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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無為與有為 1、無為與有為的界限

第三章 無為與有為

1、無為與有為的界限

「無為」並不是說「凝滯而不動」(《淮南子·主術訓》),也不是說受到外物刺|激而沒有反應,受到外敵攻擊而不躲避和反擊,面臨困難而不想辦法克服,它是指「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術,循理而舉事,因資而立功」(《淮南子·修務訓》)。順其正道而行,循其公理而為,因其本性而動,也即「輔助自然萬物的生長發展」而不進行任何人為九_九_藏_書的干擾,因任自然而不用私慾,這一類「行為」就算是「無為」。如行舟于綠水,策馬于平原,積土以為山丘,挖溝以為河道,這些都屬於「循理而舉事,因資而立功」的「無為」。
「無為」在道家思想中屬於核心概念之一,它不僅成了後世不少統治者的治國方法,也成了百姓們自覺或不自覺的處世方式,並成了我們民族傳統文化的https://read.99csw.com重要因子,當然也融入了我們民族的文化—心理結構。
那麼,什麼是「無為」呢?
自然的發展變化有一定的規律,我們把這種規律稱為「常」,「常」也就是事物萬變之中不變的規則。在前文我們曾鄭重地警告過統治者:「不知常,妄作,凶。」(16章)不認識自然發展的規律,甚至違反這些規律輕舉妄動胡作非為(「九*九*藏*書妄作」),非闖出大亂子或遭受大損失不可(「凶」)。
《老子》64章的結尾曾說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輔助自然萬物發展但不敢有為。這真的使人越聽越糊塗了,「輔助萬物」不正是在「為」嗎?怎麼又說「不敢為」呢?一邊說正在輔助「萬物」,一邊又說「不敢為」,這不是自己在掌自己的嘴嗎?「輔」不是「為」https://read.99csw.com又是什麼呢?
可見,是否順應了自然的發展規律,是否違背了萬物的本性,便是衡量「無為」與「有為」的準繩,遵循自然的規律和順應萬物的本性就是「無為」,反之將個人意志強加于自然或以個人私慾扭曲物性的行為就是「有為」。
(參見原第16、37、38、64、75章)
大家如果聯繫到前read.99csw.com文講到的「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就不難悟出此處所謂「為」的特定內涵:它專指那些在自然發展規律之外另搞一套,用主觀意圖來擾亂自然趨勢的行為,如喝令水倒流,拉著馬犁田,強迫牛打仗,命令公雞下蛋,強使老虎下水,這些違反自然本性的行為就是「為」,我們在其他地方又把它稱作「有為」。劉安在《淮南子》中將「有為」界定為「用己而背自然」——從一己的私心出發反自然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