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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絕對宗教的概念的發展

Ⅲ.絕對宗教的概念的發展

不過,這種宗教社團在它的這種自我意識里還沒有得到完成。一般講來,它的內容是在表象的形式下作為它的對象,而這種宗教社團的現實的精神性,從它的表象〔形式〕到它自身的回歸,都感受到二分化(Entzweiung)的侵襲,正如純思維要素的本身也曾陷於二元化那樣。這種宗教社團也沒有意識到它自身的性質;它是這樣一種精神性的自我意識:自己不以自己為對象,或者自己還沒有發展到自己意識到自己的過程;不過就它是意識而言,它就具有曾被考察的那些表象。——我們看見,自我意識在它的最後的轉折點上,有著自身內在化的過程,並且達到在自身內存在的知識;我們看見,自我意識拋棄(entauβern)它的自然定在,而達到純粹的否定性。不過,這種否定性的肯定意義在於:這種否定性或知識的純粹內在性,同樣也是自身同一的本質,——換句話說,實體在這裏已變成了絕對的自我意識,而這絕對的自我意識,在虔敬的意識看來,卻是一個〔外在的〕他物。虔敬的宗教意識把知識的純粹內在化之自在地即是絕對簡單性或實體這一方面,理解為這樣一種東西的表象,這東西並非按照概念看來是如此,而是當作一種外來的、異己的善良的恩賜行為。換言之,它並沒有意識到,純粹自我的這種深邃性是這樣一種〔否定性的〕威力,由於這威力的作用,那抽象的本質就從它的抽象性里被拖下來,並且通過這種純粹虔敬的力量而被提高為自我。——這樣一來,自我的行動就對抽象本質保持著一種否定的意義,因為實體這一方面的外在化或放棄其自身對自我來說還是潛在的東西,而自我也同樣還沒有把握或理解它,換言之,沒有在自我的行動本身內找到這實體或本質。——由於本質和自我的這種統一〔只是〕潛在地得到實現,所以意識對於它〔同本質〕的和解的觀念也還停留在表象階段。意識獲得滿足,是由於它外在地給它的純粹否定性附加上它同本質的統一性這一肯定的意義;因而它的滿足本身仍然帶有一種遠在彼岸與它對立的色彩。因此,它自己固有的和解,出現在它的意識內作為一個遙遠的東西,作為一個在遙遠的將來的東西,正如別的自我所達到的和解是表現為一個在遙遠的過去的東西那樣。正如那個別的神性的人只有一個潛在的父親和一個現實的母親,同樣那普遍的神性的人、宗教社團,便以它自己特有的行動和知識為父親,而以永恆的愛為母親,這永恆的愛,它只是感覺到,但沒有作為現實的直接的對象在它的意識內直觀到。因此它的和解只是在它的內心裡,但同它的意識還是分而為二的,並且它的現實性還是破碎而不完整的。那出現在它的意識中作為潛在性或純粹中介性的一面,就是遠在彼岸世界的和解;但是那出現在它的意識中作為當前現在、作為直接性和特定存在的一面,卻是那還有待于神聖化的世界。當然這個世界潛在地是同〔神聖〕本質相和解的;當然神聖本質知道,它不復把對象當作自身的異化,而是當作在它的愛中與自己同一的。
我們要加以考察的那個內容自身,已經部分地出現過作為苦惱意識和信仰的意識的表象了。但是在苦惱意識里,它具有這樣的特性,即它是從意識里產生出來的並且是渴望著〔彼岸〕的內容,在這種內容里精神既得不到滿足也得不到安定,因為精神的內容還不是自在存在,或者說,還不是以精神的實體作為精神的內容。反之在信仰意識里,內容是被認作世界的無自我性的本質,或者主要地被認作表象所給予的對象性內容,而表象一般是不能達到現實性的,從而也就沒有自我意識的確信,這種確信由於一方面作為一種虛幻的知識,一方面作為一種純粹的識見,是和內容相分離的。——
於是神聖本質的異化就表明有雙重的方式:(1)精神的自我和(2)精神的簡單思想就是這兩個環節,它們的絕對統一就是精神自身。精神的異化在於兩者彼此相外,其一對於其他具有不同等的價值。這種不等同因而具有雙重的特性;並且引起了兩種聯合,這兩種聯合以剛才所提到的兩個環節為它們的共同環節。在一種聯合里,神聖的本質被當作本質的一面,而自然的存在和自我被當作非本質的和即將被揚棄的一面。與此相反,在另外一種聯合里,自為存在被當作本質的一面,而簡單的神聖的本質被當作非本質的一面。兩者的尚屬空洞的中間環節就是一般的特定存在,亦即這兩種聯合中的兩個環節之單純的共同性。
這樣就可以區分為三個環節:(1)本質的環節,(2)自為存在的環節(這一環節是本質的他物或對方、本質是為他物或對方而存在的)和(3)在他物中認識自身的環節或在他物中自為存在的環節。本質只是在它的自為存在中直觀到它自身;它在這種外在化中只是在自身內;那把自己從本質排斥開的自為存在即是本質對它自身的知識;這種知識〔好象〕是說出來的話①,這話對說話人是外在化了、是脫離那說話的人了,但是同樣這話立即就被聽見了,並且只有這種聽見自身的過程才是這話的存在。所以,當區別一經作出時,同樣于作出之時,區別立刻就被消除了,並且當區別一經消除時,同樣它立刻就被作出了,而真理和現實正是這種回到自身的圓圈式〔辯證〕運動。
就表象的形式和基於自然事物的關係而來的認識方式必須被超出而言,特別是就構成精神的運動的各個環節被當作孤立的、不可動搖的實體或主體,而不當作過渡的環節的看法必須被超出而言,則這種超出必須被看成概念的〔辯證〕逼迫,象我們前面在談這個問題九九藏書的另一方面時所曾經提到過那樣;
那另一方面——惡的一面,便被表象當作一個異於、外在於神聖本質的事變;把神聖本質中的惡理解為上帝的忿怒,是那自身掙扎著〔以求解除自己的局限性〕的表象作用所能作的最高的、最嚴厲的努力,這種努力由於缺乏概念,仍然是無成果的。
①請參看本卷第231頁及譯註。——譯者
那被表象為純粹本質的絕對精神誠然不是抽象的純粹本質,反之,後者正由於只是精神的一個環節,便被降低為精神的一個組成因素。不過在這一因素中,精神的表述過程,就形式來說,本身就具有本質作為本質所具有的同樣的缺點。本質是抽象的東西,因而它就是它的簡單性的否定面、一個他物;同樣在〔純粹〕本質這一因素中,精神就是簡單統一性的形式,這形式也同樣主要地是一個轉化為他物的過程。——或者換句話說,永恆本質對它的自為存在的關係是純粹思維之直接的簡單的關係;在這種在他物中對自身的簡單直觀里,因而並沒有設定他物本身的〔獨立〕存在;這種異在是一種差別,而這種差別如在純粹思維里那樣直接又是無差別,——一種愛的承認,在愛中愛者與被愛者本質上並不是彼此對立的。那在純粹思維因素中表達出來的精神主要地即不僅在純思維之內,而乃是現實的,因為在它的概念內即包含著它的異在,這就是說,即包含著對純粹的、僅僅在思維中的概念之揚棄。
這個事件的發生並不當作有必然性的,——人由於摘食了善與惡的知識之樹的果子,就失掉了自身同一的形式,並且從天真意識的境界、從不待操勞就自行提供享受的自然界、從天堂中、從眾多生物的園囿中被驅逐出來。
所以精神就是自己知道自己的精神;它知道自己;凡是是精神的對象的東西就存在,換言之,凡呈現在精神的表象中的就是真實的絕對的內容。這內容,我們看到,表現了精神自身。同時它不只是自我意識的內容,並且不只是自我意識的對象,而且它又是現實的精神。精神所以是現實的精神,因為它經歷過它的本性的三個要素;這種自己通過自身的運動構成精神的現實性。凡是自己運動的東西,這就是精神。精神是運動的主體,同樣精神也是運動自身,或者說,精神是為主體所貫穿過的實體。當我們進入宗教〔領域〕時,我們曾看到,精神這一概念是如何發展出來的,即作為一種有自身確信的精神的運動,這精神寬恕了惡,從而也同時拋棄了它自己固有簡單性和生硬的不變性,換句話說,精神是:絕對對立的東西認識到自己與對方是同一的運動,而這種認識是打破兩個極端之間的對立而達到的"一致"①——那獲得神聖本質的這種啟示的宗教意識直觀到〔精神的〕這一概念,並且揚棄了它的自身和它所直觀到的對象之間的區別;這種宗教意識由於是主體,所以也是實體,並且正因為或者只由於它是這種〔辯證〕運動,所以它本身就是精神。
這樣的死正是那感到上帝自身已經死了的苦惱意識①所深切感覺到的痛苦。這種沉痛的語言正表達了最內在的、簡單的自我知識,也表達意識之返回到自我=自我的黑夜的深處,這種自我同一的黑夜在它自身以外更不知道、也區別不出來任何東西。因此,這種〔痛苦的〕感覺,事實上,意味著喪失了實體,並喪失了實體與意識相對立的對象性。但是同時,這種感覺乃是實體的純粹的主觀性或對它自身的純粹確信,而這種自身確信是實體作為對象或作為直接的、純粹的本質所缺乏的。因此這種知識是一種精神化的過程,通過這一過程,實體變成了主體,實體的抽象和無生命性消亡了,因而它就變成現實的、簡單的和普遍的自我意識了。
①這裏所謂"精神"與基督教術語"聖靈"是一個字"Geist"。——譯者
純粹思維的因素,因為它是抽象的東西,所以本身毋寧正是它的簡單性的他物〔或反面〕,因而必定要過渡到真正的表象的因素,——在這個表象因素中,純粹概念的諸環節既各自取得一個實體性的定在彼此相互反對,同時它們又都是主體,這些主體不為第三者而彼此互不相干地存在,而是從彼此分離和彼此對立的狀態中各自返回到自身。
1.在自身中的精神;三一體
善與惡曾是思想所具有的確定的區別。只要它們的對立還沒有消除,它們被表象為思想的本質,每一個是各自獨立的,則人就是無本質的自我,並且是善與惡的定在和鬥爭的綜合基地。但是這些善與惡的普遍力量同樣隸屬於自我,或者說,自我就是善與惡的實際體現。根據這一點就可得出這樣的看法,正如惡不是別的,只是精神的特殊自然存在之深入自身,與此相反,善便是進入現實生活,並表現為一個特定存在著的自我意識。——在純思維的精神里只是一般地被暗示為神聖本質的異在的〔或轉化為他物〕東西,在這裏,對錶象說來,便更接近於它的實現。這種實現在表象看來包含在神聖本質的自我貶謫里,放棄它自己的抽象性和非現實性。
但是對自我意識來說,這個直接的當前存在還不具有精神的形態。這樣,那宗教社團的精神,在它的直接意識里,就是與它的宗教意識相分離的;這宗教意識誠然宣稱它們兩者潛在地不是分離的,不過所說的不分離只是潛在的,不是實現了的,換言之,同樣還沒有成為絕對的自為存在。
由於特定存在著的意識的這種自身深入直接在自身內引起自己的不同一,所以看來惡就成為意識自身深入的第一個特定存在了。並且因read.99csw.com為善和惡的思想是完全對立的,而這種對立還沒有消除,所以這個意識本質上只是惡的意識。但同時正由於這個對立,那反對惡的意識的善的意識也就出現了,而它們兩者的相互關係也就建立起來了。——既然直接的定在轉化為思想,而且,既然一方面意識的深入自身本身即是思想,而另一方面本質之變成他物這一環節,因而得到更確切的規定,所以〔意識之〕變成惡也可以進一步從外部的存在世界回溯並轉移到那最初的思維領域里去。因此人們可以這樣說,那光明之神的第一個兒子當他深入于自身時,便墮落了,但立刻就有另外一個兒子產生出來代替他的地位。而且,那些屬於單純的表象形式而不屬於概念的形式,象"墮落"以及"兒子"等名詞,也同樣把概念的環節倒過來降低為表象,或者說,把表象帶進到思想的領域。——即使把各式各樣的別的形象〔如天使之類〕附會到永恆本質的異在(Anderssein)這一簡單思想上去,並且也轉而從這些形象深入自身,這也同樣是無關重要的。同樣這種附會必會受到稱讚,因為這樣一來,異在這一環節正如它應該那樣,同時就可以表述為差異性(Unterschiedenheit),當然並不表述為一般的復多性(Vielheit),而乃同時表述為特定的差異性,從而一方面是簡單地自己知道自己即是本質的聖子,而另一方面是個人外在化〔或放棄〕其自為存在,即放棄自己的獨立存在而只知生活于對本質的頌揚中;於是就連外在化了〔放棄了〕的自為存在的重新返回以及惡之深入自身也都可以被歸屬於自為存在的外在化〔放棄〕這一方面去。就神聖本質的異在之分裂為二而言,則精神的諸環節,如果要加以計數的話,將可以更確切地被算作"四位一體",或者由於這個數目自身又分裂為兩部分;一部分仍然保持為善,一部分成為惡,因而簡直可以表述為"五位一體"。——但是對這些環節加以計數一般說來可以被看成無益之事,因為,一方面,那有區別的東西本身既只是一個單一的東西,即是說,只是關於區別的思想,而這關於區別的思想只是一個思想,同樣它又是這一個特定的、與第一種有區別的東西相對立的第二種有區別的東西。但是,另一方面,計數之所以是無益之事,因為那種把多理解為一的思想必須從它的一或普遍性中分解出來,並且區別為多於三個或四個有區別的東西;這個普遍性與抽象的一、數的原則的絕對規定性對比起來,顯得同數的關係本身說來,是無規定性的,從而這裏所指的只是一般的數,這就是說,並不是指一定數目的區別。因此這裏一般講來純從數目和計算著想完全是多餘的,正如在別的場合下,單純量和數的差別是沒有思想性的、是無所謂的。
因此那僅僅永恆的或抽象的精神將會變成自身的一個他物,換言之,將會進入定在並且立即進入直接的定在。它因而創造一個世界。這種創造就是用表象的語言按照概念的絕對運動去表達概念本身;或者表達這樣的事實:那被表述為絕對抽象的簡單的東西亦即純思維,因為它是抽象的東西,就可以說是否定的東西,並因而是與自己相對立的東西,或者他物。——或者用另一方式來陳述同樣的意思,還可以說,純思維之所以是一個他物,是因為那被設定為本質的東西乃是簡單的直接性或直接的存在,但是它作為直接性或存在,是缺乏自我的、或缺乏內在性的因而就是被動的或為他物而存在的。——這個為他物的存在同時就是一個世界;那具有為他物而存在這個特性的精神就是前此包括在純思維中的諸環節的靜止的持續存在,因而也就是這些環節的簡單普遍性之消除和它們之分散成它們各自的特殊性。
3.在自己的充實狀態中的精神;聖靈的王國
因此精神就被設定在第三種要素、普遍的自我意識中了;精神就是它自己的宗教社團(Gemeinde)。這個社團的運動作為自我意識的運動(而自我意識自身是和它的表象有區別的),就是把已經成為潛在的東西實現出來的過程。那死去了的神性的人或人性的神潛在地就是普遍的自我意識;他必須把這個潛在的普遍意識實現出來作為這種自我意識的對象。換句話說,由於自我意識構成表象所包含的對立的一個方面,亦即惡的一方面,這一方面把自然的定在和個別的自為存在當作本質,所以,惡這一方面(由於它被當作獨立的一面,還沒有被看成是一個環節),為了〔克服〕它的獨立性起見,就必須自在自為地把它自身提高到精神的高度,或者說,就必須在它自身提高或克服惡的過程中去闡明精神的運動。
與此相反,宗教社團的意識則以〔精神的〕內容為它的實體,而內容就是宗教社團對它自己的精神所具有的確信。
(3)得救與和解
但是由於它只是本能,它錯認了自己,它把內容也同形式一起予以排斥,這就無異於說,把內容降低到一個歷史的形象〔或表象〕和由傳統遺留下來的寶貝。在這裏面所保存的只是信仰範圍內的純粹外在的東西,因而亦即一個缺乏知識內容的死東西,而信仰中的內在本質卻消失了,因為內在本質將會是知道自身作為概念的概念。
因此,除這種直接性外,表象意識的中介作用也是必要的。關於自然(作為精神的非真實存在)的知識,以及自我在自身內發生出來的這種普遍性自在地都是精神同它自身的和解。這種自在性,從那種未達到概念知識的自我意識看來,具有一種存在著九*九*藏*書和通過表象呈現給它的形式。因此這種把握(Begreifen),對這種自我意識來說,還不是對於這樣一種概念的抓住(Ergreifen),這概念不僅認識到被揚棄了的自然性是普遍的,從而是同它自身相和解的,而乃是抓住了那樣一種表象,在這種表象里,神聖本質通過它自己外在化的事變、通過它變成肉身的過程和它的死,它便同它自己的實際存在相和解了。——更確切點說,現在對於這種表象的抓住,表述出從前在表象形式內叫做靈魂的復活的事實,或者神聖本質的個別自我意識轉變成普遍體或宗教社團的過程。——神性的人之死,作為死而言,是抽象的否定性,是這樣一種運動的直接結果,這運動只是以達到自然的普遍性而告終。在精神的自我意識里,死便失掉其自然的意義,換句話說,它轉化成剛才所提到的概念。於是死就從它的直接意義,就從這一個個別的人之不存在被美化成一種精神的普遍性,這精神①生活在它的宗教社團中,它在宗教社團中天天死去,也天天復活。
因此如果在表象意識里,自然的自我意識的內在化是實際存在著的惡,那末在自我意識範圍內的內在化就是關於惡的知識作為某種自在地屬於實際存在的東西。這種知識無疑地是一種變成惡的過程,不過只是變成惡的思想的過程,因而被承認為和解的第一環節。因為知識作為從自然的直接性(而自然的直接性是被認作具有惡的規定性的)返回自身,乃是對於自然的直接性的離棄和罪惡的消亡。並不是自然存在本身被意識離棄了,所離棄的乃是那同時被知道是惡的自然存在。那深入自身的直接運動也同樣是一個中介運動,——
精神最初被表象為在純粹思維要素中的實體,因而它就直接是簡單的、自身同一的永恆本質,但這永恆本質並沒有本質的這種抽象意義,而是具有絕對精神的意義。不過精神並不是意義,也不是內在的〔本質〕,而是現實的東西。因為簡單、永恆的本質,如果老停留在簡單、永恆的本質的表象和名詞里,則它只有按照空洞的名詞說來才是精神。但是簡單的本質因為是一個抽象,事實上它本身就是否定的東西,當然它是思維的否定性或自在的本質中的否定性,換言之,它是自己與自己的絕對區別或自己純粹轉化為他物。這簡單的本質作為本質只是自在的或為我們而存在的。但是既然這種純粹性正是抽象性或否定性,所以它就是自為的或者說它就是自我、概念。——這樣它就是對象性的;並且由於表象把剛才所說及的概念的必然性理解為並表達為一個事變(Geschehen),因此可以說,那永恆的本質為自己產生了一個他物。但是在這個他物內它同樣直接地返回到自己;因為這區別是自身的區別,這就是說,它是直接地只是從它自身區別開,因而它就是那返回到自身的統一性。
2.外在化的精神;聖子的王國
它自己以自己為前提或者說它是它自己的根據;意識所以要深入自身的根據,即因為自然已經是自在地深入自身了。由於有了惡,人必須深入自身,而惡本身就是一種深入自身的過程。——正由於這樣,這第一個運動本身只是直接的,或者只是它的簡單的概念,因為它和它的根據是同一的東西。因此〔辯證〕運動或者向對方轉化還必須在它較特殊的形式下才出現。
同樣,自然在它的本質之外是無物;但是這個無物本身同樣也是有物,因有與無本身是同一的;它是絕對的抽象,因而是純粹思維或在自身內存在,並且作為與精神統一性相反對的環節而言,它就是惡。對一般人來說,這個概念所產生的困難乃由於固執著抽象的聯繫詞"是",而忘記了思維〔的辯證性〕,在思維里,這兩個環節既是也同樣不是,——它們是一個運動,這個運動就是精神。——這種精神的統一性,或者說,其中差別只作為揚棄了的環節的這種統一性,對錶象意識說來,就是上面所提到過的〔神與人的〕和解了,而且由於這種統一性是自我意識的普遍性,所以自我意識也就停止其為表象的意識了;思維的運動已通過表象而返回到自我意識了。
因而它就不作為精神而存在,它可以叫做天真的,但還不能嚴格地叫做善的。它為了在事實上成為自我和精神,它首先必須成為它自身的他物,正如那永恆的本質被表述為在它的對方〔或異在〕中與自身同一的運動那樣。由於這個精神最初是被規定為直接地存在著的,或者被分散為它的各式各樣的意識的,所以它的變成他物一般就是深入于自身。直接的定在轉化為思想,或者說,僅僅感性的意識轉化為思想的意識;而且由於這種思想是從直接性來的或者是有條件的思想,它就不是純粹的知識,而是有著對方或異在的自身內的思想,並且因而是有善與惡的對立的自身內的思想。"人"被宗教意識加以這樣神話式的表述,即:有了這樣的事情發生,——
(2)善與惡
精神是它的意識的內容,首先,是在純粹實體的形式內,換言之,精神最初是它的純粹意識的內容。〔其次,〕思維這個要素是它〔由普遍性〕下降到特定存在或個別性的運動。它們兩者之間的中項就是它們的綜合的聯結,即轉化到他物的意識,或者表象過程本身。——第三個環節是從表象和他物的回歸,亦即自我意識自身這個要素。——這三個環節構成精神;精神在表象中分離開來,即由於它存在於它以一個特定的方式而存在,但這種特定性不是別的東西只是它的一個環節。因此它的實現運動就在於在它的每一個環節中亦即每一個要素中展開它自己本性的運動read•99csw.com。由於每一個這種運動的圓圈都是自身完整的,則它的這種返回自己同時又是向另一個圓圈的過渡。表象構成純思維和自我意識本身之間的中項,並且只是諸規定性中的一個;但同時,如已經指出的那樣,表象的這種作為綜合的聯結的特性,散布在所有這些環節里,並且是它們的共同的規定性。
這種在自身內的〔辯證〕運動表明了絕對本質是精神。那沒有被把握為精神的絕對本質只是抽象的空虛,同樣那沒有被把握為這種〔圓圈式〕運動的精神也只是空話或空的名詞。
當精神的諸環節在它們的純粹性里被把握住時,這些環節就是不安息的概念,這些概念只有在對方中才是它們真正的自身,並且只有在全體中才得到安息。但是宗教社團的表象意識卻並不是這種概念式的思維,它所有的乃是沒有思維的必然性的內容,它並不是把概念的形式,而是把父與子的自然關係帶進純粹意識的領域內。當它這樣進行表象式的認識時,誠然本質也還是啟示給它了,不過本質的各個環節,由於這種〔外在的〕綜合的表象認識的緣故,一方面分離開來,彼此各不相干,以致它們不能夠通過它們固有的概念彼此相互聯繫,另一方面,表象活動總是從它的這種純粹對象往後退〔以致不能深入對象,〕只是外在地與對象相聯繫。對象是由一個異己的東西啟示給表象意識的,並且在精神的這種思想里,表象不能認識到它自身、認識不到純粹自我意識的本性。
那屬於表象要素的看法,即認絕對精神,作為一個個別的人,或者更確切些說,一個特殊的人,在它的特定存在里所表象的就是精神的本性,——這種基於表象的看法現在因而就轉移到自我意識本身、提高到在它的異在〔或對方〕中保持著自己的知識了。所以這個自我意識實際上並沒有死,並不象那個特殊的個人被表象為實際上死了那樣,實際上乃是他的特殊性消亡在他的普遍性里,這就是說,消亡在他的知識里,這知識就是那自己與自己和解的本質。因此那最初先出現的表象的要素在這裏就被設定為揚棄了的東西,換言之,被設定為返回到自我、返回到概念了;那在表象看來只是存在著的東西,現在轉變成主體了。正由於這樣,那表象因素,純粹思維和純粹思維中的永恆精神也不復在表象意識之外,更不在自我之外了;反之全體返回到自身的真正意義正在於包含所有各環節在自身內。那為自我所抓住或掌握的中介者之死,即意味著他的對象性或他的特殊的自為存在的被揚棄,這個特殊的自為存在變成了普遍的自我意識。——另一方面,正由於這樣,普遍就是自我意識,而單純思維的純粹的或非現實的精神就變成現實的了。中介者之死並不只是他的自然的一面或他的特殊的自為存在之死,死去的不只是脫離了本質的死軀殼,而且是神聖本質的抽象方面。因為只要他的死還沒有完成〔神與人的〕和解,則這個中介者就是片面性的,他只知道把與現實性相對立的、思維的簡單抽象當作本質;自我這一極端與本質還沒有同等的價值;只有在精神里,自我才達到這一點。因此,被表象的這個中介者之死,同時即包含著那沒有被設定為自我的神聖本質的抽象物之死。
①"話"(DasWort)在這裏也含有希臘原字logos(真理、道)的意思。——譯者
這種對立的解除並不是通過這被表象為彼此分離的、各自獨立的雙方的鬥爭即可作到。正由於它們的獨立性,每一方必定自在地通過自己的概念在自身內消解自己。這個鬥爭最初只發生在這樣的地方,在那裡兩方面皆停止其為思想和獨立定在的混合體,而只是作為思想而相互對立著。因為在這樣情況下,它們本質上只是作為特定的概念而處於對立的關係中;反之,作為獨立的東西,則它們除了對立之外還有其本質性;它們的運動因而是它們自由的和自己固有的運動。雙方的運動之所以都是自在的運動,這是因為這運動可以就雙方和本身來加以考察,因此這種運動是從兩者中被規定為自在存在著而與對方相反那一方開始。這樣的運動就被認作自由的行動。但是,自在存在物的外在化的必然性即包含在這樣一個概念里,那就是:自在存在物只有在對立中才獲得它的規定性,正由於這樣,它就沒有真正的持存性。因此那沒有自為存在,而以簡單的東西當作本質的東西,它就必定外在化自身,走向死亡,並且通過死亡使得自己和絕對本質異化其自身,它具有自然的定在和個別自我的現實性。它的這種異在或它的感性的當前存在,就由於這第二次變為異在〔或第二個否定〕而返回到自身,並且被設定為揚棄了的、普遍的東西。這樣一來,本質在它的感性的當前定在里就成為它自身;現實性的直接定在對本質已不復是異己的、外在的了,由於它是被揚棄了的、有普遍性的東西。因此這種死亡正是它作為精神的誕生。這種有自我意識的本質之揚棄了的、直接的當前存在,就是作為普遍的自我意識的本質。揚棄了的個別自我(這就是絕對本質)這一概念,因而直接地表明了前此只是停留在表象中的一個〔宗教〕社團的結構,現在作為自我返回到自身了;從而精神便從它的規定的第二個因素——表象——過渡到第三個因素——自我意識本身了。我們試再考察一下那種表象在它的進程中所採取的方式,那末我們就會首先看到表象用這樣的方式說說神聖的本質具有人性。在這話里就已經說出了神和人本來就是沒有分離的,正如說"在神聖本質從開始就在外在化它自身,它的定在深入自身並且成為惡"這句話里,雖並沒有九-九-藏-書明說、但卻包含了這樣的意思,即這種惡的特定存在對神聖本質來說,本來並不是異己的東西;如果絕對本質真正地存在著一個外在於它的他物,如果它真的有所謂墮落,那末它就會只有絕對本質這個空名詞。所以在自身這一環節毋寧正構成精神的自我的主要環節。——至於在自身內存在,從而亦即最初走向現實性,是屬於神聖本質自身的,這對我們〔哲學者〕來說是概念,即因其對我們來說是概念,所以對錶象〔或形象〕意識來說,就顯得是一種不可理解的、非概念所能把握的事變。自在本性對錶象意識採取了外在的漠不相干的存在的形式。但是認那兩個看來互相背離的環節,絕對本質與自為存在著的自我,不是分離的這個思想,也表現在這種表象〔意識〕前面(因為表象〔意識〕具有真實內容),但這個思想只是到後來當神聖本質的外在化即神變成肉身時才表現在這一表象面前。這個表象在這種方式下還是直接的,因而還不是精神的,換言之,只是把神聖本質的人的形象看成是一個特殊的、而還不是普遍的東西,——這個表象,在這個意識看來,當它在形象化了的或取得人的形象的神聖本質重新拋棄它的直接的形象或存在,並返回到本質去的運動中時,它就成為精神的了。只有返回到自身的本質才是精神。——因此,總的講來,神聖本質同對方的和解,特別是同對方的思想、同惡的和解,在這裏就以表象的方式表述出來了。——如果按照概念的方式來表述這種神人的和解〔或統一〕的話,就應該說,神聖本質和整個自然界本來是同一的,正如自然界與神聖本質分離開只是無物那樣,——當然這可以被看成非精神性的表述方式,這種表述方式必然會引起誤解。既然惡與善是同一的,則惡就不是惡,而善也不就是善,毋寧兩者都被揚棄了:一般的惡即在自身內(存在著)集中的自為存在,一般的善即忘我無私的簡單意識。由於兩者都是這樣按照概念的方式表述的,所以同時也就昭示出兩者的統一性;因為在自身內存在著的自為存在是簡單的知識,而那無私忘我的簡單意識也同樣是純粹在自身內存在著的自為存在。因此,如果必須說,善與惡,按照善與惡這個〔辯證〕概念看來,亦即按照它們不是善和惡這一點看來,它們是同一個東西,那麼,同樣也必須說,它們不是同一個東西,而純全是不同的;因為簡單的自為存在,或者也可以說純粹知識,同樣都是純粹的否定性,或者是它們自身的絕對區別。只有這兩個命題一起才對全體有了完成的表述,而且前一命題的斷言和確說必須以不可克服的頑固性堅持它的對方〔即后一命題〕與它相對立。由於兩個命題都是對的,所以兩個命題都是錯的,它們的錯誤在於把那些抽象的形式,如等同與不等同,同一性與非同一性當作某種真實的、固定的、現實的東西,並把它們當作根據。單是一方或對方都不具有真理性,真理性乃是雙方的〔辯證〕運動,在這個運動里簡單的同一是抽象,從而也是絕對區別,而絕對區別即自身區別、自己從自己區別開,因而就是自身同一。神聖本質一般講來與自然,特別講來與人性的同一性的情形也正是這樣:神聖本質,就它不是本質而言,即是自然;自然,就它的本質而言,也是神聖的。但是只有在精神里,這兩個抽象的方面才達到它們的真理性,即被設定為被揚棄了的環節,——這種設定是不能用判斷及其無精神性的聯繫詞"是"來表述的。
但是,世界並不僅僅是這樣一種彼此外在地被拋擲在全體中及其外在秩序中的精神而已,勿寧相反,由於精神本質上是簡單的自我,所以世界里也同樣存在著自我:世界是特定存在著的精神,這種精神是具有意識並且把自身同作為他物或者世界的自身區別開來的那種個別的自我。——當這個個別的自我最初那樣直接地被設定時,它還不是自為的精神;
這種惡的一面的自我意識是自然的精神;自我必須從這種自然性退回到自身並深入到自身,這就是說,它必須變成惡。但是自然性已經潛在地是惡了;因此深入自身就包含著使自身深信那自然的定在就是惡。在表象意識看來,世界之變為惡和有惡的存在,是實際存在著的事實,同樣,絕對本質與人之得到和解也是實際存在著的事實;但是對自我意識本身,按照形式說來,這種表象中的惡就只是一個揚棄了的環節——因為自我是一個否定的原則,——因而是一種知識,而知識乃是意識在自身內的一種純粹活動。——同樣,按照內容說來,這個否定的環節也必須得到表達。既然如上面所說,絕對本質已經自在地是同自身相和解並且是精神的統一體,在其中表象的諸部分是揚棄了的或者只是環節,所以這就表明了:表象的每一部分在這裏都具有與它前此所有不相同的、相反的意義,由於這樣,每一意義補充了它對方的意義,並且由於這樣,內容才是一個精神的內容。既然每一方的規定性同樣是它的相反的規定性,那在異在〔或對方〕中的統一性即精神的本質就完成了。正如在以前,兩個相反的意義,對我們〔哲學者〕來說,或者就其本身來說,是結合著的,甚至等同與不等同、同一性與非同一性等抽象形式也是揚棄了的。
(1)世界
①這裏的"一致"二字,原文作"Ja",直譯應作"是"或"是的",是指對立面的和解,對話或統一,茲譯作"一致",使得文字較順。俄文譯本作"DE"(那裡),顯然是錯誤的。——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