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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為皇帝 《卡普亞憲章》

第三章 作為皇帝

《卡普亞憲章》

腓特烈皇帝和法學家羅弗萊多所思考的法律屬於第二種。不過,以傳達上帝旨意為大前提的教會法在中世紀社會中居於統治地位,他們兩人制定的法律還需要與現有的教會法磨合。之所以取得在教會法聖地博洛尼亞大學教授法律的專家的幫助,對腓特烈來說極端重要,原因就在於此。
二、上溯至1189年,在那以前王國內諸侯已經得到國王認可的領地今後可以繼續領有。
第二種是人根據人的需要制定的法律,具有代表性的是羅馬法。這種法律由人制定,如果不再合適便可https://read.99csw.com修改,不,就應該修改。
1220年已到了11月底,皇帝和法學家在卡普亞見了面。他們兩人在這個時期已對統治「西西里王國」法制不可或缺一事取得了共識,開始設計法制的骨架。他們已經確立了基本方針,要把統治建立在法而不是力的基礎上。他們花了10年時間完成了往這個骨架上添加血肉的工作。在這10年間,腓特烈要做各種工作。但耗時10年的原因還不僅在於此。他們二人對法律有這樣相近的認識也是原因之一:九-九-藏-書「添血加肉」必須一步步來。
可是,這種情況並未發生。這是為什麼呢?
一、廢除以暴力統治王國的邏輯,改為依法治國。
然而,他的這種想法是對既得利益者封建諸侯的正面挑戰。他限制的不僅僅是領地,還有戰鬥的權力,這些威脅了「戰鬥之人」的存在。西西里王國的諸侯們團結起來,向腓特烈舉起反旗也是理所當然之事。
以《卡普亞憲章》(Sanctiones Capuanae)之名發表的法律的「骨架」,歸納起來有以下幾條。
中世紀是一個九*九*藏*書把人三分為「祈禱的人」(神職者)、「戰鬥的人」(騎士)和「勞作的人」(庶民)的時代。腓特烈認為,不把這三種人全部置於控制之下就無法創建法治國家。
即使諸侯也不可擅自行使權力,有事必須訴諸國王設立的法庭,依據判決行事。違反者不但會被沒收財產,甚至會被判為死罪。
腓特烈在卡普亞逗留期間成形的「骨架」的第三點,是在軍事上削弱諸侯的力量,設立以把軍事力量集中於國王之手為目的的條款。不過這時腓特烈沒有收回諸侯手中的兵力。不論地位九九藏書是公爵、伯爵,還是騎士,即使握有武力,在腓特烈的王國里也嚴禁濫用。違者會被處以沒收財產和判以死罪。
但是,凡以非法手段自1189年至今的30年間取得並納為自己領地的土地均需退還給國王腓特烈,由國王依據正當的繼承關係再行分配。
1189年這一年,是他母親的娘家諾曼王朝最後一位國王去世的年份。諾曼王朝最鼎盛時期的國王是羅傑二世,這是大家一致公認的。這位國王死後繼承他成為西西里王國國王的是他的兒子威廉一世,再往後繼位的是孫子威廉二世。1189年,威廉二世去世。腓特烈是威廉二世的姑媽所生,他在考慮讓「西西里王國」恢復30年前的王國功能。這是他重組王國的大義名分之所在。說得通俗點,這樣做別人想反對也很難。https://read.99csw•com
法律有兩種。一種是上帝制定好授予人的法律,《摩西十誡》和《古蘭經》屬於此類。這種法律為上帝或無限接近上帝的預言者所制定,人不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