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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外交家之李鴻章(上)

第八章 外交家之李鴻章(上)

第八款 中國為了保證能認真實行條約內所訂條款,須允許日本軍隊暫行駐紮在山東省威海衛。等到中國將本和約所訂的第一、第二兩次賠款交清,通商行船約章也經批准互換之後,中國政府與日本政府確定周全妥善的辦法,將通商口岸的關稅,作為剩款和利息作抵押,日本就可以允許撤回軍隊。倘若中國政府不立即確定抵押的辦法,那麼沒有交清末次賠款以前,日本仍然不允許撤回軍隊;但是通商、行船約章沒有未經批准互換以前,即使交清了賠款,日本仍然不撤回軍隊。
三、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尼治東經一百十九度起,至一百二十度為止,北緯二十三度起,到二十四度之間的所有島嶼。
一、下列劃界以內的奉天省南邊地方,從鴨綠江江口,沿著此江一直到達安平河口,又從此河口,劃到鳳凰城、海城一直到營口結束,折線以南的地方,所有的城市、鄉鎮都包括在劃界線內,這條線到了營口的遼河后,順著河流到海口為止,彼此以河中心為分界,遼東灣東岸和黃海北岸,在奉天所屬的島嶼,也一併都在所割讓的地方內。
法國這件事正棘手的時候,又有了朝鮮的京城裡發生襲擊日本大使館的事情,中國軍隊和朝鮮軍隊都準備行動。朝鮮作為中國的藩屬國為了實現自主,與中國和日本兩個國家抗爭了很久,糾紛還沒有平息,日本趁著我們國家發生很多事的時候,就派伊藤博文來天津交涉。但是他剛到的時候,法國和中國要和解的局勢已經確定,李鴻章身上本來就有一種自大的性格,今天看到像虎狼一樣的法國尚且服服帖帖地乖乖求和,這麼一個小小的日本,他們又能有什麼大作為呢?所以等到伊藤博文來的時候,李鴻章用極其傲慢的神情和態度對待他。那個伊藤博文和張蔭桓、邵友濂商量和解的時候,私下裡對伍廷芳說,以前在天津和李鴻章見面的時候,李中堂當時的威嚴至今想起來仍然心存餘悸,這是他在得意的時候仍不免流露出以前的遺憾和芥蒂。伊藤博文的這趟中國之行,也沒有順利達到他的預期,僅僅和中國約定好了,以後朝鮮有事發生,甲國要是派兵前往朝鮮,必須先和乙國商量一下,讓乙國知道而已,那就是所謂的《天津條約》了。萬萬沒想到,這個條約還是成了中國和日本兩國發生戰爭的導火線。
第十一款 本約奉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和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後,定於明治二十八年(一八九五年)五月初八日,即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年)四月十四日,在煙台互換。
●天津教案

第四款 中國約定將國庫白銀二萬萬兩交給日本,作為賠償的軍費。該款項共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五千萬兩,在本和約批准互換后的六個月之內交清;第二次五千萬兩,在本和約批准互換之後的十二個月內交清,剩下的款項平分為六次,遞年交納。其中的規則列在下面:第一次平分逐年之款,在兩年內交清;第二次在三年內交清;第三次在四年內交清;第四次在五年內交清;第五次在六年內交清;第六次在七年內交清。這裏面的年度劃分都按照本和約批准互換之後開始算。第一次賠款交清后,沒有交納上的錢款,應該按照每年加百分之五的利息,但是無論什麼時候,中國應該賠償的錢款,是分期繳納,還是要一次性全部交清,都聽中國自己的安排。如果從條約批准互換那天開始,三年之內能夠全數清還,除了將已經支付的利息,或者兩年半,或者不到兩年半,在應該支付的本金扣還之外,剩下的仍然全額免除利息。read.99csw.com
第十款 本約批准互換日起,應該止兵不動,停止戰爭。
●中日天津條約
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和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為了訂立和約,使兩國還有兩國的大臣百姓重新過上和平的生活,共同享有幸福,並且杜絕將來再次產生爭端,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特意下詔大日本帝國全權辦理大臣、內閣總理大臣、從二位勛一等伯爵伊藤博文,大日本帝國全權辦理大臣、外務大臣、從二位勛一等子爵陸奧宗光,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特意下詔大清帝國欽差頭等全權大臣、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爵李鴻章,大清帝國欽差全權大臣、二品頂戴、前出使大臣李經方,為全權大臣,他們在這裏校閱所奉的諭旨,認定這些都確實屬實,沒有摻假,雙方會面共同商議簽訂各項條款,列出如下:
第七款 日本軍隊現在駐守在中國境內的,應該在本約批准互換之後的三個月內撤回,但必須按照下一款所規定的辦理。
那時候的李鴻章就好像天之驕子一樣,一路走得順風順水,揚起風帆就可以一天行走千里,老天好像是專門給他設立了一個位置,讓他可以成就功名。當他剛開始被任命為直隸總督的時候,普法戰爭剛好爆發,法國人驚慌失措地自救,其他的什麼都顧不上了,而歐美各國也奔走相告,留著大汗,喘著粗氣,來一起研究西方的重大問題,對這些東方的小問題就完全顧不上了,或者想倉促解決掉,於是天津教案這一事就好像變得若有若無,他們都不在意了。那時候的中國人沒有一個是知道整個世界大局勢的,就連普法之戰這麼驚天動地的大事都能夠熟視無睹,還以為是李鴻章的聲望和韜略在起作用,都認為他比曾國藩強出萬倍,於是李鴻章的身價馬上暴漲。
●停戰條約及遇刺
第一款 中國承認朝鮮國為獨立自主的國家,尊重其領土和主權完整,所以凡是有損其獨立自主體制的,比如該國向中國進貢等事情,從此以後全部都要廢除。

李鴻章被外國人非常看重是因為外交,李鴻章被中國人責罵也是因為外https://read.99csw•com交。要是我們來看李鴻章的平生,其實一半都屬於外交生涯。如果想要評判和斷定他的功罪,不能不把外交作為研究的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我在這些事情上特別留意了一下。
李鴻章和朝鮮之間的外交有很多失策的地方,在前面的章節已經說過了。然而因為這個緣故,《天津條約》才逐漸演變成了《馬關條約》。嗚呼!莊子有一句話:「其作始也簡,其將畢也巨。」善於下棋的人對於看似無關緊要的幾步都不肯輕易放過,後來再有趕上這個局面的人一定要多加小心。戰爭持續到甲午年冬天的時候,中國人捨棄抗爭,想求和解,除此之外,也沒有別的更好的辦法了。正月的時候,中方派遣張蔭桓、邵友濂去和日本人談和解。日本人認為來的人沒什麼地位,說話也沒什麼分量,所以拒絕了他們的請求,於是朝廷重新派遣李鴻章去。二月的時候李鴻章就去了,隨行的還帶了參贊李經方等人。他們在二月二十四日抵達馬關,和日本的全權大臣伊藤博文、陸奧宗光展開談判。第二天先討論停戰的條件,日本人首先提議用大沽、天津、山海關三個地點作為交換條件,辯論了很長時間,雙方都絲毫不肯退讓,於是就重新提議暫時擱置停戰條件,直接討論和約。伊藤博文說:「既然這樣的話,你們必須將停戰的綱要撤回,以後不許再提這件事。」他們兩人還在僵持,最後的商量結果還沒有決定。二十八日,第三次會議開始召開,李鴻章在回下榻處的路上突然遇到了刺客,被槍擊中了左臉,子彈打進了他左眼睛的下面,他好幾次都要昏厥。聽到這個消息后,來問情況的日本高官絡繹不絕,伊藤博文、陸奧宗光也親自來李鴻章這裏慰問,恭恭敬敬地謝罪,擔憂的心情寫在臉上。日本天皇和全國上下的大臣以及子民,都對此深深哀悼,所以就同意在中國之前提出來的停戰節略上畫押。用言語不能爭過來的東西,通過一個槍傷就得到了。於是停戰的事這才稍稍有了眉目。在李鴻章剛被刺客射傷的時候,日本天皇派來御醫和軍醫來檢查李鴻章的病情,那些醫生都說應該取出槍子,傷口就能夠自己慢慢恢復,但必須靜養一段時間,不能再勞神費心。李鴻章慷慨地說:「國家現在正處在艱難的時刻,和解的局面必須促成,一刻也不能耽誤,我怎麼能因為這點小事耽誤國家呢?」李鴻章寧願死掉也不要取齣子彈。遇刺的第二天,有人見到他的血流滿了身上穿的袍子,他說:「這血是用來報國的!」李鴻章的眼眶噙滿了淚水,說:「既然我捨棄自己的性命后對國家有好處,這有什麼不能做的呢。」他慷慨、忠誠的氣節,讓君子敬佩。
第二款 中國將下列地方的管理權和該地方所有堡壘、軍器工廠,以及一切屬於公共的物件,永遠都讓給日本。
二、台灣全島和所有附屬的各個島嶼。
李鴻章從事外交方面的事情,是從天津教案開始的。當時正是太平天國和捻軍剛剛被掃平的時候,內憂剛剛被消除,好端端的卻有天津的居九*九*藏*書民殺傳教士、焚燒法國的領事館這件事興起(同治九年,即一八七〇年)。法國人藉著這個事端來要挾,聯合英國、美國逼迫中國政府,他們的要求相當過分。曾國藩那時候剛剛擔任直隸總督,他深刻分析這件事後覺得是我們理虧,但是各國準備藉此機會謀取利益的手段,我們又是無法應付過去的,於是便一直和他們周旋,鎮壓了天津人民,殺了八個人,給二十幾個人定下了罪。但是法國人貪婪的心還是沒有得到滿足,一定要向中國索取很多的賠款才行,並且還要對天津的知府知縣給予重法處置。曾國藩要對付西方人,已經精疲力竭,在朝廷中又被京師的頑固勢力抨擊,被他們叫作賣國賊(京師的湖廣會館把曾國藩的牌匾拆下來燒掉,就是這個時候),彈劾他的奏章一封接著一封,全國上下的人都想殺了他。通商大臣崇厚害怕事情越鬧越大,請求朝廷罷免曾國藩,而讓李鴻章接替他的位子,朝廷下旨催促李鴻章馬上赴任。這件事是李鴻章成為外交方面的重要人物的開始,當時是同治九年的八月。

第六款 日本和中國兩國之間的所有約章,因為這次戰爭,以前的全部自動廢除。中國應該等到本約批准互換之後,迅速派遣全權大臣和日本所派的全權大臣會合,共同訂立通商行船的條約,還有陸路通商的章程。其中兩個國家新訂立的約章,應該以中國和西方各國現在實行的約章為主。本約批准互換的那天開始,新訂的約章還沒有實行之前,所有日本政府官吏臣民,和商業、工業、交通等方面,都要取得最惠國待遇,所有的禮遇,中國不得怠慢。中國約定應當將下列條款,從兩國的全權大臣畫押蓋印的那天開始,六個月後,就可以照辦了。
●法越之役
●議和日本
第一,除了現今中國已經打開的通商口岸之外,應該准許添設以下各處為通商口岸,以此方便日本臣民往來、居住、從事商業工藝製作。所有添設的口岸,應該都照著以前開設的通商海口或者以前開的內地鎮市章程一體辦理,應得的優待和利益等也應當一律享受。通商口岸有:一、湖北省荊州府沙市;二、四川省重慶府;三、江蘇省蘇州府;四、浙江省杭州府。日本政府可以派遣領事官在各個開放口岸駐紮。
天津教案這件事以後,日本發動戰爭以前,李鴻章所辦理過的和外國交涉的事情總共有十件,而其中最重大的,就是法國安南戰爭、日本朝鮮戰爭。光緒八年(一八八三年)的時候,法國在越南地區挑起事端,虎視眈眈,貪婪地注視著那裡,急於攫取利益。他們已經和中國簽訂好了和約,卻又想要藉著其他事端撕毀和約。於是就發生了中法戰爭。法國水師提督格魯比預先設定的作戰方略是:他們的海軍先搶奪海南,然後再佔領台灣,直接攻下福州,殲滅我軍的艦隊;他們的陸軍則從越南北圻那邊越過來,出擊雲南、貴州,這樣的話,海軍和陸軍兩方面一定會有很大https://read.99csw.com的收穫,到時候法國在東南亞的權利應該就可以趕上英國了。於是格魯比一方面致電自己國家,請求供給軍隊需求,增派軍隊,一方面趁著福州放鬆戒備的時候,轟炸我們的造船廠,毀壞我們的軍艦,一方面又派遣陸軍在河內集結。當時中國南方那片天地,十分有風雲慘淡的景象,於是李鴻章就採取伐謀伐交的策略,利用英國、德國來牽製法國人。當時曾紀澤剛剛擔任駐英國大使,就接受任命來辦理這件事,雖然最後事情沒有辦成,但是法國政府因為這件事而有一些顧忌,請求派遣增援軍隊和籌集軍餉的議案在議院被否決。格魯比當時正在攻打台灣的淡水,沒有辦法攻佔越南的陸軍又被黑旗軍牽制住,不能自由實施自己的軍事計劃,忽然接到這個議案被否決的回復,格魯比幾乎憤怒到了極點,於是法國人就向我方軍隊請求和解。在經過這場戰役之後,李鴻章的外交手段開始被歐洲人關注了。
●中日合約及其功罪
第二,日本的輪船可以駛入這些口岸,附搭乘行客,裝運貨物。一、從湖北省宜昌溯長江以至四川省重慶府;二、從上海駛進吳淞江以及運河,以至蘇州府、杭州府。日本和中國兩國在沒有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述各開放口岸行船依照外國船隻駛入中國內地水路現行的章程照行。
第三款 前款所記載的,以及本條約附帶的地圖所划的疆界,等到本和約批准生效之後,兩國應該分別選派兩名以上的官員,為共同劃定疆界委員,實地去勘察,確定劃定的界線。如果遇到本和約所訂立的疆界,和地形或治理相關的,有障礙或者處理不便等情況,各委員等應當妥善地參考商酌之後再重新確定。兩國所派遣的委員,應當迅速辦理界定的事務,規定日期是從接受委任之後,限制在一年內完成。如果委員們有重新更定劃定界線的情況,那麼兩國政府在還沒有經過認準之前,應該根據本和約所劃定的界線為準。
第三,日本的臣民在中國內地購買的貨物,或者是自己產的物品,或者是將進口的商貨運到內地的時候,想要暫時存到貨棧,除了不需要交納稅款、攤派一切的費用外,可以暫時租用棧房存貨。
看李鴻章此次議和的情況,好像春秋時代齊國的國佐出使晉國,一八七〇年法國的梯也爾出使普魯士。當戰馬壓境時,只能說些忍氣吞聲的言論,旁觀的人看了都覺得非常辛酸,更何況李鴻章這個親歷其中的人!回首十年前天津定約時候的意氣風發,好像就是昨天剛做的一場夢一樣。嗟乎!應龍落到井中,螞蟻都能困住它;衰老的好馬趴在馬廄里,連劣馬都恥笑它。天下志氣沮喪的事,還有超過這個的嗎?在那個時候,即使有蘇秦、張儀的口才,也沒有辦法使用;即使有戰國的勇士孟賁和夏育的力量,也沒有辦法施展。除了說些卑微的字眼乞求憐憫之外,還有什麼別的辦法嗎?有人把和議的迅速成功看作李鴻章的功勞,這也是不對的,即使沒有李鴻章,日本也https://read.99csw.com會和解的。還有好多人因為李鴻章犯了一些錯誤,就認為他是秦檜、張邦昌那樣的人,那麼為什麼不思考一下如果說這話的人處在李鴻章的位置上,他們的結局又將會是什麼樣的呢?所以說,李鴻章在談判中既沒有什麼功勞,也沒有什麼罪過。他的外交手段,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平心而論,要說李鴻章的誤國,在於前面的章節所列舉的那十二件事,而此次和議,不過是那十二件事的結果,沒有必要再去詳細評論了。
第九款 本約批准互換之後,兩國將把手中的所有俘虜,盡數交還給原來的國家。中國對於日本所歸還的俘虜,不許進行虐待,或者是按罪行處置;中國將認為是軍事間諜而逮捕的日本臣民,應該立即釋放;並約定此次戰爭期間,所有和日本軍隊有聯繫的中國臣民,一概給予寬恕,並且命令有關部門不能擅自逮捕他們。
此後如果有因為此事增加章程條約的,即記載到本條款所稱的「行船通商條約」內。
第五款 本約批准互換之後,限定在兩年之內,日本准許中國割讓地內的地方人民、希望遷出去的中國人民,隨便任意變賣所有的財產,離開割讓地;但是期限滿了之後,還沒有遷徙的人,都應該看作日本的臣民。在本約批准互換之後,兩國立即分別派遣大臣到台灣,限於本約批准互換后兩個月之內交接清楚。
第四,日本臣民可以在中國通商口岸的城市任意從事各項工藝製造,也可以將各項機器隨意裝運進口,只繳納所簽訂的進口稅。日本臣民在中國製造的一切貨物,在內地的運送稅、內地稅、鈔課雜派,以及在中國內地寄存,應該按照日本臣民運送到中國的貨物一體辦理,至於應該享有的優待和豁免的,也應該享有。
李鴻章遇刺后,朝廷降旨慰問,上面派李經方代理全權大臣,然而實際上還是李鴻章掌握實權,一切事情都是他自己說了算。雖然被子彈射傷了,躺在床上不能起來,他仍然用嘴表達著自己對每件事的意見,太醫們都為他感到憂慮。三月初七那天,伊藤博文等人把他們擬定的和約底稿拿來。十一日的時候,李鴻章準備回復的文件。他把條約綜合其中的大綱,分為四款:第一是朝鮮自主,第二是割地,第三是賠款,第四是通商權利。除了第一個「朝鮮自主」外,剩下的都極力反駁。十五日的時候,又另外擬定了一個和約底稿送了過去,即擬定賠償兵費一萬萬兩白銀,割給他們奉天南四廳縣的地方等。日本同樣也每一條都駁斥回去。十六日的時候,伊藤博文等人又準備了一個修改後的定約稿寄了過來,跟之前的和約相比要求稍微降低了一些,差不多就是《馬關條約》的大概內容了。當時李鴻章的傷已經差不多痊癒了,於是又去春帆樓和日本的全權大臣當面協商,他反覆和對方磋磨,但是日本絲毫不肯讓步,最後只能聲明如果能夠在三年內還清賠償的錢款,那麼就都免除利息,至於在威海衛駐紮的軍費,要減免一半。現在把《馬關條約》的全文列在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