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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知覺之預測

二 知覺之預測

①第一版之原文如下:
吾人今舉一例言之。一切自然哲學者類皆見及——半由重力之力率或重量,半由對於其他「運動之物質」抵抗之力率——具有同一容積之物體,以其種類之殊而量乃大異,故一致斷言此種構成現象延擴量之容積,其在一切物體內必有種種程度相異之虛空。此等自然研究者(其大部分乃專心研究數學及力學之問題者),完全以其推理根據玄學的預想之上(此為彼等竭力申言所欲避免者),孰能夢想及之乎?彼等假定空間中之實在者(此處我之不以不可入性或重量名之者,以此等等皆為經驗的概念故耳),觸處相同,其相異者僅其延擴量,即僅數量不同耳。此種預想,以其不能為經驗所支持,故為純粹玄學的,我今以先驗的證明反對之,此種先驗的證明並不在說明充實空間之種種差異,惟在完全破壞以上預想——此種預想即以為此種差異應在虛空的空間之假定下始能說明之者——所設想之必然性。我之證明,至少有使悟性自由之效果,蓋若發見有須要其他假設以說明自然現象之時,悟性自能自由以其他方法思維此種差異之理由。蓋吾人因此乃能知相等之二空間,雖完全能以不同種類之物質充實之,因而兩方皆無一點無物質存在,但一切實在,就其性質言,皆有其特殊度量(抵抗或重量之度),此種度量並不減弱其延擴量即數量,而能在其轉入空隙及消滅以前,無限成為更小更小之度。故充實一空間之膨脹物(例如熱及現象領域中之一切其他實在),能無限遞減其度量,而不使此空間之最小一部分絲毫有成為虛空之處。其充實空間,完全以此等更小度量充實之者,正與其他現象以較大之度量充實之者相等。我絕無意主張此即物體所有特殊重量相異之實際情形,所欲主張者僅為自純粹悟性原理證明,吾人知覺之性質容許如是說明,以及吾人不能假定「現象之一切實在者度量同一,所異者僅為其集合及延擴量」,以及吾人如以此種度量同延擴量https://read.99csw.com相異之說明為能根據于悟性之先天的知識,則尤為誤謬等等耳。
如知覺中之一切實在皆有其度,在其度與否定之間,存有度量常遞減為更小度量之無限階段,又若一切感官亦必具有感覺所有感受性之特殊度量,則無一知覺因而無一經驗能直接或間接證明(不問其推理之如何紆遠)現象領域中之一切實在完全消失。易言之,一虛空空間或一虛空時間之證明,絕不能自經驗得之也。蓋第一,一完全缺乏實在,其缺乏云云之自身決不能為自感性直觀知覺之;第二,決無任何現象,及任何現象所有實在之度量差異,能藉以推論實在之完全缺乏。且即為說明任何差別,亦不容假設此完全缺乏實在之一點。蓋即某某一限定空間或一限定時間之全部直觀,為徹底實在者(即無一部分為虛空者),但以一切實在皆有其度,度則能經由無限階段遞減至無(空隙),而絕不變更現象之延擴量,故必有無限相異之度量以充實空間時間。故直觀之延擴量雖同一不變,而其強弱量則固能在種種現象中或大或小也。
此種量亦可名之為流轉的(Fliessend),蓋在量之產生中所包含之「產生的想象力之綜合」,乃時間中之一種進展,而時間之連續性,通常皆以流轉(Fliessen)或流逝(Verfliessen)名之也。
故一切現象在其直觀中為延擴的,在其單純知覺中(感覺及其隨伴之實在性)為強弱的,要皆為連續的量。若現象雜多之綜合中斷,則吾人所得者乃為種種不同現象之集合體,而非「所視為一真純量」之現象。此一種集合體,非由連續不斷某種產生的綜合所產生,乃由中斷的綜合重複行之所發生。我如稱十三「塔拉」為金錢之量,我意苟指純銀一馬克容量之價值而言,則其義甚當。蓋此為一連續量,其中無一部分可視為最小者,且其中一切部分皆可成為貨幣之一片,此一片常含有分為種種更小片之材料read.99csw.com。但若我以此十三塔拉之名,稱十三枚貨幣,不問銀量如何,則所用「塔拉量」之名,實不適當。
顧同時吾人所有原理———在其使吾人能預測種種知覺,且在某種程度內阻止自離絕知覺以推論之虛偽推理以修正離知覺而有實在之說——並未缺乏偉大價值之證明。
其中無一部分能為最小者,即無一部分為單純者,此一種之量之性質,名為量之連續性。空間時間皆為連續的量(Quanta continua),蓋因空間時間除其視為包圍于限界(點或剎那)內者以外,不能得其部分,因而僅以此種情形得之即所得之部分,其自身仍為一空間一時間。故空間唯由無數空間所成,時間由無數時間所成。點與剎那,僅為限界,即純為限制空間與時間者之位置而已。但位置常預想有其所限制或其所欲限制之直觀;純由位置視之,為能先於空間時間授與吾人之成分,則絕無空間時間能構成者也。
一種量吾人感知其僅為單一性者,在此量中僅由所與量漸近等於零之否定而始能表現其量之增多者,我名之為強弱量。故現象領域中之一切實在皆有強弱量,即度。如以此實在視為感覺或現象領域中某某其他實在之原因,例如變化,則所視為原因之實在者之度,當名之為力率(Moment),即如重力之力率。其所以如是名之者,蓋因「度」僅指示此一種量,即其感知非繼續的而為剎那的。但關於此點,我僅一言及之而已,蓋以此處尚非論究因果作用之時也。
但知覺之預測,在習於先驗的思索之人及由此種教示而習於慎重周密之自然研究者聞之,必常覺其奇異。主張悟性預知此種綜合的原理,對於現象中之一切實在者,皆歸之於度,即主張感覺自身中有內的區別之可能性者(抽去感覺之經驗的性質),將引致疑慮及難點。故悟性如何能先天的對於現象綜合的有所主張,以及悟性如何能預測其自身純為經驗的而僅與感覺相關之事物,此誠足值吾人解決read•99csw•com之一問題也。
純借感覺之感知,僅佔一剎那(蓋若我不計及種種感覺之繼續)。以感覺在現象領域中,其感知非含有自部分以達表象全體之繼續的綜合之一類要素,故感覺並無延擴量。
證 明
知覺乃經驗的意識,即感覺所在之意識。為知覺對象之現象,與空間時間不同,非純粹的,(純為方式的)直觀。蓋空間時間之自身,乃不能為吾人所知覺者。現象在包含直觀以外,尚包含普泛所謂某某對象之質料(空間時間中存在之某某事物,由此質料而表現);蓋即謂現象包含僅為主觀的表象感覺之實在者,此實在者僅與吾人以主觀被激動之意識,及使吾人與普泛所謂某某對象相關者。顧自經驗的意識至純粹意識,其間能逐漸轉移,以至經驗的意識中之實在者完全消失,僅留存「空間時間中所有雜多之純然方式的先天意識」。故產生感覺量,「自其初等於零之純粹直觀,上達至任何所須要之量」之進程中所有之綜合,亦屬可能之事。但因感覺自身非客觀的表象,且空間或時間之直觀不應在其中見及之,故其量非延擴的,而為強弱的。此種量乃在感知之活動中所產生者,因之此種量之經驗的意識,由感知活動能在某一時間中自等於零之無,增進至所與之尺度。故與感覺所有此種強弱性相應,必須有一強弱之量——即影響于感官之程度(即其所含之特殊感官)——歸之於知覺之一切對象(在知覺包含感覺之限度中)②。
一切知識憑藉之我能先天的認知及先天的規定屬於經驗的知識之事物者,可名之為預測,此為伊壁鳩魯斯(Epicurus)所用poxnels名詞之意義,固無疑也。但以現象中有一要素(即感覺亦即知覺之質料)純不能為吾人先天的知之,且為構成經驗的知識與先天的知識間之截然區別者,故可謂感覺乃此種不能預測之要素。顧在另一方面吾人因能名「空間時間中之純粹規定」(就其形乃至量而言)為現象之「所預知者」,蓋因此等純粹規定先九*九*藏*書天的表現常能在經驗中後天的授與之事物。但若在普泛所謂感覺之一切感覺中(即離特殊之感覺而言),有某某事物能為吾人先天的知之者,則此某某事物在特殊意義中,自足當預測之名。吾人適在此關於僅由經驗所得之事物(即經驗之質料),乃能先於經驗預測之,驟聞之似足驚人。但實際則如是。
一剎那缺乏感覺,則此剎那之表象,即表現為空虛,因而表現為等於零。故在經驗的直觀中,與感覺相應者,為實在(Realitas phaenomenon),與缺乏感覺相應者,為等於零之否定。但一切感覺皆能消減,故感覺能遞減逐漸消失。在現象領域中實在與否定之間,有種種可能的中間感覺之一種連續,中間感覺中所有二者間之差異,較小於所與感覺與零(即完全否定)之間之差異。易言之,現象領域中之實在者常有一量。但因純借感覺之「量之感知」,在剎那中行之,而非經由種種感覺之繼續的綜合,即非自部分以進至全體者,因而其量僅在感知中見及之。故實在者皆有量,但非延擴量。
二 知覺之預測(AnticiPationen der Wahtnehmung)
預測一切知覺本身之原理如下:在一切現象中,感覺及「在對象中與感覺相應之實在者」(Realitas phaenomenon)皆有一強弱量,即度量。
其原理為:在一切現象中,其為感覺對象之實在者,皆具有強弱的量,即具有強弱之度。①
故一切感覺以及現象領域中之一切實在,不問其如何微小皆有其度,即皆有一常能消減之強弱量。在實在與否定之間,有可能的種種實在及可能的種種更小知覺之一種連續。一切色(例如紅)皆有其度,不問其度之如何微小亦絕非最小者;此外關於熱、「重力之力率」等等,亦皆如是。
此應名之為集合體,即金錢枚數之數目。但以一切數目中皆須預想有其統一,故「視為統一之現象」為一量,為量者則常為連續體。
知覺之預測
read.99csw•com因一切現象不間在其延擴方面及強弱方面,皆為連續量,故以數學的確定,證明一切變化(一事物自一狀態轉移至別一狀態)之為連續的云云之命題似極易事。但普泛所謂變化之因果作用,實皆以經驗的原理為前提,此完全在先驗哲學之範圍以外者。蓋在「一原因是否能變更一事物之狀態,即是否能規定此事物成為某某所與狀態之相反狀態」云云問題,先天的悟性實未嘗有所啟示;此不僅因先天的悟性不能洞察事物變化之所以可能,(在先天的知識所有其他種種事例中,吾人實缺乏此種洞察),實因變化僅在現象之某某規定狀態中見及之,且因此等規定狀態之原因,雖存在「不變者」中,但惟經驗始能教示此等規定狀態為何。在吾人現今之研究中,以吾人除一切可能的經驗之純粹基本的概念(其中絕無經驗的要素)以外,別無可以使用之資料,故非破壞吾人體系之統一,即不能預測根據于某某基本的經驗之泛論的自然科學。
②此為第二版所增加者。
感覺之性質,例如色、味等等,常為經驗的不能先天的表現之。但與普泛所謂感覺相應之實在者(所視為與「等於零之否定」相反對立者),僅表現為「其概念包括存在」之某某事物,且僅指普泛所謂經驗的意識中之綜合而已。經驗的意識在內感中能自零升至任何更高之度,故直觀之某一延擴量,例如發光之表面,其所引起感覺量之大小,正與同一大小許多不甚發光者所引起之感覺集合量相等(今以現象之延擴量大小相異與強弱量無關)。故吾人完全抽去延擴量,仍能在任何一剎那之純然感覺中表現一種綜合,此種綜合乃自「零」齊一的進展至所與之經驗的意識。故一切感覺本身雖僅後天的授與吾人,而其具有度量之性質,則能先天的知之。今應注意之點,普泛就量而言,吾人所能先天的知之者,僅為一單一性質,即連續性;在一切性質中(現象中之實在者),吾人所能先天的知之者,僅為其強弱量,即彼等皆有度量。至此外一切事物則皆委之經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