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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國早期的考試製度 第二節 記載中的西周考試製度

第一章 中國早期的考試製度

第二節 記載中的西周考試製度

二是「諸侯貢士」。王畿之外的諸侯國也有貢士之制。《禮記·射義》雲:「諸侯歲獻貢士于天子。」鄭玄注曰:「歲獻,獻國事之書及什偕物也。三歲而貢士。舊說雲:大國三人,次國二人,小國一人。」天子對諸侯貢士的時間和人數都有規定,並且天子對諸侯能否及時貢獻及貢士的質量如何,還相應有獎懲之制。孔穎達《禮記正義·射義》疏雲:「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賜以衣服弓矢。再賜以秬鬯〔juchang巨唱〕(祭祀時灌地所用的以鬱金草合黍釀造的酒)。三賜以虎賁〔ben奔〕百人。號曰命諸侯……貢士一不適謂之過(注云:謂三年時也),再不適謂之敖(注云:謂六年時也),三不適謂之誣(注云:謂九年時也)。一絀以爵,再絀以地,三絀而地畢。」這裏所說的「適」,是及時貢士的意思,凡及時者,有獎;屢次及時者,論功行賞。反之,則要受絀罰。可見天子對諸侯貢士之重視。天子還要親自考核諸侯所貢之士,先令其試射于澤宮,然後在大射典禮上再行比試,大射典禮在射宮舉行。
西周時代的大學,稱為「辟雍」或「泮宮」,是貴族舉行隆重的「冠禮」的地方,也是貴族進行重要政治軍事活動的地方,他們常在這裏舉行祭祀和宴會,比賽射箭,選拔和考核武士。西周大學要求學習的主要內容是「六藝」。所謂「六藝」包含六門課程——「禮」、「樂」、「射」、「御」、「書」、「數」。
選士與選官為一途,選士即為選官,士有所舉則必有所官,《文獻通考·選舉九》說:「古人之取士,蓋將以官之,然則舉士與舉官非二途也。三代之時,法制雖簡,而考核本明;毀譽既公,而賢愚自判。往往當時之士被舉,未有不入官者也。」這裏說的「三代之時」,主要指的是西周時代,西周時代選士制度「舉士」與「舉官」為一途,必然大大刺|激了士人讀書學習的積極性,給廣大士人指出了讀書進學努力的方向,這也就促進了學校教育的大發展,反過來,又促進了士的培養規模的擴大。
據《周禮·地官·保氏》載:射箭的考核標準有五條:
西周考試製度不但有利於西周時代文化教育的發展,有利於西周社會的政治穩定,也奠定了中國古代考試製度的基礎。縱觀中國古代考試製度的發展,無論是兩漢的學校制度和察舉制,還是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亦或隋唐以後的科舉制,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側面繼承和發展了西周考試製度的特點。中國古代選士制度是中國獨具特色的選官制度、人才選拔制度,它與考試製度緊密聯繫。所謂「士」是創造、解釋與傳承文化知識的階層,即今日所稱的知識分子。選士制度與考試製度是聯結人才、知識分子與官僚機構的橋樑,它使人才、知識分子與官僚兩種社會角色合而為一,形成中國古代一種特殊的政治階層——士大夫。中國考試製度產生於西周,我們要考察中國古代的考試製度,不能不首先對西周的考試製度作如上的歷史考察。
按照《禮記·學記》所載,西周的大學已建立起一套分年考試的制度。學生到了規定的年齡入九_九_藏_書大學,大學每隔一年考查學生學業及操行一次。「一年視離經辨志」,即入學第一年考查學生閱讀經書的能力,能否分章析句,能否辨明學習的志趣。「三年視敬業樂群」,即入學第三年考查學生對學業是否專心,與學友相處是否和睦。「五年視博習親師」,即入學第五年考查學生學識是否廣博,對教師是否親敬。「七年視論學取友」,即入學第七年考查學生在學問上的見解和對交友的選擇是否得當。七年結束,考試合格者,謂之「小成」,即達到「小有成就」的標準。「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即入學第九年考查學生在學識上能否觸類旁通,在志趣上能否堅定不移。九年結束,考試合格者,謂之「大成」,即達到「大有成就」的標準。
這個九年制的大學在西周並未真正實行,只是一種設想,因為當時還不可能有學年教學制度、班級授課制度以及由低到高、循序漸進的教學計劃。不過,這種設想是十分可貴的,它作為一種大學教學指導思想對教育實踐與教育理論的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
上述鄉里選舉之制或稱之「賓興」之制,是在王畿之內施行的。
據《周禮·春官·樂師》載,周代還有六種小舞:「帗〔fu 扶〕舞」,為祭祀社稷時的舞蹈,要求舞者在柄上扎五色繒〔zeng 增〕帛,持之而舞;「羽舞」,為祭祀四方時的舞蹈,要求舞者持白鳥羽而舞;「皇舞」,為祈雨時的舞蹈,要求舞者頭插鳥羽,上衣飾翡翠的羽毛,手執五彩鳥羽而舞;「旄舞」,為祀辟雍時的舞蹈,要求舞者執氂牛尾而舞;「干舞」,為祭祀山川時的舞蹈,要求舞者持盾牌而舞;「人舞」,為祭祀星辰時的舞蹈,徒手舞,要求舞者揮袖而舞。
西周的考試製度對春秋戰國時期有很大的影響。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天子失官,學在四夷」,學術下移,士人流離。在社會上逐漸形成了一個新興的士階層,他們在新的歷史時期起著推動學術文化和教育發展的作用。而這個士階層,主要來源於西周學校教育制度培育的「士」和西周選士制度考試選拔的「士」。
《禮記·射義》記載:「天子試之於射宮。其容體比于禮,其節比於樂,而中多者,得與于祭。其容體不比于禮,其節不比於樂,而中少者,不得與于祭。數與于祭而君有慶,數不與于祭而君有讓。數有慶而益地,數有讓而削地。」天子在射宮考校士子的箭術,如果射箭時儀容、動作合於禮,節度合於樂,而且射中靶子的次數多,就可以參与天子的祭祀。如果儀容、動作不合於禮,節度不合於樂,而且射中靶子的次數少,則不得參与天子的祭祀。多次參与祭祀的,諸侯就能得到褒獎。多次未能參与祭祀的,諸侯就要受到斥責。多數得到褒獎的,就可以增加封地。多次受到斥責的,就要削減封地。
我國學校教育,起源很早,大概夏、商時期有學校。到西周時代已有比較完備的學校教育制度。規定男孩在「昧辰」(童年)進入小學。《大戴禮·保傅》說:「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學小藝焉,履小節焉;束髮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所https://read.99csw•com謂「八歲而出就外舍」,就是入小學;「學小藝」,即初步的讀書、書寫與計數;「履小節」,即初習家族中日常生活時應遵循的禮節。所謂「束髮」即成童,一般是指15歲以上;「學大藝」,即掌握有關禮、樂、射、御等知識技能;「履大節」,即遵循朝廷君臣之禮。《禮記·內則》說得更詳細:「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九年教之數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
「書」與「數」是基礎文化課。「書」指書寫常用字,如天干、地支、方名等。「數」指計算加減及乘除等。《周禮》還提出有「六書」、「九數」等考核標準,但無細目。後人曾就「書」與「數」的考核標準作過種種猜測,這裏就不詳述了。
一曰「鳴和鸞」,「和」與「鸞」是車上裝飾的鈴,要求御者駕車時,鈴聲共鳴而有節奏;二曰「逐水曲」,要求御者駕車時,沿著曲折的江河馳驅而不顛墜;三曰「過君表」,「君表」指在險阻處插著旌旗的轅門,轅門中間放置石磴〔deng鄧〕為障礙物,要求御者駕車馳入轅門時而不碰撞石磴(車兩邊與石磴的間隙僅只五寸);四曰「舞交衢〔qu 渠〕」,要求御者駕車在交叉道上,往來馳騁,像舞蹈一般輕盈而有旋律;五曰「逐禽左」,要求御者駕車追趕禽獸,使其向左邊逃奔,以便君主射之(按周禮規定君主田獵時自左方射之)。總之,考核時要求御者沉著、敏捷、熟練,並能隨時密切配合射手。
這個九年制大學的考試製度具有以下幾個特點:明確了學習的要求和順序,並逐年加深、提高;強調入學之初,即對學生學習能力和學習志趣進行考查了解,以便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強調德育和智育的密切結合,在德育上考核「辨志」、「樂群」、「親師」、「取友」、「強立而不反」,即注重意志與信念的培養,在智育上考核「離經」、「敬業」、「博習」、「論學」、「知類通達」,即注重讀書、推理與判斷能力的進步;重視群體的教育影響,把建立親密的師生關係和同學關係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禮」是政治倫理課,其考核的內容很廣泛,包括了奴隸社會的宗法等級世襲制度、道德規範和儀節等。《周禮·大宗伯》把禮分為五類:吉禮、凶禮、賓禮、軍禮、嘉禮等。吉禮講祭祀,敬事邦國鬼神;凶禮講喪葬凶荒,救患分災,哀悼死亡;賓禮講朝會過從,使諸侯親附;軍禮講興師動眾,征討不服;嘉禮講宴飲婚冠等喜慶活動。
按《周禮·地官·鄉大夫》載,西周還存在一種貢士薦舉人才的制度,不過這僅限於較低級的官職,其途徑有二:
按《禮記·王制》載,西周規定,鄉學可以經過考試選拔少數俊秀者進入國學深造。其過程與步驟是這樣的:先由地方官「鄉大夫」主持考試,選拔鄉學中的優秀學生,報告于西周王室的「司徒」官,被選中的學生稱之曰「選士」。「司徒」官主持考試,「選士」中的優秀者升入「國學」中的大學,稱之曰「俊士」。凡已提名于「司徒」官的選士,可https://read.99csw.com免其一鄉的勞役;凡有升入大學的「俊士」,可免其一國的勞役。這些「選士」與「俊士」,皆稱之為「造士」,意思為進入大學「深造之士」。「造士」入大學九年學成后,「大樂正」官再主持考試,就「造士」中的優秀者提名于「司馬」官,稱之曰「進士」。又經「司馬」官主持考試,就「進士」中選拔其賢能者報告于周天子,視其才能的高下而任之以官職,予之以爵祿。這就是從「鄉學」中選拔優秀人才的四步考試製度。當然這種經過嚴格考試選拔的「國之俊秀」,是極少數,絕大多數學生仍在地方上序、庠、塾、校里學習。
西周除了在天子的王城和各諸侯的國都設立了國學之外,還依照地方行政區域組織而設立了鄉學。 鄉學規模比較小,僅設一級,都是小學程度。不過,因為地方區域組織的大小不一樣,鄉學的名稱也各不相同,如州設序,黨設庠,閭里設塾或校等等,皆屬於西周的地方學校。
一是「鄉里選舉」。西周設民政官員「司徒」官,負有各鄉教化之責,並命令各鄉大夫考察薦舉鄉里有德行道藝的優秀人才。「鄉里選舉」每三年一次,稱之為「三年則大比」,即三年一考試。考試主要內容是「德行與道藝」。如《周禮·地官·司徒》所云:「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 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禮賓之。厥〔jue決〕明,鄉老及鄉大夫群吏,獻賢能之書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內史貳之。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興舞。此謂使民興賢,出使長之;使民興能,入使治之。」即三年則舉行大考,考其道德行為與技藝才能,薦舉那些有德行和有才能的人,鄉老和鄉大夫率領其所屬的官吏與善良的鄉民,用鄉飲酒禮接待被薦舉的人。第二天,鄉老和鄉大夫及各級官吏,呈獻所薦舉的賢人能人的文書材料給周王,王再拜而接受它,把它收藏於天府,由內史收存其副本。然後鄉老與鄉大夫各在本鄉與鄉人舉行鄉射之禮,根據下列五個方面考察習射之人,並徵詢大家意見,預選下屬被薦舉的人才。「鄉射之禮」是大比的關鍵環節。據凌廷堪《鄉射五物考》所云:鄉射分為三次,「和」、「容」為第一次射,「但取其容體比於樂」;「和」為掌六樂聲音之節奏的樂器,第一次射的儀節體態要和從於樂。「主皮」為第二次射,即《司射命》之「不鼓不釋」,「蓋取其中」之射,皮為獸皮製成的箭靶。「主皮」之射是西周射禮中的最低等級,鄭玄注《周禮》說:「主皮者,張皮射之無侯也。」按《周禮·天官·司裘》:王者大射時,供應虎侯(以虎皮為飾的靶子)、熊侯、豹侯。在侯(靶子)的中心設置鵠的;諸侯大射時,供應熊侯、豹侯;卿大夫大射時,供應麋〔mi迷〕侯,也都在侯的中心設置鵠的。士射以犴〔an 岸〕為侯。所謂「侯」者,雖是射鵠,但實為貴族等級的標誌。而鄉射之禮「主皮」無侯,可見鄉射禮的參加者是士以下的庶民,這說明鄉屬地方的選士是以庶民為對象的。「和容」、「興舞」為第三次射,即《九*九*藏*書司射命》之「不鼓不釋」、「取其容體比于節,其節比於樂」。這即是說,鄉射禮對於眾庶的考核,以禮樂的節製為主,而主皮之射則為其技藝的考核。因此,鄉選的目的不僅是為了選拔具有 一技之長者,更主要的是重視被選者的思想和道德行為規範,並以此強調社會教化的方向,這反映了西周政治制度的總要求。
「樂」是綜合藝術課,其考核的內容主要有六代樂舞等。所謂六代樂舞,包括黃帝時代的「雲門」、堯時代的「大章」、舜時代的「大韶」、夏時代的「大夏」、商時代的「大濩〔huo獲〕」,加上西周新創的「大武」,簡稱為「六樂」。「雲門」、「大章」、「大韶」、「大夏」屬文舞,要求手執龠〔yue越〕(樂器)翟(鳥羽);「大濩」、「大武」屬武舞,要求手執干(盾牌)戚(斧鉞〔yue越〕)。武舞之中還有一種「象舞」,要求舞者持竿而舞。
「射」與「御」是軍事訓練課。當時作戰以戰車為主力。每輛戰車由甲士(包括御者、射手、盾牌手)和徒兵各若干組成。甲士身穿盔甲,在車上;徒兵步隨。車兵進攻的武器主要是弓箭,所以射箭與駕車是最基本的軍事技術訓練。
一曰「白矢」,要求射者的箭穿透箭靶,露出箭頭,重在考核射者開弓的臂力;二曰「參連」,要求射者第一箭射出之後,接著三箭連發,重在考核射者發射的速度;三曰「剡〔yan演〕注」,要求射者矢入箭靶,羽頸高,箭頭低,重在考核射者箭頭鋒利易入;四曰「襄尺」,「襄」即「讓」,要求射者禮讓,如君臣同射,臣不得與君並立,須後退一尺,以別上下尊卑,重在考核射者禮讓水平;五曰「井儀」,要求射者四箭射中箭靶,如「井」字形狀,重在考核射者箭法準確。
試射時要合乎一定的禮樂標準。不論是鄉里選士還是諸侯貢士,都十分重視試射。在其他條件都相同的情況下,則以試射的成績來作最後的裁決。對考核成績好壞,各有賞罰之制,反映了西周王朝對貢士的重視,對貢士試射的重視。所謂試射,不僅僅是試技藝的高低,而是為德行寓於道藝之中的考試方式。試射「進退周還必中禮」,而射禮,直接體現了道德倫理上的要求。如《禮記·射義》所說:「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鄉飲酒之禮。故燕禮者,所以明君臣之義也;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試射之人,前進、後退、左右轉動,必須合乎禮。
據《周禮·天官·保氏》載:駕車的考核標準也有五條:
又據何休《春秋公羊傳解詁》宣公十五年注曰:「行同而能耦,別之以射,然後爵之。」意思是說,若賢能在道德品行和技能相同的情況下,則以考核射箭技術高低來區別,授予優勝者一定爵祿。由此可見,當時對射箭的技術考核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綜上所述,西周貴族兒童教育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六至九歲在家中學習,學習簡單的數字、東南西北中等方名、天干地支等。第二階段,10歲「出就外傅,居宿于外」,便是入小學,學習以書寫、計數、音樂、舞蹈為主。這是沿襲氏族公社訓練孩童要住宿在外的風九-九-藏-書俗。不過這和《大戴禮·保傅》記述的八歲入小學略有出入。第三階段,13歲為成童,以學習禮、樂、射、御為主,這時該已入大學,禮、樂、射、御正是大學的主要課程。到20歲舉行「冠禮」后,便為「成人」,開始學禮。即學習掌握當時規定的禮制、儀節和道德行為規範等。這也是由氏族公社中訓練成童的辦法發展而來。如前所述,氏族公社訓練與考核成童的目的,在於培養公社正式成員,使之取得應有的氏族權利,履行應盡的義務,因此,其訓練與考核是和「成丁禮」密切結合在一起的。而西周貴族教育成童的目的,在於培養貴族成員,其教育和考核是和「冠禮」聯繫在一起的。
總之,西周時期無論是學校升選,鄉舉里選,諸侯貢士,都嚴格地按照一定的規範考核士子。《詩經·大雅·文王》曰:「思皇多士,生此王國,王國克生,維周之禎。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意思是說,生於周文王國度的英武智能之士,是國家賴以生存的棟樑,仰仗眾多優秀的周士,才開闢了「文王以寧」的局面。所以西周選官制除世襲制之外,尚能不拘一格地「選賢與能」,如《詩經·大雅·文王》所說:「凡周之士,不顯亦世」,雖非顯族,有功的賢能之士亦可以世襲爵祿。
育才與選士相銜接,選士與選官為一途,這是西周考試製度的一個顯明特點。西周的學校教育頗為發達,中央有國學,地方有鄉學,學校內還有一套比較系統、比較嚴密的教學、考核、獎懲、視學制度。學生業成以後是否被推舉,與其在學校的學習成績、考試成績及獎懲情況密切相關,這便能激勵學生,尤其是庶民學生勤奮讀書,努力上進。儘管西周學校主要是為貴族子弟設立的,只有極少數庶民中的上層分子經過嚴格選拔才有機會跟貴族子弟一道學習,但西周的考試製度畢竟給這些庶民學生以希望和鼓舞,這也是歷史事實。
貢士試射,「其節比於樂」,西周射禮所用之樂,嚴格標明了等級差別。射箭時的節度是:天子以《騶〔zou 鄒〕虞》之詩為節度;諸侯以《狸首》之詩為節度;卿大夫以《采蘋》之詩為節度;士以《采蘩〔fan〕凡》之詩為節度。《騶虞》是讚頌百官齊備的;《狸首》是讚頌諸侯按時朝見天子的;《采蘋》是讚頌卿大夫依循法度的;《采蘩》是讚頌士盡職盡責的。所以天子以百官齊備為節度;諸侯以按時朝見天子為節度;卿大夫以依循法度為節度;士以盡職盡責為節度。射禮與射樂含有多方面的人倫道德內容,就連射箭的技能之中,也包含人的道德修養,即所謂「射者,所以觀盛德也」。「內志正,外體直,然後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此可以觀德行矣。」射箭的人,內心意志堅定,外表身體挺直,然後張弓搭箭對準箭靶,手臂穩固。這樣才能談到射中目標。從這些動作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德行了。所以說,射禮可以用來觀察盛德。這就是西周重視試射的原因,堅持德行與道藝相結合的選士原則,並由此而推廣其社會教化,促進社會安定,庶民百姓安分守已,遵守君臣上下之道,不致「僭越犯上」,以加強王室對各諸侯國乃至廣大庶民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