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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斯塔克掌控全局 第十九章 斯塔克購物

第二部 斯塔克掌控全局

第十九章 斯塔克購物

他考慮讓賽德從廣口瓶中抓起另一支鉛筆,再扎他一下——這次是扎他的眼睛。或者他也許可以叫他把鉛筆尖深深扎進他的耳朵,刺穿耳膜並挖進腦袋裡面的軟肉。他幾乎可以聽到賽德的尖叫。他將無法抑制住叫聲了。

6

「我是一個學得很快的人。」
斯塔克依稀記得夢見賽德和他在一起,在他的床上——他們一起聊天,彼此竊竊私語,起初似乎非常愉快和舒服——就像關燈后與你的兄弟交談。
於是,依然處在半夢半醒狀態下的他走進廚房,翻開筆記本,拿起圓珠筆。賽德沒有叫他這麼做;為什麼要叫他呢?他不是也在五百英里之外寫作嗎?當然,筆不對勁——甚至他拿著也覺得不對勁——但還能用。目前還能用。
但他依然掌控著波蒙特,不是嗎?波蒙特的想法也許正相反,但也許……也許波蒙特會大吃一驚。
從他第一次在水坑中看到自己起,他的臉就開始越變越難看,至今已經有兩個星期了。起初,改變很輕微,輕微到他可以說服自己相信那只是他的想象……但隨著變化的加劇,這種觀點就站不住腳了,他被迫放棄這麼想。對比他當時和現在的照片,可能會讓人以為這個男人遭受了某種奇怪的輻射,或者碰到了某種腐蝕性化學物質。喬治·斯塔克看上去像是正在經歷所有軟組織同時自發性潰爛的過程。
波蒙特大概需要一點靈感。你能在五金店買到那些丙烷小噴槍,用它們在他孩子的腳底上燒幾秒鐘,大概就能給他靈感了,斯塔克想,但這事以後再說。暫時,他要玩玩等待遊戲……這麼做的時候,開始朝北面進發也沒什麼害處。先佔領陣地,你可以這麼說。畢竟,他的車在那兒——黑色的托羅納多。它在車庫裡,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必須停在車庫裡。他明早就能離開紐約市。但在他這麼做之前,他要去完成一次採購……現在,他應該用一下浴室柜子里的化妝品。
他總是可以懷有希望。
還感到恐懼。
如果他能寫,如果他能自己寫,那就好了,他將再也不需要緬因州那個哭哭啼啼的可憐蟲。但圓珠筆對他而言毫無用處。不管他如何努力,不管他如何集中精神,他唯一能寫出的就是他自己的名字。他寫了一遍又一遍:喬治·斯塔克,喬治·斯塔克,喬治·斯特克,一直寫到紙的底部,它們根本不可辨認,只是一名學齡前兒童的亂塗亂抹。
不過他們不僅是在聊天,對嗎?
斯塔克回到東村的租住房短暫停留,把他的新財產塞進他的背包里,這背包是他第一天到瘋狂紐約時在一家海軍用品商店買的。要不是為了拿那瓶蘇格蘭威士忌,他大概根本就懶得回來一趟。
驚慌。
失敗,他寫道,天哪,他不能再告訴波蒙特什麼了——他所寫的已經夠糟糕了。他竭力想要控制住他那不聽話的手。醒過來。
水池邊的不鏽鋼晾碗架上立著一瓶格蘭利威牌威士忌。斯塔克拿起它走進浴室。他走路的時候,右手在身體邊擺動,血滴滴答答地濺在扭曲褪色的油地氈上。他手上的洞位於指根上方大約半英寸處,靠近無名指的右邊。洞呈正圓形,邊緣沾著黑墨水的污跡,創口裡面還在流血,這使它看起來猶如槍傷。他試著彎彎手。手指們動了一下……但隨之而來的疼痛讓他不敢再試了。
斯塔克打開藥櫃,將鏡子轉向一邊,這樣他就看不到那張討厭卻迷人的臉了。葯櫃里藏著一堆奇怪的小東西:兩把一次性九-九-藏-書剃刀,其中一把是用過的;幾瓶化妝品;一個粉盒;幾塊紋理細緻的象牙色楔形海綿,它們上面有些地方已經被粉弄髒變成了稍微深一點的顏色;一瓶普通的阿司匹林。葯櫃里沒有邦迪。邦迪就像警察,他想——當你真的需要它們時,卻一片都找不到。但是沒關係——他會再用威士忌給傷口消毒(先要狠狠地喝一杯給體內消毒),然後用手帕把它包起來。他認為它不會化膿;他似乎對感染有一種免疫力。他覺得這點也很有趣。

5

它們不疼。很深處有點鈍鈍的癢,但僅此而已……至少,目前是這樣的感覺。但它們擴散得很快。現在他的右胳膊從手肘往肩膀方向已經紅了一半。他用手去撓,這是一個錯誤,癢的感覺雖然減輕了,但鮮血和黃色的膿順著他的手指甲撓出的溝滲出來,傷口散發出一股令人作嘔的氣味。然而這不是感染。他確信。它更像是……腐爛。
現在看到他的人——即使是一名受過訓練的醫生——大概也會以為他得了可能是由某種高強度的輻射造成的黑素瘤。
然後,不等他思考——思考可能引起致命的猶豫——他就把圓珠筆揮出一道小弧線。筆尖的鋼珠直插|進他的右手……朝北幾百公里之外,他能感覺到賽德·波蒙特揮起一支貝洛牌鉛筆,把它插|進他的左手。
那是他把波蒙特從頭腦中趕走的方式,是他打斷那個膽小鬼在他倆之間建立起的聯繫的唯一手段。膽小鬼?是的。但他也很狡詐,忘記這點就糟了,非常非常糟糕。
只是當他抬頭看紙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寫的是:喬治的喬治斯塔克喬治斯塔克過斯塔克的斯塔克。
他步行離開B大街……但他沒有走很久。他發現,一個下定決心的人總能在他真正需要的時候搭到車。
接著,儘管這像是夢中夢,儘管他被一種恐怖的眩暈感所籠罩,害怕失去控制,但他某些原始的絕對自信回來了,並且他能夠刺穿睡眠之盾了。趕在賽德淹死他之前,在那個勝利的瞬間,他控制住了筆……終於能用它來寫了。

1

他以為疼痛永遠也不會消退,但最後它還是開始減輕了。
沒有鳥,他寫道——這是他作為物質存在所寫出的第一個真正的句子。寫作非常難;只有一個具有非凡決心的人才能堅持下來。不過,一旦文字寫出來了,他就覺得自己的控制力變強了。另一隻手握得鬆了,斯塔克立刻毫不猶豫地用他自己的手握住筆。
「只是現在。」他輕輕地說,轉而處理其他事情去了。他用左手握住從右手上戳出來的圓珠筆,穩穩地將它拔|出|來,然後把它扔進了垃圾桶。
就在這時,他醒了——他倆都醒了——真正地醒了。
痛得很厲害——但它也讓人覺得解脫。斯塔克叫了一聲,把自己汗津津的腦袋貼近胳膊捂住聲音,但這既是一聲痛苦的尖叫,也是一聲充滿喜悅與興奮的尖叫。
失去凝聚力,他又想。不過你會終止那種狀態的,賽德。當你開始寫那本關於裝甲車的書時,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切就會開始顛倒過來。我不知道我是怎麼知道這點的,但我就是知道。
最上面的抽屜是唯一除了墊抽屜的舊報紙外還放著東西的抽屜:三條還沒拆開包裝的內褲,兩雙還掛著商標牌的襪子,一條利惠牌牛仔褲和一九九藏書塊同樣也沒拆封的手帕。他用牙齒撕開玻璃紙,將手帕包在手上。琥珀色的威士忌浸透了薄薄的手帕,接著又印出一片血跡。斯塔克等著看血跡是否會擴散開來,但它沒有。好了。非常好。
停下!他沖自己喊道。打別的字,任何其他字,只要別打這個!
不過,他竭力控制住了自己,走出圖書館,邊走邊用一隻強有力的手把那張無用的紙揉成一團,扔進了人行道邊的垃圾箱里。現在,手上插著圓珠筆的他回想起,當他發現沒有波蒙特,他只會寫自己的名字時,他感到狂怒。
他醒來時還很痛。
接著他停下來。他不想讓波蒙特死掉。
昨天,他去了紐約公共圖書館的一家分館,在寫作室租了一台深灰色的IBM電子打字機用了一個小時。那一個小時似乎有一千年那麼長。他坐在一個三面封閉的圖書館卡座里,手指在鍵盤上顫抖,他打出自己的名字,這次全是大寫字母:GEORGE STARK, GEORGE STARK。
他在離B大道很近的東村租了一套兩居室。當他睜開眼睛時,他正坐在傾斜的廚房餐桌邊,面前攤著一本翻開的筆記本。一條血水流過桌上鋪著的褪色油布,這沒什麼好驚訝的,因為他的右手背上正插著一支圓珠筆。
但現在他長在牙齦上的牙齒已經開始鬆動。還有一些傷口。
他拿出粉底液、散粉和海綿。在開始前,他又喝了一大口酒。他的手已經不再抖了,但他的右手抽|動得很厲害。這並沒有讓他特別心煩。如果他的手在抽|動,波蒙特的手一定會痛得讓他尖叫。
他在水坑中看到的中年人普通的眼角皺紋,現在變成了深溝。他的眼皮下垂,變得像鱷魚皮一樣質地粗糙。他的臉頰也開始呈現出類似的皸裂紋路。眼睛邊緣變得紅紅的,一副可憐樣,彷彿是一個不知道節制的酒鬼。從他的嘴角到下顎有幾條深深的皺紋,使他的嘴巴看上去像是一個鉸鏈固定不穩的木偶嘴巴。他的金髮,開始看著不錯,現在依然長得不錯,但從太陽穴處開始脫落,露出粉色的頭皮。他的手背上出現了紅褐色的斑點。
葯柜上有一面凹凸不平、斑斑點點的鏡子,他專註地盯著鏡中自己的臉看了大約有三十多秒鐘,然後身體一震,醒了過來。他感覺自己的臉既熟悉又陌生,看著它總讓他感覺自己彷彿正陷入一種催眠的恍惚狀態。他認為如果長時間盯著它看,他就會真的陷入那種狀態。
「你會寫的,賽德。」他看著鏡中的自己說,「但走運的話,你將不用寫很久。」
他用牙齒咬開阿司匹林藥瓶的蓋子,把它吐在水池裡,然後倒豎瓶子,搖出半打藥片倒進嘴裏。他從沐浴用品架上取下酒瓶,用一大口威士忌把藥片沖了下去。酒衝到他的胃裡,蕩漾起一股舒服的暖意。接著他又在自己的傷手上倒了一些威士忌。
他一到紐約市,就在一家文具店買了圓珠筆和半打筆記本;那時他甚至還沒租下這套破爛的公寓。店裡也有貝洛牌鉛筆,他本想買它們,但他沒有。因為,無論是誰的頭腦在驅動鉛筆,握鉛筆的總是賽德的手,他想知道自己是否能打破這種聯繫。所以他沒買鉛筆,而是買了圓珠筆。
畢竟,他是一個守信用的人。
斯塔克把威士忌倒進傷口裡,一股刺骨的疼痛從他的胳膊一直蔓延到肩膀。他看見威士忌在傷口裡冒泡,看見琥珀色的液體里的血絲,不得不再次把臉埋進被汗浸透的襯衫袖子里。
他用一塊楔形海綿將粉底液仔細地勻開,從顴骨一直塗抹到太陽穴,最後蓋住他右眉毛盡頭上方的暗紅色斑塊,以及剛開始從他左顴骨上方的皮膚下顯現出來的新傷口。斯塔克發現,一個塗脂抹粉的男人會看起來很奇怪。那就是說,他要麼是肥皂劇男演員,要麼是《唐納休訪談》節目的嘉賓。但什麼都能掩飾一下傷口,他晒黑的膚色也減輕了一點化妝的痕迹。如果他待在暗處或人造燈光下,就幾乎一點也看不出他化過妝。或者說他是這麼希望的。還有其他原因使他避免陽光直射。他懷疑陽光會加速他體內災難性的化學反應。他彷彿正在變成一個吸血鬼。但沒關係;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他一直是一個吸血鬼。此外——我是一個晚上活動的人,始終是如此;那就是我的天性。https://read.99csw.com
波蒙特能接收到什麼感觀上的信息嗎?他想知道。他可能知道當前喬治·斯塔克正藏身於東村一套令人作嘔的小公寓中嗎?他知道這套小公寓所在的低檔大樓里的蟑螂看上去大得足以偷走福利救濟支票嗎?他認為賽德不知道,但不必要的冒險是毫無意義的。他承諾給賽德一個星期來做決定,儘管他現在很肯定賽德沒有計劃開始再以斯塔克的名義寫作,他還是會等賽德用光他所承諾給予的一周時間。
於是他努力嘗試。他汗流浹背地俯在鍵盤上,打道:敏捷的棕色狐狸跳過懶惰的狗。
他擰好粉底液瓶子的蓋子,然後開始撲粉。我能聞到自己的氣味,他想,很快其他人也能聞到我的氣味——一種很濃的、讓人討厭的氣味,就像一罐肉在太陽下被暴晒了好幾天。這樣不好,親愛的朋友們和寶貝們。這樣一點也不好。
今天,第一個傷口出現在他的臉上,右太陽穴處。
他笑得更歡了,露出一顆已經發黑壞死的門牙。

2

這是一個噩夢。
真正說起來,他不認為自己真的醒來或睡著過,至少沒有正常意義上地醒來或睡著過。從某種程度上而言,他彷彿一直在睡,不過是從一個夢境轉移到另一個夢境而已。在這種情況下,他的生活——儘管他幾乎都不記得了——就像是套在一起的盒子,一個套一個,永無盡頭,也像是凝視一條掛滿鏡子的走廊。
有一瞬——只是一瞬間——有一種兩隻手抓住了兩件寫作工具的感覺。這種感覺太過清晰,太過真實,所以絕不會是真的。

4

斯塔克走進卧室,拉開五斗櫃最上面的抽屜,這個五斗櫃已經很破舊了。它和一個老舊的沙發床是這個房間里唯一的兩件傢具。
他拉了一下從葯櫃鏡子上方垂下來的開關線,光禿禿的六十瓦燈泡亮了起來。他用右臂夾住威士忌酒瓶,以擰開蓋子。然後,他在洗臉盆上方攤開傷手。波蒙特在緬因州也正乾著同樣的事情嗎?他懷疑。他懷疑波蒙特是否有勇氣清理他自己的傷口。這時,他肯定已經在去醫院的路上了。
至少現在不想。
必要的凝聚力,他寫道,彷彿是要詳述之前的想法,突然斯塔克看到自己用筆猛戳波蒙特。他想:我也能做。我不認為你能,賽德,因為走到那一步時,你非常軟弱,不是嗎?但到了關鍵時刻……我能處理,你這個雜種。到了你該明白的時候了,我認為。read•99csw•com
斯塔克慢慢放鬆拳頭,這麼做的時候,他覺得自己掌握波蒙特精神的拳頭也鬆開了——他的精神之拳已經被證明和他的肉體之拳完全一樣,既快速又殘忍。他感受到波蒙特,這條又白又胖的蛆蟲,尖叫呻|吟著溜走了。
第二天十點半,休斯頓大街上的一個文具商賣了三盒貝洛牌黑美人鉛筆給一個寬肩膀的高個子男人,他身穿格子襯衫、藍色牛仔褲,戴著一副大墨鏡。這個男人還化著妝,文具商注意到——大概是晚上在酒吧濫交的後果。從他身上的氣味判斷,文具商認為他不僅是灑了一點香水,他聞上去彷彿是用香水泡澡了。但古龍水也無法掩蓋這位寬肩膀的花|花|公|子聞起來很臭的事實。文具商一閃念——想開句玩笑,接著再一想,還是算了。這傢伙聞起來很臭,但看上去很強壯。所幸處理交易的時間很短。畢竟,這怪人買的只是鉛筆,不是一輛勞斯萊斯的險路
最好還是別惹有病的人。
斯塔克第一次看自己的臉——是在故鄉墓園外,他跪在一個被附近街燈所投射下的白色光圈照亮的泥水坑邊,凝視著它滿是浮渣的平靜水面——他對臉感到滿意。它與他夢到的臉完全一樣,做那些夢時他正困在波蒙特如子宮般的想象之牢中。他看到的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英俊男子,五官略過粗礦,不是太引人注意。要是他的額頭沒有那麼高,眼睛沒有分得那麼開,這或許會是一張能讓女人們扭頭再看一眼的面孔。一張完全無法形容的面孔(如果這種臉真的存在)會引人注意,純粹是因為它沒有任何吸引目光的特徵,所以目光會在它上面停留一會兒才轉開。它徹底的乏善可陳可能會讓眼睛感到困惑,從而導致它轉回來再看一眼。斯塔克第一次親眼在泥水坑中看到的臉沒有普通到這種程度。他認為那是一個完美的面孔,一張人們見過之後無法描述的臉。藍色的眼睛……古銅色的皮膚陪襯如此淡的金髮顯得稍微有點奇怪……就是這樣!只有這些!目擊者講不得不形容一下他最具特點的寬闊肩膀……而這世上肩膀寬的人太多了。
醒不像醒。
在波蒙特教會他如何獨立生活之前,他不想讓他死掉。
淹一會兒,他想。看看你覺得怎麼樣。
斯塔克伸出手,不是身體上的手,而是意念之手,抓住賽德的精神探針行將消失的尾巴。在斯塔克自己的頭腦之眼看來,它就像是一條白白胖胖的蛆,裏面塞滿了垃圾和廢物。
崩潰,他看到自己寫道,這時他已經非常接近那面分隔睡眠與清醒的魔鏡了,他努力想要以自己的想法來控制筆,想要按自己的意願決定紙上的空白處會出現哪些文字,但這很難,天哪,上帝啊,這他媽的真難。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排尖牙。
他能夠感覺到波蒙特在緬因州的書房裡抑制著他自己的叫喊。波蒙特在他倆之間建立起的感知關係並沒有被打破;它不是一個匆忙打成的結,不會猛拉一下就鬆開。斯塔克感覺到,幾乎是看到,那個奸詐的狗雜種趁他睡覺時把一根探針插入他的腦袋,現在這根探針正在扭來扭去地抽|動、滑走。
不過,這些傷口還是沒有讓他太過擔心。他猜想它們會越來越多,擴散開來,彼此連在一起,並最終把他生吞了……如果他任其發展。既然他不打算讓這種九_九_藏_書情況發生,就沒必要為它們擔心。但如果他臉上的五官變成一座噴發的火山,他就沒辦法大隱於人群之中了。所以,需要化妝。
他慢慢醒來,知道自己其實根本沒睡著過。不知怎麼搞的,賽德·波蒙特俘獲了他一會兒;按自己的意願控制了他一會兒。在波蒙特控制他的時候,他說了什麼,透露了什麼嗎?他感覺他或許說了什麼……但他也相當肯定波蒙特不會知道如何詮釋那些事情,或者說波蒙特不會知道如何把他可能透露的重要事情從那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中區分出來。
他對著燈光舉起手,仔細查看上面的洞。他能透過洞看到燈泡,但很模糊——就像透過弄髒的紅色濾鏡看東西一樣。他沒有用筆刺穿他的手,但也差不多了。也許波蒙特做得更好。
在一陣比高潮更快、更讓人滿足的情緒下,他寫道:他媽的沒有鳥哦你這個狗娘養的滾出我的腦袋!
他試圖把酒瓶放到鏡子下面的托架上。但他的手抖得太厲害了,不太可能做到,於是他把瓶子放在了銹跡斑斑的馬口鐵沐浴用品架上。他想馬上喝一杯。
他感到一股衝動,想把打字機扯下來,把它當成原始人的權杖一般在房間里憤怒地亂揮,將它砸得粉碎。如果他不能創造,那就讓他毀滅!
三天前他在右肘內側發現了第一個傷口——一塊紅斑,邊緣是一圈白色的死皮。這種紅斑讓他想起直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還在美國南方腹地非常流行的糙皮病。前天他發現了第二個傷口,這回是在脖子上,在他左耳垂的下面。昨天,他又發現了兩個,一個在他兩個乳|頭之間的胸口上,另一個在他的肚臍下面。

3

他走上破敗的前門樓梯時,經過了三隻死麻雀的屍體,卻沒有留意到。
他把手放在冷水龍頭下面,分開手指讓傷口盡量張開,然後咬牙忍住疼痛。起初疼得很厲害——他不得不咬緊牙關,抿緊雙唇以忍住不叫——但後來手變得麻木了,就好一點了。他強迫自己把手放在水龍頭下沖了整整三分鐘。然後,他關上水龍頭,又對著燈光舉起手。
現在一切都改變了。現在他的臉變得非常奇怪……而且如果他不馬上重新開始寫作,它會變得愈發奇怪。它會變得醜陋不堪。
他們是在交換秘密……或者說,是賽德在向他提問,斯塔克發現自己在回答。回答問題很愉快,回答問題很舒服。但也令人不安。開始他的不安集中在鳥上——為什麼賽德一直問他關於鳥的問題呢?沒有鳥啊。可能曾經有過……很久很久以前……但不再有了。它只是一種頭腦遊戲,只是一種為了嚇唬他而做的微不足道的努力。然後,他的不安一點點與他精巧調校過的生存本能交織在一起——隨著他繼續努力掙扎著想要醒過來,不安變得越來越尖銳和明確。他覺得自己彷彿被按到水下,快要淹死了……
透過洞,依然可以看到燈泡的光線,但現在光線變得模糊遙遠了。傷口正在愈合。他的身體似乎有著驚人的重生能力,這相當有趣,因為與此同時,他正在崩潰。失去凝聚力,他曾寫道。實際情況差不多就是這樣。
現在夢境開始回來了。
他看著鏡中的自己,用左手手指摸摸左眼下方的眼袋,接著又順著臉頰摸摸嘴角。「失去凝聚力。」他咕噥道,哦,那肯定是事實。
他可以不用化妝品,容忍這一切。畢竟,他只是看著有點怪,衰老總是不美觀的。他的力量似乎沒有削弱。此外,他確定一旦他和波蒙特再開始寫作——是指以斯塔克的名義寫作——這一進程就將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