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雜記
為了不影響本書前一部分的論述及隨後所作的敘述,我把一些意見保留下來,歸入「雜記」。這樣做也許可以讓多樣性的內容不至於被斥為混亂。伯克先生的書全然是雜亂無章的。他的目的在於攻擊法國大革命。可是,他不是有條有理地往下講,而是用一大堆互相干擾和矛盾的概念肆意攻擊。
但是,伯克先生似乎已經意識到會有這種駁斥,因此他小心防範,使政府不但成為人類智慧的發明,而且成為一種智慧的壟斷。他把國民當作愚人放在一邊,把他的智慧的政府——愚人村的智者——放在另一邊,然後宣稱:「人類有權利用這種智慧來滿足他們的需要。」作了這樣的宣告之後他就接著向人們解釋,他們的需要是什麼,他們的權利又是什麼。在這方面他倒是講得頭頭是道,因為他把他們的需要說成是對智慧的需要。但由於這是空洞的安慰,於是他又告訴他們有一種權利——不是擁有智慧的權利,而是受智慧統治的權利。為了使他們對這個壟斷智慧、神通廣大且無所不能的政府肅然起敬,他還以占星學家的神秘氣氛進一步向他們說明它的權力:「人們在政府中的權利是他們的優勢,這些優勢往往是各種善之間的平衡,有時則是善與惡之間以及惡與惡之間的妥協。政治理論是一種計算原理,不是從形而上學或數學的角度而是從是非道德的角度來做加、減、乘、除。」
第二,一個國家確立一個特定家族的地位的權利。
目前的王朝統治是否以蔑視開始,這個問題我讓伯克先生自己去回答。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它看起來絕對如此。英國民族的仇恨情緒曾經高漲過,人們對此記憶猶新。而且,如果自由的真正原則在當時就像今天一樣為人們所理解,那麼這個民族可能不會忍辱到這個地步的。喬治一世和二世敏銳地感到斯圖亞特王朝的餘黨是對手,他們不得不考慮循規蹈矩,採取審慎的態度,將德國的統治原則秘而不宣。但是,隨著斯圖亞特王族的衰落,這種審慎態度就沒什麼必要了。
對於第一點,即一個家族不徵求國民意見,依靠自己的權勢用世襲的權力來確立自己的地位,對此所有的人都會異口同聲地稱它為「專制」,誰要想為它辯護都不會獲得諒解。
伯克先生意圖阻止知識的進步,這顯然是徒勞的。更叫他丟臉的是,城裡有一種傳說,懷疑他冒名領取津貼。這也許可以說明他為什麼在書中提出某些怪論,儘管他把這種怪論指向「革命會」,實際上是反對全體國民的。
伯克先生在評論法國的財政時宣稱,法國的金銀總量約為八千八百萬英鎊。我認為,他是除以匯兌差額,而不是按二十四里弗赫摺合一英鎊的標準折算。因為伯克先生的報告是從內克先生的報告而來的,內克先生報告的數目是二十二億里弗赫,此數摺合九千一百五十萬英鎊以上。
鑒於好奇的聽眾——伯克先生設想自己是同他們講話——可能不能理解所有這些高深莫測的術語,我倒願意來充當講解員。善良的人們,這話的意思就是:政府不受任何原則管轄,它可以任意以惡為善或以善為惡;簡而言之,政府擁有專制的權力。
由於政府不是當代的英國人民建立的,對於它的任何過失他們不負責任;但早晚總要由他們來進行一次憲法上的改革,這一點就同法國已經經歷過的那樣肯定無疑。法國每年收入近兩千四百萬英鎊,富饒的國土比英國大四倍多,納稅的居民有兩千四百萬,全國金銀流通量超過九千萬英鎊,而國債比英國現有債務少——如果不是它出於某些原因尚且有必要著手解決本身的事務,那麼兩國的國債問題本可迎刃而解。
對一個國家來說,自己騙自己,或者容許自己受騙,都不會真正有好處。但是一些人的偏見和另一些人的欺騙卻總是把法國說成一個只有少量金銀的國家,而事實上法國的金額數量不但比英國多四倍,而且在金銀佔有比例上也大得多。為了說明英國的這種短缺,應當提到英國的國債制度。它以各種方式增發紙幣,並以紙幣取代硬幣。紙幣增發得越多,硬幣輸出的機會就越多,甚至可能以印行小額紙幣的辦法讓紙幣完全取代硬幣。
他說:「英國國王捧著他的王冠(因為據伯克先生說,王冠不屬於國民所有),對革命會的選擇表示蔑視。革命會無論個人或集體都沒有投票選舉國王的權利,而國王陛下的後嗣到時候一個個都會同樣蔑視國民的選擇而接過國王陛下現在正戴著的王冠。」
但是第二點,即一個國家用世襲的權力去確立一個特定家族的地位,這乍看起來不像是專制。但如果人們仔細想一想,並且越過自身為下一代人著想,他們就會明白世襲繼承對別人最終也會成為一種專制,而且這種專制已經遭到他們的非難。它不讓後代人表達意見,而不讓人表達意見就是專制。如果某個隨時可佔有政府的人或那些等著繼承他的人對國民說,我掌了權就「蔑視」你們,這並不表明他說這話是憑藉什麼權威。一個被奴役的人想到他被父母出賣,非但不能減輕反而會加重他的痛楚。正如加深一種行為的罪惡程度的說法並不能用來證明這種行為的合法性,世襲繼承也不能作為一種合法的事物予以確立。
第一,一個特定家族確立自身地位的權利。
新的議會選出后,新首相皮特先生獲得了絕對的多數;國民也對他表示信任,這並不是出於對他本人的推崇,而是因為恨另一個人才決定這樣做的。他因提出一項改革議會的建議而引起公眾注意,實行這個建議就等於公開認可腐敗。國民將花錢去收買那些人口減少而仍享有同等選舉權的衰落城鎮,而做這種交易的人本該受罰。
法國國民使前政府破了產,卻不讓債權人受破產影響。債權人認為國民是真正的支付者,政府不過是代理人,因此信賴國民勝過信賴政府。這看來讓伯克先生大為不安,因為這個先例對各國政府據以相信自己安全可靠的政策而言是致命的。政府負了債,希望國內所謂的金融界來支持它們。可是法國的事例表明,授予債權人永久保證的是國民而不是政府;在可能發生的一切革命中,資產總是掌握在國民手中,而國民一直存在。伯克先生爭辯說,債權人應當容忍他們所依賴的政府的命運,但法國國民議會卻把他們看作國民的而不是政府的債權人、是主人的而不是管家的債權人。
權利和所謂特權之爭繼續激蕩著這個國家,直至美國獨立戰爭結束后的一段時間。此後局勢突然平靜下來,咒罵變為讚美,宮廷一夜之間備受歡迎。
說到下院,它不過是由一小部分國民選舉產生的。但是,就算選舉像稅收一樣普遍(它本應如此),它仍只能是國民的一個read.99csw.com機構,而不能具有固有的權利。當法國國民議會決定一件事時,決定是根據國民的權利作出的;但是皮特先生一旦將所有國民的問題交付下院,就把國民的權利歸於這個機構,讓這個機構代表國民,國民本身就變得無足輕重了。
法國的內克先生和英國貿易與種植局(局長是霍克斯伯里勛爵,Lord Hawkesbury)的喬治·查默斯先生(Mr. George Chalmers)根據本國造幣廠的統計,差不多在同時(1786年)公布了各自國家貨幣儲存的數字。查默斯先生根據倫敦塔英國造幣廠的統計聲稱,包括蘇格蘭和愛爾蘭在內,英國的貨幣量為兩千萬英鎊。
法國的貨幣總量不會低於此數,這可以從法國的稅收情況一眼看出,而無需查證法國造幣廠的記錄。在革命前,法國每年稅收將近兩千四百萬英鎊;而且由於當時法國尚未發行紙幣,全部稅收都是金銀,如果全國貨幣總額比內克先生宣布的少,就不可能徵收到這樣一大筆稅款。在英國發行紙幣以前,國家每年稅收約佔全國金銀總數的四分之一,查考一下英王威廉以前的稅收和當時英國宣布的貨幣數量就可以知道這一點,當時的貨幣總額同現在差不多。
所謂議會是由兩院組成的,其中之一比假想中的國王更加具有世襲的性質、更加不受國民的約束。這個院實行世襲的貴族制,硬說自己具有完全獨立於國民的不能廢除和改變的權利和權威。那麼,讓這種世襲權力越過另一種世襲權力——而且後者和國民的聯繫還緊密些——並將國民的權利交給一個國民既無權選舉又無權控制的議院,又有什麼聲譽可言呢?
英國的政體究竟是好是壞,不是這裏要研究的問題,但是不論其功過如何,就它的現狀而論,皮特先生比福克斯先生離題更遠。
綜觀全局,對比如此鮮明!在伯克先生談論法國徹底破產之時,國民議會卻在償付法國的債務;英國每年增稅將近一百萬英鎊,法國卻每年減稅數百萬英鎊。在本屆議會上,伯克先生和皮特先生對法國的事情或法國財政的情況都守口如瓶。可是這個問題已人人皆知,徵稅也無濟於事。
儘管伯克先生胡說八道(只能這麼說),主張什麼世襲繼承和世襲權利,又妄言什麼國民無權組成自己的政府,但他恰好解釋了一下政府的含義。他說:「政府是人類智慧的一項發明。」
英國人迎請喬治一世,這會使一個比伯克先生有點頭腦的人迷惑不解:要他來幹什麼,他能效什麼勞,他們至少應當以放棄漢諾威為條件。除了一個德國選侯當了英國國王必然引起與德國沒完沒了的糾葛之外,要把自由主義和專制主義(英國通常稱之為獨斷的權力)融合於同一人之身,這本就是不可能的。德國選侯在他的領地是個專制魔王,又怎麼能夠期望他在一個國家的利益受到專制主義的支持,而在另一個國家卻愛上自由主義呢?這種融合是不可能存在的,容易預見的倒是:德國選侯會成為德國國王;或者用伯克先生的話說,會以「蔑視」的態度執政。英國人一向習慣於僅僅按國王的身份來看待他;然而這同一個人既與英國保持聯繫,又在另一個國家佔有地盤,其利益與英國人的利益不同,且兩國政府奉行的原則也大相徑庭。對這樣一個人來說,英國像是一個城裡的寓所,領地則是他的莊園。英國人也許如我所認為的那樣確實希望自由的原則在法國或德國獲得成功,但是一個德國選侯卻為他領地內的專制主義的命運感到驚慌。當今英國王后的家族直轄的梅克蘭堡公國處在專斷權力統治的悲慘境地,人民處於被奴役的地位。
前政府付不起日常費用,現政府卻已支付大部分金額。這通過兩種辦法完成,其一是減少政府的開支,其二是出售寺院和教會的地產。昔日的虔誠信徒、悔過自新的浪子、巧取豪奪者以及守財奴,為了確保自己死後進入一個更加美好的世界,把巨額財產贈托給教士作為敬神之用,教士卻將財產據為己有。國民議會已下令將財產出售,以造福全體人民,並給予教士相當不錯的待遇。
如果政府真像伯克先生所說是「人類智慧的發明」,我就要問他,難道在英國,智慧已低落到這樣的地步,非得從荷蘭和漢諾威引進國王不可嗎?但是我願意為這個國家說句公道話,情況並非如此;即便如此,那也是進錯了貨。每個國家的智慧只要充分發揮,就足夠解決一切問題。英國並沒有真正的理由要請一個荷蘭總督或一個德國選侯來,正如美國沒有理由干同樣的事。如果一個國家自己都不了解自己的事務,一個既不懂它的法律和習俗也不懂它的語言的外國人又怎麼會了解呢?如果真有一個出類拔萃的人必須用他的聰明才智才能領導一個國家,那麼,君主政體也許還有點道理。但是,當我們放眼看一個國家,看到它的每一個部門對自己的事務是多麼了解;當我們環顧世界,發現世界上所有的人當中,要數國王這類人最庸碌無能,我們就必然理智地問自己:要留著這些人做什麼呢?
革命的結果,通過償付一億英鎊以上的金額,法國國債的年息至少將減少六百萬英鎊;政府的開支又比過去至少削減三百萬英鎊,這就讓法國變成一個值得歐洲效法的榜樣。
最初選定一個人並以國王或其他任何稱號將他置於政府首腦地位的那一代,是按他們自己的選擇行事的,不論這種選擇是明智還是愚蠢,總之是代表他們自己。這樣的人選並不是世襲的,而是經過挑選和指定的;選定國王或政府首腦的那一代人並非在世襲的政府下生活,而是在自行選擇和建立的政府下生活。如果選定國王或政府首腦的那一代人以及被選定的那個人永遠活下去,就絕不會發生世襲繼承的問題。因此,世襲繼承只會在第一代人去世之後發生。
儘管英國的稅收每年幾乎達到一千七百萬英鎊,說是為了供政府開支,但國民顯然還是感到自己在管理自己,而且確實是由地方長官和陪審官根據共和原則,幾乎完全靠自費而不靠稅收實現自我管理。唯一由國庫支付的恐怕只有法官的薪俸。考慮到一切內政都由人民管理,英國的稅收在歐洲應當是最輕的,但事實卻完全相反。由於這不能記在公民政府賬上,問題就必然牽涉到君主制政府。
我知道,對英國讀者而言,這不是一個愉快的話題,但我要提到的事情本身極其重要,對公共貨幣的交換有興趣的人必須關注它。內克先生在他的九九藏書一篇關於財政管理的論文中闡述了一種情況,這在英國從未被關注,但它是據以估計歐洲各國和其他國家保持一定比例應存金銀總額的唯一基礎。
鑒於世界上經歷的每一件事都將成為明日黃花,我現在不再討論本話題,而是對英國的政黨與政治情況作簡要的回顧,正如伯克先生回顧法國的政黨和政治那樣。
諸如祿蟲官吏、領養老金的人、「卧室貴族」、「廚房貴族」、「廁所貴族」以及天知道別的什麼貴族等一幫有利害關係的人,他們為君主制辯護的理由可以和國民付給他們的薪俸數(這些薪俸由國家負擔)一樣多,這點不難理解;但是,如果我問農民、工廠主、商人、職員直至各行各業的普通工人,君主制對他們有什麼好處,他們是答不出的。如果我問他們什麼是君主制,他們會認為這有點像一種挂名的職務。
承認政府是人類智慧的一項發明,就必須承認世襲繼承和世襲權利不在此列(如它們所聲稱的那樣),因為智慧是不可能世襲的。另一方面,這項發明也決非明智的,運用這項發明就有可能把一個國家的政府交給一個白痴去管理。伯克先生採取的立場對他事業的各方面都不利。論點從世襲的權利變為世襲的智慧,但問題在於,誰是最有智慧的人呢?他必須證明,每一個世襲家系中的人都像所羅門那般有智慧,否則就不配被稱作國王。伯克先生的這一擊多麼有力!用水手的話說,他用拖把擦了甲板,國王的名單上連一個名字也認不清了;他還用與死亡和時間一樣可怕的鐮刀把貴族院掃蕩了一通,將它夷為平地。
但是,號稱「王冠」的那個隱喻或君主政體究竟是什麼呢?它是一件東西、一個稱號,還是一種欺騙呢?它是一項「人類智慧的發明」,還是用煞有介事的口吻向國民詐騙錢財的手段呢?它對國民來說是必要的嗎?如果是這樣,那麼,這種必要性何在?它作出了什麼貢獻,它的職責是什麼,它的功勞又是什麼?美德寓於隱喻還是寓於人?製造王冠的金匠也製造美德嗎?它是否像福圖內特斯的如意帽子或哈樂根的木劍一樣靈?它能否把人變成魔術師?總而言之,它究竟是什麼?看來,它已經大大過時,以至於讓人覺得可笑,在一些國家中作為多餘而又浪費的東西被人唾棄。在美國,人們把它看作一種荒謬的東西;在法國,它一直在走下坡路,只因國王本性善良以及人們對他人品的尊敬才勉強讓它存續下去。
由於聽取別國人民對本國的意見往往對該國人民是有益的,法國人民可能會從伯克先生的書中學到一些東西,而英國人民也會從這本書所引發的反駁中學到一些東西。當一個國家同另一個國家就自由的問題發生分歧,就開啟了廣泛的論戰。這場論戰從戰爭的權利開始,卻並未論及戰爭的種種惡果。由於辯論的目的在於增長知識,失敗的一方反而受益匪淺。
內克先生根據里斯本和加的斯的登記數字說明,輸入歐洲的金銀每年達五百萬英鎊。他不是根據單獨一年而是根據從1763年到1777年連續十五年的平均數來計算的:在此期間,總數為十八億里弗赫,即七千五百萬英鎊。
但是,伯克先生卻把有些事情忘得一乾二淨。第一,他沒有說明智慧最初來自何處;第二,他也沒有說明智慧是憑藉什麼權力開始起作用的。按照他的說法,不是政府竊取了智慧,就是智慧竊取了政府。也就是說,政府是無中生有,它的權力也沒有權威。簡言之,這就是篡權。
這對於議會來說肯定已到了極限。但國民的權利卻關乎全局,因為它有權改變政府的整個體制。議會的權利只是一種受委託的權利,一種代表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只是從極小一部分國民那裡取得的;議會中的兩院也不是都有這種權利。但是國民的權利是一種固有的權利,像納稅一樣普遍。國民支付一切費用,因此凡事都必須符合國民的意願。
國債制度並不是錢的問題,嚴格地說,也不是信用的問題。實際上,它在紙面上規定一個借來的數額,通過徵稅付利息來維持假想的資本,並在市場上出售年金以換取已經在流通的紙幣。如果真有什麼信用,那也在於人民情願交稅,而不在於政府徵稅。一旦人民不願交稅,所謂的政府信用也隨之消失。前政府統治下的法國的例子表明,如果全體人民立場堅定,要用武力強迫他們納稅是不可能的。
福克斯先生曾在下院聲稱,威爾士親王作為王位的繼承人有權執政。此說遭到皮特先生的反對。只要這種反對限於理論範圍,那也算合理。可是皮特先生在相反立場上所持的原則,在程度上同福克斯先生的原則一樣壞,甚至更壞;因為他要為國民以及國民在下院的少數代表建立一種貴族統治。
這一代人擅自扮演了一個他們既無權利也無資格扮演的角色。他們把自己從一個立法者變為一個立遺囑者,並給政府訂立一份遺囑,這個遺囑在訂立者死後生效;他們不但想遺贈,還企圖給下一代人建立一個新的、不同的政府體制。前面已經說明,這代人本身不是在世襲政府下生活,而是在其自行選擇和建立的政府下生活;而他們現在卻企圖用一紙遺囑(他們無權訂立這種遺囑)從下一代人和以後的世世代代手中奪走各種權利和自由意志,儘管這代人自己已經行使過那些權利和自由意志。
皮特先生、伯克先生以及所有對法國情況不熟悉的人的誤解,在於把法國國民同法國政府混為一談。實際情況是,法國國民竭力使前政府破產,以便把政府掌握在自己手中。他們手上還有支持新政府的手段。像法國這樣幅員廣大、人口眾多的國家是不乏自然資源的;至於政治手段,國民執意要用立刻就可以用。伯克先生去年冬天在英國議會發表演講,說什麼他查看歐洲地圖,看到了過去法國所在之地現在成了個大缺口。他像是在胡言亂語。法國照樣存在著,連同它的全部自然資源。唯一的缺口是消滅專制主義之後留下的,這將由一部憲法來填補,其力量要比業已消失的權力強大得多。
到底是出於慚愧,還是意識到必須掩蓋政府的一些根本性的缺陷,或者兩者兼有抑或是任何其他理由,我不想斷定。但事實是,一個君主制度的理論家從來不去探索政府的根源,或者從根源上研究政府。通過這些政治行話可以鑒別伯克先生的本質。一千年後,那些生活在美國或法國的人,將會自豪地回顧他們政府的起源,並宣稱這是我們光榮的祖先的業績。但是一個君權論者能說什麼呢?有什麼值得他歡欣鼓舞的呢?什麼都沒有。有件事情不許他尋根溯源,恐怕某個強盜或者某個羅賓漢會從遠古的年代跳出來說:我就是源頭。儘管伯克先生兩年前對攝政法案和世襲繼承權下了苦功,拚命地挖掘先例,他還是沒有足夠的勇氣把諾曼底的威廉挖出來並且宣布:這就是先驅、這就是光榮的源頭,這個婊子養的,這個英國民族的掠奪者。https://read.99csw.com
姑且不論所謂的英國憲法已存在多久,也不去爭論它還會存在多久,問題在於國債制度能維持多久?國債制度不過是現代的產物,還沒有一個人的壽命長;可是,在這短短一段時間里,國債的發行量已經那麼大,以致包括各項雜費在內,需要徵收至少相當於這個國家全部地租的稅額來支付年度費用。人人皆知,一個政府本不能總是靠過去七十年一直遵循的一成不變的制度維持下去;根據同樣的理由,這個政府今後也不能維持下去。
伯克先生的整本書讓人摸不著頭腦。他惱怒地攻擊國民議會,但他究竟為什麼惱怒呢?如果他的無稽之談居然是正確的,如果法國的力量被革命消滅了並變成了他所說的一個缺口,那麼,它也許會使一個法國人(考慮到他自己是一個國民)憂心忡忡,從而對國民議會感到惱怒。可是伯克先生為什麼要惱怒呢?啊!原來伯克先生用意不在法國的國民,而在法國的宮廷:每一個唯恐遭到同樣命運的歐洲宮廷都在兔死狐悲,他既不是以一個法國人也不是以一個英國人的身份,而是以一個阿諛奉承的朝臣的身份來寫作的,這樣的朝臣聞名于各國卻並無朋友。不論是凡爾賽宮廷、聖詹姆士宮廷、卡爾頓王室,還是別的什麼宮廷,都無關緊要,因為所有宮廷和朝臣的貪婪本性都是一樣的。它們在整個歐洲採取種種違背國民利益的共同政策;它們表面上爭吵不休,但是在掠奪這一點上觀點一致。對一個宮廷或朝臣而言,沒有比法國大革命更可怕的了。各國國民的幸福就是他們的苦難,而且他們是靠欺騙一個國家而生存的,因此他們在原則面前膽戰心驚,對那個威脅著要推翻他們的先例害怕至極。
伯克先生書中這種混亂與矛盾是容易看出的。一個立場錯誤的人不用某種真理或原則來引路,就必然會迷失方向。必須始終盯住這一方向,把一個論點的所有部分統一起來融為一體,這已經超越了他的駕馭能力。記憶或創造都不能彌補這一方向的缺失。伯克先生記憶力不行,也沒有什麼創造力。
從1714年漢諾威開始繼位,到查默斯先生公布數字,為期七十二年:在此期間,輸入歐洲的金銀總額共計三億六千萬英鎊。
如果英國的對外貿易占歐洲全部對外貿易的六分之一(交易所的紳士們可能認為這個數字是被低估了),那麼,英國為了同歐洲其餘國家保持比例,通過貿易在這個金額中所佔的比例也會是六分之一,即六千萬英鎊。如果也像內克先生那樣把損耗和意外損失扣除,那麼餘數為五千二百萬英鎊。這樣,在查默斯先生公布數字時,英國應當有這筆錢,再加上漢諾威開始繼位時原有的款項,總數至少應為六千六百萬英鎊,而不是兩千萬英鎊,即比它相應的數量少了四千六百萬英鎊。
由於輸入里斯本和加的斯的金銀數比輸入英國的任何一項商品數要更確切些,倫敦塔鑄造的硬幣數量是千真萬確的,因此主要的事實不容辯駁。所以,要麼是英國的貿易虧本,要麼是它輸入的金銀無形中以每年大約七十五萬英鎊的平均速度不斷外流,這樣就在七十二年的時間里造成了虧空,而這一缺口就由紙幣來彌補。
現在,各國人民對政府的輿論變得很快。美國九-九-藏-書革命和法國大革命向全世界投射了一線光明,讓人民開了眼界。各國政府的龐大開支促使人民去思考,使他們覺悟;而一旦面紗被扯破,就無法修補。愚昧有一種特徵:一經消除就再也恢復不了。愚昧本非生來就有,不過是缺乏知識而已;儘管人可以處於愚昧,但不能迫使他變得愚昧。人的頭腦發現真理就像通過眼睛發現物體,一旦看到了任何物體就不可能使頭腦恢復到它看到物體之前的那種狀態。那些談論法國發生反革命的人,他們對人是多麼不了解。在語言範疇內,沒有適當的詞彙足以表達實施反革命的手段。這種手段必須是消滅知識,而至今還不曾找到一種方法讓人不知其所知、不想其所想。
在社會中,人權不可分割或轉讓,也不可消滅,只能代代相傳,而且任何一代都無權打破和切斷這個傳統。如果現存的一代人或任何一代人淪為奴隸,這並不能削弱下一代獲得自由的權利。錯誤的東西不能合法的傳承。當伯克先生力圖說明英國國民在1688年革命期間確實極其莊嚴地宣布永遠否定和放棄他們自己和所有子孫後代的權利時,他的話不值一駁,而只能讓人對他濫用原則表示輕視,或是對他的愚昧無知感到可憐。
如果美國人民對君主政體有不了解的地方,我希望伯克先生不吝賜教。在美國,我看到一個政府管理著一個有英國十倍大的國家,而且進行得有條不紊,且費用僅為英國政府開支的四十分之一。如果我問一個美國人是否需要一個國王,他會嗤之以鼻,問我是不是把他當作白痴?怎麼會發生這種差別的呢?我們的智慧相比別人是多還是少?我在美國看到大多數人民過著一種君主制國家所不知道的富裕生活;我還看到美國政府的原則,即人權平等原則,正在全世界迅速發展。
但是,要把這件事表達得更加透徹,就必須考慮以下幾個要點。在這些要點下,可以對所謂的世襲王位,或更恰當地說,對世襲繼承一個國家的政府加以研究。
伯克先生談到他所謂的世襲王位,彷彿王位是一種天然的產物,彷彿王位像時間那樣有能力獨立運行且無視人類的干預,又彷彿王位是一個受到普遍贊同的事物。可是王位不具備這些特性,而且恰恰相反,這是一種想象中的東西,它是否合宜還值得懷疑,其合法性在短短几年內將被否定。
英國人從來不像現在這樣小心翼翼地關注著發生在歐洲大陸的陰謀,並將選侯領地的政治同英國的政治區分開來。法國大革命完全改變了英法兩國的立場和基礎。以普魯士為首的德國專制君主卻聯合起來反對自由,皮特先生則因迷戀權力及其家族關係所獲得的利益而並不著力抵制這個陰謀。
當伯克先生說「國王陛下的後嗣到時候一個個都會同樣蔑視國民的選擇而接過國王陛下現在正戴著的王冠」這樣的話時,即使對這個國家最卑下的人來說,也太過分了。這些人把每天勞動所得的一部分交出來,每年湊足一百萬英鎊,由國家交給一個被稱作國王的人。政府不講道理是專制,但如果再加上蔑視,那就更糟了:被蔑視還得出錢,那是奴役過度。這種類型的政府來自德國,這使我想起在上次戰爭中被美國人俘虜的一名不倫瑞克士兵向我說過的話。他說:「啊!美國是一個美好自由的國家,人民為它戰鬥是值得的。我熟悉自己的國家,所以懂得這種差別:在我的國家裡,如果王子說吃草,我們就得吃草。」我心想,但願上帝保佑那個國家,不論是英國還是別的國家,它們的自由竟然是靠德國的施政原則和不倫瑞克的王子來保護的!
撇開同荷蘭的貿易和每年償還一百萬英鎊國債這兩個泡沫式的期望,現在最突出的就是攝政問題。依我看,從來沒有一個騙局表演得如此成功,也從來沒有一個國家的國民被騙得如此厲害。可是為了說明這一點,必須把當時的情況仔細研究一下。
不論世襲繼承以何種方式出現,只要出自前一代人的遺囑和遺言,都是荒謬的。甲不能立遺囑從乙手中剝奪乙的財產並將它給予丙,然而所謂依法世襲繼承正是這樣做的。先前的某代人立下遺囑,剝奪下一代人以及以後各代人的權利,並將這些權利交給第三者。此人後來跑了出來,用伯克先生的話對後繼的各代說他們沒有權利,他們的權利已經被遺贈給他了,他將以蔑視的態度來統治他們。願上帝拯救世界脫離這樣的原則和愚昧吧!
要想說明這一突變,必須了解兩種截然不同的聲譽,一種是功績造就的,另一種是憎惡造成的。由於國家已經形成兩個黨派,每一派都讚揚它的議會戰士贊成和反對特權的功績,沒有比這兩派戰士突然聯合起來更令人震驚的了。每個黨派的人都突然受了騙,大家都對這種做法感到憤憤不平,認為只有聯合起來同聲咒罵雙方的議會戰士才能出口氣。激起的憤慨超過了特權之爭,國民擯棄了以前一切正確和錯誤的目標,而只求一時的滿足。對兩派聯合的忿怒如此有力地取代了對宮廷的憤怒,以至於後者徹底消弭了。而宮廷雖然對原則不作任何改變,那些過去譴責宮廷專制的人卻同宮廷聯手向聯合議會復讎。問題不在於他們最愛什麼而在於他們最恨什麼,結果招致恨意最少的一方就成了他們的中意之選。解散聯合議會足以使國民解恨,必然贏得民眾歡心,宮廷的聲譽也因此提高了。
法國大革命不但在政治領域內,而且在現金交易範圍內,都有許多與眾不同之處。它表明一個政府可以處於破產的境地,而同時國民卻十分富足。就法國前政府而言,它破產了,因為國民不願再支撐政府的鋪張浪費,政府維持不下去。但是對於國民而言,一切資產都還在。當一個政府要求國民為它清償債務,這個政府就可以說是破產了。法國前政府破產和英國現政府破產的差別僅在於人民的意向有所不同。法國人民拒絕資助政府,英國人民則乖乖地納稅而不加追究。在英國,所謂的國王已經好幾次破產了。眾所周知,最近一次破產是在1777年5月,由於自己無力償還,國王要求國民替他清償高達六十萬英鎊的私人債務。
他在他的書的前一部分向法國人民說:「經驗告訴我們(英國人),除了世襲王位之外,再沒有任何其他方法可以讓我們的自由作為世襲權利永遠神聖不可侵犯地保持下去。」請問伯克先生,誰要剝奪這些自由呢?拉法耶特侯爵在對法國的演說中說:「一個國家要自由,只要它要求自由就行。」但是伯克先生代言說,英國照顧不好自己,它的自由必須由一個對它持「蔑視」態度的國王來照顧。如果英國墮落到這個地步,那它就只能準備吃草,就像在漢諾威或不倫瑞克那樣。這種說法本身就愚蠢得厲害
九-九-藏-書,而且許多事實恰好都對伯克先生不利。正由於政府是世襲的,人民的自由才受到危害。查理一世和詹姆士二世就是實證,然而,他們並沒有愚蠢到蔑視本國國民的地步。
里斯本和加的斯是從南美洲輸入金銀硬幣的兩個港口,這些硬幣此後通過商業途徑分散到歐洲,從而增加歐洲各國的硬幣數量。因此如果能夠獲知歐洲金銀的年輸入量並確定分到這筆金銀的各國家之間對外貿易的一定比例,就可以得出一個相當可靠的規律來確定任何一個國家在任何特定時間應持有的硬幣數量。
簡言之,攝政問題就是每年撥給行政部門一百萬英鎊的問題,皮特先生如果不樹立議會的最高權力,就不能自由支配這筆錢;而目的一旦達到,誰來做攝政者就無關緊要了,因為他必須自己出資來攝政。在這個引起爭議的辯論所產生的許多怪事中,有一件怪事是使國璽變成國王,把國璽蓋在一項法案上就有王權。因此,如果王權就是國璽,它本身就不值一提。可見,一部好憲法對國民來說,要比現存的這三項名義上的權力有價值得多。
記得我曾注意到謝爾本伯爵(Earl of Shelburne,我想他當時是一名大臣)在英國的貴族院發表的一篇演說,在這裏很適用。演說的全文記不得了,我所記得內容大致是這樣的:政府的體制在任何時候都完全取決於國民的意志——如果國民選擇君主制,他們有權這樣做;如果後來又選擇要共和制,他們就有權建立一個共和國,並且可以對國王說:「我們不需要您當國王了。」
國民的普遍衝動是對的,但是其行為未經深思熟慮。他們贊成對福克斯先生所建立的權利進行駁斥,但沒有覺察到皮特先生在反對此權利的同時正在支持另一種偏離國民且不能廢除的權利。
伯克先生指的不是「革命會」,而是指國民,包括固有身份的國民和代表身份的國民;他還刻意讓別人理解他的意思,說他們不論是集體還是個人都沒有投票權。「革命會」是由各個宗派的公民和議會兩院的成員組成的;如果他們中間沒有任何人有選舉權,那麼無論國民或議會也都無選舉權可言。英國怎樣引進外國的家族來充當國王,這對每一個國家來說都值得警惕。事情看上去有點稀奇,儘管英國人一向喜歡談論國王,可國王往往是外國家族的,他們痛恨外國人卻受外國人統治。目前的王族源自不倫瑞克家族,德國的一個小部落。
英國議會一向習慣於管理所謂的王位繼承,以為國民始終認為王室加政府這一做法是理所當然的;如果不這樣做的話,議會就無從派人去荷蘭或漢諾威並違反國民意願把一個國王強加給國民。
英國政體名義上包括三個部分,因此如果國民願意保持這種體制,這三部分就具有一種國民的立場,每部分相互獨立,彼此之間並無從屬關係。假使福克斯先生通過議會聲稱威爾士親王是站在國民立場上提出要求的,那麼皮特先生就一定會以他所謂的議會的權利來反對國民的權利。
這種轉變表明一個國家受意氣而不是受堅定的原則支配,而一旦意氣用事,它就會不顧一切地幹下去,以證明其最初行動的正確性。那些在其他時候會加以抨擊的種種措施,現在卻受到讚許,而不再是評判。
英國議會不斷使用「憲法」這個字眼,表明英國根本沒有憲法,整個來說不過是一種沒有憲法的政體,政府喜歡什麼權力就能以什麼權力組建。如果真有憲法,它當然可供參考,任何有關憲法方面的爭論都可以立憲法而告終。一個議員說「這是憲法」,另一個議員說「那是憲法」,今天是這樣的,明天又是那樣的,這樣爭論不休就證明根本沒有憲法。現今憲法不過是議會的空話,用來取悅國民而已。從前總是說議會至高無上,議會無所不能,但自從法國的自由取得進展以來,這些話聽起來就有點專橫難聽。英國議會也跟著法國國民議會學時髦,大談其憲法,卻並未觸及憲法的實質。
由於伯克先生忽而談到英國,忽而談到法國,忽而談到全世界,忽而又談到一般的政府,因此,如果不跟他在同一立場上就難以對他的書作出答覆。儘管政府的原則是普遍性的問題,但在許多情況下,要把它們同地點和環境等概念分開來幾乎是不可能的,特別是要就各種環境進行辯論的時候。同伯克先生辯論的情形大多如此。
為了就這個問題得出更加完善的結論,應該把確立一個家族的世襲權力的那一代人同後來的世世代代分開來研究,同時也應研究第一代人對後代人所扮演的角色。
如果君主政體沒有用,為什麼還要到處繼續推行呢?如果必不可少,又怎麼能廢除呢?所有的文明國家都會同意公民政府必不可少:而公民政府就是共和政府。從警察署開始,一直到地方行政部門、每年開庭四次的季審法院以及奉行巡迴審判(包括陪審制度)的英國政府就是共和政府。除了征服者威廉強令英國人稱他為「國王陛下」這個稱號之外,任何一個部門都沒有君主制的樣子。
誰當英國或別處的國王,或者到底有無國王,或者人民選擇切羅基酋長還是黑森的輕騎兵當國王,都不關我的事,他們愛怎麼干就怎麼干。可是,由於涉及人權和國民的權利,這種教條的可惡程度堪比天底下受奴役最深的國家發出的言論。是不是因為聽不慣專制主義的那一套,所以這種論調在我聽來比別人更難聽?我難以判定,但是對於它那可憎的原則,我是不會喪失判斷力的。
但是,撇開任何一代人都有集體立遺囑的權利不談,他們在這種情況下所追求的目的不在任何法律或者任何遺囑或遺言的範圍之內。
既然世襲繼承對第一代人來說是不可能的,我們就應該研究這一代人對下一代以及以後各代人所扮演的角色。
從爭論的表象看,福克斯先生站在世襲立場上,皮特先生則站在議會立場上;但事實是,他們兩人都站在世襲立場上,而且皮特先生的立場更壞。
內克先生說,用回收的舊幣重新鑄造的法國貨幣總額為二十五億里弗赫(一億零四百萬英鎊以上);扣除損耗以及在西印度群島和別處的流通額,國內的流通量為九千一百五十萬英鎊,即使照伯克先生的說法也比英國全國的數量多六千八百萬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