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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春秋》三傳——魯史及其注本 第三節 「三傳」的「微言大義」

第六章 《春秋》三傳——魯史及其注本

第三節 「三傳」的「微言大義」

此外還有對經文措詞的解釋。比如《左傳》在「鄭伯克段于鄢」的本事之後,還有下述一段文字:
宋人對於《春秋》學家的這種「微言大義」曾經有過一針見血的批判。《通志·災祥略》說:「凡說《春秋》者,皆謂孔子寓褒貶於一字之間」,「此之謂欺人之學」。
對比「三傳」解經:《左傳》基本上沒有超出經文行文容許的範圍。它只說明隱公雖長卻是庶出,桓公雖幼卻是嫡子,所以隱公只是攝政而不書「即位」。《公羊傳》認為隱公、桓公俱是庶出,而桓公的母親地位高,因而不書「即位」乃是為了成全隱公想把國家治理好之後再讓位給桓公的初衷。這已經包含著臆測之詞了。到《穀梁傳》則更進一步發揮,說不書「即位」是史官批判桓公,表彰隱公。但是隱公是不應該表揚的,因為他讓位的意圖根本不正當,是行小惠而違背大道。所以他雖善而不正。結果,道理越講越大,而離題越來越遠。
《公羊傳》:「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歲之始也。「王」者孰謂(指誰)?謂文王也。曷為(為何)先言王而後言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為什麼說)王正月?大一統也。公何以不言及位?成公意也(成全隱公的意願)。何成乎公之意(成全隱公什麼意願)?公將平國(把國家治理好)而反之桓(交還給桓公)。曷為反之桓?桓幼而貴,隱(隱公)長而卑。其為尊卑也微,國人莫知(兩個人都不是正夫人生的,尊卑差別不大,百姓不了解)。隱長又賢,諸大夫扳隱而立之(把隱公請出來立為君)。隱於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將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輔佐)幼君九-九-藏-書也。故凡隱之立,為桓立也。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適(通「嫡」,立正夫人之子)以長不以賢,立子(立姬妾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桓公之母,地位高於隱公之母)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據《公羊》說,隱公、桓公母俱為妾)
到了漢代以後,今文經學家沿著這條任意發揮的路子鑿空羅織,並且加以理論化,諸如《公羊》學家的「三科九旨」等等,把「微言大義」大大地(幾乎是無限地)加以吹脹,實際上是各憑自己的封建倫理觀念捕風捉影,意在把一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尊王攘夷」等政治的、倫理的概念,乃至後世儒家「忠孝節義」的說教,一齊納入《春秋》這部政治教材,以期借「聖人」的名義使之神聖化,甚至法律化,從而為君權統治服務。所以兩千年來,「春秋大義」的統治權威,帶著法的色彩,一直統治著人們的思想,直到五四運動才漸告衰竭。
人們著書立說乃至敘事狀物,本來無法擺脫主觀認識的制約,因此遣詞用語總會表露出作者的主觀評價,而且這種評價總是一定的社會意識的反映。比如在封建社會裡把殺君殺父叫「弒」,把殺亂臣賊子叫「誅」。這兩個詞的含義不只是「殺死」,「弒」還有「大逆大道」的色彩,「誅」還有「懲處兇惡」的意味。這些詞義上的差別反映著封建社會的社會意識。史官記事號稱「秉筆直書」,實際上就是通過一定的措詞來表現他們的社會意識。因此《春秋》本身存在著反映一定社會意識的,帶有傾向性的行文、用語,而且表現出一定的規律性,是不足為奇的。用今九九藏書天的觀點來看,研究這些問題,屬於社會語言學的任務。但是傳統的經學可不是研究語言,而是研究政治。舊經學家是把《春秋》作為政治教材來遵奉的。《孟子·滕文公下》說:「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史記·太史公自序》說:「《春秋》辨是非,故長於治人」,「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可見舊經學研究《春秋》的目的在於「治人」,進而「治世」。從這個角度來認識問題,我們就會理解為什麼舊經學把「微言大義」看得那麼重要,以至於不講「微言大義」就算不得經學。下邊還是以隱公「元年,春,王正月」為例,看一看「三傳」的解說:
《公》、《穀》兩傳也有補充史實的地方,所補有《左傳》不載的,也有詳于《左傳》的,但為數不多,主要講「微言大義」。所以前人說《左傳》傳事不傳經,《公》、《穀》傳經不傳事。朱熹說:「《左氏》是史學,《公》、《穀》是經學。史學者,記得事卻詳,于道理上便差;經學者,于義理上有功,然記事多誤。」這是傳統的看法。實際上《春秋》是以史書而加經書之冕,所以「三傳」都是講史,也都是講經。不過《左傳》重在史實;《公》、《穀》重在史論。不管史實、史論,對於研究中國的政治史、文化史、學術史、思想史都是很有用的資料。
《左傳》: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於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這段話本來應該和「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在一起,今本《左九九藏書傳》置經文之前)
這段議論告訴我們:史官在記事的同時還要表態。史官的職責要求他記事之前先要結合人物的「名分」(即一個人的尊卑、貴賤、嫡庶等宗法地位)對事件及人物的行為作出忠奸、善惡、是非、曲直的評價(經學家叫做「美刺」、「褒貶」),然後再確定強調什麼,迴避什麼,從哪個角度寫,選擇什麼字眼兒等等,有許多講究。這些行文、措詞上的講究,經學家叫做「書法」,其中所蘊含的「美刺」、「褒貶」的道理叫做「大義」,合起來叫做「義法」或「義例」,也叫「微言大義」。「微言」就是簡單而微妙的措詞,「大義」就是大道理。此外還有「春秋大義」、「春秋筆法」、「一字褒貶」等說法,基本上都是這個意思。
實際上《春秋》並不那麼神聖,而且也並非處處都蘊含著「大義」。有個很明顯的事實:別國的殺君事件《春秋》稱「弒」,而魯國本身的殺君事件則不稱「弒」。可見在權勢者的刀斧面前,史官們也就顧不得什麼「大義」而從權達變了。而且,這種從權達變,也是合乎「春秋大義」的,叫做「為尊者諱」。此則適見其虛偽而已。
此外,按《春秋》記事體例,每個國君的元年都應該寫上「公即位」,但隱公元年沒有寫。《左傳》解釋說:「攝也。」這是告訴讀者:隱公並沒有正式即位,而是代弟弟(即後來的桓公)攝政。因為弟弟的母親是夫人,地位比自己母親的地位高,弟弟已立為太子,但年紀小,不能理政。類如這樣一些文字解釋有助於讀懂經文,所以是很必要的。
《穀梁傳》:雖無事,必舉正月,謹始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read•99csw•com之不取為公也(隱公不想作國君)。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將以讓桓也。讓桓正乎(讓給桓公對不對)?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隱不正而成之,何也?(隱公的作法不對還要成全他的志願,為什麼?)將以惡桓也(昭示桓公的惡)。其惡桓何也?隱將讓而桓弒之,則桓惡矣。桓弒而隱讓,則隱善矣。善則其不正焉,何也(善而又不正,怎麼理解)?《春秋》貴義而不貴惠,通道而不信邪(《春秋》看重公理而不看重私惠,相信正道而不相信非正道)。孝子揚父之美,不揚父之惡。先君(指惠公)之欲與桓,非正也,邪也。雖然(儘管如此),既勝其邪心以與隱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與桓,則是成父之惡也。兄弟,天倫也。為子,受之父;為諸侯,受之君。已廢天倫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蹈道,則未也(像隱公這樣的人,固然可以說他不看重國君的權位,但是他並沒有遵循著大道理辦事)。
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大意及解說]經文採取「鄭伯克段于鄢」的措詞是因為:共叔段的行為不像個弟弟,所以不稱他為「弟」。兩個人好像兩個國君打仗,庄公打勝了,所以按《春秋》的記事體例採用「克」字。把庄公叫「鄭伯」,是批評他不但不教育弟弟,而且有意放任他走上這條死路。庄公對不起共叔段,所以也不稱他為「兄」,只稱爵號。不寫共叔段「出奔」(出逃)的事,是史官難以下筆。因為按《春秋》記事之例,對有罪的人才能九九藏書用「出奔」的字眼兒。此次內訌,兩個人都有責任。史官覺得如果寫上「出奔」就等於單方面譴責共叔段,所以乾脆不提此事。
《公羊傳》在漢代以前是口耳相傳的,漢初才寫成文字。何休《公羊傳》隱公二年注說:「孔子畏時遠害,又知秦將燔《詩》、《書》,其說口授相傳。至漢,公羊氏及弟子胡毋生等乃始記于竹帛。」《穀梁傳》有引述《公羊傳》的痕迹,可知它的成文又在《公羊傳》以後。
舊說孔子作《春秋》,所以其中的「微言大義」都體現著孔夫子的意旨。《史記·儒林列傳》說:「西狩獲麟,(孔子)曰:『吾道窮矣!』故因史記作《春秋》,以當王法。以辭微指(旨)博,後世學者多錄焉。」「辭微」就是「微言」。「指博」就是「大義」。後來劉歆在《移讓太常博士書》里說「及夫子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卒而大義乖」,就概括出「微言大義」這樣一個《春秋》學特有的概念,成為舊《春秋》學家畢生探討的終極目標。
《左傳》解經,除了補充史實外,還有許多對經文文字的說明。比如前邊第一節《春秋》引文中「元年,春,王正月」這句話,《左傳》有以下的說明:「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左傳》在「王正月」中註上一個「周」字,意在說明《春秋》用的是周王的曆法。「王」指周王。我國史書記事。「紀元」是很重要的。過去每個封建王朝建立,都要確定自己採用的曆法,該曆法的一月一日就是紀元的開始。遵行這個王朝的紀元,就表示臣服於這個王朝,叫做「奉正朔」。魯國是周公之後,和周王朝的關係最密切,所以《左傳》特別解釋「王正月」是奉周王正朔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