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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話題與冷思考——關於社會經濟轉軌的國際比較的對話-2

熱話題與冷思考——關於社會經濟轉軌的國際比較的對話-2

你剛才提到俄國同時存在對「寡頭集中」的批評和「產權分散」的批評,那只有一種可能,「證券私有化」並沒有真正把國有資產「分掉了」,而是以另外一種不同於證券方式的辦法給少數人吞掉了,於是就出現了兩種現象;被吞掉的國有資產集中在「寡頭」手中,而以證券方式「分」下去的資產產權的確是分散的。但是這兩個問題是兩種不同的私有化方式造成的,一種是證券私有化本身造成的,另一種是完全不同於證券方式的、黑箱式的「私相授受」的「權貴私有化」造成的。俄羅斯的寡頭的形成就是有人利用國家權力把那些當局不願「分」給老百姓的資產通過權錢交易直接轉入權貴手中的。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證券私有化」(由於沒有造成資產責任人)無助於改善企業經營的批評與「寡頭壟斷造成社會不公」的批評會同時存在——如果分散的「證券」集中成了「寡頭」,前一批評就不可能存在,如果證券資本仍然是分散的,后一批評就不可能存在。無論哪種情況下,這兩種批評都自相矛盾。只有少部分資產被「證券化掉了」和國有資產主體部分被權貴以「證券以外」的方式侵吞掉了情況下,才可能同時出現這兩種批評。所以俄羅斯的私有化充其量是「證券私有化」幌子下的「內部人私有化」,而它的這個「內部人」和波蘭的職工持股還不同,說穿了就是「有權人的私有化」。總之,證券私有化在俄國和捷克產生的是兩個問題,在捷克我們可以談「化」掉了以後,第二和第三層面的問題,在俄國則是「寡頭」究竟是怎麼產生的問題。
總而言之,如果僅從技術層面看,「穩定」這個措施是需要的,是和「主義」無關的,是無論哪個主義的人在台上都要搞的。但是,正因為「穩定」是個技術措施,它實際上是不能解決體制問題的。如果體制本身有問題,採用這個辦法只能延緩矛盾,不能根治矛盾,危機還在積累,過一段時間它會以更嚴厲的形式表現出來,所以穩定是不能單獨見效的,它必須要有一整套的配套措施跟上來。由於穩定化、自由化、私有化這三項任務完成的速度不可能一致,通常會出現產權還沒有落實,而市場已相當開放和自由化了,於是就形成一個明顯的反差,普遍的市場化與滯后的私有化。在這種情況下,制度改革的核心問題——產權結構的落實就迫在眉睫了。
總之,這些國家能在一定程度上實行「重新私有化」的條件是:(1)、時效性,這些國家與已經搞了70多年社會主義的俄羅斯等國相比,社會主義改造是較晚近的事,尤其是東德的農業集體化在全東歐最晚,直至60年代才完成,距劇變時僅20餘年,這就使在操作上有時效的可行性。(2)、只在「民主社會」承認的範圍內進行,即主要歸還本國平民業主的資產,對封建性、政治性(官僚、王室、權貴的)資產及法西斯及民族征服者的資產(如德國人在捷、波等國的資產)一般不予歸還。(3)、重點歸還特別不公正者,如立陶宛的情況。(4)、主要只涉及農業中的土地私有化與城市中的「小私有化」。(5)、即使在以上範圍內,也還有照顧現狀的問題,不可能完全「恢複原狀」。由於以上種種限制,「重新私有化」在這幾個國家占的比重也很小,比例最大的前東德也沒有超過7—8%。
一是「新私有化」即通過外資或國內私人投資建立新的私有企業,擴大私有新增資產。它的特點是一開始就搞資本主義,不背包袱,可以繞過國營經濟改造的「雷區」。從進展程度看,東歐各國的私人新增資產投資基本上與國有資產私有化改造成正比:俄羅斯超過烏克蘭,捷克超過斯洛伐克,波蘭超過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前東德又超過所有這些國家。只有匈牙利是個例外。它因為劇變前的改革中市場機制的發育程度比較高,在轉軌過程中又大張旗鼓地宣傳「提前全球化」,外資進入量很大,因此「新私有化」的程度一直比較高。
有償私有化又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秦暉:這是東歐私有化進程的主要任務,也最困難的一項任務。也就是我們要談的私有化的第三類方式,改造型私有化,它又分有償和無償兩大類。
金雁:您是否能先介紹一下東歐私有化的總體情況?
秦暉:的確如此,據統計到1997年底,匈牙利銀行系統的資本構成重,外國資本已佔61.4%。在私有化過程中,匈牙利人均吸引外資1268美元,是東歐國家平均水平的13.8倍。可以說匈所有制結構的徹底改變,主要依賴於大量的外國資本。對此許多匈牙利人心存疑慮、十分擔憂,這樣下去,「匈牙利還是匈牙利人的么?」「匈牙利人還有自己的民族經濟嗎?」但匈主流派(尤以「左派」社會黨政府為典型)認為,在加入北約、歐盟的大趨勢下,融入歐洲是早晚的事,何況從歷史上看,東歐如同一個走廊,不是向東就是向西,對外依賴性一直就很強,現在通過私有化過程提前「一體化」應視為好事。他們也願意接受以國外資本為主導的國際分工,在全球化進程中被動定位。從過去接受「大家庭」分工到現在接受西方分工,反正都是分工,觀念轉變並不難。而且在大歐洲範圍內,民族國家的淡化是不可避免的。
金雁:是否可以這樣概括:狹義「休克療法」只是以嚴厲的緊縮來糾正經濟中的破壞性失衡以求穩定經濟,由於它是向以前造成失衡的邏輯原因對症下藥的,因此它的「療效」具有邏輯保證。但同時具有邏輯性的是,「休克療法」可以創造平衡,卻不能維持平衡。要把平衡維持下去,就得有「看得見的手」(行政性的計劃機制)或「看不見的手「(市場機制)。前蘇東各國的「療效」逆轉現象,雖然各有其具體原因,但從根本上說,共同原因就在於「休克療法」作為一種緊縮政策只能穩定經濟而不能改造經濟,因此它本身不能維持平衡。從這點上來說,東歐既不同於80年代的拉美諸國也不同於1988年後的越南、中國。前者原有市場機制,「休克」創造的平衡可以用「看不見的手」維持之;後者原有命令機制,「休克」創造的平衡可以用「看得見的手」維持。對於東歐國家來說,「休克」之後的選擇便只剩下一個:加速經濟改造,趕快產生「看不見的手」,這就使大力推進私有化成了轉軌第二階段的中心。經濟轉型就是由一種特定的產權結構轉移到另外一種產權九-九-藏-書結構。轉型的起點(斯大林式的統制經濟)和終點(市場經濟)都已確定,剩下的就是落實的形式和速度了。
秦暉:從總體上看,東歐國家的社會總資產是由舊體制下積累起來的國有資產、舊體制建立時沒收的私人資產和新增私有資產這三部分組成,據此可以把東歐的私有化分為三類。
秦暉:的確,蓋達爾的「休克療法」搞得很糟糕,但別的辦法是否會好一些則很難證明。畢竟進行了激進改革的波蘭、捷克等東歐國家與波羅的海三國經濟轉軌都比俄羅斯強得多,而沒搞休克療法的白俄羅斯與烏克蘭,如今的經濟狀況決不比俄羅斯好。其實,就前蘇東地區各國的比較而言,激進改革的國家在中長時段上付出的總代價往往要小於「漸進」的國家,當然這不是「規律」,不能說激進肯定優於漸進。在1992年初的俄國,狹義與廣義上的休克療法實際上都很少迴旋餘地。當時俄國已經連續兩年經濟滑坡,又突然面臨經互會「大家庭」經濟空間與聯盟統一經濟空間雙重解體的衝擊,1992年通脹率已達到1354%,經濟失衡已到了無論什麼「主義」者都無法容忍的地步,以緊縮制通脹的「休克」大概是誰在台上都難免要搞的。事實上,無論激進還是漸進的方案都不是萬應靈藥,但也不失為一種選擇,關鍵在於任何方案都有其行為邏輯,其有效性取快于這種邏輯能否貫徹到底,無論激進還是漸進,都比一忽兒激進,一忽兒保守,沒有章法要好。而在當時葉利欽與議會的拉鋸戰中,任何「療法」都不能貫徹到底,其療效不佳也就不奇怪了。 1992年夏,俄議會推翻了政府的緊縮預算,大幅放鬆銀根。這時休克療法僅持續半年,議會的行動給人的感覺是:俄羅斯人民已經承受不了了。然而那時「承受」的東西在數年以後實際上是更沉重了。如果說1992年7月按議會的說法不放鬆銀根就會發生社會爆炸,那麼1993年10月事變中人民沒有起來支持議會就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事實上,這個時期俄國人民並沒有失去對「激進改革」的期望。而實際上,在議會的壓力下放棄財政貨幣緊縮的結果是靠大印鈔票來彌補赤字、增加國企補貼等飲鴆止渴的辦法使經濟更加困難。
金雁:東歐各國在舊體制下積累起來的國有資產是社會總資產的主體,無論「新私有」資產還是過去在社會主義改造時沒收的「舊私有資產」,與之相比都可以說是微不足道的。這些資產是怎樣按照效率與公平兼顧的原則轉為民有的?
在證券私有化的設計方面捷克作的比俄羅斯要周密:1、俄國的證券是免費分發,而捷克則需交納登記費,其數額雖只有1千多克朗,純屬象徵意義,然而它一方面可以淘汰那些對私有化完全不感興趣的人,另一方面可以培養公民的投資意識,提醒公民把它看作一次參与競爭的平等機會,而不是把它看作社會福利性分配。2、捷克的每次私有化浪潮中上市企業股票總值都經過精心估價,使基本等值于證券價值,同時這兩種價值都不直接用貨幣單位,而用「投資點」這樣的約定單位表示。而俄羅斯的證券與上市企業資產價值都用盧布表示,但證券價值與實際資產價值卻完全脫鉤,這就容易導致私有化證券本身的買賣中和以證券「購買」股票的過程中,都發生投機風潮。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不在於俄國人比捷克人笨,而在於俄羅斯嚴重的通脹使得貨幣尺度極不穩定,資產估價與證券面額的脫離也就難以避免。3、捷克充分發展了國家法律監督下的信託投資業。僅在第一波中出現的「投資私有化基金」組織就有近500家,持有投資券的公民可委託它們代理投資。為了避免它們對私有化進行壟斷,國家規定了兩項限制:第一,每個這類組織對任何一家企業的總投資分都不得超過這一企業投資化總股份的20%;第二,「投資私有化基金」不得把總投資分集中投在一兩家企業,而必須投入10家以上的企業。這樣,持券公民遇到風險或機遇的幾率處於平均值之上。
秦暉:實際操作中情況比較複雜。在俄羅斯「休克」中受打擊最大的就不是在經濟中處於長線地位的重化工業,而是輕工業、消費品工業,這恰恰是俄國最需要發展的領域。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放開以後還有一個外部環境。在一國之內搞緊縮或許可以見效,但如果同時又在一個國際環境中,就會產生消費品需求轉向進口產品,國內廠家就會同時面臨資金短缺和改造壓力兩難處境。解決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大規模外來資金的介入。做到這一點的有兩個國家,一是東德,被西德徹底買斷。二是匈牙利,徹底開放市場,門戶暢開到任何領域,以外來投資解決國內產業的資本更新問題。俄羅斯的悲劇在於首先它的緊縮是不徹底的,緊縮了幾個月又放鬆銀根,接下來又緊縮又放鬆,反反覆復,等於說從來沒真正徹底搞「休克療法」,但又始終一直處在「休克」狀態。其次,俄國在「休克」過程中,企業體制改革一直陷於「內部人控制」的陷阱,外資無法進入,同時對國外產品又全面放開市場,造成的結果是第一,壓縮需求的成效遠遠不及壓縮供給的成效大。第二,壓縮有效供給的成份也遠遠超出人們的預期,具體說,對消費品工業的打擊最大。道理很簡單,在一下子放開的情況下,國家沒有加大資金支持,外資又不進來,企業無法進行資產更新、結構改造,自然無法與國外產品競爭。俄國的主導思想與匈牙利不同,它為外資進入設置了很多障礙,使得在轉制過程中很少有新資金注入。
波蘭的ESOP方式是個過渡形式,它目前正在向MOS企業——經理購買企業轉變,這將是個比較長期的過程,並不是說計劃經濟下的經理就天然地具有在市場經濟中辦企業的能力,還需要在競爭中鑒別。從目前的發展狀況看,波蘭的私有化在工會的監督下以緩慢的速度在良性發展。
金雁:在一定範圍內搞了「物歸原主」方式的情況又是怎樣呢?是否就是搞「反攻倒算」?
東歐轉軌仍在進行,我們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之中,今天就談到這裏吧。
無疑,以人人有份的證券分配方式進行的大眾私有化是有許多缺陷的。這主要是:這種方式沒有給企業帶來新的投資,也不能給國家創造「私有化收入」,股權過於分散不利於改善企業管理,由於信息不對稱,人們即使持有等值的read•99csw•com私有化證券,也未必有了平等的投資機會等等,但要說它有利於形成寡頭是說不通的。據世界銀行調查,在證券私有化終止兩年後的1996年,俄大中國企以證券私有化方式改造的份額只有11%,而捷克達到50%,立陶宛60%,蒙古55%,為什麼這些比例遠比俄國大得多的國家沒有出現俄國式的寡頭。其次,假如證券私有化真的導致了產權集中於寡頭,人們對它的主要批評,即股權過於分散不利於管理,不就不存在了么?然而實際上,這種批評在俄國至今也沒有消失過。
秦暉:俄羅斯、東歐各國都有相當比例的國有資產是以這種形式私有化的。但是在所有各國里,波蘭做得較好。它從僱員持股再通過市場機制形成股份集中的經理購買過程中沒有形成「寡頭」。這是和俄羅斯最大的不同,因為波蘭的「內部人」是小股東,他們之間的交易是「自由交易」,小股東在買掉股票的同時也就完成了責任轉移,反之大股東在集中股權的同時也就承擔其責任。俄羅斯的「內部人」實際上是有權人,是被權力機構視為可靠的「自己人」,他們不是在和獨立的小股東作買賣,而是和國家作「交易」,買賣雙方都是有權人,他們之間進行的本來就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交易」,而是從國庫中獲取。這種「交易」的最大的特點就是利益給了個人,包袱在很大程序上仍由國家背著,股東們之間的交易在短期內是很難形成寡頭的,只有那些「自己人」如探囊取物一般從國家直接「拿」過來的國有資產才是寡頭形成的捷徑。關於俄羅斯的情況我們下面將專門論述。
5、破產清理法,這在波蘭叫「撤銷」法,在其他東歐國家又叫做「(實物)資產私有化」。它主要用於那些虧損嚴重、山窮水盡而無人願意購買的不景氣企業。國家通過一定程序可以宣布「撤銷」該企業,對其實物資產進行破產清理后,通過無底價拍賣捐贈給其他國庫獨資公司,以上述第二種方式參与私有化,或者在原企業就業人員要求的情況下租賃給他們去自主經營。
秦暉:實行了「物歸原主」的國家主要有立陶宛、保加利亞、捷克與前東德。這幾個國家各有些特殊情況:立陶宛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併入蘇聯,戰後突擊進行了強制性集體化,相當一部分不願集體化的農民乃至只是一般地具有民族主義情緒而不滿蘇聯統治的人都被打成「富農」掃地出門,流放西伯利亞,造成大量死亡。這件事不僅創傷沉重,而且帶有民族矛盾色彩,因此從民族情緒考慮,不能不有所「糾正」。保加利亞20年代農民聯盟政府執政期間,進行過戰前歐洲最徹底的土改,因此在共產黨執政前保加利亞早已沒有地主階級,「物歸原主」從總體上並不存在「地主復辟」問題,但土地因退賠給原主的合法繼承人,他們多為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人,早已脫離農業,結果造成不少土地拋荒。捷克是東歐惟一的在共產黨執政前資本主義工業高度發達並且具有民主傳統的國家,「原業主」的資本起著相當的作用,而且其中基本沒有封建成份。前東德的退賠只限於民德成立后(1949年以後)沒收的資產,蘇占時期(1945—1949)沒收的資產則不予退還。這是因為民德時期的沒收屬社會主義改造性質,而蘇占時期的沒收屬於反對法西斯。「重新私有化」只「糾正」前者而承認後者,其界限是明確的。
東歐私有化的類型比較
金雁:從「賣」的典型匈牙利的例子看,恐怕主要的問題還不是國內人購買,而是外國資本控制了大部經濟領域的問題。老百姓中一直有「(蘇聯)坦克走了,班克(Bank,銀行,特指西方投資)來了的說法。
當然,任何一種方式都不是十全十美的,這種以「證券」運作的「分」的方式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它不能一步到位地形成資產負責人而導致產權虛化、影響管理與效率問題;甚至有的企業效益還不如私有化前;不能給國家帶來私有化收入,以改善政府財政枯竭、資金匱乏的狀況;不能一次性地注入現金資本投入,改善企業狀況;還有雖然基金會在證券上市過程中的中介、公平、集中的作用十分突出,但資產責任人的角色卻扮演的並不成功,這就是捷克在1997年私有化基本結束后出現經濟增長勢頭減慢的原因。
二是「重新私有化」,即把過去共產黨時代沒收的私有資產「物歸原主」。這屬於私有化過程中要處理的歷史遺留問題,同時也是私有化中最受非議的內容。劇變之初,少數東歐國家在「鐘擺效應」之下趨向極右,掀起過一陣「重新私有化」高潮,但後來因種種原因未能到位,最後經過調整政策,改行了折衷的,考慮現狀的辦法。大部分前蘇聯國家、東歐的羅馬尼亞、波蘭、匈牙利、斯洛伐克則基本上沒有搞「重新私有化」,或者只進行了象徵性的補償。比如匈牙利,國家不向原業主交回財產,只發放數額有限的補償券,這種證券可以在股市上自由換取股票。在斯洛伐克則規定從私有化收入中撥出一定數額設立補償基金,用於對原業主支付象徵性的補償費。
秦暉:我們應該把三個層面的問題分開談:第一,證券私有化到底「化」掉了沒有?如果它只是虛張聲勢,實際上沒有真搞,那後來的結果無論是好是壞,都不能說是證券私有化造成的。第二,這種私有化是否「公平」?資產是大家都有還是落到少數人手裡?也就是說,如果它真是把國有資產「化」掉了,它的分配到底是一種什麼狀況?第三,這種分配狀況對企業管理,企業效率改進到底有什麼結果?許多人乾脆把這三個不同層面的問題全都攪成一鍋粥,於是就出現很多自相矛盾的說法。
金雁:的確,不需要太多的分析很容易就能看出,「產權分散無法管理和寡頭控制國有資產」,這兩種批評是可以相互抵消的。可是為什麼在現實中又同時存在著這兩種意見呢?
4、企業「內部私有化」,也就是把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資產出售給本企業就業人員。通常他們都可以享有優惠。在企業股權內部平均分配的情況下,這種方法就近似於西方國家的工黨或社會黨所提倡的伊索普(ESOP,即「僱員股權方案」的英文縮寫)方案。
金雁:現在人們普遍認為,波蘭是東歐國家中轉軌最成功的一個,有媒體稱它的私有化改革「為轉軌國家樹立了樣板」,它在私有化過程中有什麼特點?
波蘭九-九-藏-書經濟失衡程度要比俄國更嚴重,1990年1月開始「休克」,5月份就導致全國大罷工,瓦文薩以工人代言人的姿態大力抨擊「休克療法」。該年底他以74.3%的高支持率當選波蘭總統,出人意料的是,瓦文薩上台以後更換了一個不受歡迎的政府,卻把「休克療法」的政策維持下來,成為東歐以反「休克療法」上台,而後大力推行「休克」政策的第一人。以後這出「戲」又在東歐各個國家多次上演。最典型的是1993年5月工潮后,議會迫於工人情緒的壓力通過對蘇霍茨卡政府的不信任案后,瓦文薩用總統職權一面解散議會提前大選,一面直接插手領導行政,繼續「休克」政策,終於使波蘭挺過了最難熬的時間。
2、先把企業改組成國庫獨資股份公司,然後在股市出售股票,股票售完,企業也就完成私有化。這是「大私有化」的標準程序。股票出售的對象如果是以現金或外匯購買的國內外投資者,則國家可以得到收入,屬於有償私有化;如果「出售」給以私有化證券「購買」的公民和中介公司,則只是無償私有化的一個步驟。
3、「個別私有化」,即不通過公開招標、分股出售的方式,而是以選定的待私有化的(一般是對那些無法公開出售或資產龐大而又不宜分股出售)企業為對象,與選定的購買者通過一對一談判實現整體轉讓或合資參股。
從理論上說,這種方法體現了國有資產應歸全民享有的思想。它是本著從起點平等的原則上找到「最初的所有者」,然後通過規則平等的市場經濟公平競爭原則找到「最終的所有者」。它一方面通過組成國庫獨資股份公司為股市建立供給,另一方面通過全民持券為股市建立需求,從而可能在一片空白的基礎上很快建立起私有化的靈魂——現代化的資本市場。東歐私有化面臨的兩個史無前例的難題:對「公平」的極端敏感、空間龐大的國有財產與極為可憐的認購資本的尖銳矛盾,在理論上都可以通過這一方法得到解決。也就是在沒有資本家的情況下為發展資本主義創造條件。
金雁:你在談捷克時多次提到俄羅斯的證券私有化,認為它的設計有許多缺陷,現在最流行的說法是認為俄羅斯的金融工業寡頭是全民分配國有資產的「證券私有化」造成的。是這樣的嗎?
金雁:如果說有償私有化的本質是「出售」,那麼無償私有化的本質就是「分配」。相對於「出售」而言,「分配」中的公平問題尤其敏感,而且如果說有償私有化的各種方式在以前西方和第三世界國家的私有化實踐中都曾出現過的話,那麼無償私有化則是蘇東地區的一項創造,他們是怎麼搞的呢?
秦暉:這種說法值得懷疑。東歐各國都發生了民主化、市場化與「激進改革」,可是為什麼寡頭壟斷只出現在俄羅斯,這一事實本身就使民主化市場導致寡頭制的邏輯無法成立。其實已有不少學者指出。當代俄羅斯寡頭是由蘇聯時期的權貴階層或官僚階層演變而來,現在的寡頭壟斷脫胎於過去的國家壟斷,寡頭制源於過去的集權制。把寡頭的崛起說成是「證券私有化」的產物,是一種常見的謬誤。
金雁:如果說匈牙利是「賣」的典型,波蘭是「職工私有化」的典型,那麼作為「分」的典型的捷克是一種什麼狀況?它的這種方式有什麼優劣之處呢?
秦暉:工人力量強大,工會的談判地位不容置疑,這的確是波蘭特色,類似的國家還有羅馬尼亞。「團派」政府推行私有化不力也的確和他們既要扮演工人代言人又要充當私有化執行者的兩難處境有關。這一方面說明民主政治與市場經濟除契合外也有尷尬之處,需要一個調適過程。但另一方面,這種「交易成本」的付出有其積極因素,並不能像有些人所講的,把工人權利剝奪了,「交易成本」就小了。俄國的工會力量遠小於波蘭,而且從1994年起它就放棄了大眾私有化而改行「新權威主義的寡頭私有化」,但它付出的「成本」小嗎?
秦暉:我現在仍基本堅持原來的看法。捷克是真正做到了國有資產被「大眾」「化」掉了的國家。這種結果首先使捷克的政局穩定,其次得到廣泛的認可,在多份調查中顯示,在東歐各國對私有化「公正」程度的評價中,捷克的評價最高。我之所以說「基本上」是因為在1995年時我只看到基金會在證券私有化操作中成功的一面,但對通過基金會來管理企業的負面影響估計不足。因為證券私有化使所有「購買」上市企業的人都成為股東,但這些人不可能一窩蜂地都去管理企業,由於基金會代替證券持有者選購上市企業,於是他們從購買的中介轉化成了大股東,它代表分散的小股東去管理企業。現在經過5年的發展,人們感覺到基金會管理企業較成問題:其一,基金會並不是通過企業的收益獲取利潤,而是靠收取傭金贏利,也就是說,它並不是真正的老闆,只是所有股東的代理,因此對企業態度不是從真正的資本所有者的角度出發。比如企業老闆會不斷地為企業注入資金改善管理,力圖使企業更新,但最近發現作為企業管理者的基金會不但不向企業投入資金,反而不斷地以收取管理費的名義向企業索款,有些企業因拖欠管理費竟被基金會告上了法庭。由此人們感覺到基金會到底不是真正的資產責任人,如是老闆,哪裡會出現老闆告自己企業的現象呢?其二,不管哪種私有化方式,總的目的是要使國有資產能夠流動、能夠交易。而證券私有化有一個問題,私有化證券所代表的只是實物資產,而不是貨幣資產,也就是說證券代表的多少貨幣的含量只相當於國有資產份額的比例,至於這一貨幣含量能值多少錢只有在上市以後才知道,也許作為實物的確是有價值,但上市情況不好,只能達到原有價值的1/10甚至1/100也是常有的事,或者正好相反,有些資產核定價格並不高,但上市后十分搶手,價格就會直線標升。而投資基金會所持的私有化證券,它只代表著實物性質的國有資本,是不能變現的。這樣就沒法進行再投資、無法進行企業改造,無法使證券象貨幣一樣流動起來,只能僵死在基金會中使好企業得不到應有的注入資金,壞企業也無法淘汰。其三,由於國家通過銀行建立的基金會比民間基金會有優勢,有相當一部分企業被國家基金會所控制。這無異於變相國有化。看來,捷克的基金會還有一段路程要走,直到股權落實到自然人身上。
市場read•99csw•com化過程中的公平與效率
雖然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但匈牙利的拍賣也儘可能地做到公平、公開,鼓勵匈牙利人參與,並實行一定的政策傾斜。一般是在報刊等公開媒體上發布消息,在約定的時間和場所,有競爭者競價,出價最高者獲勝。國有資產託管局的財產42%是通過競價售出的。買主多為外國人,因為操作程序公開透明、組織規範、監督嚴格,雖然在私有化過程中也曾出過「托切克醜聞」,但全國上下對這種拍賣方式並沒有太大的疑慮,而且事後證明,這種一步到位地找到「最終所有者」的方式在改造方面也是比較成功的。匈牙利的麻煩主要是出「穩定」上。右派的安托爾政府一味擴張財政惡果,使繼任的霍恩社會黨政府吃盡了苦頭,他們不得不在劇變5年之後進行「休克補課」——「博克洛什緊縮綱領」,以「令人不快和不受歡迎的」「強制措施」,實行空前嚴厲的財政緊縮。西方對「博克洛什法案」評價甚高,認為這個綱領終於使匈理順了宏觀經濟,整頓了金融,彌補了前期過渡放鬆的失誤,使它」成為一個可靠的夥伴「,但普通老百姓對這個措施怨聲載道,認為這樣做的結果使自己的收入減少、失業率增高、發展速度減慢,所有這些都留在消費者的記憶力里,在四年一度的選舉中,他們公開表示了對社會黨的不滿,最後以反對「休克療法」上台的社會黨政府以實行「休克補課」而下台。
秦暉:東歐各國所講的無償私有化,特指向全體公民平均分發私有化證券的一種模式,在東歐一般稱為「證券方法」或「分配方法」,也叫「人民私有化」或「大眾私有化」。它的基本內容是:由國家將準備私有化的國有資產進行估價,定出用於無償分配部分的價值比例,然後以此價值為基礎確定私有化證券發行總額,把這些證券平均分發給全體公民或國民。他們領到證券后就可以用它代替貨幣進行投資,直接或間接(委託中介公司)地自由選購擬私有化國有企業的上市股票。
秦暉:它的邏輯關係是這樣的:財政一緊縮就導致企業生產萎縮,生產萎縮就會帶來「二度失衡」。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原來企業生產一百個單位價值的產品,國家發行10倍于產品即一千個單位價值的貨幣,而現在貨幣發行總量緊縮到原來的1/10,與產品價值等量。表面上看,貨幣發行與商品供給吻合了,宏觀經濟應當穩定下來。實際上也的確會穩定一陣子,即使俄羅斯,也曾在放開價格后出現了三個月左右物價到位不再上升甚至有所下降的情況,但好景不長。因為在實際操作中,國家一緊縮,企業得不到貸款,就無法維持原有規模的生產,這樣企業提供的商品就會進一步萎縮,可能只向市場提供10單位價值的產品,新一輪的不平衡又產生了。這個難題困擾著所有的東歐國家。不緊縮失衡得不到治理,不死不活地拖下去,經濟狀況就一直無法改善,但不會象「休克」、「陣痛」感到的那麼難受,社會黨上台前的匈牙利、保加利亞以及烏克蘭、白俄羅斯就是這種情況。但一緊縮,雖然立竿見影就有效果,但若改造措施跟不上,不能恢復企業生機,短暫的「舒適」后新的不平衡帶來的「二度陣痛」就會接踵而來。所有搞過「休克」的國家短期效果都有,長期效果只有波蘭和波羅的海國家比較突出。只有捷克例外,它的平衡問題不嚴重,「休克」是直接與私有化相聯繫的。
1、一次性公開拍賣。這是「小私有化」的標準程序。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不能拍賣所有權就拍賣使用權,即「拍租」或招標租賃。
秦暉:上述提到的有償私有化、內部人私有化和證券私有化都不是完美的解決方案,各有其利弊。因此東歐各國一般都是諸法并行,互為補充,只不過各種形式的比例多少不等罷了,相對來說,前東德、匈牙利主要搞有償私有化、捷克、俄羅斯、斯洛維尼亞、立陶宛以及同是經互會國家的蒙古都搞了一定比例的證券私有化,南斯拉夫、斯洛伐克主要搞內部私有化,波蘭、羅馬尼亞、保加利則是有償、無償與內部私有化三途並進。 從現在的情況看,有償私有化是過去西方與第三世界國家私有化歷史上常用的、經實踐檢驗證明是比較成熟的方法(它因此又被稱為「英國方式」),其優點是國家可以通過出售企業而得到「私有化收入」,在轉軌時期國家財政枯竭的情況下,這一點尤其重要,以匈牙利為例,它在8年的私有化過程中,共收入14437.5億福林,極大地減緩了國家的財政困難。同時,企業出售後便一步到位地成了規範化的私有企業,有利於迅速改善經營和增加投資。但是,這種方式只講規則平等,不講起點平等,國內能夠購買企業的只是少數人。而在市場機制未經發育的情況下,能夠購買企業的富人通常不是於過去的特權階層相聯繫,就是以黑道起家,企業落到他們手裡會使社會感到不公。
斯洛伐克也可以說是「內部人私有化」的典型,但它的運作與其說是像波蘭不如說是更像俄羅斯。在捷克與斯洛伐克聯邦分家以前就搞過第一波的證券私有化。分家以後,斯洛伐克宣布證券作廢,政府表示以後用分期付款的辦法作為對回收證券的償還,就這樣全部資產有收回國有,然後就開始搞「內部人交易」。它與同時搞「內部人私有化」的波蘭方式最大的區別是,波蘭至少在企業內部還是相對公平的,僱員在等額持股的起點上,通過市場交易「自由」地實現股權轉移。斯洛伐克的方式是經理與國家打交道,政府把企業交給了他們認為「應該送給的人」,也就是與當權者有各種關係的「自己人」。這種方式當時的操作思路是想跨越職工自由認股這個階段,一步到位的形成「自然人持大股」,並以此改善企業管理。但它弊病是顯而易見的,第一,造成嚴重的社會不公。因為國有資產從理論上說是全國人民的,不是企業職工的,更不是企業領導人的,憑什麼現在就被這些「紅色經理」私分掉了。波蘭比捷克已退而求其次,斯洛伐克把這個範圍縮減到更小,連職工的利益也排除在外了。第二,很多「經理」以低廉的價格或者是「免費」獲得企業后並不急於改善企業,而是謀求更好的價格趕快賣掉企業。這就有點像我國前幾年在炒地皮風潮中出現的情況,凡是通過權勢、關係得到地皮的,都不是真正的開發商,而是「空手套白狼」的投機者,他們往往轉手以更高的價格https://read.99csw.com出售凈撈一筆後走人。斯洛伐克90年代中期從第一方陣中落下來,和這種轉手交易造成企業管理惡化有直接的關係。這兩年斯洛伐克也注意到自己的問題,通過加大買的力度、完善法律、增加透明度等措施來改變「梅恰爾政府有爭議的私有化方式」。目前斯洛伐克政府在逐漸向「匈牙利方式」靠攏,批准銀行、郵局、電話公司以及石油天然氣行業向外國資本敞開門戶。
秦暉:波蘭比較成功,是否可以從這幾方面去理解:首先,它的經濟恢復很快,從1993年起持續增長,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休克療法」。它搞的很到位,在最關鍵時刻硬是堅持下來,的確做到了長痛不如短痛。其次,它的「自由化」基礎比較好,是個「言必稱法」的國家,有關的私有化法規基本配套。再次,它的私有化進程並不是最快的,工業私有化企業只佔55%(捷達92%,匈在85%以上),但比較穩妥、公平。捷、匈兩國已分別於1998年、1999年宣布完成私有化,而波蘭的完成期限定在2002年,很有可能還要延遲。波蘭私有化進程較慢的原因在於:一、前後期的團結工會政府都搞得較慢,馬佐維耶茨基執政時期,甚至比統一工人黨時期還慢。如前所述,波蘭劇變前的統一工人黨政府就信奉奧斯卡.蘭格的「市場社會主義」,80年代後半,「自發的私有化」、「權貴私有化」、「雜亂無章的私有化」以頗有發展,新政府上台後不是加速這種進程,而是清算前政權的私有化,要追究以前當權者侵吞國有資產的責任。另外團結工會政府就本質說是工聯主義社團而不是自由主義政黨,而工聯主義在初衷上與其說傾向於私有化,毋寧說更傾向於工人自治。他上台後既要清算前政權的「自發私有化」,又一時設計不出具有波蘭特色的私有化方案,於是就出現共產黨、社民黨政府搞私有化都要快于非共產黨政府的奇怪現象。
波蘭大規模私有化是在「左派」重新上台以後,採取的方法也是多種多樣的;約15%的國有資產無償送給本企業職工;商業和建築業是通過上市出售股份而私有化;對380就大型國企以國民投資基金的證券方式進行分配,凡年滿18歲的公民均可以得到一張基金券,(全國享有這一權力的人數達2400萬,佔總人數的61.5%),面值20茲羅提,可上市、可轉讓,是私有化成為涉及每個公民的事情;還有部分企業經評估折股后讓企業職工以優惠價購買或分期購買,這就是較有波蘭特色的「僱員所有制」。
金雁:人常說,理論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樹常青。理論的設計和實踐之間畢竟是有距離的。這各種方式在蘇東地區實行的結果究竟如何?
1998-1999年的團結工會政府主要精力也不是花在抓私有化上,而是把主要精力花在大抓社會改革問題上,例如: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退休金改革、醫療制度改革以及教育改革。因為這些領域是深化私有化的配套工程,如果不理順這些關係,在一個工會力量強大的國家,私有化是難有進展的。
金雁:新自由經濟學有個理論,說「休克」壓縮的需求是有效需求,而它壓縮的供給是無效供給。按照這種說法,在「休克療法」中遭到破產的是沒有競爭能力、產品無市場的企業,有競爭能力、產品對路的企業在大浪淘沙的選擇中是能夠留下來的。
秦暉:捷克的特點是原體制的僵化和壟斷性與「純國有」、「純計劃」的程度高;左派傳統強大。按理說它的轉軌難度要比其他東歐國家大得多。但以克勞斯為首的自由主義政府提出在一個沒有資金、沒有資本家的國度以起點平等的方式快速創造出市場經濟的基礎的戰略構想后,「起點平等」的「證券私有化」方式成為首選,短短几年間它以後來者居上之勢成為繼東德之後第二個完成私有化改造的國家。1992年5月,當時的捷克聯邦開始證券私有化的第一次浪潮。每個公民在支付1035克朗登記費后得到一本含有1000個「投資點」的投資券。同時政府把經過估價折股后的大中型國企1492家,資產近3000億克朗,一次性投入供公民以投資券選「購」。同年11月聯邦解體后捷克又開始第二波證券私有化,在有權得到投資券的1030萬公民中,有半數以上支付了每人1050克朗的登記費獲得第二期投資券,從1994年4月購買資產總值為1550億克朗的862加大中國企股票,到1996年底捷克90%的企業已實現了私有化。
金雁:記得你在1995年時對捷克模式評價甚好,認為它跳出了公平與效率的悖論,融效率于公平之中,又經過5年的實踐檢驗,你還這樣認為嗎?
金雁:緊縮從邏輯上說是可以糾正失衡的,但這種糾正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辦法。如果一直找不到根治的措施,它還會產生更糟糕的效果。從緊縮的實際效果看,許多國家都產生了暫時的療效。這種「療效」的不能持久是「休克療法」的特點之一。
金雁:波蘭的ESOP現在發展到哪個階段,它的前景如何?
金雁:從你講的情況看,構成團結工會主體的大型國企職工,曾是政治改革的推動者,如今卻成了經濟改革的阻礙者,那麼該如何看待這種增大「交易成本」的行為呢?
另外,講「交易成本」可以,但不能拋開「交易權利」來講。對公共資產來說,作為公共的一份子,公民就有交易權利,大多數人由於條件所限不可能參与交易,這就必須經過一個委託交易權、轉讓交易權的階段,波蘭的工會就是被委託的代表。因為它們與政府、資方的各種矛盾攪在一起,使波蘭的私有化每邁出一步都要經歷許多回合的談判,但正因為如此,它在防止「黑箱操作」,防止少數人任意私有化、防止寡頭形成上起了很大的作用。這種謹慎、穩妥、民主而注重公正的政策對當權者來說似乎很麻煩,從長遠看未必是壞事。當然工聯主義的價值傾向使工會醉心於工人持股的ESOP方式,其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其突出特點就是容易產生排外性,內部關係難以理順,成為股東的工人既不能開除又不能懲罰,企業領導很難更換。因為領導人不承擔資產責任,對企業自然不會有切膚之痛,他雖管不好企業,但可以通過多發工資、獎金、增加福利來討好工人,因此在工人全額持股的企業中有時會出現比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都要糟的局面。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企業搞不好也是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