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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明初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折糧原來是便民的措施,浙西運糧一石到南京,要花四石運費,百姓困苦不堪。改折為鈔,可以減輕了浙西農民五分之四的負擔。鈔是用不著很大運費和蒲竹簍包裝的,但地方官還是照運糧的辦法苛斂,用種種名色加征至九百文,約合折價的百分之五十。急得朱元璋只是跺腳,說:「我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暮犯!今後犯贓者,不分輕重皆誅之!」
銅錢不便於貿易,決定發行紙幣。七年設寶鈔提舉司,下設抄紙、印鈔二局,寶鈔、行用二庫。八年命中書省造「大明寶鈔」,以桑穰為紙料,紙質青色,高一尺,廣六寸,外為龍紋花欄,上橫額題「大明通行寶鈔」,其內上欄之兩旁各篆文四字:右旁篆「大明寶鈔」,左旁篆「天下通行」。其中圖繪錢貫形狀,以十串為貫,標明幣值一貫,下欄是:「中書省(十三年後改為戶部)奏准印造大明寶鈔,與銅錢通行使用,偽造者斬,告捕者賞銀二十五兩。(十三年後改為賞銀二百五十兩)仍給犯人財產。洪武年月日。」背和面都加蓋朱印。邊沿標記字型大小一貫的畫錢十串,五百文的畫五串,以下是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共六種。規定每鈔一貫准錢千文,銀一兩。四貫准黃金一兩。二十一年加造從十文到五十文的小鈔。
錢塘相安里有饒于財者,率居工以織,每夜至二鼓。老屋將壓,杼機四五具南北向,列工十數人,手提足蹴,皆蒼然無神色。日佣為錢二百,衣食于主人。以日之所入,養父母妻子,雖食無甘美而亦不甚饑寒。于凡織作,咸極精緻,為時所尚。故主之聚易以售;而佣之直亦易以入。
人口普查的結果,編定了賦役黃冊。把戶口編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推丁糧多的地主十戶做里長,余百戶為十甲。每甲十戶,設一甲首。每年以里長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後次序根據丁糧多少,每甲輪值一年。十甲在十年內先後輪流為國家服義務勞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在城中的里叫坊,近城的叫廂,鄉都的皆叫作里。每里編為一冊,里中有鰥寡孤獨不能應役的,帶管於一百一十戶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糧增減重新編定服役的次序,因為冊面用黃紙,所以叫作黃冊。
魚鱗圖冊是確定地權的所有權的根據,賦役黃冊是徵收賦役的根據,通過土地和人戶的普查,制定了這兩種簿籍,頒布了租稅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漏落的土田人口被登記固定了,國家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穩定了鞏固了統治的經濟基礎,同時,也有力地打擊了一部分地主階級,從他們手中奪回對一部分土地和人口的控制,從而大大增強了皇家統治集團的權力,更進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專制。朱元璋的政權,比過去任何一個時代,都更加強大、集中、穩定、完備了。
對破壞農業生產的吏役,用法律加以制裁,例如「松江一府坊廂中不務生理,交結官府者一千三百五十名,蘇州坊廂一千五百二十一名,皆是市井之徒,不知農民艱苦,幫閑在官,自名曰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幫虎,其名凡六。不問農民急務之時,生事下鄉,攪擾農業。芒種之時,栽種在手,農務無隙,此等齎執批文,抵農所在,或就水車上鎖人下車者有之,或就手內去其秧苗鎖人出田者有之……紛然于城市鄉村擾害人民」。元璋下令加以清理,除正牢子合應正役以外,其他一概革除,如松江府就革除了小牢子、野牢子等九百余名。一個地方減少了四分之三為害農民的吏役,這對於農民正常進行生產有很大好處。
江南蘇、松、杭、嘉、湖一帶十四萬戶富民被強迫遷住鳳陽,離開了原來的鄉里田舍,還不許私自回去。這舉動對於當時東南地主階級是極大的打擊。舊社會的舊統治階級離開了原來佔有的土地,同時也就喪失了社會地位和政治上的作用。相對的以朱元璋為首的新統治階級卻從而加強了對這一地區人民的控制了。這十幾萬家富戶從此以後,雖然不敢公開回原籍,但卻偽裝成乞丐,以逃荒為名,成群結隊,老幼|男婦,散入江南諸郡村落乞食,到家掃墓探親,第二年二三月間又回到鳳陽。年代久了,也就成為習慣。五六百年來鳳陽花鼓在東南一帶是婦孺皆知的民間藝術。歌詞是:
移民的原則是把農民從窄鄉移到寬鄉,從人多田少的地方移到人少地廣的地方。洪武三年六月,徙蘇州、松江、嘉興、湖州、杭州無業農民四千多戶到濠州種田,給牛具種子,三年不征其稅。又移江南民十四萬戶于鳳陽。九年十月徙山西及真定民無產者于鳳陽屯田。十五年九月遷廣東番禺、東莞、增城降民二萬四千四百餘人于泗州屯田。十六年遷廣東清遠瑤民一千三百七人于泗州屯田,以上皆為繁榮起義根據地及其附近的措置。二十一年八月以山東、山西人口日繁,遷山西澤、潞二州民之無田者往彰德、真定、臨清、歸德、太康諸處閑曠之地,置屯耕種。二十二年以兩浙民眾地狹,務本者少而事末者多,命杭、湖、溫、台、蘇、松諸郡民無田者許令往淮河迤南滁、和等處起耕。山西貧民徙居大名、廣平、東昌三府者,凡給田二萬六千七十二頃。二十五年徙山東登、萊二府貧民五千六百三十五戶就耕于東昌,二十七年遷蘇州府崇明縣無田民五百余戶于崑山開種荒田。二十八年青、兗、登、萊、濟南五府民五丁以上及小民無田可耕者起赴東昌,編籍屯種,凡一千五十一戶,四千六百六十六口。到二十八年十一月東昌三府屯田遷民共五萬八千一百二十四戶,政府收租三百二十二萬五千九百八十余石,棉花二百四十八萬斤。彰德等四府屯田凡三百八十一處,屯田租二百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一十九石,棉花五百零二萬五千五百余斤。凡移民墾田都由政府給予耕牛種子路費。洪武三年定製,北方郡縣荒蕪田地,召鄉民無田者墾闢,戶給十五畝,又給地二畝種蔬菜,有餘力的不限頃畝,皆免三年租稅。其馬驛巡檢司急遞鋪應役者,各于本處開墾,無牛者官給之。若王國所在,近城存留五里以備練兵牧馬,余處悉令開耕。又令凡開墾荒田,各處人民先因兵燹遺下田土,他人開墾成熟者聽為己業。業主已還,有司于附近荒田撥補。復業人民現在丁少而原來田多者,不許依前占護,止許儘力耕墾為業。見今丁多而原來田少者,有司于附近荒田驗丁撥付。洪武二十四年令公侯大官以及民人,不問何處,唯犁到熟田,方許為主。但是荒田,俱系在官之數。若有餘力,聽其再開。又令山東概管農民,務見丁著役,限定田畝,著令耕種。敢有荒蕪田地流移者,全家遷發化外充軍。二十八年令,二十七年以後新田地,不論多寡,俱不起科(收田租),若地方官增科擾害者治罪。鼓勵人民大力開墾。

第四表現在府縣的升格,明制以稅糧多少定府縣等級:縣分上中下三等,標準為田賦十萬石、六萬石、三萬石以下。府也分三等,標準為田賦二十萬石以上、以下,十萬石以下。從洪武八年起,因為各地方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墾田和戶口的增加,田賦收入增加了,不斷地把府縣升格,例如開封原為下府,因為稅糧數超過三十八萬石,八年正月升為上府,河南懷慶府稅糧增加到十五萬石,陝西平涼府戶口田賦都有增加,三月升為中府。十二月以太原、鳳陽、河南、西安歲收糧增加,升為上府,揚州、鞏昌、慶陽升為中府,明州之鄞縣升為上縣。山東萊州稅糧不及,降為中府。揚州殘破最重,經過八年時間,已經恢復到收田賦二十萬石下的中府了,從這個名城的恢復,可以推知全國各地社會生產力的恢復和發展的情況。

一 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

大約百年以後由於對外貿易的發展,銀子流入國內的一天天增多了。這樣,在官府和市場就同時使用兩種貨幣,官府支出用價值極低的紙幣,收入卻要銀子,市場出入都用銀子。銀子終於逐漸代替了寶鈔成為全國通行的通貨。
和鼓勵普遍植棉政策相反,朱元璋對礦冶國營採取消極的方針。往往聽任人民自由開採。磁州臨水鎮產鐵,元時嘗於此置鐵冶,爐丁萬五千戶,每年收鐵百余萬斤。洪武十五年有人建議重新開採,元璋以為利不在官則在民,民得其利則利源通而有利於官,官專其利則利源塞而必損於民。而且各冶鐵數尚多,軍需不缺,若再開採,必然擾民。把他打了一頓,流放海外。濟南、青州、萊州三府每年役民二千六百六十戶,采鉛三十二萬三千多斤,以鑿山深而得鉛少,也命罷采。十八年以勞民罷各布政司煎煉鐵冶。二十五年重設各處鐵冶,到二十八年內庫貯鐵三千七百四十三萬斤,後備物資已經十分充足,又命罷各處鐵冶。並允許人民自由采煉,歲輸課程,每三十分取其二。三十一年以內庫所貯鐵有限,而營造所費甚多,又命重開鐵冶。綜計洪武時代設置的鐵冶所:江西進賢、新喻、分宜,湖廣興國、黃梅,山東萊蕪,廣東陽山,陝西鞏昌,山西交城、吉州,太原、澤、潞各一所共十三所。此外還有河南均州新安、四川蒲江、湖南茶陵等冶,每年輸鐵一千八百四十余萬斤。
九年 二萬七千五百六十四頃
元末的農民,大部分參加了革命戰爭。他們破壞了舊秩序和壓迫人民的統治機構。地主們正好相反,他們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財產,就不能不維護舊秩序,就不能不擁護舊政權,階級利益決定了農民和地主分別站在敵對的陣營。在戰爭爆發之後,地主們用全力組織武裝力量,稱為「民」軍或「義」軍,建立堡砦,抵抗農民軍的進攻。現任和退休的官吏、鄉紳、儒生和軍人是地主軍的將領,他們受過教育,有文化,有組織能力,在地方上有威望,有勢力。雖然各地方的地主軍人各自為戰,沒有統一指揮和作戰計劃,軍事力量也有大小強弱的不同,但因為數量多,分佈廣,作戰頑強,就成為反對紅軍的主要敵人了。經過二十年的戰爭,長江南北的巨族右姓,有的死於戰爭,有的流亡到外地。參加擴廓帖木兒、孛羅帖木兒兩支地主軍的湖、湘、關、陝、魯、豫等地的地主,也隨著這兩支軍隊的消滅而消滅了。一部分地主為戰爭所消滅,另一部分地主如劉基、宋濂、葉琛、章溢等則積极參加了紅軍,共同建立新政權,成為大明帝國新統治集團的組成部分,和由農民起義轉化的新地主們一起,繼續對廣大農民進行壓迫和剝削。
丈量土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往各處,隨其稅糧多少,定為幾區,每區設糧長四人,會集里甲耆民,量度每塊田畝的方圓,做成簡圖編次字型大小,登記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編類各圖成冊,以所繪的田畝形狀像魚鱗,名為魚鱗圖冊。
棉花棉布的生產量大大增加,政府的稅收也增加了,以稅收形式繳給國庫的棉花棉布,成為供給軍隊的主要物資和必要時交換其他軍需物資的貨幣代用品。洪武四年七月詔中書省:「自今凡賞賜軍士,無妻子者給戰襖一襲;有妻子者給棉布二匹。」每年例賞,如洪武二年六月以木棉戰襖十一萬賜北征軍士,四年七月,賜長淮衛軍士棉布人二匹,在京軍士十九萬四百餘人棉布人二匹。十二年給陝西都指揮使司並護衛兵十九萬六千七百餘人棉布五十四萬余匹,棉花十萬三千三百余斤。北平都指揮使司衛所士卒十萬五千六百餘人布二十七萬八千余匹,棉花五萬四千六百余斤。十三年賜遼東諸衛士卒十萬二千一百二十八人,棉布四十三萬四百余匹,棉花十七萬斤。十六年給四川等都司所屬士卒五十二萬四千餘人,棉布九十六萬一千四百余匹,棉花三十六萬七千余斤。十八年給遼東軍士棉布二十五萬匹,北平燕山等衛棉布四十四萬三千匹,太原諸衛士卒棉布四十八萬匹,等等。平均每年只賞賜軍衣一項已在百萬匹上下,用作交換物資的如洪武四年七月以北平、山西運糧困難,以白金三十萬兩、棉布十萬匹,就附近郡縣易米,以給將士。又以遼東軍衛缺馬,發山東棉布貰馬給之。十三年十月,以四川白渡納溪的鹽換棉布,遣使人西羌買馬。十七年七月詔戶部以棉布往貴州換馬,得馬一千三百匹。三十年以棉布九萬九千匹往「西番」換馬一千五百六十匹。皇族每年供給,洪武九年規定親王冬夏布各一千匹,郡王冬夏布各一百匹。在特殊需要的情況下,臨時命令以秋糧改折棉布,如六年九月詔直隸府州和浙江、江西二行省,今年秋糧以棉布代輸,以給邊戍。https://read.99csw.com

朱元璋在克集慶后,便注意水利。建國以後,越發重視,用全國的財力人力進行大規模的水利工程。洪武元年修江南和州銅城堰閘。周回二百余里。四年修治廣西興安縣靈渠,可以溉田萬頃。六年開上海胡家港,從海口到漕涇千二百余丈,以通海船。八年開山東登州蓬萊閣河,浚陝西涇陽縣洪渠堰,溉涇陽、三原、醴泉、高陵、臨潼田二百余里。九年修四川彭州都江堰。十二年修陝西西安府甜水渠,引龍首渠水入城,居民從此才有甜水可吃。十四年築海鹽海塘,浚揚州府官河。十七年築河南磁州漳河決堤。決荊州岳山壩以通水利,每年增官田租四千三百余石,修江南江都縣深港壩河道。十八年修築黃河、沁河、漳河、衛河、沙河堤岸。十九年築福建長樂海堤。二十三年修江南崇明海門決堤二萬三千九百余丈,役夫二十五萬人。疏四川永寧所轄水道。二十四年修浙江臨海橫山嶺水閘、寧海奉化海堤四千三百余丈,築上虞海堤四千丈,改建石閘。浚定海、鄞二縣東錢湖,灌田數萬頃。二十五年鑿江南溧陽銀墅東壩河道四千三百余丈,役夫四十萬人。二十七年浚江南山陽支家河。鑿通廣西郁林州相隔二十多里的南北二江,設石陡諸閘。二十九年修築河南洛堤。三十一年修治洪渠堰,浚渠十萬三千余丈。這些規模巨大用人力到幾十萬人的工程,沒有統一的安定的全國力量的支持,是不可能設想的。除此以外,元璋還要全國各地地方官,凡是老百姓對水利的建議,必須即時報告。洪武二十七年又特別囑咐工部工員,凡是陂塘湖堰可以蓄水泄水防備旱災潦災的,都要根據地勢一一修治。並派國子生和人才到全國各地督修水利。二十八年綜計全國郡縣開塘堰四萬九百八十七處,河四千一百六十二處,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處。
三年 二千一百三十五頃(山東、河南、江西的數字)
洪武一朝,「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是歷史上封建政權對貪污進行鬥爭最激烈的時期,殺戮貪官污吏最多的時期。雖然隨殺隨犯,不可能根本清除貪污,但是朱元璋下定決心,隨犯隨殺,甚至嚴厲到不分輕重都殺,對貪污的減少是起了作用的,對人民有好處,人民是感謝他、支持他的。

三 人民的義務

棉布傳入中國很早,南北朝時從南洋諸國輸入,稱為吉貝、白疊。國內西北高昌(今新疆吐魯番)產棉,唐滅高昌,置西州交河郡,土貢氎布。布就是白疊。宋元間已有許多地區種棉,但是在全國規模內普遍種植和紡織技術的提高,則是明朝初年的事情。
宋代福建、廣東種植棉花的日多,瓊州是紡織中心之一,婦女以吉貝織為衣衾,是當地黎族的主要副業生產。元代從西域輸入種子,種于陝西,捻織毛絲,或棉裝衣服,特為輕暖。元滅南宋后,浙東、江東、江西、湖廣諸地區也推廣棉花的種植,生產量增加,棉布成為商品,服用的人日多。至元二十六年(1289)四月置浙東、江東、江西、湖廣、福建木綿提舉司,責令當地人民每年輸納木綿十萬匹,以都提舉司總之。二十八年五月罷江南六提舉司歲輸木棉。成宗元貞二年(1296)始定江南夏稅輸以木綿布絹絲綿等物。由於種棉面積的增加,種植和紡織的技術需要總結和交流,元世祖至元十年司農司編印《農桑輯要》,以專門篇幅記棉花的種植方法。紡織的工具和技術由於各地方勞動人民的創造和交流,日益進步。據十二世紀八十年代間的記載,雷化廉州南海黎峒的少數民族,採集棉花后,「取其茸絮,以鐵筋輾去其子,即以手握茸就紡」。稍後的記載提到去子后,「徐以小弓,彈令紛起,然後紡織為布」。到十三世紀中期,詩人描寫長江流域紡織情形說:「車轉輕雷秋紡雪,弓灣半月夜彈雲。」已經有紡車、彈弓和織機了。江南地區的織工,「以鐵鋌輾去其核,取如綿者,以竹為小弓,長尺四五寸許,牽弦以彈綿,令其勻細,卷為小筒,就車紡之,自然抽緒如繅絲狀」。但是所織的布,不如閩廣出產的麗密。瓊州黎族人民所織的巾,上出細字,雜花卉,尤為工巧。黃河流域主要陝西地區的紡織工具和技術比較簡陋,只有輾去棉子的鐵杖和木板,棉花的用途只是捻織粗棉線和裝制冬衣。一直到十三世紀末年,松江烏泥涇的人民,因為當地土地磽瘠,糧食不夠,搞副業生產,從閩廣輸入棉花種子,還沒有蹈車椎弓這些工具,用手剖去子,用線弦竹弧彈制,工具和技術都很簡陋,產品質量不高,人民生活還是很艱苦。


朱元璋對商業采輕稅政策,凡商稅三十分取一,過此者以違令論。稅收機構在京為宣課司,府縣為通課司。洪武元年詔中書省,命在京兵馬指揮司並管市司,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儈姓名,規定物價。在外府州各城門兵馬,一體兼管市司。十三年諭戶部,自今軍民娶嫁喪葬之物,舟車絲布之類都不徵稅。並大量裁減稅課司局三百六十四處。南京人口密集,軍民住宅都是公家修建,連廊櫛比,沒有空地。商人貨物到京無處存放,有的停在船上,有的寄放城外,牙儈從中把持價格,商人極以為苦。元璋了解這種情況以後,就叫人在三山門等門外蓋幾十座房子,叫作塌坊,專放商貨,上了稅後聽其自相貿易。為了繁榮市面,二十七年命工部建十五座樓房于江東諸門之外,令民設酒肆其間,以接四方賓客,名為鶴鳴、醉仙、謳歌、鼓腹、來賓、重譯,等等。修好后還拿出一筆錢,讓文武百官大宴于醉仙樓,慶祝天下太平,與民同樂。九_九_藏_書
十三年 五萬三千九百三十一頃
四年 十萬六千六百六十二頃
家住廬州並鳳陽,鳳陽原是好地方,自從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
洪武元年下詔田器不得徵稅。四年、二十五年遣官往廣東、湖廣、江西買耕牛以給中原屯種之民。二十八年命鄉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團為一社,每遇農急之時有疾病,則一社助其耕耘,庶田不荒蕪,民無飢窘。戶部以此意廣泛曉諭。各地報告修城垣建營房浚河道造王宮等工程,都反覆告以興作不違農時的道理,等秋收農隙時興工。對農業增產有成績的地方官,加以擢升。如太平知府范常積極鼓勵農民耕作,貸民種子數千石,到秋成大豐收,官民都庾廩充實。接著興學校,延師儒,百姓很喜歡。召為侍儀。陶安知饒州,田野開闢,百姓日子過得好,離任時,百姓拿他初來時情況比較,歌頌他:「千里榛蕪,侯來之初;萬姓耕辟,侯去之日。」南豐百姓也歌唱典史馮堅:「山市晴,山鳥鳴,商旅行,農夫耕,老瓦盆中洌酒盈,呼囂隳突不聞聲。」農村裡呈現出一片繁榮歡樂的氣象。

二 棉花的普遍種植和工商業

八年 六萬二千三百八頃
也有從少數民族地區移民到內地屯墾的,如徐達平沙漠,徙北平山後民三萬五千八百余戶散處諸府衛,充軍的給衣糧,為民的給田土。又以沙漠遺民三萬二千八百多戶屯田北平,置屯二百五十四,開地一千三百四十三頃。
此外,吳元年十月徙蘇州富民到濠州居住,因為他們幫著張士誠抵抗,還不斷說張王好話的緣故。洪武十五年命犯笞杖罪的犯人都送到滁州種苜蓿。二十二年命戶部起山東流民居京師,人賜鈔二十錠,俾營生業。二十八年徙直隸、浙江民二萬戶于京師,充倉腳夫。

明初松江之外,另一紡織工業中心是杭州,由於簡單商品經濟的發展,出現了置備生產工具和原料的大作坊資本家,和除雙手以外一無所有出賣勞動力的手工業工人。資本家僱用工人,每天工作到夜二鼓,計日給工資。這種新的剝削制度的出現,正表示著社會內部新的階級的形成,除封建地主對農民的剝削以外,又產生了大作坊資本家對手工業工人的剝削關係。明初曾經做過杭州府學教授徐一夔所作的《織工對》,典型地記述了這種新現象:

十二年 二十七萬三千一百四頃
原載《歷史研究》第三期,1955年6月
1955年4月14日
有同業者佣於他家,受直略相似。久之,乃曰:吾藝固過於人,而受直與眾工等,當求倍直者而為之佣。已而他家果倍其直。佣之主者閱其織果異於人,他工見其藝精,亦頗推之。主者退自喜曰:得一工勝十工,倍其直不吝也。
「地主階級對於農民的殘酷的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迫使農民多次舉行起義,以反抗地主階級的統治。從秦朝的陳勝、吳廣、項羽、劉邦起,中經漢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銅馬和黃巾,隋朝的李密、竇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黃巢,宋朝的宋江、方臘,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國,總計大小數百次的起義,都是農民的反抗運動,都是農民的革命戰爭。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的規模之大,是世界歷史上所僅見的。在中國封建社會裡,只有這種農民的階級鬥爭、農民的起義和農民的戰爭,才是歷史發展的真正動力。因為每一次較大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的結果,都打擊了當時的封建統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明初的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元末農民起義的結果,它首先表現在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方面。
人民的負擔用朱元璋的話叫作「分」,即應盡的義務。洪武十五年他叫戶部出榜曉諭兩浙江西之民說:「為吾民者當知其分,田賦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則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為忠孝仁義之民。」不然呢?則「不但國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應該像「中原之民……惟知應役輸租,無負官府」。只有如此,才能「上下相安,風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
官吏辦的是公文。公文上辦的事應有盡有,和實際情況全不相干。上官按臨地方檢查的也是公文,上下都以公文辦事,「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這是洪武九年的情形。十二年後,解縉奉詔上萬言書,也說:
第五由於糧食的增產,特別是桑麻棉花和果木的普遍種植,農民的收入增加了,生活改善了,購買力提高了。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一方面為紡織工業提供了原料;一方面農民所增加的購買力又促進了刺|激了商業市場的繁榮,出現了許多新的以紡織工業為中心和批發綢緞棉布行號的城市。
民間灑派、包荒、詭寄、移丘換段,這等都是奸頑豪富之家,將次沒福受用財賦田產,以自己科差灑派細民;境內本無積年荒田,此等豪猾買囑貪官污吏及造冊書算人等,其貪官污吏受豪猾之財,當科糧之際,作包荒名色征納小戶,書算手受財,將田灑派、移丘換段,作詭寄名色,以此靠損小民。
十三年中增加的墾田數字為一百八十萬三千一百七十一頃。到洪武十四年全國官民田總數為三百六十六萬七千七百一十五頃。增墾面積的數字佔十四年全國官民田數字的二分之一。由此可知洪武元年的全國已墾田面積不過一百八十多萬頃(不包括東北、西北未定地方和夏的領土四川和雲貴等地)。再過十年,十四年的數字為三百八十七萬四千七百四十六頃。經過多年的墾闢和大規模全面的丈量,二十六年的數字為八百五十萬七千六百二十三頃。比十四年又增加了四百八十四萬頃,比洪武元年增加了六百七十萬頃。
棉花的普遍種植,棉布質量的提高,工資制手工業作坊的產生,新的蠶絲紡織工業區的開闢,輪班匠的技術和產品的投入市場,等等,加上稅收機構的減縮和輕稅政策的刺|激,商業市場大大活躍了,不但聯繫了南方和北方,也聯繫了城市和鄉村以及全國的邊遠地區,繁榮了經濟,改善了提高了人民生活,進一步地加強了國家的統一。
商品的生產和吐納的中心,手工業作坊和批發行號的所在地,集中著數量相當巨大的後備工人和小商攤販,城市人口劇烈地增加了。明初的工商業城市有南京、北平、蘇州、松江、鎮江、淮安、常州、揚州、儀真、杭州、嘉興、湖州、福州、建寧、武昌、荊州、南昌、吉安、臨江、清江、廣州、開封、濟南、濟寧、德州、臨清、桂林、太原、平陽、蒲州、成都、重慶、瀘州等地。
嚴懲貪污,貪污還是不能根絕,用朱元璋自己的話來證明吧,他說:「浙西所在有司,凡徵收,害民之奸,甚如虎狼。且如折收秋糧,府州縣官發放,每米一石,官折抄二貫,巧立名色,取要水腳錢一百文,車腳錢三百文,口食錢一百文。庫子又要辦驗錢一百文,蒲簍錢一百文,竹簍錢一百文,沿江神佛錢一百文。害民如此,罪可宥乎!」
對城鄉人民,經過全國規模的土地丈量,定了租稅,在冊上詳細記載土地的情況,原坂、墳衍、下隰、沃瘠、沙鹵的區別,並規定凡置買田地,必須到官府登記及過割稅糧,免掉貧民產去稅存的弊端,同時也保證了政府的稅收,十年一次的勞役,使人民有輪流休息的機會,這些措施,確實減輕了人民的負擔,鼓舞了農民的生產情緒,對於社會生產力的推進,起了顯著的作用。

在明代以前,平民穿布衣,布衣指的是麻布的衣服。冬衣南方多用絲棉作袍,北方多用毛皮作裘。雖然也有用棉布作衣服卧具的,但因為「不自本土所產,不能足用」。唐元稹詩:「木綿溫當棉衣。」元太祖世祖遺衣皆縑素木綿,動加補綴。宋謝枋得詩:「潔白如雪積,麗密過錦純,羔縫不足貴,狐腋難比倫……剪裁為大裘,窮冬勝三春。」可見棉布到宋末還是很珍貴的物品。
他常說:「四民之中,莫勞於農,觀其終歲勤勞,少得休息。時和歲豐,數口之家猶可足食,不幸水旱,年穀不登,則舉家飢困……百姓足而後國富,百姓逸而後國安,未有民困窮而國獨富安者。」又說:「夫農勤四體,務五穀,身不離濙畝,手不釋耒耜,終歲勤動,不得休息。其所居不過茅茨草榻,所服不過練裳布衣,所飲食不過菜羹糲飯,而國家經費皆其所出……凡一居處服用之間,必念農之勞,取之有制,用之有節,使之不至於饑寒,方盡為上之道。若復加之橫斂,則民不勝其苦矣。」政府收入主要來自農村,糧食布帛棉花、人力都靠農民供給,農業生產如不恢復和發展,這個政權是支持不下去的。
紅軍起義的目的,就民族解放戰爭而說,洪武元年解放大都,蒙古統治集團北走。民族壓迫的政權被推翻,這一歷史任務是光輝地完成了。但是,另一個目的,解除階級壓迫的任務,卻不可能完成。一部分舊的地主https://read.99csw.com參加了新政權,出身農民的紅軍將領也由於取得政權而轉化成新的地主階級了,其中朱元璋和他的家族便是新地主階級的代表人物。
宮廷和軍隊所需的一切物品,都由匠戶製造。匠戶是元明兩代的一種特殊制度,把有技藝的工匠徵調編為匠戶,子孫世襲。分為民匠、軍匠二種。明初匠戶的戶籍,完全依據元代的舊籍,不許變動。洪武二十六年定每三年或二年輪班到京役作的匠戶名額為二十三萬二千八十九名,由工部管轄。固定做工的叫住坐匠戶,由內府內官監管轄。軍匠大部分分屬於各地衛所,一部分屬於內府兵仗局、軍器局和工部的盔甲廠。屬各地衛所的軍匠總數二萬六千戶。每戶正匠做工,得免雜差,仍免家內一丁以幫貼應役。余丁每名每年出辦繳納工食銀三錢,以備各衙門因公務取役雇覓之用。正匠每月工作十天,月糧由官家支給。
移民屯田、開墾荒地、興修水利是增加穀物產量,增加國家租稅的主要措施。也就是經過革命鬥爭后,政府不得不稍為對農民讓步的具體表現。此外,元璋還特別著重經濟作物的增產,主要的是桑麻木棉和棗柿栗胡桃等。龍鳳十一年六月下令凡農民有田五畝到十畝的,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的加倍,田多的照比例遞加。地方官親自督視,不執行命令的處罰。不種桑的使出絹一匹,不種麻和木棉的出麻布或棉布一匹。洪武元年把這制度推廣到全國,並規定科征之額,麻每畝科八兩,木棉每畝四兩,栽桑的四果以後再徵稅。二十四年于南京朝陽門鐘山之麓,種桐、棕、漆樹五千余萬株,歲收桐油棕漆,為修建海船之用。二十五年令鳳陽、滁州、廬州、和州每戶種桑二百株,棗二百株,柿二百株。令天下衛所屯田軍士每人種桑百株,隨地宜種柿栗胡桃等物,以備歲歉。二十七年令戶部教天下百姓務要多種桑棗和棉花,並教以種植之法。每一戶初年種桑棗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種過數目造冊回奏,違者全家發遣充軍。執行的情況,如湖廣布政司二十八年的報告,所屬郡縣已種果木八千四百三十九萬株。全國估計,在十億株以上。二十九年以湖廣諸郡宜於種桑,而種之者少,命于淮安府及徐州取桑種二十石,派人送到辰、沅、靖、全、道、永、寶慶、衡州等處(今湖南及廣西北部一帶),各給一石,使其民種之。發展這一地區蠶絲生產和絲織工業。為了保證命令的貫徹執行,下詔指出農桑為衣食之本,全國地方官考課,一定要報告農桑的成績,並規定二十六年以後栽種桑棗果樹,不論多少,都免征賦。作為官吏考績的主要內容,違者降罰。又設置老人擊鼓勸農,每村置鼓一面,凡遇農種時月,五更擂鼓,眾人聞鼓下田,該管老人點閘(名)。若有懶惰不下田的,許老人責決,務要嚴切督並,見丁著業(每人都做活),毋容惰夫游食。若是老人不肯勸督,農民窮窘,為非犯法到官,本鄉老人有罪。平時老人每月六次手持木鐸,遊行宣講勤農務本的道理。頒發教民榜文說:「今天下太平,百姓除糧差之外,別無差遣,各宜用心生理,以足衣食,如法栽種桑麻棗柿棉花,每歲養蠶,所得絲綿,可供衣服,棗柿豐年可以賣鈔,儉年可當糧食。里老嘗督,違者治罪。」

朱元璋起事的地區,正是元代的棉業中心之一。滅東吳后,又取得當時全國紡織業中心的松江,原料和技術都有了基礎,使他深信推廣植棉是增加農民收入和財政收入的有效措施。龍鳳十一年下令每戶農民必須種木棉半畝,田多的加倍。洪武元年又把這一法令推廣到全國。棉花的普遍種植和紡織技術的不斷提高,明代中葉以後,棉布成為全國流通的商品,成為人民普遍服用的服裝原料,不論貴賤,不論南北,都以棉布禦寒,百人之中,止有一人用繭綿,其餘都用棉布。過去時代人穿的縕袍,用舊絮裝的冬衣,完全被用木棉裝的胖襖所代替了。就全國而論,北方河南、河北氣候宜於植棉,地廣人稀,種植棉花的面積最大,是原料的供給中心。南方特別是長江三角洲一帶,蘇州、松江、杭州等地人民紡織技術高,是紡織工業的中心。這樣又形成原料和成品的交流情況,原棉由北而南,棉布由南而北。從經濟上把南方和北方更緊密地聯繫起來了。
寶鈔的發行是適合當時人民需要的,對商業的繁榮起了作用。但是朱元璋抄襲元朝的鈔法,只學了後期崩潰的辦法,沒有懂得元代前期鈔法之所以通行,受到廣大人民喜愛的道理。原來元初行鈔,第一,有金銀和絲為鈔本準備金,各路無鈔本的不發新鈔;第二,印造有定額,計算全國商稅收入的金銀和爛鈔兌換數量作為發行額數;第三,政府有收有放,丁賦和商稅都收鈔;第四,可以兌換金銀,人民持鈔可以向鈔庫換取金銀。相反,元代鈔法之所以崩潰,是因為把鈔本動用光了;無限制濫發造成惡性膨脹,只發行不收回;不能兌換金銀;爛鈔不能換新鈔。洪武鈔法以元代後期鈔法作依據,因之,雖然初行的幾年,由於行用方便和習慣,還能保持和物價的一定比例,但是,由於回收受限制,發行量沒有限制,發行過多,收回很少,不兌現紙幣充斥於市場,幣值便不能維持了。
洪武元年正月派周鑄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實田畝,定其賦稅。五年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畝。十四年命全國郡縣編賦役黃冊。二十年命國子生武淳等分行州縣,編製魚鱗圖冊。前後一共用了二十年的時間,才辦好這兩件事。
輪班匠戶包括六十二行匠人。後來又細分為一百八十八種行業,從紙、表背、刷印、刊字、鐵匠、銷金、木、瓦、油、漆、象開、紡棉花,到神箭、火藥等等,每種人數由一人到八百七十五人不等。內廷有織染局、神帛房,和后湖(今南京玄武湖)織造局,四川、山西諸行省和浙江紹興織染局,規模都較大。留在地方的匠戶除執役於本地織染局的以外,如永平府就有銀、鐵、鑄鐵、錫、釘鉸、穿甲等二十二行。
第二表現在本色稅糧收入的增加,洪武十八年全國收入麥米豆谷二千八十八萬九千六百一十七石,二十三年為三千一百六十萬七千六百石,二十四年為三千二百二十七萬八千九百八十三石,二十六年為三千二百七十八萬九千八百石。二十六年比十八年增加了三分之一的收入。和元代全國歲人糧數一千二百十一萬四千七百余石相比,增加了差不多兩倍。歷史家記述這時期生產發展的情況說:「是時宇內富庶,賦入盈羡,米粟自輸京師數百萬石外,府縣倉廩蓄積甚豐,至紅腐不可食。歲歉,有司往往先發粟賑貸,然後以聞。」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糧以外,同時還採用漢高祖徙天下豪富於關中的政策,洪武二十四年徙天下富戶五千三百戶于南京。三十年又徙富民一萬四千三百余戶于南京,稱為富戶。元璋告訴工部官員說:「昔漢高祖徙天下豪富於關中。朕初不取,今思之,京師天下根本,乃知事有當然,不得不爾。」

第三表現在人口數字的增加,洪武十四年統計,全國有戶一千六十五萬四千三百六十二,有口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三千三百五。二十六年的數字為戶一千六百五萬二千八百六十,口六千五十四萬五千八百十二。比之元朝極盛時期,元世祖時代的戶口:戶一千一百六十三萬三千二百八十一,口五千三百六十五萬四千三百三十七,戶增加了三百四十萬,口增加了七百萬。
在朱元璋稱王以前,元代的不兌現紙幣中統交鈔因為發行過多,軍儲供給,賞賜犒勞,每日印造,不可數計,舟車裝運,軸轤相接,京師用鈔十錠(一錠為鈔五十貫,一貫鈔的法定價格原為銅錢一千文)換不到一斗米。至正十六年中統交鈔已為民間所拒用,交易都不用鈔,所在郡縣都以物貨相交易。十七年鑄至正之寶大錢五品稱為權鈔,以硬幣代替紙幣,結果紙幣https://read•99csw•com也罷,大錢代鈔也罷,人民一概不要。人民嘲笑權鈔的歌謠中說:「人吃人,鈔買鈔,何曾見?」
幾十年的安定生活,休養生息,積極鼓勵生產的結果,社會生產力不但恢復,而且大大發展了:
今之守令,以戶口錢糧獄訟為急務。至於農桑學校,王政之本,乃視為虛文而置之,將何以教養斯民哉!以農桑言之,方春,州縣下一白帖,里甲回申文狀而已,守令未嘗親視種藝次第,旱澇戒備之道也。
元末紅軍起義對舊地主階級發生了淘汰的作用,一部分地主被戰爭所消滅了,一部分地主卻由於戰爭而鞏固和上升了他們的地位。
十年 一千五百十三頃
二年 八百九十八頃
地主們對做官做糧長當然很高興,感激和支持這個維護本階級利益的政權。但同時也不肯放棄增加佔領田土和人力的機會,用盡一切手段逃避對國家的賦稅和徭役,兩浙地主所用的方法,把自己田產詭托(假寫在)親鄰佃仆名下,叫作「鐵腳詭寄」。普遍成為風氣,鄉里欺騙州縣,州縣欺騙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詭寄」。此外,還有灑派、包荒、移丘換段等手段。元璋在處罰這些地主以後,氣憤地指出:
第一表現在墾田數目的增加,以洪武元年到十三年的逐年增加的墾田數目來作例:
針對這種情況,朱元璋于吳元年五月下令凡徐、宿、濠、泗、壽、邳、東海、襄陽、安陸等郡縣及今後新附土地人民,桑麻谷粟稅糧徭役,盡行蠲免三年,讓老百姓喘一口氣,把力量投入生產。集中力量,振興農業,用移民屯田、開墾荒地的辦法調劑人力的不足。興修水利,種植桑棉,增加農業生產的收入。官給耕牛種子,墾荒地減免三年租稅,遇災荒優免租糧等措施,解決農民的困難。此外,還設立預備倉、養濟院等救濟機關。
匠戶人數多,分工細,凡是宮廷和軍隊所需用的手工業製造品,都由匠戶執役的官手工業工場的各局製造供給。這種封建制度的生產,使得宮廷和軍隊的需要,不需依靠市場,便可得到滿足;同時它所生產的成品,亦不在市場流通,這樣,就直接對社會上的私人手工業作坊的擴大生產起了束縛和阻礙的作用。官手工業工場的生產是不須計較成本的,因為勞力和原料都可以向人民無代價徵發或由全國各地貢品的方式供給,不受任何限制,官營手工業工場的產品即使有部分作為商品而流入市場,私人手工業作坊的產品也不能和它競爭;在另一面,自元代以來就把技術最好的工人簽發為匠戶,子孫世襲,連技術也被壟斷了,私人手工業作坊所能僱用的只是一般工人,技術提高受了一定的限制。明初把匠戶分作住坐、輪班兩種,輪班的除分班定期輪流應役以外,其餘的時間歸自己支配,製成的產品可以在市場出售,對於技術的鑽研及其改進發生一定的刺|激作用,所以輪班制對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比較為害略小的。但是總而言之,這種無償的強制的勞役,不能不引起匠戶的反抗,逃亡之外,唯一可以採取的手段是怠工和故意把成品質量降低。以此,匠戶制度雖然曾經在個別情況下對生產技術的改進起了作用,推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但就其全面而說,則是束縛和阻礙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妨礙私人手工業工場的發展;隔絕商品的流通;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原始資本積累都起著扼制、停滯的消極作用。
寶鈔發行的情況,以洪武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到十二月止為例,寶鈔提舉司鈔匠五百八十名所造鈔共九百九十四萬六千五百九十九錠。明代以鈔五貫為一錠,這一年的發行額約為五千萬貫;合銀五千萬兩。明初每年國庫銀的收入,不過幾萬兩,一年的發行額竟相當於銀的收入一千倍左右,加上以前歷年所發,數量就更大了。更由於印製的簡陋,容易作假,偽鈔大量投入市場,幣值就越發低落了。二十三年兩浙市民以鈔一貫折錢二百五十文,二十七年降到折錢一百六十文。到三十年杭州諸郡商賈,不論貨物貴賤,一以金銀定價,索性不用寶鈔了。元璋很著急,三番五次地申明:鈔一貫應折錢一千文、舊鈔可以換新鈔、禁用銅錢;禁用金銀交易等辦法,還是不濟事,鈔值還是日益低落,不被人民所歡迎。到成化時(1465—1487)洪武錢民間全不通行,寶鈔只是官府在用,一貫僅值銀三厘,或錢二文,跌到原定法價的千分之二。
由此可見明初大作坊的一般情況,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里巷,有若於同一性質的大作坊;大作坊主人同時也是棉布商人;從個體的生產到大作坊的集體生產,有了單純協作,出品精緻暢銷;經營這種大作坊有利可圖,資本家很賺錢,作坊也多了。資本家付給技術高的工人工資,雖為一般工人工資的兩倍,但仍可得到五倍的剩餘價值。
隨著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工商業的活躍,作為貿易媒介的全國統一貨幣的需要是愈來愈迫切了。
對貪官污吏,用嚴刑懲治。洪武二年二月元璋告諭群臣說:「嘗思昔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恨之。故今嚴法禁,但遇官吏貪污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四年十一月立法凡官吏犯贓罪的不赦。下決心肅清貪污,說:「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終不可得。」二十五年又編《醒貪簡要錄》,頒布中外。官吏貪贓到鈔六十兩以上的梟首示眾,仍處以剝皮之刑。府州縣衙門左首的土地廟,就是剝皮的刑場,也叫皮場廟。有的衙門公座旁擺人皮,裏面是稻草,叫做官的觸目驚心,不敢做壞事。地方官上任賞給路費,家屬賜衣料。來朝時又特別誥誡以:「天下新定,百姓財力俱困,如鳥初飛,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違法的按法懲辦。從開國以來,兩浙、江西、兩廣、福建的地方官,因貪贓被法辦,很少人做到任滿。
七年 九十二萬一千一百二十四頃
洪武元年 七百七十余頃
六年 三十五萬三千九百八十頃
朱元璋和他的將領都是農民出身的,過去曾親身經受過地主的壓迫和剝削。但在革命戰爭過程中,本身的武裝力量不夠強大,為了壯大自己,孤立敵人,又非爭取地主們參加不可,浙東這幾家大族的合作,是他之所以取得勝利的基本條件之一。到了他自己和將領們都轉化成為大地主以後,和舊地主們的階級利益一致了,但又發生了新的矛盾,各地地主用隱瞞土地面積、蔭庇漏籍人口等手段和皇家統治集團爭奪土地和人力,直接危害到帝國的財政稅收,地主階級內部矛盾的深化,促成了帝國賦役制度的整頓和改革。
對地主的政策,雙管齊下,一是任為官吏或糧長;一是遷到京師。在科舉法未定之前,選用地主做官,叫作稅戶人才,有做知縣、知州、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又以地主為糧長,以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況,吏胥土豪作弊,任意克削百姓。不如用有聲望的地主來徵收地方賦稅,負責運到京師,可以減少弊病。洪武四年九月命戶部計算土田租稅,以納糧一萬石為一區,選佔有大量田地納糧最多的地主為糧長,負責督收和運交稅糧。如浙江行省人口一百四十八萬七千一百四十六戶,每年納糧九十三萬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設糧長一百三十四人。糧長下設知數一人,斗級二十人,運糧夫千人。並規定對糧長的優待辦法,凡糧長犯雜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納鈔贖罪。三十年又命無下郡縣每區設正副糧長三名,編定次序,輪流應役,周而復始。凡糧長按時運糧到京師的,元璋親自召見,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元璋把征糧和運糧的權力交給地主,以為「此以良民治良民,必無侵漁之患矣」。「免有司科擾之弊,於民甚便。」事實上恰好相反,地主做了糧長以後,在原來對農民剝削的基礎上,更加上了國家賦予的權力,如虎傅翼,農民的痛苦更深更重了。如糧長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擾民戶,收舡水腳米、斛面米、裝糧飯米、車腳錢、脫夫米、造冊錢、糧局知房錢、看米樣中米,等等,通計苛斂米三萬二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正米止該一萬,邾阿乃個人剝削部分竟達米二萬二千石,鈔一萬一千一百貫。農民交納不起,強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變賣牲口以及衣服段匹布帛鍋灶水車農具,等等。又如嘉定縣糧長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征糧附加到十八種。農民吃夠了苦頭,無處控訴。朱元璋也發覺糧長之弊,用嚴刑制裁,儘管殺了一些人,糧長的作惡,農民的被額外剝削,依然如故。

蘇、松、嘉、湖田租特別重,洪武十三年下詔減削。凡各地鬧水旱災荒歉收的,蠲免租稅。豐年無災荒,也擇地瘠民貧的地方特別優免。災重的免交二稅之外,還由官府貸米,或賑米和布、鈔。各地設預備倉,由地方耆老經管,存儲糧食以備救災。設惠民藥局,凡軍民之貧病者,給以醫藥。設養濟院,貧民不能生活的許入院贍養,月給米三斗,薪三十斤,冬夏布一匹,小口給三分二。災傷州縣,如地方官不報告的,特許耆民申訴,處地方官以死刑。二十六年又令戶部,授權給地方官在飢荒年頭,得先發庫存米糧賑濟,事後呈報,立為永制。三十多年來,賞賜民間布、鈔數百萬,米百多萬石,蠲免租稅無數。https://read•99csw•com
朱元璋占應天後,首先鑄大中通寶錢,以四百文為一貫,四十文為兩,四文為一錢。平陳友諒后,命江西行省置貨泉局。即帝位后,發行洪武通寶錢,分五等:當十、當五、當三、當二、當一。當十錢重一兩,當一錢重一錢。應天置寶源局,各行省都設寶泉局專管鑄錢,嚴禁私鑄。洪武四年改鑄大中洪武通寶大錢為小錢。雖然有了統一的貨幣,但是銅錢分量重,價值低,不便於數量較大的交易,也不便於遠地轉運,並且,商人用鈔已經有了長期的歷史,成為習慣了;用錢感覺不方便,很有意見。
元璋于龍鳳四年取金華后,選用寧越(金華)七縣富民子弟充宿衛,名為御中軍。照當時的軍事形勢看來,這是很重要的軍事措施,因為把地主們的子弟徵發為禁衛軍人,隨軍征戰,等於作質,就不必擔心這些地區地主的軍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選取直隸應天諸府州縣富民子弟赴京補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也是一樣作用。對地主本身,洪武三年作的調查,以田稅多少比較,浙西的大地主數量最多,以蘇州一府為例,每年納糧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戶;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戶;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戶;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戶,共五百五十四戶,每年納糧十五萬一百八十四石。三十年又作了一次調查,除雲南、兩廣、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隸應天十八府州,地主們田在七頃以上的共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一戶。編了花名冊,把名冊藏於內府印綬監,按名冊以次召來,量才選用。
地主把負擔轉嫁給貧民,結果是富的更富,窮的更窮。地主階級侵佔了皇家統治集團應得的租稅和人力,農民加重了負擔,國家一方面田賦和徭役的收入、供應減少;一方面農民更加窮困飢餓,動搖了侵蝕了統治集團的經濟基礎,階級內部發生矛盾,鬥爭展開了。
經過二十年長期戰爭的破壞,人口減少,土地荒蕪,是明朝初年的普遍現象。例如唐宋以來的交通要道、繁華勝地的揚州,為青軍(又名一片瓦、長槍軍,是地主軍隊)元帥張明鑒所據,軍隊搞不到糧食,每天殺城裡的老百姓吃。龍鳳三年朱元璋部將繆大亨攻克揚州,張明鑒投降,城中居民僅餘十八家。新任知府以舊城虛曠難守,只好截西南一隅築而守之。如潁州,從元末韓咬兒在此起義以後,長期戰亂,民多逃亡,城野空虛。特別是山東河南地區,受戰爭破壞最重,「多是無人之地」。洪武元年閏七月大將軍徐達率師發汴梁,徇取河北州縣,時兵革連年,道路皆榛塞,人煙斷絕。有的地方,積骸成丘,居民鮮少。洪武三年,濟南府知府陳修和司農官報告:北方郡縣近城之地多荒蕪。到洪武十五年晉府長史致仕桂彥良還說,「中原為天下腹心,號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至,久致荒蕪」。二十一年河北諸處,還是田多荒蕪,居民鮮少。三十年常德、武陵等十縣土曠人稀,耕種者少,荒蕪者多。名城開封,以戶糧數少,由上府降為下府。洪武十年,以河南、四川等布政司所屬州縣,戶糧多不及數,凡州改縣者十二,縣並者六十。十七年令凡民戶不滿三千戶的州改為縣者三十七。
道理也清楚得很,正因為是「貧下之家」,才被迫拋荒,地主負擔特別輕,不但不會拋荒,而且儘力兼并。膏腴之田是地主的,瘠鹵之田是貧民的,地主階級自己定的稅額,當然是膏腴輕而瘠鹵重。
為了保證寶鈔的流通,在發行時就以法律禁止民間不得以金銀物貨交易,違者治罪,告發者就以其物給賞。人民只准以金銀向政府掉換寶鈔。並規定商稅錢鈔兼收,比例為收錢十分之三,收鈔十分之七,一百文以下的只收銅錢。在外衛所軍士每月食鹽給鈔,各鹽場給工本鈔。十八年命戶部凡天下官祿米以鈔代給,每米一石支付鈔二貫五百文。
臣觀地有盛衰,物有盈虛,而商稅之徵,率皆定額,是使其或盈也,奸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於補納。夏稅一也,而茶椒有糧,果絲有稅,既稅于所產之地,又稅于所過之津,何其奪民之利至於如此之密也。且多貧下之家,不免拋荒之咎。今日之土地無前日之生植,而今日之徵聚有前日之稅糧,或賣產以供稅,產去而稅存;或賠辦以當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輕重無別,膏腴而稅反輕,瘠鹵而稅反重。
黃道婆傳入瓊州制棉工具和技術之後的二十年,王禎所著《農書》,列舉制棉工具有攪車即蹈車,是去棉子用的。二彈弓,長四尺許,弓身以竹為之,弦用繩子。三卷筵,用無節竹條扞棉花成筒。四紡車。五撥車,棉紗加漿后稍干撥于車上。六濙車,用以分絡棉線。七線架。到元末又有了檀木製的椎子,用以擊弦。生產工具更加完備和提高了,為明代紡織工業的發展準備了技術條件。
朱元璋要求人民盡應役輸稅的義務,定下制度,要官吏奉公守法,嚴懲貪污,手令面諭,告誡諄諄,期望上下相安,共享太平之福。但是官吏並不肯照他的話辦事,地主做官只是管百姓,並不想替百姓辦事,結果許多制度命令都成為空文,官僚政治的惡果當時便有人明確地指出:
經過元末二十年的戰爭,土地簿籍多數喪失,保存下來的一部分,也因為戶口變換,實際的情況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土地沒有簿籍可查,逃避了國家賦役;有簿籍的土地,登記的面積和負擔又輕重不一,極不公平。朱元璋抓住這中心問題,向地主進行鬥爭。方法是普遍丈量土地和調查登記人口。

朱元璋雖然對一部分地主進行了鬥爭,對廣大農民作了讓步;一部分地主力量削弱了,農民生產增加了。但是,這個政權畢竟是地主階級的政權,首先為地主階級服務,即使對農民採取了一些讓步的措施,其目的也還是為了鞏固和強化整個地主階級的統治權。無論是查田定租,無論是編戶定役,執行丈量的是地主,負責徵收糧米的還是地主,當里長甲首的依然是地主,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從下而上,從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統治:地主首先要照顧的是自己家族和親友的利益,決不會照顧到小自耕農和佃農。由於憑藉職權的方便,剝削舞弊都可以通過國家政權來進行,披上合法的外衣,農民的痛苦越發無可申訴;而且,愈是大地主,愈有機會讓子弟受到教育,通過科舉和稅戶人才等成為官僚紳士,官僚紳士享有合法的免役權,洪武十年朱元璋告訴中書省官員:「食祿之家,與庶民責賤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賢人君子,既貴其身,而復役其家,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自今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輸租稅外,悉免其徭役,著為令。」洪武十二年又下令:「自令內外官致仕還鄉者,復其家終身無所與。」連鄉紳也享有免役權了。在學的學生,除本身免役外,戶內還優免二丁差役。這樣,現任官、鄉紳、生員都豁免差役,有辦法逃避租稅,完糧當差的義務,便完全落在自耕農和貧農身上了。自耕農和貧農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其實官僚紳士地主的一份,亦何嘗不由農民實際負擔,官僚地主不交的那一份,他們也得一併承擔下來。官僚紳士越多的地方,人民的負擔就越重。
元成宗元貞間(1295—1296)烏泥涇人黃道婆從瓊州附海舶回來,她從小就在瓊州旅居,帶回來瓊州黎族人民的先進紡織工具和技術,教會家鄉婦女以做造、扞、彈、紡、織之具,和錯紗、配色、綜線、絮花的技術,織成被褥帶帨,其上折技、團鳳、棋局、字樣,粲然若寫。一時烏泥涇所制之被成為暢銷商品,名揚遠近,當地人民生活提高,靠紡織生活的有一千多家。詩人歌詠她:「崖州布被五色繅,組霧釧雲粲花草,片帆鯨海得風回,千柚烏涇奪天造。」當地婦女參加紡織生產的情形,詩人描寫:「烏涇婦女攻紡織,木棉布經三百尺,一身主宰身窩低,十口勤勞指頭直。」到了明朝初年,不但江南地區的農村婦女普遍參加紡織勞動,連有些地主家庭的婦女,也紡紗績布,以給一歲衣資之用了。松江從此成為明代出產棉布的中心,「其布之麗密,他方莫並」。「衣被天下。」松江稅糧宋紹興時只有十八萬石,到明朝增加到九十七萬石,其他雜費又相當於正賦,負擔特別重,主要是依靠紡織工業的收入,「上供賦稅,下給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