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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父親的女兒」的厭女症

第十章 「父親的女兒」的厭女症

可是,這種寫起來就讓人渾身不快的「夢想」,不單單隻是「夢」。不絕如縷的父親對孩子的性侵犯事件,讓我們看到這種禁忌的被侵犯是何等容易,在日本文學中,這種「夢」作為一種文化理想,毫不知恥地寫進各種文本之中,《源氏物語》中的源氏與玉鬟和紫上的關係都是例證。玉鬟因為是源氏的養女,所以源氏最終放過了她,但直到出嫁為止,源氏對她的視線明顯充滿了性的意味。紫上沒有後盾,是個無依無靠的孩子,這成為源氏帶著性目的去接近她的借口,用現在的話來說,幾乎就是兒童性侵犯。

社會心理學家埃利克·埃里克森(Erik Erikson),早已指出這個問題,他把這種機制稱為「自我身份確認的否定性形成」。他注意到,在青春期少女的「自我身份認同擴散綜合症」中,可以看到她們的帶著絕望感的嘗試,有的少女走向賣淫,通過越軌行為來懲罰「什麼也不是的自己」,從而確認「還是點兒什麼的自己」,他還注意到,這些少女大多出身於牧師、教師類家庭,父親有權威性和壓制傾向。在父親面前弱小無力的她們,通過自傷自罰向父親復讎。

「父親的女兒」

在自傳以前的文章里,妮基曾寫到,「可是,他是爹爹。誰都可以觸摸她,但爹爹不能。」〔スぺース·ニキ編,1980:10〕寫下這段話時她還沒能承認的事實,在近二十年之後,她終於明確承認了:爹爹「觸摸」了她。

作為父權制代理人的母親

猥褻、卑鄙、骯髒的爹爹!〔スぺース·ニキ編,1980:30〕
女兒不願走出父親的重力圈,若非走出不可,寧願選擇一同毀滅、對於父親,還有比這更甜蜜甘美的故事嗎?不過,女兒擁有的「作為誘惑者的權力」,也潛藏其中。讓父親最終完全屬於自己,向自己跪拜,為自己獻上全部人生。使這一切成為可能的,唯有一個理由:「為什麼?就因為我是他的女兒。」

我們可以發現,埃里克森指出的事實,與清水千奈|美在《不能告訴父親的事》〔1997,2000〕一書中揭示的現象很相符。清水從她的信息提供者的報告中發現,在思春期由於父親的性接近而留下不快記憶的女兒中,父親職業為公務員的比例尤其顯著公務員的職業,既帶有權威性和壓制傾向,同時又是謹小慎微而偽善的。他們對女兒的性接近,也是因為除女兒外沒有其他可以接近的對象。這麼看來,在櫻庭一樹的小說《我的男人》中,主人公父親的職業為「海上保安廳職員」,也深具意味。
女兒一直目睹眼前的父母關係,為自己將來也會變成母親那樣而體味到一種絕望感,不過,女兒擁有不同於母親的特權。第一,她可以以母親為反面教師而拒絕成為母親那樣;第二,她可以成為「父親的誘惑者」,擠入父母之間,從而獲得優越于母親的地位。在爭奪強者父親的寵愛的競爭中,戰勝作為對手的母親,女兒就可以更加輕視母親了。「我才不會像母親那麼失敗,我更能抓住爸爸的心。接受了教育的女兒,代替沒文化的母親,爸爸的知性和不被理解的孤獨,我比媽媽更能懂得。」女兒與父親結盟,一同輕蔑母親。當父母不和時,女兒甚至批評母親,「就因為你這麼任性,爸爸好可憐。」堅決站在父親一方。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的小說《洛麗塔》為「洛麗塔情結」一詞的來源,在這本小說中,12歲的洛麗塔被描寫成擺出媚態誘惑男人的「壞女孩」。這種描寫為男人準備了借口,「是那個孩子在誘惑我,我抵擋不住啊。」小說《在德黑蘭讀〈洛麗九_九_藏_書塔〉》〔Nafisi,2003〕,描寫了在伊斯蘭教管制下的德黑蘭教英國文學的女老師和女學生們一起偷讀《洛麗塔》的故事。伊朗的年輕女讀者們,沒有落入納博科夫的「男人話語」,她們準確地看出,「這不是性騷擾小說嗎?」對於一個12歲的少女,當她被放在對自己露骨地表現出性興趣的男人家中,難道還有什麼其他的生存策略嗎?她不過是在一個被迫的環境中「巧妙地」行動了而已,可是,事後,男人一方卻指責「那個孩子是個壞女孩」,把她說成是一個「誘惑者」。
爹爹,我曾經多麼愛你,爹爹,跪在我面前矇著眼罩的你。
「父親的女兒」,不單單是從屬者,也是「誘惑者的權力」的擁有者,她知曉女兒對父親的特權,徹底地利用,伺機將權力關係顛覆過來。
被稱為「洛麗塔情結」或「皮格馬利翁情結」的男人的性嗜好的淵源,無疑是以父親對女兒的關係為原型。「魅惑」明明是男人們自己製造出來的,可在事後卻構建為來自對方的「誘惑」。

美術家妮基·桑法勒(Niki de Saint-Phalle)寫到,「12歲那年,父親把我當作情人。」
「父親的女兒」與「戀父情結」並非同義詞。如果父親是完美的戀人,女兒會願意和父親一起停留在甜蜜而自閉的小宇宙之中吧。這時,父親和「父親的女兒」同為共犯。可是,那樣的世界,只存在於故事之中。

既非「父親的女兒」亦非「母親的女兒」

如果可能,一輩子也不讓女兒離開身邊。妻子只是至終也不能相互理解的異形的他者,而女兒總還有幾分自己的克隆,也是自己精心養大的,有種如皮格馬利翁一般的對自己苦心之作的愛戀。女兒才是「至高的戀人」。比起妻子,更願把女兒放在身邊。要是可能,與女兒交媾成雙,自閉在無底的黑洞中,享受無上的幸福,成為女兒「一生唯一的男人」。這,不是父權制下男人們的一種「終極夢想」嗎?
男人以「可以輕蔑」為條件選擇結婚對象。選擇比自己學歷低的女人,然後罵「你這個蠢貨」,這不過是「預言的自我實現」,在父母教育投資偏向兒子的父權制社會中,丈夫的平均學歷高於妻子,但這不是本人能力的問題,不過是性別差異的結果。可在具體的夫妻之間,卻表現為個人間的權力關係,男人們忘記了,之所以選了「你這個蠢貨」為妻,正因為是「蠢貨」才選的,選擇「聰明女人(此處僅指學歷與自己同等或超過自己的女人)」的念頭,壓根兒從來就沒有。
正如田島所言,「選擇母親的語言,意味著死亡;選擇父親的語言,等在前方的是被閹割。」要想脫離「父親的女兒」,應該是拒絕「二者擇一」的任何一種選擇。為了脫離現代父權制的厭女症,女人只能放棄「母親」、「女兒」的角色。因為在現代父權制家庭中,「父親」、「母親」、「兒子」、「女兒」這些表達家庭成員關係的詞彙,都已被寫進了厭女症。「母親」也罷,「女兒」也罷,無非都是父權制給女人的指定席位。「母親的解放/從母九-九-藏-書親的解放」和「女兒的解放/從女兒的解放」,互不可分。
古希臘悲劇的主人公厄勒克特拉,常被當作俄狄浦斯的女性版。俄狄浦斯不知真相地殺父娶母,而英雄阿伽門農的女兒厄勒克特拉,為報父仇而殺母。因為她的母親克呂泰涅斯特拉,與表兄埃癸斯托斯合謀殺死丈夫后與之再婚。厄勒克特拉沒有站在「母親的慾望」一方,而是成了父權制下「父親的正義」的代理人,這種行為,是對「母親的慾望」必須從屬於「父親的正義」這個原則的再次確認。因此,厄勒克特拉從一開始就是「被閹割了的女兒」。
可是,要想從「父親的女兒」轉換為「母親的女兒」,決非易事。只要母親依然充當父權制的代理人,女兒與母親的關係就不可能和諧;反之,如果母親想忠實于自己的慾望,女兒又會目睹她受到父權社會的產厲制裁。將母女關係作為一個重要主題來思考,是從女性主義開始。我們從中懂得,母女關係絕非順暢如意。
這句話出現在她60歲以後寫的自傳里。在那之前,對於她經歷的來自父親的性侵犯,在她的影像作品《爹爹》(Daddy)一片中,只是隱晦地提及,讓人隱約地有些察覺,但她一直沒有明確地公開這個事實。將事實作為事實來承認,需要五十年的漫長歲月。由於生父的性接近,她陷入混亂,感到憤怒,內心鬱結著難以遏制的攻擊衝動,被送去看精神科醫生。
12歲的少女,為突然被賦予的「誘惑者的權力」而不知所措。同時,知道了自己是父親的性|愛對象,也就等於被致命地告知:自己不是父親,自己決不能成為父親那樣的人,自己只能成為母親一樣的從屬於父親的所有物。知道了父親只是個「普通男人」的女兒,把父親拉下了神壇。
可是,父親與女兒的關係,不僅僅只是支配與服從的關係,而是具有兩面性。作為孩子,女兒是絕對的弱者,比兒子更弱的弱者;但兒子與父親存在競爭對抗的關係,而女兒卻成為父親的「誘惑者」。更準確地說,是被父親製造成「誘惑者」。對於父親,女兒既是自己的分身,是最愛的異性,但同時她的身體又是被嚴禁接觸的。所以,女兒對父親是伴隨禁忌的充滿魅惑的對象。
從「父親的女兒」的視角去回顧日本文學史的,是中世文學研究者田中貴子的《日本的戀父文學史》〔1998〕一書。田中既不提弗洛伊德也不提性別理論,她說,「『父親的女兒』一詞,我用來表達『接受了父親的價值觀的女兒』之意」〔田中(貴),1998:20〕,然後她又輕易地換稱為「戀父女兒」,說「戀父女兒的特性是代替父親完成未竟之業」〔田中(貴),1998:20〕,可是,「儘管女兒全心繼承了父親的遺志,卻因身為女人而不能順利實現。」
「跪下!爹爹。求求你,說呀,求求你,朝東,朝西,跪下!」
「父親的女兒」與父親發生性關係的事例,田中從《不問自語》一書中找到。主人公二條,在與后深草上皇之間的關係中,被置於「父親·情人·主人的三重束縛」之下。田中指出:
將「父親的女兒」的故事,描寫為一個不但對於父親、對於女兒也是甜蜜甘美之世界的,是櫻庭一樹的《我的男人》〔2007〕一書。這部小說獲得第138屆直木文學獎,據報道,因書中內容太「有違風俗」,部分評審委員對授獎表示過遲疑。小說寫一個二十多歲的單身男人,收養了一個因天災失去家人的親戚孩子,獨自把她撫育成人,在她進入思春https://read.99csw.com期后與她發生了性關係。那個收養的親戚孩子,其實是男主人公自己的女兒,事出有因,不能公開她的真實身份,這可以說是一個現代版「紫上」故事。小說中包含了「洛麗塔情結」、「皮格馬利翁情結」、血緣幻想、家族神話等諸多元素,加上故事舞台設在有浮冰漂來的鄂霍次克海沿岸的北方寒村,給作品帶上異常鮮明的地方色彩,這一切混雜在一起,讓人有些目眩,所謂「有違風俗」的評語,不過是因為對於(男性居多的)評審委員來說,這部小說點破了他們因為太明了而不敢承認的慾望而已。同時,「一樹」這個讓人難辨作者性別、看似男性的筆名(毋寧說像是女作家做了變性手術),讓人感覺是一種為掩蓋向男性同化的偽裝。在名為《我的男人》的這部小說中,父親與女兒均陷入性的黑洞之中,共同拒絕走出那個重力圈,為此不惜一切代價。即使失業,父親還是選擇只為女兒而活,當兩人關係面臨暴露時,連殺人之舉也不躊躇。那是一個不容任何他人介入的完全自足的世界。小說雖然在形式上選擇了「多聲部」的寫法,但書名本身已明確表明,故事是從「父親的女兒」的角度來寫的。書名為「我的男人」,而不是「我的女兒」,這一點頗具意味。因為,為了讓「父親的女兒」的故事被「父親」們接納,需要一個條件,即,表明那正是「女兒」自己所求所願——「不是我壞,是那孩子引誘了我」。
就這樣,女兒成了父權制下的「父親的女兒」。
在前一章,我寫到,將厭女症教給女兒的是母親。
本應是厭惡父親批判母親的女兒,成長以後,在自己的婚姻關係中,又與結婚對象重演「母親對父親的關係」。
倉橋的那部作品,在最後表明,這是一個編造周密的虛構故事。「母親的戀人」並不存在,少女與生父一直保持亂|倫的關係。作為「父親的創造品」,女兒終將愛上父親,即「預言的自我實現」,在這一點上,倉橋的小說依循了「皮格馬利翁小說」的慣例。但這部小說的複雜巧妙之處在於,「被創造者」主動地去愛「創造者」,因為那是終極的自戀。這麼看來,自戀色彩濃厚得令人生膩的倉橋的文體,也可以解讀為自我意識過剩的自體中毒癥狀。作為誘惑者的女兒,甚至把對父親的愛用來當作自戀的資源。

作為「誘惑者」的女兒

飯島出生在一個富裕的婦產科私人醫生之家。權力欲很強的父親,總是對母親說「所以女人就是不行」,因此,對於她,「女人是種麻煩的東西,是應該被輕蔑的下等存在。」

向「父親」的復讎

日本的「父親的女兒」

這種機制也可以反轉過來,即:為了侮辱父親,利用女兒的「誘惑者」的權力。這種不能啟口的「女兒的慾望」,有位女性用語言鮮明強烈地表達了出來,她就是寫下「我甚至想象被父親強|奸了」一語的飯島愛子。
「在戀父關係中,父親常常作為絕對強者阻立在女兒面前,可是,如果女兒一旦委身於這種束縛之中,她又會感到異常甜蜜甘美。所以,大多數情況下,女兒不像俄狄浦斯那樣去反抗父親,(中略)儘管有猶豫,但還是選擇自甘被束縛的道路。」〔田中(貴),1998:20〕
在弗洛伊德的理論里,兒子的故事與女兒的故事是不對稱的。兒子因對母親的慾望而被父親閹割,但女兒卻是早已被閹割了的。也就是說,女兒就是「已被閹割的兒子」,更通俗的說法是,「小雞雞忘在媽媽肚子里的孩子」。對已經被割了的女兒,不可能再次閹割,也沒必要。
她曾在日記里寫到:「潛意識深處的世界。一瞬間的白日夢。那是(中略)父親被羞辱的情景。多數時候是父親裸著身體像狗一樣爬著的情景。我站在旁邊,高聲大笑,笑著笑著,腹部有種被搔癢的快|感。對!從今以後,不管我幹什麼,(中略)全世界的人都不能指責我了。因為我讓爸爸裸著身體像狗一樣爬著了(61年9月4日)。」

這種對父親的反叛和侮辱,https://read.99csw.com在有自傷傾向的「援|交少女」即十多歲的賣淫少女身上也能看到。她們將與父親年齡相仿的嫖客視為「父親的代理人」,把自己的身體供奉給這些男人的低劣卑賤的性|欲,將屬於父親而父親又絕不能玷污的「女兒的身體」像扔進臭水溝一般讓男人們隨意玷污,通過這種方式,她們實現向父親的復讎,當然,她們的復讎只能用自傷自罰的方式,這正是作為絕對弱者的女兒們選擇可能性的狹小之處。
「父親的女兒」,會重複生產父權制下的「父親的女兒」。做「父親的女兒」,意味著甘心忍受自我厭惡和性別壓抑。我們必須切斷這種惡性循環。
可是,在那以前,將厭女症植入母親腦里的,是她的丈夫。母親為父親的厭女症的代理人。女兒通過父權制代理人的母親學到父親的厭女症。再重複一遍,所謂厭女症,就是男人的女性蔑視、女人的自我厭惡的代名詞。
當田島陽子還是一位英國文學研究者的時候,寫過一篇關於「父親的女兒」的很好的隨筆。
早於櫻庭的這部小說四十年,有另一部描寫了女兒與父親的甜蜜甘美的黑洞世界的作品,倉橋由美子的《聖少女》〔1965〕。主人公是高中女生,遇到一個中年美男子,那人曾是「母親的戀人」。少女憑直覺感到,那個「母親的戀人」就是自己的父親。她委身於男人的誘惑,不但委身,甚至主動使盡手腕去誘惑他。主人公不過一個性經驗尚淺的黃毛丫頭,對方卻是稔熟男女之道的中年男人,這樣的小姑娘能成為中年男人的「誘惑者」,理由也只有一個:「為什麼?就因為我是他的女兒。」
因為父親想侵犯女兒,女兒由此得到了蔑視父親的理由。通過成為犧牲者,女兒獲得立於父親優勢地位的依據。
對父親來說,女兒是既屬於自己但又決不能碰觸的異性。當我的一位同齡男性當上父親時,我曾聽他抱著還在吃奶的女兒說,「誰要是奪去了我女兒的處|女身,我就宰了他。」父親對女兒的「擁有與禁忌」的悖論困境,沒有比這位父親的話表達得更充分的了。
我不禁想反問男人們:那你怎麼和這種「蠢貨」、「無趣」的女人結了婚呢?其實,正因為是「蠢貨」、「無趣」,男人才選為結婚對象的。有個可以隨意嘲弄的女人在身邊,可以讓男人在一生中反反覆復地確認自己的優越性,所以,男人不會放過他可以輕蔑的女人。確保一個這樣的女人在身邊,是男人確立自我身份認同的條件。秋葉原事件K君的「得女人喜歡」、「有人氣」的願望,不就是他自己也想得到一個那種女人嗎?
在現實中,大多數父親是不完全的男人,他們的支配欲、自我中心、權力欲和卑賤,也會顯露在女兒面前。屈服於「女兒的誘惑」,這本身就是他們的卑賤的最大證明。父親屈服於自己的肉|欲,將離自己最近、最不能抵抗的女兒作為發泄低劣性|欲的道具,併為了掩蓋而無恥地塗抹謊言。所以,從父親屈服於自己的「誘惑」的那一刻開始,女兒就擁有了蔑視父親的充分理由。這時,父親僅僅只是一個侵犯者。
田中以「西鄉隆盛之女」的傳說為例,指出「父親的女兒」的最大功能之一是「安慰含恨死去之父的在天之靈」〔田中(貴),1998:23〕。所以,無論東方西方,女兒都是扮演「厄勒克特拉」的角色。
對於男人,將自己通姦生下的親女兒,在不知不覺中(或佯裝不知),作為性|愛對象,或許是父權制下的又一個「男人之夢」。事實上,櫻庭在小說中暗示了「父親」少年時與寄養家的年長已婚女性的通姦,所以,後來他收留的「養女」其實就是自己的女兒。
「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的定義,在2004年防止家庭暴力法得到修正以後,不但指身體虐待、經濟虐待,還包括精神慮read.99csw•com待在內。比如,即使沒有直接的拳打腳踢,但在日常生活中,丈夫經常性地嘲罵妻子「你這個蠢貨」、「什麼事也做不成」、「沒趣的女人」,這種行為就稱為「虐待」。被虐待的一方,變得自輕自賤,陷入無力感,被奪去自信心,失去生活下去的力量。「家庭暴力」的這種定義擴展,會讓許多女性「恍然大悟」吧,「原來,我結婚以來一直都在受虐待啊。」
「裸著身體像狗一樣爬著」,這種包含性隱喻的表達,據著者自己的解說,正如我們的想象,的確有性的含義。「女兒站在像狗一樣爬著的父親身邊鬨笑」,妮基的《爹爹》一片中也反覆出現一模一樣的場景。
爹爹,你本為上帝,為何跪在我的面前?你在做什麼呢?
她寫道,「厭惡女性、貶低女性的心理,由父親塑造,從母親傳給女兒。」〔飯島,2006:12〕
約四十年後,她加上了一段:「還有一句話,因為實在太猶豫,到底還是沒在那時的日記里寫出來。其實,我甚至想象被父親強|奸了,我通過讓父親做最可恥的行為,來向父親復讎。」〔飯島,2006:910〕
飯島愛子,1970年代女權運動興起之前的日本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的先驅,70年代的「與『侵略、歧視』抗爭的亞洲婦女會議」的中心成員,她去世后,在迦納實紀代等人的努力之下,出版了她的遺稿集《超越「侵略、歧視」》〔2006〕。收錄於此書中的《活著——一個女性主義者的半生》一文,赤|裸裸地描寫了一個「父親的女兒」如何脫離被父親根植的厭女症的過程,是一篇讓人震驚的文本。
悲劇《厄勒克特拉》就是厄勒克特拉從母親的女兒變為父親的女兒的成人儀式的過程報告。「女兒的弒母」,是父權制對女兒的考驗,如果她想得到父權制社會的接納,就必須承認父親的有利和優越性,並默認一切壓抑和社會性不公正(歧視)。選擇母親的語言,意味著死亡;選擇父親的語言,等在前方的是被閹割,二者擇一,厄勒克特拉選擇了後者。(中略)「被閹割」,意味著壓抑母親的話語,壓抑母親要求正義和公平的抗議話語,也就是承認女人的生命輕於男人,甘願接受性別壓迫。〔田島,1986:6〕
將「誘惑」的魅力賦予給這個孩子的能力,只有男人才具備,少女本身是沒有的,因為少女自己並不能控制這種「誘惑」資源,不過,女兒可以通過學習「誘惑者」的角色來打擊父親的權力,通過與父親共演「父親的女兒」的角色,侮辱父親,嘲笑父親,甚至可能顛覆父女間的權力關係。谷崎潤一郎的小說《痴人之愛》〔1925〕,可稱日本版「皮格馬利翁小說」,描寫了一個原本無依無靠的弱女子後來將有養育之恩的男人隨心所欲地操縱于掌中的故事。
妮基寫到:
她回顧道,「本來,驅使我的原動力,是從自己受到的性別歧視、性別壓抑(中略)中逃離出來,可那其實是一種忌諱女人、與男人同化的欲求,(中略)自己心中的欠缺感,化為憎恨,化為迷途的上進心,也化為對同性的輕蔑,並讓我投入性行為。」〔飯島,20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