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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編 精神家園 創作

第四編 精神家園

創作

靈感閃現不是作家的特權,而是人的思維的最一般特徵。當我們刻意去思考什麼的時候,我們未必得到好的思想。可是,在我們似乎什麼也不想的時候,腦子並沒有閑著,往往會有稍縱即逝的感受、思緒、記憶、意象等等在腦中閃現。一般人對此並不在意,他們往往聽任這些東西流失掉了。日常瑣屑生活的潮流把他們沖向前去,他們來不及也顧不上加以回味。作家不一樣,他知道這些東西的價值,會抓住時機,及時把它們記下來。如果不及時記下來,它們很可能就永遠消失了。為了及時記下,必須克服懶惰(有時是疲勞)、害羞(例如在眾目睽睽的場合)和世俗的禮貌(停止與人周旋)。作家和一般人在此開始分野。
無所事事的獨處是寫作者的黃金時刻。寫作者需要閑散和孤獨,不但是為了獲得充足的寫作時間,更是為了獲得適宜的寫作心境。靈感是神的降臨,忌諱俗事攪擾和生人在場。為了迎接它,寫作者必須滌凈心庭,虛席以待。
文字與眼前的景物、心中的激|情有何共同之處呢?所以,寫作是一件多麼令人絕望的工作。
每當結束一篇文稿,便頓覺輕鬆。這種感覺,大約只有一朝分娩、走下產床的產婦才能九_九_藏_書領略,她又可以在戶內戶外到處走走,看看天空、太陽、街道和行人了。我就帶著這種輕鬆感,在街上慢悠悠地閑逛,讓人看看我也有無所事事的時候,為此感到一種可笑的自豪。
有人寫作是以文字表達真實的感覺,有人寫作是以文字掩蓋感覺的貧乏。依我看,作品首先由此分出優劣。
重要的不是題材,而是對題材的處理,不是寫什麼,而是怎麼寫。表面上相同的題材,不同的人可以寫成完全不同的東西。好的作家無論寫什麼,一總能寫出他獨特的眼光,二總能揭示出人類的共同境況,即寫的總是自己,又總是整個人生和世界。
許多未被抓住的思緒卻飄失了。
意義只向有心人敞開。你惟有平時就勤於思考宇宙、社會、人生的大道理,又敏於感受日常生活中的細小事物,你在寫作上才會有一副從小見大的好眼力。
寫景,要寫自己真正看到的,如此寫出的往往不華麗。那些寫得華麗的,其實是寫自己認為應該看到的,而非真正看到的,是用辭藻填補和掩飾自己的沒有看到。
寫作中最愉快的時刻是,句子似乎自動裝束停當,排成隊列,向你走來。你不假思索,只是把這些似乎現成的美九-九-藏-書妙句子記錄到紙上。大約這就是所謂靈感泉涌、才思敏捷的時刻了。你陶醉在收穫的欣喜中,欣喜之餘又有些不安,不敢相信這麼多果實應當歸你所有,因為那播種、耕耘、醞釀的過程本是無意識的,你幾乎覺得自己成了一個竊取者。
留著寫回憶錄嗎?不,現在不寫,就永遠不能補寫了。感覺是復活不了的。年老時寫青年時代的回憶,寫出的事件也許是青年時代的事件,感覺卻是老年人的感覺。猶如刻舟求劍,舟上刻下的事件之痕再多,那一路掉在歲月之流中的許多感受卻再也打撈不起來了。
當時覺得趣味無窮的經歷,事後追記,為什麼就不那麼有趣了?肯定是遺忘了一點什麼:情境,心境,氣氛……
寫作如同收穫果實,有它自己的季節。太早了,果實是酸澀的。太遲了,果實會掉落和腐爛。
叔本華說:形容詞是名詞的敵人。我說:名詞是動詞的屍體。
但是,要把靈感變成作品絕非易事,而作家的甘苦正在其中。一旦進入實際的寫作過程,預感中奇妙的幽會就變成了成敗未知的苦苦追求,誘人的旅行就變成了前途未卜的艱苦跋涉。
因此,我主張寫自己真正熟悉的題材,自己確實體驗到的東西九_九_藏_書,不怕細小,但一定要真實。這是一個積累的過程,到一定的程度,就能從容對付大的題材了。
我抓住一條思緒,於是它自己開始工作,去連結、纏繞、吸附,漸漸變得豐厚,一篇文章就誕生了。
請注意,我強調的是感覺的真實。感覺無所謂對錯,只要是一個獨特自我對世界的真實體驗,就必有其藝術上的價值和效果,哪怕這個自我獨特到了病態的地步。
寫作不是寫作時才發生的事情,平時的積累最重要。心靈始終保持一種活潑的狀態,如同一條浪花四濺的溪流,所謂好文章不過是被抓到手的其中一朵浪花罷了。
我用語詞之鎖鎖住企圖逃逸的感覺,打開鎖來,發現感覺已經死去。
作家是世界上最勤快的人,他總是處在工作狀態,不停地做著兩件事,便是積累素材和錘鍊文字。嚴格地說,作家並非僅僅在寫一個具體的作品時才在寫作,其實他無時無刻不在寫作。
有的人非得在課堂上,有個老師,才能學習。我非得離開課堂,獨自一人,才學得進去。
對於寫作來說,最重要的是把自己真正感受到的東西寫出來,文字功夫是在這個過程之中、而不是在它之外錘鍊的。
愈是酣暢的夢,醒后愈是回憶不起來。九*九*藏*書愈是情景交融的生活,文字愈是不能記敘。
創作過程離不開靈感。所謂靈感,其實包括兩種不同狀態。一是指稍縱即逝的感受、思緒、意象等等的閃現,這時必須立即把它們寫下來,不能有分秒的耽擱,否則它們會永遠消逝。這種狀態可以發生在平時,便是積累素材的良機,也可以發生在寫作中,便是文思泉湧的時刻。另一是指預感到創造力高漲而產生的喜悅,這時候會有一種欲罷不能的寫作衝動,儘管具體寫些什麼還不清楚。
寫什麼?我只能說出這一條原則:寫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東西。題材沒有限制,凡是感興趣的都可以寫,凡是不感興趣的都不要寫。既然你是為自己寫,當然就這樣。如果你硬去寫自己不感興趣的東西,肯定你就不是在為自己寫,而是為了達到某種外在的目的了。
完整充實的自我是進入好的寫作狀態的前提。因為完整反而感到了欠缺,因為充實反而感到了饑渴,這便是寫作欲。有了這樣的寫作欲,就不愁沒有題材,它能把碰到的一切都化為自己的食物並且消化掉。可是,當我們消散在事務和他人之中時,我們的自我卻是破碎虛弱的。煩擾中寫出的作品必有—種食欲不振的徵兆。
任何一部以過去為題材的作九九藏書品,都是過去與當下的混合。
有的人非得打草稿,才能寫東西,哪怕是寫信。我寫東西不能打草稿,那樣會覺得現在寫的東西是不算數的,因而失去了寫的興緻。
事過境遷,記錄事實是困難的。不存在純粹的事實。如果不能同時傳達出當時的意味,寫出的就不是當時的事實了。
寫作的「第—原理」:感覺的真實。感覺是最個別化的東西。情節可以虛構,思想可以借用,感覺卻是既不能虛構,也不能借用的。你或者有感覺,或者沒有。你無法偽造感覺。甚至在那些貌似動情或深沉的作品里,我也找不到哪怕一個偽造的感覺。作者偽造的只是感情和觀念,想以之掩蓋他的沒有感覺,卻欲蓋彌彰。
一篇文章有無數種寫法。不論寫作前的構思多麼充分,寫作時仍會有種種似乎偶然的字句浮上心頭,落在紙上。寫作過程的每一次打斷都必然會使寫法發生某些變化。所以,我不相信有所謂不可改動一字的佳作,佳作的作者自己也一定不相信。
寫作者是自己的思想和感受的辛勤的搜集者。許多作家都有專門的筆記本,用於隨時記錄素材。寫小說的人都有一個體會,就是故事情節可以虛構,細節卻幾乎是無法虛構的,它們只能來自平時的觀察和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