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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斯塔克掌控全局 第十八章 自動書寫

第二部 斯塔克掌控全局

第十八章 自動書寫

「哦,我的上帝。」他用顫抖蒼白的聲音說。他一生中從來沒有如此害怕過……突然,那種脫離肉體的感覺再度充滿了他的全身,跟他與斯塔克通電話時感覺到的一樣,但現在這種感覺更強烈了,遠遠更為強烈。
問題:他怎麼知道我會在哪裡?
這樣的話,家一定就是指羅克堡。羅克堡,恰好也是故鄉墓園的所在地。故鄉墓園,在賽德看來,大約兩個星期前,喬治·斯塔克就是在那兒初次以殘忍的肉身出現,即使艾倫·龐波不這麼認為。
賽德慢慢沿著柏油小路往前走,一直走到他書房窗戶的正下方。一輛卡車從地平線開上來,朝著房子的方向疾駛下十五號公路,有那麼一瞬,車燈照亮了草坪和柏油小路。在一亮之間,賽德看到路上躺著兩隻麻雀的屍體——三叉狀的腳爪戳在一堆羽毛外面。然後卡車開走了。在月光下,死鳥的屍體再度變成了兩塊不規則的陰影——僅此而已。
你在哪裡,喬治?他想。我怎麼會感覺不到你呢?是因為你像我沒有意識到你的存在一樣,沒有意識到我的存在嗎?還是有其他原因?你他媽的到底在哪裡?
他將日記本翻到新的一頁,把筆放到一邊。心臟劇烈地跳動,皮膚因恐懼而冰冷,他伸出顫抖的右手從廣口瓶中抽出一支貝洛牌鉛筆。在他的手中,鉛筆似乎正以一種令人不快的低溫燃燒著。
當他再度控制住自己——或者說接近控制住自己時——賽德將日記本放回到寫字檯的抽屜里,關掉書房的燈,向下走到二樓。他在樓梯平台上駐足聽了一會兒。雙胞胎很安靜。麗姿也是一樣。
再也別這樣了,他想。請再也不要這樣了。
賽德將頭向後一甩,咬緊牙關,忍住想從他的喉嚨里逃出來的痛苦嚎叫。
他的筆跡和以往其他時候都一樣,但這些文字是從何而來的呢?肯定不是來自他自己的頭腦。此刻除了恐懼和喧囂的混亂,他的腦子裡空無一物。他的手也不再有感覺。他的右臂似乎止於手腕上方的三英寸處。他的手指一點感覺都沒有,雖然他可以看到自己正緊握著貝洛牌鉛筆,緊得讓他的大拇指和前兩個手指的指尖都發白了。他彷彿被注射了一針奴佛卡因
自動書寫這種事情他在有關通靈的報道中讀到過,但從來沒有見過。試圖用自動書寫的手段聯繫一個死靈魂的人,用手鬆松地握住一支鋼筆或鉛筆,筆尖抵在一張白紙上,就這麼等待著靈魂來移動他的手。賽德讀過的文章說,在顯靈板的協助下從事自動書寫,常被當成玩笑,甚至是一種派對遊戲,但這可能是極其危險的——事實上,它可能容易讓從事者走火入魔。
某部卡通片中的一句台詞進入他的腦海,揮之不去:艾尼—梅尼—切里—比尼,靈魂馬上要說話了!如果麗姿出現,問他手持鉛筆,面朝白紙,在午夜前幾分鐘,坐在這兒幹什麼,他該怎麼回答呢?說他正試圖在火柴紙板上畫一隻兔子,以贏得紐黑文著名藝術家學校的獎學金?見鬼,他甚至沒有一張火柴紙板。

1

「哦,我的上帝。」他重複道,聽到自己的聲音從一百萬英里之外傳來,一個充滿了恐懼和極度驚奇的聲音。「哦,我親愛的上帝,它們是真的——這些麻雀是真的。」
喬治·斯塔克非虛構類的處|女作,他厭惡地想。
我能讓他做些事情嗎?就像他讓我做出某些事一樣?
賽德打了個冷戰,走回房子里。他像一個竊賊似的溜進他自己的食品儲藏室里,鎖上門,然後帶著劇痛的手上了床。上床前,他就著廚房水龍頭的自來水又吞下一片止痛藥。
但他決定還是吃藥試一下。肯定是要處理的——疼痛簡直讓人難以忍受。至於醫院……他又看看手上的傷口,心想,我大概應該去醫院看醫生,但如果去的話我就完了。在過去的幾天里,已經有太多人像看瘋子一樣看我了,足以讓我永生難忘。
真是這麼回事嗎?賽德不知道,不敢肯定,但他知道一件事情:他不想此事重演。
家就在開始的地方。如果這依然是斯塔克的想法,如果這句雙關語確有意思,那麼它指的就是這裏,這棟房子,不是嗎?因為喬治·斯塔克就出生在這裏。
他確實不知道。大概是說真話——或許是部分說真話,至少。她似乎很能看穿他的謊言。
他來的時候有點迷糊,他啜著牛奶想。這種狀況沒有持續多久——他恢復清醒的速度快得嚇人——但他來的時候確實有點迷糊。我想他是在熟睡。他可能夢到了米里亞姆,但我不這麼認為。我接入的場景太過連貫了,不可能是一個夢。我認為那是記憶。我認為那是喬治·斯塔克潛意識的記錄,一切幾乎都是寫下來的,接著對號入座而已。我想象如果他接入我的潛意識——就我所知,他可能已經這麼做了——他會發現同樣的東西。
他終於找到了藏在一罐已經放了很久的剃鬚膏後面的塑料小瓶。賽德用牙撬開瓶蓋,搖晃瓶子,把一片葯倒在洗臉池的一側。他考慮是否要再倒一片出來,最後決定還是算了。這種藥效力很強。
他望著食品儲藏室的門,思考該如何走進去……以及如何從那兒再走到外面,走到房子的另一側去。
他一直等到麗姿上床后,才上樓去書房。途中,他在他們的卧室門外停了大約一分鐘,傾聽她均勻的呼吸聲,確信她已經睡著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將要嘗試的事情是否會成功,但如果成功了,那麼它可能是危險的,極其危險。
他啜了一口牛奶,看著食品儲藏室的門。
問題:是誰寫到了麻雀?是誰用血寫的?
此時筆在紙上飛速劃過。他已經好幾個月沒有如此快速或自然地寫過東西了。
鉛筆觸及紙張,開始寫起來。
它差一點就要刺穿皮肉了,他想。
「他又打電話來了嗎,波蒙特先生?」從駕駛室這邊出來的警察問。他名叫史蒂文斯。
在他看的時候,另一隻鳥加入進來。
「不用。」賽德說,「我認為不用。我只是對聽到的感到好奇。晚安,夥計們。」
他認為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也認為這會讓他再度變得易受傷害。下一次,可能就不是鉛筆插|進手裡了。下一次,可能就是一把開信刀插|進脖子里了。
十字與大叉。
問題:如果你把我孩子們腿上的瘀青拍成幻燈片,然後將片子重疊在一起,你是否會發現兩者完全一樣?九九藏書
麻雀飛起。
它們飛著,在一陣翅膀的拍打聲中遠去。
斯塔克知道有些什麼。但威廉一定也知道有些什麼——如果他的腿上有瘀青,肯定會疼的。溫迪摔下樓梯時給了他一塊瘀青。威廉只知道他有一個痛處。

失去,失去必要的凝聚力。
沒有鳥。他媽的沒有鳥。
啊,你這個狗雜種從我的腦袋裡滾出去!
如果威廉哭,溫迪就會哭。但我發現他倆之間的聯繫遠比這要深刻與緊密。昨天溫迪從樓梯上摔下來,碰傷了——一塊看上去猶如一個巨大的紫色蘑菇的瘀青。當雙胞胎從小睡中醒來時,威廉身上也出現了一塊瘀青。同樣的位置,同樣的形狀。

4

家在哪裡?他望著鉛筆沉思,又慢慢將它放到紙上。

喬治·斯塔克,喬治·斯塔克。沒有鳥,喬治·斯塔克。
還沒到時候。
他在下面寫道:
在他的想象中,他從未懷疑過這點……但沒有時間考慮它,沒有心思考慮它。突然,書房不見了,他看到了伯根菲爾德的瑞奇威地區,他是在那兒長大的。那兒就跟他的斯塔克噩夢中的房子一樣安靜、荒蕪。他發現自己正凝視著一個死去的世界里的一片寂靜郊區。
女人開始向門邊閃去,她幾乎是在門向內轉動前就這麼做了,但已經來不及了,我的手從門和門框間的兩英寸空隙中伸進去,緊緊抓住了她的手。
但現在似乎他終究又用得到它們了。
回答:我不知道。但是……
但他其實非常明白。他將試圖回答最後一個問題,一個明顯到他甚至都不屑寫下來的問題:他能有意識地引發恍惚狀態嗎?他能使麻雀飛起來嗎?
哦,但早晨它會非常疼的,夥計……而且你要怎麼跟麗姿說呢?
賽德完全同意這種猜測。他花了二十四小時才鼓起勇氣接受這個想法。
鉛筆尖一觸到紙頁,他又把手抬起來,翻到新的空白頁,並像之前一樣用手掌將紙撫平。接著,鉛筆回到紙頁上寫道:
賽德·波蒙特身體前傾,停頓了一下,然後在白紙頂端用正楷大字寫下「麻雀又在飛了」。
賽德冷靜地看著他。「是的。」他說,「最近,我每天晚上都感覺不安。」
接著又有一隻。
家就在開始的地方。
米里亞姆·考利張嘴想叫。我就站在門裡,耐心地等待了四個多小時,沒有喝咖啡,沒有抽香煙(我倒是想抽一支煙,事情一結束我就會來上一支,但完事之前,煙味可能會讓她警覺)。我提醒自己,割斷她的喉嚨后要合上她的眼睛。
回答:不。
沒錯。你可以寫上你的名字。你可以否認麻雀。很好。但你為什麼要回來繼續寫呢?為什麼這是如此重要?重要到足以殺人?
那些日子,我們夏天很晚才去湖邊的房子,因為我在教授一門為期三周的課程——這門課叫什麼來著?創造性方式。非常愚蠢的課程。那年七月末,我記得自己上樓到辦公室,發現沒有色帶了。見鬼,我記得麗姿抱怨說連咖啡都沒有了——
他究竟想用這支鉛筆幹什麼?
「我黑暗的另一半。」他咕噥道。
他把過氧化氫放回去,接著又從櫥櫃里逐一取出幾瓶處方葯,仔細閱讀它們的標籤。兩年前他在跨越國境的一次滑雪中摔了一跤后,背部嚴重痙攣,善良的老醫生休姆給他開了處方止痛藥。他只吃了幾片。他發現止痛藥打亂他的睡眠周期,讓寫作變得很困難。
他也不知道。但他確定一件事:今晚來的麻雀,那些恰好在他陷入恍惚狀態前來的真麻雀,只是所有可能來的麻雀中的一小部分。或許只是極微小的一部分。
出了什麼事情,喬治?你失去了你的一些快樂念頭嗎?
問題:我在那兒嗎?當他謀殺他們時,我在那兒嗎?
然而,這種感覺揮之不去。
他又停頓了片刻,接著他寫道:
這個抽屜又寬又深。他從中取出自己的日記本,接著一直將抽屜往外拉到頭。他用來插貝洛牌黑美人鉛筆的大口玻璃瓶一路滾到抽屜的最深處,其中的鉛筆都掉了出來。賽德把瓶子拿出來,放到它平時的位置,然後收好散落的鉛筆,把它們插回到瓶中。
問題:斯塔克知道有麻雀嗎?
他關上廚房門,把它鎖起來,然後走回起居室,又朝外望去。圓臉警察已經回到了巡邏車裡,但史蒂文斯依然站在駕駛座門邊,有那麼一瞬,賽德感覺史蒂文斯好像正直視著他的眼睛。當然,這是不可能的;薄窗帘拉著,史蒂文斯只能看到一個模糊的黑影……如果他真能看到什麼的話。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不是嗎?這就會引到這樣一些問題,比如兩個不同的人怎麼可能有完全相同的指紋和聲波紋,兩個不同的嬰兒怎麼可能有完全一樣的瘀青……尤其是在只有一個嬰兒碰傷了她的腿的情況下。
但喬治·斯塔克是他黑暗的另一半嗎?他是否曾是他的一部分?自從在斯塔克最後一本小說《駛向巴比倫》的最後一頁底部寫下「完」后,除了在記憶喪失、恍惚的狀態下,他沒有用過這些鉛筆,甚至沒有用它們做過筆記。
書房邊有一個小浴室,當賽德覺得能走路時,他來到浴室,藉著頭頂刺眼的日光燈,檢查自己手上劇痛的傷口。它看上去像是嚴重的槍傷——正圓的洞形傷口周圍有一圈黑色的灼傷污跡。污跡看著像是火藥,而非石墨。他把手翻過來,看到手掌一側有一個針孔大小的亮色紅點,是被鉛筆尖刺傷的。
與《人物》雜誌的麥克·唐納森交談,講述一個關於斯塔克誕生的半虛構故事時,他想也沒想就把地點改到了位read•99csw•com於拉德洛的大房子——因為,他認為,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在拉德洛寫的,將場景設在這兒很正常——尤其是在你虛構一個場景、想象一個場景的時候,就像創作一篇小說。但喬治·斯塔克初次露面並非在這裏;他不是在這裏第一次用賽德的眼睛看外面的世界,儘管以斯塔克或他自己的名義發表的小說,大部分都是在這裏完成的,他們大部分奇怪的雙重生活都是在這兒度過的。
他不能這麼做。他需要我。
他走到廚房,給自己倒了一杯牛奶,小心翼翼地不去彎左手。傷口熱辣辣地疼。
賽德讀到這則報道時,既沒有相信也沒有不相信。它和異教偶像崇拜或鑽孔以緩解頭痛一樣,離他自己的生活非常遙遠。現在它似乎擁有了自己的致命邏輯。可他不得不召喚麻雀。
世界充滿了麻雀,它們正在等待起飛的指令。
是的。當斯塔克想被監聽時,他打電話到家裡來,當他不想被監聽時,他就打電話去戴夫市場。首先,他為什麼要讓人偷聽呢?因為他知道警察會監聽,他想把一條信息傳給警察——即他不是喬治·斯塔克,他知道他自己不是……以及他已經殺完人了,賽德和他的家人不是他的目標。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想讓賽德看看聲波紋,他知道警察會進行聲波紋比較。他知道警察不會相信他們的證據,無論它們看上去是多麼無可辯駁……但賽德會相信的。
但他明白,如果他堅持寫下去,如果他不停地在紙上寫字,情況就會不同,某件既美妙又可怕的事情就會發生。作為個體的單詞開始消失。索然無味的僵硬人物開始活絡起來,彷彿他們被他在一個小壁櫥里關了一夜,在開始跳複雜的舞蹈之前必須先活動一下筋骨。他的腦子裡開始發生變化。他幾乎能夠感覺到腦電波的形狀變了,擺脫了他們謹小慎微的正步束縛,變成了多夢睡眠中柔軟不羈的三角波。
家就在開始的地方。
但他知道人們記錄並相信許多類似的神秘事件,至少當它們發生在雙胞胎身上時;同卵雙胞胎之間的聯繫則更為怪誕。大約一年多前,一本新聞雜誌曾登過一篇關於這個問題的文章。由於他自己的生活中就有雙胞胎,賽德很仔細地讀了那篇文章。
聰明,非常聰明。但這不完全符合事實,不是嗎?這不是賽德第一次講一個與事實僅有些許關聯的故事,他想這也不會是他最後一次這麼做——當然,前提是他能熬過這個難關。這不完全是說謊;嚴格來說,它甚至不是為事實添油加醋。它幾乎是一種把自己的生活小說化的無意識行為,賽德不知道哪個小說家是不這麼做的。你這麼做並不是為了在任何情況下美化自己;有時這確實有美化的作用,但你也容易講一個會醜化你、讓你顯得滑稽蠢笨的故事。是在哪一部電影里,一些新聞記者說「當你要在事實和傳奇之間做選擇時,選擇出版傳奇」?可能是《雙虎屠龍》。這也許會導致不道德的低劣報道,但它能創造出色的小說。虛構你自己的生活幾乎是講故事不可避免的一個副作用——就像彈吉他會讓你的指墊長老繭、多年抽煙會導致咳嗽一樣。
「你在想用那玩意兒砸我的腦袋,對嗎,小妞?」我問她,「我跟你說——這不是一個快樂的念頭,你知道那些失去快樂念頭的人們都怎麼樣了,不是嗎?」此時,眼淚從她的臉頰上滾落下來。
現在——天哪!又來了。文字又從他自己的拳頭下湧出!上帝啊!
回答:不,我認為他不知道。
鉛筆抖了一下,接著在最後一條信息下面潦草地畫了一道長線,看上去就像是聲波紋。
但他懷疑自己的意願無關緊要。這才是真正恐怖的地方。他觸動了自身某種可怕的超自然能力,但他卻無法控制它。在這件事上,控制這個念頭本身就是一個笑話。
他又倒出四片止痛藥,塞進褲子口袋中,把瓶子放回擺葯的櫥櫃架上。接著他在傷口上貼了一塊邦迪。看看這張圓形小塑料貼,他想,你不知道這玩意兒貼上去有多疼。他給我設了一個陷阱。他腦子裡的一個陷阱,而我正好落入其中。
「沒關係。」馬辛告訴傑克·蘭格雷,「所有的地方都一樣。」他停了一下,「或許除了家,我到那兒時就會知道了。」
他已經做了他想做的事情:聯繫並進入斯塔克的腦子,正如斯塔克已經進入了賽德自己的腦子一樣。但誰能猜到他這麼做會觸及什麼樣的未知殘暴力量呢?誰能猜到呢?麻雀——意識到麻雀是真的——已經很糟糕了,但現在的情況更為糟糕。他感覺到鉛筆和筆記本碰上去都很熱嗎?毫無疑問。這傢伙的頭腦他媽的就是一個火爐。
它們在這兒。它們是真的。怎麼會這樣呢?
「我將一頁紙卷進我的打字機里……接著又將它卷了出來。我所有的書都是用打字機打出來的,但喬治·斯塔克卻受不了打字機。或許是因為在他服刑的監獄里沒有打字課。」
短刀與短劍。
那個人認為我有罪,賽德一邊想,一邊往回走去。有什麼罪呢?他不知道。大概也不在乎。但他長著一張認為人人都有罪的臉。誰知道呢?或許他是對的。
有一對同卵雙胞胎之間遠隔重洋——但當他們中的一個左腿骨折時,另一個儘管根本不知情,卻也感到左腿劇痛。有一對同卵雙胞胎姐妹創造了一種她們自己的語言,一種這世上任何其他人都不認識和理解的語言。這對雙胞胎姐妹雖然智商都很高,但她倆都不曾學會英語。她們需要英語幹什麼呢?她們互相擁有……她們只需要這點。這篇文章還寫道,有一對出生便分開的雙胞胎,成年後相聚時卻發現他倆在同年同日與兩名同姓且外貌極其相似的女人結婚。而且,兩對夫妻都為他們的第一個兒子取名為羅伯特。兩個羅伯特還是同年同月出生的。
他想到麻雀。他試圖喚來所有那些鳥的形象,所有那些成千上萬隻的鳥兒,在春天溫和的天空下,它們站在屋頂和電話線上,等待心靈感應的信號一出現便展翅高飛。
問題:鳥是我的嗎?
回答:是的。
也許它們已經失效。也許你可以靠狂笑一通或上醫院來終結這個瘋狂可笑的夜晚——你覺得這主意怎麼樣?
這是一個很有誘惑九_九_藏_書力的念頭,但書房是在房子的另一側。它的窗戶從車道是看不見的。在那兒也看不到車庫。所以警察們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看到鳥。至少當它們開始下落歇息時,他們是看不見的。
當他在麗姿身邊躺下時,麗姿沒有醒。過了一會兒,他逃入夢鄉,斷斷續續睡了三個小時,期間無可控制的噩夢總是縈繞他。

2

他寫道:他一定認識我。他一定看得見我。如果他真的寫過那些小說,那麼他已經認識我很久了。而且他自己所知道的,他自己所看到的,也在增多。那些追蹤和錄音設備一點兒也沒讓老奸巨猾的喬治煩惱,是嗎?沒有——當然沒有。因為老奸巨猾的喬治知道它們會在那兒。你花了差不多十年寫犯罪小說,不會不知道那樣的事情。這是它們沒能讓他煩惱的一個原因。但另一個原因更好理解,不是嗎?當他想要跟我談話,跟我私下談話時,他完全知道我會在哪裡,以及如何找到我,不是嗎?
它潦草地寫完最上面一行,跳過兩行,縮進一些,以斯塔克特有的方式另起一段,寫道:
我做到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用左手擦去他嘴邊和下巴上的唾沫。我做到了……我希望自己能順其自然。這是什麼?
他不知道。
毫無疑問,當他說出這句話時,那個黑心的狗雜種大吃一驚。如果這些描述符合實際情況,那麼斯塔克在殺死米里亞姆前曾說過同樣的話。
鉛筆寫道。
這裏,斯塔克強迫米里亞姆給賽德打電話,他替她撥了電話號碼,因為她嚇得忘掉了號碼,雖然曾經有幾個星期她經常打這個電話。賽德覺得她的遺忘和斯塔克的理解既恐怖又可信。這時,斯塔克正用他的剃刀——
回答:是的。我認為他知道。
他盯著瑞明頓牌打字機看了一會兒,它被罩子罩著,不鏽鋼回車桿從左邊戳出來,好像要求搭車者豎起的大拇指。他坐在打字機前,手指不安地敲著桌沿,然後拉開打字機左邊的抽屜。
賽德驚恐地意識到自己正在閱讀米里亞姆·考利謀殺案的描述……這一次,它不是一些支離破碎、令人困惑的詞語,而是一個男人以他自己可怕的方式所做出的殘忍流暢的表述,這人是一位極富感染力的作家——感染力強到足以讓數以百萬的人購買他的小說。
鉛筆迅速畫出一系列像鳥的M形曲線。它停下來,接著又開始移動。

如果不寫,我會死。
那是一隻麻雀。
「你是什麼意思?」賽德嘀咕道,但他感到殷切的希望在他的腦中爆開。可能就是這麼簡單嗎?他認為是可能的,尤其是對一個本來就無事可做的作家而言。天哪,現實中的很多作家不寫作都沒法活,或者說他們感覺沒法活……像厄內斯特·海明威那樣重要的人,寫作和存在真的是一回事,不是嗎?
問題:他怎麼知道我會在哪裡?
是我召喚了它們,還是我無中生有地創造了它們?
鉛筆在鳥形曲線下面寫道。
回答:是的。
一半與另一半。
他把這個念頭放在大腦的前部,努力想要看清楚它。然後他再次抓起鉛筆,開始把它放到下面的日記本上。
他低頭看看字跡潦草的紙頁,內心充滿了恐懼和一種說不出來的驚訝。這世上他最不願意做的事情就是再次把鉛筆放下來,他不願再去完成他和斯塔克之間令人厭惡的交流……但他開始這麼做並不是單單為了聽斯塔克親自描述米里亞姆的謀殺案,不是嗎?
然後鉛筆像一台氣喘吁吁的機器似的停了下來。
「嗯,我告訴你吧。」圓臉的警察說,「我不知道。我的觀鳥課沒及格。」
「艾克與邁克,他們想法一致。」賽德咕噥道。他伸手圈起他寫的最後一行字。
問題:我知道麻雀是什麼,或者它們意味著什麼嗎?
「他一定看得見。」賽德含糊不清地小聲說。
他向下扎去——斯塔克向下扎去——鉛筆突然扎進了他左手大拇指和食指間的肉里。由於斯塔克用這支鉛筆寫字,所以石墨筆尖稍微有點鈍,但它幾乎穿透了那塊肉。鉛筆折斷了。一汪鮮血注滿了筆桿在他手上壓出的凹印,突然那股控制他的力量消失了。他把插著鉛筆、感到劇痛的手放在寫字檯上。
他低頭凝視著從他的拳頭之下湧出的文字,心臟劇烈地跳動,感覺好像要從他的喉嚨里跳出來。寫在藍線上的句子是他自己的筆記——不過所有的斯塔克小說都是他親手寫的。他倆有著同樣的指紋,同樣的香煙口味喜好,完全同樣的聲音特點,要是筆跡不同,倒是奇怪了,他想。
「沒有——沒有電話。」賽德說,「我在書房寫作時,好像聽到了一群鳥起飛的聲音。這有點嚇到我了。你們聽到了嗎?」
他已經寫到了第一張紙的底端。他用麻木的手把它翻過來,用麻木的手掌將它撫平,又開始寫起來。
另一隻麻雀降落,與其他三隻麻雀擠在一起,在它們後面,他看到一整排的鳥停在車庫頂上,車庫裡放著除草設備和麗姿的汽車。車庫尖頂古老的風標上停滿了鳥,它們的重量把風標壓得搖搖欲墜。
但它們沒有。鳥兒們已經完成了它們的使命。他和斯塔克之間的交流依然完整可行。賽德不知道他是怎麼知道的,但他就是知道。
窗戶外,有一隻鳥落在窗台上,正用它又黑又亮的眼睛盯著他看。
在《馬辛的方式》中,家是指弗拉特布希大街,亞歷克西斯·馬辛在那兒度過了童年,清掃他生病的酒鬼父親的撞球房。這個故事里的家是在哪裡?
他笑了。另一個警察沒笑。「你今晚有點不安,波蒙特先生?」他問。
回答:我是知情者。我是擁有者。
賽德喝完牛奶,沖洗一下杯子,把它放進洗碗機里。接著他走進食品儲藏室。這裏,右邊的架子上放著罐頭食品,左邊的架子上放著紙包裝食品,在兩邊的架子之間有一扇通往後院草坪的兩截門。他打開門鎖,將兩截門推開,看到野餐桌和燒烤架立在那兒,猶如沉默的哨兵。他走上外面的柏油小路,這條小路圍繞房子的這一側延伸,最後與房前的主幹道會合。
這件read•99csw•com老古董的上方掛著三盞玻璃燈罩的燈,當賽德像現在這樣只打開這三盞燈時,它們投射在凌亂桌面上的刺眼的重疊光圈會讓人覺得他彷彿是要開始玩某種奇怪的彈珠遊戲——在如此複雜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麼規則,誰也說不清楚,但溫迪摔跤后的這個晚上,旁觀者可以從賽德緊繃的臉上猜出遊戲的賭注極高,不管規則是什麼。
謀殺案發生時,我進入了他的腦子——我就在他的腦子裡。所以在戴夫市場我們的談話中,我使用了同樣的語句。
問題:斯塔克知道他有一個痛處嗎?一塊脆弱的地方?
問題:這是否意味著當他在克勞森和米里亞姆家的牆壁上寫下「麻雀又在飛了」時,他並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幹完后也不記得這事了?
他用冷水反覆沖洗傷口,直到手失去知覺,接著他從櫥櫃里取出一瓶過氧化氫。他發現自己的左手拿不住瓶子,於是他用左臂和身體夾住瓶子,以打開瓶蓋。然後他把消毒劑倒進手上的洞形傷口裡,咬緊牙關忍住疼痛,看著消毒劑變白起泡。

小妞
他從襯衫口袋裡取出斯克瑞普托牌鋼筆,翻開日記本,拔掉筆套,猶豫了一下,接著寫道:
賽德開始自問自答,這是他日記的一大特點。當他這麼做的時候,他意識到這個習慣——這種找到他真正在想什麼事情的方式——顯示了另一種形式的雙重性……或者這可能只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面,某種重要且神秘的東西。
他們坐在那兒,冷靜得猶如夏日里的兩根黃瓜,他想。鳥兒們沒有打擾他們,所以或許除了我的腦子裡,根本就沒有鳥。畢竟,這些人的工作就是被打擾。
鉛筆寫道。字跡僵硬、遲疑。鉛筆猛地一拉,在他蠟白的手指之間顫抖。如果施加更大的壓力,賽德想,它就會折斷。
它們突然同時起飛,那些他記憶中來自老早以前的伯根菲爾德的鳥兒,那些在他位於拉德洛的家外面的鳥兒……那些真正的鳥兒。它們展翅高飛在兩片不同的天空:一片是一九六〇年白色的春日天空,另一片是一九八八年黑色的夏日天空。
賽德走到外面。他一打開廚房的紗門,兩名警察就一邊一個從車裡走了出來。他們非常魁梧,動作像豹貓一樣輕盈。
我想知道我是否能接入他現時的活動記憶……他有意識的思緒。
賽德·波蒙特靠在辦公椅上,嘴角邊泛出一點唾沫,兩腳無目的地抽|動,現在書房所有的窗戶都站滿了麻雀,它們猶如奇怪的鳥類目擊者,全都盯著他看。他的嘴裏迸出一聲長長的咕嚕聲,兩眼上翻,露出凸起的閃耀眼白。
形象出現了……但它扁平而不真實,只是腦海中一幅毫無生氣的圖畫。當他開始動筆時,經常是這樣——一種枯燥乏味的練習。不,比那更糟糕。他總覺得剛開始寫時有點噁心,就像舌吻一具屍體。
小路在半圓月忽明忽暗的光照下像黑色玻璃一般閃閃發光。他能看到路面上星星點點的白色污跡。
一句雙關語。它是什麼意思呢?他們之間的聯繫真的存在,還是他在愚弄自己?關於鳥的事情,他並沒有愚弄自己,第一次狂寫下來的事情也是真的。他知道這點,但那份熾熱和衝動似乎已經減輕了。他的手依然感覺麻木,但這或許與他握筆太緊有關——從他手指側面的凹印判斷,他確實握得非常緊。難道他在那篇關於自動書寫的文章里沒有讀到這樣的觀點嗎?即人們常常用顯靈板愚弄自己——在大多數情況下,指揮筆寫字的不是靈魂,而是操作者的潛意識想法和慾望。
突然,那篇該死的《人物》雜誌稿件的一部分浮現在他的腦海里。
他抬手想把鉛筆放回去,卻又停住了。他在椅子上轉動了一下,望著他桌子左邊的窗戶。
止痛藥顯然還沒有過期失效,它開始起作用,賽德手部的疼痛開始緩和了一點。如果他不慎彎彎手,就會痛得叫出聲來,但如果他當心點,就不會疼得太厲害。
「快點。」賽德輕輕地說,「你到底是什麼意思?」
問題:威廉知道他有瘀青嗎?
回答:因為麻雀又在飛了。因為我們是雙胞胎。
問題:我確信自己相信他嗎?
問題:但我確實知道有麻雀。我知道這點,不是嗎?無論艾倫·龐波或其他人怎麼想,我知道有麻雀,並且我知道它們又在飛了,不是嗎?
回答:知道麻雀的人。擁有麻雀的人。
賽德不知道從乘客座一側出來的警察叫什麼。他是一名年輕的金髮男子,長著一張透著善良天性的無邪圓臉。「我聽到也看到了。」他說著指指房子上方掛著月亮的天空。「它們橫穿月亮。麻雀。很大一群。它們極少在晚上飛的。」
他不想再讀下去,不願再讀。他抬起胳膊,將他麻木的手猶如鉛塊一般一併舉起。鉛筆一旦離開筆記本,他的手就恢復了知覺。他肌肉痙攣,第二根手指的側面感到鈍痛;鉛筆桿在他的手指上留下了一個紅色的凹印。
賽德坐起來……但他的手依然緊握著鉛筆,被拽著移動。

崩潰。
喬治·斯塔克用鉛筆寫作的習慣純粹是緣于賽德忘了把色帶帶到他位於羅克堡的夏季別墅的小辦公室里。他沒有打字機的色帶,但靈感卻不斷湧出,於是他在小寫字檯的抽屜里翻來翻去,最後找到了一本筆記本和幾支鉛筆——

3

如果鳥兒們又回來了呢?
回答:是的。
麻雀的糞便,它們是什麼一目了然,他想。
但當它們都飛起來時,他們會看見嗎?你想跟我說他們都沒聽見動靜?你看到了至少一百隻鳥,賽德——或許有兩三百隻。
賽德安靜地坐了一會兒,用筆的一端敲擊日記本的紙頁,思考著這個問題。然後https://read•99csw.com他再度俯身向前,開始更快地寫。
鉛筆正在自動寫字。
沒錯,但他發瘋了。瘋子有時不知道什麼對他們自己最有利。
他把手伸向大口玻璃瓶,接著又縮了回來,彷彿是從一個熊熊妒火燃燒的火爐邊縮回來似的。
賽德抽出一支鉛筆,看看木頭筆桿上淺淺的牙印,然後又把鉛筆叮噹一聲扔回瓶中。
回答:是的,我認為你會發現它們完全一樣。我認為這類似指紋事件。我認為這類似聲波紋事件。
畢竟沒什麼需要用到它們的事情;它們是喬治·斯塔克的鉛筆,而斯塔克已經死了……或者說是他這麼認為。他想他最後會扔掉它們。
他無法回答這個問題。至少現在還不能回答。並且一次失敗的嘗試就可能會要了他的命。
所有的地方都一樣。他先認出了這句話,然後是整段引文。它來自斯塔克的第一本小說《馬辛的方式》的第一章。
現在,賽德伏在他的日記本上,手握鉛筆,努力想要促成這事發生。隨著時間一點點過去,沒有任何事情發生,他開始越來越覺得自己愚蠢。
這一次,鉛筆自己停止了移動。他舉起它,低頭看著潦草的字跡,它們冷漠而尖刻。除了家。我到那兒時就會知道了。
疼痛好一些了,但震驚之後——所有那些震驚之後的餘波仍在,他覺得自己要過一會兒才可能睡著。於是他走到一樓,透過起居室大窗戶薄薄的窗帘,瞥了一眼停在外面車道上的州警察巡邏車。他能看到車裡閃爍著兩支香煙。
到工作的時間了。
他的胳膊突然揚起。同時他麻木的手輕彈了一下鉛筆,靈活得猶如一位表演牌技的舞台魔術師,他沒有用手指握住鉛筆桿的下半部,而是將它攥在拳頭裡,彷彿它是一把匕首。
他的手的第一動作又是抬起來,翻到日記本上新的一頁。手又垂下,將紙頁撫平……但這次鉛筆沒有立刻開始寫字。賽德一度以為那種聯繫(不管它是什麼)已經中斷了,雖然他的手依然麻木,這時他手中的鉛筆猛地一動,彷彿它本身是一個活物……活著,但受了重傷。它猛地一拉,在紙上留下一個睏倦的逗號,又猛地一拉,畫出一條破折號,接著它寫道:
但它沒有完全死去,因為每棟房子的屋頂上都站滿了嘰嘰喳喳的麻雀。每一根電視天線上都擠滿了麻雀。每一棵樹上都停滿了麻雀。它們排滿了每一條電話線。它們站在停著的汽車頂上,站在杜克大街和馬爾伯勒巷拐角處巨大的藍色郵筒上,站在杜克大街便利店前面的自行車的車架上,他小時候常去那兒替他媽媽買牛奶。
問題:知情者是誰?擁有麻雀的人是誰?
史蒂文斯只是點點頭。他寬帽檐下的眼睛明亮卻毫無表情。
「晚安。」圓臉警察說。
他相信這事結束之前,它們會回來。
接著,他想到了另一個問題,這彷彿是世上最自然的進程(據他所知,可能確實如此),這個問題是如此基本,出現得如此自然,以至於他聽到自己像參加作者見面會的羞澀書迷一般大聲咕噥道:「你為什麼要回來繼續寫呢?」
「我們現在能為你做點什麼嗎,先生?」
「你覺得它們是從哪裡來的?」賽德問。
斯塔克的誕生其實和《人物》雜誌上的描述相當不同。用鉛筆寫斯塔克的小說並不是一個神秘的決定,雖然時間已經將它變成了一種儀式。說到儀式,作家們和職業運動員一樣迷信。棒球運動員可能會日復一日地穿同樣的襪子或在走上擊球位置前在胸口划十字,如果這麼做時他們曾擊出好球;成功后的作家也傾向於遵循同一套模式,直到它們成為一種儀式,以避免出現類似擊出壞球的靈感枯竭期……即所謂的作家心理阻滯狀態。
他又停頓了片刻。是的,他寫道,接著又寫:不。既在又不在。當斯塔克殺害霍默·葛瑪奇或克勞森時,我沒有處在恍惚之中,至少我不記得有。我認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到的……或許在增多。

家就在開始的地方。
回答:不。他說他不知道,我相信他。
他垂下手,直到鉛筆尖觸及紙頁。他的手再度被注入了那種麻木的感覺,彷彿是被浸在非常冰冷、非常清澈的溪水中。
他關上抽屜,看著瓶子。第一次處在恍惚狀態中時,他用其中一支黑美人鉛筆在《金毛狗》的手稿上寫下「麻雀又在飛了」,之後他就把瓶子扔進了抽屜里。他從來沒打算再用瓶子里的鉛筆……然而就在前幾天晚上,他又在擺弄一支鉛筆。此刻,它們就在這裏,插鉛筆的瓶子就擺在十幾年來它一直擺的位置,在這十幾年裡,斯塔克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駐紮在他的體內。很多時候,斯塔克都很安靜,幾乎像是不存在。但一個念頭閃過,老奸巨猾的喬治便會從他的腦袋裡跳出來,猶如一個失控的玩具盒。啪!我在這兒,賽德!我們走吧,老夥計!準備出發!
問題:他看得見你嗎?
賽德又拉上薄窗帘外的厚窗帘,然後朝酒櫃走去。他打開櫃門,拿出一瓶格蘭利威,這一直是他最喜歡的烈酒。他非常想要喝一杯,但這會是再度開始喝酒的最差時間。
念頭閃過後的三個月里,每天十點斯塔克都會敏捷地跳出來,包括周末。他會跳出來,抓住一支貝洛鉛筆,開始寫他那些癲狂的胡言亂語——這些癲狂的胡言亂語支付了賽德自己的作品所無法支付的賬單。接著,書寫完后,喬治就會再次消失。
它們是真的,他又想。麻雀是真的。那種令人厭惡的莫名恐懼又回來了,不知為何讓他感覺很骯髒。他試圖握緊拳頭,左手的傷口讓他疼得叫了出來。止痛藥的效力已經過去了。
他的書房是一個大房間——一個重新裝修過的寬敞的閣樓——它被分成兩個區域:讀書區和工作區。前者除了擺滿了書,還放著一張沙發、一把躺椅和一盞伸縮燈;位於長形房間另一頭的工作區則擺著一張毫無美感的老式寫字檯。它又破又舊,卻是一件非常實用的傢具。賽德從二十六歲起就擁有了這張寫字檯,麗姿有時跟大家說他不願意扔掉它,是因為他私下裡認為它是他自己隱秘的詞彙源泉。當她這麼說時,他倆都會微笑,好像他們當真覺得這是一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