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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春梅是一個極具特色的角色

龐春梅是一個極具特色的角色

旁人代抱不平(事在第八十五回)
接下去是春梅與吳月娘等人相見情景。
這次永福寺之會,還有尾聲,這尾聲也是用對比手法,刻畫出一升一沉的世態炎涼的。
作者不厭其煩地細述潘金蓮給了春梅一些什麼東西,留下一些什麼東西,這是很高明的諷刺手法,讓讀者和他一樣,以冷眼旁觀的態度,看出潘金蓮的表裡不一,她對春梅的「情義」,縱使並非完全偽裝,也是不及春梅對她的情義的。
自高身價的表現(事在第二十、四十一回)
那春鴻連忙把酒吃了,一直走到後邊。不想申二姐伴著大妗子、大姐、三個姑子、玉簫都在上房裡坐的,正吃芫荽芝麻茶哩。忽見春鴻掀帘子進來,叫道:「申二姐,你來,俺大姑娘前邊叫你唱個兒與她聽去哩。」這申二姐道:「你大姑娘在這裏,又有個大姑娘出來了?」春鴻道:「是俺前邊春梅姑娘那裡叫你。」申二姐道:「你春梅姑娘她稀罕怎的,也來叫的我?有郁大姐在那裡也是一般。(我)這裏唱與大妗奶奶聽哩。」大妗子道:「也罷,申二姐,你去走走再來。」那申二姐坐住了不動身。
春梅道:「好奶奶,奴那裡出身,豈敢說怪。」因見奶|子如意兒抱著孝哥兒,說道:「哥哥也長得恁大了。」月娘說:「你和小玉過來,與姐姐磕個頭兒。」那如意兒和小玉二人笑嘻嘻過來,亦與春梅都平磕了頭。月娘道:「姐姐,你受她兩個一禮兒。」春梅向頭上拔下一對金頭銀簪兒來,插在孝哥兒帽兒上。月娘說:「多謝姐姐簪兒,還不與姐姐唱個喏兒?」如意兒抱著哥兒,真箇與春梅道了個喏,把月娘喜歡得了不得。
不一時,小和尚放了桌兒,拿上素菜齋食餅饊上來,那和尚在旁陪坐,舉箸兒(筷子)才待讓月娘眾人吃時,忽見兩個青衣漢子,走得氣喘吁吁,暴雷也一般報與長老說道:「長老還不出來迎接,府中小奶奶來祭祀來了!」
舊小說的人物,往往流於「臉譜化」,性格單一,忠奸分明,各按「固定的模式」行事,看不到他們內心的活動。《金瓶梅》的作者卻不一樣,他筆下的人物,尤其是書中的主要人物,幾乎沒有一個是只做平面浮雕的,他們在某一個「特定的環境」中就有某一種相應的表現,可能表現為善,也可能表現為惡,不過這些看來似是矛盾的表現,卻不是和人物的「基本性格」相符的,而且通過作者具體生動的描寫,讀者可以感覺得到人物的內心活動,對他們不同的表現,無須作者去加以解釋,讀者自能理會。這是《金瓶梅》最突出的一個藝術特色——塑造了有血有肉的人物,令人更加感覺到它的真實性。春梅前後不同的表現,就正是作者善於刻畫人物的複雜性格的一個成功例子。
例如有一次潘金蓮失了一隻鞋子,叫春梅押著秋菊到花園尋找:
像西門慶這樣充滿「淫邪之氣」的人家,丫鬢們耳濡目染,自是難得「正經」,她們在戲耍時甚至也會「玩得離譜」,例如有一次玉簫和宋蕙蓮、小玉在院子里:
但更能表現春梅的氣派和排場的還在後頭。
按:春梅以前被吳月娘變實時,月娘要她「罄身兒出去」,現在她賣孫雪娥,也是要她「罄身出去」,都是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外,不許帶走任何東西的。春梅可說是「有樣學樣」。不過月娘還可以讓薛嫂將她賣入「好人家」,而她卻指定薛嫂非把孫雪娥賣入娼門不可。可說在惡毒這一方面,她是更加「青出藍而勝於藍」的。
這一邊是月娘等人在小屋內偷窺,那一邊則是長老在方丈明間(客廳)對春梅大獻殷勤。
春梅連與她地位相等的玉簫都瞧不起,當然更瞧不起地位是如此卑微的李銘了。
按:永福寺是周守備的香火院,等於是他的「私家寺院」,不過「對外開放」而已。寺院的重要經濟來源是來自周家的。西門慶雖然捐過幾十兩銀子,不過是個普通施主罷了。在長老的心自中,西門慶的未亡人當然是不能和周守備相比的。何況,吳月娘的「布施」,數目也是微乎其微!只五錢銀子,恐怕還不夠寺中款待她的齋菜之用。不過,這個長老很會「做人」,對吳月娘的招待還是頗為周到的。那五錢銀子本是不放在他眼內的,他也「笑吟吟打問訊謝了」。
春梅祭掃了潘金蓮的墳墓之後,方始入寺與長老相見,但躲在小房內的吳月娘,卻尚未知來者是誰。於是跟著就演出了饒有戲劇性的一幕了。
春梅把李銘罵跑之後,還不肯干休:
春梅的倔強(事在第八十五回)
李銘被逐(事在第二十二回)
按:李銘是西門慶「二房」李嬌兒的兄弟,「著量二娘的兄弟」云云,「明裡」是春梅指責李銘之自恃有靠山,實則是表現了她自恃有西門慶的寵愛,故而敢於不把「二娘」放在眼內。
按說他的得是憑藉西門家之力,應該感恩圖報才是,但他卻剛好相反,有意要令吳月娘出醜。吳典恩諧音(無點恩),看來《金瓶梅》的作者給池取這個名字,已是含有「名實相符」之意的。
原來她是嫌沒有如「娘們」(西門慶妻妾)的好衣服,所以不肯出去。於是下面就寫她怎樣與西門慶「討價還價」了。
春梅貴為守備失人之後,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第八十九回寫的她在永福寺巧遇吳月娘和第九十四回寫的她將孫雪娥賣入娼門,可說是她「飛上枝頭變鳳凰」之後的快意恩仇之舉。但最令她得意的事,恐怕還是第九十六回寫的「重遊舊家池館」。
春梅與玉簫、迎春、蘭香是同時被挑出來學彈唱的,「地位」相等,可是春梅卻總是自視不凡,要表現得和她們不同。
吳月娘誤入永福寺(事在第八十九回)
西門慶自從娶李瓶兒過門,又兼得了兩三場橫財,家道營盛,外庄內宅,煥然一新,米麥成倉,騾馬成群,奴僕成行。
一日,臘月初八日,西門慶早起,約下應伯爵。與大街坊尚推官家送殯。(應伯爵因事遲來)西門慶道:「教我只顧等著你,咱吃了粥,好去了。」(隨即一面盼咐小廝,後邊看粥來吃。只見李銘,見伯爵。按:李銘是一早來西門慶家教春梅等四人彈唱的,應伯爵來到,春梅等人退下,李銘尚在場)打個半跪,伯爵道:「李日新(李銘字日新),一向不見你。」李銘道:「小的有。連日小的在北邊徐公公那裡答應兩日來爹宅里侍候。」說著,兩個小廝放桌兒,拿粥來吃。就是四個鹹食,十樣小萊兒……各樣榛松栗子果仁、玫瑰白糖粥兒。西門慶陪應伯爵、陳經濟吃了,就拿小銀鍾篩金華酒,每人吃了三杯,壺裡還剩下上半壺酒(注:上半壺酒即大半壺酒)吩咐小廝畫童兒:「連桌合兒抬下去,廂房內與李銘吃。」(西門慶)就穿衣服起身,同應伯爵並馬而行,與尚推官送殯去了。只落下李銘在西廂房,吃畢酒飯。
春梅為了報復私仇,借口孫雪娥說錯了一句,就要剝掉她的衣裳打三十大棍,難怪連下人也覺得過分。而春梅卻一意孤行,非但不聽下人勸告,甚至為了恐防丈夫攔阻,不惜拿孩子的性命來威脅丈夫,這種潑辣的行徑,和在永福寺中對吳月娘口口聲聲要守「尊卑之禮」的那個春梅比照,簡直令人不能相信是同一個人。
以禮相見(事在第八十九回)
春梅毀罵申二姐(事在第七十五回)
春梅在西門家的特殊地位,又一次在潘金蓮口中補述出來。「正經成房立紀老婆且打靠後」,足見春梅「得寵」的一斑。「正經成房立紀老婆」顯明是說吳月娘,潘金蓮言下之意,在西門慶的心目中,是連吳月娘都比不上春梅的,當然這句話也不無誇張的成分(潘金蓮由於妒恨吳月娘之故,困此要乘機貶抑她),但春梅的「特殊地位」卻是不容否認的。這特殊的地位,當然是由於春梅曾被西門慶「收用」而來。這,吳月娘也是知道的。但吳月娘並不因春梅的「特殊地位」,而給她特殊待遇,相反還要她「罄身兒出去」,不許她帶一件衣服。因此,連薛嫂也不能不說一句「大娘差矣」了。不過,薛嫂之代抱不平,是著重在「物質」方面;潘金蓮則是著重在「收用」這九-九-藏-書點,從這點出發,責怪吳月娘的刻薄——「沒人心仁義」,「放人踩到泥里」。這個區別,亦是由於二人身份不同之故。
西門慶道:「你們都有各人的衣服首飾、珠翠花朵雲髻兒,穿戴出去。」春梅道:「頭上將就戴著罷了,身上有數那兩件舊片子,怎麼好穿出去見人的,倒沒的羞剌剌的。」西門慶笑道:「我曉得,你這小油嘴你娘們做了衣裳,都使性兒起來。不打緊,叫趙裁來,連大姐帶你四個,每人都替你裁三件,一套緞子衣裳,一件遍地錦比甲。」春梅道:「我不比與她,我還問你要件白綾襖兒,搭襯著大紅遍地錦比甲兒穿。」西門慶道:「你要,不打緊。少不得也與你大姐裁一件。」春梅道:「大姑娘有一件罷了,我卻沒有,她也說不得我。」西門慶於是拿鎖匙開樓門,揀了五套鍛子衣服,兩套遍地錦比甲兒,一匹白綾裁定了兩件白綾對衿兒。惟大姐和春梅是大紅遍地錦比甲兒……春梅方才喜歡了,陪侍西門慶在屋吃了一日酒。
春梅的性格是相當複雜的,有矜持、「尊貴」的一面,也有惡毒、淫|賤的一面,不同的表現往往是因人而施。
這個吳典恩本是西門慶的傍友之一,名列「十兄弟」之內的。說起來,他的得官,還是由於西門慶的提拔。當年西門慶差他和玳安送生辰擔給蔡太師,他冒認是西門慶的舅子,蔡太師為了報答西門慶的厚禮,不但給西門慶提刑所副千戶的官職,並且惠及冒充西門慶舅子的吳典恩,讓他做了清河縣的「馹丞」(管驛站的小吏)(見第三十回)。他的官運亨通,在西門慶死後,升到了巡檢之職,是有審判權的縣級官吏了。
潘金蓮要春梅拜辭月娘,小玉搖手,春梅也不願去見月娘,便徑自去了。小玉是站在春梅的立場,也是站在自己的立場(她和春梅同是月娘的丫頭身份)「兔死狐悲,物傷其類」,是以不想春梅去自討沒趣。春梅不肯去「拜辭」月娘,則是維持「自尊」、「揚長決裂出大門去了!」刻畫春梅的倔強性格,這九個字真說得擲地有聲!作者寫春梅離開西門家的這一幕,已是對春梅的自尊心和倔強的性格,有深刻的描寫。但更能表現春梅這方面的氣質和性格的。則是在第八十九回「吳月娘誤入永福寺」寫春梅在永福寺重遇吳月娘一節。其時春梅已貴為守備夫人,吳月娘則是破落戶的寡婦,兩人身份已是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按說這正是春梅奚落月娘的大好時機,但春梅的表現卻剛好相反。
接下去寫分手情形,更顯出春梅氣派。
按:春梅是丫頭出身,雪娥說的那句話——「幾時這般大了?」隱含諷刺她「小鬼升城隍」之意,觸犯春梅大忌。
春梅毒打孫雪娥之後,還未肯罷休:
按:潘金蓮說得好聽,出手卻低,原是屬於春梅的東西,她也只是揀了幾件比較不值錢的首飾衣服交給春梅,值錢的東西,她卻是「一件兒沒動,都抬到後面去了。」
申二姐是個唱曲的盲女,有一次春梅和潘姥姥(潘金蓮之母)吃午飯,席上已經有一個會彈唱的郁大姐助興,但她聽得申二姐在後邊上房,便叫小廝春鴻「替我後邊叫將申二姐來,你就說,我要她唱個兒與姥姥聽。」
後邊春梅、迎春、玉簫、蘭香、小玉眾人,見月娘不在,聽見大門首吹打銅鼓彈唱,又放煙火,都打扮著走來,在圍屏背後扒著望外瞧。書童兒和畫童兒,兩個在圍屏背後火盆上篩酒,原來玉簫和書童舊有私情,兩個時常戲狎。兩個因按在一處奪瓜子兒嗑,不妨火盆上坐著一錫瓶酒,推倒了,那火烘烘望上騰起來,漰了一地灰。起先,那玉簫還只顧嬉笑,被西門慶聽見,使下玳安兒來問:「是誰笑?怎的這等灰起?」那日春梅穿著新白綾襖子、大紅遍地金比甲,正坐在一張椅兒上,看見他兩個推倒了酒,一徑揚聲罵玉簫:「好個怪浪的淫|婦,見了漢子,就邪得不知怎樣兒的了,只當兩個把酒推倒了才罷了,都還嘻嘻哈哈,不知笑的是甚麼!把火也漰死了,平白落了人恁一頭灰。」那玉簫見她罵起來,唬得不敢言語,往後走了。
這春梅不聽便罷,聽了三屍神暴跳,五臟氣衝天,一點紅從耳畔起,須臾紫遍了雙腮,眾人攔阻不住,一陣風走到上房裡,指著申二姐一頓大罵道:「你怎麼對著小廝說我,那裡又鑽出個大姑娘來了?稀罕她,也敢來叫我?你是甚麼總兵官娘子,不敢叫你?俺們在那毛里夾著來,是你抬舉起來,如今從新鑽出來了!」
那長老一面掀帘子,請小夫人方丈明間內坐。上面獨獨安放一張公座椅兒,春梅坐下。長老參見已畢,小沙彌拿上茶。長老遞茶上去,說道:「今日小僧不知宅內上墳,小奶奶來這裏祭祀,有失迎接,怒罪小僧。」春梅道:「近日多有起動長老,誦經追薦。」那和尚沒口子道:「小僧豈敢,有甚殷勤補報恩主,多蒙小奶奶賜了許多經錢襯施……」春梅吃了茶,小和尚接下鍾盞來,長老只顧在旁一遞一句與春梅說話,把吳月娘眾人攔阻在內,又不好出來的。
(玉樓等人上墳回來之後)春梅和月娘勻了臉,換了衣裳,吩咐小伴當將食盒打開,將各樣細果甜食餚品點心攢盒擺下兩桌子,布甑內篩上酒來,銀鍾牙箸,請大妗子、月娘、玉樓上坐,她便主位相陪,奶|子、小玉、老姐,兩邊打橫,吳大舅另放一張桌子在僧房內。
不過,春梅的「風度」、「氣量」也是因人而施的,她對吳月娘可以不念舊惡,對孫雪娥卻是非報復不可。孫雪娥自從被她買來做上灶婢之後,就屢屢受她凌|辱,入門的第一天,就被她來個下馬威,「喚將當值的家人媳婦上來,與我把這個賤人撮去了䯼髻,剝去了上蓋衣裳,打入廚下,與我燒火做飯。」(第九十回)最後又借一點雪娥觸犯她的小事(其實是無故生事)硬把孫雪娥「打倒地上,又踏上一隻腳,令她永世不能翻身。」
(他)把金蓮房中春梅、上房(即吳月娘這房)玉簫、李瓶兒房中迎春、玉樓房中蘭香一般兒四個丫鬟,衣服首飾妝束出來,在前廳西廂房,教李嬌兒兄弟樂工李銘來家,教演習學彈唱。春梅學琵琶、玉簫學箏、迎春學弦子、蘭香學胡琴。每日三茶六飯,管待李銘。
另一個小配角,孝哥的奶媽也跟著孟玉樓採取同樣行動。
第二十回寫:
春梅的氣派(事在第八十九回)
按:春梅這段訴說因由,是「加油添醬」」,做了誇張的描述的。讀者可以拿上面那段文字(作者所寫的事實)和她這段複述做個比較。事實是李銘只是「把她手拿起,略按重了些」,也並沒有看著她嗤嗤地笑的。而在她的複述中卻變成了「儘力向我手上捻了一下,吃得醉醉的看著我嗤嗤待笑」了。春梅的「加油添醬」,突出了自己的「正派」,並且在把李銘描述得「如此不堪」的同時,也貶低了同伴(玉簫等人的不知自愛)。「雌牙」,即「齜牙」,裂齒貌。
按:「賊小肉兒」是昵稱。潘金蓮這一問,又令春梅有揚己罵人的機會了。
春梅非但自己不流一點淚還反過來。安慰潘金蓮。這,既表現了她的「自尊心」,也表現了她確實是潘金蓮的唯一知己。
春梅罵得性起,粗言穢語。連珠炮地發出來。
春梅道:「他就倒運,著量二娘的兄弟。那怕他二娘。莫不挾仇打我五棍兒也怎的?」
當春梅未來之前,長老對待吳月娘的態度,縱然不能算是十分尊重,也還是禮儀周到,甚為客氣。春梅一到,吳月娘就不但要退避,甚至想要回家,也被攔阻,不讓她們走出小房子。書中雖然沒有明寫長老要攔阻她們的原因,但讀者從上下文都是可以意會得到,長老是怕她們出來,「衝撞」了守備府的少奶奶的。所以問題的解決,最後還是得請示春梅。否則「有幾位遊玩娘子」想要回家與春梅何干,何必向春梅稟報?待到春梅示下,長老這才慌忙去請,這是更進一步刻畫了長老的勢利。所謂「受了布施,又沒管待,過意不去」云云,其實只是長老為了剛才冷遇吳月娘的行為,找尋「自我開脫」的表面理由,剛才做得過分,現在才感到不好意思;真正令他只顧再三催促的原因,還是因為春梅已經允准相見之故。
但這位已是位居正室的守備夫人,行為卻是形同潑婦。請看下文:
罵得非常惡毒(事在第七十五回)九九藏書
宋蕙蓮道:「論起來,你是樂工,在人家教唱,也不該調戲良人家女子。照顧你一個錢,也是養身父母,休說一日三茶六飯兒扶持著。」金蓮道:「扶持著,臨了還要錢兒去了。按月兒,一個月與他五兩銀子。賊王八他錯上了墳,你問聲家裡這些小廝們,那個敢望著她(指春梅)雌牙笑一笑兒,吊個嘴兒。遇喜歡,罵兩句;若不喜歡,拉到他主子跟前就是打。著緊把他爹扛得眼直直的,看不出她來!……」
春梅一見便道:「原來是二位娘與大妗子。」於是先讓大妗子轉上,花枝招颭磕下頭去。慌得大妗子還禮不迭,說道:「姐姐今非昔日比,折殺老身!」春梅道:「好大妗子,如何說這話?奴不是那樣人!尊卑上下,自然之理。」拜了大妗子,然後向月娘、孟玉樓插燭也似磕頭去。月娘、玉樓亦欲還禮,春梅那裡肯,扶起磕了四個頭,說:「不知是娘們在這裏,早知也請出來相見。」
這寺是恩主帥府周爺香火院,小僧忝在本寺長老,廊下管百十僧眾,後邊禪堂還有許多雲遊僧行,常川座禪,與四方檀越答報功德。
春梅的自高身價還表現在對待教她彈唱的李銘身上。
春梅怎樣對待月娘的道歉呢,請看下文。
正飲酒中間忽見兩個青衣伴當,走來跪下,稟道:「老爺在新莊,差小的來請小奶奶,看雜耍調百戲的。大奶奶、二奶奶都去了!請奶奶快去哩。」這春梅不慌不忙,說:「你回去,知道了。」那二人應諾下來,又不敢去在下邊等候,且待她陪完。大妗子、月娘便要起身,說:「姐姐,不再打攪,天色晚了,你也有事俺們去吧。」那春梅那裡肯放,只顧令左右將大鍾來勸道:「咱娘兒們會少離多,彼此都見長著,休要斷了這門親路,奴也沒親沒故,到明日娘好的日子,奴往娘家裡走走去。」月娘道:「我的姐姐,說一聲兒就夠了,怎敢起動你。容一日、奴去看姐姐去。」
西門慶走後,春梅、玉簫等人繼續跟李銘學彈唱,但玉簫、迎春、蘭香無心向學,自己人玩作一團,玩了一回就走了。剩下了春梅一個,這就出了事了:
春梅道:「大妗子沒橋子,我這裡有跟隨小馬兒,撥一匹與妗子騎,送了家去。」……春梅與月娘拜別,看看月娘、玉樓眾人上了轎子,她也坐轎子,兩下分路,一簇人跟隨,喝著道往新莊去了。
(秋菊辯了兩句)被春梅一口稠唾沫噦了去,罵道:「賊見鬼的奴才,又攪纏起我來了。六娘叫門,我不替她開,可可兒的就放進人來了?你抱著娘的鋪蓋,就不經心瞧瞧,還敢說嘴兒!」一面押她到屋裡,回婦人(潘金蓮)說沒有鞋。婦人教采出她院子里跪著!秋菊把臉哭喪下水(眼淚)來說:「等我再往花園裡尋一遍,尋不著,隨娘打罷。」春梅道:「娘休信她,花園地里也掃得乾乾淨淨的,就是針也尋出來,那裡討鞋來?」秋菊道:「等我尋不出來,教娘打就是了。你在旁戳舌兒怎的?」婦人向春梅道:「也罷,你跟著她這奴才,看她那裡尋去?」這春梅又押她,在花園山子底下各雪洞兒、花池邊、松牆下,尋了一遍,沒有,她也慌了,被春梅兩個耳刮子,就拉回來見婦人。秋菊道:「還有那個雪洞里沒尋哩。」……春梅道:「尋不出來,我和你答話!」
按:「起動」,勞煩之意。在春梅那官太太的排場映襯之下,春梅對月娘越「好」,月娘越自慚形穢。月娘並非笨人,相反,她是城府很深的,她知道春梅對她的「好」,並非真的念舊、認親,只是表現「大人不計小人過」的「風度」而已。說來也夠諷刺,往昔身份,本是月娘位屬「大人」,現在則地位剛好顫倒過來了。「說一聲兒就夠了」云云,即是暗寫月娘明知春梅是並無誠意的,她只好自甘「服小」!說是不敢勞煩春悔,留待自己去拜訪她了。事實是,此會過後,兩人都沒往來,直到後來月娘有求于春梅,春梅擺足了架子,才回「舊家池館」遊玩。
正說話,只見長老先走來,吩咐小沙彌:「快看好茶!」不一時,轎子拾進方丈二門裡,才下轎。月娘和玉樓眾人,打僧房簾內望外張看怎樣的小夫人,定睛仔細看時,卻是春梅。但比昔時出落長大身材,面如滿月,打扮得淡妝玉琢,頭上戴著冠兒,珠翠堆滿,鳳釵半卸,上穿大紅妝花襖兒,下著翠藍縷金寬襕裙子,帶著玎璫禁步,比昔不同許多。
吳月娘受寵若驚(事在第八十九回)
在宋蕙蓮和潘金蓮的談話中,說出了李銘的經濟來源,主要是靠西門慶接濟(一個月與他五兩銀子,另外一日三茶六飯),也正因此,她們才看不起李銘的。同時,在潘金蓮的話中,也道出了春梅在西門慶家的氣焰,那些小廝,是沒人敢惹她的。「吊個嘴兒」即廣東俗語「說花話」之意。
春鴻回去搬弄是非,這就演出了「春梅毀罵申二姐」的一幕。
賭打瓜子,頑成一塊,那小玉把玉簫騎在底下,笑罵道:「賊淫|婦,輸了瓜子,不教我打。」因叫蕙蓮「你過來,扯著淫|婦一隻腿,待我合這淫|婦一下子。」(第二十四回)
春梅和秋菊同是潘金蓮房中的丫頭,「身份」本是一樣的,但一來秋菊「為人濁蠢」,不及春梅聰慧;二來春梅和西門慶又有特殊關係,連潘金蓮也要讓她三分,因此書中就常常出現春梅欺負秋菊的場面。
永福寺是周守備(春梅之夫)的香火院,潘金蓮的墳就在永福寺後面。春梅是為了給潘金蓮祭墳去的。
(聞報后)慌得長老披袈裟,戴僧帽不迭,吩咐小沙彌連忙收了家活,「請列位菩薩且在小房避避,打發小夫人燒了紙,祭畢去了,再款坐一坐不遲……」
春梅氣狠狠直罵進後邊來。金蓮正和孟玉樓、李瓶兒並宋蕙蓮在房裡下棋,只聽見春梅從外罵將來,金蓮便問道:「賊小肉兒,你罵誰哩,誰惹你來?」
趨炎附勢祭金蓮(事在第八十九回)
那春梅在旁,聽見打發她,一點眼淚也沒有。見婦人(潘金蓮)哭,說道:「娘。你哭怎的!奴去了,你耐心兒過,休要思慮壞了。你思慮出病來,沒人知你疼熱的。等奴出去,不與衣裳也罷,自古好男不吃分時飯,好女不|穿嫁時衣。」
金蓮道:「怪小肉兒,學不學,沒要緊,把臉兒氣得黃黃的。等爹來家說了,把賊王八攆了去就是了。」
玉樓說:「姐姐,你今日不到寺中,咱娘兒們怎的遇在一處相見?」春梅道:「便是。因俺娘她老人家,新埋葬在這寺后,奴在她手裡一場,她又無親無故,奴不記掛著替她燒張紙兒,怎生過得去?」月娘說:「我記得你娘沒了好幾年,不知葬在這裏。」孟玉樓道:「大娘還不知龐大姐(即春梅)說話,說的是潘六姐死了,多虧姐姐,如今把她埋在這裏。」月娘聽了,就不言語了。吳大妗子道:「誰似姐姐這等有恩,不肯忘舊,還埋葬了她,逢節令題念她,來替她燒錢化紙。」春梅道:「好奶奶,想著她怎生抬舉我來,今日她死得苦,是這般拋露丟下,怎不埋葬她?」
那天是元宵節:
按;如意兒原來就是西門慶的姘頭之一,而且是和潘金蓮對立的,現在她不但自己要去祭潘金蓮,甚至不理月娘的攔阻,將月娘的孩子孝哥兒也抱去。這隻能說是「形勢比人強」了。「形勢」者,春梅得勢,故她們必須「愛屋及烏」也。
這位「府中的小奶奶」就是春梅。
西門慶生前有兩個隨身小廝,一個叫玳安,一個叫平安兒,西門慶死後,吳月娘發現玳安和她的丫頭小玉有奸|情,就把小玉給他做妻子,平安兒一無所得,心存怨忿。一天,他偷了西門家開的當鋪的典當之物,一副金頭面和一柄鍍金鉤子,在變賣時事發,給拿到新升巡檢的吳典恩的衙門裡審問。
婦人(潘金蓮)道:「好姐姐、你到有點仁義。」小玉道:「你看誰人保得常無事,蝦蟆促織兒(蟋蟀)都是一鍬土上人。兔死孤悲,物傷其類。」一面拿出春梅箱子來,凡是戴的汗巾兒,翠簪兒都教她拿去。婦人揀了兩套上色羅緞衣服、鞋腳,包了一大包。婦人梯己(私房)與了她幾件釵梳簪墜戒子。小玉也頭上拔下兩根替子來,遞與春梅。余者珠子纓絡、銀絲雲髻、遍地金妝花裙襖,一件兒沒動,都抬到後面去了。
若說孫雪娥是飛上枝九-九-藏-書頭,未變鳳凰,春梅則是未上枝頭(未有正式名分),已經自擬鳳凰了。她不但「傲視同儕」,對地位不如她的「下人」,更加殘酷。第七十五回寫的「春梅毀罵申二姐」就是一個例子。
結果在那雪洞里雖然找著一隻模樣相似的鞋子,卻又不是潘金蓮的。秋菊被潘金蓮罰她頂著石頭跪,春梅就做執行這個刑罰的幫凶。
下面一段寫春梅來到永福寺的排場。
吳月娘和潘金蓮一向是對頭人,潘金蓮之死,月娘也要負一部分責任的。春梅在她面前,提起潘金蓮對自己的好處,尊稱潘金蓮為「娘」,併為她死得那般凄慘難過,這等於是給吳月娘以「無言的責罵」,因此吳月娘就只好「不言語了」。吳大妗子本是月娘的一黨,份屬姑嫂,一向幫月娘對付潘金蓮的,此時卻附和春梅,沒口誇讚春梅的有恩有義,諷刺意味,尤其深刻。作者只通過人物的對話,寥寥幾筆,就寫出了人情勢利,世態炎涼。
氣量也是因人而施(事在第八十九、九十四回)
月娘恐怕天晚,使小和尚請下長老,要起身。那長老又不肯放。走來方丈(明間)稟春梅說:「小僧有件事,稟知小奶奶。」春梅道:「長老有話,但說無妨。」長老道:「適間有幾位遊玩娘子,在寺中隨喜,不知小奶奶來。如今她要回去,未知小奶奶算意如何。」春梅道:「長老何不請來相見?」那長老慌得來請,吳月娘又不肯出來,只說:「長老,不見罷。天色晚了,俺們告辭去吧。」長老見收了她布施,又沒管待,又意不過,只顧再三催促。吳月娘與孟玉樓、吳大妗子推阻不過,只得出來。
春梅不肯,定要脫去她衣服打,說道:「那個攔我,我把孩子先摔殺了,然後我也一條繩子,弔死就是了,留著她便是了。」於是也不打了,一頭撞倒在地,就直挺挺的昏迷,不省人事。守備嚇得連忙扶起說道:「隨你打吧,沒的氣著你。」當下可憐,把這孫雪娥拖翻在地,褪去衣服,打了三十大棍,打得皮開肉綻。
嫌淡嫌咸 故意為難(事在第九十四回)
春梅本來就是有意要為難她的抓著話柄,便小題大做起來,將守備丈夫請出,當著丈夫的面,叫家人毒打雪娥。
長老招待她時,向她說明:
這一回寫吳月娘識破了潘金蓮與陳經濟的奸|情,因惱恨春梅與潘金蓮狼狽為奸,決定第一步先剪除潘金蓮的羽翼,便叫媒婆薛嫂來領春梅去發賣。
以上,算是對春梅的「總論」,以下將就具體的事實,分別說明。
按:「家活」本來是家私雜物,在這裏則是指席上(和尚款待月娘的齋席)的器皿。由於「守備府的小奶奶」來了,長老非但要立刻撤席,而且還要吳月娘等人躲入「小房避避」了。「菩薩」在這裡是用作對施主的尊稱。但這並非表示對吳月娘的尊敬,而是這種「尊稱」乃是和尚對施主的習慣用語。圍著乘坐的那乘大轎的「一簇青衣人」乃是周守備屬下士兵(春梅來給潘金蓮上墳,周守備下令排軍給她「喝路」,前文已有交代。)
(薛嫂)走來領春梅。到月娘房中,月娘開口說:「那咱原是你手裡十六兩銀子買的,你如今拿十六兩銀子來就是了。」吩咐小玉:「你看著,到前邊收拾了,教她罄身兒出去,休要她帶出衣裳去了!」
這春梅在簾內答道:「起動長老。」那手下伴當,又早向寺后金蓮墳上抬將祭桌來。擺設已齊。紙錢列下,春梅轎子來到,也不到寺,徑入寺后白楊樹下金蓮墳前,下了轎子。兩邊青衣人侍候。
大體而言,春梅和潘金蓮是屬於同一類型,出身底層,卻不甘於屈居人下,因此同樣有爭強好勝的性格;而只論氣質,則春梅也的確是要比潘金蓮更多一份「自然的尊貴」的。春梅遭受月娘發賣時的表現就是一個朗顯的例子。事見第八十五回「月娘識破金蓮奸|情;薛嫂月夜賣春梅」。
按:「尿胞種」是對別人的男嬰的輕蔑稱謂。吳月娘有兒子,潘金蓮沒有,這是最受潘金蓮妒忌之事,因此在對春梅表示同情之時,就乘機發泄心頭之氣,指責吳月娘是恃子壓人。其實吳月娘之所以要對付潘金蓮和春梅,主因是怕她們狼狽為奸,與自己爭權;表面的原因則是春梅與潘金蓮「通同作弊,偷養漢子」,敗壞門風,這是藩金蓮不能反駁的。現在潘金蓮把造成此事(發賣春梅)的因素,歸結為吳月娘自恃有個兒子,這隻是潘金蓮的看法,作者在這裡是站在純粹的「說故事人」的地位,「轉述」故事中人的話,自己不加評論。這是和現代的寫實主義手法相同的。
揚長決裂走出大門(事在第八十五、八十九回)
至晚,西門慶來家,金蓮一五一十告訴西門慶。西門慶吩咐來興兒,今後休放李銘來走動。(李銘)自此遂斷了路兒,不敢上門。
第四十一回寫西門慶與喬大戶結親,定下日期,宴請眾官娘子。
止落下春梅一個,和李銘在這邊教演琵琶,李銘也有酒了,春梅袖口子寬,把手兜住了,李銘把她手拿起,略按重了些,被春梅怪叫起來,罵道:「好賊王八!你怎的捻我的手,調戲我?賊少死的王八,你還不知道我是誰哩!一日好酒好肉,越發養活得那王八靈聖兒出來了,平白捻我的手來了。賊王八,你錯下這個鍬撅了!你問聲兒去,在手裡你來弄鬼,爹(主子)來家等我說了,把你這賊王八一條棍攆得離門離戶,沒你這王八,學不成唱了?愁本司三院,尋不出王八來?撅臭了你這王八?」被她千王八萬王八,罵得李銘拿著衣服往外,金命水命,走投無命。
春梅的排場(事在第八十九回)
抱不平的不僅潘金蓮,連媒婆薛嫂也不能不替春梅講幾句公道話了。
兔死狐悲 物傷其類(事在第八十五回)
那薛嫂兒到前邊,向婦人(指潘金蓮)如此這般(說):「她大娘教我領春梅姐來了。對我說,她與你老人家通同作弊、偷養漢子,不管長短,只問我要原價。」婦人聽見說領賣春梅,就睜了眼半日說不出話來。
毒打雪娥 形同潑婦(事在第九十四回)
那和尚慌得鳴起鐘鼓來,出山門迎接,遠遠在馬道口上等候。只見一簇青衣人,圍著一乘大轎,從東雲飛般來。轎夫走得個個汗流滿面,衣衫背濕。那長老躬身合掌說道:「小僧不知小奶奶前來,理合遠接,接待遲了,萬勿見罪。」
李銘地位不如傍友(事在第二十二回)
討價還價(事在第四十一回)
她們不僅止於同性之間的戲押,和童僕們也常有戲狎的行為。春梅是從不參加她們的這種過於放肆的玩耍的,對她們與童僕戲狎,尤其看不順眼,玉簫就因此挨過她的罵。事見第四十六回。
這雪娥一面洗手剔甲,旋宰了兩隻小雞,退刷乾淨,剔選翅尖,用快刀碎切成絲,加上椒料、蔥花、芫荽、酸筍、醬油之類揭成清湯,盛了兩甌兒,用紅漆盤兒,熱騰騰,蘭花拿到房中,春梅燈下看了,呷了一口,怪叫大罵起來:「你對那淫|婦奴才說去,做的甚麼湯,精水寡淡,有些甚味?你們只教我吃,平白教我惹氣!」慌得蘭花生怕打,連忙走到廚下、對雪娥說:「奶奶嫌湯淡,好不罵呢!」這雪娥一聲兒不言語,忍氣吞聲,從新坐鍋,又做了一碗,多加了些椒料,香噴噴教蘭花拿到房裡來,春梅又嫌忒咸了,拿起來照地下只一潑,早是蘭花躲得快,險些兒潑了一身,罵道:「你對那奴才說去,她不憤氣做與我吃,這遭做得不好,教她討分曉哩!」這雪娥聽見,千不合,萬不合,悄悄說了一句:「姐姐幾時這般大了,就抖擻起人來。」不想蘭花回到房裡,告春梅說了,春梅不聽便罷,聽了此言,登時柳眉剔豎,星眼圓睜,咬碎銀牙,通紅了粉面,大叫:「與我采將那淫|婦奴才來!」須臾,使了養娘丫鬟三四個,登時把雪娥拉到房中,春梅氣狠狠的,一手扯住她頭髮,把頭上冠子跺了,罵道:「淫|婦奴才,你怎的說幾時這般大,不是你西門慶家抬舉得我這般大!我買將你來,伏侍我,你不憤氣?教你做口子湯,不是精淡,就是苦丁子咸,你倒還https://read.99csw•com對著丫頭說我幾時恁般大起來?摟搜索落我要你何用!」一面請將守備來,采雪娥出去,當天井跪著,前邊叫將張勝、李安旋剝褪去衣裳,打三十大板!
春梅與吳月娘再在永福寺的重遇,是戲劇性的一幕,今時不同徒日,昔日的丫鬟成為了上座的貴賓,昔日的主母則成為了必須靠邊站的角色。如果春梅乘機奚落昔日的主母,縱然可以快意一時,但那卻就成了「小人得志」的表現了。春梅並不這樣做,相反,仍以舊日主僕之禮拜見月娘,這就更加顯出了她的「高貴」與「自尊」,向時也足以令月娘「愧殺」了。如果給春梅來個「心理分析」的話,她採用這種形式的「報復」,才是最能獲得心理上的滿足感了。其情形就似漢代的名將韓信,在顯達之後,對昔日曾令他受「胯|下之辱」的惡少並重加賞賜一樣。春梅今日對吳月娘的「禮遇」,和她昔日被吳月娘發賣之時的「揚長決裂走出大門」,不屑去向吳月娘「拜辭」行為的方式,雖然截然相反,其性格卻是前後統一的,都是自尊倔強的表現。至此,月娘可就不能不向昔日的丫鬟道歉了。「姐姐,你自從出了家門,在府中一向奴多缺禮,沒曾看你,你休怪。」作者寫她被迫道歉,這「挫折感」又深了一層。這一回題為「吳月娘誤入永福寺」因誤入致遭挫折,到這裏可算是點題了。
月娘道:「不要打攪長老寶剎」,一面拿出五錢銀子,教大舅(即月娘之兄)遞與長老:「佛前請香燒。」那和尚笑吟吟打問訊謝了,說道:「小僧無甚管待,施主菩薩少坐,略備一茶而已,何勞費心賜與布施。」
西門慶起初答應給她們四個都做同樣的三件新衣,春梅仍是未能滿意,直到西門慶應承給她做的衣裳和大姐一般,她「方才喜歡了」。「大姐」即西門慶的女兒,可知她是認為她的「身價」是應該高於玉簫等人,最少也得和西門慶的女兒一樣的。不過,西門慶滿足了她的「身價感」之後,她就甘願「陪侍西門慶在屋才吃了一日酒」,則她這個「身價」也是頗為可憐的了。從這件事情看來,我們只能認為她是自高身價,並非她的「本質」有一種「自然的尊貴」的。
潘金蓮安慰春梅之後,在旁邊的宋蕙蓮也乘機討好春梅,幫她罵李銘:
「你無非只是個走千家門、萬家戶賊狗攮的瞎淫|婦!你來俺家,才走了多少時兒,就敢恁量視人家,你會曉得甚麼好成樣的套數唱?左右是那幾句東溝犁、西溝耙,油嘴狗舌,不上紙筆的那胡歌錦詞,就拿班做勢起來,真箇就來了俺家本司三院唱的老婆,不知見過多少,稀罕你這個兒?韓道國那淫|婦家興你,俺這裏不興你,你就學與那淫|婦,我也不怕你。好不好,趁早兒去。賈媽媽與我離門離戶!」那大妗子攔阻說道:「快休要舒口。」(春梅)把這申二姐罵得睜睜的,敢怒而不敢言,說道:「耶嚛嚛!這位大姐怎的恁般粗魯性兒,就是剛才對著大官兒,我也沒曾說甚歹話。(你)怎就這般潑口言語瀉出來!此處不留人,也有留人處。」春梅越發惱了,罵道:「賊肏遍街搗遍巷的瞎淫|婦!你家有恁好大姐,比是你有恁性氣,不該出來往人家求衣食,唱與人家聽。趁早兒與我走,再也不要來了! 」
應伯爵雖是傍友,但西門慶最少在表面上還是要把他當作客人的;至於李銘,西門慶則只是把他當奴才而已。不但西門慶把他當作奴才,甚至應伯爵也把他當作奴才。而李銘也甘於自居奴才地位,嚮應伯爵下跪。
今時不同往日(事在第八十九回)
月娘永福寺巧遇春梅,是一場精彩的戲,在這場好戲中,作者也沒有冷落其他配角。
常常欺負秋菊(事在第二十八回)
李銘雖然是西門慶第二房妾侍李嬌兒的兄弟,地位卻還不如西門慶的傍友。請看下面寫的這樁事情:
作者在第十回寫西門慶「收用」春梅時對她的介紹是「性聰慧、喜謔浪、善應對」。其實她的性格是要比這個複雜得多的,不過作者沒有「明寫」出來罷了。作者是讓故事的發展來逐漸顯露人物的性格,「讓事實的本身來向讀者說明他所寫的是怎麼樣一個人」,這種寫法正是現代寫實主義文學所用的手法。
孟玉樓起身,心裏要往金蓮墳上看看,替她燒張紙,也是姐妹一場。見月娘不動身,拿出五分銀子,教小沙彌買紙去。長老道:「娘子不消買去,我這裡有金銀紙,拿九分燒去。」
春梅是自視不凡的,她不單看不起「濁蠢」的秋菊,在那些「地位」和她相若的丫鬟中,她也往往表現得傲視同儕,不屑與她們「同流合污」。
春梅的滿足感是藏於內心,並沒形之辭色的。她仍然守著昔日的「尊卑之禮」,把月娘當做主母看待。月娘可就有點「受寵若驚」了,春梅給了她的兒子一對銀簪,她喜歡的了不得,要奶媽抱著兒子向春梅道謝(唱喏是古代的一種禮節,給人作揖同時出聲致敬稱「唱喏」)。令她如此喜歡的當然不僅是這對銀簪的物質價值,而是已經貴為守備夫人的春梅對她的禮遇。作者寫的這段「瑣事」,還有「前後對比」的妙處。吳月娘把春梅發賣時,是要她「罄身兒出去」,不許她帶走任何東西的。月娘的丫頭小玉可憐她,在她臨走時拔下頭上的兩根簪子與她;現在則是春梅在頭上拔下一對銀簪兒與月娘的兒子。這前後對比,極具諷刺意味。一對簪子還一對簪子,可見在「小節」上的前後呼應,作者也是十分注意的。
春梅的「重遊舊家池館」,是應吳月娘之請的。吳月娘為什麼要請她,這可得先從吳月娘吃的一場官司說起。
兩邊家人點起明晃晃燈籠,張勝、李安各執大棍侍候,那雪娥只是不肯脫衣裳。守備恐怕氣了她(春梅),在跟前不敢言語。孫二娘在旁邊再三勸道:「隨大奶奶吩咐打她多少,免褪她小衣罷。不爭對著下人脫去她農裳,她爺(指守備)體面上不好看的。只望奶奶高抬貴手,委的她的不是了。」
孟玉樓自動提出去給潘金蓮上墳,吳月娘不言語、不動身、孟玉樓也不理她,「把銀子遞與長老,使小沙彌領到後邊白楊樹下金蓮墳上。」自管自的哭墳去了。她的祭墳哭墳固然不無念舊成分。但更重要的原因則是做給春梅看的。
被發賣不流淚(事在第八十五回)
飛上枝頭 快意恩仇(事在第九十六回)
春梅曾經是服侍過吳月娘多年的丫頭。現在月娘將她發賣,只許她「罄身兒出去」,不准她帶走一件衣裳,可見月娘的刻薄。但春梅在月娘面前,卻半句話也沒說。跟著,薛嫂與春梅回去把這件事告訴潘金蓮,潘金蓮可就忍不住要為春梅打抱不平了。
第九十四回「酒家店雪娥為娼」就是寫這件事的。一天,春梅想吃「雞尖湯」,叫丫頭蘭花去吩咐孫雪娥給她做。
其實李銘也只不過「把她手拿起,略按重些」而已,教彈琵琶,著重指法,把著手教,事屬尋常,這就被春梅「千王八,萬王八」地臭罵一頓了,而罵的口吻,也簡直比潑婦還更潑辣!試想,假如換了是陳經濟,她敢這樣罵么(陳經濟的品格比李銘更低下,她卻甘願受他玩弄)?她之敢臭罵李銘,無非是因為她知道在西門慶的家只是把李銘當做奴才而已。她的「身價」也是因人不同的。
申二姐憑技藝「往人家求衣食」,稍有良知的都應對這盲眼歌女寄予同情,春梅卻將她罵得一文不值,不但侮辱她的人格,並且詆毀她的專業知識。其實春梅罵她的話,不啻是自我諷刺(申二姐並無淫行,倒是春梅自己曾有過先後與西門慶、陳經濟翁婿行侄的事,她憑什麼罵申二姐為「瞎淫|婦」;春梅不過跟李銘學了幾天彈唱,又有什麼資格詆毀申二姐的曲藝)。春梅如此惡毒地罵一個盲眼歌女,平日的故作矜持與「自然的高貴氣質」不知哪裡去了。不過,這場惡罵也顯出了春梅性格中殘忍、惡毒的一面。
作者在這裏運用對比的手祛,不但寫出了春梅的「今時不同往日」,也刻畫了人情冷暖、世態炎涼。這種勢利眼,不但見之於「俗人」,連「有道」的「高僧」也不例外。
春梅和李銘這場「糾紛」是以春梅大獲全勝而告結束的。書中寫:
春梅這個人物九-九-藏-書事在第十回)
長老的勢利眼(事在第八十九回)
刻畫人物的複雜性格(事在第九十四回)
那奶|子如意兒見玉樓往後邊,也抱了孝哥兒來看一看。月娘在方丈內和春梅說話,教奶|子:「休抱了去,只怕嚇了他。」如意兒道:「奶奶,不妨事,我知道。」徑抱到墳上,看玉樓燒紙哭罷回來。
貶人揚己(事在第二十二回)
卻說吳月娘在僧房內,只知有宅內小夫人來到,長老出去山門迎接,又不見進來。問小和尚,小和尚說:「這寺後有小奶奶的一個姐姐,新近葬下。今日清明節,特來祭掃燒紙。」孟玉樓便道:「怕不就是春梅來了,也不定的。」月娘道:「她又那得個姐來,死了葬在此處?」又問小和尚:「這府里小夫人姓甚麼?」小和尚道:「姓龐氏。前日與了長老四五兩經錢,教替她姐姐念經,薦拔升天。」玉樓道:「我聽見爹(指西門慶)說,春梅娘家姓龐。叫龐大姐。莫不是她?」
給潘金蓮上墳(事在第八十九回)
氣的春梅道:「情知是誰,區耐李銘那王八,爹臨去。好意吩咐小廝,留下一桌菜並粳米粥兒與他吃,也有玉簫她們,你推我,我打你,頑成一塊,對著王八雌牙露嘴的,狂得有些褶兒也怎的。頑了一回,都往大姐那邊廂房裡去了。王八見無人,儘力向我手上捻了一下,吃得醉醉的,看著我嗤嗤待笑,我饒了他。那王八見我吆喝罵起來,他就即夾著衣裳往外走了。剛才打與賊王八兩個耳刮子才好,賊王八,你也看個人兒行事,我不是那不三不四的邪皮行貨,教你這王八在我手裡弄鬼,我把王八臉打綠了。」
月娘說:「我酒夠了,你大妗子沒轎子,十分晚了,不好行的。」……
「連一點眼淚也沒有」,充分表現了春梅的倔強。後來潘金蓮也被吳月娘發賣,潘金蓮和她大吵大鬧,又得薛嫂幫她說話,才從吳月娘手中討得一些東西(見第八十六回),兩相比較,潘金蓮最少在維持「自尊」這一方面,是不及春梅多了。
薛嫂道:「春梅姐說爹在日曾收用過她?」婦人道:「收用過二字兒?死鬼把她當作心肝肺腸兒一般看待,說一句聽十句,要一奉十,正經成房立紀老婆且打靠後,她要打那個小廝十棍兒,她爹不敢打五棍兒。」薛嫂道:「可又來,大娘差了!爹收用的恁個出色姐兒,打發她?箱籠兒也不與,又不許帶一件衣服兒,只教她罄身兒出去,鄰舍也不好看的。」婦人道:「她對你說,休教帶出衣裳去?」薛嫂道:「大娘吩咐小玉姐,便來。教她看著,休教帶衣裳出去。」
春梅臭罵李銘(事在第二十二回)
那天,恰好吳月娘帶領家人去給西門慶上墳,回程經過永福寺,由於西門慶生前曾經捐過幾十兩銀子給永福寺,吳月娘聽她隨行的哥哥說起此事,以施主身份,入寺歇息。
《金瓶梅》的三大淫|婦中,李瓶兒死得最早,其次是潘金蓮,最後是龐春梅。她的故事,可以西門慶的死亡為一界線(《金瓶梅》共一百回,西門慶之死在第七十九回)。在此之前,她雖然已經是個得寵的丫頭,但還只能說是「配角」,所佔的篇幅是遠遠不及潘金蓮和李瓶兒的;在此之後,她的地位才日益重要,替代了「金」和「瓶」,成為了「主角」身份。亦即是說,她一生的重要事迹是在小說最後的那五分之一才發生的。不過她在全書所佔的篇幅雖然不及「金」、「瓶」之多,但也是極具特色的人物,作者對這個人物的塑造,尤其在性格描寫方面,其刻畫的深度,是絕不遜色于作者之刻畫潘金蓮與李瓶兒的。
作者細寫春梅食事的豪奢,襯托出月娘的寒酸。前者有隨行僕人攜帶的「私家食品」,擺滿兩張桌子。連食具都是銀鍾牙箸,後者則只能以布施五錢銀子換來一席齋菜。
西門慶因對春梅說:「十四日請眾官娘子,你們四個都打扮出去,與你娘跟著遞酒,也是好處。」春梅聽了,斜靠著桌兒說道:「你若叫,只叫她三個出去,我是不出去。」西門慶道:「你怎的不出去?」春梅道:「娘們都新裁了衣裳,陪侍眾官戶娘子,便好看,俺們一個一個,只像燒糊了卷子一般,平白出去惹人家笑話!」
一面使小牢子半夜叫將薛嫂兒(媒婆)來,即時罄身領出去變賣。春梅把薛嫂兒叫在背地吩咐:「我只要八兩銀子,將這淫|婦奴才,好歹與我賣在娼門。隨你賺多少,我不管你。你若賣在別處,我打聽出來,只休要見我。」
春梅和玉簫本來同是吳月娘房中的丫鬟。後來吳月娘為了拉攏潘金蓮,才把她送給潘金蓮的。在一眾丫鬟之中,春梅和玉簫的交情也最好。但這次她卻不顧情面斥責舊日的夥伴,這一方面固然是她要藉此自高身價,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西門慶已經動問的緣故,她的「身價感」往往是表現給西門慶看的,下面說的這件事是男一個例子。
做來甚費功夫的,不過雪娥還是做好了。
(潘金蓮)不覺滿眼落淚,叫道:「薛嫂兒。你看我娘兒兩個沒漢子的好苦也。今日他(指西門慶)死了多少時兒。就打發他身邊人。她大娘這般沒人心仁義,自恃她身邊養了個尿胞種,就放人踩到泥里。」
正說著,只見小玉進來,說道:「五娘,你信我奶奶(指吳月娘)倒三顛四的,大小姐(指春梅)扶持你老人家一場,瞞上不瞞下,你老人家拿出她箱子來,揀上色的包與她兩套,教薛嫂兒替她拿了去,做個一念兒。」
春梅當下拜辭婦人、小玉灑淚而別。臨出門婦人還要她拜辭月娘眾人,只見小玉搖手兒。這春梅跟定薛嫂,頭也不回,揚長決裂出大門去了。小玉和婦人送出大門回來。小玉到上房回大娘,只說:「罄身子去了!衣服都留下沒與她。」
按:春梅初時本來是嫁與周守備做妾的,後來她生了個兒子,未幾,正室又去世了,於是守備遂把她「冊正」,做了「夫人」,因此下人稱她為「大奶奶」,不同於在永福寺時候的稱呼(少夫了)了。
按:這一回的永福寺之會,把春梅在月娘面前所表現的「優越感」描寫得淋漓盡致,因此作者雖然沒有明白地說出來,讀者卻是可以理解,儘管月娘強顏歡笑,實則是受辱的。而她的「受辱」亦是咎由自取。故此作者是回目的結尾時用上:「正是:樹葉還有相逢處,豈可人無得運時」來評諷月娘。
春梅雖是潘金蓮的丫頭,但因她頗得西門慶的喜愛,故而潘金蓮也要籠絡她,以便鞏固自已的地位。潘金蓮說的這段話,是用憐惜的口吻來安慰她的。「把臉兒氣得黃黃的」,若依「正規」文法,是應加上「做什麼」三字的,但在對話中則可省略。
這春梅真箇押著她,花園到處並葡萄架跟前,尋了一遍兒,那裡得來?……春梅罵道:「奴才,你媒人婆迷了路兒,沒的說了!王媽媽賣了磨,推不得了!」
孟玉樓和潘金蓮交情是比較好的,趁此時機,做進一步的「表態」。
這蘭花不敢怠慢,走到廚下對雪娥說:「奶奶教你做雞尖湯,快做些,等著要吃哩。」原來這雞尖湯是雛雞脯翅的尖兒,碎切的做成湯。
潘金蓮和薛嫂都為她打抱不平,春梅的態度又如何呢?書中寫:
春梅性格的特色何在呢?孫述宇(《金瓶梅的藝術》一書作者)的說法是「她有一種自然的尊貴」;「生下來就有傲氣與身價」。這說法我同意一半。春梅的確是不甘於廁身賤役,有傲氣,有「矜持」(自覺的要維持一份「身價」),但不一定是「自然的尊貴」,有時也有造作的成分的,在這時候,「矜持」就只是「自高身價」了。她的性格是多元化的,不能單看一個方面。
於是對聲色玩樂的要求就更進一層,要有自己的「家樂」了:
不屑同流合污(事在第二十四、四十六回)
按:小玉是吳月娘的丫頭,吳月娘本是吩咐她來「看著」春梅,「休教帶衣裳出去」的,亦即她是奉命來監視春梅的。但她卻「陽奉陰違」,反而以監視者的身份,私下教潘金蓮將原來屬於春梅的東西,揀一些給春梅帶走。小玉給吳月娘的評語是「倒三顛四」,可見吳月娘發賣春梅一事,其刻薄的手段,是如何之不得人心,連貼身的丫頭都要罵她糊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