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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二十五周年再版前言(2)

《源泉》二十五周年再版前言(2)

「我為了小說本身,來進行寫作和閱讀……我檢驗任何一篇小說的基本標準是:『在真實生活中,我願意認識這些人物和觀察這些事情嗎?這篇小說,為了它本身,是不是一次值得去經歷的體驗?把這些人物作為一種目的來思索是不是一種樂趣?』……
有人曾經問我,在過去這二十五年裡,我可曾有過什麼變化。沒有。我還是原來的我,只不過比原來更像我了。我的觀念可曾改變過?沒有。從我能記事起,我的基本信念,我的人生觀就從未改變過,但是,我認識到了他們更為廣泛和精確的應用。我對《源泉》目前的評價是什麼?我為它感到自豪,一如我完成它的那天一樣。
《源泉》中,有沒有我想做的實質性改動九-九-藏-書?沒有——也正因為這樣,我對它的行文未做絲毫改動。我想讓它保持寫作時的原貌。不過有一個小小的錯誤,還有一個可能會誤導讀者的句子,我想澄清一下,所以,我在此特意給予提及。
洛克發言中那個可能使人產生誤解的句子如下:「從這種最簡單的必需品到最高抽象的宗教活動,從車輪到摩天大樓,我們是什麼,我們擁有什麼,都來自於人類的一個單一屬性——人的理智的功能。」
這個句子可能被誤解為某種宗教或某些宗教思想的背書。記得當時我在寫這個句子時就曾對它猶豫不決,而隨後又下定決心,認為洛克和我的無神論思想,還有這本書的整個精神基調都已經交待得很清楚https://read.99csw•com,所以沒有人會對此產生誤解,特別是因為我曾說過,宗教的抽象概念是人類心靈的財產,而非超自然的啟示。
「但是,無論在生活還是文學中,政治、倫理學或哲學本身都不是目的。唯有人本身才是目的。」
那是一個語意學上的錯誤:在洛克的法庭講話中使用了『自我本位的(egotist) 』一詞,而實際上,應該是「egoist(自我主義的)」一詞才對。這一錯誤是由於我對一本詞典的依賴所致——對於這兩個詞,該詞典下了令人誤解的定義,結果「egotist」似乎更接近於我要表達的意義(《韋氏日用詞詞典》,1933)。(然而,關於這兩個術語https://read.99csw•com,現代哲學家們似乎比詞典編纂者要擔負更大的罪責。)
「既然我的創作目的是表現一個理想人物,我就必須界定和表現可能造就他以及他的存在所需的條件。既然人的性格就是環境的產物,我必須界定和表現造就理想人物的環境和價值觀進行,並且為他的行為提供動機;這就意味著,我必須界定和表現出某種合乎情理的道德準則。既然人是在其他人中間活動並與他人打交道的,那麼我就必須表現那種可能使理想人物存在和發揮作用的社會體系——一種自由的、生產性的、合理的體系,它要求和報答每一個人身上最出色的東西。這個體系,很顯然,便是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
但是,像這類問題是不應該留給讀者去九-九-藏-書推想的。我當時所指的並不是這樣的宗教,而是一個特殊的抽象範疇,是最為崇高的一個。幾百年來,這一概念幾乎成了宗教的專利,這便是倫理學——不是宗教倫理學的特殊內涵,而是「倫理學」這一抽象概念,這一價值觀的範疇,這一人類關於善惡的準則,它具有卓越、進步、崇高、尊敬、宏偉、莊嚴等情感的內涵,它隸屬於人類價值觀的範疇,可是宗教卻將它不合理地納入自己的範疇
《源泉》一書是為了表現我的哲學觀點而寫的嗎?在此,我要援引《我的寫作意圖》一文。那是我於1936年10月1日在路易斯和克拉克大學所發表的一篇演講。「這就是我的寫作動機和目的:『理想人物的形象化』。對道德理想的描寫,作為我的終極文學read•99csw.com目標——其本身是書中所含的任何說教的、理性或哲學的價值觀的目的——只不過是手段而已。
「讓我強調這樣一點:我的目的並非是對我的讀者進行哲學上的啟蒙教育……我的目的,我的第一動機和首要動力是把霍華德R26;洛克(或《聳肩的阿特拉斯神》中的主人公們)『作為目的』進行刻畫……
我一貫反對那種將自己的書題獻給某某人的做法;我一直認為,一本書是寫給任何能證明其價值的讀者看的。可是,那天晚上,我對弗蘭克說,我將把《源泉》題獻給他,因為是他挽救了它。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之一,是在兩年後的一天:那天,他回到家,看到了這本書的校樣;開頭的一頁上用冷靜、清晰、公正的字體印著:獻給弗蘭克R26;歐考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