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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慾

食慾

「或別的。」他不以為然地重複著。
他說——他的話我至死都不會忘記——他用他那乾澀的嗓音說,彷彿又在批評我在診室里談論私生活:「不,不是你。」
「我還沒有……準備好。」我說。我說這話和過去的意思不同,我是想說我在別的方面沒有準備好,在方方面面都沒有準備好。畢竟,在那麼長時間以後,還有誰能準備好呢?
「加水果,」他邊重複邊把臉滑稽地扭曲起來,凸出下嘴唇,「外國垃圾!」
「來吧,關上燈,把衣服脫了。」
「杯。」他重複著。「或。」他重複著。接著他笑了。
「高湯。」我重複了一遍。煮沸。蓋緊。燉兩個半小時,時不時搖一下平底鍋。熬干汁水。
頃刻間,我好高興啊。雖然只有片刻而已,不過這總比什麼都沒有強,不是嗎?
「或。」他重複地更大聲了。
有次,我嘗試著給他讀《1954年邦·維韋爾的倫敦》,結果犯了大錯。醫生們告誡我,太激動對他可不好。不過,這等於沒說什麼,是不是?過去幾年,他們傳授給我的所有智慧可以歸結為這麼幾條:我們實在不懂病因,我們不知道最佳治療方案,他有時狀態好,有時狀態不好,別讓他太激動。噢對,再就是這當然是絕症。
一開始,他的記憶比我要好。這真是件可笑的事。我過去曾想我可以靠他來記憶,我是想說,在將來,我可以這樣依靠他。現在,我看著二十年前我們在科茨沃爾德度周末時拍的一些照片,心想:我們住在哪裡?這個教堂或修道院叫什麼名字?我為什麼要拍這個圍著連翹的籬笆?誰開車的?我們當時結婚了嗎?
「你去過一個叫彼得飯店的地方嗎?」
在我發現他認不出人後,我找來了相冊。我好幾年沒有添加新照片了。如果你想知道的話,真實原因是我不喜歡藥房的反應。不知何故,他喜歡從最後一頁翻起。不過,這想法倒是挺不錯的——從后往前追憶你的人生,而不是相反從前往後。我坐在他身邊,和他一起追憶。我最後貼到相冊里的照片是我們那次乘游輪時拍的。這些照片拍得並不很成功。更確切地說,它們沒比真人好看多少:一桌領養老金的退休老人,個個頭戴紙帽,滿臉通紅,他們直瞪瞪地盯著你,在閃光燈作用下,雙雙眼睛都呈粉紅色。然而,我覺得在他仔細看每張照片時,他都認出來了。他慢慢地向前翻著相冊:退休、銀婚、加拿大之旅、周末在科茨沃爾德度過的小假期、被我們哄入夢鄉前的斯基珀、重新裝修前後的公寓、剛剛出生的斯基珀,等等,一直往前再往前直到我們結婚一年後在西班牙度過的假期。這張照片背景是海灘,我穿的那件衣服我在店裡購買時一直很擔心。後來,我才意識到我們幾乎不可能碰上他的同事。我剛穿上它時,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看上去的樣子。不過,最後我還是決定買下了它,然後……呃,就這麼說吧,關於那件衣服對婚姻關係的影響,我沒有任何可以抱怨的。
我把他這一切歸因於他這天狀態不好,或者是藥物作用。我並不認為這和我有什麼關係。於是,第二天下午,我又故伎重演。
「大量。」他重複著我剛讀過的內容。
「外國垃圾。」他邊咕噥邊微微一笑。
我們第一次見面時,他對我說:「人生只不過是對死亡的倉促反應。」我告訴他別胡思亂想,在我們前面還有最美好的年華。
我並不擔心他不留錢給我。我能請律師幫忙。不過,假如他病情惡化,我將不得不花錢請護士。不知他還能活多久。也許,到頭來我會把他的錢花個精光。是啊,確實沒必要留任何錢給用。我想那時候我會發現自己不停地在做算術。比如:二三十年前,他使出渾身解數,一心一意工作兩三天掙來的錢現在只夠我請九*九*藏*書一兩個小時的護士。我得請護士來給他擦屁股,煩請他們忍受一個淘氣的五歲小孩兒的胡話。不,這樣說不對。是個淘氣的七十五歲老頭。
我不搭理他。
「兩到三?」
我們共事時,他就已經結了婚,於是人們就臆斷起我和他的關係。然而,事實並不像你想的那樣。他婚姻破裂時,他深感愧疚。此外,與他前妻慣有的說法和眾人眼裡的真相恰恰相反,我們並沒有私通。我可是不耐煩得很,承認這個也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我甚至還覺得他有點性壓抑。不過,有一天,他這麼對我說:「薇薇,我想和你有一段長長的曖昧關係。在我們結婚以後開始。」這難道不浪漫嗎?這難道不是你聽過的最浪漫的話嗎?所以,假如你想知道的話,事實是哪怕他已經被逼入絕境,他也沒做錯任何事。
我第一次給他念愷撒沙拉時,他的記憶奇迹般地恢復了。「我當時在密歇根參加歐樂-B的一個會議,你搭乘泛美航班來和我會合。然後,我們漫無目的地開車,故意漫無目的地開車。」這是他的一句玩笑話。要知道,他總是想知道我們在做什麼,現在是何時,我們在何地,我們為什麼要做這個。現在,人們會叫他控制狂,不過在那時,大多數人都這樣。有次,我跟他說,我們為什麼不能隨意點兒呢,就休息一下換種心情?他標誌性地淺淺一笑,說:「好極了,薇薇,要是你想那樣,我們就漫無目的地開車吧,故意漫無目的地開車。」
「加了作料的麵粉。兩杯褐色高湯。」
我不想給你造成這樣一種印象:食物是他唯一感興趣的事。過去,他還喜歡聽新聞,而且總能發表一番自己的見解、自己的信念。他喜歡賽馬,儘管他從來不下賭注。每年的德比賽馬比賽和全國賽馬比賽就夠他娛樂了。哪怕是奧克斯賽馬比賽和聖萊傑賽馬比賽他都不願意小賭一把。你看,他是個多麼克製冷靜、謹小慎微的人。他還喜歡讀傳記,尤其是那些娛樂圈裡明星的傳記。我們常常旅遊。他對跳舞也饒有興趣。不過,你知道,這一切都已經煙消雲散了。現在,他再也不喜歡食物了,至少不喜歡吃了。我用攪拌機給他做菜泥,從不買那些罐頭食品。當然,他不能喝酒,因為酒會讓他太激動。他喜歡喝熱可可和溫牛奶。但可可和牛奶都不能太燙,不能煮沸,必須恰好加熱到人的體溫。
當然,他不是真想表達這個意思。或者說他講這話時沒這個意思。或者說他不會有這個意思。三種說法都對。我記得我姐姐費思曾問我,我剛來他這兒工作時他是個怎樣的人。我回答說:「呃,我想他是個見多識廣的紳士。」聞此,她咯咯直笑,於是我補充道:「我沒說他是猶太人。」我只想說他去各地旅行,出席各種會議,有好多新點子,比如在候診室里放音樂,在牆上掛漂亮的圖畫,提供當天報紙而不是昨日的舊報紙。過去,在病人走後,他還會做筆記:記下的不僅有治療過程,還有他們聊過的話題。這樣,下次這位病人再來就診時,他們就可以繼續上次聊過的話題。現在,所有的醫生都這麼做,但他是最早這麼做的幾位醫生之一。所以,在他邊扮鬼臉,邊說「外國垃圾」時,他並不是真想表達這個意思。
「沒錯,」他表示同意,「熬干汁水。」他慢悠悠地說著,讓這話聽上去像一句哲理格言。
「四人量。把烤箱預熱到350度。這道菜最經read.99csw.com典的配方使用的是牛腎。」他搖搖頭,表現出幾分異議,「如果用牛腎,牛腎必須先在沸水裡焯過。然後把1.5磅牛腿肉或其他牛肉切成半英寸厚的小薄片。」
他在有幾頁上做了標記,於是我猜想他一定去過切爾西皇家醫院、羚羊酒館、萊斯特廣場上一個叫貝洛梅蒂的地方。這地方由一個叫「農場主」貝洛梅蒂的人經營。這本書這樣描述此地:「『農場主』貝洛梅蒂無比優雅,足以使他養的牲畜和歪歪斜斜的犁溝自慚形穢。」讀起來就像是上輩子人寫的,不是嗎?我試著給他讀了幾個名字:拉貝利粉餅、短暫邂逅、匈牙利小酒館、至尊烤肉、屋頂公牛、瓦里奧的瑞士館子。
「一杯乾紅葡萄酒或啤酒。」
當然,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他已經退休十年了。在過去的七年間,我們各睡各的床。這主要還是他的主意,因為他說我睡著後會亂踢,而他醒來后喜歡聽BBC的節目。我想我並不怎麼介意,因為現在我們只不過是朋友罷了。也許你懂我的意思。
當然,他仍然既有狀態好的時候,也有狀態不好的時候。我們漫無目的地生活,故意漫無目的地生活。他狀態好時,他不會太激動,他會邊享受溫牛奶,邊聽我讀書。然後,就那麼一會兒,一切都會變成原來的樣子。並不是回到從前的樣子,而是一小會兒前的樣子。
這件事發生在一兩年前。現在,情況越來越糟了。不過在當時,那次是最糟糕的,也許你懂我的意思。我立馬起床,跑回我的房間,衣服還堆在他床前。如果他真的有意,第二天早上他自己就能弄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他並沒弄明白,也沒回憶起來。他沒有感到羞恥,再也沒了。
「不用這麼多。」
不,我沒問最後一個問題,也許我還是問問他為好。
「酸捲心菜絲,」我讀道,「東方豆芽沙拉。菊苣甜菜沙拉。乾菜。西式沙拉。愷撒沙拉。」他的頭微微一抬。我繼續讀:「四人量。這是一道來自加利福尼亞州的名菜。烹飪方法:把一瓣大蒜剝皮、切片,放到盛有四分之三杯橄欖油的杯子中。就這樣。」
就像我說的,我並不認為他在指我。我想他可能在指好多年前他帶去彼得飯店的那個姑娘。晚些時候,我躺在床上,在記憶的詞典中查詢關於那家飯店的詞條。他壓根兒沒記錯。那兒是有個荷蘭鋼琴師叫埃迪。從周一到周六,他每天晚上都彈琴。至於他為什麼周日不彈琴,我讀道:「並不是因為埃迪個人不願彈,也不是因為施泰因勒先生的壞脾氣,而是由於國人的古板拘謹。國人常使快樂顯得荒謬可笑,彷彿快樂是那向內生長的趾甲。」我們是這樣的人嗎?我們使快樂顯得荒謬可笑?我想施泰因勒先生一定是那家店的老闆。
我繼續讀下去。洋蔥、馬鈴薯,先削皮再切片,平底鍋,鹽和胡椒,月桂葉,切碎的荷蘭芹,水或者高湯。
在我盡最大努力給他刮好臉后,他會穿著睡衣褲,披著晨衣,坐在椅子上,雙腳嚴嚴實實地藏在拖鞋裡。他不像有些人把拖鞋的鞋幫磨短,整成了帆布便鞋。他總是舉止很得體。好,他就這麼並腳坐著,腳後跟藏在拖鞋裡,等我翻開書本。過去,我翻到哪兒就讀哪兒,可那樣的讀法引起了不少麻煩。另一方面,他也不喜歡我徑直讀他喜歡聽的內容。我必須裝出我是不經意間讀到它們的。
所以,你可以想象那天晚上我有多驚訝。那天,我給他讀了一小會兒書後,開始給他掖被子,這時,他就這麼說:「鑽到我被窩裡來。」
他說:「吸吮我,快來,用嘴巴,靈活地動動你的舌頭。」他說這話時不帶一點兒喜愛之情。他說:「把你的胸塗滿嬰兒潤膚露,使勁兒擠擠你的胸,讓我埋在你的胸里干你,然後在你的脖子上高潮。」他說:「讓我在你嘴裏拉屎吧,你一直希望我干這個,不是嗎?你個小氣的盪|婦,他媽的就讓我這麼干換換口味吧!」他說:「你就按我說的做,我會付給你錢,不過你沒得選,你必須什麼都做,我會付錢的,我的養老金一次性都領出來了,沒必要留給用。」這裏的「她」不是指她。他在說我。https://read•99csw•com
「現在買不到羊肉呢。」他說。
他說:「吸我的雞|巴。」
無論你怎麼看,我並不是一個假裝正經的女人。讓我感到震驚的並不是「奶|子」。在我想開后,我發現也不是「她」,而是「干」。是這個字讓我感到震驚。
他皺了皺眉,彷彿在查看一張遙遠的菜單:「把你的陰|道填滿蜂蜜,讓我把它給舔出來,這就是我說的甜點。」
他換了種可怕的嗓音,說:「你知道怎麼吸雞|巴,不是嗎?你只需要像張開你的陰|道般張開你的嘴——然後吸吮。」接著他看著我,那神情好像在說,現在你知道你在哪兒了吧,現在你知道在和誰打交道了吧。
他還記起了迪諾飯店的大餐。飯店位於州際公路邊上的一條路上,要一直往南開好久才能抵達。我們停車在那兒享用午餐。他記起了我們的服務生叫埃米利奧。這個服務生稱,教他做愷撒沙拉的人師從愷撒沙拉的發明者。接著他描述了埃米利奧如何在我們面前現場做這道沙拉。埃米利奧先用勺背搗碎鯷魚片,接著從高高的地方打下一個雞蛋,然後如演奏樂器般擺弄著那台帕爾瑪乾酪磨碎機。最後,撒上了幾小塊油煎麵包。所有這些,他都記得。隨著他記憶的復甦,我也記起了這一切。他甚至還記得那頓飯我們花了多少錢。
在這種心境下,他能把事情講得比照片、正常的記憶都還要逼真。他那穿著睡衣、晨衣坐在我對面,彷彿在杜撰事實的樣子,儼然一個講故事的人。他似乎在編故事,不過我知道他說的事確實發生過,因為現在我記起來了:錫制招牌,油井架低頭飲水,天空中掠過的紅頭美洲鷲,我用來扎頭髮的圍巾,暴風雨,暴風雨後的彩虹。
我剛開始給他讀書時,他並不像現在這樣,只能重複一兩個詞或發表一句評論。那時,我只需要讀到某個特定的菜名,如炸蛋丸、燉牛舌、咖喱魚、希臘蘑菇,他記憶的閘門便能打開,綿延不絕地回憶起好多事。有一次,我剛剛開始讀托斯卡納花菜(「按照法國人的習慣準備好花菜,用沸水焯七分鐘」),他的記憶便開始正常運轉了。他記起了桌布的顏色、放冰的小桶如何夾在桌邊、口齒不清的服務生、小盤蔬菜、賣玫瑰花的小販、隨咖啡一起上來的圓柱形糖塊。他記起了在露天市場另一頭有座教堂,人們正忙著在那兒布置一場時髦的婚禮;當時的義大利總理在短短的十六個月中正著手組建第四任政府;我脫了鞋,用腳趾摩擦他那赤|裸的腿肚。所有這一切他都歷歷在目。同時,由於他記憶復甦,我也記起了這一切,至少在短時間內我都記得了。後來,這段記憶變得模糊起來,或者說我不太確定我還能否信任或相信它。這是其中的一大苦惱。
他過去一直很享受他的食物。從前,他會詢問病人的飲食習慣,等病人走後,再做點筆記。有個聖誕節,僅僅為了娛樂,他弄懂了和那些不喜歡自己的食物的病人相比,喜歡自己的食物的病人是否更精心地呵護牙齒。他做了張圖表,在完成研究前,還不想告訴我他在忙活什麼。最後,他說,從統計數據來看,結論是享受食物和呵護牙齒之間沒有顯著聯繫。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真叫人失望,因為你期望這兩者間存在聯繫,不是嗎?
「鑽到我被窩裡來,」他重複了一遍,「求求你了。」然後他看了我一眼,他已經好多年沒有這樣注視我了。
「幾杯。」
「我喜歡你的身材,」他說,「我一直是個窩囊廢。」
炒麵包。取兩株生菜、鹽、干芥末、大量胡椒。
「在騎士橋路上,」他回答道,「當時我剛給一個女演員做了個棘手的齒冠修復手術。她是個美國人,說我救了她的命。她問我喜不喜歡美食,然後給了我五英鎊,讓我帶上我最喜歡的姑娘https://read.99csw•com去彼得飯店。她真好心,還事先給飯店打了電話讓他們接待我。我還從來沒去過那麼奢華的地方。那邊有個荷蘭鋼琴師叫埃迪。我點了那家店的烤肉套餐:牛排、法蘭克福香腸、鵝肝片、煎蛋、烤土豆、兩片烤火腿。我現在都還記得那天吃了什麼。從那以後,我就肥得像只壁虱。」
「你真可愛。」我說,絲毫沒把他的話當真。
他有狀態好的時候。當然,他也有狀態不好的時候。不過,讓我們暫且不考慮那些狀態不好的時候。
我從來沒有呼喚他的名字以引起他的注意,因為他會覺得我是在呼喚別人,這會嚇到他。不過我會說:「菜燉牛肉。」他並不抬頭,不過我知道他聽見了。「菜燉羊肉,菜燉豬肉,」我繼續讀,「菜燉小牛肉和豬肉。比利時燉牛肉或啤酒燴牛肉。比利時啤酒洋蔥燉酸甜牛肉。」
現在,他停在了這張照片上,盯著它許久,然後抬頭看著我。「我真的可以干她的奶|子。」他說。
「或。」
他抬起眼睛,滿懷期待地看著我。
就這一會兒,我好高興。
我還以為我聽錯了,可是他又說了一遍:「不,不是你,你個盪|婦!」
就這樣,我打開《烹調的樂趣》,翻到第422頁,開始讀「菇香羊肉或者仿製鹿肉」。我只讀菜名,並不讀做法。我不會抬頭看他的反應,但我能意識到他的存在。接著我又讀「香燉羊腿」「香燉羊小腿或羊腿肉」「煨羊肉或洋蔥馬鈴薯燉羊肉」。正如我料想的那樣,他紋絲不動。然後是「愛爾蘭燉肉」。這時,我能感覺到他微微抬了抬頭。「四至六份,」我回應道,「這種有名的燉肉烘烤后不會呈褐色。把1.5磅羔羊肉或普通羊肉切成邊長1.5英寸的方塊。」
我想問那時他最喜歡的姑娘是誰,然而,我脫口而出的是:「你點了什麼甜點?」
「四分之三磅小牛或小羊腎。」
我說:「你說什麼?」
這一切開始時,我想:好吧,這比他可能得的一些更嚴重的病要好。比一些病糟糕,比另一些病要好。儘管他會遺忘很多事,但他一直是他。在他種種病徵之下,他徹頭徹尾地還是他。他好像在過第二個童年,不過這是他的童年,不是嗎?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就算他的病情繼續惡化,他認不得我了,我也還認得他,直到永遠的永遠。而這就足夠了。
你別誤會,毋庸置疑,我們在診室里從不調情。就像我說的,他總是舉止得體,哪怕在我知道他感興趣后也如此。同時,他知道我也感興趣。他總是堅持要把公事和私事分開。在診室,在候診室,我們是同事,只談公事。早些年,有次我聊了幾句昨天的晚餐或別的什麼。當時並沒有病人在場,但他還是直接把我給攆走了,叫我去拿幾張他並不需要的X光片。情況就這麼著,一直到晚上打烊。你看,他就是喜歡把公事和私事分開。
假如你真想知道真相,那麼現在的情形是,我發現已很難記得我們在床上的模樣了。那好像都是一些別人干過的事。有人穿著他們自認為時髦而現在看起來很可笑的衣服。有人去彼得飯店,聽那個叫埃迪的荷蘭鋼琴師從周一一直彈奏到周六。有人用香草莢攪拌咖啡。這一切是多麼奇怪、多麼遙遠啊。
「檸檬汁。」
蘑菇橄欖豬腰肉。酸奶油烤豬排。克里奧爾式燉豬排。香辣烤豬排。水果烤豬排。
五塊鯷魚片、三湯匙葡萄酒醋。
不,他現在也喜歡他的食物。這就是為什麼我當時覺得給他讀《1954年邦·維韋爾的倫敦》是個多妙的主意。這本書是他收藏的幾本舊書之一。他買這本書時,才剛開始行醫,剛開始學會享受生活。那時,他還沒跟她結婚呢。我在閑置的那間房間里發現了這本書,琢磨著也許它能喚回他的記憶。書的紙張聞起來就年代久遠,上面寫著這樣一些句子:「皇后俱樂部就是湯米·蓋九*九*藏*書爾,湯米就是皇后俱樂部。」還有:「如果你在攪拌咖啡時一直使用茶匙,而從來沒有試過香草莢,你已經錯失了餐桌邊一百萬零一種小小的享受之一。」你明白我當時為什麼認為它能把他帶回到過去了吧?
在那許多年前,他說:「薇薇,我想和你有一段長長的曖昧關係,從我們結婚以後開始。」我們新婚之夜,他像拆禮物般褪去了我的衣服。他總是那麼溫柔。我過去常笑話他,我會說:「沒事啦,干這事兒我才不需要麻醉呢。」可是他並不喜歡我在床上開玩笑,於是我再沒這麼說過。我想,到頭來他比我還當真。我是想說,我這麼說並沒有什麼不對的,我只是覺得在必要時,你應該可以笑人家。
他對別人都挺友善的。我是想說,他都表現得很得體。他對他們似笑非笑地一笑,然後點點頭,彷彿一個老教師認出了他從前的一個學生,卻不太能對得上名字,也不太記得他是在哪一年上六年級的。他會抬頭看著他們,悄悄地向護墊撒尿,無論他們說什麼,他都這樣回答:「你是個很不錯的人,他是個很不錯的人,你真好。」他們離開時會這樣想:是的,我幾乎敢肯定他還記得我,在這一切表象之下他還是從前的他。當然,他現在這個樣子真是讓人傷心透了,他真可憐,她也是。不過,我想這次去看他,他應該挺高興的吧,那我也就盡到我的義務了。等我在他們身後關上門回家時,他會把茶具往地板上一推,又打碎了一個杯子。我會說:「不,別這樣,讓它們待在托盤上。」他說:「我要把我的那玩意兒塞進你肥大的屁股里,在你的屁股里進進出出,噴啊噴啊噴濕你。」接著他咯咯一笑,彷彿為他對茶具做的壞事沒被發現而高興,彷彿他欺騙了我,彷彿這些年他一直都在騙我。
他狀態好時,我就給他讀書。我給他讀他最喜歡的那幾本書:《烹調的樂趣》《康斯坦絲·斯普賴食譜》《瑪格麗特·科斯塔四季烹調法》。這些書不一定每次都能奏效,但它們是最信得過的。我已經學會了如何投其所好。比如伊麗莎白·戴維的書毫無用處,他厭惡當代名人的私家廚師。「一幫奶油小生,」他嚷嚷著,「一幫理著額發的奶油小生!」上電視的那些廚師也不合他胃口。「看看這些卑鄙的小丑。」他會這麼說,儘管我只不過在讀書給他聽。
「三茶匙黃油或牛脂。」
一個雞蛋,兩到三湯匙帕爾瑪乾酪。
「高湯。」他說。
正如我說的,他總是舉止得體。我和他剛開始共事時,有些人指指點點,說些關於醫生與護士的笑話。不過,那並不是真的。再說了,每天八小時跑前跑后忙著接待、調製藥劑、舉唾液導管也許會讓某些人性|欲旺盛,而我只落得個背部酸疼的下場。末了,我不覺得他有興趣。我覺得我自己也沒什麼興趣。
「燉牛尾。」我繼續讀,他微微地抬起頭,儘管我知道這頭抬得還不是時候。我已知道了他喜歡聽什麼;我已知道了時機的掌握。「牛肉卷,肉卷或小牛肉卷。牛排牛腎派。」
哎,你可以想象我當時想了些什麼。我想他這一舉動興許和服藥有關。但我轉念一想,或許,我一直給他讀書有了效果,他的過去回來了,也許,對他而言,這一刻,這一時光,這一天,突然就宛如回到從前。這種想法幾乎要把我融化了。我完全不在狀態——我不想要他——這一切都不對勁,可我無法拒絕他。於是,我關上燈,在漆黑一片中站著脫衣。我可以聽到他凝神聽著,也許你懂我的意思。這種傾聽的寂靜,還真有點激動人心。最後,我深吸一口氣,揭開被子,鑽進被窩,躺在他身邊。
「杯子。」他又念了一遍。他是想說他不欣賞美國人用杯子來度量,因為任何一個傻子都知道杯子有大有小。他總是這樣,力求精確。要是他下廚時,菜譜說「兩或三勺……」,這簡直會把他給逼瘋了,因為他想知道到底應該取兩勺還是三勺。兩勺和三勺不可能同時正確,不是嗎?薇薇,兩勺和三勺中一定有一個更好,這是合乎邏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