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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不可俗氣

文字不可俗氣

前幾天看到蕭乾新寫的《昆明偶憶》,想到那裡寫到那裡,文字像標緻的村婦那樣清爽,真是一點不俗氣的文字了:「那時,收容我和小樹葉的楊振聲、沈從文兩先生住在北門街。每放警報,我們就一道外逃去躲避。戰時,死神隨時可以光臨。相對而言,在大後方要算踏實多了。我們都是從烽火中逃出來的。對於昆明這個大後方大都懷著感激之情。」我一向喜歡蕭先生的筆,早年當過記者畢竟不同,人情九九藏書世事看得細,落墨寫實,沒有廢話。他寫的信也這樣,短短的,要說的都說了,又有情致。
文字像人,有的俗氣,有的不俗。偏見的人一口咬定暢銷作品必是俗氣,其實並不盡然。Edmund Wilson說:不少有品味的人都勸他認真看待毛姆(Somerset Maugham)的作品,可是他始終覺得毛姆頂多是二流作家;他說毛姆在美國名望甚高,《人https://read.99csw•com性枷鎖》原稿居然奉獻給國會圖書館庋藏,簡直是文學之墜落,令人胃口大倒,無心寫作。他說毛姆的文字越白越好(「Mr Maugham writes best when his language is plainest」),作品流暢,饒有趣味,可惜始終是雜誌貨色(「but these stories are magazine commodihttps://read.99csw.comties」)。毛姆小說故事鋪陳生動,暢銷多年,發了大財,嚴肅作家多不順眼,總是說他庸俗。我覺得看毛姆文字來打好英文基礎還不失為良策,起碼故事引人入勝,不沉悶。巴爾扎克、福樓拜、莫泊桑都在雜誌上登小說,「to damn a story because it is a magazine story is absurd」,毛姆辯解說。
說文字俗,與文言白話無九-九-藏-書關;作者的胸襟和品味舉足輕重。冒襄的《影梅庵憶語》自有歷史與文學之價值,但論筆墨則有的地方清雅,有的地方俗氣。「舟泊江邊,時西先生畢今梁寄余夏西洋布一端,如蟬紗,潔比雪艷,以退紅為里。為姬制輕衫,不減張麗華桂宮霓裳也。偕登金山,時四五龍舟衝波激蕩而上,山中遊人數千,尾余兩人,指為神仙。繞山而行,凡我兩人所止,則龍舟爭赴,迴環數匝不去。」這樣的段落未必是文字俗氣,可能是蟬紗輕衫不夠莊https://read.99csw.com重,也可能是比姬為張麗華顯得平庸,又或許是說出人家指他們為神仙肉麻。另一段說:「鴛鴦湖上,煙雨樓高。逶迤而東,則竹亭園半在湖內,然環城四面,名園勝寺,夾淺渚層溪而瀲灧者,皆湖也。遊人一登煙雨樓,遂謂已盡其勝,不知浩瀚幽渺之致,正不在此。」這的確是高潔得多了。自己的兒女私情恐怕真是不可隨便描繪出來,怎麼寫格調都高不到哪裡去。《浮生六記》也如此,幸好悲劇成份夠濃,芸娘又不是什麼大美人,否則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