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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漢武帝改革 第二節 改革政體,加強皇權

第二章 漢武帝改革

第二節 改革政體,加強皇權

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因淮南王劉安和衡山王劉賜交結賓客,蓄意謀反,漢武帝下令拿獲二王,廢二國為郡,株連被殺的列侯、大小官吏及賓客有數萬人。漢武帝又制定了「左官之律」和「附益之法」。「左官律」明確規定,凡在諸侯王國任職的官吏,地位待遇低於中央委任的官員,並不得到朝廷擔任職務。以此嚴格限制諸侯王私下聘用屬官。「附益法」嚴禁諸侯王招結賓客,結黨營私,限制他們的行動。「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漢書·諸侯王表·序》)。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武帝為祭祀宗廟,令諸侯貢獻酎〔zhou宙〕金助祭。他以酎金斤兩不足或成色不佳為借口,廢掉列侯106人,占當時列侯的一半。漢初以來諸侯王割據的狀況基本上得到解決。
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建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國家的人是秦始皇。他開創的封建政治制度為漢武帝所繼承,並將它完善、確立。漢武帝所做的不少事業對後世封建社會影響很大。
漢武帝時,諸侯王的勢力仍很大,嚴重地干擾著中央集九九藏書權。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漢武帝採納了主父偃的建議,頒布「推恩令」。規定諸侯王死後,不僅嫡〔di敵〕長子可以繼承王位,其餘子弟都能在封國範圍內得到分地,作為列侯。就是把大的諸侯國分成許多小國,歸中央政府設置的郡管轄。當時,齊國分為七國,趙國分為六國,梁國分為五國,淮南國分為三國。大國不過十余城,小國不過數十里。漢代前期列侯計408人,多數為「推恩令」施行後分封的。這項制度的推行收到了「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成效。
設置「刺史」,彈壓豪強。西漢初年,取消秦朝每郡設監御史一人督察地方的制度,改為不設專職官吏,由丞相臨時派遣丞相使巡視地方。這時各地豪強勢力利用封建宗法關係,結成強宗大族,以眾暴寡,兼吞土地,並且橫行鄉里,獨霸一方。針對這種狀況,漢武帝採取果斷措施,限制和打擊地方豪強勢力。除了繼續使用漢初的遷徙豪強的辦法外,重用一批以嚴酷著稱的官吏誅殺豪強地主。例如,河內太守王溫舒就是有名的「酷吏」之https://read•99csw•com一。他捕殺郡中狡猾奸詐的豪強大姓,株連千余家,籍沒全部家產。
實行「推恩令」、「附益法」,打擊諸王割據勢力。漢初,在地方上實行郡縣制,也有封國制,實際是「郡國并行制」。劉邦分封自己的子弟為諸侯王,也叫「同姓王」。當時有九個封國,他們都領土廣大,人口眾多。如齊王劉肥有六郡,共72縣。吳王劉濞〔bi幣〕有三郡,共52縣。同姓王政治上權力大,又擁有一定的軍權和財權。諸侯王成年後國勢日盛,成為割據一方的獨立王國。中央與諸侯王的矛盾日益加劇。漢景帝採用御史大夫晁錯「削藩策」的建議,公元前154年,削掉楚王戊等部分郡縣,激起諸侯王們的不滿。吳王劉濞乘機串通楚、趙等六國,打著「請誅晁錯、以清君側」的旗號,發動「七國之亂」。太尉周亞夫與大將竇嬰率軍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平定了叛亂。景帝下令取消諸侯王治民權,削弱了他們的部分權力。
確立「察舉」等選官制度,廣泛網羅人才。漢景帝以前,各級官吏多數按read.99csw.com軍功爵位高低選拔,也就是由功臣或功臣子弟來充任,亦有部分選自中郎、侍郎、郎中、議郎等郎官。他們都是侍衛宮苑和隨從皇帝的小官。漢武帝時,中央集權統治不斷加強,官僚機構也在擴大,原來的選官辦法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漢武帝在原有選官方法的基礎上,又確立了新的選拔官吏制度。文帝時已有了未成制度的「賢良」、「孝廉」之選。武帝時下令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各級官吏薦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如董仲舒、公孫弘等一批著名學者,就是經過「賢良」策試被重用的。爾後,又採用不受資產多少限制,依照人口數量,按比例進行選舉的辦法。對那些確有才幹而不肯出來作官的人,通過「徵召」的方式,由漢武帝親自召見,確實有真才實學的,即授給官職。同時,還利用上書言事的形式選官。天下官吏百姓都可上書,只要對國家發展有建樹的,就視其所長,授予職位。像主父偃、朱買臣、東方朔等人就是通過這種途徑進入朝廷而成為名臣的九九藏書。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漢武帝又採納公孫弘的建議,五經博士子弟每年考試成績優異者也可以授官。漢武帝這樣做,既招攬人才,充實了官僚機構,又擴大和鞏固了統治基礎。
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漢武帝下令將全國分成冀、幽、並、兗、徐、青、揚、荊、豫、益、涼、交趾、朔方13個州部,每個州部為一個監察區,設刺史(俸祿600石)一人,專司監察。每年八月,刺史巡行所屬郡縣,「以六條問事」,即刺史負責糾察強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強凌弱;二千石官不奉詔書遵承典制,魚肉百姓;阿附豪強,強行賄賂等六項內容。年終返回京城長安(今陝西西安)向皇帝報告。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又設司隸校尉(俸祿2000石),以三輔(京兆、左馮翊、右扶風)、三河(河東、河內、河南)、弘農七郡為監察區,專司檢查朝廷除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三公」外的百官和七郡主要長官。刺史和司隸校尉都隸屬於御史大夫,實際上他們直接聽命于皇帝,成為皇帝的鷹犬。上至御https://read.99csw.com史大夫下至刺史、司隸校尉,從中央到地方組成了一張完整的監察網路,形成了一套相當嚴密的監察制度。漢武帝對各級官僚機構的管理和控制進一步得到加強。
建立「中朝」,提高君權。西漢前期,丞相均由列侯充任,位尊權大。武帝登基后,他目睹竇嬰、田蚡皆欲專權,對朝廷十分不利。於是,武帝採取措施削弱和限制丞相的職權,加強自身的皇權。他親自過問朝政,同時,還起用了一批長期在自己身邊、地位較低的中下層官吏和侍從,作為高級顧問和助手,為他出謀劃策。如原來品級低下的少府屬官尚書令,用為皇帝掌管章奏文書,地位日益顯要。漢武帝還挑選部分賢良、文學為郎,冠以侍中、給侍中、常侍等頭銜,像主父偃、朱買臣、嚴助、嚴安等人,可以出入宮廷,參議軍國大事,建立「中朝」(也稱「內朝」)。由尚書令、中書、侍中等組成的「中朝」成為實際的決策機構,也是皇帝忠實的御用工具。而秦以來以丞相為首的由三公九卿組成的國家機關成為「外朝」,降為執行一般政務的機構。中外朝的形成,是漢武帝加強皇權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