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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沉默中吃了一會兒飯。最後羅賓再也按捺不住,一邊擔心著自己的語氣是否太過恐懼,一邊問:
他不想告訴羅賓刺青所在位置,他其實根本就不願意想刺青。但食物和啤酒讓他快活起來。羅賓從來沒有對他過去的生活表現出絲毫興趣,他想今天給羅賓提供些信息,算是種回禮。
「沙漠——什麼?」
「過了十年就出來了,」斯特萊克說,「二〇〇七年就自由了。萊恩不是普通意義上的瘋子。他是頭野獸,聰明又狡猾的野獸;反社會——貨真價實的反社會,要我說的話。讓他被判無期的那件案子本來不該由我調查。他本來就要逃掉指控了。萊恩完全有理由恨我。」
「那是她最喜歡的歌。藍牡蠣崇拜是她最喜歡的樂隊。嗯,『最喜歡』可能不太準確,她簡直對這支樂隊五迷三道。」
羅賓感到一陣震驚。她不用問斯特萊克怎麼認識傑弗·惠特克的。她已經知道了,雖然他們從來沒有談過這個人。
「誰是——」
那幅景象再次違背她的意願,不請自來:塞在紙盒裡的冰冷斷腿。她不知道多久之後才能不再想它。不小心碰到過斷腿的指尖微微發癢,她擺在腿上的手不自覺地握成拳。
「我不想說。」斯特萊克咕噥。
「我想他應該很擔心你。」斯特萊克言不由衷地說。他見過馬修幾次,每次之後都更討厭馬修。
——藍牡蠣崇拜樂隊,《天文學》
「抱歉,」斯特萊克說,「我一直在給可汗那件案子寫筆記。寫到很晚。」
路上不可能談這種事,氣鑽的噪音還在不斷從施工的大坑裡傳出。但斯特萊克走在羅賓身邊,那些穿著熒光服的工人既沒有吹不懷好意的口哨,也沒說任何調侃的話。最後他們走到斯特萊克最愛的本地酒吧,裏面有華麗的鍍金鏡子、深色的木板和閃亮的黃銅酒泵,頭上是彩色玻璃圓頂,旁邊掛著費利克斯·德容所繪的嬉笑美女。
羅賓抑制住陣陣襲來的疲倦和隱約的嘔吐感。一場爭吵,支離破碎的夜晚,然後是人腿帶來的驚駭——她回到家之後,又得重新解釋自己為什麼要為一點微薄的薪水做如此危險的工作。馬修曾是她獲得安慰和支持的首要來源,如今卻變成下一項等待排除的障礙。
雷德福是個富有的企業家,想讓偵探扮成兼職員工,潛入他的辦公室,調查某位高級經理是否在進行非法交易。羅賓是當仁不讓的選擇——他們破的第二樁案子過於受人矚目,太多人都認識斯特萊克。斯特萊克喝光第三杯啤酒,想著要https://read.99csw.com不要勸雷德福延長羅賓的工作時間。他想確定羅賓每天朝九晚五地待在富麗堂皇的辦公樓里,直到寄來人腿的瘋子落網。
斯特萊克似乎越來越不情願說了,表情也陰鬱起來。羅賓不知道這是因為他餓了——他需要定時進餐才能維持狀態——還是其他更陰暗的理由。
「等一會兒。還不到十二點呢。我想知道那幾個人的事。」
「一根陰|莖。」斯特萊克說。他洗乾淨臉,在毛巾上擦了一把,才又說:「嗯,你說得對。但我越想越覺得不是他。等我一下——我換件襯衫。你尖叫時,我扯掉了兩顆扣子。」
但他沒說萊恩到底做了什麼,也沒說他斯特萊克為什麼會去調查那件事。有時候,特別是談到特別調查局的工作時,羅賓能從斯特萊克的語氣判斷出他什麼時候不想再講得更詳細。至今為止,她從來沒再逼他往下說過。她不太情願地放棄唐納德·萊恩這個話題。
「這是誰畫的?」斯特萊克穿著乾淨襯衫重新出現時,羅賓問道。
「嗯,可你總得把馬利的事告訴沃德爾,」羅賓說,轉頭望向斯特萊克,他們的目光在鏡子里相遇,「我是說,他以前給人寄過——他究竟給人寄了什麼?」她有點緊張地問。
羅賓呷著茶,環顧自己所在的屋子。她以前從沒進過斯特萊克住的這間閣樓,最多只是敲敲門,傳達個口信,或者在業務最忙、他們最缺覺時過來叫他起床。這間廚房兼客廳面積狹小,但收拾得相當整潔。從四處的布置看不出任何性格:不成套的馬克杯,煤氣灶邊疊著一條廉價抹布;沒有照片,沒有裝飾品,只有掛牆櫥柜上擺著張小孩的畫,畫中是個士兵。
他怒視著新端上來的啤酒。羅賓可不會就這樣被他嚇倒。
「好。」斯特萊克說,將啤酒一飲而盡,站起身來。
另一扇不過是鏡中倒影……
「你不會連你和那首歌的關係,」羅賓沉默幾分鐘后,開口問道,「也不肯告訴我吧?」
Four winds at the Four winds Bar,
「那你就是覺得我的自衛能力不怎麼樣。」
「我也在想,」他說,「我想我們必須要考慮到,這很有可能是種威脅。所以,我們搞清楚——」
斯特萊克給羅賓講述自己與那個職業罪犯的短暫交集。此人的最後一場牢獄之災,有一部分是拜斯特萊克作證所賜。
他又喝了幾口啤酒。
「反正從下周一起,你就要去忙雷德福的案子了。」read.99csw.com他說,想到這裏稍稍安心。
斯特萊克已經思考過這個問題了。
The other one just mirrors it……
「我外甥傑克。他挺喜歡我的,不知道為什麼。」
「老天,」羅賓說,「你可從來沒說過。」
「嗯,他也有理由對我懷恨在心。」斯特萊克簡單地說。他不想談唐納德·萊恩,似乎更加不願意談布羅克班克。他的目光越過羅賓的肩,盯著虛空看了很久,然後說:「布羅克班克腦袋不正常。至少他自己是這麼說的。」
「誰?」羅賓又問一遍,已經失去耐心。
在斯特萊克的腦海里,一個腿上到處是傷、嚇壞了的十二歲瘦小女孩正透過屈光眼鏡打量著他。她傷的是右腿嗎?他想不起來了。上帝啊,千萬別是她……
「為什麼?」
「抱歉。」羅賓小聲說,斯特萊克鑽進卧室。
斯特萊克什麼都沒說。他私下給兩人的關係制定了嚴格的界限,評論她的身材絕對是越界行為。從兩人認識開始,他就下決心不要和她變得過於親密。不過他還是覺得她已經太瘦。以他的口味而言(在心裏這麼想想已是越界),她還是圓潤點好看。
關於科莫蘭·斯特萊克的早期生活,網上有詳細記載,之後媒體報道他成功破案時,又無數次把那些記錄翻出來。他是一位搖滾明星的私生子,生下他的女人一直被形容為「骨肉皮」,也就是追求和明星發|生|關|系的特殊追星族。她在斯特萊克二十歲時因吸毒過量而死。傑弗·惠特克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年紀比她小很多,曾被指控為殺死她的兇手,但最終無罪釋放。
「我大概沒聽過藍牡蠣崇拜的歌。」羅賓說。
兩扇門鎖了,窗上柵欄重重,
Two doors locked and windows barred,
「要不要下樓吃個飯?我餓壞了。」
他咀嚼了一會兒,喝了幾口啤酒,又點了一杯「厄運沙洲」,才說:「我母親身上有那首歌歌名的刺青。」
「她最喜歡的樂隊不是『死亡披頭士』?」羅賓不假思索地說。斯特萊克的父親是死亡披頭士的主唱。他們從來沒聊過這位昔日搖滾巨星的事。
「第七裝甲旅。」
「哦,這——這樣啊。」
一扇門開著讓你進,
One door left to take you in,
「不管那條腿是誰寄的,九*九*藏*書」她說,「收件人可是我。」
「他們最出名的歌。《Don't Fear the Reaper,別怕死神》。」
「有兩個是軍隊的人。」斯特萊克說,揉了揉還留著胡茬的下巴,「他們都挺瘋狂暴力的,完全有可能——有可能——」
四風酒吧的四股風,
斯特萊克沒傻到要鼓勵羅賓以任何方式對馬修不忠,何況她冷靜下來恐怕會後悔。
「你之前說什麼來著,諾爾·布羅克班克?」斯特萊克點好炸魚配薯條后,羅賓點了沙拉,催促道。
「所以,」偵探回到穹頂下的高腳桌邊,羅賓又問,「那三個人都是誰?」
「但他會殺人,分屍?」羅賓問。
他的頭腦里響起一個聲音:She wanted to die.She was the quicklime girl.她想死,她是生石灰女孩。
「不是,」斯特萊克微微一笑,「在萊達眼裡,可憐的老喬尼只能排在第二。她最想要的是埃里克·布魯姆,藍牡蠣崇拜的主唱,但從來沒能得手。他是為數不多成功逃脫的樂手。」
斯特萊克嘆了口氣,抬起兩隻毛茸茸的大手,揉了揉臉。
斯特萊克站在水池邊刮鬍子,能在旁邊的圓鏡子里看見羅賓驚駭的表情。警察帶走人腿,斯特萊克宣布暫時停工,羅賓還坐在他這廚房兼客廳的富美家餐桌邊,手裡捧著第二杯茶。
「你覺得那個人為什麼要把那條腿寄給我?」
「藍牡蠣崇拜,你有沒有在聽我說話?」
「心靈扭曲、有理由對我恨之入骨的人。」
「對於我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你見過我撒謊嗎?」羅賓感到受了侮辱,忍不住如此質問。斯特萊克不得不承認他沒見過。「那不就得了!我不會傻乎乎地去冒險。你教過我怎麼觀察可疑的東西。再說,你也沒法讓我休息。手頭的案子已經讓我們忙不過來了。」
斯特萊克嘆了口氣。
斯特萊克和沃德爾下樓時,她給馬修打了電話。
斯特萊克沒說話。羅賓以為他沒聽清。

「據我所知只有一次——但是你別忘了,給我們寄來人腿的人不一定殺了人,」斯特萊克岔開話題,「也許是從已經存在的屍體上砍下來的。也許是醫院處理掉的截肢。沃德爾會去調查。我們得先看鑒定結果怎麼說。」
地下室的餐廳很溫馨,房間里鋪著紅地毯,另設第二處吧台,四處擺著木頭餐桌,牆上掛滿鑲框畫。他們是第一桌客人。
「我哪裡知道。他們的歌詞都莫名其妙。跟科幻小說似的,胡言亂語。」
「哈,我可不九九藏書會被嚇跑。」羅賓說。
在一瞬間的恐慌中,羅賓還以為斯特來克是在警告她。
兩人沉默地坐著,直到侍者上菜。
「他才不擔心呢,」羅賓憤怒地說,「他只是覺得這下好了,我會嚇得要命,辭掉這份工作。我才不會呢。」
他話沒說完,就打了個大大的哈欠。羅賓等著他進一步解釋,在心裏猜測他前一天晚上是不是和新女友約會了。埃琳是位前專業小提琴手,如今在廣播三台做主播。她是個長相頗具北歐風情的金髮美女,在羅賓看來像是薩拉·夏洛克的美貌版。她想這就是自己一開始就不喜歡埃琳的原因。還有一個原因是,埃琳曾在羅賓在場時稱她為斯特萊克的「秘書」。
「我可不休假,」羅賓語氣激烈地說,「我也不會待在家裡。馬修巴不得我待在家裡。」
「看看你是在跟誰說話。我可是送你去上了我他媽能查到的最好的課程,」斯特萊克說,「還讀了你拍到我臉上的那封煩人的推薦信——」
「所以你認識的人里有三個——」羅賓重新提起之前的話題。
馬修聽說這件事後相當驚駭。但與此同時,羅賓也聽出他的聲音里有一絲滿足,聽出了他沒有明說的想法:在一個連正常薪水都付不起的私人偵探手下工作,和他共同進退——她現在總該明白這是個多麼荒謬的決定了吧。斯特萊克讓她的工作時間毫無規律,所以她在辦公室收包裹。(「我收到一條人腿,可不是因為亞馬遜沒法往家裡送貨!」羅賓生氣地爭辯道。)對了,還有,當然啦,斯特萊克現在有了點名氣,總能成為朋友聚會時的話題。而馬修只是個會計,論聲望遠不及此人。他的怨恨和嫉妒相當深,還在不斷膨脹。
「第三個呢?」
「不是。」斯特萊克說。
「好吧。」他說。一個人走過他們坐的桌子,去上廁所,斯特萊克壓低聲音。「唐納德·萊恩,皇家直屬邊境軍團。」他又想起那對鼬般的小眼睛,裏面強烈的恨意,玫瑰刺青。「我讓他被判了無期。」
「你顯然不覺得我的反跟蹤能力有什麼了不起。」
「不,你聽過,」斯特萊克反駁,「《Don't Fear the Reaper,別怕死神》。」
斯特萊克點了一大杯「厄運沙洲」啤酒。羅賓沒心情喝酒,點了杯咖啡。
「歌名是什麼意思,『Mistress of the Salmon Salt,鮭魚鹽小姐』?」
「天黑以後哪兒都不要去,」他說,「你得帶個報警器,質量好點的。」
「嗯。他氣我簽了字。」
「好,」羅賓說,「是誰?」
他的表情拒人於千里之外。羅賓read•99csw•com等了一會兒,明白他不會再主動說什麼關於布羅克班克的事了,又問:
「別忘了,我很可能徹底搞錯了目標。」斯特萊克呷著啤酒說。
「我沒裝。我不太會跟小孩說話。」
「那他——」
「另外那個軍隊的人呢?」
「諾爾·布羅克班克。『沙漠之鼠』。」
羅賓不知道該說什麼。她一直在想象,自己母親輝煌的情史如果全都暴露在網上,被所有人看到,那她會產生怎樣的感受。斯特萊克新點的啤酒到了,他喝了一大口才接著說:
「跟你說實話,」他說,大片大片地刮鬍子,「我想應該只有三個。我也許不該跟沃德爾提起馬利。」
「我從來沒見識過你的自衛能力,你自稱學過而已。」
Blue Öyster Cult,『Astronomy』
他看了手錶一眼。
「好吧,」斯特萊克猶豫片刻,不高興地說,「他叫傑弗·惠特克。」
「我們吃飯吧?」羅賓問道。
「別怕——什麼?」
「羅賓,現在不是逞英雄的時候。不管他是誰,他想告訴我們的是:他很了解我。他知道你的名字,今天早上也知道了你的長相。他近距離觀察過你。我不喜歡這一點。」
「你如果是我,會說嗎?」
「行。」她說。
「她差點給我取埃里克·布魯姆·斯特萊克這個名字。」他說。羅賓正在喝水,差點嗆到。她衝著餐巾直咳嗽,斯特來克大笑起來。「說真的,科莫蘭這名字也沒好到哪兒去。『藍色』科莫蘭·斯——」
至於從活人身上把腿砍下來這種恐怖的可能性,他決定略過不提。
「婚禮。」羅賓言簡意賅。
「你和他通過電話了?」
「是你把他送進監獄的?」
「別裝可憐。」
在隨後的沉默里,斯特萊克打開廚房水龍頭,洗了洗剃刀。羅賓盯著窗外出神。
「我想喝一杯,」斯特萊克說,「我們去托特納姆酒吧吧。」
「……沃德爾現在認為,哈林蓋伊犯罪集團發現我當時作證了。但我出庭后不久就去伊拉克了,也沒聽說過特別調查局裡有誰因為出庭作證就暴露身份。再說,那些歌詞一點也不像是挖掘工的手筆。他不是喜歡這種花哨把戲的人。」
「把腿寄給你而不是我,是他之後才想到的,」他說,「他一開始寫的是我的名字。我猜他要麼是想表明他知道你的名字,讓我擔心,要麼就是想把你嚇跑,不再為我工作。」
「你怎麼光吃沙拉?不餓嗎?」斯特萊克問,吃光他的一盤薯條。正如羅賓所想,他的情緒隨著碳水化合物入肚而明顯好轉。
「藍色?」
「你認識四個會給你寄人腿的人?四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