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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慶女兒的悲慘命運

西門慶女兒的悲慘命運

經濟又要使女兒元宵兒(按:這個丫頭是曾和陳經濟有過奸|情的),薛嫂兒和玳安兒來對月娘說。月娘不肯把元宵與他,說這丫頭是李嬌兒房中使的,如今沒人看哥兒(指她自己的兒子孝哥),留著早晚看哥兒哩。把中秋兒打發將來,說原是買了扶侍大姐的。這經濟又不要中秋兒,兩頭回來只教薛嫂兒走。他娘張氏便向玳安說:「哥哥,你到家頂上你大娘,你家姐兒們多,豈稀罕這個使女看守,既是與了大姐房裡好一向,你姐夫已是收用過她了,你大娘只顧留怎的?」玳安一面到家,把此話對月娘說了。月娘無言可對,只得把元宵兒打發將來。經濟這裏收下,滿心歡喜,說:「可怎的,也打我這條道兒來。」正是饒你奸似鬼,也吃我洗腳水。
陳經濟搭了楊大郎作夥計,楊大郎卻趁他在嚴州府吃官司的機會,挾帶貨物私逃,陳經濟討飯回家,多虧那忠僕陳定,不計前嫌仍然幫他。下面一段,就是寫他回家的情形的。
上弔只當打鞦韆(事在第九十二回)
陳定聽見大姐死了,恐怕連累,先走去西門慶家中,報知月娘。月娘聽見大姐弔死了,經濟娶唱的在家,正是冰厚三尺,不是一日之寒,率領家人小廝,丫鬟媳婦,七八口往他家來。見了大姐屍首,吊得直挺挺的,哭喊起來,將經濟拿住,揪來亂打,渾身錐子眼兒也不計數。唱的馮金寶躲在床底下,采出來也打個臭死。
按:「錐子眼兒」是形容傷口的形狀,「渾身錐子眼兒」即是把陳經濟打得遍體鱗傷了。吳月娘之所以痛打陳經濟,其實並非真的要為西門大姐申冤、出氣。看下文自明:
吳月娘遞的這張狀紙是「夠狠」的,開首是自報身份及告狀事由:
吳月娘歸還的只是西門大姐原來的嫁妝。這當然不能令陳經濟滿意。
書中寫:
這大姐亦罵:「沒廉恥的囚根子,沒天理的囚根子,淫|婦出去吃人殺了,沒的禁害,拿我煞氣。」被經濟採過頭髮,儘力打了幾拳頭。他娘走來解勸,(經濟)把他娘推了一跤,她娘叫罵哭喊說:「好囚根子,紅了眼,連我也不認的了。」
陳經濟氣死母親,對妻子又如何呢?
第九十二回寫:
按:馮金寶把「偷米換燒餅吃」當作西門大姐一條罪狀,姑勿論是否事實,她以主婦身份而要「偷米換燒餅吃」,其處境之可憐。亦可知矣。但陳經濟反據此責怪妻子。書中寫:
吳月娘乘機報復(事在第九十二回)
(月娘因)家中正七事八事,聽見薛嫂兒來說此話,唬得慌了手腳,連忙雇轎子,打發大姐家去,但是大姐床奩箱廚陪嫁之物,交玳安僱人,都抬送到陳經濟家。
按:吳月娘只提養活了陳經濟之事,不提他家有財物寄存之事,顯見是有心吞沒。從這段描寫中,也可見到西門大姐的懦弱性格,她是知道此事的,並曾為此受過丈夫許多氣,但在繼母面前,卻不敢言說。不過,氣儘管氣,吳月娘還是要西門大姐回夫家去。
月娘說的當然是謊話,不過陳經濟卻也是不敢當真和吳月娘硬碰的。他的父親是已死的犯官,他本人又無財無勢,「地位」比吳月娘還不如,若是當真打起官司,吳月娘吃的虧小(可以用錢擋災)他吃的虧更大(官以借口說是贓物沒收)。「得些好意須回手」,他也只能通過中間人薛嫂,來與吳月娘討價還價了。
按:陳定是陳家的忠僕,家主陳洪(經濟之父)獲罪之後,九-九-藏-書他仍留在陳家服侍主母(張氏)的。張氏後來搬亡夫的靈柩回鄉,亦是由他護送的(見第八十八回)。所以,張氏對他的信任更在對兒子之上。陳經濟問母親要錢,張氏不肯給他,他竟然毆打母親。張氏被迫拿出二百兩銀子給他做本錢,開了間布鋪,由陳定掌柜。這一段寫陳經濟的種種惡行,「逆毆」母親,誣陷忠僕,終於將陳定趕走,活畫出一個既怯懦又凶暴的敗家子典型。「撾」的本義是擊打,此處「撾著人家本錢就使」的「撾」則含有敲詐意思在內。
只見元宵瞧了半日,叫道:「爹,不好了!俺娘吊在床頭上弔死了!」著小郎才慌了,和唱的齊起來,跺開房門,向前解卸下來,灌救了半日,那得口氣兒來?原來不知多咱時分,嗚呼哀哉死了!
但陳經濟非但不聽母親勸說,反而變本加厲來對付妻子。
西門慶死後,家道一落千丈固不消說,更重要的是,西門家的權勢,也因西門慶之死而冰消瓦解了。這一點造成了陳經濟敢於「鬧事」的現實基礎。
陳經濟最著緊的是要討回被岳家所侵佔的財物,妻子若不能幫他達到這個目的,就不讓妻子回來;西門大姐被他打怕了,也再不敢回去;但吳月娘卻不願讓她繼續留在娘家,怎麼辦呢?事情終於得到解決,吳月娘在歸還財物這個問題上作了一點小小的讓步。
卻表陳經濟自從西門大姐來家,交還了許多床帳妝奩,箱籠傢伙,三日一場嚷,五日一場鬧,問他娘張氏要本錢做買賣,他母舅張團練,來問他母親借了五十兩銀子復謀管事,被他吃醉了往張舅門上罵嚷,他張舅受氣不過,另問別處借了銀子,干成管事,還把銀子交還將來。他母親張氏,著了一場重氣,染病在身,日逐卧床不起,終日服藥,請醫調治,吃他逆毆不過,兌出二百兩銀子交他。叫陳定在家門首打開兩間房子,開布鋪做買賣。(經濟)逐日交朋友陸三郎、楊大郎,狐朋狗黨,在鋪中彈琵琶,抹骨牌,打雙陸,吃半夜酒,看看把本錢弄下去了,陳定對張氏說:「他每日飲酒花費」,張氏聽信陳定言語,不託他;經濟反說陳定對布去克落了錢,把陳定兩口兒攆出來外面居住,卻搭了楊大郎做夥計。這楊大郎名喚楊光彥,綽號為鐵指甲,專一糶風賣雨,架謊鑿空,撾著人家本錢就使。
陳經濟寵妾欺妻,到了如此程度,難為西門大姐也能忍受。
跟著寫陳經濟如何寵妾欺妻,逼令妻子上弔的事實。最後寫的是:
有日到于臨清,這臨清閘上,是個熱鬧繁華大馬頭去處,商賈往來,船隻聚會之所,車輛輻輳之地。有三十二條花柳巷,七十二座管弦樓,這經濟終是年小後生,被這鐵指甲楊大郎領著游娼樓,串酒店,每日睡睡,終宵蕩蕩,貨物倒販得不多,因走在一娼樓館上,見了一個粉頭,名喚馮金寶,生得風流俏麗。色藝雙全,問青春多少,鴇子說:「姐兒是老身親生之女,止是她一人掙錢養活,今年青春才交二九一十八歲。」經濟一見,心目蕩然,與了鴇子五兩銀子房金,一連和她歇了幾夜。楊大郎見他愛這粉頭,留連不舍,在旁花言說念,就要娶她家去。鴇子開口要銀一百五十兩,講到一百兩上,兌了銀子,娶到來家……他娘張氏見經濟貨倒販得不多,把本錢倒娶了一個唱的來家,又著了口重氣,嗚呼哀哉,斷氣身亡。
若不具告,且思經濟恃逞凶頑,欺氏孤寡,聲言還要持刀殺害等語。情理難容,乞賜行拘到案。九-九-藏-書
西門大姐自縊身亡(事在第九十二回)
在西門大姐被陳經濟打跑,回到娘家之後,西門家又接連發生幾件不如意之事,「較大」的如孫雪娥被家人來旺兒盜財拐去,給官府拿獲,知縣斷案:雪娥交官媒發賣,來旺坐監,這場官司鬧出來,連帶吳月娘也出了丑;「較小」的如來安兒小廝之走和家人來興媳婦之死等等,都是令得吳月娘心煩意躁的事。陳經濟就趁此時機,使媒婆兒薛嫂兒來和吳月娘「說話」。
拒絕接受妻子回家(事在第八十九回)
從這一段的敘述,可知吳月娘乃是藉此乘機報復日前陳經濟膽敢向她討回箱籠之事,而她的主要目的,也是在於重新奪回箱籠(亦即西門大姐原來的嫁妝)。所以她不但立刻叫家人把箱籠搬回去,而且親自出面告官,免使陳經濟將來過不得日子之時,「還來纏要箱籠」。
(聽了馮金寶的訴說之後)這陳經濟就信了。反罵大姐「賊不是材料淫|婦!你害饞癆饞痞了,偷米出去換燒餅吃,又和丫頭打伙兒偷肉吃!」把元宵兒打了一頓,把大姐踢了幾腳。這大姐急了,趕著馮金寶撞頭罵道:「好養漢的淫|婦,你抵盜的東西與鴇子不值了,倒學舌與漢子說我偷米偷肉。犯夜的倒拿住巡更的了!教漢子踢我,我和你這擯兌了吧(注:『擯兌』是一命抵一命,與她拼了之意)!要這命做甚麼?」這經濟道:「好淫|婦,你擯兌她?你還不值她個腳指頭兒哩!」也是合當有事,禍便是這般起(陳經濟)於是一把手採過大姐的頭髮來,用拳撞、腳踢、拐子打,打得大姐鼻口流血,半日蘇醒過來,這經濟便歸唱的(指馮金寶)房裡睡去了。由著大姐在下邊房裡嗚嗚咽咽,只顧哭泣。元宵兒便在外間睡著了。
須知在西門慶生前,地方官吏因他是現任理刑千戶,又是當朝蔡太師的乾兒子,誰敢不奉承他,西門慶一死,只剩下寡婦孤兒,誰還來買吳月娘的賬?吳月娘不但無官威可憑,還得時刻擔心鬧出官司。倘若陳經濟當真告到官府,官府未必會把財物斷髮給他,但吳月娘「破財」卻是免不了的——西門家是塊大肥肉,處理案件的官吏還有不乘機楷油的嗎?吳月娘權衡利害,當然不能因小失大了。書中寫:
經濟說「這是她隨身嫁我的床帳妝奩,還有我家寄放的細軟金銀箱籠。須索還我。」辭嫂道:「你大丈母說來,當初丈人在時,止收下這個床奩嫁妝,並沒見你的別的箱籠。」
三日一場嚷 五日一場鬧(事在第九十二回)
只肯歸還大姐嫁妝(事在第九十一回)
按:「打我這條道兒來」即依他劃出的道兒(所開的條件)。陳經濟道又得到一個丫頭,便即心滿意足,自以為是勝方。這正是如廣東俗語說的「跌倒落地抓把砂」,表現了小人物要顧全面子的「自我膨張」心理。
陳經濟本來就已經是花天酒地的了,在楊大郎的引誘之下,自然是更變本加厲了。書中寫:
到晚上,(經濟叫)一頂轎子把大姐又送將來,吩咐道:「不討將寄放妝奩箱籠來家,我把你這淫|婦活殺了!」這大姐害怕,躲在家中居住,再不敢去了。
薛嫂以「知情人」的身份,對吳月娘說「只是經濟風裡言風裡語,在外聲言發話,說不要大姐,寫了狀子,巡撫、巡按處要告月娘,說西門慶在日,read•99csw.com收著他父親寄放許多金銀箱籠細軟之物。」薛嫂是個手段圓滑的媒婆,她沒有打正「陳經濟代表」的旗號,卻裝作是不值陳經濟所為、同情吳月娘的模樣,來給吳月娘打這「小報告」,試探吳月娘的反應。這一試探收到了效果。
就這樣,西門大姐結束了她可憐的一生。不過,她生前沒人可憐,死後倒是有人為她申冤、出氣。這個人是她的繼母吳月娘。書中寫:
討價還價(事在第九十一回)
(吳月娘打了陳經濟、馮金寶之後,又率領家人)把門窗戶壁,都打得七零八落,房中床帳妝奩都還搬回去了。歸家請將吳大舅、二舅來商議,大舅說:「姐姐,你趁此時咱家死了人(若)不到官,到明日他(指陳經濟)過不得日子還來纏要箱籠。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不如到官處斷開了。庶杜絕後患。」月娘道:「哥見的是。」一面寫了狀子,次日月娘親自出官,來到本縣授官廳下,遞上狀去。
按:「正宅」在此處意指「正印官」。「扭南面北」,兩人不願對面,形容不和之貌。下面一段,寫西門大姐和馮金寶各自向丈夫告狀。西門大姐說的是實情,馮金寶則只是砌辭誣陷。但不用說陳經濟是只相信寵妾說的。
第八十九回寫:
賤丈夫蠻不講理(事在第八十九回)
讓步的內容容后,先說吳月娘之所以肯作這點讓步的背景。
(吳月娘)備辦了一張祭桌,豬首三牲,羹飯冥紙之類,封了一匹尺頭,教大姐收拾一身縞素衣服,坐轎子,薛嫂兒押著祭禮先行。來到陳宅門首,只見陳經濟正在門首站立,那薛嫂把祭禮教人抬進去。經濟便問「那裡的?」薛嫂道了「萬福」說:「姐夫,你休推不知,你丈母家與你爹燒紙,送大姐來了。」
按:「薅」一解消耗,「薅凈」在此處是拔光之意。西門大姐在《金瓶梅》一書的女性之中,可說是最守「婦道」的,卻被丈夫如此侮辱,罵為「淫|婦」,真是不值之至。
在西門家的女性中西門大姐是最可憐的一個,她的母親早死,父親雖然只她一個女兒,對她也是漠不關心,所予的「為父之責」,只是在她出嫁的時候,給她一份嫁妝而已,正常的父愛則是欠奉的(她那短命的弟弟官哥兒雖然只活了一年零兩個月,書中卻有許多關於西門慶如何「寶貝」這個嬰兒的描寫,但「父女之情」的描寫在《金瓶梅》中則找不到。縱然西門慶對官哥兒之愛也不能說是「正常的父愛」,但「重男輕女」則是非常明顯的。)
陳經濟被吳月娘趕出去后,初時西門大姐還留在娘家。後來陳經濟的母親張氏將丈夫的靈柩從東京搬回原籍家中,吳月娘就借這個因由,把西門大姐遣回夫家,這事又惹起一場風波,令西門大姐變成了一個人球。
從這一段描寫中,可見陳經濟和馮金寶根本就不把西門大姐的死活放在心上。馮金寶的小丫頭重喜兒瞧見她上弔還只當是打鞦韆!用現代文學的語言來說,堪稱是「笑中有淚的幽默」。元宵兒則因為是曾經服侍過西門大姐的丫頭,所以比較關心她。
討飯回家(事在第九十二回)
重喜兒打窗眼內望里張看,說道:「她起來了,且在房裡打鞦韆耍子兒哩。」又說「她提偶(木偶)戲耍子兒。」
這經濟墳上覆墓回來,把他娘正房三間,中間供養靈位,那兩間收拾與馮金寶住,大姐倒住著耳九-九-藏-書房。又替馮金寶買了丫頭重喜兒伏侍。門前楊大郎開著鋪子,家裡大酒大肉買與唱的(指馮金寶)吃,每日只和唱的睡,把大姐丟著,不去瞅睬。
按:西門大姐口申的「淫|婦」指潘金蓮。陳經濟和潘金蓮通姦,反而將她罵作「淫|婦」,口口聲聲說不要她,這是令她最難忍受,也最為傷心的事。在西門大姐的回罵中,也指出了丈夫無理取鬧的原因,是因為潘金蓮「吃人殺了,沒有禁害,拿我煞氣。」意即你奈何不了別人(指武松),拿我出氣。她一口道破陳經濟那欺善怕惡的性格,陳經濟更加老羞成怒,在道理上說不過她,索性就動起拳頭,將她又再趕回娘家。
當晚不提。到次日一頂轎子,交玳安兒跟隨著,把大姐又送到陳經濟家來。不想陳經濟不在家,往墳上替他父親添土疊山子去了。張氏(陳母)知禮,把大姐留下,對著玳安說:「大官(按:對玳安的尊稱。本來慣例是少爺才稱『大官』的,玳安只是個僕人,不配接受!張氏對他如此稱呼,是照應書中點出她的『知禮』二字)到家,多多上覆親家,多謝祭禮。休要和他(指陳經濟)一般兒見識,他昨日已有酒了,故此這般。等我慢慢說他。」
大姐便說:「馮金寶拿著銀子錢,轉與她鴇子去了,她家保兒成日來,瞞藏背掖,打酒買肉,在屋裡吃。家中要的沒有。睡到晌午,諸事兒不買,只熬俺們。」馮金寶又說:「大姐成日橫草不拈,豎草不動,偷米換燒餅吃。又把煮得腌肉,偷在房裡和丫頭元宵兒同吃。」
其實,陳經濟毆打妻子雖是事實,但並沒聲言「還要持刀殺害」吳月娘的。吳月娘是誇大陳經濟「凶頑」的一面,以便於照應「乞冷究治,以存殘喘」的請求。
陳經濟趕走忠僕陳定,卻搭了一個「撾著人家本錢就使」,綽號「鐵指甲」的楊大郎做夥計。那自是合該他倒霉了。「鐵指甲」是會算計人的意思。
下面一段寫家人發現西門大姐弔死的情況,把陳經濟和馮金寶的「狼心狗肺」,描寫得淋漓盡致。
(吳月娘)對著大姐說:「孩兒,你是眼見的,丈人丈母那些兒虧了他來?你活是他家人,死是他家鬼!我家裡也難以留你。你明日還去,休要怕他,料他挾不到你井裡。他好膽子,恆是殺不了人,難道世間沒王法管他也怎的?」
大姐變作了人球(事在第八十九回)
按正常道理,陳經濟是應該迎接妻子回家的,但他的反應卻是——
西門大姐(事在第八十五回)
可憐大姐到半夜,用一條索子懸樑自縊身亡。亡年二十四歲了。
正說道,只見大姐轎子落在門首,經濟問:「是誰?」薛嫂道:「再有誰?你丈母心內不好,一者送大姐來家;二者敬與你爹燒紙。」經濟罵道:「趁早把淫|婦抬回去,好的死了萬萬千千,我要她做甚麼?」薛嫂道:「常言道:嫁夫招主,你怎的說這個話?」經濟道:「我不要這淫|婦了,還不與我走?」那抬轎的只顧站立不動,被經濟向前踢了兩腳,罵道:「還不與我抬了去,我把花子腿砸折了,把淫|婦鬢毛都薅凈了。」那抬轎的見他踢起來,只得抬轎子往家中走不迭。比及薛嫂叫他娘張氏來,轎子已抬的去了。
她的父親西門慶是清河縣一霸,但她卻堪說是品性純良,知道了丈夫和潘金蓮的奸|情,頂多也只是敢說丈夫幾句而已;丈夫不聽她的勸告,反而將她打罵。她也只能逆來順受。
這件九九藏書事本來不該由她負責,但她卻成了「代罪的羔羊」,被丈夫罵得抬不起頭來。
有日經濟到家。陳定正在門首,看見經濟來家,衣衫襤褸,面貌黧黑,唬了一跳。接到家中,問貨船到於何處,經濟氣得半日不言,把嚴州府遭官司一節說了,「多虧正宅徐知府放了我,不然性命難保。今被楊大郎這天殺的,把我的貨物不知拐得往那裡去了。」先使陳定往他家探聽,他家說:「還不曾來家」,陳經濟又親往去問了一遭,並沒下落,心中著慌,走入房中,那馮金寶又和西門大姐扭南面北,自從經濟出門,兩個合氣直到如今。
至晚,陳經濟墳上回來,看見了大姐,就行踢打,罵道:「淫|婦,你又來做甚麼?還自說我在你家雌飯吃?你家收著俺許多箱籠,因此起的這大產業,不道的白養活了女婿?好的死了萬千。我要你這淫|婦人做甚?」
西門大姐的父親西門慶是清河縣一霸,但她的性格卻是如此純良,和她的父親恰成對比。在舊小說中,多是寫有其父必須有其子(女)的,這種「遺傳觀念」不但在封建社會中流行,甚至到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文革期間」,也還有人打出「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的血統論;但《金瓶梅》的作者,在約四百年前的明朝萬曆年間(按:據吳晗考據,《金瓶梅》是萬曆中期的作品。萬曆是明神宗朱翊鈞的年號,始於公元一五七三年,終於一六二零年),已經敢於打破這種觀念了。從這個「小節」,也可見到「金瓶梅」的「進步」之處。
納娼為妾 氣死母親(事在第九十二回)
更不幸的是,她嫁的丈夫又是個品行惡劣、毫無本事的陳經濟。過門之後不久,公公就因坐「逆黨」之罪,被發配充軍,她和丈夫躲回娘家避禍,丈夫又勾搭上潘金蓮,令她受氣受辱;帶來的夫家財物,在父親死後,又給繼母吞沒;最後,不但丈夫被趕出去,她也被繼母遣回夫家,終於自縊身亡。她的一生可說是極盡可憐的一生。
到次日早晨,元宵起來,推裡間不開。上房經濟和馮金寶還在被窩裡,使她丫頭重喜兒來叫大姐門。取木盆洗坐腳。只顧推不開。經濟還罵「賊淫|婦,如何還睡!這早晚不起來?我這一跺開門進去,把淫|婦鬢毛都撥凈了!」
告狀人吳氏,年三十四歲,系已故千戶西門慶妻。狀告為惡婿欺凌孤孀,聽信娼婦,熬打逼死女命,乞憐究治,以存殘喘事。
薛嫂兒沒奈何,教張氏收下了祭禮,走來回復吳月娘。把吳月娘氣得一個發昏,說道;「恁個沒天理的短命囚根子,當初你家為了官事,躲來丈人家居住,養活了這幾年,今日反恩將仇報起來了!」
陳經濟和吳月娘是「各得其所,交易而退」,但卻苦了西門大姐了。陳經濟得回妻子的嫁妝,花天酒地——不久也花光了。不但故態復萌,經常和妻子吵鬧,連母親和舅舅也給他鬧得難以安寧。
第八十五回「月娘識破金蓮奸|情」,寫潘金蓮與陳經濟因奸成孕,打下胎兒,被月娘罵了一頓,並下令不準陳經濟進人內宅。事發那晚,西門大姐罵丈夫瞞著她乾的好事,數說「那淫|婦要了我的漢子,還在我跟前拿話兒拴縛人。」「你還在這屋裡雌飯吃。」她說到這些話,是在忍無可忍的情形底下說的,「你還在這屋裡雌飯吃」,其實也只是「恨鐵不成鋼」的意思,不料這句話傷了陳經濟的自尊心,非但不納忠言,反而回罵:「淫|婦,你家收著我銀子,我雌你家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