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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紛紛建國 陶片放逐

第二章 紛紛建國

陶片放逐

於是,城邦國家雅典採用陶器碎片代替紙張進行投票。每個人自帶小刀,在公民大會上將自己的意見刻於陶器碎片上。即使投票的目的不是決定放逐某人,也以陶片(ostracon)為紙進行投票。
第一,目的明確,只為決定是否放逐某個人。此人有可能給城邦國家雅典帶來危害。
遭到陶片放逐的人不是罪犯,因此他們的資產不會被沒收,家人也可以留在雅典。只是本人在被流放的10年間不得踏入阿提卡地區。其間他可以指定資產管理人,也允許他讓管理人給自己送錢。
當我看到考古發掘出來的陶片時,不禁感慨萬千。我驚訝于當時雅典九九藏書公民的識字率竟如此之高。刻在陶片上的不是×或〇,而是人名,甚至詳細到某人之子。在採用記名投票的日本,沒有人注意過日本的識字率有多高。而且,當今世界採用符號——例如用×或〇等進行投票的國家仍不在少數。2500年前的雅典,應該很少有人為了討論某項議案或投票而特意前往衛城吧。但是我想,他們個人的智商應該都相當之高。
一方面,當時造紙所需的原材料紙莎草需要從埃及進口,非常昂貴;另一方面,雅典的壺和碟子製造業非常發達,人們常常為如何處理陶器碎片而苦惱。
成為陶片放逐對象的是https://read.99csw.com「可能帶來危害的人」,不是「造成危害的人」。
第四,票數超過半數,處以當事人流放國外10年的懲罰。
雅典公民也許因此覺醒了。這一年後,雅典廢棄了陶片放逐制度。此時,從確定陶片放逐制度算起已經過去了85年。
在那個沒有電話也沒有電子郵件的時代,離開政治中心長達10年,其政治影響力不可避免地會大大降低。因此,陶片放逐的真正目的大概只是為了讓一個人好好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畢竟放逐本身完全不會損害一個人的名譽。10年以後,他可以毫無顧忌地出現在國內,而且有可能再次當選九-九-藏-書將軍。不僅如此,只要公民大會同意,不滿10年也可以回國。這一制度實施了25年以後,遭陶片放逐的人頻頻出現,這種狀況令人不能不產生疑問。
第二,以放逐為目的的投票一年一次。
克里斯提尼活著的時候雅典從未出現過陶片放逐的犧牲者。但是,從他死後的第8年開始,有實力的政治家紛紛遭到陶片放逐。
第三,參加投票的人數不能少於6000人,少於6000人自動流會,投票無效。
公元前482年,阿里斯泰德。
因此,決定是否放逐某人的不是審判官而是公民,也就是說這不屬於司法問題,而屬於政治問題。
這意味著史上著九-九-藏-書名的「陶片放逐」實際上只是有投票權的人中7.5%的人決定的。
隨著時代的變遷,城邦國家雅典的公民數,也就是有投票權的人的總數從4萬增加到了6萬。當然,這個數字是研究者們推算出來的。即便如此,3000除以4萬是7.5%。
要憑陶片放逐一個人,至少要有3000名以上雅典公民以「可能帶來危害」為由,將其名字刻在陶片上,因此這樣的人一定聲名顯赫。可以說,遭到陶片放逐,意味著這個人是雅典政界的大人物。
公元前461年,客蒙。
公元前471年,地米斯托克利。
舉行公民大會如果是為了決定是否放逐某人,參會總人數必須九九藏書超過6000人。假設投票者的總人數在6000人以上,過半就是3000人以上。
按照亞里士多德的說法,陶片放逐是克里斯提尼的一大發明。決定是否對某人採取陶片放逐時有嚴格的規定,不同於普通投票。
對於政治家來說,剝奪10年政治權利的處置相當嚴厲。那麼這一決定是否真的是3000人以上的公民的意願呢?
公元前484年,伯里克利的父親克桑提普斯。
陶片放逐成了排擠政敵的一種手段。最後一次陶片放逐是在公元前417年。這一年,隨著形勢的發展,對立的兩個大人物中必須有一人被放逐。但是兩人秘密達成協議,結果被放逐的是毫無關係的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