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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鄭成功收復台灣 第一節 鄭成功決策復台

第三十一章 鄭成功收復台灣

第一節 鄭成功決策復台

儘管鄭成功將率軍收復台灣的流言在荷蘭殖民者當中傳播了很久,我們也不清楚這個念頭在他腦海中何時出現。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鄭成功真正醞釀復台是在1658年大舉進攻南京遭到失敗之後。退回金門、廈門海域時,鄭成功仍然擁有一支相當強大的軍事實力,特別是水上艦隻損失並不多。憑藉海上優勢,他擊敗了達素帶領來攻的清軍。但是,就全國而言,明、清雙方在軍事和政治上的形勢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西南永曆朝廷一蹶不振,鄭軍有效控制的沿海島嶼無法支持一支龐大軍隊的後勤供應。為了繼續同清廷抗衡,鄭成功很自然地把注意的焦點轉向了台灣。正如沈光文所說:「金門寸土,不足養兵;廈門丸城,奚堪生聚?」
由於明帝國國勢衰微,在取得廈門海戰和收復澎湖的勝利以後,沒有斷然阻止荷蘭人在台灣建立據點。荷蘭東印度公司利用這一時機在現在的台南市海濱一個沙洲(當時把這個四面環水的小沙洲稱為大員)上建立要塞,命名為熱蘭遮堡(Zeelandia Fort),從此開始對附近居民實行殖民統治。從現有材料來看,1624年中國福建當局奉朝廷之命收復澎湖是因為這裏設置了管理台、澎軍政事務的衙門,「先朝設有兩營兵馬,堤防甚備」;而允許荷蘭人到更遠一點的台灣去也僅限於在那裡同中國商人做生意,即如疏稿中所說:「況夷求市為名,或天恩之所可宥;及夷據彭以請,則國法之所難容。」荷蘭殖民者在澎湖投降后移往台灣大員時,「發現有些中國人定居在這裏經營商業」,可見,這裏早已是中國領土。然而,他們卻莫名其妙地把事情說成是台灣土地「屬於中國皇帝。中國皇帝將土地賜予東印度公司,作為我們從澎湖撤退的條件」。這種說法毫無根據。即以荷方引證的天啟四年(1624)八月二十日廈門地方長官何某(可能是泉州府海防同知何舜齡)給荷方頭目宋克(Maarten Sonk,後來被委為所謂第一任荷蘭的台灣長官)的複信而言,措辭是:「本函作為閣下要求事項之答覆。據報你們已放棄澎湖城砦,該地已恢複原貌,足見你們已忠實執行協定。因此我們深信你們的友好誠意。現在總督大人已獲悉荷蘭人遠道而來,要求在赤道以南的巴達維亞(Batavia)及我方的福摩薩島(Formosa)之間與我方貿易。因此,我們決定前往福州報告巡撫及衙門,以便以友好關係與你們相處。現在通商之事既已對閣下有了充分保證,你方船隊司令可前往巴達維亞向你方長官報告一切。」這裏,台灣被稱為福摩薩島不符合中國習慣,但「我方的福摩薩島」卻是明確無誤的。九-九-藏-書九九藏書
明政府收復澎湖之後,福建沿海恢復了平靜。但這種局面並沒有維持多久,具有海盜性質的鄭芝龍(原名鄭一官,在西方文獻中即稱他為「一官」)集團的勢力逐漸擴展,他們是一股主要從事海外貿易的中國商人,但是為了取得糧食、淡水和其他物資常常對福建沿海地區進行掠奪。1628年(崇禎元年)鄭芝龍接受明政府的招撫,他利用官方身分掃除其他「海賊」,既可以向朝廷報功,又增強了自己對海外貿易的壟斷地位。史料表明,他同荷蘭殖民者在利益上有勾結,也有矛盾。1633年(崇禎六年)在明朝福建當局的堅持下,鄭芝龍不得不配合其他明軍在福建近海挫敗了荷蘭殖民者為主的海盜武裝,但未暇顧及台灣、澎湖。當時,台灣人口稀少,而大陸戰亂頻繁,福建居民大批遷入台灣墾荒或經商,同荷蘭殖民當局的私人貿易也有很大增長。
在本書敘述的年代里,荷蘭殖民者是侵華的急先鋒。他們在巴達維亞建立東印度公司,作為「經營」東南亞的總部。企圖把先來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趕走,壟斷整個東南亞。鄭成功以廈門、金門、南澳一帶為基地建立強大的抗清武裝之後,荷蘭殖民者密切注視著明、清雙方戰事的發展。他們既擔心鄭成功的軍隊收復台灣、澎湖;又得寸進尺,憑藉武力把西班牙人從台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淡水逐走,還計劃從葡萄牙殖民者手中奪取澳門,然後進攻金門、廈門、南澳、烈嶼,「這樣,既增加了公司的利益,也會使國姓爺(鄭成功)陷於衰亡,而且,還可以博得韃靼人(指清朝)的好感和在中國境內貿易的自由,甚至還可以獲得其對外貿易的特權。從此,公司不僅將得到進入中國的根據地,而且還可以防止敵人通過台灣海峽」
台灣自古以來就是我國的領土。在長達千年以上的歷史中,大陸斷斷續續派出的官員、軍隊以及出海的商人、漁民同島上的高山族同胞有過接觸,福建沿海的居民移居澎湖、台灣的數量也逐漸增多。元朝和明朝在澎湖設立了巡檢司,派駐軍隊,負責澎、台防務。1604年(萬曆三十二年)荷蘭殖民者一度佔據澎湖,被明朝都司沈有容領兵驅走。1622年(天啟二年)七月十一日,荷蘭殖民者再次佔領澎湖,在主島上建立堡壘作為侵華基地。他們從這裏派遣船隻騷擾台灣沿岸,劫掠大陸瀕海地區,燒毀中國村莊和船隻,把俘虜的中國百姓販賣到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去充當奴隸。荷蘭殖民者的野蠻行徑激起了中國當局和百姓的極大憤慨,1623年(天啟三年)明福建巡撫南居益親自視察海域,派副總兵俞咨皋等人帶領軍隊先後在銅山(今福建東山)、廈門海面擊敗來犯的荷蘭海盜船,活捉而論那、高文律等七十名。次年(1624),南居益駐于金門島,派出三千名將士渡海直搗荷蘭殖民者在澎湖擅自建立的堡壘。經過八個月的圍攻,荷軍「食盡計窮,始悔過乞降,拆城夜遁」,「彭湖信地,仍歸版圖」九_九_藏_書
各種史籍大抵都提到了何斌(何廷斌、何斌官)其人。這人在大員(熱蘭遮)任荷蘭東印度公司台灣評議會的通事長達十幾年,深悉當地情形。1657年當鄭成功禁止中國帆船駛往台灣時,他曾奉荷蘭長官和評議會之命來到廈門,向鄭成功訊問禁航原因。鄭成功回答道:「欲在台徵收關稅。」同年八月,何斌回台報告后,荷蘭長官揆一讓他再次赴廈門轉達:「關稅如不涉及公司,或不至損害本公司利益,對國姓爺自向中國人課稅並無異議。」鄭成功對此表示滿意,雙方貿易重新開放。1659年,何斌被控告勾結鄭氏集團,私自徵稅,被剝奪一切職務,並處以苛重的罰款。他負債纍纍,難以存身,逃至廈門投向鄭成功,建議出兵收復台灣。據說,何斌逃離台灣之前曾經暗中派人測量了進入大員灣的鹿耳門水道,到達廈門以後向鄭成功獻上了一份秘密地圖,標明船艦如何航行才能繞過荷蘭炮台在鹿耳門登陸。何斌自告奮勇充當嚮導,無疑對鄭成功率兵復台提供了有利條件。但是,某些史著過分誇張了何斌的作用,似乎沒有他出謀劃策,鄭成功就下不了決心,復台之舉也許不會發生。這是由於不了解鄭氏集團同台灣的密切關係而產生的一種誤解。從鄭芝龍開始,鄭氏集團就在台灣建立了包括貿易在內的多種聯繫,其中一種說法是鄭芝龍曾經組織了大量移民赴台墾荒。鄭成功起兵后,他管轄下的商船經常往來於台灣海峽,他手下的戶官鄭泰還在台灣置有產業。被認為是荷蘭末任台灣長官揆一的著作中說得很清楚:「其實許多中國居民對公司的情況同何斌一樣熟悉」;「國姓爺已經僱到三百名非常熟悉福摩薩海岸的領航員」。揆一固然有為自己辯護的意思,但大量商船經常往來於雙方之間證明他說的是事實。真正促使鄭成功下決心收復台灣的因素只有兩個,一是他需要一塊足以解決幾十萬兵員的糧餉物資供應的後方基地;二是他根據各種渠道(包括何斌提供的情況)獲悉荷方在台灣的兵力部署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戰則必勝。箭已經搭在弦上,正如俗語所說:「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鄭成功翹首以待,一旦適宜的季節風來臨,他的艦隊就將破浪前進,向預定的目標駛去。read.99csw.com
荷蘭殖民者對台灣的中國人實行野蠻的掠奪和嚴酷的統治。1625年一月二十日,他們在台灣本島上向本地居民「以友好方式」買進了「公司所需要的大片土地」,即後來建立普羅文查城堡及其附近地區的赤嵌,所付的代價是十五匹粗棉布。1651年五月十日,東印度公司決定向台灣的中國人徵收人頭稅,每年達二十萬荷盾,儘管他們也知道「如果說有什麼人有權徵收稅款的話,那無疑應該是中國人」。這一類的倒行逆施使「島上中國居民認為受公司壓迫過甚,渴望自由」。1652年九月,赤嵌地區的一個村長郭懷一發動反荷起義,附近中國百姓群起響應,參加者多達一萬六千人,他們只有很少一些火槍,絕大多數手持梭標、木棍、竹桿,憑藉一腔熱血同殖民者展開拚死的搏鬥。荷蘭的台灣長官尼古拉斯·費爾堡派出軍隊血腥地鎮壓了這次起義,郭懷一和部下一千八百人遇難,在這以後的半個月里被殺、被俘的中國人在九千人以上。荷蘭殖民者認為郭懷一起義是鄭成功策動的,無論這種說法有沒有根據,參加起義的人數之多證明了台灣的中國人不能忍受荷蘭人的殖民統治,他們為光復故土而英勇獻身的精神後來為鄭成功發揚光大。郭懷一起義被鎮壓后,荷蘭殖民芻局在1653年在同大員(熱蘭遮)一水相望的台灣本島赤嵌地方修建了另一座較小的城堡,命名為普羅文查(即現在的台南市安平鎮赤嵌樓故址),配備火炮二門,常駐士兵十七名,藉以加強對台灣本島上據點的統治,防範當地中國百姓再次反抗。read.99cs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