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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二節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二節

——從這段話里可以看到,在一九四二年初回上海不久的張愛玲,已經很有名了。
她木著臉提出她的請求,一無笑容;
做了不少衣服,卻連件冬大衣都沒有,舅舅見了,著人翻箱子找出一件大鑲大滾寬大的皮襖叫她拆掉面子,裡子夠做件皮大衣。然而愛玲怎麼捨得割裂這件古董,拿了去如獲至寶。
自始至終,她沒有對他笑過,他也沒有對她發脾氣。他們都沒有提及她的母親黃逸梵。而後母孫用蕃,則一直躲在樓上沒有下來。
那時,我一面讀書,一面還得工作,也擠著時間寫些文章,做些翻譯投稿。張愛玲因在《西風》雜誌上徵文《我的天才夢》得過獎,所以我也聽聞過她的大名。惠慈和我走到女生休息室時,裏面沙發上、椅子上已經坐了很多人,有的在吃點心喝咖啡,有的在輕聲談話。惠慈領著我向靠窗邊坐著的一位戴很厚眼鏡片的女生招手。經介紹后,張愛玲微微起身後又坐下,笑眯眯地不發一言。張愛玲是一個長臉、身材高大、動作斯文的女生。張和我只聽惠慈兩面介紹。我才知張那時因在《二十世紀》雜誌上刊登過一篇《Chineses Life and Fashions》(《中國人的生活與服裝》)而聞名……
他木著臉叫她先去報名考轉學,「學費我再叫你弟弟送去。」
「這倒也是。」子靜笑了,這個姐姐什麼都能幹,可是論到說話,可九_九_藏_書是的確夠不上伶俐的。又怕見陌生人,讓她去和一群嘰嘰喳喳的中學生打交道,確實為難。他想了想,又說,「姐姐的文章寫得好,或者可以到報館找個編輯的工作。」
最有說服力的自然還是張子靜在《我的姐姐張愛玲》里所寫的,說張愛玲曾將聖約翰古板的教學方式與香港大學做比較,認為「與其浪費時間到學校上課,還不如到圖書館借幾本好書回家自己讀」;然而她後來又無奈地說,她輟學最重要的原因是錢的困擾。她想早點賺錢,經濟自立。
過了幾天,張愛玲登門了。這是父女反目后第一次見面,也是他們一生中的最後一次見面。
然而他們都不能夠。她從父親的囚室里逃了出來,可是她的記憶還鎖在那裡;他已經不見他的前妻十幾年,然而在女兒的臉上卻仍讀到她的神氣。
其中有個小插曲很讓人啼笑皆非——文學天才張愛玲在轉學考試時居然國文不及格,要去補習國文。真不知是她在香港對國文生疏太久了,還是考卷的內容與形式實在八股?
一九四二年秋天,張愛玲轉入聖約翰大學文學系四年級,弟弟張子靜進入經濟系一年級。姐弟倆終於達成了「同學」的願望。
「哪有你說得那麼容易?教書不止程度要好,還得會表達,能把肚子里的墨水說出來——這種事情我做不來。」
談話就此為止。似乎張愛玲已經給了自己的輟學一個充https://read.99csw•com分的理由——想早點自立,而且寫稿太費神,需要時間與精力。
子靜曾經天真地向姐姐建議:「你可以去找個教書的工作。」
那時有許多女人用方格子絨線毯改制大衣,毯子質地厚重,又做得寬大,方肩膀,直線條。炎櫻形容:「整個地就像一張床,簡直是請人躺在上面!」她自己則喜歡穿西式裙子和上衣,搭配一些中國古香古色的裝飾;或穿連衣裙,在脖子下加一繡花的像兒童圍嘴的裝飾;或都上穿杭紡絲襯衣,下系西式裙子,腰間系一條猩紅的流蘇。總之是中西混雜,能夠披掛上身的零件通統拿來,絕不浪費。
她再次走進父親的家時,曾經是想過要原諒他、也釋放自己的,可是她做不到。當她站在父親的藤椅前,當她嗅到那若有若無的鴉片香,當那看見客廳壁上陸小曼的油畫,她就想起了自己曾經的那一場毒打——她不能面對他。她更不能面對自己向他低頭。
關於張愛玲轉入聖約翰大學只兩個月復又休學,原因有幾種版本。
惠慈有課走了,留下我們兩個人。張既不說話,彷彿連眼睛也不看我。由於很窘,我只好打開書本看書,直到快到下一節課時,我才向張打招呼走出休息室。
而我,當時自己心事重重,也不知錯過這個機會而覺得可惜,也不在乎什麼名人不名人的,反怪張有點驕傲。沒多久,在課室里就再也見不到她了https://read.99csw.com,可能已經輟學。」
——她仍然這樣堅持于著裝的「特別」,把穿衣服當成寫文章,「語不驚人死不休」。
而我以為最重要的原因是她不願意再向她父親伸手。
張愛玲仍然搖頭,淡淡地說:「我替報館寫稿就好。這陣子我寫稿也賺了些稿費。」等一下又說,「寫稿要全身投入,花費不少精力,到學校上課就覺得很累,所以,不想上學了。」
他們兩個,都不能忘記。
張家這時已經搬出別墅,住進了一幢小洋房,光景一年不如一年。然而子靜避開繼母跟父親婉轉地提起姐姐的轉學申請時,張廷重倒也沒有拒絕,沉吟了一下說:「你叫她來吧。」算是同意了。
可惜她沒在聖約翰呆多久就又退學了。
不過張愛玲倒也沒放在心上,只當成一件笑話說給弟弟聽,並且開學不久便從國文初級班跳到高級班。
「為什麼呢?你英文、國文都好,怎麼不可能呢?」
愛玲搖搖頭,說:「不可能的。」
「一九四二年我在上海聖約翰大學英文繫念書。秋季開學后,有一天下課走向女生休息處時,遇到好朋友潘惠慈(她已去世,她三嫂即早期電影明星胡蝶)對面走來說:『金川,我今天給你介紹一個你的同道,她叫張愛玲,你們一定會談得來。』又說,『她寫中英文都很好。』
在這一次見面之前,他們都是設想過和解的,一個是為了贖罪,一個是為了釋懷——無論是罪https://read•99csw•com孽還是仇恨,背負得太久,都會令人疲憊而窒息。他們都希望可以藉著這次見面來解脫自己,也釋放對方。
而她的文章也是越寫越多,越寫越好,不僅接連在《泰晤士報》上發了多篇劇評和影評,也寫了些關於服裝與時尚的稿件。最長一篇是發在《二十世紀》雜誌上的《Chineses Life and Fashions》(《中國人的生活與服裝》,后譯成中文在《古今》雜誌上再發表時改名為《更衣記》),篇幅足有八頁之多,還附了她自己親繪的十二幅關於髮型與服裝的插圖,真箇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姐弟倆終於可以常常在校園裡見面了,而炎櫻也一同轉入了聖約翰,繼續與愛玲同學。兩個人一個矮、胖、活潑不羈,一個高、瘦、沉默寡言,相映成趣的畫面再次成為校園內的一道風景。炎櫻還計議著要做兩件衣裳,各寫一句聯語,在路上遇見了,上下句便忽然合成一對。
姑姑曾經拆了祖母的一床夾被的被面保存著,米色薄綢上灑淡墨點,隱著暗紫鳳凰,愛玲看了,又是驚艷,立即捧了去給裁縫改成衣裳,雖說「陳絲如爛草」,那裁縫居然也答應了。
然後她便走了。
過後,惠慈問我與張談得如何,我以實情相告,她怪我說:『應該自己湊上去談話呀!張愛玲現在很有名呢。』
那一大堆從香港帶回來的奇裝異服出盡了風頭,其中有一匹廣東土布,最刺目的玫瑰紅九-九-藏-書印地子上,墨點渲染出淡粉紅花朵,嫩黃綠的葉子,料子卻很厚,可以穿一輩子似的。還有同樣的花草印在紫色和翠綠地子上,她也各樣買了一匹。那樣樸拙艷麗的花色,鄉下也只有嬰兒會穿,她卻用來做衣服,自覺保存劫后的民間藝術,彷彿穿著博物院的名畫到處走,遍體森森然而飄飄欲仙,完全不管別人的觀感。
她們兩個仍然喜歡在穿上下功夫,從中國傳統和民俗中獲取服裝設計的靈感,齊聲批評時下看不入眼的裝束。
她最愛的就是這種有著深厚古意的錦衣了。有一次她穿著一件前清老樣子的繡花襖褲去參加同學哥哥的喜宴,滿座賓客都為之驚奇不止。
他沒有忘記她曾經是怎樣地叛逆,她也沒有忘記他曾經是怎樣地暴虐。
她的同學劉金川曾應《萬象》之邀寫過一篇《我所知道的張愛玲》,這樣回憶她們在聖約翰的見面:
張愛玲則是鵝黃緞子旗袍,下擺掛著長達四五寸的流蘇,那種打扮只有在舞台上才看得到,即使大學周六下午開舞會,也不會有人穿那種衣服,亮晶晶地耀眼。她那樣招搖地走在校園裡,在場女生都相互又好奇又有趣地看著,異口同聲地問:「她是誰?」「是新插班生嗎?」「哪來的?」「穿得好怪!」
然而驚鴻一瞥,聖約翰已經留下了她的雪泥鴻爪,她的同學們也記住了那綠野仙蹤——為了她的特立獨行,為了她的奇裝炫人,更為了她的才情與盛名。
整個會見過程不足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