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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十章

第二部

第十章

沃德爾看了看表,然後一口喝乾杯里剩下的啤酒。
酒吧裏面,各種機器的聲音叮叮噹噹,不絕於耳。紅黃藍三種顏色變幻莫測,閃耀不止。牆上掛著多台包著皮革護套的等離子電視,正在播放西布朗維奇對陣切爾西的比賽,但沒有聲音。不知從什麼地方傳來艾米·懷恩豪斯富於節奏、類似呻|吟的歌聲。長長的吧台上方,米黃色的牆上,以噴繪的方式列著各種麥芽啤酒的名字。
「知道了。」
「那另一個人呢?」
「很有意思。那他以前是幹什麼的?」
「不過,兇手在哪兒仍不知道,對吧?」
「你們找到達菲爾德后,他怎麼說的?」
「雇你的是某家小報,對吧?」
「蘭德里跳樓之後,大約過了二十……二十五分鐘,我和卡佛趕到現場。制服警已經在那裡了。我們見到唐姿·貝斯蒂吉時,她仍在發瘋,念念叨叨,瑟瑟發抖,喊著嚷著樓里有個殺人兇手。
「他仍抓著監控錄像不放?」
沃德爾猶豫片刻。
「可能來自任何地方。我們沒有獲得關於他的其他監控錄像。」
「好,我會給他回的。對了,你能把烏齊夜總會的地址用簡訊發給我嗎?」
「還沒有。」斯特萊克回答。
「跟以前的放在一起。斯特萊克說。」
羅賓沒有費力把手機放回大衣口袋,而是一直攥在手裡,同時努力避開旁邊那胖子臭烘烘的口氣。列車轟鳴著穿越黑乎乎的隧道,轟隆隆,轟隆隆……羅賓不太高興。昨天,她和馬修去馬修最喜歡的「風車」美食酒吧吃了個午飯,同行的還有馬修大學時代的兩個朋友。她看到旁邊桌上攤著《世界新聞報》,登著埃文·達菲爾德的照片,於是不顧馬修正說得起勁,隨口編了個理由,跑到外面給斯特萊克發簡訊……
羅賓搭乘貝克魯線地鐵北行。正值上班高峰期,車廂里人貼人,擁擠不堪,活像沙丁魚罐頭。
「威爾遜說,游泳池的門沒鎖。」
昨天夜裡,斯特萊克又上網很長時間。他覺得自己完全弄清了迪比·馬克和盧拉·蘭德里的關係——迪比·馬克曾公開表示喜歡盧拉·蘭德里。這個說唱歌手曾在兩張專輯的三首歌里提到蘭德里,也曾在採訪中說起蘭德里是他的紅顏知己和理想中的女友。很難判斷這些話里到底有多少戲謔的成分——根據斯特萊克所看的全部採訪記錄,得考慮以下兩點:首先,那個說唱歌手城府很深,而且非常狡黠。
「我們非常肯定,布里斯托念念不忘的那個人,也就是蘭德里跳樓前朝她公寓走去的那個人,十一點十五分在威爾頓街下了三十八路公交車。一個半小時以後,那人經過貝拉米路盡頭的監控器。但不能確定在那一個半小時里他到底幹了什麼。蘭德里跳樓之後,大約過了十分鐘,那人再次經過那個監控器。他橫衝直撞,突然出現在貝拉米路上,然後極可能右轉,拐上韋爾頓街。二十分鐘以後,西奧博爾德斯路的監控器拍到一個傢伙,跟那人有點相像:個子很高,穿著帶兜帽的短上衣,用圍巾矇著臉。」
沃德爾哈哈大笑了幾聲。
沃德爾不耐煩地糾正自己,「司機說的是他開車送一個戴狼頭面具的男人去『肯蒂格恩花園』。他覺得那人是達菲爾德,因為那人的身高和體型跟達菲爾德差不多,穿的衣服很像,說話的聲音也一樣。」
「我又給貝斯蒂吉的製片公司打了電話。他們開始煩了。說他正在洛杉磯。我又給他們說了一下,讓他給你打電話。」
「嗯哼。」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二十分鐘就到了西奧博爾德斯路,他的速度真夠快的。」斯特萊克說,「西奧博爾德斯路都要靠近克拉肯維爾了,對吧?絕對有兩……兩英里半。而且路上還結著冰。」
「那個公寓你進去過嗎?」
「太好了!」
休息完之後,他動身前往倫敦警察廳附近的「翎羽」酒吧,去見埃里克·沃德爾。
斯特萊克不敢確定——好像不太可能,羅賓看著一本正經——但他似乎聽到羅賓掛電話時輕聲罵了句「去你媽的」。
「找過了,但是公寓里沒有,筆記本電腦里也沒有,不過這並不奇怪。她是一時衝動跳樓自殺的,對吧?她有躁鬱症,而且剛跟那個垃圾大吵一架,她徹底崩潰了——那個,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不是說倫敦有一萬個監控器嗎?」
「我們也是這麼認為的,但這種想法只持續了五分鐘左右,因為接著我們便證實,貝斯蒂吉夫人是個可卡因癮君子,而且想出名都想瘋了。」
「是的。他比看上去要老得多。」沃德爾答非所問地說,「他已經當爺爺了。他們不像我們這樣相貌跟年齡相符,對吧,那些非裔加勒比人?我還以為他的年紀跟你差不多呢。」斯特萊克心不在焉地想,不知道自己在沃德爾眼中是多大年紀。
「嗯,呃,這得調查之後才能確定。」
沃德爾哼了一聲。
「也許她看見了,但是她沒在撒尿。她在廁所吸食可卡因。我們發現了擺成兩三條細線的可卡因。」
「知道了。」
「我沒說他們是專門去那裡偷車的。他們可能發現了一個機會,看見那輛車停在那裡——哪個缺心眼的竟然把瑪莎拉蒂停在街上?但是當時將近凌晨兩點,氣溫又在零度以下。我想不出多少合理的解釋,為什麼兩個人會選擇那個時間,在梅菲爾的一條街上見面。根據我們的調查,他們都不住在那裡。」
「我找威爾遜談過了,那個保安。」斯特萊克說。
「一般。有幾件事情要跟你說一下。」
那天剩下的時間,斯特萊克馬不停蹄地做了一些瑣碎但必要的基礎工作。羅賓把地址發過來后,他去了那天所去的第二家夜總會,這次是在南九*九*藏*書肯辛頓區。烏齊夜總會和「軍營」夜總會截然不同:入口很不顯眼,不知道的人會以為這是一處漂亮的私人住所。不過大門上方也安裝了監控器。接著,斯特萊克坐公交車前往查爾斯街。他確信居伊·索梅就住在那條街上。
「接著,身上一分錢沒有的達菲爾德一路走著去諾丁山找西婭拉·波特。我們找到了幾個人,他們看見一個男人戴著狼頭面具,在通往諾丁山的街上晃悠。還有一段監控錄像顯示,他在一個通宵開放的停車場向一個女人討火柴。」
「他就是個極端討厭的混蛋,貝斯蒂吉。」沃德爾憤怒地說,「他說話的時候,你得恭恭敬敬地聽著。他把我們全都當成了他公司里的下屬。但是最後他意識到那樣做是不明智的。
斯特萊克故意給羅賓留下一個懸念,「對了,羅賓,要是恐嚇信又來了——一般都是星期一來的……」
「約翰·布里斯托不僅懷疑監控錄像。」斯特萊克說,「他還跟唐姿·貝斯蒂吉見過幾次面。」
「繼續說。」
警察盯著斯特萊克看了一會兒。
「是的。」沃德爾回答,「但是這完全是因為上級想讓案子辦得無可指摘。其實在頭二十四小時內,我們就知道絕對是自殺。不過我們還是非常用心地調查了一番,因為他媽的全世界都在看著。」
斯特萊克沒走多久,就看到了「軍營」
「再說,就算他偷偷地溜出公寓沒讓他老婆發現,然後上去對蘭德里下手,那我們就得回答一個問題:他是怎麼避開威爾遜的。他不可能是乘電梯下樓的,所以只能是從樓梯下來的,那就會跟威爾遜碰個正著。」
「路上,他一直沒有摘掉狼頭面具。」
「嗯,我想也是你。」警察跟斯特萊克握了握手,安斯蒂斯說你是個大塊頭。
「人都是這樣子。各種密碼實在太多了。我能理解他們的感受。」
「有個姑娘在位於哈克尼路的『貝特巴斯特』賭場工作,名叫肖娜·霍蘭。她住在租來的公寓里,離賭場兩條街遠。當時,有個不受歡迎的客人去她的公寓留宿。那客人名叫布雷特·弗尼,過去經常毆打肖娜·霍蘭的妹妹。但顯然他是一個讓女人無法拒絕的男人。」
「我們追查過他們,」沃德爾說,「那兩個黑人。我們發出過呼籲,但是那兩人誰也沒有現身。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汽車警報響的時候,他們可能剛好路過——或者,是想鑽進車裡。那是一輛瑪莎拉蒂,非常拉風。」
「當時,他老婆就像只被嚇呆了的小靈犬,大喊大叫,瑟瑟發抖。時間越長,就越容易看出他老婆在吸食可卡因。他肯定知道公寓的什麼地方攤著可卡因。他肯定不想讓警察上門搜查。所以他故意藉著那些花五百英鎊買的花大發脾氣,好分散別人的注意力。
「你們不認為他有嫌疑?」
「翎羽」也是一家裝飾成維多利亞風格的酒吧,只不過窗戶是幾乎從地面直到天花板的落地窗。窗外正對著一棟建於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灰色大樓,樓身飾有許多出自雅各布·愛潑斯坦之手的雕塑。
「你也聽說了?這事讓貝斯蒂吉先生不太高興。是的,兩百朵白玫瑰插在一個垃圾桶那麼大的水晶花瓶里。馬克總是要求附屬物品里有白玫瑰。很明顯,貝斯蒂吉先生在報上看到了這個信息。這裏說的附屬物品是,」發現斯特萊克沒有答話,沃德爾以為他不知道這個詞的意思,於是解釋說,「他們要求放在化妝室里的東西。我還以為你知道呢。」
「說吧。」斯特萊克掏出筆。
「從烏齊夜總會到蘭德里的公寓只有大約十五分鐘的車程。所以是的,他沒有摘掉面具。這個鳥人像個小孩子一樣。
「他什麼時候進入現場的,也不清楚嗎?」
「大約四點半時,他到了波特的住處。波特讓他睡在沙發上。大約一個小時以後,波特聽說蘭德里死了的消息,於是叫醒了他,把消息告訴了他。波特暗示他裝裝樣子,去戒毒。」
「她還在那麼說?還沒有放棄?要我告訴你貝斯蒂吉夫人的事嗎?」
「呃,也有可能是他乾的——只是可能,假如貝斯蒂吉能跑得飛快,遠遠快過跟他一樣年齡、跟他一樣體重的大多數老頭,而且一推下蘭德里就開始跑。但是就算那樣,仍有幾點需要考慮:為什麼我們在蘭德里的公寓里沒有發現他的DNA;他是怎麼離開自己的公寓而不讓他老婆知道的;蘭德里為什麼會讓他進去。蘭德里所有的朋友一致認為,蘭德里不喜歡他。再說,」沃德爾喝完杯里最後一點啤酒,說,「貝斯蒂吉那種人要是想讓一個人死,不會親自動手,而會雇一個殺手。他不想弄髒自己的手。」
「我忘了在什麼地方看到過他正在鬧離婚。這事我一點都不感到奇怪。媒體對他總是陪著小心,因為這個混蛋動不動就跟人打官司。他肯定不喜歡他老婆大吵大鬧,引起大家的注意。媒體見縫就鑽,不會放過任何機會。有很多關於他的報道,用盤子砸下屬,開會時拍桌子。他們說他給了上一任妻子一大筆封口費,讓那女人在法庭上不要提起他的性生活。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就是個大混蛋。」
斯特萊克要了一品脫「厄運沙洲」啤酒,朝那個獨飲客走去。
「再喝一杯。」斯特萊克說完,沒等對方回答就朝吧台走去。
「第二天,但是我們得先找到他。他的人想盡各種辦法阻撓我們。就跟貝斯蒂吉的情況一樣,對吧?他們不想讓我們知道他到底在做什麼。我老婆,」沃德爾變得更加憤怒了,「竟然覺得他很性感。你結婚了嗎?」
「他喜歡戴著那張面具出門,嚇唬狗仔隊。所以,在蘭德里離開烏齊夜九_九_藏_書總會以後,他上了車——他讓一個司機一直在外面等他——然後趕去『肯蒂格恩花園』。那司機證實了他說的一切。哎呀,不對,」
「禁煙令太煩了。」沃德爾說著,把皮夾克的拉鏈拉到脖子那兒。
「我想知道三樓那個公寓的情況。」斯特萊克說。
「但是,在我們證實貝斯蒂吉夫人純粹是胡說八道時,她卻打電話告訴半個倫敦城的人,說她是見證盧拉·蘭德里被人謀殺的唯一一個目擊者。這時,媒體已經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一些鄰居也聽到貝斯蒂吉夫人嚷嚷『入侵者』之類的話。沒等我們再次找她談話,各家報紙就已經做出判決,宣布埃文·達菲爾德是兇手。
「他啊。」剛剛還興高采烈的沃德爾立刻變得怒容滿面,「吸毒的垃圾。從開始到最後,他一直都在耍我們,把我們耍得團團轉。蘭德里死後第二天,他就去戒毒了。」
「再喝一杯?」
「弄清楚貝斯蒂吉為什麼要送馬克那些玫瑰花了嗎?」
沃德爾看了看表。
列車逐漸減速,旁邊的胖子不斷倒向羅賓。羅賓緊緊地攥著拉手,既覺得有點荒謬,又有點生馬修和斯特萊克的氣,尤其是斯特萊克。顯然,對於盧拉·蘭德里前男友的異常舉動,斯特萊克並不當回事。
「布里斯托認為,在威爾遜上廁所的那十五分鐘里可以發生任何事。」
「他們倆在夜總會大吵了一架,烏齊夜總會。許多人都看見了。蘭德里離開了夜總會。達菲爾德說大約五分鐘以後,他也離開了夜總會去追蘭德里。他戴著嚇人的狼頭面具,遮住整張臉。那張面具做得像真的一樣,毛茸茸的。他對我們說,那是他參加時裝攝影之後留下的。」
「要知道,那裡的公寓窗戶安的都是三層玻璃或類似的什麼東西。這麼設計的目的是為了保溫和把草民世界的噪音隔在外面。等到我們向唐姿·貝斯蒂吉問話時,底下的街上停滿了巡邏警車,擠滿了附近的鄰居,但是你在樓上根本就不知道,只看得到警燈發出的光。外面的噪音根本傳不進來,裏面靜得就像他媽的金字塔。
「是的,他脖子上挨了一刀。但我們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沃德爾擺出高人一等的架勢,笑了笑說,「倫敦一半的騙子都知道了。如果這就是你帶來的信息——」
「知道詳細地址嗎?」沃德爾邊忙不迭地做筆記邊問。
其次,每個採訪者面對他時似乎都懷有敬畏之心。
沃德爾飛快地瞥了一眼那三個假裝沒有發覺的姑娘,然後迅速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
「而且她只穿了條內褲,對嗎?」
「接著,根據達菲爾德自己的說法,他看到蘭德里的公寓外面有很多狗仔隊,於是決定不進去。他叫司機送他去蘇荷區。到那兒后就把司機打發走了。達菲爾德轉了個彎,去了毒販的公寓,就在阿布利大街上。他在那裡注射了毒品。」
「你不看報紙的嗎?」
「不是,」斯特萊克回答,「是她哥哥。」
「這次我請。」說完,沃德爾慢步朝吧台走去。那三個圍站在高桌邊的年輕姑娘立刻不說話了,開始盯著沃德爾,頻拋媚眼。沃德爾端著兩杯啤酒返回時,給了她們一個壞笑。那三個姑娘直到沃德爾重新坐到斯特萊克身邊的高凳時,還不停地回頭瞟他。
「哈,我們倒是認為他有很大嫌疑。他在現場,而且是個出了名的暴力分子。但是看起來他根本不可能是兇手。要是他老婆知道是他乾的,或者蘭德里跳樓時他離開過公寓,我敢打賭他老婆肯定會告訴我們的。我們到那裡時,他老婆完全失去了理智。但是他老婆說他在睡覺,而且床上的被褥很亂,顯然有人睡過。
「不,他在那裡時,摘掉了面具。」
斯特萊克沒有理會對方話里的嘲諷,只是遺憾安斯蒂斯沒有介紹一個更好的人給他。
「他提起過。」斯特萊克坦承。
迪比·馬克是洛杉磯人,混過黑社會,曾因犯下與槍支毒品有關的罪行坐過牢。
沃德爾搶在斯特萊克發問前說,「沒人認得出監控錄像里的那個人。」
「艾莉森·克雷斯韋爾剛打來電話——她是約翰·布里斯托的秘書——說她在『西普里亞尼』餐廳預訂了明天下午一點的位置,到時候約翰·布里斯托會介紹你認識唐姿·貝斯蒂吉。」
顯然,他拿不定主意,不知道對於斯特萊克的話是應該覺得好笑,還是應該照做。
「沒查到他們是從什麼地方來的,事後又去了什麼地方?」
「還沒到每個角落都有的地步。監控器無法解答我們的問題,除非得到定期檢修。加里曼街的監控器壞了,而牧場街和哈特利街根本就沒有。你跟所有的人一樣,斯特萊克。騙老婆你在辦公室,其實卻在脫衣舞俱樂部,這時候你想要公民自由。但是如果有人正在撬你家廁所的窗戶,你就又想要一天二十四小時的監控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我說了,內部信息。我的客戶認為這是一起謀殺案。」
「是的,但是沒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事後,馬修責怪羅賓很沒禮貌,那樣急匆匆地跑出去,也不說一聲是去幹什麼,顯得神秘兮兮。
不過,一張高桌邊圍站著三個姑娘。她們的皮膚晒成了橘紅色,披著一頭染過且燙得筆直的頭髮,穿著亮晶晶的緊身小短裙,踩著高跟鞋,毫無必要地不時變換著身體重心。酒吧里只有一個獨自喝酒的顧客,年輕英俊,身穿皮夾克,坐在靠窗的高凳上,兩眼盯著三個姑娘,從頭到腳打量她們——那種眼神,一看就知道是風月場上的老手。對此,三個姑娘假裝沒有發覺。
「不少。現在,秉著公平交易的精神……」
「問他願不願意跟我談談。給他留個言,告九-九-藏-書訴他我是誰,雇我的人是誰。」
到了居伊·索梅的住處后,他選了條估計是最近的路線,步行前往蘭德里死前的住所。
「我不得不提她,因為我的客戶認為她說的是真話。」
「對了,謝謝你昨天發簡訊給我。」
「拜託,沃德爾,」斯特萊克說著,遞給警察一張名片,警察隨手接過去,完全不當回事,「我告訴了你布雷特·弗尼的信息。」
沃德爾把斯特萊克的名片塞進衣袋,吸了口煙,對著天空徐徐吐出,然後好奇地打量了比他高大的斯特萊克一眼。
斯特萊克拉過一張凳子。沃德爾開門見山地說:「你給我帶了什麼東西?」
警察緩緩地搖搖頭,表達對財富分配不均的不滿。
「但是達菲爾德不可能跟這事有關,對嗎?他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據!」
「總之,我們證實了她絕對不可能聽到什麼聲音。為了躲避記者,貝斯蒂吉夫婦第二天搬去朋友那兒住,所以我們派幾個人進了他們的公寓,又另外派一個人去蘭德里的陽台拚命大喊。但是他說的話二樓的幾個人一個字都聽不到。當時,二樓那幾個人非常清醒,也非常專註。
「我們對貝斯蒂吉夫人說,我們已經證實她不可能聽到她之前說的那些話。但是,她並不承認那些話都是她編出來的。現在,她憑藉這事撈到了許多好處;她家門前擠滿了記者,好像她是盧拉·蘭德里再世似的。所以對於我們的話,她反駁說:『哎呀,我不是說過了嗎?我把窗戶打開了。對,我把窗戶打開了,呼吸一下新鮮空氣。』」
「不就是為了拍馬屁嗎?很可能是想讓馬克出演什麼電影。聽到布萊恩特打爛了那些玫瑰花,他氣得火冒三丈,親眼看到后更是暴跳如雷,大吼大叫。」
「從廁所可以看到窗戶?」
「順著哈利韋爾街跑了,狂奔了兩百碼左右。之後去了什麼地方就不清楚了。」
「他為什麼那麼做呢?」
兩人默默地喝了一會兒酒。
「是的。呃,剛好可以看到。」
「是的,呃,那傢伙有可能不是他。監控錄像根本靠不住。布里斯托覺得那人矇著臉,很可疑,但是那天晚上的氣溫在零下十度,我出去工作時還戴著巴拉克拉瓦帽。總之,不管那人去沒去過西奧博爾德斯路,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認得他是誰。」
沃德爾叼著煙,戴上手套。
「好吧,抓到弗尼,就把檔案給你。」
「那麼根據你的說法,蘭德里墜樓時,整棟樓里只有三個人。迪比·馬克本來也應該在那裡的,但是……」
「你剛才說你是怎麼得知這些信息的?」沃德爾仍在奮筆疾書,筆記本放在桌子底下的膝蓋上。
「在那段監控錄像里,你能看清他的臉嗎?」
斯特萊克暗自好笑,並抓了一把脆豬皮片吃。
「約翰·布里斯托?」
「我已經給了你租客的名字和一半的郵政編碼,你能稍微做點偵探的工作嗎?」
「他的教名,你念錯了。要用法語的發音來念:『居伊』。」
沃德爾笑著把筆記本放回衣服口袋。
「你們找過自殺遺言嗎?」斯特萊克問。
「鄰居橫死街頭,連腦袋都摔爛了,他卻為了一束花大發脾氣,沒人覺得奇怪嗎?」
一周前斯特萊克巴不得擺脫那個臨時工,沒接她打來的電話,但今天他接了。
「是的。可能是看到有人從窗戶前掉下去,分心了。」
她七繞八轉,經過仍然一片狼藉的施工路段,來到丹麥街。她照斯特萊克說的,費了好大勁從馬桶水箱背後取出鑰匙。她給弗雷迪·貝斯蒂吉的辦公室打電話,結果又受了那個傲慢的姑娘一頓搶白——至此,羅賓徹底憤怒了。
警察笑容滿面。斯特萊克不禁得出下面的結論:和基蘭·科洛瓦斯·瓊斯一樣,倫敦警察廳刑事偵緝部的埃里克·沃德爾也是追星族。
「他有很多隨從。」沃德爾繼續說,「都在那個房間里。那些人手上戴滿戒指,脖子上刺著文身。不過就數他的塊頭最大。要是在衚衕里遇見他,你肯定會覺得非常害怕。但是他比他媽的貝斯蒂吉禮貌多了。他問我要是不帶槍,我會怎麼做警察的工作。」
吧台對面是通往二樓的樓梯:深色的木製台階呈弧形,非常寬闊,邊上的黃銅扶手閃閃發亮。
「迪比·馬克租的那個?」斯特萊克驚訝地發現,警察臉上逐漸露出熱情洋溢的微笑,「你想知道什麼?」
沃德爾舉起酒杯,緩緩地喝了一大口,兩眼盯著離得最近的那個姑娘的大腿。彈球機發出的紅光落在他的婚戒上,閃閃發亮。
「那天早上,清潔工已經打掃完了整棟樓——那個波蘭姑娘非常性感,英語很爛,但是工作一絲不苟,到處都抹得一塵不染——所以那天的指紋非常清晰。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從吧台回到桌子那兒時,斯特萊克發現沃德爾正好奇地打量他的兩條小腿。換了平時,斯特萊克很可能會用那條義肢狠狠地踢一下桌腿,然後說:「別看了,是這條腿。」但這天他沒有那麼做,而是放下新買的兩杯啤酒和一份脆豬皮——脆豬皮裝在一個很小的白色碟子里,令他非常憤慨——接著剛才的話繼續往下說。
說到這裏,沃德爾又喝了一大口啤酒。
「總之,四點左右,達菲爾德重新戴上嚇人的狼頭面具,離開威克利夫的公寓。他以為司機還在等他,於是晃晃悠悠地朝他覺得司機在等他的地方走去,但是司機已經走了。那司機說他跟達菲爾德不合。他覺得達菲爾德非常討厭;我們給他做筆錄的時候,他明確表示了這一點。給他https://read.99csw.com付錢的不是達菲爾德,而是蘭德里。
「上個月,就在伊靈百老匯附近發生了一起持刀捅人的命案。被捅的好像是叫利亞姆·耶茨?警方的線人,對吧?」
「什麼?」
「他到處給人家當保安,幹了很多年。他承認為了得到第一份工作,他撒了謊,大約是十年前的事。後來就將錯就錯,沒改過簡歷。」
「知道了。」
「哦,對。那個,你能查一下他的電話號碼嗎?」
「看不清,因為他只是把狼頭面具往上推了一點,好跟那女人說話。你只能看見狼鼻子和狼嘴。但是,那女人說他是達菲爾德。
「你有一些很有意思的朋友,對吧?」
斯特萊克覺得夜總會周圍的幾條街沒什麼可看了,便繼續走一會兒,記下夜總會只准周五停車的街邊停車點和附近其他場所的街邊停車點——那些場所也安裝了監控器。做完筆記后,斯特萊克為了犒勞自己,走進一家小餐館,點了一杯茶和一份熏肉卷,邊吃邊看別人丟棄的《每日郵報》。
「不過,他大吼大叫不全是為了那些花。他想讓自己的聲音蓋過他老婆的聲音,好讓他老婆恢復冷靜。一有誰想問他老婆話,他就過來阻撓。貝斯蒂吉那老頭也是個大塊頭。」
到了傍晚,斯特萊克感到右腿疼得要命,於是買了三明治,邊吃邊休息一會兒。
沃德爾回答,「那個毒販名叫威克利夫,是被一所公立學校開除的學生,毒癮比達菲爾德還要大。他詳細交代了當時的情況,證實兩點半左右,達菲爾德去了他的公寓。當時那裡只有他們兩個人。當然,威克利夫很有可能是在撒謊,好替達菲爾德開脫。但是一樓有個女人聽到了門鈴的聲音,還說看見達菲爾德上了樓梯。
唱片公司為他租了盧拉·蘭德里樓下的公寓。毫無疑問,這個消息一泄露,媒體立刻變得——用羅賓的話說——非常「興奮」。各種瘋狂的猜測層出不窮:如果迪比馬克發現自己就住在夢中情人的樓下,可能會發生什麼事呢。這一爆炸性的消息又會如何影響蘭德里和達菲爾德之間不穩定的關係呢?一時間,眾說紛紜,謠言四起,其間夾雜著許多無疑是假託雙方朋友說的話:「他已經打電話給她,約她共進晚餐」、「他到倫敦時,她正在公寓準備聚會,為他接風洗塵」……迪比·馬克要來倫敦,惹得各類評論家氣急敗壞,紛紛口誅筆伐,說兩度犯罪、用音樂美化犯罪歷史(那些評論家的原話)的迪比·馬克真的要來英國了。但這些「雜音」幾乎完全被上述的那些推測和謠言淹沒。
「她說兩點鐘左右,她起床去廁所撒尿,結果聽到四樓傳來喊叫聲,然後看見蘭德里經過窗前,掉了下去。
說話時,沃德爾一臉不屑。
「制服警是大約八分鐘後到的,我和卡佛是大約二十分鐘後到的。」說完,沃德爾舉起酒杯,像是要為警方的效率乾杯。
「那埃文·達菲爾德呢?」
「我沒說過。」斯特萊克呷著啤酒,平靜地回答。
「她仍不改口,賭咒發誓說她聽到了每一個字。根據她的說法,蘭德里好像喊了一句『你來得太遲了』,而一個男人的聲音說了句『你這個該死的騙子』。他們說這是幻聽。」沃德爾說,「吸食過多可卡因之後,腦子會從鼻孔慢慢流出來,你就會出現幻聽。」
夜總會——從洛杉磯來的迪比·馬克很喜歡這裏,一下飛機就來待了幾個小時。夜總會共有四層;看上去像是用混凝土澆築之後就完事了,沒刷任何塗料;名字是幾個豎著排列的黑色大字,亮閃閃的,非常顯眼。不出他所料,大門上方果然安裝了監控器攝像頭。斯特萊克估計那個攝像頭的視野可以覆蓋門前的大半條街。他繞著夜總會走了一圈,留心消防出口,並畫了一幅粗略的地形圖。
「別跟我說唐姿什麼蒂吉的。」沃德爾說。
「很差勁。」沃德爾回答,「他的速度沒那麼快,能夠先從一樓跑到四樓,再從四樓跑到一樓去見唐姿·貝斯蒂吉。告訴你吧,他的簡歷純粹是胡說八道。人家雇他是因為他當過警察,其實他跟警察一點關係都沒有。」
說到這裏,沃德爾突然住口。他好像覺得自己有點說多了。
沃德爾嘲諷地笑了笑。
「還有,查查一個人的電話號碼。好像是叫蓋伊·索梅?是時裝設計師。」
斯特萊克說,「對不起,我沒有回復。當時不方便給你回簡訊。你能打電話給奈傑爾·克萊門茨,約他見個面嗎?他是達菲爾德的經紀人。」
「那他能解釋兇手在沒有經過他面前的情況下,是怎麼進入游泳池,或者回到游泳池的嗎?他媽的那個游泳池,」沃德爾說,「幾乎跟我去的健身房的游泳池一樣大,卻只給他媽的三個人用。前台背後有個地下健身房。還有他媽的地下車庫。所有的公寓都是用大理石裝飾的,他媽的就像……就像豪華的五星級酒店!」
「是嗎?他做得不算壞。」沃德爾帶著幾分優越感說,「拉肚子不是他的錯。他沒有碰任何東西,而且蘭德里跳樓后,他立刻檢查了幾個地方。他做得還行。對,」
「我得走了。老婆要生氣了。我對她說只出來半個小時。」
「安斯蒂斯對我說,你離開軍隊是為了跟一個長得像超級名模的女人結婚。」
「魚和熊掌,我都不要。」斯特萊克說,「我只想問你二號神秘人的情況。」
一個嬰兒緊緊地抱著一位表情兇惡的女神,那嬰兒是女神的兒子,身子往後扭成奇怪的姿勢,露出自己的生殖器。時間流逝,所有驚世駭俗的事物全都變得司空見慣。
「念『居伊』。」羅賓說。
「法醫檢查蘭德里的公寓了嗎?」
「那裡有威爾遜的指紋,可能是因為蘭德里墜樓九九藏書后,他進去檢查了一下?」
「他和他的同事有點懶,沒有定期修改大門密碼。」
「很好。」
離得最近的雕塑位於大樓大門上方,居高臨下,正對著酒吧的落地窗:
斯特萊克在想要不要直接叫羅賓打電話給吉萊斯皮,讓他有多遠滾多遠。
斯特萊克逐漸聽出羅賓說話的口氣冷冰冰的。想了一兩秒鐘后,他覺得自己知道了原因。
「那個時候,他還戴著狼頭面具嗎?」
「說說看。」斯特萊克說。他單手握著酒杯,貼于胸前。
「同一片天下,不同的世界。」
「嗯?」羅賓迫不及待地說。
「修道院,還能有哪兒?狗屁的修養療法。」
「看著就像一把耙子,上面掛著兩個塑料橘子。」沃德爾脫口而出。斯特萊克相信自己肯定不是第一個聽到這個比喻的人。「針對貝斯蒂吉夫人的新說法,我們又進行了仔細調查。我們檢查指紋,結果發現果然不出所料,她沒有開過窗戶。窗戶插銷和其他任何地方都沒有發現指紋。蘭德里死的前一天早上,清潔工進去擦了所有地方,然後再也沒有進去過。我們到那兒的時候,所有的窗戶都是關好並上了插銷的,所以只能得出一個結論,對吧?貝斯蒂吉夫人他媽的就是個騙子。」
那三個晒成橘紅色的姑娘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走了。出了酒吧后,兩人各點了一根煙。
「喂,羅賓,你好嗎?」
「我去看過一眼,我進去之前布萊恩特已經檢查過了。空的。窗戶都上了插銷,警報器是打開的,也沒有損壞。」
「就算找到他們,」沃德爾放下酒杯說,「我們最多也只能得到一份目擊者的證詞,證明蘭德里是跳樓自殺的。蘭德里的公寓里沒有任何無法解釋的DNA。沒有不應該去的人去過她的公寓。」
「我在電話里告訴過你了:要一點關於盧拉·蘭德里的內部信息。」
「……他從機場直接去了一家夜總會,對。」沃德爾再次情不自禁地咧嘴一笑,「蘭德里死後第二天,我在克拉里茲酒店找迪比談了話。是個大塊頭,跟你一樣。」沃德爾瞥了斯特萊克魁梧的身板一眼,「不過比你強壯。」斯特萊克沒有反駁。「果然像是混過黑社會的。他在洛杉磯坐過牢,差點沒拿到進入英國的簽證。
「我知道這事。去哪兒戒毒了?」
「那你想要什麼?」
「他好像很喜歡蘭德里。」
「你剛給我的信息,很有可能是胡說八道。」
斯特萊克開始喝第二杯茶,並津津有味地看著一篇幸災樂禍的報道:首相忘了話筒沒關,大罵一位老年女性選民「老頑固」。就在這時,手機響了。
「不是。遵守規矩,沃德爾。」
不出所料,羅賓的氣一下就消了。她的聲音變得熱情了許多——確切地說,熱情到接近興奮的程度。
「你覺得威爾遜當殺手怎麼樣?」斯特萊克問警察。
顧客很多,點東西需要排隊。借排隊的時間,斯特萊克打量了一下周圍。到處都是男人,大部分頭髮剪得很短,像軍人。
「外面零下好幾度,而且下著雪。」
「還沒有。」
沃德爾的表情變得嚴肅起來。
沃德爾的得意之情溢於言表。
每個人都是一副愁眉苦臉、心事重重的模樣,這是周一早上的典型畫面。羅賓站在人群中間,身體隨著行駛的列車搖搖晃晃。突然,她感覺到大衣口袋裡的手機在震動。由於身邊緊貼著個一身正裝、口氣很臭的男人,她毫不客氣地用胳膊肘使勁抵住那人身上某個軟綿綿的部位,才好不容易掏出手機。發現是斯特萊克發來的短消息,羅賓感到一陣興奮,幾乎就跟昨天在報上看到達菲爾德時一樣。
「是她留下的?」
「那我們就這樣說定了?」斯特萊克問。
「我是科莫蘭·斯特萊克。」斯特萊克說道,走近沃德爾坐的桌子。沃德爾有一頭令斯特萊克嫉妒的漂亮頭髮——絕對沒人會叫沃德爾「陰|毛頭」。
「所以我問她,『你確定聽到了喊叫聲嗎,貝斯蒂吉夫人?因為這個公寓的隔音效果似乎非常不錯。』
「你認為他們是偷車賊?」
「所以由於時間不符,他的嫌疑被排除了?」
與此同時,斯特萊克正經過皮卡迪利廣場——這裏見證了羅賓一生中最浪漫的時刻,但斯特萊克並不知情。這天上午,厄洛斯雕像前的台階上到處都是從義大利來的十幾歲孩子。斯特萊克經過聖詹姆斯教堂,朝格拉斯豪斯街走去。
「他說有急事,請你儘快給他回電話。」
「還有,彼得·吉萊斯皮又打電話來了。」
「跟他同夥一樣,矇著臉,只露出兩隻眼睛。你只能看到他的那雙手。如果我是他,做賊心虛,我會躲進酒吧,然後跟著一大群人一起出來。哈利韋爾街附近有家『伯約』酒吧,他可能去了那裡,混在酒吧的顧客里。我們去那裡調查過了,」
「那你們是什麼時候找他談話的?」
沃德爾喝光杯里的啤酒。
「布萊恩特是撞到桌子,打碎了一個大花瓶的那個人?」
「我跟他沒談多久,因為他剛下飛機,而且一步也沒走進過『肯蒂格恩花園』。沒什麼可疑的。最後,我讓他在他的最新專輯上簽名送給我。」沃德爾像是情不自禁地補充道,「這使一屋子的人樂得不行。他很爽快地簽了。我老婆想把那張專輯放到『易趣』網上拍賣,但是我捨不得……」
「不過,唐姿·貝斯蒂吉一定目睹了蘭德里從窗戶前掉落,對嗎?因為威爾遜認為他聽到了屍體掉落的聲音,就在貝斯蒂吉夫人叫喊之前。」
她把手機屏幕往下翻:我出去了,鑰匙放在廁所馬桶的水箱背後,斯特萊克。
但現在,他搖身一變,成為千萬富翁,除了唱歌之外還擁有幾家效益可觀的公司。
「你們很快就趕到了現場,對嗎?」