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A. 主觀概念(DerSubjektiveBegri e e) Ⅱ. 判斷

A. 主觀概念(DerSubjektiveBegri e e) Ⅱ. 判斷

「主詞是謂詞」(例如,上帝是絕對精神)。無疑地,個體性與普遍性,主詞與謂詞等規定之間也有區別,但並不因此而影響一件極為普遍的事實:即每一判斷都把它們表述成同一的。
(二)按照主詞和謂詞的實質性,它們雙方都取得獨立現實性的形態,而它們的同一性則只是內在的。因此一方的現實性同時並不是它自身的現實性,而是它的對方的存在。這就是假言判斷。
〔說明〕通常我們一提到判斷,就首先想到判斷中的兩極端,主詞與謂詞的獨立性,以為主詞是一實物,或獨立的規定,同樣以為謂詞是一普遍的規定,在那主詞之外,好象是在我們腦子裡面似的。於是我們便把主詞與謂詞聯接起來而下一判斷。由於那聯繫字「是」字,卻說出了謂詞屬於那主詞,因而那外在的主觀的聯屬便又被揚棄了,而判斷便被認作對象的自身規定了。——在德文里判斷(Urteil)有較深的字源學意義。判斷表示概念的統一性是原始的,而概念的區別或特殊性則是對原始的東西予以分割。這的確足以表示判斷的真義。
判斷是概念在它的特殊性中。判斷是對概念的各環節予以區別,由區別而予以聯繫。在判斷里,概念的各環節被設定為獨立的環節,它們同時和自身同一而不和別的環節同一。
附釋:直言判斷(如「黃金是金屬」,「玫瑰花是一植物」)是直接的必然判斷,約相當於本質範圍內的實體和偶性的關係。一切事物都是一直言判斷,亦即一切事物皆有構成其堅定不變的基礎或實體本性。只有當我們從類的觀點去觀察事物,並認事物必然地為類所決定時所下的判斷,才算是真正的判斷。如果有人把類似「黃金是昂貴的」,「黃金是金屬」這兩種判斷,認為是平列于同一階段,那就表明他缺乏邏輯訓練。「黃金是昂貴的」,只涉及黃金與我們的嗜好和需要的外在關係,並涉及要獲得黃金的費用以及其他情形。黃金仍能保持其為黃金,即使那種的關係改變了或取消了。反之,金屬性卻構成黃金的實體本性,沒有了金屬性,則黃金以及一切屬於黃金的特質,或一切可以描寫黃金的詞句,將無法自存。同樣,當我們說,「卡尤斯是一個人」時,情形也是如此。我們所要表述的意思即在於:不管他一切別的情形怎樣,只要它們符合他作為一個人的實體本性,它們才有意義和價值。
假言判斷可以用這樣的公式表達:如果有甲,則有乙。這種由直言判斷進展到假言判斷的過程與前面本質範圍內所討論的由實體與偶性的關係進展到因果關係的過程,其矛盾進展的情形是相同的。在假言判斷里,內容的規定性表現為中介了的,依賴於對方的。這恰好就是因與果的關係。一般講來,假言判斷的意義,即在於通過假言判斷,普遍性在它的特殊化過程中就確立起來了。這樣便過渡到必然判斷的第三種形式,即選言判斷。甲不是乙必是丙或丁;詩的作品不是史詩必是抒情詩或劇詩;顏色不是黃的必是藍的或紅的等等。選言判斷的兩方面是同一的。類是種的全體,種的全體就是類。
個體與普遍就代表主詞與謂詞最初彼此對立的兩個規定,由於概念的各環節被認作直接的規定性或初次的抽象。(又如「個體的即是特殊的」和「特殊的即是普遍的」等命題,則屬於對判斷更進一步的規定。)最值得驚異的缺乏觀察力之處,即在許多邏輯書本里並未指出這樣一件事實:即在每一判斷中都說出了這樣的命題:如「個體是普遍」,或者更確切點說:
§168
§176
〔說明〕認為這玫瑰花是紅的,或不是紅的,這類質的判斷包含有真理,乃是一個最主要的邏輯偏見。至多可以說:這類判斷是不錯(richtig)的。這就是說,在知覺、在有限的表象和思維的限定的範圍內,這些話是不錯的。其錯或不錯,須取決於其內容,而這內容也同樣是有限的,單就其自身來說,也是不真的。但真理完全取決於它的形式,亦即取決於它所確立的概念和與概念相符合的實在。但這樣的真理在質的判斷里是找不到的。
這種普遍與特殊的統一就是概念。所以概念現在就構成了判斷的內容。
必然的判斷,作為在內容的差別中有同一性的判斷,有三種形式:(一)在謂詞里一方面包含有主詞的實質或本性,具體共相(共體)或類(die Gattung);一方面由於共體里也包含有否定的規定性在自身內,因而這謂詞便表示排他性的本質的規定性,即種(die Art)。這就是直言判斷。
§172
附釋:當主九*九*藏*書詞在單一判斷里被認作有普遍性時,從而主詞便超出其僅為一單純的個體性的地位。當我們說,「這植物是可療疾的」時,意思並不只是指僅僅這一單獨的植物是可療疾的,而且指一些或幾個這樣的植物都有這種效能。於是我們便進而得到特殊判斷(有一些植物是可療疾的,有一些人是有發明能力的等等)。那直接的個體性通過特殊性便失掉其獨立性,進而與別的事物聯繫在一起。人作為這一個人來說,便不復僅是這一個別的人,而是與別的人站在一起,因而成為眾人中的一分子。正由於這樣,他便又屬於他的普遍性,因而他就提高了。——特殊判斷既是肯定的,又是否定的。如果只是一些物體是有伸縮性的,那末很明顯,別的許多物體便是沒有伸縮性的。
§174
(三)在概念的這種外在化的過程里,它的內在的同一性同時也建立起來了。所以共性就是「類」,「類」在它排斥他物的個體性里,是自身同一的。這種判斷,它的主詞和謂詞雙方都是共性,這共性有時確是共性,有時又是它排斥自身的特殊化過程的圓圈。在這個圓圈裡,「不是這樣就是那樣」,以及「既是這樣又是那樣」,它都代表類,這樣的判斷就是選言判斷。普遍性最初是作為類,繼而又作為它的兩個種在繞圈子。這樣的普遍性便被規定並設定為全體性。
§170
又如本能等等,均可當作相對性謂詞的例子。)
判斷通常被認為是一種主觀意義的意識活動和形式,這種活動和形式僅單純出現於自我意識的思維之內。但在邏輯原理里,卻並沒有作出過這種區別。因為按照邏輯原則,判斷是被認為極其普遍的:「一切事物都是一個判斷」,這就是說,一切事物都是個體的,而個體事物又是具有普遍性或內在本性于其自身的;或者說是,個體化的普遍性。在這種個體化的普遍性中,普遍性與個體性是區別開了的,但同時又是同一的。
附釋:從反思的全稱判斷進展到必然判斷,也曾在我們的通常意識里可以看見:譬如,當我們說,凡屬於全體的即屬於類,因而即是必然的。當我們說:所有的植物,所有的人等等與說人,植物等等,完全是一樣的。
〔說明〕無限判斷的例子,有如「精神不是象」,「獅子不是桌子」等等。類似這種命題是不錯的,但正和同一性的命題一樣毫無意義,如說:「一個獅子是一個獅子」,「精神是精神」。這些命題雖然是直接的或所謂質的判斷的真理性,但一般講來,它們並不是判斷,僅會出現在堅持任何一個不真的抽象觀念的主觀思維里。——客觀地看來,這些判斷表達了存在著的東西或感性|事物的性質,如剛才所說它們陷於分裂,一方面成為空的同一性,另一方面成為充滿一切的關係,但這種關係是相關的雙方之質的異在,彼此完全不相干。
確然判斷,雖說一般社會不承認它自稱為有何獨立的可靠性,但是由於近來主張直接知識和直接信仰的原則的流行。
附釋:判斷常被認為概念的聯結,甚或認為是不同種類的概念的聯結。就其認概念為構成判斷的前題和在判斷中以差別的形式出現而言,這種判斷論當然是對的。不過如果說概念有種類的不同,那就錯了,因為概念,雖說是具體的,但就其為概念而言,本質上仍然是一個概念,而概念所包涵的各個環節也不可認作種類的不同。如果說成是把判斷的兩邊加以聯結,也同樣是錯的。因為一說到聯結,就令人誤以為那被聯結的雙方會獨立存在於聯結之外。這種對於判斷的性質的外在的看法,當人們說判斷的產生是由於把一個謂詞加給主詞時,就更明確了。照這種看法,主詞便是外在的獨立自存之物,而謂詞就被認為只是從我們腦子內找出來的東西。
(3)必然的判斷(Urteil derNotwendigkeit)
直接判斷是關於定在的判斷。直接判斷的主詞被設定在一種普遍性里,把普遍性作為它的謂詞,這個謂詞是一種直接的質,因而亦即感性的質。質的判斷可以是(一)一肯定的判斷:個體是特殊。但個體並不是特殊,或確切點說,這種個別的質並不符合主詞的具體的本性。這樣的判斷就是(二)否定的判斷。
(2)反思的判斷(Das Reelexions-Urteil)
§178
一切事物皆是一類(亦即皆有其意義與目的),皆是在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個別現實性中的類。至於它們之所以是有限的,是因為它們的特殊性可以符合共性,或者也可以不符合共性。
§171
九_九_藏_書4)概念的判斷(Das Urteildes Begriees)
「這一植物是可療疾的」,則通過謂詞,可療疾的性能,便與別一事物(利用此植物去治療疾病)聯繫起來了。同樣,象「這一物體是有伸縮性的」,「這工具是有用的」,「這種刑罰有恐嚇人的作用」等判斷,也都是反思的判斷。因為這些判斷里的謂詞,一般都是些反思的規定。通過這樣的反思規定,謂詞誠然超出了主詞的直接的個體性,但對於主詞的概念卻仍然還沒有提示出來。通常抽象理智式的思維最喜歡運用這種方式的判斷。所考察的對象愈是具體,則這種對象就愈可以提供更多的觀點給反思思維。但是通過反思的思維決不能窮盡對象的固有本性或概念。
附釋:在日常生活里,「真理」與「不錯」常常當作同義的名詞。因此當我們的意思本想說某句話不錯時,我們便常說那句話是真理。一般講來,「不錯」僅是指我們的表象與它的內容有了形式上的符合,而不問這內容的其他情形。反之,真理基於對象與它自己本身相符合,亦即與它的概念相符合。
附釋:如果我們說:主詞就是對它有所說的某物,謂詞就是說出來的東西,那麼這個說法未免失之瑣屑。因為這種說法對於兩者的差別毫未切實道及。按照它的思想來說,主詞是個體,謂詞是共體。在判斷的更進一步的發展過程中,主詞便不單純是直接的個體,而謂詞也不單純是抽象的共體。於是主詞便獲得特殊性和普遍性的意義。謂詞也獲得特殊性和個體性的意義。所以判斷的兩方面雖有了主詞與謂詞兩個名稱,但在發展的過程中,它們的意義卻有了變換。
現在更進一步討論主詞與謂詞的特性。主詞,作為否定的自我關係(參看§163及§166的說明),是謂詞的穩固基礎。謂詞持存於主詞里,並理想地包含在主詞里。也可以說,謂詞內蘊在主詞里。再則由於主詞一般直接地是具體的,故謂詞的某種特殊內容僅表示主詞的許多規定性之一,於是主詞便較謂詞更為豐富,更為廣大。
第一、主詞,作為個體的個體(在單一判斷里),是一個共體。第二、在這種關係里,主詞便超出了它的單一性。主詞的這種擴大乃是一種外在的主觀反思,最初只是一不確定的特殊性。(在直接的判斷即否定又肯定的特殊判斷里;個體自身區分為二,一方面它自己與自己相聯繫,一方面它與他物相聯繫。)第三、有一些東西是普遍性,於是特殊性便擴大為普遍性;或者普遍性被主詞的個體性所規定而成為全體性(共同性,通常的反思的普遍性)。
§167
我們還可以說,直接判斷之所以不真,即由於它的形式與內容彼此不相符合。當我們說,「這玫瑰花是紅的」時,由於有聯繫字「是」作為媒介,就包含主詞與謂詞彼此符合一致。但玫瑰花是一個具體的東西,它不單純是紅的,而又有香氣,還有特定的形狀和其他別的特性,都沒有包含在謂詞「紅」之內。另外,謂詞作為一個抽象的共體,也不僅單獨適合於這一主詞。再則還有許多別的花和一般別的東西,也同樣是紅的。所以在直接判斷里,主詞與謂詞似乎彼此間只在一點上接觸,它們彼此並不相吻合。概念的判斷情形便與此不同。當我們說這個行為是善的時,我們便作出一個概念的判斷。我們立即可以看出,在這裏主詞與謂詞間的關係便不是鬆懈外在,象直接判斷那樣。因為在直接判斷里,謂詞乃是一種抽象的質,這質可以隸屬於主詞,亦可以不隸屬於主詞。反之,在概念的判斷里,謂詞好象是主詞的靈魂,主詞,作為這靈魂的肉體,是徹頭徹尾地為靈魂(謂詞)所決定的。
個體在判斷中被設定作為(返回到自己)的個體,就有一個謂詞,而與這謂詞相對的主詞,作為自己與自己相聯繫的東西,同時仍然是謂詞的對方。——在實存里,這主詞不復是一個直接的質的東西,而是與一個他物〔對方〕或外部世界有著相互關係和聯繫。這樣一來,謂詞的普遍性便獲得這種相對性的意義。(例如,有用的或危險的;重量或酸性;
在「個體是共體」這一抽象的判斷里,主詞是否定地自身聯繫的東西,是直接具體的東西,反之,謂詞則是抽象的、無規定性的、普遍的東西。但這兩個成分卻被一個「是」字聯在一起,所以那具有普遍性的謂詞也必然包含有主詞的規定性,因而是特殊性。而特殊性就是主詞與謂詞確立了的同一性。特殊性就其中立於主詞、謂詞形式上的差別而言,就是內容。
所以,判斷才是概read.99csw.com念的真正的特殊性,因為判斷是概念的區別或規定性的表述,但這種區別仍然能保持其普遍性。
§166
在類似「上帝是最真實者」或「絕對是自身同一者」等判斷里,上帝和絕對只是單純的名詞;主詞的內容只有借謂詞表述出來。主詞作為一具體的事物在別的方面的內容如何,這一判斷毫未涉及(參看§31)。
〔說明〕象這樣的判斷,說一個事物或行為是好或壞、真、美等等,甚至在普通生活里我們也稱為判斷。我們決不會說一個人有判斷力,如果他只知道作肯定的或否定的判斷如:這玫瑰花是紅的,這幅畫是紅的、綠的、陳舊的等等。
確然判斷在它最初的直接主詞里,還沒有包含謂詞所須表達的特殊與普遍的聯繫。因此確然判斷只是一主觀的特殊性,因而為一個具有同樣理由,或者毋寧說同樣沒有理由的另一相反的論斷所反對。因此它就立即只是(二)一種或然判斷。但是當客觀的特殊性被確立在主詞之內,主詞的特殊性成為它的定在本身的性質時,這樣(三)主詞便表達了客觀的特殊性與它的本身性質、亦即與它的「類」之間的聯繫,因而亦即表達出構成謂詞的內容的概念了(參看§178)。如:
附釋:反思判斷不同於質的判斷之處,一般在於反思判斷的謂詞不復是一種直接的抽象的質,而是這樣的,即主詞通過謂詞而表明其自身與別一事物相聯繫。譬如,我們說,這玫瑰花是紅的,我們是僅就主詞直接的個體性來看,而沒有注意到它與別的東西的聯繫。反之,如果我們下這樣的判斷:
判斷所表示的觀點是有限的觀點。從判斷的觀點看來,事物都是有限的,因為事物是一個判斷,因為它們的特定存在和它們的普遍本性(它們的肉體和它們的靈魂)雖是聯合在一起的,(否則事物將為無物),但它們的這些環節仍然是不同的,而且一般說來又是可以分離的。
(1)質的判斷(Qualitatives Urteil)
那聯繫字「是」字是從概念的本性里產生出來的,因為概念具有在它的外在化里與它自己同一的本性。個體性和普遍性作為概念的環節,是不可能彼此孤立的兩種規定性。前面所討論到的反思的規定性,在它們的相互關係中也彼此有互相聯繫,但它們的關係只是「有」的關係,不是「是」的關係,這就是說,不是一種明白建立起來的同一性或普遍性。
§173
§175
(Das Urteil)
譬如說,某人病了,或某人偷竊東西,這些話盡可以說是不錯的,但這樣的內容卻不是真的。因為一個有病的身體與身體的概念是不一致的。同樣,偷竊行為與人的行為的概念也是不相符的。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一個直接的判斷,關於某一個別事物的某種抽象的質有所表述,無論這質的判斷如何不錯,卻不能包含真理,因為這種判斷里的主詞與謂詞彼此的關係,不是實在與概念的關係。
反之,謂詞作為共體,它是獨立自存的,而且與主詞的存在與否不相干。謂詞超出主詞,使主詞從屬在它的下面,因此,就它的這一方面來說,謂詞又較主詞更為廣大。只有謂詞的特定內容(§169)才構成兩者的同一。
甚至在哲學里也被發揮成為獨特的重要形式的學說了。我們可以在主張這種原則的許多所謂哲學著作里,讀到千百次關於理性、知識、思想等等的論斷或確信,因為外在的權威此時反正已沒有多大效力了,於是這些論斷便想通過對於同一原則之無窮地一再申述,以求贏得對它們的信仰。
但是主詞與謂詞關係的這種看法,卻與聯繫詞「是」字相矛盾。當我們說,「這朵玫瑰花是紅的」或者說「這幅畫是美的」時,我們這裏所表達的,並不是說我們從外面去把紅加給這朵玫瑰花,把美加給這幅畫,而只是說紅美等是這些對象自身特有的諸規定。形式邏輯對於判斷的通常看法還有一個缺點,按照這種邏輯,判斷一般好象僅只是一個偶然的東西,而從概念到判斷的進展過程也沒有得到證明。但須知,概念本身並不象知性所假想的那樣自身固執不動,沒有發展過程,它毋寧是無限的形式,絕對健動,好象是一切生命的源泉(Punctum saliens),因而自己分化其自身。這種由於概念的自身活動而引起的分化作用,把自己區別為它的各環節,這就是判斷。因此判斷的意義,就必須理解為概念的特殊化。
概念的判斷以概念、以在簡單形式下的全體,作為它的內容,亦即以普遍事物和它的全部規定性作為內容。概念判斷里的主詞read•99csw•com,(一)最初是一個體事物,而以特殊定在返回到它的普遍性為謂詞。換言之,即以普遍性與特殊性是否一致為謂詞,如善、真、正當等等。這就是確然判斷。
主詞、謂詞和特定內容或主客的同一之間的關係所形成的判斷里,最初仍然是被設定為相異的,或彼此相外的。但就本質上說,亦即按照概念的觀點來看,它們是同一的。由於主詞是一具體的全體,這就是說,主詞不是任何某種不確定的雜多性,而只是個體性,即特殊性與普遍性在同一性中。——同樣,謂詞也是這樣的統一性(§170)。再則設定主詞與謂詞的同一性的聯繫字,最初也只是用一個抽象的「是」字去表述。依這種同一性看來,主詞也須設定具有謂詞的特性,從而謂詞也獲得了主詞的特性,而聯繫字「是」也就充分發揮其效能了。這就是判斷通過內容充實的聯繫字而進展到推論的過程。判斷的進展最初只是對那抽象的感性的普遍性加以全、類、種等等規定,更進而發展到概念式的普遍性。
這樣,主詞與謂詞自身每一個都是整個判斷。主詞的直接性質最初表明其自身為現實事物的個別性與其普遍性之間的中介的根據,亦即判斷的根據。事實上這裏所建立起來的,乃是主詞與謂詞的統一,亦即概念本身。概念即是空虛的聯繫字「是」字的充實化。當概念同時被區分為主詞與謂詞兩個方面,則它就被建立為二者的統一,並使二者的聯繫得到中介,——這就是推論。
抽象的判斷可用這樣的命題表示:「個體的即是普遍的」。
無疑的,概念已經是潛在的特殊性。但是在概念本身內,特殊性還沒有顯著地發揮出來,而是仍然與普遍性有著明顯的統一。例如前面所說(§161附釋),植物的種子誠然業已包含有根、枝、葉等等特殊部分,但這些特殊的成分最初只是潛在的,直至種子展開其自身時,才得到實現。這種自身的開展也可以看成是植物的判斷。這個例子還可用來表明,何以無論概念也好,判斷也好,均不單純是在我們腦子裡找出來的,也不單純是由我們造成的。概念乃是內蘊於事物本身之中的東西;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即由於其中包含概念,因此把握一個對象,即是意識著這對象的概念。當我們進行判斷或評判一個對象時,那並不是根據我們的主觀活動去加給對象以這個謂詞或那個謂詞。而是我們在觀察由對象的概念自身所發揮出來的規定性。
由於主詞也同樣被規定為普遍的東西,因此主詞與謂詞的同一性便建立起來了,從而判斷形式的劃分也就顯得無關重要了。主詞與謂詞間的這種內容的統一(內容即是與主詞的否定的自身回復相同一的普遍性),使得判斷的聯繫成為一種必然的聯繫。
§180
§177
〔說明〕主詞必先通過謂詞的規定才具有其明確的規定性和內容,因而孤立的主詞本身只是單純的表象或空洞的名詞。
§179
§169
但直言判斷甚至在一定限度內還是有缺點的,在直言判斷里特殊性那一方面便沒有得到應有的地位。譬如,黃金固然是金屬,但銀、銅、鐵等等也同樣是金屬。而金屬性作為金屬的類,對於它所包含的種方面的特殊的東西是漫無差別的。為了克服這種缺點,這就使得直言判斷進展到假言判斷。
這樣,於是又進展到第三種形式的反思判斷,這就是全稱判斷(凡人皆有死;凡金屬皆傳電)。全體性是反思式的思想首先習於想到的一種普遍性。以個體事物作為反思的基礎,我們主觀的思維活動,便把那些事物綜括起來,而稱之為「全體」。在這裏普遍性只表現為一種外在的聯結,這種聯結作用把獨立自存的和互不相干的個體事物總括起來。然而真正講來,普遍性才是個體事物的根據和基礎,根本和實體。譬如,我們試就卡尤斯、提圖斯、森普羅尼烏斯以及一個城市或地區里別的居民來看,那麼他們全體都是人,並不僅是因為他們有某些共同的東西,而且是因為他們同屬一類(GatA tung)或具有共性。要是這些個體的人沒有類或共性,則他們就會全都失掉其存在了。反之,那種只是表面地所謂普遍性,便與這裏所講的類或共性大不相同;事實上這種表面的普遍性只是所有的個體事物被歸屬在一起和它們的共同之點。有人曾說過,人之所以異於禽獸,由於人共同具有耳垂。然而如果這人或那人沒有耳垂,很明顯這決不會影響他別方面的存在,他的性格和才能等等。反之,如果假定卡尤斯根本不是人,卻說他有勇氣、有學問等等,那便是荒謬之至了。個體的人之所以特九*九*藏*書別是一個人,是因為先於一切事物,他本身是一個人,一個具有人的普遍性的人。這種普遍性並不只是某種在人的別的抽象的質之外或之旁的東西,也不只是單純的反思特性,而毋寧是貫穿於一切特殊性之內,並包括一切特殊性于其中的東西。
在這種質的否定,即作為初次的否定中,主詞與謂詞的聯繫是仍然保持著的。謂詞因此便是一種相對的普遍性,只是它的某一特質被否定了。(說玫瑰花不是紅的,即包含它還是有顏色的,不過是具有另一種顏色罷了。但這隻表明它又是一種肯定的判斷。)但個別的事物也不是一種普遍性的東西。因此(三)判斷自身便分裂為兩個形式:(a)為一種空洞的同一關係,說:個體就是個體,——這就是同一的判斷;或(β)為一種主詞與謂詞完全不相干的判斷,這就是所謂無限的判斷。
這一所(直接的個體性)房子(類或普遍性),具有一些什麼樣的性質(特殊性),是好的或壞的。這就是必然判斷。——
〔說明〕有了對判斷進一步加以規定的知識,我們便可於通常所列舉的判斷的種類里,發現一種意義和聯繫。我們更可看出,通常對於判斷的種類的列舉不但十分偶然,顯得膚淺,而且所提出的一些區別也有些雜亂無章。譬如,肯定判各種不同的判斷不能看作羅列在同一水平,具有同等價值,毋寧須把它們認作是構成一種階段性的次序,而各種判斷的區別則是建築在謂詞的邏輯意義上的。至於判斷具有價值的區別,甚至在通常意識里也一直可以找到。譬如,對於一個常常喜歡提出「這牆是綠色的」,「這火爐是熱的」一類判斷的人,我們決不遲疑地說他的判斷力異常薄弱。反之,一個人所下的判斷多涉及某一藝術品是否美,某一行為是否善等等問題,則我們就會說他真正地知道如何去下判斷。對於剛才所提到的第一種判斷,其內容只形成一種抽象的質,要決定它是否有這質,只須有直接的知覺即可足用。反之,要說出一件藝術品是否美,一個行為是否善,就須把所說的對象和它們應該是什麼樣的情況相比較,換言之,即須和它們的概念相比較。
〔說明〕按照對於判斷的單純的主觀解釋,好象是由我附加一個謂詞給一個主詞,但這卻正好與判斷的客觀表述相矛盾:在「玫瑰是紅的」,「黃金是金屬」等判斷里,並不是我首先從外面附加給它們某種東西。——判斷與命題是有區別的;命題對主詞有所規定,而這個規定與主詞並無普遍關係,只不過表述一個特殊狀態,一種個別行動等等類似的東西。譬如,凱撒某年生於羅馬,在高盧地區進行了十年戰爭,渡過了魯比康河等等只能算是命題,而非判斷。又如說,「我昨晚睡得很好」,或說,「舉槍!」等話,均可轉變成判斷的形式,也未免空無意義。只有這樣一個命題如「一輛馬車走過去了」,也許可以算作一判斷,但至多也只是一個主觀的判斷,如果我們懷疑那走過去的東西是否馬車,或者我們懷疑究竟是對象在動呢,還是觀察者在動。總之,只有當我們的目的是在對一個尚沒有適當規定的表象加以規定時,才可說是在下判斷。
附釋:主詞與謂詞毫無任何聯繫的這種否定的無限判斷,在普通形式邏輯里常被引用單純當作毫無意義的玩藝兒。但事實上,這種無限的判斷卻不僅是主觀思維的一個偶然形式,而且它還引出前面的直接判斷(肯定的和簡單否定的直接判斷)之最近的辯證發展的結果,在其中直接判斷的有限性和不真性就明白地顯露出來了。犯罪一事可以認作否定的無限判斷的一個客觀的例子。一個人犯了罪,如偷竊,他不僅如象在民事權利爭執里那樣,否定了別人對於特定財物的特殊權利,而且還否認了那人的一般權利。因此他不僅被勒令退還那人原有的財物,而且還須受到懲罰。這是因為他侵犯了法律本身的尊嚴,侵犯了一般的法律。反之,民事訴訟里對於法權的爭執,只是簡單的否定判斷的一個例子。因為那犯法的一方只是否定了某一特殊法律條文,但他仍然承認一般的法律。簡單否定判斷的意義與這種情形頗為相似:這花不是紅的,——這裏所否定於花的只是它的這一種特殊的顏色,而不是否定花的一般的顏色。因為這花尚可能是藍的、黃的或別種顏色的。同樣,死亡也是一種否定的無限判斷,它是與作為單純的否定判斷看待的疾病有所區別的。在疾病里,只是人的生命中此種或彼種功能受妨礙了或被否定了。反之,在死亡里,如我們所常說那樣,肉體和靈魂分離了,這就是說,主詞與謂詞完全隔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