我去美國留學時,父親橫豎放心不下,於是把我介紹給了他。我記得好像是在銀座或者六本木的料亭,三人一起吃了一頓飯。
父親說罷低頭行禮。我誠惶誠恐地端坐在一旁,心裏思忖著:這簡直像嫁女兒嘛。
據我所知,他從沒說過「太忙」「工作太累」之類的話。問他:忙嗎?他總回答:不啊,閑著呢。他說工作起來非常愉快,輕輕鬆鬆、開開心心,似乎工作對他來說不過是舉手之勞。
雖說一個人喝酒也沒什麼不好,但得從一開始就是獨酌獨飲。或者是我自己說的:「我要在這裏再喝上一會兒。」(所以不是說了嘛,這是我的任性蠻橫。)
對於貧寒的留學生來說,那無疑是一次次既安心又奢侈的約會。而且從他那裡,我學到了很多知識。
我大多獨自一人去那裡,偶爾也和妹妹一起去(因此他和我妹妹也成了朋友)。在開這家小店之前,他在別的店裡幹活,我常去那家店,和當時喜歡的男人一起(因此,他見過我曾經喜歡的男人)。
這世間似乎把上沒上床看得相當嚴重,真是奇妙的事。
這是我的任性蠻橫。我明白,無論怎麼看,這都是任性蠻橫,所以請不要生氣。
有一段時間,我每天只聽這張CD。《I FEEL THE EARTH MOVE》、《WHERE YOU LEAD》等,這張CD收錄的全是名曲,還有《YOU'VE GOT A FRIEND》,卡洛爾·金用她那粗獷的聲音唱道:
他們本人也許會否認,他們最大的共同之處便是本質上的野性。尚未被馴服的部分,殘酷且具有攻擊性的部分。在兩人的感情中心倒海翻江的正是這一部分。
好幾年前,第一次看到小林紀晴的《亞洲人·日本人》。作者來到亞洲各國,為遇到的年輕日本人拍照並進行採訪,整理成文,出了這本書。隨便翻閱了一下,我便產生了強烈的「懷念之情」。
姑且說明一句,雖然我曾經在那裡醉得不省人事,但是蠢話連篇、胡攪蠻纏、亂講心裡話、類似人生諮詢之類的事都不曾有過,一次也沒有。我極其討厭這些,而且我和他沒怎麼交談過。
在盛夏的大阪地下街和他分手后,我邊獨自走著,邊這麼想。
他給了我一生之中最高的溢美之詞,我希望自己是個無愧於他的旅人。
而男性在這方面較為實在,總體而言。
若要問他是何許人也,首先,外表清秀,戴著一副清秀的眼鏡,衣著整潔,經常把襯衣的袖子捲起三分,裸|露在外的手腕非常漂亮。他酷愛讀書,閱讀傾向和我不同,因此與他交談常有新發現,十分有趣。比如一個叫石井真治的人寫的書,我便是從他那兒得知的。
我明白了!我想象的「像個男子漢」或「女人味十足」,就是意味著不長於泛泛而論,宛如孑然一身生活在森林里的野生動物,每每得自己動腦思考。
比如說,托她照顧過一次盆栽,說不定曾幾何時,給別人的印象就九九藏書變成了事無巨細全部是由她來照顧的了。
另外一位朋友——即交往了十三年、待人冷若冰霜,卻寄給我美麗信件的那位,已經大約兩年沒有交談過了。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他把長發束在腦後,嫻熟地在廚房裡忙活,為我做了香濃可口的俄式蘑菇牛柳和西班牙風味的奶黃布丁。房間的打掃非常到位,走廊的一面牆壁做成了專放文庫本的淺淺的書架。他見我對這些書架深感羡慕,便說道:「不錯吧。」
他是一位容貌和心靈都非常美的人,說什麼「沒有發展成戀愛關係太好啦」,聽上去可能有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之嫌,但我毫不在意。因為今後會發展為戀愛關係這個客觀上的可能性,對於我(抑或他)來說,其實是不值一提的。
「有時間喝杯茶嗎?」
給女人的辯白
當然,這麼說了,他一定會否定。「我不捨棄,不會捨棄。為什麼非捨棄不可呢?妻子在等我回去。女人也在等我回去呢。」
遺憾的是,我不是他的女人。但是,在他的身邊做一個普通的「女人」,這樣的狀態令我心儀。
就這樣,我得到過一些人的原諒。我不知道這是幸福還是不幸,只是感覺心情愉快。

飾有小石頭的耳環

他們認為聖誕節不為女朋友在漂亮的餐廳預訂座位就是對不住她(或者要受到埋怨)。「男人一出門,勁敵有七人」,「孩子是夫妻的紐帶」等等,這無數的警句、格言、迷信和戲言,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堅信不疑。
無論何時、無論何人,總會在生活中遇到許多的坎坷。偶爾逃避到奇幻世界中去神遊一番,有何不好?
這便是兩人一起喝酒時,他比我先退席回家。當然,先告知有事在身,或者身體不適另當別論。假如並非這兩種情況,他只是說一聲「那麼,我該走啦」,就揚長而去的話,我便會想:好啊你。你跑了。把我自個兒撇下不管了。(所以我不是說了嘛,這是我的任性蠻橫。)
可以列舉幾個理由。年過三十五六的她們多半已經結婚生子,哪裡有時間照看別人的盆栽?而那位男友住得較近,而且辦事一絲不苟,不可能讓植物枯萎。
手持一小束鮮花摻雜在人群里跑到他面前時,他像往常一樣,並且像對待其他女性一樣,在我的臉頰上做了個親吻的姿態,算是打了招呼。
女人說的話
用「燦爛輝煌」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全身心沉浸在奢華的喜悅之中。
是猶豫不決,是顧忌不前,總之有一條不可逾越的界線:不可妄為。我想,這些都屬於「像個男子漢」。若是女人這麼做,那便是「女人味十足」。然而,最近這兩者都在逐漸喪失,亦即是人性的崩潰。
無論何時何地都應當氣度寬大

他既沒有計程車乘車券,在金錢方面看似也不富裕,然而他絕不會說出「末班車……」之類的話。
對於我來說,男友好比是蔬菜濃湯,並不像咖啡、香煙、巧克力那般緊貼身旁(那是戀人或丈夫)。但反過來,又不妨說比他們更特殊,是奢侈、溫暖而幸福的,對軀體和心靈都極其適宜。我喜歡玉米濃湯,也喜歡土豆濃湯,還喜歡韭蔥濃湯和蘆筍濃湯。
女人的謊言、女人的任性和放蕩
用他的話說,我是「欠缺常識」,還沒有「適應社會」,「缺乏自覺」,「給旁人添亂」。我則說他「裝出對這個高深莫測的社會無比信任的模樣」,是「偏重平衡型」,「過於小心謹慎」,外加「用心不良」。
可是,他一定會這麼說。急忙地,有點困惑,但莫名地堅定,以慣常的語氣解釋說:
時間的流逝雖然殘酷,但偶爾也成就了美好的事情。在友情方面更是如此。
他偶爾因為工作回國,只要一和我聯繫,我便會拋下一切趕去赴約。他和在紐約時沒有絲毫變化,西裝革履,悠閑地蹺起二郎腿,微笑著坐在那裡。一看到他,我便把這裡是東京、自己已經不再是二十來歲的女孩、已經工作、有了收入等所有事情都忘得一乾二淨,再次變回那個只喝可樂、只吃主廚沙拉、跟不上英語授課進度而臉色蒼白、連自己都不知道將來該如何生存、衣著寒酸的女孩。
須得極力褒嘉、精心欣賞
他聽罷卻說:「可我覺得就像是朋友啊。」接著又說道:「不過,我是不會給你稀釋酒的,也不會給你加一盤燉什麼菜。」

難得的男友

「去幹什麼?」
他從來不曾把我撇在酒吧里不管。當然不是因為我特殊,就算是其他女人,我想他也絕不會撇下她們離去。
and you know wherever I am,
「不行。」
有點不清楚自己在說什麼了,總之,要像個男子漢。
「可能的話。」
最近跟這兩位朋友都無緣會面。但這類朋友不見面也無妨,他們在世界的某處好好地活著,便是對我的支持。
這種表裡如一,一踏上旅途便格外鮮明。大家將工作和家庭暫且擱在一旁,在各自都不熟悉的地方一起行動。
他對這個世界的好奇仍在、雙眸清澄依舊,在這一層意義上,又不妨說他絕非所謂的老江湖。
他的評論本來是這樣的:「送給戴著墨鏡、啪嗒啪嗒吐著煙圈的小香織,還是這個更合適。」是嗎是嗎,原來我是這種形象。我頗有些不情願承認。
在最近的一次電話中,他不斷對我依然維持著婚姻狀態(恐怕是對我丈夫的忍耐力)表示驚訝,對我好歹在堅持工作、有所收入也很驚訝。
第一次來我家玩的時候,他逐一巡視每一個房間:「這榻榻米大概多少多少疊吧。」不僅猜測得準確無誤,甚至還說什麼「鬱金香和窗帘的顏色很般配,好可愛」,「雖然有點凌亂,不過感覺很好」,煞費苦心地誇讚,連旁觀者看了都心痛。「這架鋼琴我可以彈嗎?」他彬彬有禮地問。「請。」我答道。他便不看譜子,彈了一支很短的曲子(當然是替我們著想),然後僅用十秒鐘便發現了連我這個主人都一無所知的自動演奏功能,使在場的每一位(他的母親除外)大人目瞪口呆。
沒有和這個人發展成戀愛關係,真是太好啦!這樣的念頭僅僅產生過一次。他是我的男友,我們有許多東西可以分享。倒不是說我們彼此相似,大概是能夠相互理解。我們能夠輕易地理解對方感情的細膩之處和節奏,如同水滲入沙灘一樣自然而然。

兩個苦味的朋友

倘若如此,我雖然佔了便宜,卻並非我的本意。雖然並非本意,卻佔便宜了——也許應該這麼說。
恰似點綴女人和服的斑斕花樣
回憶起了一件事情。
之後,我在紐約也結識了朋友,不用再給他添麻煩了。即便這樣,有時還會打電話約他見面。不管是在一年的留學結束之後、漫無目的地待在紐約時,還是在回國后不時去紐約遊玩時。
只會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回憶起來頗令人懷念。打那以後過去了很長時間,後來我時常在街頭意外地碰到比利。我們彼此笑著稱對方為「another tripper」(另一個旅行者),至多也就是一起喝喝酒聊聊天,並沒有更親密的交往。後來我就離開了紐約。
啊呀,好討厭。光是這麼寫一寫,就令人心情憂鬱。

無論冬天、春天、夏天還是秋天
我喜歡讀他的來信。好些意味深長的事實,好些有趣的書,以及有關「人生」的簡練姿態,我是從他那裡學來的。
比如說,假定有一位男子,聲稱雜亂無章的房間能使人心平氣靜,那麼妻子必定怒氣衝天吧,但女友就不會動怒。再假定一位男子里朝外地扯下襪子來隨手一扔,第二天又套上同一雙襪子的話,母親總要嘮叨幾句吧,而女友則毫不在意。又假定一位男子,外出就餐總是吃拉麵,戀人可能會雙眉緊鎖滿臉不快,但女性朋友毫不在意。
一位待人和藹可親,另一位則是冷若冰霜。兩人都學識淵博,措辭幽默妙語連珠,何止一倍於人,簡直是十倍於人的諷刺家。兩人都待人坦率(對我來說是足資信賴的首要條件),而且思路異常清晰。思路異常清晰的人因為這一點便相當孤獨,這個單純的事實,我便是從他們身上得知的。
我這樣思忖著,變得愉快起來。
之後又過了幾天,我和他久別重逢。他苦笑著告訴我,那天女朋友給我打電話時,其實他就在旁邊。

人情

all you have to do is call.
當然我也會發揮一下朋友的功能,說些諸如穿著再清潔一點的話會討女孩子喜歡,膽子還不夠大,人不好好吃飯就會顯得陰暗之類的話。然而我的話里,不知不覺滲入了認為這其實都是魅力所在的心情。
所以當我醉得不省人事被送回家時,當然會感到極度惶恐,有很長一段時間不便再去那家小酒吧。為表示歉意,還寄去了罐裝湯料。當然不是說送了禮就萬事大吉,問題在於彼此間並不是密切交往的關係。
不會正確使用語言的男人
但那不是男友。對我而言,即便是陰差陽錯,他們也不可能成為男友。當然更不可能成為戀人。
「燉菜?」
要說這種人哪裡讓人生厭,便是「希望被理解」的願望莫名地強烈。我分明不打算理解什麼的,他卻一個勁兒認為必須理解,得到理解是理所當然的。
就這樣,儘管我對他所知甚少,卻讓他知道了我的這些那些。這相當不利。

順便說一句,這四條也完全可以套用在女人身上。雖說能完全套用,但我要寫的是「男友」的事情,女人暫且擱置一旁。況且,這四種類型的人也可能各具魅力(魅力真是不可思議的東西)。如果有魅力,便可能成為朋友。倘若是男性,便會成為「男性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