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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你能成為贊助人嗎?

第49章 你能成為贊助人嗎?

這種做法屬於商業模式。如上文列舉的各種理由所示,贊助不是商業行為。做生意時理所當然的支付方式,用在此處會令贊助行為本身失去光彩。想保持「光彩」,就該支付現金,而且是嶄新的現金。給茶道老師或鋼琴老師謝禮時,我們不是都會按規矩包上新鈔嗎?所以,奉上厚厚的現金,說一句「你隨便用」,以此展現贊助人的胸襟。
某文化財團,每年向10個人提供每人100萬日元的贊助金。我本人也是受益者之一,或許不該再說三道四。不過,在拿到獎金時,我曾經想過,既然有支付每人100萬獎金的能力,為什麼不將1000萬全部給一個人呢?1000萬是可以做些事情的,而100萬能做的卻極其有限。然而,在日本,個人獲贈的上限在100萬左右,團體也不能超過1000萬。
就是說,將賭注壓在對方的身上。從經濟和精神兩方面對有望成才的人予以支持和保護。因此,贊助不僅僅是付錢那麼簡單。
所以,真正的紳士,說到底,就是默默地奉獻。
但這裏我不會分門別類地一一論述,而是想談一下贊助人應有的「姿態」,換成英語應該叫「styhttps://read.99csw.comle」。
「有需要請隨時告知」實際上是不希望對方「告知」,這種人的心理狀態希望各位能夠了解。
既然現狀如此,那麼我提出的第三個條件——不求回報,看來也只能是鏡花水月了。
那麼,是不是只要贊一句「你太棒了」,剩下就是定期付款或一擲千金呢?坦白地說,這是最理想的贊助人。因為付錢本身,就是一種賭博。
說到這裏,也許有人會認為我是在講男女關係。其實上述的事實和條件,全部適用於學術、藝術的保護和培養。當然,沒有比男女關係更有趣的事情。哪怕一國的外交,最終也回歸這種關係。我以為,男女關係是人際關係的基礎。
在我看來,贊助是甘於冒險的行為,同時又是一種與贊助對象——無論他們是學者還是藝術家——共同分擔命運的行為。
每一次給一點以維持交往的做法,好像小街的店鋪老闆與相好的女傭的關係,既慘淡又猥瑣,不值一提。
在以團體對團體援助為主的日本,沒有詳細的計劃報告,評審會是不會通過的。
絕對安全的投資和贊助人的「投資」,雖然在付錢這個行為上一致,https://read.99csw.com但兩者的態度截然不同。
我不認為購買凡·高的《向日葵》屬於贊助行為。死去的藝術家,意味著不再出現變化,購買他們的作品相當於規避風險。因此,哪怕斥資巨豐,也不過是一種安全係數極高的投資行為。
那些志向遠大的人才大多心高氣傲,因此不痛不癢的幫助,反而會讓他們感到不自在。

只要是傾情投入、做派紳士,被資助的一方勢必能充分地感受到這份心意。如果對方是不懂感激、缺乏感性之人,那不過是當初沒挑對人,押錯了寶。

文化,是在模糊狀態下誕生的。如果拒絕這種「模糊」,那麼只能產生從一開始便知曉結果的小鼻小眼的東西。
如此規模可能出現文藝復興嗎?想來,贊助方自己也不相信日本會創造出文藝復興般的文化。
所謂贊助人,也是良莠不齊的。從不遺餘力地扶持、保護文明文化的英雄,到藝妓的金主,形形色|色。
另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支付「贊助金」的手筆不能小。付的錢少,意味著賭注小。零零碎碎地下注,稱不上賭博高手。
從文化創造面而言,在唯有團體才能成九-九-藏-書為贊助人的日本現狀中,隱藏著不可忽視的缺陷。那就是只向已獲得一定成績的人——沒有太大風險的人,提供援助。因為團體是不能冒險賭博的。對成長中的新人而言,這是一個非常令人沮喪的決定。
一旦決定饋贈,就應該投入相當的金額,爽氣地豪賭一場。
話說回來,對於這樣的現狀,也不是沒有辯解的餘地。在日本,有錢的不是個人,而是企業,因此賭注下在某個人身上的冒險行為是不被允許的。個人對個人,最壞的結果也就是承認沒押對寶,而作為企業,相信不是一句「看走了眼」就能過關的。
被我視為做贊助人的首要條件是不求回報、默默贈予。事實上沒有一個文化財團能做到這點。如果不提交「援助申請」,絕不可能得到幫助,正所謂「會哭的孩子才有奶吃」。而且,援助的對象僅限於團體,不針對個人。
我堅信,文化來源於個人的創造。只要對比一下來自個人用近乎瘋狂的熱情創造的作品,和在國家某些機關大聲呼籲下所產生的作品,質和量的差別是一目了然的。
我的第二個條件是,支付現金。相較於個人對個人的關係,在團體關係佔主流的日本,大概也只https://read.99csw.com能選擇銀行匯款。
企業的贊助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對提升文化水平起到了作用,但是對於引領世界的獨創的文化,卻幾乎完全沒有幫助。換言之,可以支持賢才,卻漏了天才。天才唯有默默地奉獻。
如果擔心自己的錢被用在不合理的地方,就不能稱為贈予。既然是賭博,那麼贊助人必須始終對贊助的對象予以信任。
首先,提供資助時,最好不要採取拖泥帶水的態度——對接受資助者說:「有需要請隨時告知。」
可見,成為贊助人需要有相當高明的眼光和足夠的心理承受力。正因為現實中符合這些條件的人少之又少,我才會認為贊助人不會輕易出現。
之所以將「良」和「莠」放在一起,是因為無論贊助的對象是研究學術、藝術,還是學舞蹈的藝妓,都是向成長中的人予以援助的一種行為。
而且,贈予的一方不能要求回報。小家子氣地不斷要求對方給點什麼,不僅稱不上贊助人,甚至都不能算是「金主」,養小白臉的娼妓都會做得更加瀟洒。
這樣說話貌似非常的紳士,其實一點也不紳士。試想,聞悉此言,對方該如何作答呢?難道說「太好了,我現在正需要幫助」嗎?
第二點要銘記於九_九_藏_書心的是,贊助金切勿匯入對方的銀行賬戶,或寫支票。
不過,與包養情婦不可同日而語的高尚的學術、藝術的贊助活動,在我們日本,事實上也沒有多少眼光好、心態好的贊助人。

有時候,我會想起因為過於熱衷扶持文化,導致自己的團體破產的安宅先生的那段佳話。儘管規模不能同日而語,佛羅倫薩的美第奇家族同樣因此導致美第奇銀行破產。
我提出的最後一個條件是援助不能零零碎碎。但現實似乎也很令人絕望。
如此說來,問題在於如何付錢。這是決定贊助人好壞的關鍵,和資助的金額沒有關係,它是資助的方式,是一個可能影響被資助人成長的重大問題。
如果是個人對個人,拿出的大抵是自己的閑余資金。然而,那些零花錢相對比較充裕的個人老闆,卻為了逃稅建立文化財團。因此不可能期待他們像美第奇家族那樣,用自己的閑錢培養尚未成熟的天才,大成之後再以團體的經濟實力大規模發展。這是他們熱心購入名畫的特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