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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隙碎筆6

病隙碎筆6

依我淺見——絕非謙虛,我甚至有點兒不敢說但還是說吧:中國文化的興趣,更多地是對自然之妙構的思問,比如人體是如何包含了天地之全息,比如生死是如何地像四季一樣輪迴,比如對天地厚德、人性本善的強調。這類思問玄妙高深精彩絕倫,竟令幾千年後的現代物理學大為讚歎!所以中國人特別地喜歡順其自然,淡泊無為,視自然為心性的依歸。但那異於自然的情感呢,就比較地抑制;異於自然的精神呢,就比較地枯疏。所以中國人的養身之道特別發達,對生命意義的追問就不大頑固。
但是未必,且不論生死之界定尚屬懸案,只說:真這樣順其自然,醫學又是幹什麼用的?醫學,不是在抗拒死亡嗎?倘若順其自然,那麼不僅醫學,一切學、一切人的作為就都要取消。那樣的話可真是順其自然了——人將跑成一群漫山遍野地尋食、交配、繁衍,然後聽天由命的物類了。理想也無,愛願也無,前途嘛,不過是地平線以內四季的安排。有人說了:這樣不好嗎?可更多的人說:這樣不好!說好的人就這樣去好吧。說不好的人就有麻煩:為什麼不好?以及怎樣才好?
法律實出無奈,既是由於人的醜陋,當然也是出於人的愛願。

二十六

絕沒有反對科學發展的意思。但是,隨著高科技的發展,醫學必然或者已經提出一些哲學問題了。醫學已不再只是一門救死扶傷的技術,而是也要像文學和哲學那樣問一下生命的意義了,問一下什麼是生?什麼是死?生的意義如何?以及,「安樂死」是否正當?
神,當然不是理性推導出來的,但卻是理性看到了理性的無能才聽見的啟示。我不大相信理性走入絕地之前的神,那樣的神多半是信徒期求優待——今生不可那就來世——所推舉的偶像;優待哪有個完呢?弄來弄去便與貪官縱容自己的親朋同流,結果是愛願枯萎,人間惟多出幾個亂收費的假廟。

這怎麼辦?

十一

必須接受人的罪性。人性並不那麼清潔和善美。但幸而,人性中還埋藏著可以開掘的幾分明智。這明智並不就是清潔和善美,但因其能夠嚮往清潔和善美,能夠看見人的殘缺與醜陋,於是能夠指望他建立起信仰,以及建立起一種叫做法律的東西,以此彌補人性的殘缺,監視和管束人性的醜陋。

但這是能由人說的嗎?人一說就是「務施」,就是「勿施」,或就是「誤失」,就又要掉進那個邏輯陷阱。

三十三

問吧,勿以為問是虛幻,是虛誤。人是以語言的探問為生長,以語言的構築為存在的。從這樣不息的詢問之中才能聽見神說,從這樣代代相傳的言說之中,才能時時提醒著人回首生命的初始之地,回望那天賦事實(第一推動或絕對開端)所給定的人智絕地。或者說,回到寫作的零度,神說既是從那兒發出,必只能從那兒聽到。

十五

我住過很多回醫院,見過很多身患絕症的人,見過他們對平安歸去的祈盼,見過因祈盼不得回應而給他們帶來的折磨,生理的和精神的折磨,分分秒秒不得間歇。我真是想不通這到底是為了什麼?似乎只是為了一種貌似人道的習俗。這樣的時候,你既看不到人的尊嚴,也看不到人的愛願,當然也就看不出任何一點人道;那好像只是一次刑罰——一個堂堂正正的人,被病魔百般戲弄,失盡了尊嚴和自由,而另一些他的同類呢,要麼冷漠地視而不見,要麼愛莫能助,惟暗自祈禱自己的歸程萬勿這般殘忍。這簡直是對所有人的一次侮辱,其辱不在死,人人都是要死的;其辱在於,歷來自尊的人類在死亡面前竟是如此地慌張和無所作為。刑罰所以比死更可怕,就在於人眼睜睜地喪失了把握命運的能力。我想,創造刑罰的人一定是深諳這一點的。可我們為什麼要讓那必來的「歸去」成為刑罰呢?為什麼不能讓它成為人生之旅的光明磊落的結束,坦然而且心懷敬意地送走我們所愛的人呢?
罵一罵富人這很容易,甚至也不都是毫無理由,社會的不公既在,經常也就需要一些敏銳甚至挑剔的眼睛。不過另有一種可能:這憤怒其實比前述的尷尬還不如。尷尬是因為能夠反躬自問,而比如說喊著「開『賓士』的出去」的(聽說最近上演著一出話劇,劇終時,劇中人便高亢地向觀眾這樣喊),大約從未反觀自己,否則他不難看出還有比他更貧窮的人,那麼他出不出去呢?都出去了,只剩一個最窮的人,戲還怎麼演呢?

三十

人熱愛自然,但料必沒人會說人等同於自然。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是從自然中升華出來的異質,是異於自然的情感,是異於物質的精神,異於其他物種的魂游夢尋,是上帝之另一種美麗的創造。上帝是要「乘物以游心」吧?他在創造了天地萬物之後又做了一點手腳(比如抽取了亞當的一條肋骨,比如給了女媧一團泥巴),為的是看看那冷漠的天地間能否開放出一種熱情,看看那熱情能否張揚得精彩紛呈,再看看那精彩紛呈能否終於皈依他的愛願。人熱愛自然正如人珍重自己的身體,人不能等同於自然正如人要記住上帝的期待,否則自然無思無欲無夢無語,有了大熊貓等等也就足夠,人來幹嗎?
且慢,這樣的人歷史中確鑿是有幾個的!有幾位偉人,有幾位聖賢,料必也會有幾位不為人知的隱者。不過這又怎樣呢?事實上他們也只能作為愛願的引導和愛者的崇尚,不大可能推廣。崇尚而不可能推廣,這就怪了,這裏頭有事兒,當然不是咬牙跺腳寫血書的事兒。

二十一

二十五

虛偽,這兩個字厲害,把它射向誠實,效果多佳。比如黃色|小|說的自衛反擊:「各位的做|愛難道不是這樣?為何不從實招來?」想想也是,誠實於是猶豫。黃色見狀,嘴上或心裏必是脆脆的一聲:「虛偽!」誠實容易被這一聲斷喝嚇糊塗,其實呢,黃色只見了性|愛之形同,而難識心魂之異彩——本來嘛,愛情之要,原是黃色的盲區。不過「虛偽」二字真是厲害,它所以百發百中,皆因人非聖賢,誰心裏沒有一些陰暗和隱藏?但這些可能是污濁的品質,恰是人應當懺悔和道read•99csw.com德不可或缺的緣由,怎能借坦蕩與實在之名視其為正當?這差不多是個悖論:你說他虛偽,是因其知污濁而隱藏,你說那隱藏的並不污濁,甚至美妙到可供炫耀,那虛偽豈不要換成謙遜了?

三十二

人沒有死的權利——第一,這話可以翻譯成:個人沒有死的權利,比如文革中,一個終於受不住摧殘與屈辱的人,要是自殺了,必落一個「自絕於人民自絕於黨」的罪名;憑此罪名,你生前的一切就都被否定,你的親朋好友就都可能受到株連。這是什麼意思?就是說:你必須老老實實忍受屈辱,無權反抗,連以死抗爭的權利都沒有。當然,你已經自殺了說明你可以自殺,任何罪名對你都已毫無作用,但其實,那罪名是說給生者聽的,是對一切生者的威嚇,那是要取消所有人抗議邪惡勢力的最後權利。還說「人沒有死的權利」嗎?一個人若連以死抗爭的權利都被剝奪,可想而知,他還會有怎樣的生的權利。
可要是一個遊手好閒之徒窮得活不下去了呢?也得白白送給他衣食住所嗎?是的,也得!窮,但不能讓他窮到活不下去,這正是擔保平等但不擔保平均,擔保權利但不擔保結果呀。情願如此潦倒而生的人,也是背棄了神約,背棄了愛願(他只顧自己),但神不背棄任何人,愛願依然照顧著他,隨時為他備下一個平等的起點。

這事必由神說。人,必要從那不可更改的天賦事實(第一推動,或絕對開端)之中,從寂靜之中,大音無聲之中,諦聽天啟。

十六

十四

二十四

十二

法律或規則既為人訂,就別指望它一定沒有問題。無法無天的地方已經很少,但窮到活不下去的卻大有人在。比如有病沒錢治的。比如老了沒人養的。比如,設若資本至尊無敵,那連本錢都湊不足的人可怎麼起步?比如我,一定要跟劉易斯站在一條起跑線上,不(貝+青)等著做「凍死骨」才怪。所以有了殘奧會。殘奧會什麼意思?那是說:愛願高於規則,神命高於人訂。換言之:規則是要跟隨愛願的,人訂是要仰仗神命的。但殘奧會也要有規則,其規則仍不擔保結果,這再次表明:神命並不寵愛平均,只關愛平等。殘奧會的聖火併不由次神點燃,故其一樣是始於平等,終於平等。電視上有個定期的智力比賽,這節目曾為殘疾人開過一期專場,參賽者有肢殘人,有聾啞人,有盲人,並無弱智者,可這一期的賽題不僅明顯的容易,而且有更多的求助於他人的機會,結果是全部參賽者都得了滿分。我的感受是:次神出面了。次神是人扮的,向愛之心雖在,卻又糊塗到家,把平等聽成了平均。
這問題的完整表述是這樣:對所有提倡愛並自信懷有愛願的人來說,當世界上還有很多人比你貧窮,因而生活得比你遠為艱難的時候,你的愛願何以落實?或者說,當他人的貧困與你的相對富足並存之時,你的愛願是否踏虛蹈空?甚至,你的提倡算不算是一種虛偽?
出了什麼事?比如說,高科技在飛速發展,隨之,要想使一個身患絕症的人僅僅保持住呼吸和心跳,將越來越不是一件難事了,但它的代價是越來越多的資金投入。一方面,新的醫療手段和設備肯定是昂貴的,其發展的無止境意味著資金投入的無止境。另一方面,人最終都要面對死亡,如果人的生存權利平等,如果僅僅保持住心跳和呼吸也算生存,那麼這種高科技、高資金的投入就更是無止境。兩個無止境加起來,就會出現這樣一種局面:有限的社會財富,將越來越多地用於延長身患絕症者的痛苦,而對其他患者的治療投入就難免捉襟見肘了。
這怎麼辦?
很久了,我就想說說尿毒症病人「透析」的事兒。三年前我雙腎失靈,不得不以血液透析維持生命,但透析的費用之高是很少有人能自力承擔的,幸而我得到了多方支援,否則不堪設想。否則會怎樣?一是慢慢憋死(有點兒錢),二是快快憋死(沒錢)。但憋死的過程是一樣的殘酷——身體漸漸地腫脹,呼吸漸漸地艱難,意識怪模怪樣地彷彿在別處,四周的一切都彷彿浸泡在毒液里漸漸地僵冷。但這並不是最壞的感覺,最壞的感覺是:你的親人在一旁眼睜睜地看著你,看著這樣的過程,束手無策。但這仍不見得是最壞的感覺,最壞的感覺是:人類已經發明了一種有效的療法,只要有錢,你就能健康如初,你就能是一個歡跳的兒子,一個漂亮的女兒,一個能幹的丈夫或是一個溫存的妻子,一個可靠的父親或是一個慈祥的母親,但現在你沒錢,你就只好撕碎了親人的心,在幾個月的時間里一分一秒地撕,用你日趨衰弱的呼吸撕,用你忍不住的呻|吟和盼望活下去的目光撕,最後,再用別人已經康復的事實給他們永久的折磨。誰經得住這樣的折磨?是母親還是父親?是兒子還是女兒?是親情還是那宏博的愛願?
尷尬是一種可貴的能力。因為,反躬自問是一切愛願和思想的初萌。要是你忽然發現你處在了尷尬的地位,這不值得驚慌,也最好不要逃避,莫如由著它日日夜夜驚擾你的良知,質問你的信仰,激活你的思想;進退維谷之日正可能是別有洞天之時,這差不多能算規律。
可是先生,你這就不是繞圈子嗎?你說你聽見了此般天啟,我還說我聽見了彼般天啟呢!這像不像把猴子扮成人,等他說人話?像不像把人扮成神,由他行天道?
理性走入絕地,有限的人智看見了無限的困阻,人才會變得謙恭,條條計策終見迷茫,人才在服從與祈禱中聽見神命。但我還是不大相信這時就可以棄絕理性,因為那絕地之上等著人的除了倡導愛願的神還有別樣的神,比如還有道破人生苦短,號召及時行樂的神。價值相對主義可能會說:諸神平等,怎麼都行。但怎麼都行不等於怎麼都好,保護大熊貓不等於人也要做大熊貓。或有人說:大熊貓怎麼了?人還不如大熊貓呢!那人也不如耗子嗎?就算也不如,那聖雄甘地如不如希特勒呢?還是不如?那好,大家提防著你就是,所以還得提防著價值相對主義。
我想,哪種文化也不是「第一推動」,哪種宗教也都不是「絕對的開端九_九_藏_書」,它們都是後果,或聞天啟而從神命,或視人性本善為其圭臬。「第一推動」或「絕對的開端」,只能是你與生俱來的,躲不開也逃不脫的面對。惟在此後(無論是對於個人,還是對於人類)才有了生命的艱難,精神的迷惘,才有了文化和信仰,理性和啟示,或也才有了妄念與無明。倘不是從這根本的處境出發,只從寺廟或教堂開始,料必聽到的只是人傳。

二十七

除非神親臨作證。除非神跡昭然——比如剎那間使飢餓的流民獲得食品,轉眼間使病殘者康復如初。除非神於此刻親宣其命,眾目皆見,眾耳皆聞。但是第一,真正見過神跡的人很少,通常都是人傳,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第二,因上述神跡而皈依信仰者,信的未必是神命,多半是看重了神的饋贈,這就難免又發展成對實利的膜拜,和對愛願的淡忘。

神命不可違。可我心裏一直都有個疑問:神是誰?神在哪兒?其實,哪一份神命不由人傳?哪一種神性不由人來認信?哪一位先知或佈道者不是人呢?如此,神還有什麼超凡獨具?還有什麼絕對權威?誰不能造一個乃至若干個神出來,然後挾神祗以令眾生?神豈不又是任人打扮了嗎?
嘆息找不到而放棄尋找的,必都是想得到時空中的一處福地,但終於能夠滿足的是大熊貓和竹子,永遠不能不滿足的是人和人的精神;精神之路恰是在尋找之中呀。尋找著就是找到著,放棄了,就是沒找到。就比如,活著就是耗損,就是麻煩,徹底的節約和省事你說是什麼?但死也未必救得了這麻煩。宇宙本是一團無窮動啊,你逃得了和尚逃得了廟?天行健,生命的消息不息不止,那不是無窮動嗎?人在此動之中,人即此動之一環,你省得了什麼事?於人而言,無窮動豈不就是無窮地尋找?
人居各地,習俗不一,人在人群,孤獨無二,魂拘人身,根本的困境與救路都是一樣的。受賄的神受不同的賄,指引愛願的神卻並不因時因地而有改變。
神命不可違,神命就得是一種絕對的價值要求,只可被人領悟,不能由人設定。故,那樣的價值要求必得是始於(而非終於)天賦的事實(比如說「第一推動」),是人智不能篡改而非不許篡改的。不許,仍是人智所為,不能,才為人力不逮。那是什麼呢?那正是神跡呀1這天之深遠,地之遼闊,萬物之生生不息,人之尋求不止的慾望和人之終於有限的智力,從中人看見了困境的永恆,聽見了神命的絕對,領悟了:惟宏博的愛願是人可以期求的拯救。

反對「安樂死」,看身患絕症者飽受折磨與屈辱而聽之任之,大約都是因為不大過問生命的意義。人不是苟活苟死的物類,不是以過程的漫長為自豪,而是以過程的精彩、尊貴和獨具愛願為驕傲的。醫學其實終不能抗拒死亡,人到底是要死的這誰都明白,那麼醫學(以及種種學)到底是幹什麼用的呢?其實,醫學說到底仍只是一份愛願,是上帝倡導愛願的一項措施,是由之而對人間愛願的一次期待。當有人身患絕症,生命惟飽受折磨而無任何意義之時,其他人卻以順其自然為由而袖手一旁,人間愛願豈非自尋其辱?上帝的期待豈不就要落空?

二十

一個人對一個人說(碰巧讓我聽見):「他們提倡愛,可他們掙的錢可不比誰少。」「他們」不知是指誰,我聽了心裏卻忽悠悠的一下子沒了著落。我知道這問題我心裏一直都有,只是敷衍著,迴避著,就像小時候聽見死,心裏黑洞洞的不敢再想。我不能算是窮人,也沒打算把財產都捐獻出去,可我像「他們」一樣,自以為心存愛願。也許是要為自己辯護,也許不完全是,覺得這問題是得認真想想了。
從報紙上讀到一篇文章,說是這世界上的某地,其監獄有如賓館,獄中的食物稍不新鮮囚犯們也要抗議,文章作者(以及我這讀者)於是不解:那麼懲罰何以體現?我們被告知:此地的人都是看重自由的,剝奪自由已是最嚴厲的懲罰。又被告知:不可虐待囚徒,否則會使他們仇視社會。這事令我感動良久,這樣的事出於何國何地無需計較,它必是出於嚴明的法律,而那法律之上,必是神命的照耀。惟對熱愛自由、看重尊嚴的人,懲罰才能有效,就像惟心存愛願者才可能真有懺悔。否則,或者懲罰無效,或者就複製著仇恨。沒有規矩何出方圓?沒有神命又何出規矩呢?愛願必博大而威赫地居於規則之上。
但愛願都是什麼呢?如何才算是愛願呢?愛願既然高於規則,它就不能再是規則。愛願既然是天啟,它就不能又是人說。比如,愛願之緊要的一條是愛他人,這分寸如何把握?就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一種可能的把握,但它也只說出了問題的一面,另一面——己之所欲,怎樣呢?務施於人嗎?你欲豐衣足食,務使別人也豐衣足食,你欲安居樂業,務使別人也安居樂業,這當然好。但是,你欲欺世盜名,也務使別人偷梁換柱嗎?你欲做偽證,也務使別人知法犯法嗎?顯見是不行,那是教人作惡呀。那麼,你欲捐資扶貧,你欲安貧樂道,你欲殺身成仁,這總不是惡了吧?那麼,別人也都得這樣嗎?你說不必。你甚至說,強迫捐資豈非掠奪?強使樂道,道將非道;強逼成仁,仁安在哉?如此說來,自掃門前雪吧,不如少管別人的事。人慾乘涼,我獨種樹,人慾出人頭地,我看平常是真,相安莫擾各行其是,豈不天下都樂?可是有個別人叫希特勒,他要打仗,還有幾個別人叫「四人幫」,他們要焚書坑儒,怎麼辦?你可能會說:這已經跑題了——倘其自己跟自己打,自己燒自己的書,請便,但你把仗打到別人頭上,那就違背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聖訓,故此一條聖訓已經把話說全。就算是這樣吧,那麼「勿施於人」要不要務施於人呢?要,是「勿施」之否定;不要,是否定了「勿施」。你說:還是獨善其身的好,但這是繞圈子,希特勒打來了,「四人幫」燒來了!你說:那正是因為是他們違背了聖訓呀?倘人人尊此訓而獨善,哪還會有這些亂七八糟的事?但他們要是壓根兒就不信你那聖訓呢?好了,不九-九-藏-書管你是指責他們的違背,還是遺憾於他們的不信,都說明這聖訓壓根兒就有務施於人的傾向。
法律不擔保均貧富,正如規則不擔保比賽結果。要是有誰擔保了比賽結果,沒問題你把他告上法庭。可要是有人擔保了均貧富呢?人們卻猶豫,甚至可能擁護他。就算髮此誓願者確無他圖,可歷史上有誰真正做到過均貧富嗎?真正做到,同時又不損害人的自由,可能嗎?就比如,有誰能讓大家自由奔跑,又保證大家跑得一樣快嗎?有誰能把這山高谷深日烈風寒的行星改造得「環球同此涼熱」嗎?
物質至上,並非一國一地之歧途,而是全人類的迷失。你看一切政府的共同目標是什麼?你看全球各地的鬥志昂揚都基於什麼?無不是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以及消費指數的增長;增長增長再增長,似乎人類的前途、生命的意義全繫於物質佔有和消費水平的可持續增長。這樣的競賽之下,誰還顧得上地球?誰還顧得上生態?相互的警告與斥責,不過是五十步恨百步,或百步對五十步的先期防範,討價還價中哪還有什麼愛願和理性?完全像貪婪的子孫在爭奪父母(地球)的遺產。本來嘛,做買賣的誰不想賺?非要讓先賺的讓著后賺的,一百步等著五十步,實在也是不通事理。可是話說回來,五十步恨百步也未必是恨其掠奪地球,也未必是恨那消費模式腐蝕著人類靈魂,更可能是恨著自己的手慢,好東西先都讓別人拿了去。如此這般地增長了再增長,賺了又賺,五十望一百,一百望一千一萬,結果無非是地球日益枯萎,人間恨怨飈升。而這未必只是政治、經濟問題(把這僅僅看作政治、經濟問題,我疑心那還是中著物慾的魔法,還是像五十望一百而不成時的心理不平衡),多半是信仰出了毛病,是如林語堂所說:近二千年來人已經聽不懂了神的聲音。豈止是聽不懂,是乾脆不要聽,是如陳嘉映所說:「生活真容易變得有趣,所以沒有人思考。」詩意地棲居嗎?就怕詩人早也認同了飯局中的操作與推銷。

三十一

但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這事可怎麼說?誰敢說這樣的事已經沒有?那麼法律,對這樣的結果也是聽之任之嗎?規則不是不擔保結果嗎?
這又讓我想到了文學,想到了「寫作的零度」。只從經濟、政治出發則類似數典忘祖,只從某種傳統出發則近乎原地踏步,文學的初衷原是在那永不息止的「推動」與「開端」中找到心魂的位置。所以,文學料必在文學之外,論文料必在論文之外,神命料必在理性之外,人的跟隨料必在現實之外。

二十二

人將聽見,那無窮之在莫不是:這怎麼辦,和這怎麼辦?
幸而情願這樣潦倒而生的人並不多。更多的人,更多的時候,是聽得見神的要求的。愛願,不能是等待神跡的寵溺,要緊的一條是對神命的愛戴,以人的尊嚴,以人的勤勞和勇氣,以其向善向美的追求,供奉神約,沐浴神恩。
為什麼單單是愛願呢?恨不可以嗎?以及獨享福樂,不可以嗎?恨與享樂,不過是順從著人之並不清潔善美的本性,那是任何物種都有的自然傾向,因而那仍不過是順其自然,並未看見人智之有限,並未聽懂那天深地遠之中的無聲天啟。那樣的話,仍是只要有著大熊貓等等就夠了,這冷漠的世界仍難升華出美麗的精神。所以,終於(而非出於)自然的拯救算不上拯救;斷滅一切慾望以達無苦無憂的極樂之地,那是人的臆想,既非天賦事實,又非天啟智慧,那才是出於人之妄念,終於人之無明吧。
那位法律專家反對「安樂死」的另一個理由是:「人沒有死的權利。」但是為什麼呢?他未提供有力的說明。他除了說得有些蠻橫,還說得有些含糊:「死是自然而然的事。」但自然而然的事就一定正當嗎?真若這樣,要你法律專家幹嗎?不過,這一回的問題好像真的不太簡單。
然而,這種註定是少而臨時的資格,這種僅以貧富為甄別的愛願,還是人類亘古期盼的那種愛願嗎?不錯,人應當互愛互助,應當平等,為富不仁是要受到譴責的。但是,當受譴責的是「不仁」,而非「為富」呀。請稍微冷靜些,想一想被溺愛慣壞的孩子吧——愛願若僅意味著貧富的扯平,它不會成為遊手好閒者的倚賴嗎?它不會成為好吃懶做者的溫床嗎?甚至,它不會驕縱出覬覦他人勞動成果的賊目與偷手嗎?
在不久前的《實話實說》節目中,聽到一位法律專家陳述他反對「安樂死」的理由,他說得零亂,總結下來大致是兩點。其一:「安樂死」從實行(即立法和執法)的角度看,困難很多,因此他認為是不應該的。這可真叫邏輯混亂。一事之應不應該實行,並不取決於其實行是否有困難,而是要取決於其實行是否正當。倘不正當,實行已失前提,還談什麼困不困難?倘其正當,那正是要克服困難的理由(以及正是表明法律專家並不白吃飯的時候),否則倒是默允或縱容了不正當。這樣看,無論「安樂死」應不應該實行,都與困難無關,那專家說了半天等於什麼都沒說。
但法律不是強制嗎?不過,此強制與彼強制有些不同。其一:法律是事先商定的規則,由不得誰見機行事,任意修改。比如足球,並非是由裁判說了算,而是由規則說了算,是為法治,故黑哨也逃不脫制裁。其二:法律是由大家商定的,不是由什麼人來強制大家商定的,所以大家才自願受其制約。又比如足球,一切規則都是為了保持足球的魅力,以贏得人們廣泛的喜愛,倘只取決於權勢的好惡,看台上寥寥然只坐著幾門誰家的親戚,那足球也就完了。
人是不可替代神的,否則人性有恃無恐,其殘缺與醜陋難免胡作非為。惟神是可以施行強制的——這天,這地,這世界,這並不完美的人性,以及這差別永在、困苦疊生的人之處境,都可以理解為神的給定。上帝曾向約伯指明的,就是這個意思:你休想篡改這個給定,你必須接受它。就連耶穌,就連佛祖,也不能篡改它。不能篡改它,而是在它之中來行那宏博的愛願。
要把這一節寫滿:這怎麼辦?
於是乎還有一件事也就明白了: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年代,愛願何以越來越稀疏,越狹隘。最後竟弄到荒唐滑稽的地步。比如曾https://read.99csw.com經有過這樣的事:公交車上上來一位老人,是否給他讓座也要先問問他是貧農還是地主,是工人還是工賊。
當有人(以及每一個人都可能)受此酷刑的折磨與侮辱之時,法律和法律之上的愛願,只擺出幾項改變它必然要遇到的困難,就可以溜之大吉並且心安理得了嗎?
在邏輯的盲區,或人智的絕地,勿期圓滿。但你的問,是你的路。你的問,是有限鋪向無限的路,是神之無限對人之有限的召喚,是人之有限對神之無限的皈依。尼采有詩:「自從我放棄了尋找,我就學會了找到。」我的意見是:自從我學會了尋找,我就已經找到。
那麼可有並非人傳,而是眾目皆見眾耳皆聞的神跡嗎?有啊,有啊!我們頭上腳下的這個氣象萬千的星球不是嗎?約伯終於對之說「是」的一切,不是嗎?為什麼把一根木棍變成蛇算得神跡,滄海桑田、日走星移倒不算?為什麼點石成泉算得神跡,時時處處的「山重水複」和「柳暗花明」倒不算?為什麼天地之種種慷慨的饋贈算,而世間之種種嚴酷的困阻就不算?
人沒有死的權利——第二,此言也可作如下想:生的權利既為天賦,人便無權取消它,死既為天命之必然,故只可順其自然。話說到這兒,真像似有些道理了。
當然,應不應該,並不等於能不能夠。見報紙上有文章說,從中國目前的條件看,「安樂死」還不能夠很快實行。這我同意,但這又不等於說,我們不應該從現在就開始探討它的正當性和可行性。

二十四

二十八

有位一向自詡關懷生命意義的老友,忽一日自信看透了人生,說:「咳,什麼意義不意義,道德不道德的,你說是不是?」不小心我說了「不是」。場面於是有些沉悶,大家對坐無言,然後避開這話題胡亂說些別的。但我知道他心裏在說什麼——「虛偽!」我也知道這一句譴責後面的理由——「老實說,你不看重名利?」我還知道支持這理由的所謂看透——「什麼信仰呀愛願呀,這個呀那個呀,說說罷了,人生實實在在,不過死前的一次性消費,唱高調的不是傻瓜就是裝蒜。」
上述的虛偽固然不是美德,但畢竟留了一份美好的畏懼在頭上,而上述的坦蕩和實在,則無所畏懼到徹底不識了好歹。好與歹,豈可由實在引出?好與歹根本是心魂的詢問。難怪價值相對主義說怎麼都好,它是執實在而不思不悟,助人慾以坦然胡行。有了美好的畏懼在,虛偽則可望迷途知返,人便有了懺悔的可能。我有時設想,最不可救藥的虛偽什麼樣兒?比如說,有一天懺悔也不是因為看見了自己的污濁,而是追隨著時髦,受洗也不是為了信守神約,而是看它為一枚高雅的徽標,信仰呀愛願呀都跟把黑髮染黃一樣成了美容店的業務,那才真叫麻煩。
可要是這麼說,是不是就有點兒可笑?法律既定,一有「凍死骨」,你就說這不是結果,這是法律的開始之地,是法律需要完善的時候,那法律還有什麼權威?它豈不又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了?非也,這不是任人打扮,這是神命難違。法律也不是絕對權威,絕對的權威是神命:人有生的權利!倘這兒出了差錯,錯的一定是人,惟去檢點和完善人訂的規則,切不可懷疑那絕對的命令。
比如說,法律,正就是愛願于尷尬之後的一項思想成果。而且肯定,法律的每一次完善,都是愛願幾經尷尬之後的別開生面。斥罵的暢快,往好里說是童言無忌,但若挺悠久的一種文化總那麼孩子氣,大半也不是好兆。比如說,那就為詰問備好了麻木,以憤怒代替了思考,尷尬倒是沒了,可從此愛鬧脾氣。反躬自問越少,橫眉冷對越多,愛願消損,思想萎鈍,規則一旦荒蕪,比如說足球吧,怎麼踢呢?很可能就會像一個自閉的兒童,抱了皮球,一腳一腳地朝著牆壁發狠,魔魔道道地自說自話。

我有過這樣的經歷,幸而經歷到一半時得到了救援,因而我知道剩下的一半是什麼。我活過來了,但是有不得不去走那另一半的人呀。我閉上眼睛不去看他們,但你沒法也閉上心哪。我見過一個借錢給兒子透析的母親,她站在透析室門外,空望著對面的牆壁,大夫跟她說什麼她好像都已經聽不懂了。我聽說過一對曾經有點兒錢的父母,一天一天賣盡了家產,還是不能救活他們未滿成年的孩子,看見和聽見,這多麼簡單,但那後面,是怎樣由希望和焦慮終於積累成的絕望啊!
崇尚而不能推廣,原因就在這兒。平均,原也是多麼美好的願望啊,然而不好意思,人性確鑿是有些醜陋。人生來就有差別,不可能都自覺自愿去平均;這是事實而非道理,道理出於事實而非相反。當然愛願並不滿足於事實,這是后話。
但這不是結果呀,這正是法律或規則的起因。「朱門酒肉臭」先放一放再說,「路有凍死骨」則是在要求著法律的出面與完善。人有生的權利,有種種與生俱來的平等的權利,此乃天之賦予,即神命,是法律的根據。再比如足球,遊戲規則是人訂的,但遊戲——遊戲的慾望、遊戲的限制、遊戲的種種困阻和種種可能性,都是神定。這簡直就是人生的比喻,人世的微縮,就像長河大漠就像地久天長就像宇宙無垠就像命運無常,都是神的給定,是神為使一種美麗的精神得以展開而設置的前提,這不是規則的結果,而是對規則的呼喚,是規則由之開始的地方。在這一切給定之後,神說:人生而平等(不是平均)。生,乃人之首要的平等權利,因而,倘有窮到活不下去的人,必是法律或規則出了問題,是完善它的時候,而非廢棄它的理由。

二十九

平均不是平等。平等是說人的權利,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平均單講收穫,各位請再終點上排齊。平等,應該為能力低弱或起步艱難的人提供優越條件,但不保證所有的人一起撞線。平均卻可能鼓勵了貪懶之徒,反正最後大家都一樣。比如自由和愛情,怎麼平均?平均只可能是一個經濟概念,均貧富。平等則指向人的一切權利。這樣的造反當然不會造出法治,只不過再次泄露「寶葫蘆的秘密」——分田分地真忙。但這樣忙過之後怎樣了呢?我曾在陝北插隊,那是個特殊的地方,解放得早,先後有過兩次read.99csw.com土改:第一次均貧富之後不久,又出現了新貧農和新富農,於是又來了一次。這有點兒象孩子玩牌,矯情,一瞧要輸就推倒重來。這樣的玩法不可再三,再三的結果是大家都變得懶惰、狡猾;突出的事例是,分到田的人先都把田裡的樹伐作自家的木材,以期重新發牌時不會吃虧。可後來發現這其實白搭,再洗牌時所有的地里都只剩著黃土了。
貧窮的並不都是因為懶惰,富有的也未必全是靠著勤勞,相反,巧取豪奪也可致富,勤勞本分也有受了窮的。對此愛願當然不可袖手一旁。但愛願曾一時糊塗。相信了平均,結果不單事與願違,反而引狼入室弄出了強制。

三十四

「安樂死」還是不應該嗎?還是要「自然而然」地任那絕症對人暴施折磨和侮辱嗎?難道還有誰看不出「安樂死」並不是要取消人之生的權利,而是要解除那殘酷的刑罰,是在那疑難的一刻仍要信奉神命、行其愛願嗎?神命難違,神不單給了人生的權利,還給了人自由的權利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十三

如果你再走進另一些病床,走到植物人床前,走到身患絕症者的床前,你就更覺荒誕:這些我們的親人,這些曾經瀟洒漂亮的人,這些曾經都是多麼看重尊嚴的人,如今渾身插滿了各種管子,吃喝拉撒全靠它們,呼吸和心跳也全靠它們,他們或終日痛苦地呻|吟,或一無知覺地躺著,或心裏祈盼著結束,或任憑病魔的擺布。首先,這能算是人道嗎?其次,當社會為此而投入無數資財的同時,卻有另一些人得了並不難治的病,卻因為付不起醫療費就耽誤了。這又是怎麼了?人類到底出了什麼事?
這確實是個嚴峻的問題,不容含糊的問題。但想來,這還會是一個令多數人陷於尷尬的問題。因為你很少可能不是一個相對富足的人,因為貧困之下還有更貧困,更貧困之下還有更更貧困;差別從未在人類歷史上消滅過,而且很難想像它終於會消滅。還有一層,貧困的位置其實是誰都不喜歡的,一有機會,這位置很少有人願意留給自己。這樣,依照前述邏輯,還有幾個人敢說自己心懷愛願呢?還有多少愛願敢說是腳踏實地呢?甚至,愛願,還剩下多少腳踏實地的機會呢?然而愛願是要宏揚與實踐的,是要蔚然與恆久的呀。可要是依照前述邏輯,愛願,或愛的信奉,就只少數人夠資格享有它了,而且還是在一個隨時希望放棄這資格的時間段里。

十九

比如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語雖是人言,卻既暗示了人不能篡改的天賦事實,又暗示了人要超越其自然本性的方向。己所不欲,意味著人之有欲,且欲之無限——這是天賦事實。人慾無限,則可能損及別人(他者),而為別人(他者)所不欲——這也是天賦事實。人在人群,每個人就都是自己也都是他人,人類是萬靈萬物之網的一脈,個人又是人類整體之一局部——這是人之獨聞的天啟,人於是恍然而悟:原來如此,惟整體的音樂可使單獨的音符連接出意義,惟宏博的愛願是人性升華的路徑。所以愛願不是人的自然本性,而是人超越大熊貓等等而獨具的智慧,是見自然絕地而有的精神追尋,是聞神命而有的覺醒。
為貧困者捐資,無疑是愛願的一種實踐,但這就能平定前述那嚴峻的一問嗎?先看看捐資之後怎樣了吧。捐資之後,捐資者與受捐者就一樣富有了嗎?大半不會。大半還會是捐資者比受捐者富有,還會是貧與富並存,貧富之間的差距也不見得就能縮小,因為前述局面並無改觀——愛願依然要面對那嚴峻的一問,而且依然是不容含糊。除非你捐到一貧如洗。可這樣的人有嗎?
任何規則,都要有眾人的理解與擁護才行,否則不過一紙空文。再比如足球,單是裁判和球員知其規則還不行,球迷要是不懂,這球也甭踢。比如說,自家一輸球,看台上就起鬨,再輸,球迷就退場,那還不如甭踢,先就算你們贏了吧。不過,要是裁判有「貓兒膩」呢?當然,誤判應當理解,偏袒也要忍耐而後申訴,但若有人以權壓眾,包庇、慫恿黑哨呢?甚至事先就已排定了比賽的結果呢?球迷們那就給它一大哄吧,然後退場——此乃義舉,算得上護法行動。

十八

什麼事兒呢?比如平均主義。貧富扯平不就是平均主義嗎?可平均主義的後果料必一大半中國人都還記得:平均絕難平均到全面富裕,只可能平均到一致的貧窮——就像賽跑,不可能大家跑得一樣快,但可以讓大家跑得一樣慢。但麻煩還不在這兒,麻煩的是,平均主義是要以犧牲自由為代價的。為什麼?很簡單:既不能平均到全面富裕,便只好把些不聽話的削頭去足都碼碼齊,即便是碼成一致的貧窮也在所不惜。不聽話的——真正的麻煩在這兒!平均必然要以強製為倚靠,強制會導致什麼,歷史已屢有證明。30年前我在農村插隊,村中就有幾個腦筋「跑得快」的,只因想單幹,就被推到台上去批鬥。另幾個不聽話的,只為把自家的細糧賣了,換成更經吃的玉米和高粱,便被一繩捆去,以「投機倒把罪」坐了班房。

三十五

怎麼回事?哪兒出了毛病?「務施」者,難免為他人所不欲,故當「勿施」;「勿施」者,又難免誤失了聖訓,故又當「務施」。那麼,「勿施」與「務施」的分寸誰來把握?魚與熊掌可否兼得?水與火,怎樣和諧共處,相得益彰?
那麼,強制平均怎樣?可強制本身就不平均——誰來強制,誰被強制呢?或者,以強制來使人自覺自愿?這玩笑就開得大了,多半就要成全了強人篡取神位的圖謀。倘人言即是神命,對也是對,錯也是對,芸芸眾生豈不凶多吉少?
這怎麼辦?

十七

或要用一生來問:這怎麼辦?
我聽有位護士說過:「看著那些沒錢透析的人,覺得真不如壓根兒就沒發明這透析呢,乾脆要死都死,反正人早晚都得死。」這話不讓我害怕,反讓我感動。是呀,你走進透析室你才發現(我不是說其他時候就不能發現)最可怕的是什麼:人類走到今天,怎麼連生的平等權利都有了疑問呢?有錢和沒錢,怎麼竟成了生與死的分界線?這是怎麼了?人類出了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