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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桂的信

吳三桂的信

吳三桂與李自成翻臉時,給被拘在北京的父親吳襄寫了一封「絕義書」,指責吳襄「隱忍偷生,甘心非義,既無孝寬禦寇之才,復愧平原罵賊之勇。夫元直荏苒,為母罪人,王陵、趙苞二公,並著英烈。……父既不能為忠臣,兒亦安能為孝子乎」。
第一信勸吳襄出逃,「並祈告知陳妾,兒身甚強,囑伊耐心」。第二信讓吳襄歸降自保,並打聽「陳妾安否,甚為念」。吳襄曾有意讓陳圓圓騎馬自投山海關,吳三桂聽說,在第三信中發急道「如此輕年小女,豈可放令出門?父親何以失算至此?兒已退兵至關,預備來降,唯此事實不放心」。
作出吳三桂那種選擇的,代不乏人,只是很少像他惹出那樣大的麻煩。吳三桂一家與read•99csw•com滿人世代為敵,最後卻引辮子兵入關,至多爾袞背盟之後,又一味畏葸,受封平西王,自己也把頭髮剃了。他自己是想學申包胥的,但假如秦國復楚之後,順便加以吞併,申包胥也就成吳三桂了,而那並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宋室南渡之後,華夷之防,較前代嚴得多了,到了吳三桂的時候,申包胥已全不可學。吳三桂是武人,他的幕中怕也沒有通曉古今之變的人來勸一勸他。
韋孝寬是北朝時的名將,平原指的是三國時的禰衡。信中提到的另幾個人,徐庶為了母親棄劉投曹,王陵、趙苞則相反。項羽將王陵的母親請到軍中,想把王陵招來,王母則暗托使者告訴王陵不要以己為意。趙苞九-九-藏-書守郡,鮮卑人捉到他的母親,推到軍前,趙苞認為為臣之義,不得顧私恩,拒絕鮮卑人的要挾。
吳三桂一怒北歸,並沒有下定最後的決心。唯恐傳聞失實,他又給吳襄寫了兩信。這第四信最長,不妨全文錄之:「前日探報陳妾被劉宗敏掠去,嗚呼哀哉!今生不能復見。初不料父親失算至此。昨乘賊不備,攻破山海關一面,已向清國借兵,本擬長驅直入,深恐陳妾或已回家,或劉宗敏知系兒妾,並未姦殺,以招兒降。一經進兵,反無生理,故飛稟問訊。」
人一多,時間一長,什麼樣的典型都不會少。不論做什麼事,總不愁找不到先例,以給自己開脫。只是「大義滅親」這種事,做則不妨,但調子一定要唱准,九-九-藏-書該哭就要哭,該嘔血就要嘔血,而且,只能以大義為辭,怎麼好以滅親為期?信雖是記室寫的,但必定句句是吳三桂的授意,把責任一股腦兒推到父親身上,難免梟獍之譏,醜話說在前面,可謂殊不知體。
三問三答后,吳三桂暴跳如雷,立刻北返,決意與李闖為敵。他的憤怒並非全為陳圓圓,不過,陳圓圓也確實是他的心愛之人。闖軍進京后,吳三桂在十天內給吳襄寫了六封信,封封提到陳圓圓,超過對父親的關心。
吳三桂這種人,對女性的態度,現代人已不易捉摸。最穩便的辦法,是承認當事人自己的說法,盡量少下裁斷。中國的傳統,是最喜對別人的事下裁斷,依據是價值觀;而價值觀是一張價格表,什麼在上,什麼在https://read.99csw.com下,何者為大,何者為小。但人心九竅,世事萬緒,頗有不能為表格所盡者;何況義務表之外,還有對後果的衡量呢。價值衝突的永恆,大概不會在愛情之下;至於黑白分明,那是官方文告和九流小說里才有的事情。
人或問:吳三桂連老父都可以不顧,怎麼會為了陳圓圓「衝冠一怒」呢?其實,吳三桂決意興兵時,更是顧不得陳圓圓了。事後吳襄全家都被處死,陳圓圓能活下來,只因為那時她已不被當成吳家的人。吳三桂本來是決定投降李自成的,從山海關率兵南來,走到沙河驛(在今河北遷安),遇到從北京逃出的家人,證實了他以前風聞的一些消息——「家裡還好吧?」「依法沒收了。」「我父沒事吧?」「依法逮捕了。」「九-九-藏-書那個人(陳圓圓)呢?」「依法奪去了。」
如果我們承認吳三桂對陳圓圓確實愛如生命,又怎麼樣?公利高於私利,國事重於家事,是大多數人都承認的;但這種觀念,實來自後果的考察,而非推理得來。自古的習慣是把它當做義務規定下來,而沒有邏輯結構的義務主義,招來的衝突自然多了去啦。吳三桂是個自利的人,但自利本身是很難責備的。他對明王朝的義務,他對家庭的義務,未必就如後人所想的那麼容易取捨。須知古代的家庭觀,關係著社會的根本,實在是動搖不得,如歷代帝王雖都想拿忠壓倒孝,沒一個能完全成功的。
何況中間還夾雜著愛情呢。愛情是美好的,但在價值觀里,專事搗亂——這是對現代人而言,古代是不怎麼拿愛情當一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