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 第四節 弘光朝廷的軍政和財政

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

第四節 弘光朝廷的軍政和財政

財政既入不敷出,戶部採取的對策是變相加征。甲申十二月決定「凡民間田土,熟田每畝二分,熟地每畝五分,山塘每畝一厘,給予弘光元年契尾一紙」,合計江南一年另「加折色銀五十萬六千四百五十余兩,道路嘩然」。地方官胥趁機橫徵暴斂,剝民肥身。時人辛升作《京餉》詩云:「一年血比五年稅,今歲監追來歲銀。加二重頭猶未足,連三後手急須稱。可憐賣得貧兒女,不飽奸胥一夕葷。」《縣令》詩云:「世局於今又一更,為民父母虎狼心。鞭笞只作肉鼓吹,痛哭如聞靜好音。」弘光朝廷敲骨吸髓地搜括民財以奉驕兵悍將,史可法不可能不知道。他節制的四鎮之一劉澤清在淮安大興土木,建造連雲甲第庭園,一心經營自己的安樂窩,有人說其豪華程度「僭擬王宮」。有一種記載說,史可法微服私行至淮上,竟被督工頭目抓去當苦力,碰上劉澤清來察看營建情況,他才扔下肩上的巨木大叫:「學生效勞三日矣!」聯繫到他出任督師以後,黃得功和高傑等人為爭奪富庶繁華的揚州打得不可開交,史可法對從老百姓身上榨取的多少血汗錢,用到了什麼地方,是非常清楚的。1645年(明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二月,吏科右給事中陳燕翼疏中說:「今奴(指清朝)、賊(指大順軍)相持,勝負未決,中國之利正在此時,行間將、吏,不聞一籌一策,用間用奇,而但知張口向內添官索餉。」這既是對四鎮等將領的批評,也是對史可法的針砭。九-九-藏-書
江南百姓為供應四鎮和左良玉的兵馬,被壓榨得髓干血盡,而這批軍閥在清軍南下以前魚肉人民,為非作歹,給駐地百姓帶來了無數的災難;一旦清軍南侵,除個別將領如黃得功外,幾乎全部領兵投敵,充當清廷征服、鎮壓各地抗清鬥爭的幫凶,加速了自身和此後幾個南明政權的覆亡。

史可法為官廉潔,也很勤勉,治文書往往夜以繼日。他對四鎮的兵額和應發、已領餉數應當是清楚的,對四鎮將領的搜括地方、荼毒百姓也心中有數。在奏疏中,他竟然同四鎮唱一個調子,危言聳聽,原因是他在明末官場中久經磨鍊,對當時文恬武嬉的積弊司空見慣,也積累了一套應付朝野輿論的伎倆。我們不應忘記,史可法初任西安府推官時洪承疇、吳甡都是他的頂頭上司,也是他非常佩服的人。洪承疇統十三萬精銳明軍被清軍殲滅殆盡;吳甡在崇禎十五年任大學士時寧可丟官也不敢出任督師同李自成等部農民軍作戰,這些給他在心理上造成的壓力可想而知。如果說他充當推官、守道、兵備道、巡撫等官職時能以潔身自好、任勞任怨博得好評的話,在形勢把他突然推上權力的峰層時,他的個人品德完全彌補不了客觀需要而他本人又不具備的雄才大略和果斷魄力。史可法在調處四鎮、保境安民上確實頗費心機,過分責備固然不當,但他畏清若虎,奉四鎮為驕子,使這些軍閥頓兵江北,一味魚肉人民。史可法本人也認為有四鎮作南京小朝廷的屏障,自己的督師大學士就可以安然無事地當下去。就實際情況而言,史可法出任督師整整一年,耗費了江南百姓的大量糧餉,一籌莫展,坐看黃河流域大好河九*九*藏*書山淪入清方之手,說他姑息養奸,喂虎貽患,並不過分。
在弘光立國的一年時間里,取之於民是那樣無孔不入,所得金錢卻幾乎從來沒有用於救濟災民、興修水利等實政。除了豢養軍隊以外,財政收入的另一部分耗費于皇帝、宮廷和官僚,供他們過著窮奢極侈的生活。朱由崧即位於南京,這裏原有的宮殿經過二百多年的風雨蠹蝕,自然早已坍塌廢圮,難以居住。然而,國難當頭,未必沒有巍峨輝煌的宮殿就不成為中興之主,後來的魯監國、永曆帝顛沛流離,有時以坐舟權當水殿,在軍事上比起弘光還稍勝一籌。朱由崧被擁上寶座以前到處漂泊,生活來源斷絕,處處乞憐于較殷實的宗藩和官僚,一登大位立即想在生活上同承平時期的皇帝看齊。他下令為自己和太后修建宮殿,為籌備大婚四齣購買珠寶,為追歡逐樂置辦歌兒舞|女;一些在他倒霉時曾出力相助的人也蜂擁而至,共享富貴。「修興寧宮、建慈禧殿,大工繁費,宴賞皆不以節,國用匱乏」。弘光君臣的大肆搜括民財,經營自己的安樂窩,其直接結果一是大失人心,二是文官武將囊橐既富,身家之念重,一旦形勢危急,多數非降即逃,卒至以國予敵。
正是由於兵不可用,當大順軍西撤、清軍在畿輔地區休整之時,山東、河南兩省的官紳、土賊處於群龍無首,徘徊觀望之際,弘光朝廷兵將雖多,卻麕集於江淮地區追歡逐樂,毫無進取之意。督師大學士史可法和他節制的四鎮為了掩蓋內心的怯弱,在糧餉問題上大做文章。八月二十六日史可法奏稱:「臣皇皇渡江,豈真調和四鎮哉!朝廷之設四鎮,豈直江北數郡哉!四鎮豈以江北數州為子孫業哉?高傑言進取開、歸,直搗關、洛,其志甚銳。臣於六月請糧,今幾月矣,寧有不食之卒可以殺賊乎?」又說:「近閱諸臣條奏,但知催兵,不為計餉,天下寧有不食之兵、不飼之馬,可以進取者?目前但有餉銀可應,臣即躬率槖鞬,為諸鎮前驅。」同月二十八日,東平伯劉澤清「奏進取之計,募數十萬之兵,儲數十萬之餉,備馬十余萬,整頓器械一二年,乃可渡河」。那麼,史可法和他的部將是不是真缺餉呢?甲申五月建立江北四鎮的時候,規定每鎮額兵三萬,每年供應米二十萬石、銀四十萬兩,由於當時一石米約值銀一兩,所以有的史籍徑直寫作一鎮歲餉六十萬,四鎮合計每年二百四十萬。這年九月十二日「東平伯劉澤清屯淮安,治府壯麗,日費千金。總督田仰從澤清燕遊,為奏請乞餉。上諭:東南餉額不滿五百萬,江北已給三百六十萬,豈能以有限之財供無已之求?田仰與劉澤清不得全事呼籲」。從五月算起,四個月發了相當於一年半的銀餉,應當說十分豐裕了。何況立鎮之初還把江北一部分地方的屯糧、商稅等收入撥給四鎮,怎麼能說糧餉不足進取呢?九九藏書

早在福王朱由崧出任監國的時候,南京的大臣們草擬恩詔,有人主張依照舊例列入減免賦稅的條款,藉以爭取民心。當時的實權人物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卻拒絕採納,他說:「天下半壞,歲賦不過四百五十余萬,將來軍餉繁費,則練餉、剿餉等項未可除也。」對照大順政權的「三年免征」和清朝多爾袞進入北京后立即宣布廢除三餉,賦稅按萬曆年間的冊子徵收,多少可以看出弘光政權完全繼承了崇禎朝竭澤而漁的賦稅政策。只是在自己管轄不到的地方,弘光君臣才慷慨地施與恩惠,如五月十五日登極詔書中宣布:「自弘光元年始,山東錢糧全免三年,北直錢糧全免五年。」這不過是毫無實際意義的政治宣傳罷了。九*九*藏*書
……而余更有慮者,在軍政之未立。夫軍政之未立,非無兵也,有兵而若無兵,且其害更勝於無兵,是以慮也。古者用兵寧使餉浮於兵,不使兵浮於餉。今未具餉而先聚兵,兵既聚而餉不足。於是倡為打糧之說,公然掃掠民間,掠婦女則為妻妾,掠丁壯則為奴僕。一兵家屬多者至十餘人,朝廷養一兵不能並養其十餘人之家屬,其勢益不得不出於掃掠。而有兵之處,閭里皆空,未馘一二賊兵,先添萬千兵賊。百姓嗷嗷,無所控訴,良可痛已。不特此也,兵既有家屬,勢不能草居露宿,於是占民間之居,用民間之物,兵富而民貧,兵樂而民苦。才一徵調,則又有安插家小之說,揀擇瘠肥,遷延月日,勢所必至。……兵之戀戀室家如此,即使驅之赴敵,亦內顧之意多而進取之意少。求其死綏立功,尚安可得?此弊不革,恐餉終無時而足,兵終無時而可用也。
在南京建立的弘光朝廷就人力、物力而言,對清方、大順政權佔有非常明顯的優勢。它控制著半壁江山,淮河以南是當時中國人口最密集、經濟最發達的地方,而且受戰亂破壞最小。然而,弘光統治集團的腐朽比起崇禎朝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內部又陷於嚴重的傾九-九-藏-書軋紛爭之中。特別是作為政權主要支柱的軍隊已經蛻化成了將領維護和擴張私利的工具。他們敵視人民,又都是農民軍或清軍的手下敗將,怯於公戰,勇於私鬥;遇敵望風而逃,視民如俎上之肉。弘光時期江南文人馮夢龍有這樣一段話:
弘光政權在軍事上毫無作為,軍費開支卻極度膨脹。李清記:「上即位后,楚鎮(指左良玉部)及四鎮頻以匱告,而司兵惟務姑息,不知汰無用,核虛名。楚鎮兵五萬余,需銀一百八萬;四鎮兵各三萬,需餉二百四十萬,本色一百萬。五鎮不足恃,且還為我虞。居重馭輕,有京營六萬,需餉一百二十萬,鎖上游,控江北,復有江督、安撫、蕪撫、文武操江、鄭鴻逵、鄭彩、黃斌卿、黃蜚、卜從善等八鎮,共兵十二萬,計餉二百四十萬。合之七百余萬,而川、楚、東、豫督、撫、鎮不與焉。……乃大司農綜計所入止六百萬,關榷俱在焉。而七百萬外有俸祿、國用之增;六百萬內有水旱災傷之減。太倉既無宿儲,內帑涸無可發,漕糧改折,此盈彼詘。」到這年十一月,工部與戶部上言:「今天下兵馬錢糧通盤打算,缺額至二百二十五萬有奇,戶部見存庫銀止一千有零耳。」
弘光朝廷擁有淮河以南遼闊的地盤,在北都覆亡以前,明朝廷每年要從江南各地搜括大量糧食、銀錢、布帛等財物,彌補北京宮廷、諸多衙門以及九邊龐大的耗費。按理說,北方各地既已相繼淪沒,分屬大順和清方,弘光朝廷在財政上應該是綽有餘裕的,百姓的負擔至少不應加重。實際情況卻並不是這樣。由於豢養大批只知禍國殃民的軍隊,統治集團的貪慾有增無已,弘光朝廷的財政竟然入不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