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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夫妻 四 無性之戀

第四章 夫妻

四 無性之戀

認真說來,梁鴻孟光夫婦原本也不能算是很「模範」的,因為他們的婚配,多少帶有一點自主選擇的意味。據說孟光身材長相都不怎麼樣,「肥丑而黑,力舉石臼」,沒有什麼女性魅力,但眼界卻很高,而且沉得住氣,一直拖到三十歲還不肯嫁人。父母問她為什麼,她說,只希望能嫁一個像梁伯鸞(梁鴻)那樣好的。梁鴻聽說,便請媒人下聘禮,明媒正娶了孟光。
王夫人就是這樣一個人。
事實上,中國傳統婚姻中的夫妻生活,不但沒有「愛」,甚至也是沒有「性」的。
這不是說笑話,而是有事實根據。據說,宋代有某教官,五十而續弦(妻死再娶)。舉行婚禮那天晚上,學生們去偷看,都以為這種事情,大約用不著課堂上講的那些什麼「禮儀」了吧?誰知道,入洞房時,只見那位教官先生像上朝辦公一樣,頂帶袍褂,冠冕堂皇地走進洞房,將雙燭放在床前,扶新娘坐在床上,脫去她的衣裳,點頭讚歎一番,然後後退三步,恭恭敬敬地對著新娘長揖三次,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鄙人老了,沒法子,只好唐突夫人,對不起了。
中國傳統婚姻中的感情便主要是「戀情」。因為在這種婚姻關係中,最模範的夫妻也不過只是「如兄如弟」、「相敬如賓」,最幸福的家庭也不過只是「互助組」、「合作社」式的。夫妻關係既然有如兄弟、朋友、同事,則他們之間的感情,當然也就只能叫做「戀情」。這種戀情既然並非建立在性關係的基礎上,當然也就只能叫「無性之戀」。
湊巧得很,與王夫人相匹配的,恰恰是賈政這樣一個方正古板、迂腐衰朽的偽道學先生(如果王夫人的丈夫是賈赦那個色鬼,事情可能又不一樣)。結果就弄得王夫人更加平庸無色。儘管對於這對夫妻的性生活,書中並未有正面描寫,但不難想見一定是相當乏味。好像自從有了寶玉以後,他們就少有這方面的交往。所以王夫人便只好整日吃齋念佛,以此來強行壓抑自己的性衝動,並藉此打發時光。
王夫人並不醜。如果王夫人很醜,就不會一連生了兩個漂亮兒子(賈珠和寶玉)。王夫人也不九九藏書笨。她的才具雖然平平,心計卻很深。其心計深就深在懂得利用自己的平庸,不顯山不露水地實現著自己的目的。可見,王夫人的平庸沒本事,有一半是天生的,還有一半是偽裝的;而她的平板無魅力,則有一半是裝出來的,還有一半是逼出來的。因為只有這樣端起一副「正派」架子,她才能在那個封建大家族中站住陣腳,並整垮敵人。
然而,奇怪得很,這種既「無愛」又「無性」的夫妻關係,卻同樣能產生感情。一個不容否定的事實是:中國傳統社會離婚率並不高。不離婚當然不等於有感情,但沒愛情也不等於沒感情。人的感情是複雜的、豐富的、多樣的,愛情只是其中的一種。大體上說,人的感情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肯定性的,如愛;一類是否定性的,如恨。但是,並非一切屬於愛這一類的感情都是「愛情」。比方說,我們在一個地方生活久了,就會產生感情,感到「留戀」;和一個朋友相處久了,也會產生感情,感到「依戀」。這些感情都不能叫做「愛情」,也許只好叫做「戀情」。戀情也是感情,而且是一種非常重要和常見的感情。
既然連最起碼的性吸引都不必考慮,當然也毋庸討論性快|感和性滿足。在不少婚床上,新郎在強行施暴、一泄其欲后,便往往倒頭大睡,一任新娘在旁吞聲飲泣。總之,在傳統婚姻中,女人只是男人洩慾的工具和生育的機器,在性的方面沒有任何合法權益——既沒有拒絕性生活的權利,也沒有要求性滿足的權利。倘有要求,則不是遭人恥笑(要求性滿足),便是招來毒打(拒絕性生活)。
可以肯定,那一定充滿了木乃伊的屍臭。
這就有可能造成相當普遍的「女性無性化」,即對性生活完全報以一種聽之任之麻木不仁的態度。當女性持這樣一種態度時,男性是否真能獲得快|感和滿足,就是一個值得懷疑的問題。在中國傳統婚姻中,究竟有多少夫妻的性生活是真正和諧美滿的,恐怕是誰也說不清的事情。因為根本不可能有這方面的統計數字,——既不會有人想到要去統計,也無法進行問卷調查。九九藏書當事人既不敢說出去「丟人現眼」,打聽者也難免會有「流氓嫌疑」。於是這個問題,就永遠只是一個謎。
由此可見,淫|亂並不因為性感,美麗更非淫|亂之源。把女孩子們都弄得笨笨的、醜醜的,讓所有的女人都沒有女人味,也保證不了兩性關係的「純正」,只能給婚後生活帶來不幸。因為如前所述,婚姻雖不等於性,但婚姻又離不開性。美滿的婚姻應該包括性生活和諧這一內容,而性生活和諧,一是雙方有性吸引力,二是要雙方有性快|感。在這裏,女方的態度相當重要。然而傳統禮教卻又恰恰規定了女方既不準有性魅力,又不能有性衝動,那麼可選擇的就只有性冷淡了。以女方性冷淡為前提的性生活大抵可能有以下三種結果:一、男方單純洩慾,女方勉強應付,雙方例行公事;二、造成男方陽萎,失去性能力;三、造成男方心理變態,對女方進行性|虐待。無論何種結果,都是婚姻的不幸。
被傳統社會稱為「模範夫妻」的是東漢的梁鴻孟光夫婦。
所謂「無性」,不是說這些夫妻之間沒有性關係或性行為,而是說它們不被重視,不被看作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而只被看作一種手段,即為了「繼統」而必須進行「生育」的手段。既然只不過是手段,那麼只要能達到目的,手段本身的情況如何是完全不必考慮的。大概在禮教的制定者和維護者看來,性作為生育的手段,乃是一種生物性的本能,可以「無師自通」,亦不必「挑肥揀瘦」,只要兩個當事人「例行公事」即可,當然也就無須事前的性吸引,事中的性快|感和事後的性滿足。這樣的性關係,與其是「有性」,毋寧說是「無性」。
事實上,不少包辦婚姻,都相當地類似於「圈養牲口」。男女當事人,素不相識,毫無感情,有的甚至連面都沒有見過一回,稀里糊塗地被拉扯到一起,暈頭轉向地拜了天地,然後就被推進「洞房」。洞房這個詞,從字面看,也是四周封閉,黑古隆冬有如洞穴。直到這時,才可能掀開「蓋頭」,在昏暗的燈光下一睹「廬山真面目」。接下來,便是吹滅燈火去上床。這樣九*九*藏*書的「一面之交」,如說有性吸引,除非真是「郎才女貌」,可以「一見鍾情」。就多數情況而言,則恐怕與強|奸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實際上,生活中也有新娘見新郎過於醜陋而拒不從命,最後被男方家人捆起來由新郎實施強|奸的。這樣的性關係,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真是「禽獸不如」。因為動物,尤其是野生動物,在交配之前也尚有性挑逗和性選擇,而且決無強|奸行為。算下來,大約只有家禽和家畜,才會這樣聽話,這樣乖,這樣不把性當回事。
由此我常懷疑,中國人的忠厚、老實、本分和無魅力,只怕有一半以上是裝出來的。正因為是裝出來的,所以他們對於不肯「裝」的人,尤其是對那些又聰明又漂亮、充滿青春氣息和女性魅力的女孩子,幾乎會近乎本能的充滿著嫉恨。
不過,即便是這樣的夫婦,也一樣能製造人口,而且造出來的也不一定很差。比如,賈政、王夫人便是這樣的夫婦,但他們的孩子寶玉卻是才貌雙全、資質卓異之人。這可真是個「奇迹」。
王夫人的邏輯,其實也就是中國傳統社會裡「正統派」的邏輯:漂亮、有吸引力(甚至還談不上「性感」)的女孩子一定不「賢淑」,一定是「妖精」。於是,反過來,一個女孩或女人,如果要證明自己是「好人」,是「正經女人」和「良家婦女」,那就只有盡量把自己弄得不漂亮、不性感,沒有吸引力。「文革」中,中國的女孩子們都一律剪去了自己美麗的長發,穿上了無法顯示自己身材和魅力的肥大衣褲,還要打上補丁,弄得灰頭灰臉的。這裏固然有政治上的原因,即以打扮為「資產階級生活方式」,以愛美為「小資產階級情調」,但也未嘗沒有文化上的原因,即靈秀必是妖孽,蠢笨才是賢淑。遺憾的是,這一時期的「淫|亂」並未因此稍減,而中國的人口反倒猛增了好幾倍,而且有不少是私生子。
其實,即便打聽到什麼,也無可如何。因為婚姻既然只關乎「生存」而無關乎「愛」,只關乎「生育」而無關乎「性」,則「夫妻之間有無感情」和「性生活是否和諧」這些問題,就與婚姻是否成立以九*九*藏*書及能否維持無關,當然也不能成為夫妻離異的「正當理由」。既然無論如何,現狀都得維持,那麼,打聽它作什麼呢?
不難想象,這樣的「愚婦」,再和那些方正石板、木訥獃滯的「迂夫」配為一對,會是一種什麼樣的夫妻生活。
如此「止乎禮儀」的夫妻生活,真不知好在哪裡?
女性不但被規定為不得有性要求,而且還規定為不得有性魅力,長得太性感或打扮得太漂亮,都是「不守婦道」和「不遵婦德」。所謂婦德,即「三從四德」中的「婦德、婦言、婦容、婦工」,是東漢一位叫班昭的「女聖人」制定的。班昭是史學家班彪的女兒、班固的妹妹,才學是很好的。然而她的才學,卻用來壓迫自己的姐妹。按照班昭的規定,一個婦人(已嫁女),不必才華出眾(才明絕異),只要規規矩矩,老老實實,安安靜靜,本本分分,就是「有德」;不必能說會道(辯口利辭),只要小心措辭,看人說話,不出穢語,不傷他人,就是「有言」;不必臉蛋漂亮(顏色美麗),只要乾乾淨淨、整整齊齊,按時洗澡,勤換衣服,就是「有容」;不必心靈手巧(工巧過人),只要專心紡織,不好戲笑,把飯菜弄整齊,把廚房弄乾凈,就是「有工」。我們現在稱讚一個女子,總是說她「才貌雙全」。但按照班昭的「四德」,則要求「才貌雙不全」。最好是獃頭獃腦(可以理解為「守婦道」)、笨嘴笨舌(可以理解為「謹言詞」)、沒神沒采(可以理解為「不淫邪」)、慢手慢腳(可以理解為「勤勞作」),又丑又蠢,毫無魅力,便有希望成為「模範婦女」,「優秀妻子」。
因此,王夫人對於那些比自己年輕、比自己漂亮、比自己伶俐、比自己有魅力的女孩子,有一種刻骨的仇恨。她恨晴雯,只因為晴雯長得漂亮:「水蛇腰,削肩膀兒,眉眼又有些像林妹妹。」便被她沒來頭地斷定是「妖精」,在病中被攆出門去,含冤而死。她恨芳官,只因為芳官會唱戲,而「唱戲的女孩子,自然更是狐狸精了」,也攆了出去。甚至連一個沒多少地位的小丫頭四兒,她也恨,因為四兒「雖比不上晴雯一https://read.99csw•com半,卻有幾分水秀,視其行止,聰明皆露在外面,且也打扮的不同」,因此斷定「也是個沒廉恥的貨」,也攆了出去。留下的只有襲人麝月等,因為「這兩個,笨笨的倒好」。邏輯也很簡單:「好」女孩應該又丑又笨。如果不醜,笨一點也行。如果又聰明又漂亮,肯定會把寶玉「勾引壞了」。其實,在大觀園裡,寶玉要壞也「壞」不到哪裡去。但只要有了愛情,在王夫人看來,那就是「壞」。換言之,只有像王夫人這樣冷酷無情,才算是「好」。
更何況,性冷淡和性無能,不但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而且還會受到社會的讚揚。女的性冷淡是「不淫|盪」,男的性無能是「不好色」;前者是「淑女」的標誌,後者則是好漢的「本色」。可見,社會道德在總體上是壓抑、限制甚至敵視性的。而且,這種壓抑、限制和敵視於女性尤甚。禮法甚至明確規定女性必須「檢點」自己,不能「淫佚」。所謂淫佚,包括兩方面。一是與丈夫以外的男人有性關係,這是「不貞」,當然罪莫大焉。但是,即便與丈夫過性生活,次數太多,或主動提出性要求,或希望得到性快|感,或因無此快|感而抱怨,或在性高潮中感到高興,也都是「淫佚」。但凡有此幾種情況中之一種,夫家就能以此為由將其趕出家門,打發她回娘家去。
不過梁鴻孟光婚後,倒是十分地「守禮」。據說,孟光每次給梁鴻送飯,都要「舉案齊眉,不敢仰視」。這便正是其之所以為「模範」的原因所在。因為傳統社會設計的夫妻關係模式,恰恰正是要「燕爾新婚,如兄如弟」,「舉案齊眉,相敬如賓。」梁鴻孟光如此「合模入范」,自然是「模範」。然而,恰恰是在這十六個字中,我們看到了傳統婚姻模式的實質:只有敬,沒有愛;只有禮,沒有情。夫妻之間如果像兄弟,夫妻生活如果像做客,那還叫夫妻嗎?如果連吃飯這樣的日常生活小事,都要禮教化、程式化,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一抬手一投足,都有如做戲,哪裡還有什麼愛情可言?我很懷疑,孟光與梁鴻做|愛時,是不是也要行禮如儀,恭恭敬敬客客氣氣地說一聲:「夫君,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