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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共和政體下的羅馬 了解希臘之後

第二章 共和政體下的羅馬

了解希臘之後

他曾經有一些農田,因為那裡變成了戰場,農田和家毀於一旦,沒有燒死的家畜被偷被搶。為了重建家園,他不得不借錢。借款的利息非常高,而收穫也不像預期的那樣,少得可憐。實在沒錢還債,所以根據法律,他就成了債權人的私有物。雖然是羅馬公民,卻落了個農奴身份,債主使用他比使用奴隸還狠。
但是,羅馬平民階級的力量在不斷積聚。接下來他們提出的要求是法律的成文化。
凱旋的羅馬士兵想當然地認為塞爾維利烏斯發布的通告很快就要變成法制。然而另一位執政官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拒絕同意這則通告的合法化,原因是塞爾維利烏斯事先沒有徵求他的意見。羅馬執政官的許可權規定任何決策必須兩位執政官意見一致才能生效。元老院的大部分人大概已經忘記了被蜂擁而至的群眾嚇得不敢露面時的恐懼,贊成克勞狄烏斯依法行使否決權。


「若要還你自由之身,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
頓時群情激奮,他們一齊湧向位於古羅馬廣場一隅的元老院會場。兩位執政官力勸大家鎮靜,但是沒有一個人聽得進去。為了商議對策,緊急召集元老院元老開會。但是嚇得渾身發抖的元老們躲在家裡不敢前來。由於參加者沒有達到規定的人數,臨時會議未能舉行。
要讓平民放棄罷工,這就足夠了。在獨裁官瓦萊利烏斯的號召下,平民走下山岡積極響應,很快就完成了10個軍團的編組。
第一個要因大概要歸咎於作為農牧民族的羅馬人自古以來的保守性格吧。羅馬人本能地厭惡改革,即使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時候,進展也很緩慢。一旦改革成功,就不會輕易改變。因此,他們與希臘人相比,發展的速度也很緩慢,但是一旦開始發展了,又能保持長期的持續性。即使進入衰退期,大概也會是慢慢衰退的。
羅馬人一方面對其他民族很寬容,另一方面又有很強的共同體意識。他們只要團結起來共同作戰,要取得戰鬥的勝利並不困難。這次戰鬥同樣取得了勝利。任期結束后的瓦萊利烏斯辭去獨裁官的職務,他把權力交還給執政官后,提出了一項提案,禁止剝奪欠債公民的自由。
元老院被迫認真討論起對策來。平民的態度已經非常明朗,他們要實施罷工。對此貴族一次次地進行了商議,出現了鬥爭派和協商派。結果,以克勞狄烏斯為首的鬥爭派佔優勢。在這種情況下,只好由元老院做出裁決,最後決定推舉一名獨裁官。
《十二銅表法》是因為共有十二條法律被分別刻在十二塊銅板上才這樣叫的。這是古羅馬最早的一部成文法,據說今天研究羅馬法律的專家也只能理解其中的三分之一左右。我想大概是評價實在太差,不斷進行修訂的緣故吧。
《土地法》造成的對立使得羅馬像體內長了瘤子一樣難以安生。就這樣,在對立和摩擦中過了500年,直到尤里烏斯·愷撒的出現,才得以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借款人如果在約定的時間內無法還清欠債,則被拘留60天。60天後依然不能還清,則或賣為奴隸,或用無償勞動抵扣借貸的款額。但是,正在執行軍務時除外。這幾乎就是以前的翻版,不過是把曾經不成文的東西變成成文的而已。
共和政體的羅馬
一聽到敵人逼近國界,他read•99csw•com們就會冰釋前嫌,自願參軍;一得知友軍陷入苦戰,他們就無法堅持消極怠工或拒絕上前線。羅馬最終還是能夠贏得戰鬥。
幾乎連年不斷的戰事使他們不得不長時間地離開他們工作的農田、牧場、施工現場或商店,直接導致了平民階級的經濟狀況越來越差。另一方貴族階級有大片的農田、牧場做後盾,即使不勞動,經濟也不至於很快衰退。因此,經濟上的理由就像一根導火索,導致羅馬平民階級起來反抗貴族階級。
有一天,古羅馬廣場來了一位平民老人,此人年近60歲,快到服兵役的上限年齡了。只見他身上穿著破衣爛衫,神情極度疲憊。從他被長長的頭髮和凌亂的鬍子遮住的臉上看,他既不像是要飯的,也不像是奴隸。他那窮困潦倒的模樣吸引了聚集在古羅馬廣場的人們。人們關切地問他怎麼回事,老人緊閉的雙唇終於慢慢地張開了。
父親這樣說著,手上的短刀深深地扎進了姑娘的胸口。
但是,進入共和政體后的羅馬,權力構造發生了變化。由兩位執政官同時執政取代以前的國王,儘管可以多次當選,但每次的任期都是一年。兩個人同時執政的目的當然是為了防止獨裁,但任期只有短短一年的兩位執政官除了祭祀,還承擔所有以前由國王負責的工作,因此,他們需要具備相當強的能力和成熟的思想。而年年選擇兩位執政官的,就是由各派勢力首腦組成的團體——元老院。
既然法律規定他們不能結婚,那麼要想把平民姑娘佔為己有,只能讓她做自己的情人或奴隸。因為擔心姑娘拒絕做他的情人,阿庇烏斯於是指使自己屬下的一個人,讓他對外宣稱姑娘是自己家的女奴生的孩子。因為奴隸的孩子仍是奴隸。奴隸是奴隸主的私有財物,他們的孩子同樣也歸奴隸主所有。就這樣,阿庇烏斯成功霸佔了自己喜歡的姑娘。這一期間,姑娘的父親,前護民官正在戰場上英勇殺敵。
儘管如此,護民官的設立在短時間內還是給羅馬帶來了國內的安定。乘此時機,羅馬元老院開始努力修復和鄰近各部族之間因推翻王政而日趨惡化的關係,儘早結束因廢除王政導致的與他們之間連年不斷的戰爭,重建宗教、語言和軍事一體化的拉丁同盟。
這件事情之後,因為制定成文法而被授予絕對許可權的十人委員會瓦解了。貴族階級答應了平民的要求,規定今後沒有平民方面的同意,不再設置任何機構。這也是小意外推動大進步的一個典型事例。
這件事情不僅讓留守羅馬的平民憤慨不已,就連身在戰場的平民也競相表示憤怒。他們全體聚集到蒙特薩克羅山,抗議貴族阿庇烏斯的專橫。貴族也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性,他們逮捕了企圖率領屬下和平民進行對抗的阿庇烏斯,並擇日進行審判。就在判決的前一天夜裡,頑固的保守分子、自尊心極強的阿庇烏斯無法接受被審判的恥辱,選擇在獄中自盡。
第三個要因我想可以概括為這樣一種情形:儘管羅馬平民強烈要求少數人統治的政體下的機會均等,但是他們並沒有要求改變少數人統治的政體,即寡頭政治。儘管他們要求授予自己的代表以統治的權力,但是他們並沒有要求讓平民階級的所有人都參与政務。
儘管知道根據法律只能接受這一結果,但是,平民階級認為自己的正當權利遭到了否決。因此,他們的憤怒不僅沒有得到遏制,反而比以前更強烈了。這次他們轉移到了比羅馬七丘遠很多的蒙特薩克羅山上拒不出來。他們進行了第二次罷工。
其間,最https://read.99csw.com後的國王和他的兒子們相繼客死在亡命地或戰死在戰場上,王室沒有了後繼之人。而鄰近各部族也在羅馬軍的頑強抵抗面前再次收斂起來。羅馬暫時成功地渡過了新生期被侵擾的危機。
因為護民官既要維護平民的利益,同時又要向國家統治層反映平民階級的意見,所以這一職位的設立從表面上看似乎是平民的全勝,但是仔細品味,實在有些微妙。
第二個要因是羅馬貴族抗爭的態度非常強硬。和雅典貴族不同,羅馬的貴族階級擁有強大的力量,足以和平民階級一決高下。關於這一點將在後面細述。
《十二銅表法》從出台之時就評價不佳。期待落空的平民階級再次擺出了對抗的態勢。效果很快顯現。制定《十二銅表法》的主要領導人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率領的羅馬軍隊兩戰兩敗。但是,羅馬人通常不會把戰敗的責任歸咎於司令官身上。平民對克勞狄烏斯的不滿爆發,不是因為這兩次戰鬥的失利,而是因為他在一件事情上的做法。
共和政體誕生之初的十幾年裡,羅馬不得不舉國一致共同對外。但是與此同時,羅馬的平民階級也認識到了自己的力量。他們意識到,沒有他們的參戰,無休止的戰爭既不能取勝也無法堅持下去。
這個問題遠比剝奪欠債平民人身自由的問題嚴重得多。欠債平民的人身自由可以通過設立護民官這一職權得到保護。但是,這個問題隨著戰鬥的一次次勝利,對立逐步升級。
羅馬國王是終身制的,由公民大會選舉產生,經元老院確認同意。一位國王只要在王位上坐上三四十年,勢必與元老院的關係變得很鬆散,權力的獨立性也會很高。因為元老院的職責只剩下向國王提建議和勸告了。與此相反,所有羅馬公民都可以參加的公民大會,因為有權對國王施行的政治策略和軍事行動投票贊成或反對,從而維持了他們與國王之間的關係。
國王政體的羅馬
通常,羅馬人在取得戰鬥的勝利后,不會把對方部族置於徹底的統治之下。他們更願意接受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置的方式。雖然不是全部,但是很多情況下他們會接收戰敗方的部分「所有地」,把其中的一半作為同盟國贏得的份額分給它們,另一半留作自己的「公有地」用來出租給羅馬公民。圍繞這一公有地的出租份額比例,再次引起了貴族和平民之間的對立。
然而,與此同時,共和政體下的羅馬出現了新的嚴重矛盾,那就是在以後長達一百多年的時間里,把羅馬社會一分為二的貴族與平民之間的對立關係。
貴族中的協商派和平民階級中的穩健派成為解決問題的主要力量。時間並不寬裕,沒人知道外敵何時來犯。因為羅馬國內兩個階級對抗的消息,別說是鄰近各部族,甚至已經傳到伊特魯里亞人的耳朵里了。
之所以這一問題遲遲得不到根本性的解決,究其原因,其中之一竟然在於該時代的羅馬人具有的美德,這不免讓人啼笑皆非。
除了這個問題,還有一個平民最關心的問題,就是無法還清欠債時的人身自由問題。雖然這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以自己的人身自由作為借貸擔保而產生的問題,但是在《十二銅表法》中,對這個問題只是做了一點小小的改動而已。
他說為了保衛祖國羅馬,曾經參加過無數次戰鬥,還當read.99csw.com過百夫長。於是,人們就有了疑問:既然這樣,為什麼現在這樣落魄呢?對於這個問題,老人的回答是這樣的:
通常我們認為共和政體要比國王政體先進,可是為什麼共和政體下反而會出現國王政體時代沒有過的這類階級矛盾呢?首先,從下面的圖解來看一下這兩種政體的權力構造有什麼不同。
一年後,他們為編寫成文法成立了十人委員會,由包括回國后的三個人在內的十位委員組成。這一機構有相當大的權力,為了編寫羅馬最早的成文法,它可以拒絕任何妨礙該項工作的事情,就好像委員會是無任期年限的獨裁官。但是十人委員會的領導者不在從希臘考察回來的三個人之中,而是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這位一開始就明確要與平民進行鬥爭的人物。

也許到了此時,共和政體下的羅馬終於看似迎來了平民掌握政權的時代。因勝利而意氣風發的平民在戰場上表現得更加出色,與外敵的戰鬥屢戰屢勝。羅馬的平民階級甚至把軍事上的戰績也歸功於自己。如果這時的羅馬平民階級和波斯戰爭后的雅典平民一樣,宣布由「平民」負責國政,這也許更符合歷史潮流。如果這個時候羅馬的平民階級真的這樣做了,羅馬也會經歷民主政體。然而,羅馬並沒有這樣做。
其次,護民官雖然有否決權,但是有附加條件,即戰時不得行使這一權力。羅馬樹敵很多,幾乎年年都處在戰爭之中,以致規定和平時期必須關閉的雅努斯神殿的大門總是敞開的。這就表明,護民官享有的最大權力——否決權——的行使機會是少之又少。
羅馬城內充滿了革命前夜的氣氛。就在這時,傳來了外敵來襲的消息。執政官們沒有時間細細地思考對策,無奈之下,執政官之一的塞爾維利烏斯發布了一則通告,試圖和平民達成妥協。
推舉獨裁官意味著事態已經相當嚴重。雖然獨裁官的任期只有短短6個月,但是對於他的決定,即便是執政官也無權提出異議。這是只有共和政體的羅馬才有的一種制度。當羅馬出現緊急事態時,推舉獨裁官,把平時兩位執政官共享的權力集中到一個人手中,以此渡過危機。公元前501年,羅馬在對薩賓人的戰鬥中曾經有過先例。
梭倫改革中,根據不動產的多少分配兵役比例的稅賦和參加國政的權利這一制度,用不著向梭倫學習,羅馬在王政時代就早已確立。在雅典,克利斯提尼在梭倫改革的基礎上把不動產改成了動產。但是,羅馬是農業國,和工商業國家雅典不同。如果把公民權利和義務的依據改成動產,不符合羅馬的實情。這一點大概平民也有同感吧。羅馬平民要求的不是把不動產改成動產,而是不動產的公平分配。但是《十二銅表法》絲毫也沒有觸及這個問題。
但是,這樣的結果並不表明雅努斯神殿的大門可以關上了。因為在拉丁各國成為盟友之後,還會有其他部族出現,成為新的敵人。從戰鬥的結果來看,雖然還做不到屢戰屢勝,但基本上都是羅馬軍佔優勢,所以在這一點上沒有問題。問題恰恰就出在戰鬥中的勝利次數過多。
至此,我非常希望接下來要寫的羅馬終於確立了自由和秩序並存的先進政體,既不同於重秩序的斯巴達,也不同於重自由的雅典。然而,史實並非如此。其後的羅馬直到公元前367年,在漫長的80年裡始終處於搖擺不定的狀態,貴族和平民之爭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造成這種情形的要因可以列舉如下幾個:
但是,這次的事態與公元前501年的那次不同。這一次獨裁官的任務不是排除九*九*藏*書外敵,而是平定國內的動亂。因此,這次任命的獨裁官沒有從拒絕向平民階級妥協的鬥爭派中產生,而推舉的是與平民相處極其融洽的瓦萊利烏斯家族的馬尼烏斯。他是第一代執政官「親民者」瓦萊利烏斯的弟弟。

為此,向希臘派遣了考察團,向希臘學習法律成文方面的經驗。公元前5世紀中葉,三個羅馬人帶著講述至此的羅馬現狀向雅典出發了。考察團帶著羅馬人尤其是平民階級的滿心希望離開了羅馬。在考察團回國前的這一年裡,平民階級暫時停止了和貴族之間的抗爭。
無論是誰,不得用禁閉或鎖鏈阻止羅馬公民響應執政官的號召自願參軍,不得在羅馬公民執行軍事行動期間出售或沒收他們的私有財產。
還有,如果貴族階級安於現有的權利而迴避做出犧牲的話,平民階級的不滿就有了大義的名分。但是,當時的羅馬貴族簡直就是位高責重的榜樣,處處以身作則。因此這也很不利於平民階級。

對此,平民欣然接受,甚至有更多的平民響應執政官的號召加入軍隊。戰鬥以羅馬的勝利而告終。接下來發生的另兩次和不同部族之間的戰鬥也以羅馬告捷而結束。
說著說著,老人脫去身上的衣服讓大家看他的身體。身上除了刀傷顯示他曾經是一名戰士外,還有數不清的鞭痕。
而且,享有羅馬公民權的人接受判決后,可以向公民大會提起上訴。如果公民大會否決上述判決,那麼該公民將不被處以死刑。這一條文也不過是對共和政體誕生之初已有的法律進行了追認而已。此外,貴族和平民之間的聯姻依然在禁止之列。
沒有一項內容是新的,真不知道他們去希臘都考察了些什麼。這一定是大多數羅馬人的內心困惑。
但是,他的提案遭到了公民大會的否決。因為「稅制=軍制=選舉制」的制度規定,在羅馬,經濟實力越強,有義務提供的士兵數越多,能擁有的票數也越多。於是,在這種制度下,貴族階級要在公民大會上左右一項決議並非難事。
得知這一消息,她的父親馬上趕回羅馬。看到被搶的女兒,這個男人忍不住失聲痛哭。
公元前494年,稱為聖山的蒙特薩克羅一帶響起了勝利的歡呼聲。談判結果是,決定設立一個專門以保護平民階級利益和權利為目的的職位。這個職位叫作護民官(亦譯保民官),就任該職位的必須是平民階級出身,這是絕對條件。護民官不是在貴族階級操控的公民大會上選舉產生,而是另設了平民大會,由平民大會選舉產生。最早的護民官人數為兩人。
公元前509年,推翻王政后的羅馬人高調宣布:羅馬人自由了,羅馬人絕不會讓國王再次騎到自己頭上了,由此開始了共和政制的新時代。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羅馬人在與支持圖謀王政復辟的最後一位國王小塔克文的伊特魯里亞人之間的戰爭中,以及在與伺機把剛剛誕生的共和政體羅馬連鍋端的鄰近各部族之間的戰爭中度過。為了抵禦這些外敵,這一時期的國內自然而然地處在了舉國一致對外的形勢之下。
法律只要還停留在口頭約定上,在執行中就容易偏向握有法律制定權的貴族階級。因此,平民階級要求法律條文化合情合理。成文的法律誰都能看得到,執行起來就可以做到客觀公允。正因為要求合理,所以貴族方面無法對其置之不理,而且,在這件事情上,貴族中的協商派也和平民意見一致。
於是,執政官和元老院之間的距離自然是逐年縮短,漸漸地,三足中的兩足出現重疊,直至合二為一。至於公民九九藏書大會,雖然它的權力和以前一樣,但是在羅馬共和政體的權力構成從三足鼎立變成二足並立后,他們遲早會產生不安全感。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從來也見不到兩條腿的桌子。因為這一不安定的因素,所以羅馬國內出現了王政時代沒有過的這一結果。
這隻是一兩個有名的事例,而沒有在歷史上留下任何痕迹的史實更是不勝枚舉。因此,當戰爭結束,外敵來犯的擔心剛消失,就開始浮出表面的貴族和平民之爭始終得不到解決也就不難理解了。
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愛上了一個美麗的姑娘,但是,他出身於克勞狄烏斯這一羅馬的名門望族,姑娘卻來自平民階級。雖然這個女孩的父親曾經擔任過護民官,但平民終究還是平民。《十二銅表法》禁止貴族和平民通婚。
公元前449年,《十二銅表法》出台。一條一條刻在銅板上的《十二銅表法》出現在古羅馬廣場的一角。對於它的內容,期待已久的平民自不必說,連協商派的貴族也不禁啞然。
這種狀況不能延續下去。以元老院為牙城的貴族也意識到了有必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護民官有權對執政官做出的決定行使否決權,同時享有和今天的國會議員相同的人身不可侵犯權。


事態發展至此,民憤激昂,再也沒有人響應執政官的號召,一致對敵,共同抵抗再次來犯的外敵。他們固守在埃斯奎里山和阿文庭山,拒不出來。這是羅馬歷史上最早的罷工運動。
因此,國王政體的權力構造呈三足鼎立。三足鼎立的構造非常穩定,這也是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三條腿的桌子總是很常見的原因。
在地里埋頭耕作、安靜地度過每一天的辛辛納圖斯,一接到獨裁官的任命通知,馬上扔下鋤頭,拿起權杖,率領國人,與入侵的外敵作戰。取得這一戰鬥的勝利僅用了不到15天時間。戰鬥結束后,儘管離6個月的任期還很遠,辛辛納圖斯卻在第16天就奉還了獨裁官的權杖,重新回到自己的地里,開始日常的百姓生活。只留下年幼的後代、帶領一家人為保衛國家寧為玉碎的費邊也是很好的例證,證明羅馬貴族心懷強烈的使命感。
首先,執政官和元老院避免了與平民階級面對面的交鋒,以後他們只需要與兩位護民官交涉就可以了。想象一下以群體為對象的交涉和以兩個人為對象的交涉,它們的區別顯而易見。
圍繞《土地法》,平民階級始終在堅持不懈地抗爭。他們舉行過罷工,拒絕應徵參軍,即使應徵參軍,也是在戰場上消極怠工,拒絕奮力拚殺。他們的種種行為絕對夠得上被判死刑。但是他們終究沒有取得鬥爭的勝利。原因不在於他們缺少凝聚力,而在於他們名譽至上的美德。
平民階級認為公有地的出租分配偏向貴族階級,而貴族階級則以尊重私有財產的法律為擋箭牌,抵制平等分配。羅馬人本來就是個農牧民族,對於他們來說,所謂的財產就是土地。對於視土地為根本的人來說,不是只要能分得土地就可以不在乎土地的好壞。土地有肥沃和貧瘠之分。由於肥沃的土地分配給了貴族,自己只能得到貧瘠的土地,平民階級對此提出了強烈的抗議。
羅馬人在重新制定法律的時候,通常不會採用對現有法律進行修改的方法。即使現有的法律很不合理,或者已經不適應新的時代,也要全盤保留,而重新制定新的、適用的法律。結果,舊法中與新法不符的部分自動失效。在外行人眼裡,法律的這種重新制定方法一定很有吸引力。因為修改舊法,眼光容易盯著過去,而制定新法只要看現在和將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