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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宋代書院的發展與勃興 第二節 北宋的三次興學及其對書院發展的影響

第三章 宋代書院的發展與勃興

第二節 北宋的三次興學及其對書院發展的影響

隨著王安石變法的失敗,他的教育改革也失敗了。 自元祐(公元1086—1094年)至元符(公元1098—1100年)末,舊制一一恢復,第二次興學運動又告破產。
考察書院發展的態勢,不僅看其數量多寡,主要看其在社會上的地位和影響。慶曆興學前書院和其他形式的民間或私人辦學影響極大,幾乎成為當時教育的主導形式,對教育發展起著支配作用。而慶曆興學后,各級官學明顯地成為教育的主體,書院的地位和影響大為下降了。所謂書院沉寂正是指其地位和影響不像宋初那樣顯赫了。
北宋第三次興學是在崇寧元年(公元1102年)蔡京執政時發起的。
這些措施,都是為了發展官學。而熙寧、元豐年間的太學、各類專門學和地方各級官學也確實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和發展。特別是大胆實施太學「三舍法」,將學校教育與科舉考試並軌,這一大胆的嘗試,其成功與失敗都值得總結。
北宋第一次興學,是宋仁宗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由參知政事范仲淹主持的。
北宋文教建設方針的調整對書院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
王安石認為,天下之亂在於不知法度,而欲求革新,又苦於人才不足,而欲得人才必須使陶冶得其道。他詳細論證了教之、養之、取之、任之的一整套辦法。他提出:教之之道,在於擇材而教,教以實用之學,反對單純講說章句和課試文章;養之之道,在於「饒之以財,約之以禮,裁之以法」;取之之道,在於改革科舉,反對以詩賦、文辭取士,而代之以考試經義;任之之道,在於反對只問身世,不論其德,只講資格,不察其才的做法,主張人盡其才,才盡其用。關鍵是改科舉,興學校。
崇寧興學,在中央官學基本上仍沿襲王安石的太學「三舍法」,進一步擴大中央官學的規模,增加生員數額。崇寧興學的重點在發展地方官學。府、州、縣學普遍設立,並且形成比較穩定的體制和規模。但由於地方官員辦理不認真、不得力,更由於經費有限,許多地方官員以興學為名,科斂民財,強行攤派學額,索取糧錢,遭到強烈反對,最終地方興學也多流於形式。
宋初統治者為了「長治久安」採取了一系列措施,「興文教,抑武事」被確定為基本國策。
熙寧八年(公元1075年)規定各級各類官學必須以他親手修訂的《三經新義》為必讀教材。
宋初不斷擴大科舉登第名額。唐代科舉每舉不過10餘人,最多不過二三十人。宋初開寶三年(公元970年)原只取進士八名。宋太祖趙匡胤見未及第者眾多,決定將諸科十五舉以上終場者106人,「並賜出身」,使登第名額猛增十餘倍。開寶六年(公元973年)李昉知貢舉,取宋淮等11人。太祖嫌取額太少,極不高興,遂親自在講武殿複試落第舉人,取諸科96人,皆賜及弟,為宋代皇帝親自殿試開一先例。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宋太宗趙光義親御講武殿複試,取進士190人,諸科107人,https://read•99csw.com十五舉以上終場者184人賜及第,總額為500人,為科舉考試以來所未有。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宋真宗趙恆親試,共取各科登第者1800人。宋太宗趙光義當了22年皇帝,共取4500餘人。宋仁宗趙禎共有13次舉貢,登第者達14000餘人,每舉都在千人以上。
北宋書院從數量上看,從慶曆興學至北宋末的書院和宋初相比還是有所增加,部分地區增加的數字還不算少,例如:江西共有書院40餘所,建於慶曆興學以後的約佔3/5;浙江共有書院30餘所,建於慶曆興學以後的約佔80%;湖南共有書院十余所,建於慶曆以後的約佔60%。但宋初只有40餘年,慶曆以後的北宋有120餘年,相當於宋初的三倍,而且宋初戰亂仍未平息,社會經濟生活遭受長期破壞,在百廢待興、百業待舉的局面下,書院發展到近40餘所,確屬興盛之勢。慶曆興學后的百余年,社會相對穩定,經濟有所發展,書院發展有了更好的思想文化條件和經濟物質基礎,卻只建書院不足百所。關鍵在於朝廷的政策導向,重視了官學而忽視了書院,書院與官學相比,北宋中後期的書院與宋初相比,明顯地呈現出沉寂之狀。
富家不用買良田,書中自有千鍾粟。
安房不用架高梁,書中自有黃金屋。
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有女顏如玉。
出門莫愁無隨人,書中車馬多如簇。
男兒欲遂平生志,六經勤向窗前讀。
北宋慶曆年間至宋朝南遷,即從公元1043年至1126年,80餘年間,先後掀起三次大規模的興學運動,從朝廷到府、路、州、縣各級官府致力於振興官學,文教建設的方針和工作重心轉向興辦官學。從中央官學到地方官學都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但興辦教育的全部經費都由朝廷和地方官府負擔,實難得到保證。因此,除了統治集團內部鬥爭之外,經濟上力不從心也是造成興學不力,歸於失敗的原因。
為了貫徹「興文教,抑武事」的基本國策,在文教建設上重點實施兩項方針和措施。一是強化科舉考試製度;二是鼓勵和支持民間或私人辦學。
三次興學的來歷和意圖在於振興官學,糾正或彌補科舉考試的弊病和不足,並非有意抑制書院的發展。但朝廷重在興辦官學,減少了對書院的關注。而官學在一定程度上的發展,緩解了讀書士子「無所向學」的矛盾,書院處於自生自滅,少有人過問的境地,從而導致了北宋書院長期沉寂。王褘〔hui揮〕在《游鹿洞記》一文中竟說:「書院至崇寧末乃盡廢。」這是王褘面對北宋書院沉寂發出的感嘆。三次興學未必造成書院盡廢,有些書院廢毀也不一定全與興學有關,但在長達80餘年的三次興學運動期間,書院確確實實是沉寂了。
宋初的統治者經過https://read.99csw.com50餘年的努力,政權基本得以鞏固,社會比較穩定,經濟得到初步恢復和發展,為文教事業的發展準備了一定的條件,也對文教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已經有可能也有必要對文教建設的方針做出某種調整。
北宋興學期間和興學運動之後也建有一些書院,但無太多特色,無太大的影響,都不如宋初的書院那樣聞名於世。宋初聞名於世的著名書院在興學運動之後也再未顯示其輝煌業績,有的甚至多次遭廢棄之禍。這也反映了人們對書院的關注程度大為降低了。
三次興學為了保證官學的發展,分別採取了一系列有利於官學發展的措施,如:第一次興學規定:應科舉者須在官學讀書300日;第二次興學實施太學三舍法,以官學的考試升舍取代科舉應試;第三次興學對地方官興學有功者獎,興學不力者罰。這些措施不僅把各級官府的注意力引向了興辦官學,更重要的是將讀書士子拉進官學讀書。只有熱心官學者才能受獎,熱心私學或書院者不僅難得獎賞,反而會有興辦官學不力的嫌疑。各級官府自然也就無心關心私學或書院了。讀書士子只有入官學讀書才可能獲得應舉資格,獲得晉陞的機會,自然也就不願再空守山林入書院求學自修了。這也是造成書院長期沉寂的原因所在。
宋初統治者積極鼓勵和支持民間或私人辦學,使書院得到良好的發展機會和條件。但民間或私人辦學畢竟力量有限。儘管創辦了一批書院,但限於種種條件數量難以增加,規模也難以擴大。全國書院最多不過二三十所,每所書院生徒最多不過百餘人。實難滿足讀書求學的要求,也難滿足朝廷的人才需求。造成了人才需要、讀書要求與人才培養場所和條件不足的尖銳矛盾。而且民間或私人辦學的教學內容、培養目標、教學的方法隨意性很大,難於統一,也不利於人才培養。
強化科舉考試製度,提倡「學而優則仕」,「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思想,既為朝廷吸收社會人士,擴大統治基礎創造了更為有利的條件,又為貧寒的社會下層文人提供了「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機會。宋真宗有一首「勸學詩」很有代表性,詩稱:
興學運動與書院的沉寂是北宋教育發展史上的極富思考價值的教育問題。它提醒人們,特別是主持教育決策和指導責任的官府,怎樣處理好官學與私學的關係,特別是在文教建設方針和工作重點轉移時,如何避免顧此失彼,是很值得後人思考的。
崇寧元年八月,蔡京下令全國興學,十月建辟雍,可容納生員3000人。崇寧三年(公元1104年)續增州縣生員名額,規定大縣50名,中縣40名,小縣30名。有的縣竟多達1000餘人。地方官員興學有功者受獎。如建州蒲城縣縣學生員達千人,縣丞徐秉哲因此受獎,特升一級。辦學不力者即受罰,因此便多處發生強行向民眾攤派入學名額,稱作「聚學糧」的事件。陸遊在《老學庵筆記》卷二中記載:「崇寧間初興學校,州郡建九*九*藏*書學,聚學糧,日不暇給。士人入辟雍,皆給券,一日不可緩,緩則謂之害學政,議罰不少貸。」
實踐證明,宋初統治者強化科舉考試製度,鼓勵和支持民間或私人辦學的方針陷入了新的困境,必須做必要的調整。有識之士普遍認為走出困境的唯一途徑就是加強官府辦學,將朝廷文教建設轉移到重點興辦官學的軌道上。而且認為文教建設方針的調整、工作重心的轉移不僅有了必要,而且也有可能。興學運動已成為大勢所趨。
熙寧興學,除改革太學之外,還設立武學,講習諸家兵法;律學,講授法律律令;醫學,講授醫藥病理。總之,是為了更多地培養應用型的人才。
慶曆興學的重點在於使應科舉者先受相當的官學教育。規定所有參加科舉考試者,必須在官學讀書三百日,曾經應試的士子也必須在官學讀書百日。不入官學者不得應舉。
宋初朝廷為了表示對書院的支持和鼓勵,不斷有賜書、賜額、贈田、贈屋的舉動。宋初的著名書院,如:白鹿洞書院、嶽麓書院、嵩陽書院、應天府(睢陽)書院、石鼓書院、茅山(金山)書院……等,差不多都先後得此殊榮,這些書院也因此名聞天下,擴大了社會影響。朝廷的這些舉措也激發了更多的人熱心於創建書院。但自慶曆興學以後,直到宋朝南遷,80餘年間,幾乎未見一代皇帝對任何一所書院賜書、賜額、贈田、贈屋之舉。雖然從未採取過任何限制或約束書院發展的措施,實際上不聞不問,等於冷落了民間或私人辦學,冷落了書院,客觀上影響了書院的發展,削弱了書院的社會影響。

(3)三次興學對書院發展的影響

三次興學運動著眼于解決培養人才與選拔人才的矛盾,解決科舉與學校的關係,然而卻忽視了官方辦學與民間或私人辦學的關係。這也是北宋興學的一個值得重視的教訓。
北宋第二次興學,是在熙寧(公元1068—1077年)和元豐(公元1078—1085年)年間,王安石執政時發起的。
范仲淹對於當時科舉考試,朝廷或官府只管設立科目,以考試選人,而不在選考之先培養教育人,早有不同意見,曾多次上書陳述,對重科舉不興學校提出批評意見。
朝廷儘管三令五申,社會風氣終難扭轉,科舉之弊,愈演愈烈。統治者的主觀意圖與客觀效果背道而馳,不得不設法尋求擺脫困境的出路,對文教建設的方針和工作重點重新審視,理順培養人才與選用人才的關係。有識之士更感憂慮,強烈要求調整文教建設的方針和工作重點,探討發展文教事業新措施成為朝野內外普遍關心的問題。

(1)北宋文教建設方針的調整

(2)北宋的三次興學

宋初科舉不僅及第者人數大增,而且及第后的待遇也很優厚。宋初取消了唐代科舉登第者須再試吏部方可授官的制度。改為禮部科舉考試,及第后直接授官,進士登第者不數年往往赫然顯貴,名利雙收,極富吸引力。讀書人趨之若read•99csw•com鶩,埋頭苦讀,一心追求「功名」,皓首窮經,以求登第。
王安石親眼看到北宋王朝的內憂外患,國力衰竭,人才不濟。遂產生了教育興邦、人才救國的思想,立志改革科舉,興辦官學,培養有用人才。他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范仲淹興學失敗的前夕,寫了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
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正式頒布「太學學令」共140餘條,太學生增至2400餘人,學舍80齋,每齋容納生徒30人。興學經費也有所增加,「歲賜緡錢至二萬五千,又取郡縣田租、屋課、息錢之類,增為學費。」
元豐元年(公元1078年)通令各州、路、府設學官53員,加強興辦地方官學的專職機構和人員。將興學運動推及全國各州、路、府。
宋初強化科舉調動了讀書士人的積極性,促進了讀書風氣的興盛,也確實解決了大部分用人之急需。然而取額過多過濫,讀書士子為逐功名,埋頭讀經,不務實學,且作弊流行,毒化了社會風氣,難得有用之才。就連宋初的最高統治者也不得不承認科舉弊端叢生。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宋真宗曾下詔書,指出:「貢舉之門,因循為弊,躁競斯甚,繆濫益彰……仍委禮部貢院,自今科場,務精考試,無容濫進,用革澆風。」(《宋史·真宗紀》)天聖二年(公元1024年)宋仁宗又下詔書,指出:「學猶殖也,不殖將落。遜志務時敏,厥修乃來。朕慮天下之士,或有遺也,既以臨軒較得失,而憂其屢不中科,則衰邁而無所成,退不能返其裡間,而進不得予于祿仕,故常數之外,特為之甄采。而狃〔niu扭〕于寬恩,遂墜素業,頹弛苟簡,浸以成風,甚可恥也,自今宜篤進厥學,無習僥倖焉。」(《宋史·仁宗紀》)就是說,朝廷本來擔心科舉名額過少,屢不中舉,無以顯身,所以擴大名額,為這些人增加進身的機會,結果卻助長了苟且僥倖的惡習。
范仲淹在《上執政書》中明確提出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備狄戎、杜奸雄、明國聽等六大施政綱領。其中「重名器」的辦法就是慎選舉、敦教育。他尖銳批評不教育而只舉人的科舉制度,就好比農民「不務耕而求實」。他認為擇而不教,久則乏人,賢才必難以繼出。所以朝廷和官府應把興教育人放在第一位,然後才可望選拔有用之賢才。無奈那時他位卑言微,他的合理建議未被重視,當朝執權者都是既得利益者,極力反對他的主張,因此他的意見無法得以實施。
然而不久,由於統治集團內部鬥爭激化,范仲淹在鬥爭中失敗,並以朋黨之嫌,被斥離職,更由於興辦官學,經費大量增加,而朝廷財政支絀,難於維持興學費用。於是,原來反對興學,反對改革科舉的輿論又如沉渣泛起,「言初令不便者甚眾」。宋仁宗迫於這種壓力,遂下詔說:「科舉舊條,皆先朝所定也,宜一切如故。前所更定,今悉罷。」入學日限被取消,錫慶院也重新收回。地方官學雖未明令取消,但有些地方官吏只為貪圖崇儒之名,九*九*藏*書敷衍應付,地方官學多流於虛設。更有些地方官吏借興學科斂民財,敗壞了官學聲譽。讀書士子入官學求升遷的願望難以實現,竟有人把入官學視作混飯吃的場所。
北宋三次興學,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府均致力於發展官學,對民間或私人辦學很少顧及,民間或私人創辦的書院,朝廷和地方官府也很少過問。結果,宋初一度興旺的書院在興學運動中反而日漸沉寂了。
在三次興學運動中,一批名宿碩儒先後被中央或地方官學聘任,主持或掌教於各級官學,如:胡瑗、周敦頤、程顥、程頤、李覯〔gou夠〕、張載等,都先後在中央官學或地方官學任職從教,這也擴大了官學的影響,提高了官學的聲譽,吸引了更多的讀書士子入官學讀書受教。
北宋文教建設方針的調整,集中體現在改革和興建各級官學。所以三次相繼發動的興學運動,實際是興辦官學的運動。
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創立太學「三舍法」,將太學生增至1000人。「三舍法」即把太學分為內舍、外舍和上舍。外捨生700人,每年年終考試,成績優良的升入內舍;內捨生200人,每二年升級一次,入上舍就讀;上捨生100人,學行成績優良者可直接授官。實際上是用太學升舍的辦法代替了科舉考試,將育人的學校與選人的科舉歸於一途。太學的規模也加以擴大,在錫慶院和朝集院西廡建講書堂四所,增設太學直講十人,每二人共講一經。
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參知政事,即著手實現他的主張,變風俗,立法度,改科舉,興學校。
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八月范仲淹任參知政事,他近20年的宿願才得到實現的機會。他任職后的第一個建議就是《上十事札》,十件事中的第三件就是「請精科舉」,接著就建議興學校。
興學運動取得明顯成效,朝廷和官府重視興辦官學,讀書士子增強了入官學讀書的積極性,官學得到發展。據記載,興學不久,國子監生員由70人增至300人,講官博十也增十餘人。各講官分經教授,中央官學得以擴充和改進。為了滿足生員不斷增多的需要,又擴充國子監房舍,還把錫慶院撥給國子監做講殿。地方官學也得到迅速發展。著名學者和教育家胡瑗正是在慶曆興學運動時期先後任教蘇州州學和湖州州學達20餘年,並創立了聞名於世的「蘇湖教法」。仁宗皇祐(公元1049—1054年)末,更召胡瑗入京為國子監直講,將地方官學的先進教學經驗引入中央官學,「蘇湖教法」運用於國子監教學。胡瑗主持國子監后,四方學子不遠千里,雲集受業。
范仲淹的建議,得到宋仁宗的支持,于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三月下詔各州縣設立學校,並由本道使者選屬部官為教授,遇有不足再聘請鄉里宿儒有道業者充任。
興學運動客觀上造成書院沉寂,但沉寂不能說「盡廢」。同樣,北宋書院並未「盡廢」,也不能說北宋興學期間和興學以後的書院比宋初還要發達、興旺。
第一次興學運動就這樣,宣告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