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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二進香港 第二節

第十四章 二進香港

第二節

就像悅耳的音樂,或是深思的微笑;
完成前兩章后,愛玲拿給麥卡錫看,麥卡錫大為驚異佩服,又羡慕又忌妒——因為一個中國人的英文竟可以好到這樣,叫他覺得慚愧。
然而不論他的信仰留給他多大的啟迪,
張愛玲先後為「美新處」翻譯過多部作品,包括海明威的《老人與海》、瑪喬麗·勞林斯的《小鹿》(重版時更名為《鹿苑長春》)、馬克·范·道倫編輯的《愛默森選集》、華盛頓·歐文的《無頭騎士》等。
她向麥卡錫提出自己的創作計劃,並報告了故事梗概。麥卡錫從前在中國北方呆過,親眼目睹北京解放,對中國農村的情形也有相當的了解,聞言只覺這個提議好得不得了。
憑著過硬的文學功底與語言特長,愛玲得到了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新聞處的翻譯工作,美新處處長理查德·麥卡錫說:「她是文學天才。我認識的兩位文學天才之一。」——另一位是羅伯特·佛洛斯特,曾四次獲普利策詩作獎。
張愛玲在「美新處」工作的這段歷史,給她再次帶來負評和非議,《秧歌》《赤地之戀》也因而被懷疑是美帝支持的反共宣傳。然而麥卡錫曾在答記者高全之時表示,張愛玲只是為他們做翻譯工作,翻譯一本就算一本的薪水,她的小說創作並不在合作計劃內,他們從未要求她命題寫作,小說題材與內容完全由張愛玲獨立完成。
文章的風格與所使用的語言是密不可分的,照章直譯的翻譯是不成功的翻譯。翻譯大師傅九九藏書雷曾有經驗之談:「譯書的標準應當是這樣:假設原作者是精通中國語文的,譯本就是他使用中文完成的創作。」他在譯書之先總要再四精讀原作,吃透原作的精神和全部細節后才著手翻譯,使閱讀者像看本國故事一樣親切流暢。
「我喜歡教堂;我喜歡僧衣;我喜歡靈魂的先知;
每個人說過了,就會長嘆一聲,慶幸地嘆息:「幸虧是出來了。」
《秧歌》是先有英文版後有中文版的。開篇的場景完全照搬了她去溫州途中的見聞,幾乎是從《異鄉記》里直譯過來的。
誰會?
愛玲十分重視這次見面,盛裝前往。馬寬德大為驚艷,以至於把她的一言一行都被他視為時尚,連看到張愛玲的綠趾甲也當成某種流行,悄悄問麥卡錫:「為什麼她的腳趾頭要塗綠彩?」麥卡錫也不知道,於是又問愛玲。愛玲發窘,哭笑不得地回答:「那是我塗的外用藥膏啊。」麥卡錫忍不住揚聲大笑起來。
這期間恰好美國作家馬寬德(John P. Marquand)來香港訪問,麥卡錫負責招待,便引薦愛玲認識。
「這是我所看到的國外書籍里最摯愛的一本。……老漁人在他與海洋的搏鬥中表現了可驚的毅力——不是超人的,而是一切人類應有的一種風度,一種氣概。海明威最常用的主題是毅力。他給毅力下的定義是:『在緊張狀態下的從容。』書中有許多句子貌似平淡,而充滿了生命的辛酸,我不知道青年的朋友們是否https://read.99csw.com能夠體會到。這也是因為我太喜歡它了,所以有這些顧慮,同時也擔憂我的譯筆不能達出原著的淡遠的幽默與悲哀,與文字的迷人的韻節。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希望大家都看看這本書,看了可以對我們這時代增加一點信心,因為我們也產生了這樣偉大的作品,與過去任何一個時代的代表作比較,都毫無愧色。」
麥卡錫說,他和莫瑞都很關心愛玲的生活,把她當女兒一般看待,愛玲在美國結婚時,莫瑞打電話來報喜,麥卡錫聽了十分高興,以為這下子她的生活有著落了,不禁脫口而出:「那好極了!」莫瑞知道他的意思,立即說:「我們女兒沒嫁出門,倒招進個窮女婿。」他這才知道賴雅窮途潦倒,比張愛玲更不如。
麥卡錫對張愛玲的賞識與關心是真誠的,除了在她初到香港時接納她為美新處兼職翻譯人員外,在一九五五年張愛玲到美國后也仍延請她為香港美新處和「美國之音」做翻譯,張愛玲一九六一年訪台,也由麥卡錫接洽安排。
馬寬德曾於1938年獲得地位頗高的普利策文學獎,小說《普漢先生》英文原名《H. M. Pulham,Esquire》,1940年初版,1941年被米高梅公司拍成電影,中文譯名為《富家子的婚姻》。張愛玲就讀於香港大學,大概曾讀過原著,又或是看過電影,她的《十八春》就脫胎於此。這使得後來一些故做驚人語的批評者們竟指她抄襲。
我心裏https://read•99csw•com覺得僧寺中的通道
海明威因創作《老人與海》而於一九五四年獲諾貝爾文學獎,這也是張愛玲當年應「美新處」之約及時翻譯成中文本的原因。迄今為止,這是《老人與海》最早的中譯本。
我不願意做那黑衣的僧侶。」
事實上愛玲自己對這一點從未諱言,她在給宋淇的信中,曾明確提及《半生緣》《十八春》改寫后的題目)借鑒《普漢先生》。《普漢先生》的原著我沒見過,聽說沒有中譯本,自然也沒在大陸出版過,不過我看了許多相關的介紹,知道那是一個關於四角戀愛的故事——批評者便是根據這一點非議《半生緣》的。
餐畢,麥卡錫將《秧歌》前兩章給馬寬德,請他評鑒。馬寬德于這種門面功夫顯然不耐煩,委婉地說自己應酬多,大概沒功夫看。然而當夜大雨,他在香港半島酒店房間里便連夜將稿子看完了,次日一大早便打電話給麥卡錫,說:「我肯定這是一部好作品。」
麥卡錫畢業於愛荷華大學,主修美國文學。一九四七至一九五零年曾派駐中國,任副領事,後轉至美新處服務,一九五零至一九五六年派駐香港,歷任資助訊官、美新處副處長及處長等職,主持「中國報告計劃」,包括報紙新聞記事的製作與傳播、雜誌專題報導、電台難民訪問、以及學術論文——這些,被左派統稱為「反共宣傳」,然而麥卡錫個人認為他們雖有立場上的偏頗,卻努力做到誠信,拒絕一切虛假唬人的報道,比如有人宣稱九九藏書全家人在廣東受拷刑,在雪地里跪了一整天,麥卡錫就曾批語:廣東的雪,該是北京運來的?
——後來《秧歌》在美國的出版,也多承他的推介幫忙。
面對喜愛的外國著作,她有強烈的寫作衝動,而且是英文寫作的衝動,因為只有英文,才能表現出西方文學中特有的「淡遠的幽默與悲哀」。
張愛玲是藉著翻譯外國名著在暗暗積蓄,準備一次寫作上的大突破。
——這就是《秧歌》的誕生,英譯本的書名為《The Rice Sprout Song》。
此外美新處也有正常的出版業務,主要是美國書籍的中文翻譯——他便是這樣認識了張愛玲。
麥卡錫且反問:「我了解這些批評。然而我懷疑當時如果我們不關注她,誰會及時施援!」
張愛玲說過:「我逼著自己譯愛默森,即使是關於牙醫的書,我也照樣會硬著頭皮去做的。」——然而說歸說,她的翻譯卻仍然是毫不含糊的。我們從這首詩里,不難看出張愛玲的風格。
翻譯是工作,是謀生的手段;創作才是心頭好,是初衷。張愛玲翻譯之餘,一直在尋求新的寫作題材。
張愛玲默默地聽著,開始構思一部新小說,並且決定嘗試更新的寫作方法,題材、角度、文字的風格、乃至結構的模式,都勢必要革舊求新。從前改了名字「梁京」仍然被人認出文筆來,真是失敗;這次用英文寫作,一定要像浴火的鳳凰一樣,活出新的生命。
那些年,幾乎每隔些日子就有從內地逃出來的人,大家難得聚在一https://read.99csw.com起,說起來都是些血淋淋的故事:「土改」運動為了充數,把普通中農升格做富農,又做地主,後來就給槍斃了;農民的麥米桑麻都要統一賣給公家,標準隨幹部來定,說聲「不合格」,又怕他們再次來纏,便潑一桶紅水上去,打個記號,農民一年的心血就此作廢,挑麻回去的路上,紅水滲過麻筐一路滴滴噠噠,簡直是條血路;繳完了公糧又要做軍鞋,捐款支前,捐飛機大炮,這還只是經濟上的損失,最慘的是那些被動員上了前線的志願兵,連槍都不會開就上了戰場……
其中海明威《老人與海》一經出版,立即被稱為中譯本的經典之作。張愛玲在譯序中寫道:
其實同題創作的例子比比皆是,李太白《鳳凰台》全套《黃鶴樓》,納蘭容若的詞中常常照搬前人舊句,而毛澤東那句膾炙人口的「山舞銀蛇,原馳蠟象」也是套的《紅樓夢》詠雪聯句「伏象千峰凸,盤蛇一徑遙。」然而誰敢說他老人家抄襲?
《秧歌》的英文版首頁上寫著「獻給理查德與莫瑞」,理查德便是麥卡錫,而莫瑞·羅德爾女士是張愛玲在美國的出版代理人。這使得許多人都認為這部作品是在他們的授意下完成。然而事實上,愛玲只是要感激他們在她最困窘的時候給予的幫助。
換言之,翻譯不只是炒冷飯,而應當是一種再創作。張愛玲在這一點上,顯然是與傅雷不約而同的——雖然,許多批評家認為,他們此前曾於上海的報刊上就寫作技巧有過一次不著面的交鋒。這裏舉一首愛默森的詩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