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品雍正 七 誰是贏家

品雍正

七 誰是贏家

雍正總是那麼穩操勝券鬥志昂揚。前半生,他為奪取皇位而斗;後半生,倔為鞏固政權而斗。他斗敗了兄弟,斗敗了權臣,斗敗了貪官,也斗敗了被他認為是沽名釣譽的清官。最後,只剩下他一個孤家寡人,還有為數不多的幾個還算貼心的人。那麼,他感到勝利的喜悅了嗎?
雍正一生所做的得不償失的事情還很多。甚至從根本上講,他做的一切都註定是得不償失或沒有意義的。比方說,他背著聚斂、操切、忌刻的罵名,清查虧空,追回贓銀,填充國庫,卻並不知道這些銀子該派上什麼正經用場。國家收入最正經的用場,原本應該是發展科學技術,發展社會生產力。只有科學技術進步了,生產力發展了,才能真正做到國力增強,人民富足,社會安定。可惜,這個道理,雍正是不可能懂得的,他的兒子、孫子也不懂。結果,雍正費盡心力聚斂的財富,只不過為他子孫的揮霍和新貪官的貪墨奠定了基礎,豈不悲哉?
雍正能如此,敢如此,恰是他自信的表現。精通儒學和佛學的雍正,堅信大義可以覺迷,而匪類亦可歸仁。因為儒學講「人皆可以為舜堯」,佛學講「眾生是佛」,也就是人人都有慧根和善緣。墮落為小人、為匪類、為畜生,是因為被各種魔障謬見所迷,不能覺悟。這就要由具有「大光明、大智慧」的人(其實也就是佛)來啟迪,來開導。雍正自認為就是這樣的活佛,可以讓啞巴開口,頑石點頭,畜生變人。這就是覺迷(覺悟迷者),就是歸仁(歸於仁義)。所以,曾靜寫的檢討,就叫《歸仁說》;而雍正編的這本書,就叫《大義覺迷錄》。雍正這一回,似乎又贏了。
一、收入鄭一的雍正特諭兩道。兩道特諭,都是針對曾靜的指控而來。第一道主要講清朝順天得民,是大一統的正統王朝,滿洲不過是清人的籍貫,清人從李自成手上奪取政權是為大明報仇等。這是為大清政權做辯護。第二道主要逐條駁斥曾靜對雍正謀父、逼母、弒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淫|色、誅忠、任佞十項指控,是為雍正自己作辯護。這兩道特諭,無妨看作是雍正作為"被告"的辯護詞。不過,第一道是作為帝國法人代表的陳述,第二道才是自己的答辯。
《大義覺迷錄》堪稱奇書。它首先奇在皇帝與逆賊對簿公堂。中國古代,民千官的事都極為罕見了(告也可以,告贏了也要判刑),皇帝自己跑到公堂上充當被告,與謀逆的反賊一本正經一五一十地展開"法庭辯論",真是千古奇聞!辯完了還不了事,還要把辯論公佈於眾,就更是近乎天方夜譚。只有雍正這樣的奇人才做得出這樣的奇事,也只有雍正這樣的奇人,才會製造這樣的奇案。
下面曾靜接著說,自從去年(雍正六年)被押解來京,見聞漸廣,才知道真龍天子興于東海之濱,列祖列宗承承繼繼,不但非漢唐宋明可比,簡直就直追三代,有如西周昌盛。但在西周,說起來也只有文王、武王兩位聖君,稱得上是"極致",哪裡比得上本朝,"疊疊相因,日遠日大,愈久愈光",一代更比一代強!太祖高皇帝開創王基,太宗文皇帝繼體弘業,世祖章皇帝撫臨中外,聖祖仁皇帝(康熙)深仁厚澤,遍及薄read•99csw.com海。到我當今皇上(雍正),更是天縱聰明,恢弘前烈,創造海晏河清的太平盛世,已達到禮樂文明的最高境界。"此正是天命民心所歸,乃道義之當然,參天地,法尤世,為天運文明之隆會。"最後曾靜辯解說:"從前彌天重犯實實陷於不知,不是立意要如何,以自外于聖世。"至此,這一問題辯完,並無下文。
不,他感到很窩囊,很委屈,還有點犯虛。
製造了這一奇案的《大義覺迷錄》大體上包括這樣幾個方面的內容:
不能說曾靜說的都是假話。他這些話,畢竟不是逼供逼出來的。但這些話空間有多大價值,卻值得懷疑。因為曾靜原本就沒有什麼地位和影響,也沒有多少思想和學問,充其量不過一個狂悖小人和跳樑小丑而已。他說要一瘵推翻大清王朝,讓呂留良或者他自己來當皇帝,簡直就是痴人說夢。既然這傢伙原本就沒有什麼分量,即便翻然悔悟,也沒多少價值。而且,因為他讓家鄉父老大丟臉面(用雍正的話說就是"貽羞桑梓"),因此倔回到湖南做報告時,長沙城裡還貼出了匿名的傳單,揚言要把他從官府中搶出,沉到深潭裡處死。
既然如此,又何必編印什麼《大義覺迷錄》
其他的法庭辯論,中國史上獨此一份,世界史上想來也不會多。它的奇特,倒不在被告的氣勢凌人和原告的唯唯諾諾,甚至也不在原告撤訴認罪轉彎之快和轉彎之大--本來指控清王朝不該得天下、雍正不該當皇帝的,此記得卻說清王朝超過了周秦漢唐宋明,雍正帝是最偉大的皇帝,還在於雙方使用的邏輯。得民心者得天下,順天命者為正統,這是雙方都承認的邏輯前提。據此,則只有證明清王朝順天命,雍正帝得人心,才能證明其政權和帝的合理合法。但要這樣講,官司就打不贏了。也不是打不贏,根本就打不成。因為得不得人心既不能通過民意測驗或社會調查來確定,順不順天命更是一個說不清的事情。因此,雙方都得另闢蹊徑。
然而智者千慮必有一失。雍正佔有了話語權,卻露了自己的餡。至少是,讓人看出了他的心虛。常言到: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自信行得正,站得直,光明磊落,坦蕩無私,何必去管別人的說三道四?如此喋喋不休地為自己辯解,反倒讓人覺得裏面有什麼貓膩。因此,像他這樣的人,只能厚著臉皮咬緊牙關,對所有的非議和閑話一律置之不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式,就誰也奈何不得。歷史上有那麼多霸道皇帝,恬不知恥,一意孤行,就是吃准了這一點。
問題在於,雍正為什麼非得要有這麼個思想改造的典型不可?
四、曾靜、張熙等人思想履行的過程和心得體會,包括他們的一些供詞和曾靜新蓍《歸仁說》。這時,曾靜和張熙的身份,是免予刑事處分並已被改造好了的犯人。
雍正確實費了老大精神,也表現了他的大智大勇。從接到岳鍾琪密奏那一天起,他的態度就出奇的冷靜。他沒有暴跳如雷,也沒有草率從事,而是精心策劃了一種"出奇料理",把小事情做成了大文章。這篇大文章就是:我雍正皇帝不但能治理山河,治理國家,也能改造思想改造人。因此他九九藏書下令優待曾靜--當然是在把他打得遍體鱗傷,吃盡苦頭又嚇得半死以後。比方說,審訊時要和顏悅色,耐心開導;押解來京的路上吃好住好慢慢走,好好看看大清帝國的太平景象,體驗雍正皇帝的深仁厚澤;到京后住幽州別墅,過舒適生活,讓他知道悔改的好處等等。雍正甚至把朝廷的機密文件都賜給曾靜閱讀,讓他看看他辱罵的這個皇帝,空間是昏君、暴君,還是仁德之君、有為之君、開明之君。
雍正的一生,是奮鬥的一生。
二、收入卷一的"奉旨問訊曾靜口供十三條"和收入卷二的"奉旨問訊曾靜口供二十四條"。前十三條,批駁曾靜寫給岳鍾琪的信中的主要觀點;后二十四條,批駁曾靜<知新录>一書的主要觀點。這些批判,由內閣九卿大臣與刑部組成特別法庭,通過法官詢問口供的方式進行。法官問的問題,都是雍正親自擬定的,並以聖旨下達,故稱"旨意問你"。不過那些問題,又不是簡單的提問。有的長篇大論,實際上是闡述雍正的觀點。雍正闡述完畢,再問曾靜有何話說,因此無妨雍正與曾靜的法庭辯論。不過,這種法庭辯論,世界上獨一無二。被告並不出場,由法官代表被告發言,此奇一也。被告控製法庭,法官形同木偶,此奇二也。被告提問,原先回答,實則被告變原告,原告變被告,此奇三也。原告答辯,只能贊同被告觀點,並批判自己,或為自己辯解,此奇四也。另外,法庭辯論自始至終都沒有律師出場。中國古代沒有律師制度。即便有,也不會請。雍正沒有必要請律師,曾靜則沒有資格,也不敢。
實際上,雍正打的是一場不可能有贏家的戰爭。曾靜是贏不了。但改造了曾靜,雍正就贏了嗎?未必。只要看看他兒子乾隆的反應就知道。雍正去世才一個多月(也是屍骨未寒),乾隆就下令將曾靜、張熙二人拿解到京,凌遲處死,並將《大義覺迷錄>》全部收回,嚴禁流傳。道理很簡單:皇帝的反賊辯論,掉價么! 何況,為了證明自己並未謀父、逼母、弒兄、屠弟等等,雍正幾乎把家底都翻出來了,大清王朝的宮廷幾乎無密可保,實在得不償失。
雍正,或者說,愛新覺羅胤禛,公元1678年生,1735年卒,享年五十八歲。
其實邏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說話的權力。有權不準別人說話,或只准按自己的意思來說,再沒理也能說得振振有辭。
這同樣也有不得不如此的苦衷。至雍正即位,清人入關已有四分之三個世紀。但漢人對滿人的政權,仍不能完全認同。不少人仍堅持認為,滿人是夷狄,而夷狄是禽獸。「孔雀翎,馬蹄袖,衣冠中禽獸」,即為當時之民謠,併為曾靜的控詞所引用。民族問題和政治問題攪和在一起,很是麻煩。雍正自己的麻煩也不少。康熙末年,儲位鬥爭隱蔽曲折,撲朔迷離,充滿神秘和不可解之謎。雍正領先自己的冷靜、沉穩、權謀幹練、勝人一籌並脫穎而出,但在不明內情的人看來,卻難免篡位之嫌。此外,打擊允禩兄弟,懲治年、隆諸人,迭興大獄,株連甚多,難免給人以「殘暴」、「滅親」、「誅忠」、「屠臣」的口實;銳意改革,剷除積弊,清查錢財,整飭吏治,攤丁入九_九_藏_書畝,打擊朋黨,都大刀闊斧,雷厲風行,又是追贓,又是抄家,又是罷官,又是殺人,也難免蒙受「操切」之譏。由於當時能夠左右輿論的,多為「持不同政見者」,因此輿論對雍正頗為不利。他被描繪成篡奪皇位的偽君、沒有人倫的畜類、殘忍戾虐的暴君。曾靜的指控,不過是社會輿論的集中反映。這些輿論,雍正以前也有風聞,但只能把無名之火憋在心裏,發作不得,因為找不到對手。現在,曾靜自己跳了出來,這就給了雍正一個機會,一個洗刷自己冤屈和為了自己辯白的機會,豈能放過?何況,這一洗刷和辯白,如果由誹謗者自己來進行,則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但能夠把扳本,而且還有紅利。
雍正的邏輯是:你曾靜既然生在本朝,就應該知道本朝是順天命得民心的。這顯然是強詞奪理。如果生在某朝就能證明某朝合理,那麼,納粹時代的德國人便都可以證明希特勒"順天命得民心"了。曾靜的邏輯也很可笑。他的邏輯是:凡是新興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都是順天命、得民心的。既然如此,清王朝和雍正帝也不例外。那麼,新興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為什麼"都是"順天命、得人心的呢?因為不順天命就無從興起,不得人心就不能在位呀!這就既是因果倒置,也是循環論證。它使我們想起恩格斯嘲笑過的德國庸人邏輯:凡是合理的都會存在。我存在,所以我合理。它也使我們想起民國時一位軍閥的邏輯:自古英雄都好色。我好色,所以我是英雄。
雍正的「出奇料理」的確不同凡響。沒有幾個專制帝王會採取這種方式來處理此類案件。他們的慣常做法,是誰要膽敢說他們一個「不」字,就把誰抓起來砍腦袋,或者拖下去打屁股。而且,砍腦袋之前,還要在嘴巴里塞上木球,完全剝奪他人說話的權利。如果自己遇到了什麼尷尬事體,則三緘其口,把蓋子捂得嚴嚴的,一點風都不讓透出去。將知情人和目擊者秘密處死,殺人滅口,也是常規的配套措施。實在掩蓋不住的,則歪曲真相,篡改事實,指鹿為馬,文過飾非,寄希望於民中的健忘和弱智。想雍正這樣,以九五之尊與案犯對簿公堂(雖然本人未出場),擺出(當然也只是擺出)一副對等講理的架式,通過「充分說理」的方式來降服對方,確實絕無僅有,而且匪夷所思。
甚至就連他的死,也要被人說成「不得善終」。就在他去世兩個多世紀后,又有了關於他死因的新版本——台灣作家高陽認為是「服用壯陽的興奮劑,導致高血壓及心臟病,以中風暴崩」。此說如能成立,則那春|葯也不是什麼偉哥之類,而是權力——封建專制帝王的最高絕對權力。
然而雍正卻把他當作寶貝。這也是不得已的事情:就這麼一個寶貝嘛!阿其那、塞思黑、年羹堯、隆科多他們倒有價值,但他們肯悔改嗎?再說,他們也沒有公開攻擊過雍正,更不會速寫大清政權。他們只想奪權或攬權,不會說這政權不合法。沒法子,只好把曾靜這狗肉包子抬上席去。好在蒼蠅也是肉,有一個總比沒有強。
三、刑部大臣杭亦祿詢問曾靜的供詞,內閣九卿對此案的審理意見,雍正對此的批複決定。在這一部分,曾靜是被告九*九*藏*書,雍正又變成了法官。他的上諭和內閣的奏本,則無妨看作合議庭與最高法院大法官對量刑判決問題的討論。
這無關乎他個人的品質。雍正無疑是一個極有個性的人,也是一個傑出的人物。他感情豐富,意志堅強,性格剛毅,目光銳利,而且奮發有為。他並沒有因為當了皇帝便泯滅了自己的個性。相反,他還給自己的帝國和時代打上了這種個性的烙印。同歷史上那些平庸的君主相比,他無疑更具個人魅力,但同時也更易引起爭議,遭受打擊。因為他的這些性格,與文化傳統對所謂「守成之君」的要求相去甚遠困知道,我們這個以「群體意識」為思想內核的文化在本質上是不喜歡個性的。它只在有限的範圍內小心翼翼地允許極少數人保持自己的個性,比如開國領袖、末世的忠臣、江湖上的好漢和山林中的隱士等等。即便對這些人,我們的文化也寧願持一種敬而遠之的態度,甚至只有在他們失敗后才表示同情(如項羽、海瑞)。如果成功,則難免留下罵名(如曹操、武則天)。不挨罵的成功者只有一種,即朝代歷時較長的開國君王(如歷時較短,也要挨罵,如秦始皇)。人們熱情讚美他們的雄才大略,是「千古一帝」,但又希望瓣後代不要有那麼鮮明的個性。這些所謂「守成之君」最好四平八穩,中庸因循。處理政務的原則,不是「聖賢遺訓」,便是「祖宗成法」,自己不需要創造性,更不要搞什麼改革,這樣就天下無事,天下太平。
曾靜這個人,正如他自己所說,原本是窮鄉僻壤的一個窮酸秀才,哪經過這種場面,見過這種世面?很快就被雍正連哄帶嚇收拾得服服帖帖。他不但全盤推翻了自己過去對清王朝和雍正帝的指控,而且下決心革心洗面,重新做人。他說自己從前是畜生,現在才轉了人胎。他痛哭流涕地檢討自己,說自己真是鬼迷心竅,屎糊了眼睛,身在福中不知福,錯把恩人當仇人,真是應該千刀萬剮。但就是千刀萬剮,也要盡人子的孝心,盡人臣的忠心。如蒙皇上寬宥,倔曾靜願意走遍天下,挨家挨戶去批判呂留良的歪理邪說,宣傳當今皇上的仁政和聖德。
雍正出生時,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已經爆發,世界在此之前三十八年(即公元1640年)已進入近代史階段。雍正去世一百年後,鴉片戰爭爆發,中國也被除迫進入了近現代。看來,不管雍正當年做了多大的努力,他的帝國也會風雨飄搖,他的王朝都時日不多。
這就不能不讓雍正感到委屈。為了他的帝國,雍正真的是殫精竭慮,嘔心瀝血,十三年幹了別人三十年都干不完的事,然而他的帝國的臣民卻不領情,還要在背後指指戳戳,說三道四,甚至誣賴他酗酒、淫|色。想想看,他一天要做那麼多事情,僅硃批就要寫七八千字,有時間酗酒、淫|色嗎?因此,雍正很想有機會向天下臣民訴說訴說。他刊行<大义觉迷录>, 有有這種考慮在內。
從這個角度講,其他那些從不和別人辯論和專制君主,又比雍正更高明。專制就專制,就是愛你、恨你、保你、殺你、提拔你、罷免你,都沒商量。既然沒商量,還講什麼理?朕就是真理。
雍正要向世人顯示的,便正是這個權力。專制帝王的權力向來https://read.99csw.com就至高無上,可以生殺予奪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也如此而已。雍正卻嫌不夠。他還要做到"君要臣說,臣不得不說"。豈止不得不說,還要說出"理"來。換言之,明明是專制,還要做開明狀。於是雍正也好,曾靜也好,都得挖空心思。
這,當然是雍正在世進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的。那麼,他的靈魂會得到安息嗎?
因此,如果雍正在征服帝國的同時還想征服人心,在君臨天下的同時還想君臨眾志,那他是成不了贏家的。他只能感到委屈和窩囊。
上述四個部分中,最有趣的是法庭辯論。比如"奉旨問訊曾靜口供十三條"的第一條就很有趣。針對曾靜對大清政權和雍正皇帝的指控,特別法庭的審判官們代表被告(雍正和大清帝國)提問說,奉旨問你:你在寫給岳鍾琪的信中有誰該得政權、誰該當皇帝之類的話。我朝(指清朝)積德累功,太祖高皇帝(努爾哈赤)創業,太宗文皇帝(皇太極)繼統,太祖高皇帝(順治帝福臨)建國。這正是順天命、從民心、成大功、建大業、參天地、法尤世的至道。你生在本朝,難道不知列祖列宗為天命民心所歸,卻說什麼"道義所在,天未嘗有違"。這是什麼意思?原告曾靜答辯說:"彌天重犯(曾靜自稱)這些話是泛說。自古帝王之興與帝王這在位,皆是順天命得民心的。天命順、民心得,從而興起在位,即是道義之當然。彌天重犯生長楚邊山谷,本鄉本邑以及附近左右,並沒有達人名士在朝,而所居去城市又最遠,所以盛朝功績傳聞不到。"
這似乎很矛盾。雍正,他不是一直都充滿自信問心無愧的嗎?是這樣。在所有的鬥爭中,這個滿族漢子都沒犯過怵。整治年羹堯時,近臣中有人怕年在陝西稱兵作亂,勸雍正不可過嚴,雍正把這種勸告無識之見。他說:"洞觀遠近情形,深悉年羹堯之伎倆,而知其無能為也。"雍正心裡有數,膽氣很足。他對自己的評價也不低:"朕反躬自省,雖不能媲美三代以上聖君哲后(元首),若漢唐宋明之主實對之不愧。"倔認為自己比得上漢唐以來歷代君主。這不是大主不慚,是有事實做根據的自信。
這,便是雍正要利用曾靜一案大做文章的直接原因。
雍正顯然並不符合這樣的一個標準。因此他不但得不到任何同情,反倒使不少人感到失望和憤怒。他們無法理解:聖祖爺好端端地留下了一個太平盛世,你雍正瞎折騰什麼呢?還能折騰出多大個氣候?甚至對雍正的朝乾夕惕,宵衣旰食也有人不以為然。皇帝不是宰相,管那麼多那麼細幹什麼?真正的聖君、明君,應該是「垂衣裳而天下治」。像雍正這樣事必躬親、累死累活的皇帝,他們可沒見過,也不以為然。
可惜這並沒有什麼用。雍正,他是註定不會被人理解的。這不但因為他的性格和作派與傳統的要求格格不入,更因為他所做的一切,是為了強化中央集權,而且是強化皇帝一人的集權。當一個人手中的權力高度集中時,倔與其他人產生距離和隔膜,就完全不能避免。他的權力越是集中,他與別人就越是疏遠。或者說,他越是成功,就越是孤獨。最後的結果,就是眾叛親離。
如此荒誕的邏輯,<大义觉迷录>一書中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