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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喪葬禮俗 第三節 墳墓與陵寢

第九章 喪葬禮俗

第三節 墳墓與陵寢

還須提及,在古代帝王、貴族官僚的墓地上,十分明顯地代表著墓主等級地位的,是墓前大道(稱「神道」)兩旁陳列的石像雕刻群。這些石刻不僅有高低大小和數量的差別,而且類形品種也不同。例如明代,明孝陵前的石獸有獅、獨角獸、駱駝、象、麒麟、馬六種,共12對;石人有文臣、武臣二種,共四對。明長陵沿用孝陵石刻群的組合,只是增加勛臣一對,並成為明代皇帝陵的定製。至於官僚墓前的石刻群,《明會典》明確規定:公侯和一、二品官,是石望柱、石虎、石羊、石馬、石人各一對;三品官減去石人一對;四品是石望柱、石馬、石虎各一對;五品是石望柱、石馬、石羊各一對;而六品以下不準設置石刻。清代大體沿用明制,其他各代也都有類似的等級規定。另外,古代受到推崇的特殊人物,墓前神道也有石刻,如曲阜孔林神道即有石人、石豹、石角端(傳說神獸)、石望柱各一對。
約與君王墳墓稱陵同時,又出現了在帝王陵墓頂上或邊側建「寢」的制度。這是因為當時人們迷信死者靈魂就藏在陵墓的墓室中,建寢則可便於read.99csw.com死者靈魂用作飲食起居的處所。從漢代記載看,當時帝王的陵寢中陳設有坐位、卧床、幾、匣櫃和被枕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具,如同活人的居室一樣應有盡有。每天由宮女像對待活著的君主一樣,按照一定時刻為靈主靈魂整理床上被枕,提供盥洗用水,布置妝飾用具。每天還要按時刻獻供四次食品。這種帝王陵園建寢制度,開始於戰國時期,確立於漢代。東漢時曾一度把每年元旦朝賀皇帝的「元會儀」,搬到陵寢來而成為「上陵禮」,並建築了舉行儀式的大殿,使得陵寢在祭禮中的地位大大提高。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政局動亂,戰爭頻繁,陵寢難以保存,處於衰落階段。唐宋時期隨著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國家財政收入增加,陵寢制度又有進一步擴大和發展。明代擴大了祭殿的建築,取消了寢宮的設施,廢止了留宿宮人、日常供奉的形式,更加突出了朝拜祭祀的隆重禮儀。這種講究朝拜祭獻排場的風氣,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
從戰國中期開始,君王的墳墓有了專名,稱為「陵」。《史記·趙世家》載https://read.99csw•com,趙肅侯十五年(公元前335年)「起壽陵」,這是歷史上君主墳墓稱陵的最早記錄。君主墳墓稱陵的原因,據楊寬著《中國古代陵寢制度史研究》所說,主要有兩點。一是當時作為封建身分等級制中最高一級的國君,墳墓造得最高。現在咸陽以北的秦惠文王墓和秦武王墓都高三丈以上,這在當時墳墓中算是最高大的了。當時人們已經把高大墳墓比作山陵,因而很方便地把國王的高大墳墓稱為山陵。二是戰國時代人們已用山陵比作最高統治者,把最高統治者的死隱諱地稱為「山陵崩」。因此,當國王活著就預先建造墳墓時,為了避免不吉利,也就隱諱地稱為陵或壽陵了。這種把君王墳墓比作崇高的山陵,也是古代推崇皇權至上的一種表現。到了漢代,就已經是「無帝不稱陵矣」(顧炎武《日知錄》卷十五)。
土葬埋死者的地方叫墳墓。上古墳與墓是有區別的,葬后封土成丘稱墳,不堆土亦不植樹稱墓,後來才將墳墓連稱。據現代考古材料看,商代和西周的墓均無墳堆,如殷代的武官村大墓和婦好墓都不https://read.99csw•com見有墳丘。這與《禮記·檀弓上》所說「古也墓而不墳」是相吻合的。就是後世也有不起墳頭的土葬,如蒙古族有一種葬法,是將屍體深埋地下,掩土后驅馬踏平,任榛草生長,不留痕迹。墓上加墳的習俗,大約起源於春秋時期。據《禮記·檀弓上》載,孔子把已故父母合葬的時候就築了四尺高的墳丘。近年在河南固始侯古堆發掘的春秋晚期宋墓,已有了高達七米的墳丘。戰國以後,墳丘已較為普遍。墓上築墳主要是作為墓的標誌,同時也是為了增加盜墓的困難。自從墳丘式的墓葬推廣之後,墳墓的高低、植樹的品種以及佔地面積的大小,也都成了表示身分等級的一個標誌。漢代班固《白虎通德論·崩薨》引《春秋含義嘉》說:「天子墳高三仞,樹以松;諸侯半之,樹以柏;大夫八尺,樹以欒;士四尺,樹以槐;庶人無墳,樹以楊柳。」這反映了先秦的情況。至漢代,已將墳堆的高低列入法律條文:「列侯墳高四丈,關內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周禮·春官·冢人》鄭玄注引《漢律》)唐代之後,對品官墳制歷代都有了明確而具體的規https://read.99csw.com定,且大同小異。如《明史·禮志》載,明代功臣死後封王,墳地周圍100步,墳高二丈,四周墳牆高一丈;一品墳地90步,二品以下遞減十步,七品30步,七品以下20步;一品墳高一丈八尺,二品以下遞減二尺,七品以下六尺;一品墳牆高九尺,二品至四品遞減一尺,五品以下四尺。
與墳墓相聯繫的還有墓碑和墓誌。最初的墓碑是木製的。先秦王公貴族下葬時,因墓穴很深,棺木要用轤轆繫繩(即紼)緩緩地放下去,那裝轤轆的支架就是碑。這種碑的上端鑿有一圓孔,可扣住粗大的繩子,古碑上方有圓孔大概即由此而來。這種供懸棺入土的轤轆支架到漢代改為石制。起先所有的墓碑都是無字的,殯儀結束就留在墓穴里。後來就利用這現成的柱子刻上墓主的姓氏官爵、卒葬年月等內容。這種刻著文字、含有紀念性的「碑」,就是後來完整意義墓碑的雛形。到漢代墓碑就已立在墓上了,其製作越來越精細,碑文也多為歌功頌德之詞,成了炫耀死者身世、業績的手段。
漢代以後,還出現了與墓碑性質相同的墓誌。墓誌是和棺槨一起埋在墓穴內的石塊,上面九-九-藏-書刻有死者的生平概況。當初其作用主要是為了防備陵谷變遷,以此為標誌便於後人辨明墓穴,所以也稱為「埋銘」或「葬志」。魏晉時期,由於魏武帝等帝王曾以天下凋敝、碑表虛美等原因下詔禁止立碑,於是埋墓誌之風開始盛行,至北朝魏齊時達到極盛。最初墓誌的形狀各式各樣,北魏之後方形墓誌成為定製。一般墓誌是兩塊正方形石板,一上一下相合,平放置於棺槨前。上石為志蓋,刻有標題(某朝某官某人墓誌),並飾以花紋、神像。由於文字多為篆書,也稱為「篆蓋」。下石為志底,刻有志銘,主要內容是死者姓氏、籍貫、官階、生卒年月及生平事迹等。其內容用散文體的稱「志」,用韻文體的稱「銘」。有的有志無銘,有的有銘無志,而大多數是志銘兼而有之,所以統稱為「墓志銘」。墓穴埋志是我國古代一種頗具特點的喪葬禮俗,主要是為了表彰死者,以示永志懷念。南北朝之後的墓誌刻工愈加精細,形制結構也愈加講究。有的還刻有線畫青龍、白虎、朱雀、玄武(龜或龜蛇合體)等四方守護神形象和蓮花圖案紋飾。有的志蓋則雕成龜形,首尾四足出露,在龜背中間題寫死者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