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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貪污賄賂罪 貪污犯罪

第九章 貪污賄賂罪

貪污犯罪

從形式上看,張文中利用職務之便,挪用物美集團的資金,借貸給他人,完全符合構成要件。但是2019年張文中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推翻原審判決,認定張文中無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基本刑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根據司法解釋,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較大」以及「進行非法活動」情形的數額起點,按照挪用公款罪「數額較大」以及「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標準規定的兩倍執行,也即在非國有企業中,挪用資金10萬元歸個人使用超過3個月未還就是構成犯罪的。

095 貪污犯罪

本罪的行為方式有以下三種不同情況。
貪污罪與職務侵占罪
貪污罪所侵犯的客體是職務行為廉潔性以及公共財產的所有權。
2.營利活動型。需滿足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兩個要素。進行營利活動是指法律法規允許的牟利活動,例如開公司、炒股、存銀行、理財等。
公務主要表現為與職權相聯繫的公共事務以及監督、管理國有財產的職務活動。例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國有公司的董事、經理、監事、會計、出納人員等管理、監督國有財產等活動,屬於從事公務。那些不具備職權內容的勞務活動、技術服務工作,例如,售貨員、售票員等所從事的工作,一般不認為是公務。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經再審認為,張文中不構成挪用資金罪的重要理由就在於涉案資金均系在單位之間流轉,反映的是單位之間的資金往來,沒有進入個人賬戶;無證據證實張文中等人佔有了申購新股所得贏利,換言之,張文中挪用資金並沒有謀取個人利益。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就是我們熟悉的公務員。
現在很多人缺乏法律觀念,也缺乏道德觀念。張三是私企員工,單位的10萬元錢臨時打進其賬戶,10天後要給領導用。張三卻把錢轉到了手機理財賬戶,想賺取10天的利息。這種行為或許很常見,但也屬於挪用資金從事https://read.99csw.com營利活動,數額較大的行為。理財屬於營利活動,任何理財都是有風險的,這筆錢屬於單位,利息自然也應該歸單位所有。張三因為貪圖這點小便宜,就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謀求個人利益
所以,私分國有資產罪是一個純正的單位犯罪,只能由單位構成。其實私分就是貪污,只不過私分是單位的貪污,是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將財物分配給單位的所有成員或者多數人。
司法解釋的規定是:國有公司、企業違反國家規定,在改制過程中隱匿公司、企業財產,轉為職工集體持股的改制后公司、企業所有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規定,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定罪處罰。但在這個案件中是形式上的職工集體持股,實質上的少數領導個別持股,自然是應該以貪污罪追究刑事責任。
除了國家工作人員外,國有機構也可能構成「貪污」,這就是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最典型的私分就是國有單位年終違反規定亂髮獎金。
公立小學教師借排座為名收受財物,數額較大,該當何罪?
終身監禁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的制度,當年討論刑法修正案的時候,曾有人主張廢除貪污罪和受賄罪的死刑條款,畢竟貪污受賄並非兇殺犯罪,保留死刑與尊重生命的理念不相符合,但是考慮到這種觀點很難為民眾接受,所以意見沒有被採納,但是增加了終身監禁制度,試圖減少貪腐犯罪死刑立即執行的適用。
終身監禁不是獨立的刑種,它是對罪該處死的貪腐罪犯的一種不執行死刑的刑罰執行措施,是死刑的一種替代性措施。它不同於無期徒刑,因為無期徒刑符合條件是可以減九*九*藏*書刑和假釋的,而終身監禁是不得減刑和假釋的。
物美張文中案
1.超期未還型。需要滿足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三個要素。數額較大的起點是5萬元。當然,挪用公款所生的利息不能計算在數額之內,但可作為非法所得予以追繳。
甲以購房自住為由勸乙挪用公款,乙同意,但讓甲在3個月內歸還,甲並未購房,而是炒股,但在3個月內歸還。乙構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3.非法活動型。只要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如販毒、賭博等),就可構成本罪。從刑法的謙抑性出發,雖然法律並沒有數額限制,但在司法實踐中,以3萬元以上為追究刑事責任的起點。
終身監禁
想一想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本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必須謀求個人利益。
想一想
公共財產
國家工作人員
私分國有資產罪
行為方式
貪污罪必須要利用職權的便利,也就是要利用職務權力與地位形成的主管、管理、經營、經手公共財物的便利條件。它不僅僅是一種職業的便利,還必須是一種管理性的便利。
張三拿了1萬元公款送人,構成貪污罪嗎?
具體而言,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以下四類人。
貪污賄賂罪是一種與公務活動有密切關係的犯罪,這類犯罪侵犯了公務活動的廉潔性,還危害了國有單位的正常活動,它主要包括貪污和賄賂兩類犯罪,貪污賄賂罪都是故意犯罪,犯罪主體一般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離退休的國家工作人員、特定關係人也可構成相應的賄賂犯罪,少數犯罪可以由無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一般人構成,如行賄罪。
4.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例如,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https://read.99csw.com,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以職務侵占罪定罪處罰。但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以貪污罪論處。
兩罪關鍵區別是主體不同,前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委託管理國有財產的人員,而後罪的主體是前罪主體以外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人員。
有人為規避法律紅線,雖然讓職工參股,但職工僅占很少比例,畢竟貪污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但私分國有資產最高只能判處7年有期徒刑。比如在上述案件中,管理層15個人佔99%的股份,但1萬名職工只佔1%的股份,表面上這也是全員持股,那這該當何罪呢?
例如,某國有公司出納甲意圖非法佔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財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鑰匙和所知道的密碼,而是使用鐵棍將自己保管的保險柜撬開並取走現金3萬元。之後,甲偽造作案現場,聲稱失竊。這是典型的監守自盜,在此案中,甲雖然表面上使用了竊取行為,但出納對公司財物有佔有控制的便利,因此其職務行為與取得財物存在因果關係,故甲的行為構成貪污罪。甲撬保險柜只是一個假象,一定要做實質解釋,只要這個錢是甲管,甲通過任何方法把它拿走,不管是侵吞、竊取、騙取或其他方法,都是監守自盜,構成貪污罪。
3.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
首先,15個管理層人員只是國有企業中很少的一部分人,為特定少數人謀利當然是構成貪污罪,但是貪污的數額不是100萬,而是105萬,因為拿公款去行賄,既是貪污,又是行賄。
想一想
雖然挪用資金罪的法條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借貸給他人使用就可以構成犯罪,但由於挪用公款罪必須限定為追逐個人利益,換言之,挪用公款罪的出罪事由是謀取單位利益。那作為比挪用公款罪更輕的挪用資金罪,如果將單位款項借給他人只是謀取單位利益更應該屬於出罪事由,這叫舉重以明輕的當然解釋。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最後認為張文中不構成挪用資金罪。

097 挪用公款罪

貪污罪還必須致使本單位財物受到損失,如果本單位沒有遭受財產read.99csw.com損失,那就不構成貪污罪,但可能構成其他財產犯罪。例如,土地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乙,為農民多報青苗數,使其從房地產開發商處多領取20萬元補償款,自己分得10萬元。由於土地管理部門沒有遭受財物損失,乙的行為構成詐騙罪;政府主持拆遷工作時,由鎮里的領導負責拆遷事宜,結果有人跟鎮里的領導勾結,虛報拆遷面積,多騙政府的補償款。這就構成貪污罪,因為是政府遭受財物損失,而不是外單位遭受財務損失。
司法解釋規定,貪污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貪污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具有嚴重情形,也構成犯罪。
另外,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死緩犯是不得暫予監外執行的,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是懷孕或者哺乳嬰兒的婦女,或者在減刑為有期徒刑后,患有嚴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才可暫予監外執行。因此終身監禁的罪犯,既不得減刑、假釋,也不得暫予監外執行,通俗來說,終身監禁就是把牢底坐穿。
犯本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罪行特別嚴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當如果企業改製為全員持股,管理層佔一半股份,職工佔一半股份,那麼上述案件就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
當前,私分國有資產經常發生在國有企業改制的過程中。某國有企業要改成管理層持股的新企業,由管理層15人共同占公司100%的股權。在改制過程中,公司領導發現原公司有100萬的應收款,於是他們找到會計師事務所核賬的會計,想把這100萬轉到新公司,這樣他們就可以按股權分配了。他們還從新單位賬上暗中轉給會計5萬。會計收錢后做了假賬,但是在案發時,這筆100萬的應收款還沒有實際分配,只是躺在新公司的賬戶上,這個案件怎麼處理?
這個案件釋放出一個明顯信號,就是民營企業跟國有企業應該獲得同等的保護。總之,從刑法解釋學的立場來看,為謀取單位利益,不構成挪用公款罪。根據舉重以明輕的解釋原理,挪用資金罪也應當做同樣理解。也就是說,挪用資金罪中的借貸給他人,一定要受「歸個人https://read•99csw.com使用」條款的約束。
2009年,民營企業物美集團的創始人張文中,因為挪用資金罪、行賄罪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他以物美集團的名義,將單位資金借貸給其他單位的行為,被認定為挪用資金罪。

096 貪污罪

刑法中有一個挪用資金罪,它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借貸給他人使用的行為。這個罪的行為主體不是國家工作人員,而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
本罪是自然人犯罪,單位不構成犯罪。單位挪用的,既不追究單位挪用公款罪的責任,也不能對自然人以挪用公款罪論處。比如,張三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個人名義將公款借給原工作過的國有企業使用,這是在謀求個人利益,自然構成挪用公款罪。又如李四是某國有公司總經理,擅自決定以本公司名義將公款借給某國有事業單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該單位就業,這也是在謀求個人利益,構成挪用公款罪。但王五是某縣工商局局長,以單位名義將公款借給某公司使用,在這個案件中,王五並沒有追逐個人利益,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公共財產包括:國有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以公共財產論。比如張三醉駕,他的車被警察扣了,這雖然是張三的車,但是在警察扣下管理時的車就屬於公共財產。如果警察把這個車賣了,就定貪污罪。
是否屬於刑法中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看此人在實質上是否從事公務,具備公務活動所賦予的職權。如果具備這種職權,即便在形式上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的資格,在實質上也應解釋為國家工作人員。例如,村主任表面上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如果代行公務,也可解釋為國家工作人員;國家機關非正式在編的人員,比如合同制民警由於可行使公務,他們也屬於國家工作人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曾經發布過一個關於佛教協會工作人員能否構成受賄罪的批複,認為佛教協會屬於社會團體,其工作人員如果符合受委託從事公務的人員,是可以構成受賄罪的。
監守自盜
2.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是指國家獨資的公司、企業,並不包括國有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